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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工作学习总结

公司法务工作学习总结
公司法务工作学习总结

公司法务工作学习总结

第一章法务的工作内容

1.经济诉讼:

虽然我们不喜欢诉讼,但是再市场经济下,有交易就会有纠纷的存在甚至会激化到诉讼的地步,在法制的环境下,要诉讼就是要看谁掌握的证据更适合于客观的实际,在融合一些技巧,就会受到比较好的效果。因此,通过有关的当事人了解事情真实情况,搜集证据,就显的尤其的重要,外部的律师对企业不够了解的,在加上时间等因素,在证据的准备上都不是很理想的。

2.劳动争议:

劳动不仅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劳动形成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动有关联的其他关系,诸如:劳动部门,社会保险,执法监督检查部门的关系及劳动争议关系等——劳动争议尤其重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为维护企业的利益,可以进行适当的法律的规避的,同时要注意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3.合同审查:

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的民事行为,特别是交易行为大多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的,为避免纠纷可以通过对合同进行审查来加以规范的,以防范在合同中的欺诈的,以及一些不规范的操作的出现,来避免纠纷,甚至是诉讼的发生。

4.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以及邻接权等。商标权中,不仅要关注商标的设计注册续展等常规的事务,更要关注的是商标监控,商标异议,商标撤销等,对于那些假冒等侵权者甚至提起诉讼。

5.法律培训: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行为决定成功与否。正确的意识需要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的塑造。对于一个现代的企业,法律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对不同的层次的工作人员要有不同的法律知识的培训,这样在工作中都具备法律意识,依法行事。

6.法律咨询:

除了日常的合同审查,经济诉讼和劳动争议等的处理外,还有很多的事务,如,内部规章制度,商务谈判等,不一定要法务人员都参加,但是却要介入的,从法律上给把关的。

第二章企业法务的工作体系

在外聘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情况下,由外聘律师的法律顾问工作和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的日常事务工作构成。

第三章企业法务证据标准

法务证据的标准化来源于法律规定,例如:

在实体法方面,有合同主要内容(要素)的规定,有主从合同的规定,有要式不要式的规定;

在程序法方面,有证据来源、证据形式、证据效力及其证明力的规定,等等。

第四章公司法务如何开展法务工作

公司法务人员是为公司法律风险把关,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运行的专业管理人员,作为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开展企业法务管理工作呢?

一、了解企业法务存在问题

首先应熟悉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这不仅是企业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更是从事公司法律工作的必修课。法律人员应密切关注公司出台的各项管理措施,特别是有关法律工作开展的具体要求。掌握公司法务实际操作情况,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对公司目前工作的想法或建议。调整自己的心态和工作思路,以找出工作开展的最佳切入点。

二、进入岗位工作状态

法务管理人员不但工作的主动性要强、有独当一面的能力,而且还负有与其他部门沟通及指导和协调部门同事的职能。应积极向公司领导请求尽量安排多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增加信息量和参与度,因为法律部门是公司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只有参与进来才可能出谋划策,才能为参与公司相关决策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掌握有力的依据。

三、理顺法务工作流程

法律工作特殊职能要求法律人员需要相对独立对外开展工作,团队应进行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日常经济合同审查以及合同的管理、公司对外行文把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公司涉讼案件处理、诉讼文书领取与提交、诉讼卷宗的整理与归档、外聘律师的联络与

沟通等都要职责到人,合同审查做到严格把关,决不让风险出现在审查环节中,另外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参与重大投资活动

公司经营活动不能离开公司内部法律专业人员的风险控制,内部人员可以随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法律事务繁多,要求内部法律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到公司的运营中去,尤其是重大投资或商务合作。合同条款要反复斟酌和修改,同时有些项目,法律人员还要参与谈判,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五、加强诉讼处理功能

有些公司涉讼案件全部交律师所代理,公司法律人员主要是配合搜集证据,要能及时从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公司法律人员应积极争取参与到涉诉案件的处理之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加以总结,以不断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同时加强诉讼技能的培养,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

