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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股份制的性质

正确认识股份制的性质
正确认识股份制的性质

第三课经济常识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的产物,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均可利用.

股份制本身是中性的,不具有基本制度的属性,不能笼统地说股分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是看它从属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看它的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如果是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控股,它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实践证明,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股份制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使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在集资方式上,股份制企业面向社会募集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则不向社会募集股份,而是企业内部募股。

2、在合资方式上,股份制一般仅是资本的联合,而股份合作制是在劳动合作的基础上的资本联合,企业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

3、在表决方式上,股份制实行一股一票制,股份越多,表决时越有发言权,而股份合作制实行一人一票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决策体现多数人意志。

4、在股份的操作上,股份公司的个人股份经批准可上市交易,而股份合作制的职工个人股不得上市交易,企业职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5、在分配方式上,股份制实行按股分红,而股份合作制除了按股分红外,还可以按劳分配。

6、在适用范围上,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它不具有基本制度属性。而股份合作制是目前我国城乡群众在改革中产生的新事物,是公有制的组成部分。

第一,积极推行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

第三,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第四,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第一,信用缺失增加了交易成本,减弱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降低了效益,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二,信用缺失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发展。企业信用的缺失,破坏了“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原则,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最终结果是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三,信用缺失不利于中国与经济全球化及WTO接轨。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将直接关系到今后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分量和地位。信用缺失导致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力下降。

第四,信用缺失加剧了社会道德风险。毒害了人们的心灵,毁坏了企业的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1、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2、在全社会提倡社会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崇尚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必要的社会自律机制。

3、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防范和惩治经济主体的不当行为,保证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

4、树立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

(1)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的特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缺乏信用的种种现象,违背了市场法规,破坏了社会信用,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市场交易要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实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精神,诚信可以带来效益,提高销售者的信誉,生意兴旺。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证。市场需要诚实信用,市场呼唤诚实信用。

(3)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弱点和缺陷,必须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重建信用工程,反对失信和欺诈,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序运行。

(4)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对企业的生存和竞争,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不讲信用有损企业信誉和形象。总之,诚实信用是遵守市场运行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

1.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2.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我良好的国际形象、在参与全球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三)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四)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

(五)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严厉打击制售盗版制品的行为,有效地遏制盗版制品泛滥势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和战略安全的需要,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是发展民族创新力,维护知识产权的需要;是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的有力保证。它对于维护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发展民族创新能力,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提高国家竞争力,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坚持对人民负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利益。②履行经济职能,依法管理企业,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造假行为。

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风尚。

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它的顺利通过,在三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 首先,从完善整个市场经济规则的角度来说,它弥补了市场退出的法律空白,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法律保障。

2. 其次,破产法有助于改善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法则,如果“劣”不能淘汰的话,它就会嚣张,社会信用也难以建立。企业破产法可以发挥驱逐“劣币”的效应,促进社会的信用、商业交易中的信用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信用的建立。

3.第三,近些年来,我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并加入了WTO,但国际上有观点认为,中国虽然已经“入世”,但并没有真正“入市”,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原因之一就是中国没有一部真正市场经济的破产法。这次企业破产法的成功通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我国在WTO中的国际形象,建立起一个有信用、有效率、有保障、有预期的法律机制和市场环境,打消外资进入中国的顾虑。

正确认识党

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要求入党的同志,从提出入党申请那天起,就应当努力实践自己的入党志愿,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一、正确认识和对待党员标准 党章第一、二、三、四条对党员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申请入党的同志争 取入党,不仅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而且应该明确,党员标准既不能降低,也不是高不可攀,只要自己认真对照党员标准找出差距,并尽快缩小这些差距,就能达到合格党员的要求。 1.要明确共产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有的同志提出,既然现在我们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对这一问题, 我们应当毫不含糊地回答:不能降低。因为,明确我国处于什么样的历史阶段与确定党员标准,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党员标准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来确定的,而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背景和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的。明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为了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决不能作为降低党员标准的理由。不论我国处于新民主主义阶段,还是处于社会主义阶段,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枣共产党员,都要有共产主义觉悟,共产党员的这个根本标准是绝对不能降低的。当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共产党员应当提出适应于该历史阶段具体任务的不同要求,但这决不意味着降低标准。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体现时代的要求,并根据新的形势任务,明确地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这四项要求既体现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既是新时期对党员的严格要求,也是申请入党的同志努力的方向。申请入党的同志够不够党员条件,只能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决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把努力方向统一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时代要 求上来。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快地进步,早日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2.要明确党员标准并非高不可攀。新时期的党员标准这样严格,是不是高不可攀呢?不是的。党章对党员的严格要求来自实践,只要经过认真的努力,是完 全可以做到的。要求入党的同志不应丧失信心和勇气。党的大门是随时向着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优秀分子敞开的。我们党从建党初期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拥 有的60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而且党员队伍中,普通工人、农民占有相当比例, 这就充分说明,党员标准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应当看到,现在争取入党,有许多接受教育和经受锻炼的机会。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空前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这一宏伟事业艰苦奋斗,这就为我们创造了难得的在实践中奋发进取的好机会。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思想、

