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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

皮革/皮毛类产品法规和检验标准

1. 国检检函[1990]85号关于对西德出口皮革制品必须检验PCP残留的函

2. 国检检函[1990]176号关于印发出口皮革制品中五氯酚暂行检验方法的通知

3. 国检检[1995]206号关于开展输德有关商品禁止使用偶氮染料检验工作的通知

4. 检检工函[96]59号关于通报荷兰禁止销售含偶氮染料商品的函

5. 国检三(96)120号关于输德纺织品鞋革制品必须进行偶氮染料检验的通知(以上为文件)

6.SN/T0069-2003《进出口皮革服装检验规程》

7.SN/T0068-2003《进出口毛皮服装检验规程》

8.SN/T0070-2003《进出口皮帽检验规程》

9.SN/T0082-2003《进出口成品皮革检验规程》

10.SN/T0076-2003《进出口毛皮褥子检验规程》

11.SN/T1330-2003《进出口生、熟毛皮检验规程》

12.SN/T1702-2006(进出口毛革两用服装检验规程)(以上为检验规程,均为行业标准,发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

13.91/173/EEC,欧盟有关五氯苯酚的指令

14.94/27/EC,欧盟有关金属镍释放量的指令

15.德国化学品法案(限制五氯苯酚的使用)

16.荷兰18。02。94法令(限制五氯苯酚的使用)

17.德国消费品法令26/06/2002(有关甲醛的规定)

18.德国食品和日用品法令(有关六价铬和偶氮染料的规定)

19.GB/T19942-2005皮革和毛皮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20.GB/T19941-2005皮革毛皮甲醛含量的测定

21.SN/T0193.1《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五氯苯酚残留量检验方法乙酰化-气相色谱法》

22.SN/T 1654-2005《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四氯苯酚残留量检验方法乙酰化-气相色谱法》

23.ISO/TS 17234:2003《皮革-化学测试-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24.德国标准DIN53313《皮革中五氯苯酚含量检测方法》

25.德国标准DIN53314《皮革中六价铬含量检测方法》

26.德国标准DIN53316《染色皮革中偶氮染料禁用芳族胺的测定方法》27.ISO/FDIS17070-2006《皮革-化学测试-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

28.ISO/TS 17226:2003《皮革-化学测试-甲醛含量的测定》

29.ISO/FDIS17075-2006《皮革-化学测试-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30.EN1811《直接接触和长期接触皮肤的产品中镍释放量的测定方法》31.QB/T2537《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eqvISO11640:1993)32.QB/T1327-1991《皮革表面颜色摩擦牢度测定方法》

33.QB/T1278-1991《毛皮成品掉毛测试方法》

34.QB/T2724-2005《皮革化学试验PH的测定》

35.QB/T1277-1991《毛皮成品PH值的测定》

36.QB/T1615-2006《皮革服装标准》

37.GB/T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范本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 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 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填充不足: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 落而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银条: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流纹:产品表面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 ●烧焦:在塑料件表面出现的局部的塑料焦化发黑。 ●边拖花: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龟裂:橡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造成在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浇口:塑料成型件的浇注系统的末端部分。 ●搭桥:在导电胶转角位置,出现上面胶是连接着,但下面胶没有连着而出现空洞的现象。 ●补伤:对导电胶上已损坏的部位进行修补。 ●油渍:在产品表面所残留的油污。

