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农药登记要严格产品中有害杂质管理

农药登记要严格产品中有害杂质管理

农药登记要严格产品中有害杂质管理
农药登记要严格产品中有害杂质管理

农药登记要严格产品中

有害杂质管理

王以燕1,刘绍仁1,赵永辉1,孙化田2

(1.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北京100026;2.河南省农药检定所河南

郑州

450002)

中图分类号:S48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2-5480(2007)02-36-09

收稿日期:2006-10-17

1前言

农药产品中的杂质情况,特别是严格限制

的相关有害杂质情况,是判定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它们不仅会直接影响农药产品质量和使用效果,而且可能会由于它们在毒理学、环境毒理学、植物毒理学、残留等方面的原因,而对植物、人和动物、环境以及农产品安全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农药产品中的杂质情况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各国农药登记主管部门都制定相应规定,在办理农药登记注册时严格相关杂质的管理。最近,在我国医药行业暴露出的医药事故,也向农药企业和管理部门发出警示,需要进一步加强农药产品中相关杂质的管理。

2农药登记中对杂质管理相关规定

在我国农药登记审批规定中,涉及产品中

有关杂质管理的,概括起来主要如下:

2.1《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

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的不合格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当符合标准。生产企业应从安全出发,严格限定相关杂质的含量。

2.2《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生

产、经营和使用劣质农药。其中,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和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属于劣质农药。这就要求限制农药产品中的相关杂质,否则,相关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也规定,对原药产

品,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中0.1%以上及微量对哺乳动物、环境有明显危害的杂质名称、结构式、含量及必要的定性和定量方法。对制剂产品,也要规定相关重要杂质的名称、含量、检测方法。

3农药登记审查发现有害杂质方面的主要问题尽管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

范对农药产品中相关杂质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但有些企业在办理农药登记时仍不按规定申报产品化学资料,导致其未通过登记审查,或因瞒报在产品出口受到限制或在使用中出现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以下:

3.1已颁布的部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

标准不接轨,未制定相关杂质的指标及其检测方法。

3.2对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部

分企业原药或制剂产品未规定相关杂质指标,未提供相应杂质的检测方法。

3.3部分企业的产品相应杂质超过国际标准的

要求,其工艺路线有待改进,以减少生产中杂质和副产物。

3.4因一些条件和水平的限制,我国对部分杂质暂时还难以开展检测工作。

3.5

原药产品全分析报告与产品标准不匹配。

例如,全分析报告中有效成分含量高,杂质少,而产品标准中有效成分含量低。

36--

3.6

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简化纯化工

序,如将重结晶后的母液用来加工制剂产品,而将精制的原药出口,这会将工业污染物直接转嫁给农业,全部直接施用到农作物和农田,造成环境污染,影响药效和作物的安全,甚至还会影响人畜健康。

4建议

为加快我国农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

打破技术壁垒提高国际竞争力,就需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杂质种类、降低杂质含量。针对农药登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4.1在原药和制剂登记的产品化学资料中要明确其相关有害杂质的种类、名称、限量和检测方法等。目前大多数国家和企业基本认可和采用了FAO、WHO的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对国际组织(FAO和WHO)农药产品标准中已列出的、对人和环境危害较大的杂质名称及其限量(详

见附表1、2),我国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应不低于其要求。

4.2在原药全分析报告中,必须有0.1%以上及

微量对哺乳动物、环境有明显危害的杂质名称、含量限定指标及检测方法(包括定性、定量方法和谱图)。

4.3不允许使用没有取得农药登记的母药或过

滤原药后的母液直接用于加工制剂,企业应自律严格控制原药的来源和质量。各级管理部门也要加强管理。

4.4规定制剂产品的定性鉴别办法,例如,在

产品登记时,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红外光谱图、气相色谱图或液相色谱图。市场监督抽查时,将对产品加强定性鉴别,核对相关谱图,对不符或杂质多的产品,要求生产企业做出相应的说明,必要时停止其登记续展。

附表1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农药原药杂质限量表

序号农药名称

杂质及限制项目名称

限量≤g/kg或%

一、杀虫剂甲胺磷5乙酰胺

1O,O,S-三甲基硫代磷酸酯

12aluminiumphosphide(磷化铝)砷

0.043azadirachtin(印楝素)

黄曲霉毒素Aflatoxins(B1,B2,G1,G2总和),μg/kg300顺式异构体Ⅰ2%顺式异构体Ⅱ30%~40%反式异构体Ⅲ3%反式异构体Ⅳ

57%~67%2-萘酚

0.52-萘基氨基甲酸甲酯

0.56carbosulfan(丁硫克百威)克百威207chlorbenside(杀螨醚)硫酸盐灰

1%二硫化物(以双对氯苯基二硫化物计)1%8chlorpyrifos(毒死蜱)治螟磷(O,O,O',O'-四乙基二硫代焦磷酸酯)323%~27%17%~21%32%~36%21%~25%10cypermethrin(氯氰菊酯)顺式异构体40%~60%11

demeton(内吸磷)

异内吸磷,≥

标明30%

顺式异构体Ⅰ顺式异构体Ⅱ反式异构体Ⅲ反式异构体Ⅳ

cyfluthrin(氟氯氰菊酯)

carbaryl(甲萘威)

beta-cyfluthrin(高效氟氯氰菊酯)

acephate(乙酰甲胺磷)

