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婚姻冲突_应对策略及其与婚姻满意度的关系

婚姻冲突_应对策略及其与婚姻满意度的关系

婚姻冲突_应对策略及其与婚姻满意度的关系
婚姻冲突_应对策略及其与婚姻满意度的关系

当前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当前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摘要 婚姻家庭关系的平等、和睦、文明是维护社会文明的基本要素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近年来离婚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据调查 2007年江苏省各级法院上半年新收离婚案件534966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也出现了方方面面的问题,给司法和创建和谐社会都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现阶段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呈现出的特点 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经国家、宗教或世俗认可,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行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与否决定了社会是和谐稳定。近年来家庭结构的改变和妇女地位提高,使得女性在经济上的自主能力增强,夫妻双方除追求物质生活外也开始追求感情生活和谐、性生活在内的各种精神生活。又由于我国长期封建社会造成的“男尊女卑”,导致情感生活无法想互理解与沟通,极易导致离婚案件的发生。滋生出各种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件,以下特点特别突出。 1、举证困难重重 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以下五种情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于离婚案件涉及的是家庭内部事务,事关当事人的感情生活,感情破裂与否只有当事人本人最清楚,再加上大多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在实践中收集这几方面的证据都比较难。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举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对重婚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里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指长期性的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这时有些偶尔的婚外性行为就不能算作是重婚。想要证明是长期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有了很大难度。这里仅仅收集一份或者几份间接证据,法官也不也认定是否为重婚行为。收集直接证据又不太可能,或者有的根本就不存在直接证据。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包二奶、包二爷或者姘居行为,实践中都以秘书、保姆、保镖等形式而存在。有的是公然包二奶或者包二爷行为,取证并不算太困难。大部分情况都是不公开的,证明是不是存在非正当的同居关系也只能收集间接证据。如同众所周知多数情况都是以与第三者开房、或者金屋藏娇的形式存在。这样受害的一方能不能知道是一回事,知道后能不能拿到证据还是一回事。如不侵犯他人隐私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变得几乎不可能。也有的夫妻双方矛盾刚开始的时候不注意收集证据,矛盾激化的时候又没有机会收集证据。再者说仅是一次或者几次的捉奸在床的证据,也不好轻易认定一方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没有其它证据的当事人到最后只因无证据或证据不足而导致败诉。

17浅谈夫妻婚姻冲突之婚姻教育介入

淺談夫妻婚姻衝突之婚姻教育介入 葉百玲* 一、前言 常言道:「相愛容易,相處難」。在每個親密關係中,衝突在所難免。從亞當來到人間和夏娃偷嚐禁果之後,男女紛爭事件層出不窮。尤其婚姻又不似愛情般浪漫,夫妻所要經歷的是「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的一種平實生活,現代社會快速變遷及家庭結構的多元化,婚姻又要面對更多的人、事、物及考驗。而且夫妻來自於不同的原生家庭,成長背景的不同,在相處互動的過程中,常常會因為金錢價值觀、思考模式、生活習慣、行事風格不同等而有爭執衝突的發生。婚姻關係的建立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獨立個體所共同組成,夫妻各自來自於不同的家庭,不管在生活習慣、個性、思想行為、價值觀等,必然存在著差距;在婚姻的歷程中,彼此的爭執、論辯、衝突、自然難以避免(藍采風,1996)。 因此,衝突是婚姻中無法避免的,是每對夫妻在婚姻的道路上都會遭遇到的問題。童話故事的迷思「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但是真實的婚姻生活卻並非如此,理想與現實之間總是有些差距,夫妻不只要面對生命歷程中的試煉和衝擊,就連日常生活中的枝微末節也常是齟齬的來源。從報章雜誌中,我們常看見夫妻間起爭執、衝突失和的消息,從擠牙膏到拳腳相向對簿公堂,甚至引發出家庭人倫悲劇,留下悔恨的大有人在。有些夫妻直接表示出衝突,有些則否認和壓抑;問題不在於衝突的與否,而是在於如何去處理解決衝突。衝突可以是正向、有生產性,許多的研究結果皆指出婚姻衝突因應方式對婚姻關係的品質有重要的影響,正向的衝突處理方式,能拉近彼此的親密關係,負向的衝突處理方式會造成彼此關係的疏離,甚至是破壞性的傷害。劉惠琴 (2003)更進一步指出夫妻衝突可以被視為是解決婚姻問題的必要過程。綜合上述,本文就從夫妻衝突角度探討,以婚姻教育介入的方式來協助夫妻改善關係,找出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 二、文獻探討 (一)婚姻衝突意涵與層級 是指親密關係中發生意見分歧、不一致、或者彼此不能夠互相忍受的狀況,婚姻*葉百玲 國立嘉義大學家庭教育與諮商研究所研究生