六、配合职能部门工作

随时接受领导的指派完成相应法律任务是法律部门作为参谋服务部门的其中一项职能,法务人员做到坚守岗位,为公司领导做好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同时也热情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指引。还要正确把握法律部门在企业管理格局中的定位,不要越权,但也不能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开展工作。

第五章如何做好一个法务工作人员

第一部分如何做好合同审核

公司法务需要对合同法非常熟悉,对公司的常见业务的合同文本有充足的研究和明确的认识,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公司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并向公司高层提出可行的经营性建议:

一、与业务人员充分交流

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核任务后,首先应当与合同业务人员进行交流。这样的交流对合同审核工作的帮助是多方面的。

业务员人员对合同的介绍:

1、合同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合同所涉业务是成熟模式还是首次尝试的说明;

3、对合同当事人情况的说明、谁是强势一方的判断;

4、合同谈判甚至是前期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应要求提供的合同背景资料;

5、询问业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的担心和疑问

这些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进了法务人员对合同业务的了解,指明法务人员在其审核意见中需要重点分析和解决的问题,保证了最终的审核意见能够贴近业务实际。

二、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掌握续签优惠和避免重复签约

公司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时,可以在部门档案中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

1、如果是合同续签,检查本次续签的合同与原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务人员对原合同的法律意见是什么,送审单位是否采纳了法务人员的意见,若我方作为付款方,是否获得的了续签优惠;

2、如果不是合同续签,则要审查是否存在就同一业务重复签约的情况,是否违反原合同中关于排他性合作的约定。

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不单可以避免重复签约的情况,而且可以在本次审核意见中引用以往法务人员的工作成果,提高审核效率,稳定审核质量,体现审核意见的延续性,保证审核意见的一致性。

三、审查合同内容和流程的合规性

(一)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审查;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1)审主体:三证,特许经营,还要求对方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2)审注册资本:对方是否有缔约能力?对方承担责任的能力如何?

(3)审经营范围:是否超过对方的经营范围?

2、标的:法律对该标的是否有特别的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

3、合同签订形式

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标、拍卖等特殊的方式缔结,尤其是一些建筑工程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采购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创始签订方式。

(二)合规性检查:对合同的内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制度规定;

集团对主要业务和主要流程均有内部管理规定的,法务人员要注意对合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要如熟悉法条一样熟悉企业的内部制度。

(三)实践性审查:对合同的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性进行审查,以求贴合实际要求。

1、标的:

(1)约定要求详细、明确,做到指向对象具体,比如房屋买卖,食品卫生检疫。

(2)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

(3)对合同标的是提供服务的,一定要写明服务的质量、标准或效果要求等。否则,一旦纠纷产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的状况。

2、数量:是否具体。计较单位是否明确。

3、质量:

(1)质量标准,具体,可行。

(2)验收方式,双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材料等。

(3)质量保证,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保证。

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4、价款或者报酬:金额大小写规范,支付期限明确。逾期不履行的后果。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明确,是否公平合理。

(2)履行方式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

(3)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都要有约定。

6、违约责任:需要对潜在的纠纷有较全面的预测,审查违约责任的是否与潜在的违约形态相对应,是否具有实践性。

7、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对己方有利。由于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往往宁可在其他条款上妥协,也要取得有力的管辖权的约定。

四、从企业内控的角度审查业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提出建议

公司的法务部门是企业风险内控的职能部门。企业风险内控不单单是企业外部交易风险的识别和化解,也包括对企业内部违规违纪等事项的发现和追究。

在审核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时,从业务人员的介绍中得知《施工合同》所涉工程已基本完工。据此,可以判断本工程项目明显存在合同倒签的非正常操作。审查人在审查意见中指出合同倒签直接违反了企业内部的规定,使得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功能大大降低,造成对项目实际操作人员的监督缺乏依据,容易引发纠纷和腐败行

为。

另外,若有可能法务人员也可以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为合同业务提供改善建议。例如,在审核捐赠合同时,建议变直接捐赠为间接捐赠,采用向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团体捐赠并指明用途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特定对象的捐赠,又获取了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用于申报纳税扣除的捐赠收据。

资信调查: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者直接派人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使馆、对方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律师行、行业协会、合作过的伙伴等,了解其是否讲信用,有无支付能力和财产担保等。