37--

氧乐果2异乐果

3氯化钾

20游离地乐酚及其盐测得5%α-异构体64%~67%β-异构体

29%~32%硫丹-乙醇20硫丹-乙醚10硫丹-硫酸盐

2丙硫醇

1双[羟基双(2-甲基-2-苯基丙基)锡]氧化物2021fenitrothion(杀螟硫鳞)S-甲基杀螟硫磷20甲体六六六测得0.5%砷

0.04O,O,S-三甲基二硫代磷酸酯15541测得2%N-甲基氨基甲酸乙酯测得2%O,O,S-三乙基硫代磷酸酯测得1%O,O,O-三乙基硫代磷酸酯测得1%3-甲基噁唑烷-2,4-二酮

测得1%O,O-二甲基氨基硫代磷酸酯90O,O,O-三甲基硫代磷酸酯70O,O,O-三甲基硫代磷酸酯异马拉硫磷马拉氧磷

N-甲基-N-氯乙酰基氨基甲酸乙酯O,O,S-三甲基硫代磷酸酯20N-甲基同系物

80顺式速灭磷,≥60%20

fenbutatinoxide(苯丁锡)endosulfan(硫丹)

ethoprophos(灭线磷)18

192223lindane(林丹)

magnesiumphosphide(磷化镁)mevinphos(速灭磷)27磷酸三甲酯20monocrotophos(久效磷)28S-甲基对硫磷15对硫磷

3甲基对氧磷paraoxon-methyl

1顺/反(1SR,3RS/1RS,3SR)=40:60顺式异构体(1SR,3RS)≥25%反式异构体(1RS,3SR)

25%~75%

131415

diazinon(二嗪磷)

dichlorvos(敌敌畏)dicofol(三氯杀螨醇)dimefox(甲氟磷)

S,S-特普O,S-特普

三氯乙醛

滴滴涕及其相关杂质八甲磷六甲基磷酰胺甲苯其他磷酸胺

12

2.50.25

测得总ai.的112122116

dimethoate(乐果)

17

dinobuton(消螨通)

24

malathion(马拉硫磷)

25mecarbam(灭蚜磷)26methamidophos(甲胺磷)29

parathion-methyl(甲基对硫磷)

30permethrin(氯菊酯)38--

4-溴-2-氯苯酚1%六甲基磷酰胺18%十甲基三磷酰胺8%甲苯2%高磷酸胺

2%灭多威

5N,N'-二-[4-(三氟甲氧基)苯基]脲

2,3-二氨基吩嗪,mg/kg0.52-氨基-3-羟基吩嗪,mg/kg

测得0.5RS+SR70~85%RR+SS

15~30%全氯甲硫醇

102,3-二氨基吩嗪,mg/kg测得32-氨基-3-羟基吩嗪,mg/kg

测得0.50.040.030.1X0.1X铅,mg/kg

0.5X水溶性铜,mg/kg10X砷,mg/kg0.1X镉,mg/kg0.1X铅,mg/kg

0.5X砷,mg/kg0.1X六氯苯十氯联苯

砷,mg/kg镉,mg/kg镉,mg/kg0.1X铅,mg/kg

0.5X水溶性铜,mg/kg20X39captan(克菌丹)砷,mg/kg0.1X镉,mg/kg0.1X铅,mg/kg

0.5X金属铜,mg/kg50X水溶性铜,mg/kg25X砷,mg/kg0.1X镉,mg/kg0.1X铅,mg/kg

0.5X

33profenofos(丙溴磷)thiodicarb(硫双威)triflumuron(杀铃脲)

3536

杀菌剂3132

phenthote(稻丰散)phorate(甲拌磷)

P=O稻丰散

O,O,O,O-四乙基硫代焦磷酸酯O,O,S-三乙基二硫代磷酸酯

O,O-二乙基-S-(乙氧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O,O-二乙基-S-(乙硫基甲基)硫代磷酸酯O,O-二乙基-S-(甲氧基甲基)二硫代磷酸酯硫代磷酸(羟甲基)二乙酯双(乙硫基)甲烷

0.5%32234623913934

schradan(八甲磷)

benomyl(苯菌灵)

37

38

bitertanol(联苯三唑醇)

40

carbendazim(多菌灵)

41

chlorothalonil(百菌清)

42

copperhydroxide(氢氧化铜)

43

copperoxychloride(王铜)

44

coppersulfate(硫酸铜)

carbonatebasic(碱式碳酸铜)

45

46

cuprousoxide(氧化亚铜)

39--

总铁测得13.4%~15.5%福美双标明10.5%亚铁

总铁含量的10%无机亚磷酸盐(以亚磷酸铝计)10锰,≥测得20%锌,≥测得2%ETU

0.5%

锌测得0.5%ETU

0.5%2,6-二甲基苯胺1砷,μg/g5X六氯苯

0.005%2,3-二氨基吩嗪,mg/kg测得0.52-氨基-3-羟基吩嗪,mg/kg

测得0.5不含0.5%70%~85%15%~30%4-氯苯酚

锌测定23.3%~26%砷,mg/kg250锰测得0.5%ETU

0.5%

锌测得21%~22.5%油4-氯苯酚RS+SRRR+SS砷,mg/kg

250

硫酸盐灰

557Picloram酸(氨氯吡啶)

游离苯酚(以2,4-二氯苯酚计)

游离苯酚(以2,4-二氯苯酚计)

测得2,4-D0.3%

游离苯酸(以2,4-滴酸计)30(低挥发酯产品)15(低挥发酯产品)

游离苯酚(以2,4-二氯苯酚计)

测得2,4-D0.3%总可萃取酸(以干基计)测得1.14X游离苯酚(以2,4-二氯苯酚计)测得20硫酸盐灰

10

52fosetylaluminium(三乙膦酸铝)锰测得20~22.5%5556metalaxyl(甲霜灵)sulfur(硫磺)

5960thiram(福美双)triadimefon(三唑酮)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67

2,4-DB(2,4-滴丁酸)