父母冲突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

父母冲突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 1 前言 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教育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父母是家庭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家庭各个子系统中对子女影响最大的因素,父母冲突是影响家庭环境的重要因素,家庭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发展有具有重要影响。父母冲突是指夫妻之间因为态度、兴趣或目标等方面存在分歧或矛盾而发生言语或非言语形式的攻击行为(王明忠,王梦然,王静,2018)。 我国对青少年的心理研究多以中学生为样本,根据青少年期大多定位在11到19岁的年龄段之间,以中学生为样本的代表性会更好。另外,中学生处于青春期,经历心理和生理的剧变时期,自我同一性发展受挫,与执行控制、复杂认知等功能相关的前额叶尚不成熟,使中学生的自我调节能力、情绪和行为控制能力还不完善;中学生群体还面临较大的升学压力,同时受到来自社会、学校、家庭和同伴的多重影响(王淼,李欢欢,包佳敏,黄川,2020)。 父母冲突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父母冲突对青少年学业表现的影响;二是父母冲突对青少年抑郁、焦虑心境和自伤行为的影响;三是父母冲突对青少年行为表现的影响,如欺负行为、网络成瘾、人际交往等。 2 父母冲突对青少年学业表现的影响 在一项关于初中生学业倦怠的研究中发现,父母冲突频率越高、强度越大,初中生的学业倦怠程度越高(马梅芬,朱蕾,杨小钧,王振宏,2017)。马梅芬(2017)等学者的研究中除了考察父母婚姻冲突对初中生学业倦怠的直接影响外,还考察了共同教养对这一过程的中介作用,结果发现不支持型父母共同教养在父母冲突与初中生学业倦怠之间起完全中介作用。王明忠(2018)等学者的项研究发现父母冲突对青少年学业成绩不仅存在直接的负面影响,而且通过损害青少年的努力控制和课堂参与水平而间接损害学业成绩。以上两个研究表明,父母冲突对青少年的学业表现存在直接的影响,除此之外,由父母冲突引发的愤怒、敌对、排斥等不良情绪又会影响影响青少年的学习态度和努力控制、课堂参与等学校行为,从而间接影响青少年的学业表现,这也符合溢出假说。 3 父母冲突对青少年抑郁、焦虑和自伤行为的影响 有研究表明,父母冲突水平与青少年对冲突的消极评估、情绪不安感、抑郁以及社交焦虑呈显著正相关(王明忠,范翠英,周宗奎,陈武,2014)。父母冲突的产生使青少年感知到了威胁,青少年可能产生悲伤、恐惧、焦虑等消极情绪,在这个过程中,青少年如果将父母

社会冲突理论对婚姻家庭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社会冲突理论对婚姻家庭 篇一:家庭社会工作模拟题3 家庭社会工作模拟题3 一、名词解释 1、婚姻家庭法 婚姻家庭法,指调整婚姻家庭法关系的总称,是调整和控制婚姻家庭行为的手段之一。 2、家庭关系 家庭关系是指一个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3、家庭社会工作 家庭社会工作被认为是属于社会工作的一个具体范畴,也可以说是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知识在家庭领域的具体运用。 4、界限 边界是指一个家庭与其他家庭或其他外部社会单位的 界限。 5、家庭治疗

家庭治疗乃是协助家庭成员认识其角色关系和沟通形态,联结其关系的感受、态度和行为,以促进家庭关系的成熟和家庭功能的实现,进而达成社区和赎回对人类的主要功能。 二、判断题:判断下列说法的对错,错误的给出正确说法。 1、摩尔根认为婚姻与家庭形式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血婚制、普那路亚家庭(伙婚制家庭)及对偶婚制。 错误。 摩尔根认为婚姻与家庭形式经历了血婚制、普那路亚家庭(伙婚制家庭)、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家庭(单偶婚家庭)等几个发展阶段。 2、家庭社会工作只是依靠家庭本身的资源来帮助家庭解决问题。错误。 家庭社会工作不只是依靠家庭本身的资源来帮助家庭解决问题,还依靠社会资源等。 3、社会冲突理论认为冲突是社会的问题,家庭中的冲突也只会给家庭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错误 家庭中的冲突不仅会给家庭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也会有正面的社会功能。 4、行为主义倾向的功能家庭治疗认为,表面上的不适

应行为也不具有功能上的合理性。 正确 5、兄弟姐妹之间具有绝对的相互扶养义务。 错误 兄弟姐妹之间在某些条件下,他们具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三、简答题 1、简述当代中国的主要婚姻家庭问题。 (1)婚姻对性行为的社会控制功能在减弱,婚前和婚 外性活动日渐活跃。 (2)婚姻生活质量不高 (3)离婚率逐年上升,婚姻的平均社会寿命缩短。 (4)婚姻“创新”引发家庭问题。 2、通常情况下,家庭社会工作的工作内容主要有哪些 方面? ①欧美国家 间接服务:(1)分类和转介服务(2)综合和调整服务 直接服务:(1)开发的服务(2)治疗的服务 ②港台地区 香港:(1)咨询(2)家务服务(3)家庭生活教育(4)儿童照顾服务台湾:(1)经济的协助(2)心理的治疗(3)社会的服务(4)制度的配

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北京10例 2015年11月19日 14:35 新浪司法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发布30例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北京市10例,主要内容涉及婚姻财产纠纷、离婚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等。 一、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所有。2013年1月,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某某共有财产状态,