正确认识党内不正之风五

正确认识党内不正之风五 正确认识党内不正之风做自觉端正党风的模范 2001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问题作出了十五个方面的决定。《决定》中阐明: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并坚持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背向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这是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千锤百炼更加坚强的重要原因。 《决定》中指出:党的作风总的是好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线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线制订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和人民利益的大政方针党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立足国情、面向世界、锐意改革、致力发展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给作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广大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忘我奋斗和无私奉献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密不可分的。

但是党的作风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导干部中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滋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问题突出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现象蔓延。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执政党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会损坏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甚至失去民心丧失政权。 《决定》还辨证的指出:对党的作风状况要有清醒的全面的估计看不到主流悲观失望是错误的;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丧失警惕不下大力气加紧解决是危险的。以下笔者将从四个方面谈谈学习《决定》的心得体会。 一、党风的含义和实质 党风是党的作风的简称。党风体现着党的性质和宗旨。党风是指一个政党及其组织和党员的作风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作风。党风是由世界观决定的。一个政党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必然有这样的世界观决定的作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就是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在党的实践活动中的具体表现。评价一个党的党风归根结底是看这个党在全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同样评价

正确认识股份制的性质

第三课经济常识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的产物,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均可利用. 股份制本身是中性的,不具有基本制度的属性,不能笼统地说股分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是看它从属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看它的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如果是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控股,它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实践证明,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股份制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使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在集资方式上,股份制企业面向社会募集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则不向社会募集股份,而是企业内部募股。 2、在合资方式上,股份制一般仅是资本的联合,而股份合作制是在劳动合作的基础上的资本联合,企业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 3、在表决方式上,股份制实行一股一票制,股份越多,表决时越有发言权,而股份合作制实行一人一票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决策体现多数人意志。 4、在股份的操作上,股份公司的个人股份经批准可上市交易,而股份合作制的职工个人股不得上市交易,企业职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5、在分配方式上,股份制实行按股分红,而股份合作制除了按股分红外,还可以按劳分配。 6、在适用范围上,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它不具有基本制度属性。而股份合作制是目前我国城乡群众在改革中产生的新事物,是公有制的组成部分。 第一,积极推行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 第三,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第四,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 第一,信用缺失增加了交易成本,减弱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降低了效益,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第二,信用缺失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发展。企业信用的缺失,破坏了“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原则,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最终结果是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工会性质、地位、作用1

工会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任务 一、工会组织的性质 《工会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一规定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工会组织的性质,一是阶级性。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的。二是群众性,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而不是政党或其它组织,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此外,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职工参加工会和退出工会都是自愿的。 二、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 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即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位置。它主要是通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体现出来的。我国工会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通过工会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工人群众中去。同时,工人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工会反馈上来,作为党的决策依据。工会的这种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其他任何组织和团体不可代替的。第二,工会是政府的亲密合作者,是人民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享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的权利。工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以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第三,工会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协调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方。它通过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达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目的。随着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地位也会越来越突出,成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工会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都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 1、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中,工会履行参与职能更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运行主体都是相应的法律规范。所以,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 2、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于劳动关系主体存在隶属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对矛盾中很明显劳动者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对象。劳动者为了取得平衡,应该依法组建工会,加入工会,在工会的组织下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抗争,这是非常现实而有效的途径之一。工会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了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维护了稳定的大局,就是维护了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3、建设职能。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工会代表和维护的职工具体利益的最终实现也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所以,工会必须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