47

48

4950diphenylamine(二苯胺)

edifenphos(敌瘟磷)

fentinacetate(三苯基乙酸锡)fentinhydroxide(三苯基氢氧化锡)2-氨基联苯,mg/kg4-氨基联苯,mg/kg苯胺,mg/kg

O,O-二乙基-S-苯基硫代磷酸酯苯硫酚

无机锡无机锡20252255

51

ferbam(福美铁)

53

mancozeb(代森锰锌)

54

maneb(代森锰)

58

thiophanate-methyl(甲基硫菌灵)

61

triadimenol(三唑醇)

62

zineb(代森锌)

63

ziram(福美锌)

64

2,4-D(2,4-滴)

65

2,4-Dsodium(2,4-滴钠)

662,4-Desters(2,4-滴酯)40--

2-氯-N-[2-乙基-6-(1-甲基丙基)苯基]-N-(甲氧甲基)乙酰胺

19

氯化钠2%氯化钠2%2,4-二氯苯酚32,4-二氯苯甲醚6硫酸盐灰52-氯-N-(2,6-二乙基苯基)乙酰胺

20N-丁氧甲基-2'-正丁基-2-氯-6'-乙基乙酰苯胺14二丁氧基甲烷13丁基氯乙酰胺

104-氨基-5-氯异构体601,2-二氯乙烷0.1氯苯胺,μg/g

2508820

2-(4,6-二氯-1,3,5-三嗪-2-基氨基)-2-甲基丙腈3西玛津10无机氯

5碱不溶物

5总可萃取酸(以干基计)测得1.11X硫酸盐灰

103-(3-氯-4-甲苯基)-1-甲基脲3-(4-甲苯基)-1,1-二甲基脲

2-(4-氨基-6-氯-1,3,5-三嗪-2-基氨基)-2-甲基丙腈

游离苯酚(2,4-二氯苯酚计)

测得15

总可萃取酸(以2,4-滴丙酸计)测得2,4-滴丙酸1.11X77chloridazon(氯草敏)游离苯酚(2,4-二氯苯酚计)

测得2,4-滴丙酸15总可萃取酸(以2,4-滴丙酸计)测得2,4-滴丙酸1.11X游离酸(以2,4-二氯丙酸计)测得总可萃取酸30无机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特乐酚(干基)2总三吡啶terpyridines0.001游离4,4'-联吡啶4,4'-bipyridy

1游离胺盐(以二甲胺盐酸盐计)0.4%1,2-二氯乙烷

0.5MEPHA:单2-氯乙基酯2-氯乙基硫酸酯

20

72atrazine(莠去津)硫酸盐灰

580

chlorotoluron(绿麦隆)

88diuron(敌草隆)71ametryn(莠灭净)7374bifenox(甲羧除草醚)bromoxynil(溴苯腈)

75bromoxyniloctanoate(溴苯腈辛酸酯)7879chlormequatchloride(矮壮素)chlorpropham(氯苯胺灵)82dicamba(麦草畏)游离苯酚(2,4-二氯苯酚计)

游离无机酸(以H2SO4计)

测得2,4-滴丙酸15特乐酚(干基)568

69

70

2,4-DBpotassiumsalt(2,4-滴丁酸钾盐)

2,4-DBesters(2,4-滴丁酸酯)

alachlor(甲草胺)

总可萃取酸(以干基计)游离苯酚(以2,4-二氯苯酚计)

总可萃取酸(以干基计)游离苯酚(以2,4-二氯苯酚计)游离酸(以2,4-二氯丁酸计)

2-氯-N-(2,6-二乙基苯基)乙酰胺

测得2,4-DB1.14X测得15

测得2,4-DB1.14X测得15测得总萃取酸303076

butachlor(丁草胺)

81

cyanazine(氰草津)

83

dichloroprop(2,4-滴丙酸)

84

dichloroproppotassiumsalt(2,4-滴丙酸钾盐)

85

dichloropropesters(2,4-滴丙酸酯)

86

dinoterb(特乐酚)

87

diquatdibromide(敌草快)(二溴化物)

89

ethephon(乙烯利)

41--

测得1.11X测得0.01硫酸盐灰

10游离苯酚(以2,4,5-三氯苯酚计)

测得15

总可萃取酸(以2,4,5-涕丙酸、干基计)测得fenoprop的1.11X2,3,7,8-四氯二苯对二噁英,μg/kg测得fenoprop的0.01游离苯酚(以2,4,5-三氯苯酚计)

测得fenoprop的15亚硝基草甘膦,mg/kg

1Hydrazine游离肼,联氨1氨基甲酸乙酯0.05硫酸盐灰5

游离酸

37.1(以碘苯腈计)硫酸盐灰

5对称脲:N,N'-双--[3-(1-甲基乙基)苯基]脲1020

100.4%0.015硫酸盐灰

10游离苯酚(以4-氯-2-甲苯酚计)

10

游离苯酚(以4-氯-2-甲苯酚计)测得MCPA的1%游离苯酚(以4-氯-2-甲苯酚计)测得MCPA的1%游离酸(以2甲4氯酸计)

由总酯换算MCPA的3%总可萃取酸(以2甲4氯丁酸、干基计)1.15X间位异构体:N,N-二甲基-N'-[3-(1-甲基乙基)苯基]脲

邻位异构体:N,N-二甲基-N'-[2-(1-甲基乙基)苯基]脲

甲醛

测得1.392glyphosate(草甘膦)9697

ioxynil(碘苯腈)isoproturon(异丙隆)

102

MCPAester(2甲4氯酯)

总可萃取酸(以干基计)