五、合同原件的保管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

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合同原件保管期限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年,因为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对于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的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

六、重大合同:重点审核和管理

1、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

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

2、重大合同签订之前,应派遣考察团进行考察:

考察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

考察内容:

1)对对方的各类证件、资质和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2)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

3)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

4)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

5)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

6)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3、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如何起草合合同

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为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防范经济风险,维护单位的正当权益,订立经济、技术合同显得非常重要。在起草合同时,首先当事人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有关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信用、合法的原则,对合同事项充分协商,达到一致;其次起草合同还要交待签约的目的,说明签约的原则,行文要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做到合同条款全面,条款内容明确具体。

合同内容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合同的主要形式与种类

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主要使用书面形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现使用得较多的合同主要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基建修缮项目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产品买卖合同,供用电、水、燃气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土地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等。

二、标题

起草合同首先要对合同的性质进行确认或归类,也就是合同的标题即合同的名称,需要写明合同的性质,有的标题中还需要写明标的物,如“xx工程项目维修合同”,“XX设备购销合同”,“xx科技项目技术合作合同”等。

三、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书写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应当按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名称写,要写全称,不能写简称,更不能写别人不了解的代称、代号。当事人的名称也不能简称甲方和乙方。另外要注

明委托代理人、住所(自然人的户口所在地、经济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或主要经营场地)、电话、传真、银行账号等。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一、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第二、数量。

数量是指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标的计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注意在通常没有数量约定的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合同,在供货合同中,可以约定以收货单计算合同数量;在大宗交易合同中,还应当约定损耗的幅度和正负尾差。

第三、质量。

质量是对合同标的品质的内在要求,如货物属于优等品还是合格品,技术服务是一般技术服务还是特殊技术服务,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合同履行的质量以及价款报酬的支付数额。注意质量条款能够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的,则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约定,没有质量标准的标的,可约定按样品来规定质量。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和方式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价款或酬金。

合同中的价款或酬金,是取得合同标的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支付的用货币数量来表示的代价。在约定中,除应当注意采用大小写表现合同价款外,还应当注意在大小写文字的表示方式上,不能有错误,简写等情况。要明确价格计算方法、货币种类、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五,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履行期限应根据各类合同的不同特征而确定。履行期限是指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当事人接受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实现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要明确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还是分期履行,同时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做出明确规定。

第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而承担经济制裁。要明确重要义务违约责任应较重;次要义务,违约责任应较轻。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协商承担责任方式和比例。法律法规中对违约责任比例幅度或限额有规定的,则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不得

高于或低于规定。

第七、风险。

合同的履行过程会有许多不能确定的因素,也就是存在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对合同风险的范围、风险责任的划分与分担写清楚。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风险责任应由当事人按比例合理分担。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解决争议方法。

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如专业性比较强、双方合作关系一直较好、涉及商业秘密、希望尽快解决争议的合同纠纷可以选择仲裁。仲裁和诉讼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了仲裁,就必须写明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全称。选择诉讼,约定由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

五、合同其他条款

合同的类别不同,合同的性质自然也就不同。因此除合同的基本条款外,还要考虑合同类别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须有质量保证及质保期的内容。科技合作合同须注意写清出知识产权界定和划分的内容。由于知识产权是无形的智力成果,不像有形财产那样直观可见。因此确认这类智力成果要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等知识产权的法规来确定,即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对自己的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总称;同时还包括著作权(版权)、发明专利、商标、厂商名称等等。其次是成果转让、保密事项、论文署名等条款内容,当事人还可以就各方的权利或义务作出一些特别的约定。

六、尾部

合同的尾部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签章;签订合同的日期;如果需要双方主管部门证明或需要公证、签证的,要由有关单位写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合同的正、副本份数及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六章公司法务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

公司法务,通用主要是两类法律事务:

一是公司内部相关法律:

《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第二类是经济事务:

《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证券法》、《金融法》、《票据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里面涉及到一些民事诉讼的程序及如何申请法院保全、冻结、执行债务人的存款)、《产品质量法》