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以法律形式出现,最早是在1982年《宪法》第8条中,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又将其称之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现行《宪法》等法律法规中则规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解决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去”和“留”矛盾,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然而,时至今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性质及职能定位,无论是法律或是学术界,尚未有统一、明确和具体的界定,由于缺乏专门法律规定,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了解,主要是从宪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获得。分析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宪法和法律已涉及到该组织的概念。如《宪法》第8条第l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从本款中规定与现实中农村土地承包的作法相比较,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以土地为依托、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纽带、以农民为成员的“村组织”,该村组织既区别于村民委员会,也区别于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公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它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围绕土地产权推进,是公有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三是具有民事法律主体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对本组织内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享有管理权和经营权的职能及权限。如《宪法》第17条“……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农业法》第1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又如《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规定了权限范围。四是重合于村民自治组织,它超越了单纯经济组织属性,还承担着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带有综合性组织的特点。如按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是同一机构,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重叠,具有“政社合一性”。

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关系 问题一:职工代表大会就是什么性质的组织?与工会有什么区别?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就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就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就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代表大会就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两者性质、任务不同,代表机构也不同。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就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曰常工作;而企业绝大多数职工就是工会会员,有的单位职工代表同时又就是会员代表,所以, 这两大组织人员有时存在重叠情况。 问题二:职工代表大会如何组成? 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全体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问题三:某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又非常多,就是否可以简化民主程序,将规章制度交由企业工会讨论?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对于关乎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这 就是法定必经程序,并没有可用工会讨论来替代的规定。因此,该企业要通过 规章制度,必须先由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大会。如存在囷难,则该企业可以通过召开全员大会、邮件群发或张贴公布等形式将规章制度交由全体员工讨论。 问题四: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就是什么? 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如下:(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2)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纽; 选举工会代表与组织酝酿工会主席及委员候选人;(4)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工会组织;(5)办理确认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其中,工会主席一般应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企业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也可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上一级工会审批。至于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提名人数未具体限定,可根据情况等额或差额选举■:,同时,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问题五:在工会组建过程中与工会成立后,企业有哪些义务?

政治经济学简答题

政经简答论述题来源:曹胡迪的日志 简答题: 1、中国在建国初期形成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原因是什么? 答:客观原因:着实现全国财政统一,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展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繁重任务,需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管理的经济体制。 主观原因:①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观排斥市场经济,成为寻求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的思想阻碍;②传统的市场经济观排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使人们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而加以抵制;③中国自古以来重农抑商、讳言财利的传统观念影响很深,阻碍着人们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作用。 2、决定人的利益的社会条件是什么? 答:是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由它所决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关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利益的物质内容及其达到的程度;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物质成果的分配关系,从而利益分配的归属。人们是按照自己在这种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获取一定利益的。 3、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利益主体科学含义的重要性是什么? 答: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的利益主体的经济性质,对于明确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动机和目的,明确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对于科学地调节和控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和发展,都有重大意义,可以说,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基本前提。 4、私有制经济利益主体的一般性质有哪些? 答:①他们是生产条件私有产权及其经济价值的承担者。他们以单个的私人资格,享有私有制经济关系赋予他们的利益;②他们生产经营的动机是私人利益。他们依法凭借私人占有的生产条件,主要以获取私人利益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③在依法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他拥有私人决策权。他们是私有制经济机制中的“主动轮”,他们支配和控制属于自己的生产力,在依法纳税和维护职工合法经济权益的条件下,私人有权支配和决定生产以及成果的交换、分配;④经济的利益主体具有一定剥削性质。他们作为私人资本所有者,在获取的税后利润中,包含着对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因此,他们对雇佣劳动者存在剥削关系。 5、公有制经济利益主体的一般性质有哪些? 答:①他们是生产社会主义公有产权及其经济价值的承担者。他们为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以总体劳动者的资格,共同享有他们联合占有的生产资料所赋予他们的物质利益;②他们生产经营的动机是联合劳动者的共同富裕。他们依法凭借共同占有的生产条件,以实现整体利益和每个劳动者个人利益的统一提高为目的,在社会化的物质生产条件下从事经营活动;③在依法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实行经济民主。他们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支配和控制属于联合劳动