2,3,7,8-四氯二苯对二噁英,μg/kg90

fenoprop(2,4,5-涕丙酸)

91

fenoproppotassiumsalt(2,4,5-涕丙酸钾盐)

939495

maleichydrazide(抑芽丹)hexazinone(环嗪酮)

ioxyniloctanoate(碘苯腈辛酸酯)

9899100

101linuron(利谷隆)maleichydrazide(抑芽丹)MCPA(2甲4氯)

MCPAalkalmetalsalts(2甲4氯碱金属盐)游离胺盐(以二甲胺盐酸盐计)肼103MCPB(2甲4氯丁酸)硫酸盐灰

游离酚(以4-氯-2-甲苯酚计)

总萃取酸(以2甲4氯丁酸计)游离苯酚(以4-氯-2-甲苯酚计)

总可萃取酸(以2甲4氯丙酸、干基计)硫酸盐灰

游离苯酚(以4-氯-2-甲苯酚计)

总可萃取酸(以2甲4氯丙酸、干基计)游离苯酚(以4-氯-2-甲苯酚计)

氯化钠

2-乙基-6-甲基-2-氯乙酰苯胺

2-乙基-6-甲基-N-(2-甲氧基-1-甲乙基)苯胺2-乙基-6-甲基苯胺

游离胺盐(以二甲胺盐酸盐计)游离4,4'-联吡啶总三吡啶

氯化钠

10测得151.15X测得MCPB301.15X10测得15

测得mecoprop的1.15X测得mecoprop的152%15210.4%10.0012%

104105106107108

109110

111MCPBpotassiumsalt(2甲4氯丁酸钾盐)mecoprop(2甲4氯丙酸)mecopropmetalsalt(2甲4氯丙酸金属盐)methoprometryn(盖草津)metolachlor(异丙甲草胺)

monuron(灭草隆)

paraquatdichloride(百草枯)(二氯化物)

prometryn(扑草净)42--

附表2

世界卫生组织(WHO)农药原药杂质限量表

0.005%

202-氯乙酰苯胺

182,2-二氯-N-异丙基乙酰苯胺

12氯化钠2%苯胺0.1不挥发杂质

0.5%氯化钠2%亚硝胺,mg/kg1

氯化钠2%116simazine(西玛津)六氯苯

N,N-二异丙基苯胺112

113

Picloram(acid)(毒莠定酸)4-氨基-3,5,6-三氯吡啶羧酸propachlor(毒草胺)

114115

propazine(扑灭津)propham(苯胺灵)

117118

terbutryn(特丁净)trifluralin(氟乐灵)

序号农药名称

杂质名称

限量≤g/kg≥98.5%≥98%S-异构体在醇中

48-52%水合氯醛0.25挥发性烃溶剂1三乙胺

顺/反50:50~80:20异构体Ⅱ170~210异构体Ⅲ320~360异构体Ⅳ

210~250反式异构体75-85%1R-异构体

≥95%菊酰氯酸酐Chrysanthemicanhydride

10反式异构体≥97%≥95%≥92%10~202.5O,S-特普

0.2氧乐果2异乐果

3反式异构体75-85%1R-异构体

≥95%α-异构体测得64%~67%1R-异构体在酸中S-异构体在醇中

β-异构体

测得29%~32%反式异构体≥98.5%1R-异构体在酸中≥98%1R-异构体

75-80%

2DDT(滴滴涕)

异构体I230~2704brodifacoum(溴鼠灵)5

cyfluthrin(氟氯氰菊酯)

7d,d,trans-cyphenothrin(精右旋苯醚氰菊酯)10d-Phenothrin(右旋苯醚菊酯)反式异构体1R-异构体在酸中1

bioallethrin(生物烯丙菊酯)

alpha-cypermethrin(顺式氯氰菊酯)

6d-allethrin(右旋烯丙菊酯)稳定剂2,6-di-tert-butyl-p-cresol,

S,S-特普89diazinon(二嗪磷)dimethoate(乐果)11endosulfan(硫丹)Esbiothrin(Es生物烯丙菊酯)1243--

20100甲体六六六

测得0.5%MeOOSPS-triesterO,O,S-三甲基二硫代磷酸酯15MeOOOPS-triesterO,O,O-三甲基硫代磷酸酯5异马拉硫磷4马拉氧磷

1顺/反

50:50 ̄30:70DMPCTO,O-二甲基氯代硫磷酸酯5MeOOSPSO,O,S-三甲基二硫代磷酸酯5MeOOSPO,O,O,S-三甲基硫代磷酸酯5MeOOOPSO,O,O-三甲基硫代磷酸酯5异甲基嘧啶磷

5反式异构体75%~85%≥95%≥92%10-20≥98%1R-异构体在酸中≥98%S-异构体在醇中

≥96%挥发物100焦油

20

1R-异构体在酸中S-异构体在醇中

16

malathion(马拉硫磷)

水合氯醛0.2515lindane(林丹)14methoxychlor(甲氧滴滴涕)17prallethrin(炔丙菊酯)S-甲基杀螟硫磷cisA异构体1314fenitrothion(杀螟硫鳞)

lambda-cyfluthrin(高效氟氯氰菊酯)1516

permethrin(氯菊酯)

Pirimiphos-methyl(甲基嘧啶磷)

稳定剂2,6-di-tert-butyl-p-cresol,

反式异构体在酸中1819S-bioallethrin(S-生物烯丙菊酯)trifenmorph(杀螺吗啉)序号农药名称

杂质名称

限量≤g/kg35治螟磷-乙酯

5六氯苯0.01十氯联苯

0.03N-亚硝基二甲胺N-nitrosodimethylamine,mg/kg21-二甲基酰肼1-dimethylhydrazide,mg/kg

30O,S-特普

0.0002%0.20.5%0.5%砷,mg/kg250砷,mg/kg

250

9zineb(代森锌)3chlorothalonil(百菌清)S,S-特普0.012%5diazinon(二嗪磷)10

ziram(福美锌)