皮革分级及验收标准管理规定

皮革分级及验收标准管理规定1.0 目的: 明确皮革检验规格、检验方法。确保皮革质量。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皮革的检查验收。 3.0 定义: 对皮革产品原材料检验分级别拟定标准。 4.0 职责: 4.1 品质部IQC按此标准进行皮料检验及分级 4.2 皮具项目组、品质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3.总经理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之批准 5.0皮料伤残定义 5.1 严皮胚的伤残:如颈皱、伤疤、血管腺、菌伤、癣癞、鞭花、鞍伤、虹眼虻底、虱疔、划伤、痘疤、凸包、干裂、烙印等 5.2 加工过程中的伤残:如剥伤、孔洞、折裂、沙眼、夹油伤钩捆伤、烫伤。 5.3 制革过程中的伤痕:如片伤、仲展伤、打光伤、熨伤、推平和订板伤、滚压伤刺划伤、磨伤、铲软皮伤、去肉伤等机械伤、跳刀印。还有由于化学控制不好或微生物侵蚀所造成的浸水伤和酶鞣伤 5.4 松面:皮革的粒面层松弛现象,将面向内弯折90°时,粒面呈现皱纹。将皮革放平后消失,但仍有明显的皱纹痕迹者,感官验法:在1cm距离内有六个或六个以下的即为松面,六个以上不作为松面。 5.5 管皱:指粒面层与网状层中间纤维松弛的现象,呈现在皮革的粒面上有粗大的皱纹者。感官检验法:将皮革粒面向内弯折90°时,出现粗纹者,如在弯折时出现的皱纹不大,当放平后仍能消失者,不做为管鼓。 5.6 裂面:皮革经弯折或折叠强压,粒面层出现裂纹的现象叫裂面。 5.7 龟纹:制革生产时操作部当造成的缺陷,在制革不松的情况下,呈现粗大的皱纹,虽经整理,仍不能消失叫龟纹, 5.8 折纹:皮革面的折痕,虽经滚压或推平,而成革用手仍能摸出不平的皱纹叫折纹。 5.9 两层:原皮在加工再加工保管或制革生产过程,由于皮的中层发生腐烂而形成两层现象 5.10 生心:鞣制时,鞣剂渗透不够所造成的缺陷,表现革的切口断面色泽不匀,中间断渐淡,严重者中层呈一条胶体状 5.11 僵硬:纤维没有分离好或鞣制不良,致革身扁平板硬,在搓揉时感觉很死板,呈木板状。 5.12 脱色:面革以干的细布在革面上任一部位顺方向擦5次,有严重脱色现象即为脱色 5.13 裂浆:面革将面革面向外四重折叠,用手指紧压后,涂饰层发生裂缝者叫裂浆。 5.14 水花:修饰面革在水染或熨皮过程中出现叫下的斑点,水洗不当出现水印者 5.15 涂层脱落:修饰面革涂层以专用的胶布粘着后,能随拉下来的胶布脱落者。 5.16 涂层发粘:修饰面革有粘着感的。 5.17 色差:同一张皮的不同部位有明显颜色差异。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3.1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3.2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3.3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4.1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4.2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4.3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4.3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4.4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4.5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4.6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4.7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5.1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5.2 外观区域划分 5.2.1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5.2.2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 5.2.3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5.3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外观检验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國統加湿器产品的外观品质检验规则。 2 术语和定义 2.1 污垢 其它物质在产品的表面形成污垢,如润滑油,油漆等物质。 2.2 亮面 局部表面光泽变亮,粗度不明显的现象。 2.3 拉白 成型品脱模时,由于钩料杆的压力大于预料杆的顶出力,而使某部位所产生的白化。 2.4 段差 上下部件之间本应在同一平面或曲面之内光滑连接,但由于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误差使其产生前或后不同面。 2.5 刮伤、碰伤 产品在生产和搬运过程中未注意碰撞或被利器刮到的痕迹。 2.6 弯曲 膠件因内应力或受外力影響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2.7 缩水 膠件于冷却后由于收缩量不一致导致表面低下。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叫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2.8 间隙 二个或二个以上零件装配在一起后,边面之间形成的可见缝隙,单位为mm。 2.9 台阶 二个或二个以上零件装配在一起后,相对于某平面的凸出或者凹进的高低差,单位为mm。 2.10 色差 产品中不同零部件颜色的差异。色坐标值即识别并标识颜色的特殊的L*、a*、b*坐标值;色差值即以L*、a*、b*坐标值为基础,使用专门的色差仪测量两个色板(或实物)之间的颜色差别的数值,按国标规定用ΔE表示; 2.11 熔接痕

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并遇到阻碍物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而在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2.12 气纹、色纹、银纹 外观件表面存在放射性条纹、斑驳以及浑浊不清的纹理状缺陷。 2.13 点状缺陷 外观件表面存在黑点、亮点、其它与本体颜色不同的点状物、类似点状物的圈状物等。 2.14 长条收缩痕 模具表面有热裂纹的伤痕时使得部件表面产生同样形状的收缩伤痕。 2.15 顶白/顶凸 由于塑料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前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2.16 毛边 塑料件边缘或分型面处产生的塑料废边。 2.17 烧焦 塑料件在最后填充区和空气聚集区出现的黑斑。 2.18 龟裂 胶件由于环境老化而产品表面上有裂纹。 2.19 缺料 塑料件在某些部位存在塑料空缺的现象。 2.20 控制面板 安装产品各种开关、按钮和显示屏的区域。 3 分类 3.1 外观面分类 根据国际通用外观检验标准及习惯,通常将外观面按客户接触的频度分为A、B、C面,其重要性依次降低,具体如下(外观面的分类): A面:产品的正面、上面; B面:产品的左面、右面、背面; C面:产品的底面和拆开可拆卸部件后的可见面。

皮革分级及验收标准管理规定

皮革分级及验收标准管理规定 1.0 目的: 明确皮革检验规格、检验方法。确保皮革质量。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皮革的检查验收。 3.0 定义: 对皮革产品原材料检验分级别拟定标准。 4.0 职责: 4.1 品质部IQC按此标准进行皮料检验及分级 4.2 皮具项目组、品质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3.总经理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之批准