工会基础知识

工会基础知识读本 1. 我国工人阶级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答:我国工人阶级诞生于1840年以后,是在近代工业企业中,开始诞生并逐渐发展壮大的。 2. 中国工人阶级以独立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是什么? 答:在1919年五四运动中,以上海为中心的全国工人总同盟罢工,推动了爱国运动的决定性胜利,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以独立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 3. 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什么时候? 答: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1950年6月。 4. 中国工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这表明,中国工会的本质属性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群众性和政治性的有机统一。 5. 中国工会的群众性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答:中国工会的群众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参加工会组织及其活动的自愿性、民主性和吸纳工人阶级队伍成员的广泛性。 6.中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为什么? 答:中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为工会的法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工会的法人资格等。其中,从法定权利来说,工会的代表权是工会的各项权利的前提,工会的维护权、参与权、平等协商权、监督权是实质内容。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大现实意义是什么? 答:指明了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 8.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是什么? 答:直接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9.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行动指南是什么?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10.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是什么? 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11.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是什么? 答: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1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组织上的要求是什么?答: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 13.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核心、根本和关键分别是什么? 答: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本是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关键是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4.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15.全总提出的“两个普遍”要求的内容是什么? 答: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16.《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中规定了工会哪些思想组织原则?答:(1)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2)实行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产业与地方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17.《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中规定了工会那五项组织制度?答:(1)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2)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3)民主选举制度;(4)联合制、代表制;(5)委员替补、增补制。 18.中国境内各级各类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什么?

政治经济学300道选择题

186、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 C ) A、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较快 B、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成熟 C、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D、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服务的 解析:市场经济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它本身并无社会制度属性,应该说,市场经济既不姓“资”,也不姓“社”,它姓“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特征是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 187、2004年中国的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对非公有制的方针,其内容是( C ) A、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B、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鼓励、指导和帮助 C、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D、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补充,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解析:本题属识记性知识,必须掌握。 188、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 D ) A、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B、提高科技水平、发展教育 C、正确处理速度、比例、结构、效益的关系 D、处理好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相协调发展 解析: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包括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方面的内容,其中关键就是处理好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 189、当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高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时( B ) A、绝对地租会消失 B、绝对地租仍然存在 C、绝对地租仍然存在,来自于农产品的价值高于其生产价格的差额 D、绝对地租仍然存在,来自于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

企业工会委员及主要职责

企业工会委员会 一、工会委员会组成及人员推荐 工会主席: 工会委员: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青工委员: 经审委员: 生活委员: 女工委员: 文体委员: 二、职责分工 (一)工会主席主要职责: 1.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紧紧围绕项目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在项目平稳运行和深入发展方面的主体作用。 2. 根据工会制度组织职工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3. 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

律等方面的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和职业素质。 4. 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委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加强民主管理,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员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8. 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9. 结合企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二)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工会组织的建设,组织工会小组长及工会代表的换改选工作。 2、负责协助工会主席起草、修订工会制度、章程等指导性文件。 3、做好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办理工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接受调进会员组织关系,并负责做好登记工作。按标准及时收缴会费。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会员档案、工会报告、会议记录、经费审查报告等)。 4、负责本工会缺额干部的补选和报批工作。 5、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的评选、表彰。 6、负责疗养费发放工作。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 以合作制为基础,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一、股份合作制及其类型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是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动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经营,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法律及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其股份制因素主要体现在:①企业资产实行股份化,并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企业产权归用于投资入股的股东;②按股份大小参与企业经营决策;③企业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实行按股分红,投资者的经营目标是追求更多的资产收益;④并非所有出资者都参与企业生产劳动,企业内也存在一些非股东的雇佣劳动。其合作制主要体现在:①劳动合作,这是股份合作制的基础。企业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②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股份合作制就是这种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结合体,它是我国广大群众大胆探索、实践的一种有效形式。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①经营宗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宗旨是利润最大化,资本增值是公司的最高利益和准则,它是纯竞争性的唯利是图性的经济组织。它参与市场竞争始终处于出风险、高赢利的竞争机制中。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宗旨是贯彻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它也要参与市场竞争,也要追求企业赢利,但由于企业成员都是股东,都是劳动者,这就能形成一种合力,形成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一种风险共担、利润均沾的企业制度。②股份性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一经自由入股,股份(股票)只能横向流动,即可以自由买卖,以转让所有权。但不能逆向返还,即不能退股。作为股东有互利的可能,也有蚀本的可能。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部分财产用于公共积累的共同占有,而另一部分财产则实行职工个人所有,由此形成共同共有与按份个人所有相结合的产权制度,当职工调离、退休、死亡时,其中一部分可以退还给职工,也可以继承和在企业内部转让;而存量资产形成的企业股量化给职工的那一部分是不能由职工带走的(这部分量化股只是职工拥有收益权,而无最终产权)。这就是不能退股的股份制原则和可以退股的合作制原则在股份合作制中的不同体现和运用。③企业职工身份不同。股份公司的职工不一定是本企业的股东,多数是公司的雇员。因此公司和职工往往是一种雇佣关系,因而存在大量的劳资矛盾。股份合作制企业则强调职工就是股东。新进公司的职工要入股,不入股者为雇员,最多不能超过10%。职工是所有者,也是劳动者,对自己实行多重确认和确定。所谓确认是公司和自己都确认自己为公司的股东,为企业的老板之一;同时拥有股权证,在股权证上又确定自己拥有企业中多少份额的股份,即多少资本。这就从质与量的结合上奠定了职工就是股份合作制的真正主人的地位和身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打破意识和竞争意识要比一般企业的职工强烈。例如,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里,职工能自觉地克服多年来的公有制造成的“工资刚性”、“福利刚性”、“奖金刚性”等平均主义、大锅饭、铁交椅等弊端,对因企业效益不好而降工资、因企业亏损而由股东弥补或破产、失业也能承受。这就说明股份合作制企业能使职工建立起长期行为,真正爱厂如家,从而消除多年的雇佣劳动观念。④分配制度不同。股份公司对股东完全实行按资分配,公司税后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后,至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完全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对职工只贯彻按劳取酬的原则。股份合作制企业是贯彻按劳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就股东是劳动者来说,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按劳取酬,不需要通过劳动部和政府部门控制。就劳动者又是企业的股东,实行按股分配,同股同利同风险,这种既分享利润,又分担风险,由此对职工形成强大的产权激励和产权制约(风险制约)机制,因此既体现劳动创造价值,又体现资本增值带来收益。