治螟磷

治螟磷(O,O,O',O'-四乙基二硫逐焦磷酸酯)12

chlorpyrifos(毒死蜱)

chlorpyrifos-methyl(甲基毒死蜱)

4daminozide(丁酰肼)678mancozeb(代森锰锌)maneb(代森锰)metiram(代森联)ETU

ETUethylenethioureaETU注①X:为标明…的有效成分含量;③标明:标明…有效成分含量;

②测得:测得…有效成分含量;

④由总酯换算:由总酯换算…有效成分含量。

附表3

欧盟(EU)农药原药杂质限量表

44--

农药管理条例新修订

农药管理条例新修订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农药管理条例。下文是农药管理条例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2017年2月8日,《农药管理条例》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这是中国农业的一大盛事,农药行业的一件大事,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就要颁布实施。可以预期,随着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 农药行业将迎来又一个春天,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 态环境安全将得到保障,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 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将得到执行,《农药生产许可》《农药登记许可》《农药试验单位许可》《农药经营许可》将实施。农药将与人 药一样,生产、登记、经营、使用全程化实行一体化由农业部门管理,做到农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据了解,即将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 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按照上报国务院的版本,修订重点有如下内容(实施以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版本为准): 1.改革农药管理体制:一件事情一个部门管。强化农业部门监管手段(第41条)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总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2.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 社会监督;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农药管理条例2017 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农药管理条例2017 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国务院2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确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基础;通过《农药管理条例》。那么,最新版的2017农药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的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一起来看看吧。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 前款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 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 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生产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农药登记 第六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生产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第七条国内首次生产的农药和首次进口的农药的登记,按照下列三个阶段进行: 田间试验阶段:申请登记的农药,由其研制者提出田间试验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田间试验;田间试验阶段的农药不得销售。 临时登记阶段: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的农药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农药,由其生产者申请临时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临时登记证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 正式登记阶段:经田间试验示范、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由其生产者申请正式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农药登记证和农药临时登记证应当规定登记有效期限;登记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生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 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试验,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应当遵循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 第四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以下简称“试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试验单位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单位负责人应当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全面负责试验单位的建设和组织管理,确保试验单位能够履行本规范; (二)配备相应的设施、仪器设备、材料和人员,确保项目及时正常开展;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留存每位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 (四)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

(五)组织制修订标准操作规程,保存所有版本及修订记录,确保按最新版本执行; (六)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质量保证人员,并确保其履行职责; (七)制定并及时更新试验主计划表,掌握各试验项目的进展,每个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试验分项负责人; (八)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分项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 (九)监督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并提供给质量保证人员; (十)建立计算机系统,并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系统验证、运转和维护; (十一)提供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二)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明确试验计划、完成期限等,及时将协议或合同、样品封样编号及产品名称、试验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预计启动和完成日期、试验地点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试验项目负责人应当对试验全过程和最终试验报告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批准试验计划,确保试验计划满足委托方的技术要求;核查试验条件,确保满足试验要求; (二)及时向质量保证人员提交试验计划副本,在试验过程中与质量保证人员保持有效沟通; (三)确保试验人员可随时获取试验计划,并按照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或试验准则开展试验,确保安全防护措施执行到位;

[2017农药管理条例全文和实施办法规定]农药管理条例2017

[2017农药管理条例全文和实施办法规定]农药管理条例2017 最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而制定的法规,那么,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内容有什么变化?下面小编整理的2017农药管理条例全文,一起来看看吧。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 前款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 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 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生产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农药登记 第六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生产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第七条国内首次生产的农药和首次进口的农药的登记,按照下列三个阶段进行: 田间试验阶段:申请登记的农药,由其研制者提出田间试验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田间试验;田间试验阶段的农药不得销售。 临时登记阶段: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的农药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农药,由其生产者申请临时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临时登记证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 正式登记阶段:经田间试验示范、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由其生产者申请正式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农药登记证和农药临时登记证应当规定登记有效期限;登记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继续向中国出售农药产品的,应当在登记有效期限届满前申请续展登记;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体系要求-2017版 QC080000标准中文版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体系要求-2017版 QC080000标准中文版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体系要求 前言 本出版物由IECQ 管理委员会(MC)制订。 本出版物与包含IECQ HSPM 方案程序规则的IECQ 03-5 直接相关。 本IECQ 国际规范(以下称为国际规范)及其要求源于以下理念:只有有效地融合管理规范,才能实现有害物质减免(HSF)产品和生产过程。本国际规范是对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QMS)框架的补充,与其协调一致,目的是对过程进行全面、系统、透明的管理和控制,以实现HSF 目标。 IECQ QC 080000 第四版针对第三版的使用反馈进行修订。第四版中的变化包括: ––与ISO 9001:2015 一致; ––采用了ISO 附录SL 高层结构;