5.0皮料伤残定义 5.1 严皮胚的伤残:如颈皱、伤疤、血管腺、菌伤、癣癞、鞭花、鞍伤、虹眼虻底、虱疔、划伤、痘疤、凸包、干裂、烙印等 5.2 加工过程中的伤残:如剥伤、孔洞、折裂、沙眼、夹油伤钩捆伤、烫伤。 5.3 制革过程中的伤痕:如片伤、仲展伤、打光伤、熨伤、推平和订板伤、滚压伤刺划伤、磨伤、铲软皮伤、去肉伤等机械伤、跳刀印。还有由于化学控制不好或微生物侵蚀所造成的浸水伤和酶鞣伤 5.4 松面:皮革的粒面层松弛现象,将面向内弯折90°时,粒面呈现皱纹。将皮革放平后消失,但仍有明显的皱纹痕迹者,感官验法:在1cm距离内有六个或六个以下的即为松面,六个以上不作为松面。 5.5 管皱:指粒面层与网状层中间纤维松弛的现象,呈现在皮革的粒面上有粗大的皱纹者。感官检验法:将皮革粒面向内弯折90°时,出现粗纹者,如在弯折时出现的皱纹不大,当放平后仍能消失者,不做为管鼓。 5.6 裂面:皮革经弯折或折叠强压,粒面层出现裂纹的现象叫裂面。

5.7 龟纹:制革生产时操作部当造成的缺陷,在制革不松的情况下,呈现粗大的皱纹,虽经整理,仍不能消失叫龟纹, 5.8 折纹:皮革面的折痕,虽经滚压或推平,而成革用手仍能摸出不平的皱纹叫折纹。 5.9 两层:原皮在加工再加工保管或制革生产过程,由于皮的中层发生腐烂而形成两层现象 5.10 生心:鞣制时,鞣剂渗透不够所造成的缺陷,表现革的切口断面色泽不匀,中间断渐淡,严重者中层呈一条胶体状 5.11 僵硬:纤维没有分离好或鞣制不良,致革身扁平板硬,在搓揉时感觉很死板,呈木板状。 5.12 脱色:面革以干的细布在革面上任一部位顺方向擦5次,有严重脱色现象即为脱色 5.13 裂浆:面革将面革面向外四重折叠,用手指紧压后,涂饰层发生裂缝者叫裂浆。 5.14 水花:修饰面革在水染或熨皮过程中出现叫下的斑点,水洗不当出现水印者 5.15 涂层脱落:修饰面革涂层以专用的胶布粘着后,能随拉下来的胶布脱落者。

皮革分级及验收标准管理规定

皮革分级及验收标准管理 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皮革分级及验收标准管理规定 1.0 目的: 明确皮革检验规格、检验方法。确保皮革质量。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皮革的检查验收。 3.0 定义: 对皮革产品原材料检验分级别拟定标准。 4.0 职责: 4.1 品质部IQC按此标准进行皮料检验及分级 4.2 皮具项目组、品质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4.3.总经理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之批准 5.0皮料伤残定义 5.1 严皮胚的伤残:如颈皱、伤疤、血管腺、菌伤、癣癞、鞭花、鞍伤、虹眼虻底、虱疔、划伤、痘疤、凸包、干裂、烙印等 5.2 加工过程中的伤残:如剥伤、孔洞、折裂、沙眼、夹油伤钩捆伤、烫伤。 5.3 制革过程中的伤痕:如片伤、仲展伤、打光伤、熨伤、推平和订板伤、滚压伤刺划伤、磨伤、铲软皮伤、去肉伤等机械伤、跳刀印。还有由于化学控制不好或微生物侵蚀所造成的浸水伤和酶鞣伤 5.4 松面:皮革的粒面层松弛现象,将面向内弯折90°时,粒面呈现皱纹。将皮革放平后消失,但仍有明显的皱纹痕迹者,感官验法:在1cm距离内有六个或六个以下的即为松面,六个以上不作为松面。 5.5 管皱:指粒面层与网状层中间纤维松弛的现象,呈现在皮革的粒面上有粗大的皱纹者。感官检验法:将皮革粒面向内弯折90°时,出现粗纹者,如在弯折时出现的皱纹不大,当放平后仍能消失者,不做为管鼓。 5.6 裂面:皮革经弯折或折叠强压,粒面层出现裂纹的现象叫裂面。