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高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高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高某,正是因为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高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我认为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不应该支持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知悉59号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诉争房屋的处理,于某某与高某某早已达成约定,且该约定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即双方约定将59号房屋赠与其子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在于某某与高某某离婚后,于某某不同意履行对诉争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要求分割诉争房屋,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亦有违诚信。故对于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2013)东民初字第02551号民事判决:驳回于某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于某某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11日作出(2013)二中民终字第09734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技巧和方法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技巧和方法 婚纠纷和家庭纠纷都属于婚姻家庭纠纷,这是我县最常见的一类纠纷,由于离婚纠纷的特殊性单列出来.包括夫妻之间、父母、成年子女之间、未成年人监护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它的特点是当事人间有血亲和姻亲的关系,只有很特殊的情况下涉及到其他人和组织。处理这类型矛盾,基层调解人员都有一定的经验,就是"以和为贵",作为新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要把握好这一点,既要对错误的行为批评教育,又要兼顾当事人的情况,不 "上纲上线",就是遇到有轻微的违法侵权行为,也要以适当的方式,防止矛盾升级 1、坚持"两个原则" 一,坚持自愿、合法原则。首先调解并非必经程序,需在双方当事人均请求调解的情况下方可开展.任何一方反对调解的,都不得开展调解.其次,调解必须合法,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益. 二,公平调解,不偏不倚。现实生活中,司法活动极易受到来自各地方的压力和干扰,人际关系的影响、亲戚朋友的面子、个别领导的招呼等因素不仅影响调解工作的开展,还考验着调解人员是否出于公心.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当事人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其自尊会受到伤害,也最易激起对执法者的抵触与怨恨.不公乃执法大敌,亦是调解之大敌,一旦被当事人察觉,则必然导致失衡.坚持公平调解才能维护司法公正。 2.调解的步骤 一般而言,婚姻调解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步接触阶段、深入交流阶段、总结结论阶段。 第一,初步接触阶段。在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委托调解时,一般调解员就会记录另一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如电话、手机等,即开始与对方当事人接触。一般而言,对于一调解员的传唤,另一方一般会有三种回应模式:第一种:冷漠回应模式,占回应比例的20%左右.比如,当调解员拨通另一方电话后,另一方态度非常不配合,说:"我不想给你谈,有什么事你让男他或女她直接找我",然后"啪"将电话扣掉.甚至有的当事人一听到是调解员,随即就会干脆地将电话扣掉.遇到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抱着理解和宽容的心态。本来,处于离婚边缘当事人的心态就烦躁易怒,(有点象更年期女人),对方脾气大了一些,也是性情所致.对于冷漠回应的当事人,应婉言告之协商离婚是有利于双方的处理模式,希望对方考虑几天,过一些时候再与其联系。第二种:消极回应模式,占回应比例的30%左右.比如,当调解员拨通另一方电话后,另一方并不拒绝,而是直接问:"那你们现在的方案是什么?条件是什么啊?财产怎么分啊?"一般情况下,初次与对方沟通,不要直接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因为对方刚刚知道自己的身份或来意,思想上敌意很大,并且回复往往不是理性的,因此,只要初步接洽就可,而正式的协商,最好还是给对方几天的思考时间,再另行约谈最好。第三种:积极回应模式,占回应比例的50%左右.比如,另一方非常配合调解员的传唤,并同意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协商和交流.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开始,当然并不意味着调解成功概率的增加,但对于找到双方的差距,自然是非常有利的。

【婚姻常见问题】造成夫妻感情危机的原因有哪几种

相互间的反感这种情况表现为,你不要看我,我不要看你,双方各自为政,互不干涉,对一些必须合作的问题,往往采取旁观、冷漠、嫌恶的态度。 一些婚姻问题专家经过调查研究,发现造成夫妻感情危机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相互间的反感这种情况表现为,你不要看我,我不要看你,双方各自为政,互不干涉,对一些必须合作的问题,往往采取旁观、冷漠、嫌恶的态度。 彼此间的不忠实一方的不忠实,往往会连锁性地引起另一方的不忠实与怨恨,甚至以同样不忠实的行动来报复对方,最终陷入相互猜疑的泥坑中而不能自拔,这时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不良的个性夫妻生活在一起,仍需保持各自的独特个性。一个缺乏个性的丈夫不会得到妻子的欢心,同样,一个缺乏个性的妻子会使丈夫觉得味同嚼蜡。恶劣的个性脾气是造成夫妻冲突的重要诱因。 性生活不和谐和谐的性生活在我国一直是被忽视的,际上,和谐的性生活在维系夫妻关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很多夫妻的感情不和,实际上是由此促成的,只不过“感情不和”比“性生活不和”来得更文质彬彬些,使人容易接受。 在某些离婚案件中,感情不和成了性生活不和的替代词,从而成为离婚的正当依据。因此,夫妻间如果一个或双方在长期的性生活中从来没有得到过满足,无论如何是要影响夫妻感情的。 家庭收入处理不当家庭的经济收入问题,常常影响夫妻之间的感

情,成为夫妻冲突的导火索。家庭经济状况要做到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实际上,这并非是一个钱多钱少的问题,主要在于对钱的态度,以及如何安排的问题上。夫妻双方一旦在钱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夫妻感情势必受到影响,夫妻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就更谈不上了。 亲戚问题丈夫的亲戚就是妻子的亲戚,妻子的亲戚就是丈夫的亲戚,婆家和娘家都是一家人,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夫妻间因为赡养、接待等问题上的矛盾冲突。亲戚问题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家人的感情,同时还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

北京高院:2016,审理婚姻纠纷案件疑难问题参考意见|24条精选版

北京高院:2016,审理婚姻纠纷案件疑难问题参考意见|24 条精选版 近年来,北京市法院受理的婚姻纠纷案件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妥善处理好此类纠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就相关疑难问题三级法院达成基本共识或主流意见,形成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 意见》,小编总结其中婚姻纠纷的热点问题,股权分割、房产分割、债权债务分割,总结24条分享给朋友们。一、股权分割1、【离婚案件中的股权分割处理】离婚案件涉分割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处理;确因股权与案外人存在争议难以确定的,可另案予以处理。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另一方为隐名股东并要求分割相应财产权益的,参照上款处理。2、【股权价值的确定】离婚诉讼中待分割股权之价值存在争议时,应采取协商一致、评估、竞价、参考市场价等方式予以确定。因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账册不全以及企业经营者拒不提供财务信息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评估方 式确定股权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该企业在行政主管机关备案的财务资料对财产价值进行认定;或可以参照当地同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企业的营业收入或者利 润及其他方式来核定其价值。3、【具特殊人身性股权的分割】