––适应全球不断增加的有害物质法规。如REACH1法规所规定的新增受控物质、变更控制、产品召回,供应链内的信息沟通,以及向ECHA2通报SVHC3; ––响应适用的法律法规义务,强化了成文信息的要求。如RoHS4指令改写后的要求(如符合性评定、技术文件的编写、自我声明的编制、标志的使用等)现在都可以通过IECQQC 080000 来管理。 IECQ QC 080000 规定了组织如何建立和实施关键过程来管理其有害物质,而不是强调如何去除和回避产品中的受限物质。 用于识别、控制、量化和报告电工产品或其部件中有害物质(HS)含量的各种过程,必须足够详尽地予以定义和理解,以便让所有相关方确信产品的HSF 状态。这些过程必须适当成文,并以受控和一致的方式执行,从而: ––有利于验证适用顾客要求和法规的符合性 ––可以进行高效且有效的符合性检查 ––有利于在组织及其供应链得到一致推广 ––使得符合性和执行方法能够相互协调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申请与受理 第四章审查与决定 第五章变更与延续 第六章风险监测与评价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 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五条农药登记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登记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加快淘汰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风险高的农药。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农药名称应当使用农药的中文通用名称或者简化中文通用名称,植物源农药名称可以用植物名称加提取物表示。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的名称用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表示。 第八条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制剂产品的配方应当科学、合理、方便使用。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有关具体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小编提供的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 1 / 22

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试验单位认定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 (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 (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 (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四)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

有害物质的管理办法

有害物质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保证我司产品符合环境标志的要求,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2.0范围﹕ 针对已供货给我司的所有物料供应商,(只指生产用物料,不含用于办公类的物料) 3.0定义: 原材料生产商:有独立生产能力,将其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材料提供给我司的供应商。 原材料销售商:不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只是代理销售其它厂家生产的产品的供应商。 4.0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 4.2研发部:负责对供应商样品确认过程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确认与管控。 4.3品质部:根据对供应商来料进行相应的确认和检查。 5.0管理办法﹕ 5.1供应商原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的一般要求: 5.1.1所有原材料供应商除了满足我司相关质量、技术要求外,必须承诺配合我司达到相应的环境要求和有毒有害物质限制要求。作为我司原材料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与我司签订相应的《RoHS保证协议》,以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 5.1.2采购部需引导和推进供应商导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引导供应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获得环境认证的供应商。 5.1.3先前已与我司签订了《RoHS保证协议》的供应商,可以继续保持,并要求供应商将其提供给我司的原材料,出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对相应有害物质的检测合格的对应报告书(如:SGS报告)。 5.1.4原则上,采购部需要求供应商每年提供其最新的检测报告给我司备查,并将供应商提供的最新检测报告备份给质量部作为来料检查核对的依据。 5.1.5对于原材料销售商,可以接受其提供的由原始生产厂家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书(如:SGS报告)。 5.1.6对于某些的供应商(如:唯一供应商、品牌供应商或海外供应商等)或某些原材料销售商,由于某种特定原因,没有与我司签订《RoHS保证协议》或未能提供、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书的,采购部需要整理出相应的供应商目录,其中包括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名称、并注明未签订协议、未提供检测报告的原因,报公司备查,并由研发部、品质部、采购部联合对这些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的符合性,作出对应的处理办法。 5.1.7所有供应商提供给我司的协议文本必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5.2供应商原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要求: 5.2.1研发部在样品确认阶段需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的材质、有毒有害物质的符合性进行资料验证,必要时可以送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检测。 5.2.2品质部对来料是否贴有RoHS标识,该供应商是否有最新的SGS等检测报告等内容进行检查。必要时可送样到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检测以核实其资料的准确性。 5.2.3对于未与我司签订协义或未提供检测报告的物料,质量部上报公司批准后,定期送样到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以达到符合相应的要求。 5.2.4若在样品确认过程、来料检查、送样外测等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我司要求的,由采购部按相应协议对供应商进行责任承担追讨。 6.0记录 6.1《RoHS保证协议》 6.2《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保证协议》以上6.1、6.2协议由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并保存到供应商取消资格时为止,上述协议签订后需Copy给质量部保存备查。

最新QC080000-2017有害物质管理体系文件

最新QC080000-2017有害物质管理体系文件有害物质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HSPM/JZ-01-2017 版本:A0 修订日期:2017-02-11 制定 审核 批准

文件修订履历一览表 N0. 版次修订日期修订说明编制审核批准备注

目录 章节标题页数1.0 总则共7页 1.1手册封面1 1.2 修订履历 2 1.3 目录 3 1.4 有害物质管理手册颁布声明 4 1.5 公司简介 5 1.6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6 2.0 手册的管理共1页 3.0 概述共3页 3.1 术语、定义和引用标准 2 3.2 范围及应用 1 4.0 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共4页 4.1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总要求 1 4.2 体系文件要求 2 5.0 管理职责共6页 6.0 资源管理共1页 7.0 产品实现共5页 8.0 测量、分析和改进共4页附件 附件1 组织架构图 1 附件2 GB/T19001:2008与QC080000 IECQ-HSPM章节对照表 2 附件3有害物质管理方针 1 附件4 HSF管理目标指标 1 附件5 职责分配表 1