5.7 龟纹:制革生产时操作部当造成的缺陷,在制革不松的情况下,呈现粗大的皱纹,虽经整理,仍不能消失叫龟纹, 5.8 折纹:皮革面的折痕,虽经滚压或推平,而成革用手仍能摸出不平的皱纹叫折纹。 5.9 两层:原皮在加工再加工保管或制革生产过程,由于皮的中层发生腐烂而形成两层现象 5.10 生心:鞣制时,鞣剂渗透不够所造成的缺陷,表现革的切口断面色泽不匀,中间断渐淡,严重者中层呈一条胶体状 5.11 僵硬:纤维没有分离好或鞣制不良,致革身扁平板硬,在搓揉时感觉很死板,呈木板状。 5.12 脱色:面革以干的细布在革面上任一部位顺方向擦5次,有严重脱色现象即为脱色 5.13 裂浆:面革将面革面向外四重折叠,用手指紧压后,涂饰层发生裂缝者叫裂浆。 5.14 水花:修饰面革在水染或熨皮过程中出现叫下的斑点,水洗不当出现水印者 5.15 涂层脱落:修饰面革涂层以专用的胶布粘着后,能随拉下来的胶布脱落者。 5.16 涂层发粘:修饰面革有粘着感的。 5.17 色差:同一张皮的不同部位有明显颜色差异。 5.18 色花:除苯胺效应外,同一张革面颜色深浅有明显差别的,革上常有的如盐斑、油花、毛根不净和刷色或喷涂饰剂不均所造成的缺陷。 5.19 粗面:革在加工过程中,由于膨胀不够或涂饰不好,造成革面各部位明显粗超的叫粗面。 6.0 缺陷种类 6.1 线型缺陷:按线的长短来测量的缺陷,如裂纹、划伤、刀伤。 6.2 面型缺陷:可按面积大小来测量的缺陷,如龟纹、伤疤、茵伤、孔洞和聚集的虹眼、痘疤、裂痕、严重的血管腺、烙印等

PCBA外观检验标准完整

文件批准Approval Record 文件修订记录 Revision Record:

1、目的 Purpose: 建立PCBA外观检验标准,为生产过程的作业以及产品质量保证提供指导。 2、适用范围 Scope: 2.1本标准通用于本公司生产任何产品PCBA的外观检验(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 外)。包括公司内部生产和发外加工的产品。 2.2 特殊规定是指:因零件的特性,或其它特殊需求,PCBA的标准可加以适当修 订,其有效性应超越通用型的外观标准。 3、定义 Definition: 3.1标准 【允收标准】 (Accept Criterion):允收标准为包括理想状况、允收状况、拒收状况等三种状况。 【理想状况】 (Targe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接近理想与完美的组装结果。能有良好组装可靠度,判定为理想状况。 【允收状况】 (Accep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未符合接近理想状况,但能维持组装可靠度故视为合格状况,判定为允收状况。 【拒收状况】(Rejec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未能符合标准,其有可能影响产品的功能性,但基于外观因素以维持本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判定为拒收 状况。 3.2 缺陷定义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指缺陷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陷,称为致命缺陷,以CR表示的。 【主要缺陷】(Major Defect):指缺陷对制品的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品损坏、功能不良称为主要缺陷,以MA表示的。 【次要缺陷】(Minor Defect):系指单位缺陷的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的差异,以 MI表示的。 3.3焊锡性名词解释与定义: 【沾锡】(Wetting) :系焊锡沾覆于被焊物表面,沾锡角愈小系表示焊锡性愈良好。【沾锡角】 (Wetting Angle) 被焊物表面与熔融焊锡相互接触的各接线所包围的角度(如附件),一般为液体表面与其它被焊体或液体的界面,此角度愈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一、目的: 工厂产品及产品用料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过程的判定标准和判定等级,使产品出货的品质满足顾求,确保本工厂产品和产品用料品质检验工作的有效性。 二、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采妮工厂所有生产的产品及产品用料的品质检验。 三、权责: 1、品质部:检验标准及检验样本的制定,产品检验及判定、放行。 2、生产车间、物控部:所有产品及产品用料报检和产品品质异常的处理。 3、总经理:特采出货及特采用料的核准。 四、定义 1、首饰类: A、项链/手链/腰链B、耳环C、胸针D、介子E、手镯 F、发夹 G、手表带 H、领夹 I、袖口钮/鞋扣钮 J、皮带扣 K、其他配件类(服装、皮包、眼镜等等) 2、产品用料: A、铝质料类B、铜料类C、铅锡合金D、锌合金E、铁质料类 F、钛金属 G、皮革类 H、不锈钢类 I、水晶胶类 J、包装用料类 K、硅料类(玻璃珠、玻璃石、宝石、珍珠、玛瑙) 3、客户品质等级分类及说明: 1)客户品质等级分类: 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注明的: “AAA ”、“AA”、“A”三个等级分别对客户品质标准进 行分类。 2)客户品质等级说明: A、“AAA”: 品质标准要求比较严格,偏高于正常标准和行业标准。 B、“AA”: 品质标准要求通用国际化标准和行业标准吻合。 C、“A”: 品质要求为一般市场通用品质标准。