农村股份合作制问题探讨(一)

农村股份合作制问题探讨(一) 摘要:股份合作制是农村体制改革的首创。农村股份合作制具有出资方式多样化,资合人合性质,适合土地现代化经营及村民自治等特点。搞好农村股份合作制,对加快解决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的组织性问题,原始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问题及对于我国土地制度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从当前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立法现状看,应加快和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立法工作。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农村股份合作制立法探讨 一、股份合作制与农村股份合作制 (一)股份合作制的有关问题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中国农民的首创,最早的“股份合作制”法律性文件是1987年浙江省温州市通过的《关于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农业部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规定(1990年2月12日颁布)对股份合作制进行了定义性的规定,其第2条规定:本暂行规定所称农民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有三户以上的劳动农民,按照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力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实行民主管理,以按劳分配为主,又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批准建立的经济组织。 股份合作制是不同于合作制、股份制的企业。股份制是指以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集中起来,实行统一使用,共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企业组织制度。合作制是指劳动群众为改善生

产条件和生活条件,谋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等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组织制度。股份合作制吸取了上述两种经济组织的优点,具备了自己的特色。 1、股份合作制是资合与人合的结合。 现代公司制度(股份制)是建立在资本信用的基础上,资本原则使公司的组织、管理、决策、分配严格按照出资额进行确定,因此我们说公司制度(股份制)具备典型的资合性质。而合作制是建立在对成员信赖的基础上,成员的身份对于能否成为合作制的成员起决定作用,第三人对于经济组织的信用也是建立在对于成员人格信用的基础上。而股份合作制既允许有一定的资金股,又有一定的成员股,按照股份合作制自身的特点,分配两者的比重(一般关于股份合作制的规定都要求成员股占较多的比例),这样,股份合作制就兼具了资合人合的特点。 2、股份合作制是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结合。 股份制是按资分配的典型,股权中的重要内容就是剩余索取权与分红请求权等财产性质的权利,由于合作制非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分配是按照成员劳动进行的,以上两种分配方式都存在绝对性。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股份制是一种典型的资本剥削方式,不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而合作制实行的分配又注重公平,忽视了资本产生的效益。股份合作制恰恰能够克服以上缺陷,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又结合资本构成不均衡的特点,实行股权加权表决制度,使大股东投资数额在分配上能够有一定的体现。

工会的性质和活动准则

工会业务知识培训(工会的性质和活动准则) 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 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即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位置。它主要是通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体现出来的。 我国工会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通过工会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工人群众中去。同时,工人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工会反馈上来,作为党的决策依据。工会的这种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其他任何组织和团体不可代替的。 第二,工会是政府的亲密合作者,是人民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享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的权利。工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以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三,工会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协调劳动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方。它通过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达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目的。