职工内部流通股等具有内部流通性的股权,离婚诉讼分割时应具体审查,并征询职工所在企业等相关组织意见,以确定具体分割方法。具有特殊个人人身性的村民股权应属个人财产,但村民股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4、【股东为夫妻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及其他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均主张股权的,可按比例分割股权;双方均要求补偿款的,释明当事人可另行对公司进行拍卖、变卖或解散清算并分割价款;夫妻一方主张股权,另一方主张补偿款的,可在确定股权价值基础上由获得股权一方给付另一方补偿款。上述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中注明的夫妻双方股权份额不构成夫妻 间财产约定;但如设立公司时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财产分割书 面证明或协议的,构成财产约定。离婚诉讼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及其他股东时,参照上两款规定进行处理。 5、【一人独资公司的分割】离婚诉讼中夫妻中一人为独资公司股东,双方就股权分割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均主张股权且愿意和对方共同经营的,可按比例分割股权;双方均主张股权但不愿意和对方共同经营的,可在考虑有利公司经营基础上由一方取得公司股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或通过竞价方式处理;一方主张公司股权,另一方不主张公司股权的,在确定公司价值基础上,由取得公司股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

婚姻危机中,婚姻走向死亡的几个阶段

在心理学上,“感情破裂”要经过纠纷、戒备、裂痕、破裂四个阶段。那么,婚姻走向死亡究竟经历着哪几个阶段呢?伊思私人情感教练从那些数以万计的离婚案例中,类比总结出来婚姻走向死亡的那几个阶段,就来让我们来具体分析看看: 第一阶段:纠纷开始 夫妻携手入洞房后,经过炽热期,便进入矛盾期,若矛盾未能及时解决,便演成纠纷,缠绕不清地争执。平时的小争小吵,无伤大雅,如果是床头吵床尾和的局面,也能一定程度上增进夫妻的感情,然而如果真的出现嫌隙,就不是争吵那么简单了,而是婚姻走向死亡或离婚结局的开始。一般说,纠纷在低文化层次和胆汁质、多血质的当事者中多表现于外泄,如口角、殴斗、毁物等,经斡旋,可解决,但过后又重演,内战不息;而在高文化层次和粘液质、抑郁质的当事者中多表现于内郁、外表上不争不吵,但内心彼此冷淡,心存罅隙,斡旋不易见效。 第二阶段:防备 经过了以上的第一步,纠纷逐步累积,夫妻从隔阂发展到戒备,俗称“同床异梦”。戒备的形式,拜物型者多从财产、收支上互相隐瞒;外在型者瞒着对方与异性来往等。为了防备对方抓住把柄和了解到事实真相,双方在经济、社交关系等方面戒备,甚至连个人的事业问题、前途问题等,也守口如瓶,层层设防像防盗一样地防备对方。 第三阶段:裂痕 隐秘总有披露的一天。隐秘的披露造成更严重的纠纷,便加重戒备;其结果,形成恶性循环,终于出现裂痕。俗话说,破镜难圆。夫妻之间既然有了这样的裂痕,那么即使勉强修补,裂痕也是依然存在的了。除非,两个人重新改变观念和生活方式。裂痕表现在情绪上是强烈的不满,表现在行为上是相互的背离。这时,有居住条件的大多分居;无居住条件的,即使同居,也是背靠背,井水不犯河水。一般来说,出现这样裂痕的夫妻,就是离离婚这一步不远了。即使不离婚,他们的婚姻实际上也快要死亡了。 第四阶段:破裂 破裂这个词,听了就让人心碎。夫妻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无法弥缝,感情彻底破裂。感情破裂的夫妻,其抉择的模式大致有三:一是分道扬镳,通过法律手续离婚;二是考虑种种原因不便离异,只好凑合着生活,忍挫负重,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三是感情破裂无法逆转,只是为了折磨对方,拒不离婚,“拖住他(她),不让他(她)快活”。这种拖累,既愚蠢又不道德,害人亦害己。 “形于内,则行于外”,婚姻走向死亡的四个阶段,前两者是形于内,是“因”,一般是属于内心的活动范畴;后两者则是行于外,是“果”,一般属于付诸行动范畴。因此,要防止婚姻死亡,应当在夫妻矛盾发生时就积极调适,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到了有裂痕或破裂时才行动。