4、原材料及产品检验准则与判定标准: 1)不合格判定等级、判定标准的定义: A、严重缺陷(Critical 简称为CR): 产品不良项目危害到消费者健康或安全,或者是影响产 品设计或产品使用寿命的不良项目。 B、主要缺陷(Major 简称为MA): 产品不良项目直接影响产品功能,产品尺寸规格异常,产 品的设计不符合客人要求等。 C、轻微缺陷(Minor 简称为MI):产品不良项目为轻微的瑕疵,但不影响产品使用价值、功能、 和经济效益。 D、允收(Accept简称为Ac)、拒收(Reject简称为Re)。 E、抽样标准和允收水平:MIL-STD-105D、Ⅱ、正常单次抽样水平,进料抽检为:AQL 值CR:0, MAJ:2.5,MIN4.0,出货抽检为: AQL 值CR:0,MAJ:1.5,MIN4.0。 F、制程检验由品质部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和客人品质要求合理给予安排抽检或全检。 2)产品品质控制方式: A、产品品质控制分三步策划:进料品质控制、制程品质控制、出货品质控制。 B、检验方式:检验方式是根据生产车间规划和产品加工工艺特性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a、抽检的环节有: 原材料入仓,合金压铸和五金啤件,合金倒模出装配/抛光,成品装 配,成品包装环节入库。 b、全检的环节有: 合金粘石环节、滴油环节,合金装配直接下电镀、打磨后直接下电镀 加工的,各环节样板出货,铜产品打磨直下电镀,电后出包装的货全检。 c、首件检验: 合金装配/粘石/滴油/包装,各环节,根据各货品的结构的复杂程度自行决定, 结构简单的货品不做首件,结构复杂的款式,需提供首件确认. C、检验标准来源:客人订单资料、客人要求、工程相关资料、生产做货指引、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工厂内部品质管理规定的品质检验标准。 D、所有经过检验的产品无论良品或不良品都要有明确的标识和记录。 E、检验过程不良率以品检日报的形式通报,批量不良率超过30%视情况记入重大品质异常 跟踪处理,所有重大品质异常责任单位必须以月份为单位原因分析、改善对策,发出 异常的单位定期跟踪其改善效果的确认。 3 ) 原材料检验标准及相关要求: 倒模用的铜料类、铅锡合金、锌合金检验标准和品质要求: A、用料以客人订单要求为准,成份含量参考供应商自检报告。

外观检验标准

6.1.检验条件 6.1.2.检验工具:光学放大镜(特殊情况下采用显微镜)、Sample、Location、赛规等 6.1.3.检验条件: A.室内照明 600lux以上 B.检验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衣/帽/鞋,佩戴测试为好的静电手环。 C.检验工作台面保持干净整洁,静电防护措施检验 OK。 6.1.4.检验方法: A.检验人员需坐姿端正,确保与检查的零件保持 20cm-30cm 的距离。 B.从 PCBA 表面450角开始检验,左右移动PCBA,目光顺着移动的方向逐步检验,若遇到 IC 类或其它具有多 方位焊脚的元器件,则转动 PCBA 从各角度进行检验。 6.1.4.缺陷等级A.致命缺陷(CR):是指缺陷影响程度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B. 严重缺陷(MAJ):指不能达成制品使用目的或显著降低其实用性的不合格点,以及客户要求的其它非性能不 良的不合格点。 C.次要缺陷(MIN):指生产之制品在使用或操作上并无明显影响,不至于引起客户投诉的缺陷。 6.2.SMT外 观检验标准 6.2.1.SMT 常见外观缺陷名词解释 见下表

6.2.2.图示范例

嘉兴闻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版本 编写人员版序外观检验标准 审核批准 编写日期 6.2.3.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A.片状零件 TOP 面 BOTTOM 面

外观检验标准 侧面偏 移: 审核 编写日期 A: 侧面偏移长度 W:元 件端帽的宽度长度 P: PAD 的宽度可接受标 准: A≤25% W 或A≤25% P 理想图样可接收图样不可接收图样 末端偏 移: 元件末端偏移不可超出PCB 焊盘 可接收图样不可接收图样 侧面左右少锡:

皮革检验规范(真皮类)

一.目的 明确喜临门公司进料真皮的检验项目及验收标准,以保障进料真皮能够符合公司使用及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分公司)的所有真皮皮革的质量判定 三.职责与权限 1.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将本标准纳入皮革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供货的皮革能够满足此标准 2.品质中心:负责真皮检验标准的制定、修定及验收判定 四.真皮示意图(牛皮) 根据国际皮革行业公布的《标准牛皮体形部位图》,如下;

标准整张牛皮:A+B+C+D+E+F+G 整张牛皮中各部位大致面积(或重量)比例为:按整张牛皮的总重量或总面积计,牛皮的皮心部 约占45%-55%;颈肩部(包括头部)约占20%-25%;腹部约占20%-25%。 五. 抽样标准 1. 外观抽样:每批分散抽检,按4包(含以下)抽检1包比例进行,每包抽检10张皮 2. 理化性能检测:每批进料随机抽取3张皮裁剪送试验室进行检测 六. 检验判定标准 1.真皮分级(国标):喜临门要求进料皮革外观能够满足二级标准 2. 真皮出裁率标准: 3. 检验条件及方法(外观) 3.1 检验亮度:600-800 Lx ,40W 双日光灯。 3.2 检验视角:如条件许可,检验者目视方向应与光源方向成45°,有多面的部件,每一侧 都要当作一个单独的平面来检验。如下图所视: 3.3 检验方法及工具:目视/光源箱 4.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4.2皮身平整、柔软、丰满有弹性 4.3 颜色: 与封样或色卡对比,在自然光源或d65光源箱测试不允许有明显 色差,参照以下进行判定。*与封样件比较≥4级;;