随着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地位也会越来越突出,成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工会组织的性质 《工会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一规定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工会组织的性质,一是阶级性。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利益的。二是群众性,工会是职工群众的组织,而不是政党或其它组织,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此外,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职工参加工会和退出工会都是自愿的。 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工会法》第四条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最新-高中政治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 素材人教版高一 精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 区别 1.含义不同。股份制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的一种股权式合资的社会财产组织形式。它是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能够依法管理和规范的公司型的现代资本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是我国劳动群众在改革实践中创造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出资者,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 2.集资方式不同。股份制企业面向社会募集股份,股份合作制企业则不向社会募集资本,而是向企业内部募股。 3.股份操作不同。股份公司的个人股份经批准可上市交易,而股份合作制的职工个人股不得上市交易,企业职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股权设置不同。股份制企业设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或外资股,社会募集型还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份合作制企业则向企业内部募股,设集体股、联社股、职工合作股、个人股等,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5.所有制实现形式不同。股份制不具有基本制度属性,它本身是中性的,不能笼统地说它姓“公”还是姓“私”,关键是看它从属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看它的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里。如果国家或集体控股,它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从而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股份合作制则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实行股份合作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后,其所有制性质没变。 6.表决方式不同。股份制实行一股一票制,股份越多,表决时越有发言权,而股份合作制则实行一人一票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决策体现多数人的意愿。 7.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制实行按股分红,而股份合作制除了按股分红外,还可以按劳分配,并且以实行按劳分配为主。 8.合资方式不同。股份制一般仅是资本的联合,而股份合作制是在劳动联合的基础上的资本联合,企业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 9.领导权制不同。股份制企业实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制,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权力机构。也可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会合一的领导体制。 10.适用范围不同。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它不具有基本制度属性。而股份合作制是目前我国城乡群众在改革发展中产生的新事物,是公有制的组成部分。

工会的性质与职责

知识点0091 工会的性质与职责P354 一、工会的性质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自愿原则是是工会的基本属性; 二、工会职责 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管理与监督;发生劳动争议时,工会应给予职工支持和帮助; 知识点0092工会的组织组建与成员构成P355 一、工会的组织原则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二、工会的组织组建 用人单位会员25人以上,应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外资企业每月按照企业职工是伐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知识点0093 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P360 一、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 (一、)工会的代表维护权 法律赋予我国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 1、集体协商权 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权是工会代表维护权的直接体现; 2、建议权 3、协商权 4、紧急处置权 (二、)工会的依法参与权 1、参与管理权 2、参与审查权 3、参与调处权 (三、)工会的民主监督权 1、工会民主监督的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 2、工会民主监督的内容 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3、工会民主监督权实现的途径 通过调查——提出整改——请求处理 知识点0094 我国工会的义务P369 二、我国工会的法定义务 (一、)遵章守法、支持政府工作 (二、)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关心服务职工、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知识点0095工会的经费来源、审查与使用P335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会费、企业拨付、上缴收入、政府补助、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审查 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三、工会经费的使用 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知识点0096职工民主管理P374 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内容 知识点0097内部劳动规则和奖惩制度P378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但职工作为劳动过程中的主体和要素,有权参与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还有权对内部劳动规则的实施实行监督。 这是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则,既约束职工又约束用人单位;

企业性质分类

企业性质分类 一、企业性质的分类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二、各自的含义和区别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它的特点是:第一,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3.联营企业:联营具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4. 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改革开放以来,三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系统一个组成部分,办好三资企业,对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5.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他们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资金的组成结构上。 企业性质分类标准 企业性质有哪些?分别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解释: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5.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工会的性质、地位、职能

工会的性质、地位、职能 工会的性质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基础,他体现阶级性与群众性的高度统一。 一、工会的阶级性 1、工会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成员,工会章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的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2、工会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 党和政府都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但党作为执政党,政府作为国家政权,要站在中华民族的利益代表者的高度去代表和维护阶级、各阶层人民的利益、,对工人阶级利益的代表更多地体现在根本利益,整体利益上,工人群众的具体利益还需要工会来代表和维护。 3、工会在政治上自觉接受工人阶级政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群众组织接受先锋队的领导。中国工会只有始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大局,才能实现工人阶级的奋斗目标,最终实现工人阶级的阶级利益。 二、工会的群众性 1、工会在组织上的广泛性 一是会员构成的广泛性;二是工会组织建立的广泛性。 2、工会在入会和活动上的自愿性 一是工会会员自愿入会;二是会员活动自愿参加。 3、工会内部生活的民主性 一是工会内部具有充分和广泛的民主性;二是工会活动方式的群众性。 工会的地位 工会的地位是指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 一、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工会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代表。劳动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系统中最基础的层面,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也是最基本的维护,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是实现工会地位的基本点和出发点。 二、工会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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