国内外父母冲突对儿童心理行为影响状况及作用机制研究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学术空间 (Minuchin)提出的迂回假说(detouringhypothesis)被用于 解释那些高冲突家庭且父母的抚养行为倾向于过多保护 和溺爱,紧张的夫妻关系使得他们将注意的目标转移到 子女问题上来,婚姻关系的敌对性和消极性转嫁到对子 女的过分严厉和过多保护教养方式上。 二、父母冲突对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影响的实证研究 儿童对父母冲突的感知,对研究父母冲突和儿童心 理行为问题的关系至关重要,许多研究证明了这一点。 如1984年艾米丽和奥利瑞(Emery,0’teary)发现,经 常发生的公开婚姻冲突比隐蔽的冲突更容易引起儿童的 心理行为问题(如攻击性、不服从、反社会行为、抑郁、 退缩及自我概念发展障碍等)。海瑟林顿(Hetherington) 等人也发现只有暴露在儿童面前的婚姻冲突与儿童的问 题行为有关,而那些隐蔽的、儿童未感知到的冲突与儿2.父母冲突对儿童健康影响的研究 童问题行为的关系似乎很微弱。更早的一项对儿童的研心理学研究表明,父母冲突影响儿童心理健康,使究也发现,具有问题行为的儿童更多地来自充满争吵和其出现攻击、敌对、抑郁、焦虑等,但是对生理健康的敌意的不幸福家庭中,而在冷漠的不幸福家庭中出现的影响还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我们可以从离异家庭和婚姻满要少些。这说明公开的、儿童感知到的婚姻冲突比隐蔽意度这两个侧面了解婚姻冲突与儿童身体健康的关系。 的冲突更可能导致儿童的问题行为。本研究将父母婚姻研究表明,那些父母关系不和谐和离婚家庭的儿童冲突对儿童产生的负面影响分为行为、生理和学业成绩比来自和谐家庭和完整家庭的儿童表现出更严重的身体三类。症状(如反常的疼痛、反胃、呕吐、头疼等)。可见,婚1.父母冲突对儿童行为影响的研究姻结构与和谐度可以预测孩子的身体健康。 布拉萨(Bour&ssa)对984名法国青少年运用青少年自父母之间的冲突如何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呢?2004我报告量表进行测试,得出了高父母冲突家庭的青少年年温迪(Wendy)在总结前人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父母冲比没有或者低父母冲突的家庭更容易出现外部和内部的突对孩子身体健康影响的模型。此理论承认芬彻姆(问题。许多研究都认为高父母冲突组的儿童比控制组儿Fincham)1990年提出的父母冲突对儿童的情感和生理调童更有可能变得敌对、叛逆、焦虑和抑郁。我国的研究节因素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还认为抚养行为的变化在也得出了相似的结果,指向父母冲突可以显著地预测儿父母冲突和儿童的身体健康之间起着中介作用,由婚姻童的抑郁情绪问题。1997年标乐(Buehler)对来自心理冲突而产生的紧张感可能危及到父母的抚养行为。弱化学领域、社会科学领域的68篇关于父母冲突影响青少年了父母与子女的情感交流行为,这就是所谓的“情感外行为问题的348个统计结果作元分析,结果发现父母冲溢”(spiilovereffect)。父母照顾力度的下降可能直接或突和青少年的行为问题的平均相关系数达到0.32。计量者间接地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另外,儿童感知到的婚分析还得出儿童青少年不分年龄大小、不分性别都逃不姻冲突程度可能通过父母的抚养行为模式的变化而增加过父母冲突对他们消极的影响。了子女攻击和敌对行为的发生率。此理论认为父母冲突在大部分的行为研究中,研究者都采用Achenback威胁着儿童的安全感和情绪调节能力,情绪调节能力的1991年编制的青少年自我报告量表,此量表的测量内容欠缺可能导致儿童难以面对外界的压力,而且情感、认包括内部行为问题(如回避、焦虑和抑郁)和外部行为知和行为能力的赤字可能通过生理途径(如神经内分泌问题(如过失行为、攻击行为)。虽然男孩和女孩都会受系统、被弱化的神经传递系统)而导致身体的不健康。 到父母冲突的负面影响,但是由父母冲突而产生的内部和3.父母冲突对儿童学业成绩影响的研究 外部行为还是有性别和样本来源上的差异。研究表明,男儿童感知到的父母冲突直接和间接影响他们的学业孩更容易出现外部问题,而女孩更多表现为内部问题,可成绩。唐纳德(Donald)等研究者在2000年运用父母冲能是由于男孩更多地去直接干涉父母冲突,而女孩更多突量表、青少年感知家庭和谐度量表对115名儿童青少倾向于自责。但是研究者通过计量学分析发现,虽然男年进行测试.结果表明父母冲突与他们的学业成绩呈显孩比女孩更容易受到父母冲突的影响,但是差异没有达著负相关,并运用结构方程模型验证了家庭支持和父母到显著性水平。来自临床的样本比非临床样本表现出更对子女学校事件涉及程度两个变量在父母冲突和儿童学严重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业成绩之间的中介作用。可能是因为冲突使父母很少顾 万方数据 6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柚¨《上半月刊)墓摹I%膏

父母关系感知与子女心理及行为发展的关系

一、父母关系的含义 父母关系又称为父母婚姻关系,是指从子女的角度出发对家庭环境中夫妻关系的感知[1]。在家庭生活中,父母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遇事积极沟通,子女会感知到和谐的、积极的父母关系;父母不能顺利沟通,存在争吵、冷战甚至暴力等,子女感知到的父母关系就是不良的、消极的。 在家庭这个大的系统中,包含着父母系统,亲子系统和兄弟姐妹系统[2]。在中国,目前独生子女和多子女家庭模式都占有一定比例,不论是哪种家庭模式,父母系统、亲子系统及兄弟姐妹系统对子女的成长都起着重要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子女感知到的父母关系影响着孩子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受到研究者的诸多关注。 二、父母关系作用过程的理论解释 关于父母关系是如何影响到子女的心理与行为发展,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理论解释。有学者用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来解释父母的行为对孩子的直接影响[3]。社会学习理论认为,观察学习在个体的学习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儿童青少年来说,他们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模仿着榜样的行为模式。儿童青少年长期处于家庭环境中,父母就是他们学习模仿的榜样,父母的行为模式会被孩子潜移默化于自己的行为中,并发展成为自己的行为特征。 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是一个系统,里面有父母系统、亲子系统及兄弟姐妹系统,系统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为了解释这些系统间是怎样发生影响效应的,研究者提出了一些假设,包括溢出假设和补偿假设。溢出假设[4-6]认为,一个子系统中的行为和情感可以迁移到另一个子系统中,就如父母系统的行为和情感迁移到亲子系统,父母之间良好的感情会使亲子关系也良好,从而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父母间消极的感情会破坏亲子关系,进而带来子女身心健康的消极发展。补偿假设则认为,在父母冲突的环境中,积极的亲子关系能够缓和父母冲突带给子女的不良影响。 情绪安全理论[7]强调情绪安全感的作用,认为保持安全感是个体的一项重要的目标,目睹父母间的冲突会让孩子认为父母关系不和谐,并且会威胁到自己及家人的幸福,产生了情绪不安全感,进而会对心理健康产生影响。长期处于父母冲突的环境中,孩子在家庭关系中保持情绪安全感的能力就会下降,对各种心理问题的抵抗力会降低,甚至可能出现一些问题行为。 认知—情境理论[8]是用来解释父母冲突对子女影响的经典理论。该理论认为,在家庭中孩子会对父母冲突进行相应的认知评估,父母冲突水平会影响认知评估,使其带有强烈的子女个人的情绪色彩,冲突水平越高,认知评价越消极,进而引发对子女身心健康或行为表现的影响。认知评估决定着父母冲突对子女各方面的影响程度。在父母冲突和孩子的内化问题之间,认知评估起着中介作用。 人—情境交互作用理论[9]认为,对于子女来说,父 间接的途径来影响子女的身心发展。父母关系中的消极因素会 对子女的身心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积极因素则会产生正面影响。 已有研究多关注父母关系中的消极因素即父母冲突,综合研究 父母关系的积极面与消极面的还很少。在生活中父母应有意识 减少或避免冲突,让孩子多感知到积极的父母关系,同时引导 孩子合理看待父母之间的冲突。 〔关键字〕父母关系;子女;心理;行为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5)03-0007-03 父母关系感知与子女心理及 行为发展的关系 □ 苏贞贞