3. 尺寸: 4.1.厚度:规格尺寸±0.1mm 4.2.板数:皮幅38SF

PCBA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Purpose: 建立PCBA外观检验标准,为生产过程的作业以及产品质量保证提供指导。 2、适用范围Scope: 本标准通用于本公司生产任何产品PCBA的外观检验(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包括公司内部生产和发外加工的产品。 特殊规定是指:因零件的特性,或其它特殊需求,PCBA的标准可加以适当修订,其有效性应超越通用型的外观标准。 3、定义Definition: 标准 【允收标准】(Accept Criterion):允收标准为包括理想状况、允收状况、拒收状况等三种状况。 【理想状况】(Targe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接近理想与完美之组装结果。能有良好组装可靠度,判定为理想状况。 【允收状况】(Accep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未符合接近理想状况,但能维持组装可靠度故视为合格状况,判定为允收状况。 【拒收状况】(Reject Condition):此组装情形未能符合标准,其有可能影响产品之功能性,但基于外观因素以维持本公司产品之竞争力,判定为拒收状况。 缺点定义 【致命缺点】(Critical Defect):指缺点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点,称为致命缺点,以CR表示之。 【主要缺点】(Major Defect):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品损坏、功能不良称为主要缺点,以MA表示之。

【次要缺点】(Minor Defect):系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以MI表示之。 焊锡性名词解释与定义: 【沾锡】(Wetting) :系焊锡沾覆于被焊物表面,沾锡角愈小系表示焊锡性愈良好。 【沾锡角】(Wetting Angle) 被焊物表面与熔融焊锡相互接触之各接线所包围之角度(如附件),一般为液体表面与其它被焊体或液体之界面,此角度愈小代表焊锡性愈好。 【不沾锡】(Non-Wetting)被焊物表面无法良好附着焊锡,此时沾锡角大于90度。 【缩锡】(De-Wetting)原本沾锡之焊锡缩回。有时会残留极薄之焊锡膜,随着焊锡回缩,沾锡角则增大。 【焊锡性】熔融焊锡附着于被焊物上之表面特性。 4、引用文件Reference IPC-A-610B 机板组装国际规范 5、职责Responsibilities: 无 6、工作程序和要求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s 检验环境准备 照明:室内照明800LUX以上,必要时以(三倍以上)(含)放大照灯检验确认; ESD防护:凡接触PCBA必需配带良好静电防护措施(配带干净手套与防静电手环接上静电接地线); 检验前需先确认所使用工作平台清洁。 本标准若与其它规范文件相冲突时,依据顺序如下: 本公司所提供之工程文件、组装作业指导书、返工作业指导书等提出的特殊需求; 本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 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 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 2级表面 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 3级表面 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2.1检验原则 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 表2、检测条件

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 2.3检测面积划分 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表面大小划分标准如下表。(注:一般情况下,被检表面上的缺陷个数超过2个时,缺陷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 mm,否则视为同一缺陷,尺寸以其总和计。) 表3、表面大小类别划分 按面积(mm2)按最大外形尺寸(mm) 小面检测面积 ≤12000最大尺寸≤300 中面12000<检测面积≤48600300<最大尺寸≤600 大面48600<检测面积≤97200600<最大尺寸≤1000 超大面97200<检测面积1000<最大尺寸 表面大小 划分标准 3对外观的质量要求 3.1总则 3.1.1特殊签样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其它结构件表面缺陷的程度不能超出第4节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3.1.2零件与组件 零件的生产应首先按照各种零件生产技术规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组装后的结构件按本规检验表面外观。散件发货的零件按第4节的要求,表面等级按使用环境定义。 3.2加工工艺原因导致的问题 3.2.1毛刺或锐边 以不影响装配操作,并保证使用时的安全、不伤手为原则(特殊产品以签样或图纸上的特殊要求为准,如电极网)。 3.2.2裂纹 厚板折弯或拉丝、喷砂后再进行折弯,容易在折弯变形部位出现裂纹,特别是铝板和铜板。应控制明显裂纹,裂纹深度应小于材料厚度的1/20,裂纹宽度应小于0.5mm,以SQE 判定为准,必要时以签样标准加以限制。