有害物质管理手册的颁布声明 上海憬之礼品包装有限公司有害物质管理手册,编号:HSPM/JZ-01-2015。 本手册是根据GB/T19001:2008、QC080000 体系进行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有害物质过程管理模式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辑而成。经公司总经理审定,现予以批准颁布,自201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手册是本公司有害物质管理的概述,阐明了公司的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目标、组织架构及有害物质管理的体系要素要求,是各项有害物质管理活动的纲领文件,是指导全体员工的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 总经理: 批准日期: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2017年第3号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年06月21日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申请与受理 ?第四章审查与决定 ?第五章变更与延续 ?第六章风险监测与评价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X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 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五条 农药登记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登记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加快淘汰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风险高的农药。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 农药名称应当使用农药的中文通用名称或者简化中文通用名称,植物源农药名称可以用植物名称加提取物表示。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的名称用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表示。 第八条 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制剂产品的配方应当科学、合理、方便使用。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有关具体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九条 农业部根据农药助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限用助剂及限量。 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申请农药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应的试验资料。 第十条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附件6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产品化学、药效、残留、毒理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全过程,包括人员、设施、设备、材料、试验设计、质量保证、记录和报告等应遵从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 第四条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机构)应具有明晰的组织体系架构,至少应包括试验机构管理者、质量保证部门、试验项目负责人(多场所试验的主要研究者)、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机构管理者应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确保试验机构具有履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质量管理规范)的声明。 (二)确保配备足够数量人员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和材 料,保证试验项目及时正常地进行。 (三)确保留存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 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 (四)确保每位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接受必要 的岗位培训。 (五)确保建立适当的、可行的标准操作规程,所有标准 操作规程都得到批准和执行。 (六)确保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专职人员,并保证其 依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履行职责。 (七)确保在每项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 (八)确保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主要研究者。 (九)确保多场所试验中试验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者、 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 (十)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 (十一)确保质量保证人员可以获取试验项目负责人批准的试验计划。 (十二)确保保存所有标准操作规程历史卷宗。 (十三)确保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十四)确保主计划表及时更新与管理。 (十五)确保机构的供应满足相应登记试验的需要。 (十六)确保被试物、对照物和试验样品标示明确。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前言 为了配合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七部委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 息产业部第39 号令)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考虑了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需要的同时,又考虑到监督检查机构实施监管或测试的可行性,与国际相关标准衔接的要求,结合行业的现状、经济与技术上的可行性等等,制定出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合理的限值指标。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本标准参予起草单位:详见附录A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建忠、王晓晗、罗道军。 SJ/T ××××-×××× II 引言 目前许多电子信息产品由于功能和生产技术的需要,仍含有大量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这些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在废弃之后,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以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减量化、替代为主要任务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已经提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 为了达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目的,信息产业部等国务院七部门“从源头抓起,立 法先行”,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立法的方式,推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旨在从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限制或禁止使用上述六种有害物质或元素。 为达到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目标同时又能使电子信息产业得到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根 据实施成本、技术可行性、实施限制有害物质的效果以及国际环境等,制定一个合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技术要求。 SJ/T ××××-×××× 1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污染控制重点管理 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J/T ××××-××××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物质substance 自然界中存在的由化学元素组成的单质或化合物。 3.2

2019新农药管理条例

2019 新农药管理条例 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 2019 年新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指出,植物生长调节剂属农药管理的范畴,依 法施行农药登记管理制度,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进行农药登记。 肥料为什么添加调节剂违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农药: (一)以非农药冒充农药; (二)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 (三)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 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 假农药处理。 只要肥料里面添加了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该产品就属于农药,应该按照农药进行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未办理农药登记证的,即属于未依法取得农药登 记证而生产的农药。 新的农药管理条例是对假农药如何处罚的? 第五十二条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 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10 倍以上 20 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 5 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有毒有害物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公司的原辅料有害物质的控制,通过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防止原辅料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防止在使用、贮存、废弃化学品等过程中对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不良的影响,控制半成品和成品中的毒有害物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的采购、化学品采购及使用、贮存到废弃的全过程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辅料、化学品的购买。 3.2仓库负责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贮存、收发。 3.3各使用部门负责在用化学品贮存管理,负责化学品废弃的收集管理,保证正确使用化学品。 3.4质检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的验收对储存、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4.控制程序 4.1公司使用可能性含有毒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种类。 4.1.1公司使用的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包括涂料、电镀后的五金材料、粘合剂等。4.1.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范围主要包括各种消毒剂、清洁剂、熏蒸药品、杀虫剂、鼠药等。 4.2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采购 4.2.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2.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根据实际的需要,报质检部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过程中,应要求供方在运输供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具有防止泄露、倾倒等预防措施。 4.3采购部对含有毒有害物质及化学品的验收

4.3.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验收应查验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并至少每年一次要求供提供由资质机械出具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 4.3.2化学品的验收 应要求供方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合格证、使用说明,并有明显的标识。 4.4对使用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成品的检测。 每年至少一次,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使用过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4.5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化学品的贮存和领用 4.5.1可能还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化工材料的贮存、领用按《仓库管理制度》要求执行。粘合剂按化学品要求贮存和领用。 4.5.2化学品入库时,由仓库管理员检查其包装是否损坏、泄露以及是否在效期内。检验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5.4应按化学危险品贮存中的规定,将特性上禁忌的化学品分开贮存,消毒剂和清洁剂分开:杀虫剂、鼠药、熏蒸药品等专柜存入并上锁:专用化学品贮存仓库应通风良好,并有防盗、防爆等措施。 4.5.5对于易碎、易泄露的化学品、油品、不能堆放在高层。 4.5.6所有化学品定期点检,化学品管理人员应经过一定的培训或具有同等知识的人员。4.5.7对化学品定期点检,化学品管理人员应经过一定的培训或具有同等知识的人员。 4.5.8化学品使用时,应注意洒落、碰撞,并有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具。使用完毕,应密封并放回原处,进行分包使用,分包装必须有明显的标识。 4.5.9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使用,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有安全预防措施。 4.5.10各部门对各种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时收回并监督回收到有资质收购站或有资质单位处理。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试验单位认定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 (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 (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 (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四)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 (五)试验场所、试验设施、实验室等证明材料以及仪器设备清单; (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运行情况的说明,典型试验报告及其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 申请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第七条农业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附件: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是为评价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而进行的试验(详见附件1)。 第三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考核、委托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方可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具备A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附件1中全部试验,具备B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附件1中第一、二部分试验,具备C级资质的单位只能承担附件1中第一部分试验。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试验机构可以自愿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得到独立法人的授权,具备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工作条件的科研和教学等单位。 (二)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的实验室应符合《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NY/T 718)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单位技术人员应熟悉《农