婚姻中化解夫妻矛盾,丈夫要懂得如何展示责任心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413388457.html, 婚姻中化解夫妻矛盾,丈夫要懂得如何展示责任心 在一段婚姻中,夫妻之间的争吵是在所难免的事情,有时候,偶尔的小争吵还会起到更好地维系彼此之间的情感作用,因为在争吵的过程中,能知道彼此之间的内心想法,对生活,对对方的意见,在问题出来后做出及时的改正。这是争吵良好的一面。可是,若在争吵过程中,一方不懂得怎么去平息干戈,化解矛盾,相反还指责对方的话,那这样的小争吵就很容易造成情感危机了。特别是丈夫与妻子闹矛盾时,不懂得安慰妻子,照顾妻子的感受,因这样而发生冷战,甚至离家出走、分居、离婚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在与妻子闹矛盾的路上,丈夫该怎么做才能修补彼此之间恩爱的关系,挽回妻子的心? 一、婚后男人常犯的错误 婚后的生活,男人在外头忙于打拼事业,常常会忽略了了婚姻中某些需要懂得的原则,在疲于生活的时候也会有情绪的产生,这时,若不懂得怎么去调节的话就很容易引发婚姻危机。所以要预防危机发生,得预防男人在婚后容易触犯的错误做法。 常常埋怨妻子。两个人进入婚姻后,日子开始归于平淡,没有了恋爱时的激情,多了锅碗瓢盆和茶油酱醋,无论是妻子抱怨丈夫,还是丈夫抱怨妻子,很可能是对平淡的生活的不甘心。作为男人,应该首先担起责任改变生活现状,而不是埋怨妻子来获得心理安慰,夫妻之间真正的理解是通过沟通换来的,解决问题的根本才有可能减少生活中的不如意,好好过日子。 忽略妻子的付出。在外打拼事业的男人常常会认为在家操持家务的妻子一无是处,常常忽略妻子为家庭的付出,导致夫妻不和。其实婚姻传统里就有“男主外,女主内”的说法,阐述了男人在外赚钱养家,和女人在家操持家务对婚姻的贡献是一样的,男人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觉得妻子就是寄养在集中的小女人,抱有这种想法和妻子相处,久而久之,很容易导致妻子对丈夫不满而离开家庭。