皮革质量检验标准方法

皮革质量检验标准方法目录检索: 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 QB/T2728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 QB/T27032005汽车装饰用皮革 QB/T28562007毛革服装 QB/T27162005皮革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 QB/T25362007毛革 QB/T27042005手套用皮革 QB/T2712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粒面强度和伸展高度的测定 SN/T1045.2进出口染色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禁用偶氨染料的检验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 QB/T27202005皮革化学试验氧化铬的测定 QB/T27212005皮革化学试验水溶物、水溶无机物和水溶有机物的测定 QB/T27242005皮革化学试验PH的测定 QB/T27092005皮革化学物理和机械试验厚度的测定 QB/T27082005皮革取样批样的取样数量 QB/T2707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试样的准备和调节 QB/T2713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收缩温度的测定 QB/T2714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折牢度的测定 QB/T2715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视密度的测定 QB/T27192005皮革化学试验硫酸盐总灰分和硫酸盐水溶物灰分的测定QB/T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 QB/T27272005皮革色牢度试验耐光色牢度 QB/T27252005皮革气味的测定 QB/T27172005皮革化学试验挥发物的测定 QB/T27182005皮革化学试验二氯甲烷萃取物的测定 QB/T2729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水皮燃烧性能的测定 GB/T199412005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

外观检验标准最新版

外观检验标准最新版 编制人:受控标识副本:□总经理室□管理者代表□业务部□财务部□研发部□验证部□人资部□采购部□资材部□品管部□工程部□制造部□其它:签署日期:审核人:签署日期:批准人:注意: 1.未印有“文件受控”标识的文件不可使用。 2.已印有“文件作废”标识的文件不可使用。 3.已印有“文件受控”标识的文件不可复印。 4.没有批准人签名的文件为无效文件。 签署日期:序号修订章节版本号修订内容修订日期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一、目的:为公司在外观检验的判定更精准、有据可依、有规可循,特制定本规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五金、塑胶原材料、产成品之外观检验。 三、参考文件: MIL-STD-105E《抽样计划表》四、定义与术语: 4.1 轻微缺陷(Min):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称之为轻微缺陷; 4.2 严重缺陷(Maj):影响产品功能的缺陷,称之为严

重缺陷; 4.3 致命缺陷(CR):影响使用者之人身安全或丧失功能的缺陷,称之为致命缺陷; 4.4 A级面:主要外露面。指产品的正面,即产品安装后最容易看到的部位; 4.5 B级面:次要外露面。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 4.6 C级面:不易看到的面。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 4.7 错型(错箱):由于合型时错位,铸件的一部分与别一部分在分型面处相互错开; 4.8 粘模:顺着脱模方向,由于金属粘附,模具制造斜度太小而造成铸件表面的拉伤痕迹,严重时称为拉伤面; 4.9 分层:铸件上局部存在有明显的金属层次; 4.10 裂纹:铸件表面有呈直线状或波浪形的纹路,狭小而长,在外力作用上有发展的趋势; 4.11 变形:由于收缩不均或外力导致压铸件几何形状与图纸不符; 4.12 流痕:压铸件表面与金属液流动方向一致的条纹。无发展趋势; 4.14 水纹:铸件表面上呈现的光滑条纹,肉眼可见,但用手感觉不出,颜色不同于基体金属的纹路,用0#砂布稍擦几下即可去除; 4.15 冷隔:在压铸件表面,明显、不规则、下陷的线形纹路(有穿透与不穿透两种)。形状细小而狭长,有时交接边缘光滑,有断开的可能; 4.16 龟裂毛刺:由于模具型腔表面产生热疲劳而形成的铸件表面上的网状凸起痕迹和金属刺; 4.17 凹陷:铸件的厚大部分表面有平滑的下凹现象; 4.18 欠铸:铸件表面有浇不足的部位,导致轮廓不蔳; 4.19 飞边、毛刺:在分型面边缘出现金属薄片,或粗糙、锋利的棱角; 4.20 脱皮:

皮革检验规范(真皮类)

1. 目的 明确喜临门公司进料真皮的检验项目及验收标准,以保障进料真皮能够符合公司使用及满足国家 标准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分公司)的所有真皮皮革的质量判定 3. 1. 0 -- 职责与权限 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将本标准纳入皮革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供货的皮革能够满足此标准 3. 2. 品质中心:负责真皮检验标准的制定、修定及验收判定 真皮示意图(牛皮) 根据国际皮革行业公布的《标准牛皮体形部位图》 ,如下;

标准整张牛皮:A+B+C+D+E+F+G 整张牛皮中各部位大致面积(或重量)比例为:按整张牛皮的总重量或总面积计,牛皮的皮心部 1.真皮分级(国标):喜临门要求进料皮革外观能够满足二级标准 因 --- 2.真皮出裁率标准: 3.1检验亮度:600-800 Lx 40W 双日光灯。 3.2检验视角:如条件许可,检验者目视方向应与光源方向成 45°,有多面的部件,每 都要当作一个单独的平面来检验。如下图所视: 3.3检验方法及工具:目视/光源箱 约占45沧55%颈肩部(包括头部)约占 20沧25% 腹部约占20沧25% 4. 抽样标准 1. 外观抽样:每批分散抽检,按4包 (含以下)抽检1包比例进行,每包抽检10张皮 2. 理化性能检测:每批进料随机抽取 3张皮裁剪送试验室进行检测 3. 检验判定标准 4.