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GB 15670)。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单位概况和实验室基本情况; (二)实验设施; (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主要试验人员情况,包括职称、学历、专业、培训情况、工作能力和简历等; (四)动物使用和动物实验室合格证书; (五)相关仪器设备清单及使用情况; (六)近五年相关工作总结和典型试验报告; (七)管理制度及其它参考资料; (八)自身诚信情况申明。 第六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初审。对资料齐全的,组织专家考核组进行技术考核(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对资料不全或不具备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考核 第七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聘请相关领域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建立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考核专家库。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考核领域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技术考核,与被考核机构有利害关系的考核人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技术考核按照组织机构、人员、设施、仪器设备和试验系统、质量管理、试验工作等内容分为若干单项,分项打分。考核合

中国汽车产品有毒有害物调查与禁用物质管理建议

中国汽车产品有毒有害物调查及禁用物质管理建议 一、调查概况 《汽车管理再利用管理措施研究》课题正式启动以来,在2007年7月和8 月的两次课题组会议上,研究小组和课题参与企业充分讨论了中国汽车产品有毒有害物的调查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确定本次调查的有害物质为铅、汞、镉、六价铬以及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牵头组织协调、国主要整车企业提供零部件材料样品、材料检测机构负责样品的有毒有害物检测的方式来完成本次摸底调查。 图1 调查组织形式 本次调查原则上要求参与课题研究的国整体企业至少提供一款车型的零部件材料(见附件一),但是部分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提供零部件材料样品,截止至2008年1月,本次调查最终统计了共19家企业(其中9家合资企业)提供的22个车型的样品。本次调查以乘用车为主,共调查了乘用车产品18个,涵盖轿车、SUV MPV ffi微客;另有重卡产品3个,轻客1个。参与调查的企业和车型见下表:

表1 参与调查的企业及车型 二、抽样情况和检测方法 按附件一的零部件材料清单,各整车企业准备样品,所选车型的零部件材料与清单上所列不一致,用同等材料替代,最终企业提交并检测了911个材料样品,去除采样失败的材料(厚膜封装胶2个)和未纳入本次抽检围的材料(铅平衡块1 个),共908个材料样品纳入统计,分类数量如下: 表2 材料抽样检测情况

由于目前国外还没有关于汽车产品有毒有害物的检测方法, 因此本次材料检 测参考采用了电子电器中有毒有害物的检测方法。 全部检测采取定量测试,直接 得出材料样品中有毒有害物的含量。各种有毒有害物的检测方法见下表: 表3 检测方法汇总表 三、调查结果统计 本次调查908个样品中,金属样品(含镀层)296件,非金属样品612件。金 属样品只做四项重金属(铅、汞、镉和六价铬)检测,非金属样品还要做两种有机 物 (PBB 和PBDE 的检测。 表4 有毒有害物检出情况汇总表

农药管理条例2017全文

农药管理条例 (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年2月8 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前款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 (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 (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 (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IECQ HSPM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标准-中文版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QC080000 (IECQ HSPM)第二版 2005年10月 国际电工委员会关于电子部件的质量评价 体系(IECQ) – 电子与电器元件和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 体系要求(HSPM)

内容: 前言 (3) 0 介绍 (4) 1 范围 (4) 2 引用标准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质量管理体系 (6) 4.1 总要求 (6) 4.2 文件化要求 (6) 5 管理职责 (7) 5.1管理承诺 (7) 5.2 以客户为中心 (7) 5.3 有害物质减免(以下简称:HSF)方针 (7) 5.4 策划 (7) 5.5 职责, 权限和沟通 (8) 5.6 管理评审 (8) 6 资源管理 (9) 6.1 资源提供 (9) 6.2 人力资源 (9) 6.3 基础设施 (9) 7 产品实现 (9) 7.1 HSF过程和产品实现的策划 (9) 7.2 与客户有关的过程 (10) 7.3 设计和开发 (10) 7.4 HSF产品的采购 (11) 7.5 产品和服务提供 (12) 7.6 用于HSF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设施的控制 (12)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13) 8.1 总则 (13) 8.2 HSF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13) 8.3 HSF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13) 8.4 HSF数据分析 (14) 8.5 HSF过程管理体系的改进 (14)

国际电工委员会 ---------- 电子与电器元件和产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HSPM) 前言 本IECQ规范和相应要求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如果没有管理规范的有效整合,不含有害物质(HSF)的产品和生产过程就不能实现。为全面、系统地和清晰地管控达成HSF目标所需的过程,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QMS)的补充,并且与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结构相一致。本规范是基于EIA/ECCB954标准“电子和电器部件和产品中有害物质减免标准和要求”,并为生产者在满足HSF要求和客户要求提供指南,这些客户要求可能包含法规要求,例如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0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电子和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特定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3年01月27日发布的“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2002/96/EC。 注释: 要求在一个广泛范围的产品中减少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的一系列特定有害物质的法规在全世界范围内已存在或正在准备制定。所以,电子和电器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必须能知道他们所用的产品是否是HSF产品,或者如果产品不是HSF产品,其有害物质的含量可知。 用于识别、控制、量化和报告在电子和电器部件或元件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的各种过程必须被明确确定和细致理解,以确保所有当事方相信产品中的HSF状况。这些过程必须适当地文件化并且在一种受控制的和一致的情况下实施,以促进适用要求和法规的符合性验证,进而可以进行有效的和有效率的符合性检查,以便生产者和使用者在许多不同的场合都可以实施,以调和执行方法和符合性之间的矛盾。总之,他们必须在全世界的产品贸易中减少技术壁垒。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