国际私法 婚姻规定

各国对结婚条件规定:结婚是男女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结成夫妻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一、要符合法定最低婚龄。各国规定差距较大,如英国规定男女均16岁;法国规定男女18岁,女15岁;日本规定男18岁,女16岁;意大利规定男16岁,女14岁;西班牙规定男14岁,女12岁;美国各洲规定不相同,男为15到21岁,女为14到18岁;俄罗斯规定男女均为18岁。 二、大多数国家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同意。有些国家规定,未成年人结婚时还须得到父母同意; 三、多数国家均禁止直系血亲结婚,但对于旁系血亲通婚限制,各国规定宽严不一。日本规定,三代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美国规定,兄弟姐妹间,伯父、、叔父、舅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或姑母、姨母与侄子、外甥之间禁止结婚; 四、多数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少数国家允许有宗教教徒之间实行一夫多妻制; 五、禁止患某种疾病人结婚,法国规定,未婚夫妻有精神病时,其父母等亲属有权对婚姻提出异议;瑞士禁止癫痫病人结婚。 国外对结婚形式规定:各国法律均规定了成立合法婚姻形式要求,如果不符合结婚形式要求,该婚姻不能有效成立。多数国家规定,只有经过民事登记婚姻,才是合法婚姻。但各国民事登记要求不同。在一些实行宗教婚姻国家,只承认按宗教教规所举行结婚仪式是合法婚姻。有些国家允许当事人在宗教和非宗教仪式中任选一种,任何选择均为有效。还有国家和地区只要求男女双方以夫妻身份事实上同居,不通过任何仪式,即可成立有效婚姻,如冰岛、苏格兰。也有国家规定,如果一方不能出席结婚仪式,可以书面形式委托第三者代理。 一、婚姻冲突法的研究意义或许有人会提出如下质疑:既然婚姻冲突法是国际私法中最 古老最悠久的部分,其具体制度与具体规则似乎早就成熟,即使发生变化,也是平静的、缓慢的,尤其是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的冲突法革命过程中,婚姻冲突法领域始终处于寂寞的、边缘的地位,不像合同或侵权冲突法领域,也不像互联网的冲突法问题,曾经或正在激发人们如此多的学术研究热情,我们为什么要去特别关注婚姻冲突法问题呢? 这类质疑或许是普遍存在的,为了说明我们在今天研究婚姻冲突法的意义,现在有必要对此质疑提出四点初步的解答 :第一,婚姻冲突法的确是古老的法律领域,而且就特定国家而言,婚姻冲突法的具体制度和具体规则相对于该国国际私法的其他领域,可能更早就确定下来,变化相对不大。但是,综观各国婚姻冲突法,具体制度与具体规则的分歧仍然非常严重。为什么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各国古老的婚姻冲突法竟没有取得协调的结果,而在合同与侵权冲突法领域却渐趋一致呢?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整个20世纪非常重视婚姻冲突法的协调与统一工作,大量的精力被倾注在婚姻家庭冲突法公约的缔结之上,而最后缔结的公约的实际数目也非常可观,但是相对于其他领域的海牙公约的参加国数目,婚姻家庭公约的参加国普遍寥寥无几,这就反映了该领域至今所存在的分歧的严重程度。合同、侵权等冲突法领域的国际协调正在扬帆前进,相形之下,婚姻冲突法的国际协调至少从表面上看却是停滞不前,这难道不足以促使我们用全新的眼光来审视古老的冲突法问题吗? 人类历史的发展经验表明,越是古老的问题,就越是全方位地触及政治的、经济的与社会心理的中枢神经,分歧与矛盾就越是难以弥合,它们需要我们在每个历史时期发展出该时期独特的解决之道,自始至终不允许我们懈怠半分。婚姻冲突法问题无疑就是其中

医学论文:医学生的父母婚姻冲突知觉和婚恋观的关系研究

医学生的父母婚姻冲突知觉和婚恋观的关系研究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自小便倾向于观察、模仿他们的父母,其中包括婚姻相处。合理情绪理论认为引起人们情绪困扰的并不是外界发生的事件本身,而取决于人们对待事件的态度、看法、评价等认知内容。所以,不是所有的婚姻冲突都会对子女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只有那些暴露的、为子女知觉的冲突才会与子女不良发展相关[1]。因此,父母婚姻冲突知觉比婚姻冲突本身更具有预测意义。对于医学生来说,不仅应该学习生理、病理等知识,还应该形成对婚姻、恋爱的科学态度。对医学生婚恋观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为婚恋观教育提供参考,帮助医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 一、方法 1.对象。在某医学院选取356名医学生为被试。发放问卷420份,回收有效问卷356份(84.52%)。其中,男生162人,女生194人。 2.工具。(1)父母婚姻冲突子女感知觉量表。量表中文版由池丽萍、辛自强(2002)

[2]对Grych和Fincham(1992)编制的英文量表进行翻译、修订而成,采用四级计分制,分为7个维度,共38个项目,量表分半信度为0.87,内部一致系数为0.88。各个维度的信度在0.64-0.79之间。(2)大学生婚恋观问卷。该问卷由苏红(2006)编制[3]。采用五点计分,共有7个维度。各个维度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在0.5840-0.8570之间,分半信度在0.3298-0.8315之间。 3.统计。采用SPSS16.0进行统计分析。 二、结果 1.医学生的父母婚姻冲突知觉、婚恋观的具体情况。婚姻冲突知觉各因子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是应对效能感( 2.41±2.50 )、冲突强度(2.39± 3.42)、冲突频率(2.38±3.48)、威胁(2.35±3.62)、自我归因(2.16±3.48)、冲突解决(2.11± 4.15)、冲突内容(1.86±2.45)。婚恋观各因子得分由低到高依次为婚姻自主观(2.82±2.39)、婚姻角色观(2.97±4.24)、恋爱动机(3.01±3.09)、婚姻忠诚观(3.50±3.66)、婚姻价值观(3.63±2.08)、婚姻倾向观(3.65±3.40)、性爱抉择观(4.01± 5.83)。 2.父母婚姻冲突知觉及各因子与婚恋观及各因子的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婚恋观

《今日家庭生活》《婚姻冲突中的盼望-5》

《今日家庭生活》 《婚姻冲突中的盼望-5》 Series: Hope in the Midst of Marriage Conflict Day 3 of 3_Dan Allender ~开场音乐~ 神对于每个家庭和婚姻有什么美意?祂立下了什么原则让我们去遵循?您知道吗——敬畏神的家庭可以改变全世界!让《今日家庭生活》节目告诉你! 鲍勃:要想维护良好的婚姻关系,宽恕是非常重要的,宽恕是化解夫妻冲突的良药。 鲍勃:今天的帮助,明天的希望,欢迎收听《今日家庭生活》节 目。我是鲍勃,节目的嘉宾是丹和丹尼斯。你是否有过这 样的情况,你说:我无法原谅我的伴侣。 丹:宽恕是很重要的,你说:「我无法宽恕我的伴侣,除非我 能体验到被宽恕的快乐。」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知 道被主宽恕的快乐,我有一些话想对你说。现在,让我们 先不谈这个。如果我宽恕了别人,那么,我就获得了邀请 你参加聚会的优先权。 鲍勃:亲爱的朋友,我们今天谈论的话题是:送给你的伴侣一 份特殊的礼物—宽恕的礼物。当我们说到宽恕的时候,我 想引用路德.格拉哈姆的话,她是比利.格拉哈姆的妻子。 她说,一段好的婚姻是由两个宽恕别人的人组成的。她还 说:如果可能的话,你应该有一个分开的洗手间。我们今 天要谈论的是,当婚姻发生冲突的时候,夫妇俩应该怎么