4.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I 1 - J ■ ■ ”- a 文件编号 第01版 第4页/共6页 文件名称 皮革检验规范(真皮类) 烙印 4.1.厚度:规格尺寸± 0.1mm 42板数:皮幅38SFVXV60SF 真皮板数要求92板以上; 1 1 ■ 1 1 1 -「 — .■. L -_ -■■■:. -y ?「諮 ■ ■ 1 ■ 1 1 1 □ ■ 1 1 1 ■ 1 1 尺寸: 5. 6. 皮革气味测定 1. 竿a 1 描虛 ] 没fl 引人江盘的吒0未. 2 刑科%味.但不引人注盘- 3 朗显气略 但不令人讨贰. 4 1强烈的、讨展的吒味. 5 非常强我的讨厌吒味. 1. 2. 判定方法:至少需要 3名试验人员进行相同方法检测,最后以半数以上一致的结果进行评 定等级。 3. 理化性能测试标准 气味等级:喜临门所有真皮气味等级需满足》 3级 测试方法:试验室根据国标《QB/T2725-2005》方法进行检测

【5A版】鞋面用皮革皮革标准

鞋面用皮革皮革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装用皮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革用猪、牛、羊及其它动物皮,采用各种工艺、各种鞣制(如铬鞣及各种结合鞣等)鞣制加工的各种服装及手套用皮革,也适用于软包袋用皮革。2.引用标准 GB4689皮革成品物理化学性能试验方法 GB4691皮革成品厚度的测定 GB4694皮革成品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 QB/T1327皮革表面颜色磨擦牢度测试方法 3.产品分类 4.技术要求 4.1背革部与标准点厚度误差不超过10% 4.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注:1)当pH值为3.5~4.0时,检验此项。 4.3外观要求 4.3.1全张革厚薄基本均匀,无油腻感、无异味。 4.3.2革身丰满、柔软有弹性。无裂面、无管皱,主要部位不得松面。 4.3.3涂饰革涂层应均匀、牢固;绒面革绒毛均匀、颜色基本一致。 5.试验方法 5.1空气调节试样按GB4689.2进行空气调节。 5.2成品厚度按GB4691进行测量。

5.3理化性能试验 5.3.1颜色磨擦牢度按QB/T1327进行检验。 5.3.2其余项目按GB4689进行检验。 5.4外观检验在自然光线下,选择能看清的视距,以感官进行检验。 6.检验规则 6.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生产出来的同一品种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出厂前必须经过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检验项目外观检验、涂层耐折牢度。 6.2.2.1外观检验按4.3条的规定逐张(片)进行检验。 6.2.2.2涂层耐折牢度在外观检验全部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张(片),按5.3.2的规定进行。 6.2.3合格判定: 外观检验应全部符合4.3条的规定。涂层耐折牢度检验中,3张(片)中如只有1张(片)符合表2中涂层耐折牢度的规定,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如有2张(片)及以上不符合表2中涂层耐折牢度的规定,则加倍取样对该项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2张(片)及以上不符合该项的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原料、主要工艺、鞣剂变动时;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 2015年4月17日 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3、职责权限: 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 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 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4、定义: 异色点: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缩水:部分区域由于熔体压力不够,在该区域截面形成的凹坑。 批锋:由于工艺或模具原因,在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污点:表面形成的可擦除赃污。 无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无段落感。 有感划伤:用指甲刮过划伤处,有段落感。 脏污:因模具、包装或操作等问题造成,分可擦出及不可擦出。 气泡:因工艺原因内部出现的可见的空气泡。 5、工作程序 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 检验条件:距离 30cm~45cm,时间 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 位置: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条件: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外观区域划分

A区: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样品的正面) B区: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C区: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LABEL不可有漏贴、浮贴、翘起、起泡等不良现象。● LABEL,LOGO不可印刷错误、脏污、破损、折痕等不良。● 组装材料或材质不符。● 线材不可有破损,规格用错等现像● 6、对一些典型缺陷的描述 色点: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颗粒: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阴影: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桔纹: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透底: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适而造成在喷漆件表面有凹陷或小坑。 多喷:超出图纸上规定的喷涂区域。 剥落:产品表面上出现涂层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毛絮:油漆内本身带有的,或油漆未干燥时落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纤维状毛 絮。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 差。 光泽不良: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光泽不一致的情况。 手印:在产品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的颜色异于周围的点。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局部细小的塑胶凸起。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 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亮斑:对于非光面的塑料件,由于壁厚不均匀,在壁厚突变处产生的局部发亮 现象。 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细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飞边: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 塑料废边。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 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叫做 熔接线。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 印或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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