做。我们的嘉宾丹是一位婚姻咨询师,和他做访谈的时候, 我经常会忘了我们是在录节目,和他交谈时,我们会很投 入。 丹尼斯:丹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在我们的节目中,丹也是最好的 嘉宾之一。我们今天要谈论的话题是:如何解决婚姻中的 冲突。丹,你是一位婚姻咨询师。你从事这份职业已经有 二十余年了。你知道婚姻咨询的重要性。我认为,婚姻不 只是基督教的重要问题,而且它也是很重要的关系。 宽恕是非常重要的,在约伯记第5章2节中:「忿怒害死 愚妄人;嫉妒杀死痴迷人。」这是不是很有趣?「忿怒害 死愚妄人。」忿怒是很有力量的,它不只能杀人,而且它 可以毁掉一段婚姻;它不仅毒害你的家庭,而且能够毒害 你的后代。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将会讲到革新家庭的四 个柱石。这四个柱石传给我们的孩子宝贵的灵性财富,因 为它们体现了上帝的真理。我担心很多家庭都会把没有解 决的冲突和憎恨传给下一代,因为他们不懂得宽恕。 丹:宽恕其实就是原谅,它是指扫清冲突下的问题。很多人认 为我们不再谈论这件事,就是解决了这件事,但是,其实 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让我们再一次回到原来的话题:宽恕 是所有关系的核心,因为在关系持续一段时间后,都会遇 到一些冲突,都会无意中伤害到彼此。如果无法清楚我们 之间的隔阂,那么我们将很难回到起初那种和睦美满的家 庭状态。 丹尼斯:好吧,我们必须停在这里,因为,鲍勃,我们在这里谈论 过很多次宽恕这个话题。但是丹说:我不想我们的听众错 失重点。宽恕就像重力一样,你无法无视它。只有宽恕对 方,才能让我们的关系顺利成长。因为如果我们相处一段 时间后,我们都会不小心伤害对方。当对方伤害了我们, 那么我们必须学会宽恕对方,而不是一定要惩罚对方。我 们不能因为对方的过失而憎恨对方,只有这样,才能维护

父母家长吵架对幼儿的影响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论文报告

父母吵架娃受伤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一个人成长的最主要场所,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父母争吵、家庭冲突不仅仅会影响到夫妻和睦,也对孩子的成长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父母常常争吵的不和睦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明显不利,孩子出现身体疾病及心理障碍的可能性就大。在冲突气氛下长大的孩子非常敏感、容易受到惊吓;或过早地了解到婚姻家庭的不幸,比较早熟,容易养成悲观的性格。此外,当孩子亲历父母的冲突但又不知如何解决时,会产生压力、恐惧和自卑感,而这种压力和不稳定感易导致孩子不稳定性的人格。 冲突的家庭就像一个充满硝烟的战场,孩子平白无故地因为父母争吵而不得不忍受紧张、焦虑,甚至痛苦,这些不良情绪让一部分难以适应、找不到正确释放途径的孩子开始寻找家庭以外的安慰与刺激。不少孩子早恋,痴迷网络,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家里烽烟四起,战火连绵。紧张的气氛让人害怕,让人不再留恋,孩子会向外界寻求支持,释放并发泄情绪,问题行为由此产生。 父母在冲突中的行为和后果间接强化了孩子的错误观念,也导致孩子问题行为的发生。一些研究表明,父母之间的冲突越多,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攻击性越强,产生暴力行为的可能性更高。目睹了父母争吵、家庭暴力后,孩子便无意中学习到了用争吵、拳脚去解决问题。如果一个家庭中,父母总是依靠武力解决冲突,孩子也容易具有攻击行为。 国外有研究表明,如果儿童认为婚姻冲突的内容涉及自己,那些

被孩子认为和自己有关的冲突越多,就越影响到孩子的同伴接纳,也会影响到孩子的朋友数量。也许是这些冲突让孩子认为自己是家庭纷争的罪魁祸首,或者由此自认为自己是不讨人喜欢的人,他们在同伴交往时就会有低自尊表现,影响了同伴接纳和友谊数量。 不容忽视的是,父母冲突可以对孩子造成长期的影响。在对20岁左右的子女进行访谈中发现,他们对婚姻的态度、婚外情的看法以及性的观念都可能是父母冲突的滞后反应。女孩们谈到因为父母婚姻冲突,表示自己都不想踏进婚姻了,或者也可能会结婚,但不会要孩子,担心孩子要经受人世间的痛苦。同时,认为父母婚姻不幸福的孩子对婚姻也比较悲观。 利 但从另外的角度分析,父母冲突可能会促进孩子心智的成熟。加拿大大麦吉尔大学的研究人员说,父母争吵能令孩子变得更有创意和想象力。一名研究人员说:“如果你的父母经常争吵,你就能学会从多角度去思考事情,变得更能接受模糊的概念和不同的见解。此外,父母不和带来的痛苦会令你为了逃避现实而发挥想象力。”过去的研究均显示,和谐环境是培养儿童想象力的重要条件。新的研究却发现,父母间的冲突未必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毫无益处。当然,研究人员也强调,虽然父母间的冲突能刺激儿童的想象力,但它同时也会导致儿童缺乏安全感。 孩子他会怎么想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