针对公司的经营范围,学习与本企业经营有直接关系的行业知识及法律知识,注重实践。

第七章公司法务的发展空间

一、内部晋升

大多数公司,法务要想在内部寻求升职加薪可不容易,向上的位置有限,公司人才济济,特别是有了空缺,公司往往采用从社会上招聘,也就是寻求“空降兵”。

在一家单位呆的时间长了,向上发展的空间往往受到很大限制,也就是职业发展的“瓶颈”效应,除非你能真正得到领导的器重,领导要着意培养你,当然你得有领导认为的培养价值。

二、跳槽,寻求更大发展

当职业在发展中遭遇瓶颈,不要怨天尤人,因为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需要的是实力和经验。公司内部不能实现自己的发展需求,可以向外寻求更大、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就是跳槽。

跳槽意味着改变、意味着风险,但同时也能发现更多的机会!要学会脚踏实地,客观分析自己的能力,制定并不断调整自己的职业规划,在职场中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让自己的职业发展之路越走越宽阔!

第八章公司法务学习结语

公司法务要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制定适合自己的职业规划,逐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更好地在职场中生存和发展。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含义 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包含如下内涵: 1.公司是社团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法含义 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 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 公法人、私法人。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团法人。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事业。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公司法学习提纲

公司法学习提纲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九条。今天主要学习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的的概念 1、什么是公司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具备的几个重要特征是:A、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B、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C、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就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2、公司的类型 《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他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务年度工作总结

公司法务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企业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企业公司法务部工作总结 法律部门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完成公司各项法律工作任务,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公司涉讼案件工作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工作。20××年度法律事务工作主要完成情况及 20××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争创驰名商标工作。 驰名商标对企业的品牌价值和经济价值不言而喻,公司领导一向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在公司领导的积极争取下,我公司“瑞泽”商标被大连市政府列为 20××年度申报国家驰名商标之一。此项工作也成为我部门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大连市工商局的指导和要求,在近两年不断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又历经四个月时间准备相关数字资料、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包括认定申请材料、企业情况介绍、分子公司情况、主要产品介绍、质量管理情况、三年的国内国际销售材料、三年的财务数字及纳税证明、三年的广告宣传材料、客户信息反馈、售后服务情况、商标寓意和注册情况、商标使用和印刷材料、商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侵权材料、企业获奖材料、行业推荐材料、政府推荐材料及其它相关工作。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得到公

司市场部、项目部、财务部、销售部、外贸、质检、行政等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500 页的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 20××年同市工商局经办领导协调好此项工作,争取在 20××年能够得到认定。 二、做好各案件诉讼阶段的法律事务工作。 第一,清理拖欠货款案件,由于近几年业务人员在外签订合同和业务往来的履行 协议过程中,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处理业务的能力,避免了大量拖欠问题的发生。但是,市场交易过程中不良行为的影响和贸易风险无时不在,个别欠款案件时有发生,目前,共起诉和申请仲裁的欠款客户 5 户,涉案金额 40 多万元,按照法院的诉讼程序做好起诉、送达、调查、开庭、执行等各阶段的证锯搜集、提供、应诉、协助等项工作。 第二,劳动争议案件,一是刘恩宽劳动争议案,10月份开庭,20××年 1 月 14 日在市中院开庭,现尚未判决;二是十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双方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达成调解协议。另外,又有 23 名职工到法院起诉,诉讼理由是要求给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我们积极准备相关证据、进行答辩,已于 1 月 16 日和 17 日开庭。第三,农民药害索赔案件,建三江农垦法庭审理的田归农药害案件,诉讼标的为 12 万余元,经我们的大量工作,经法院两审已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农民的诉讼请求,我公司取得了胜诉,

公司法总结之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 1、股东会、股东大会职权同;有限责任公司:书面/一致同意,可不召开股东会会议 2、首次会议: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最多股东召集主持;股份有限公司:法无规定 3、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依公司章程,一般1次/年,也有2次/年;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2 4、召集与组织: 召集权人:董事会 主持权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董事推出的一名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 特殊情况:召集权人和主持权人:监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的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5、通知期限、临时提案: (1)会议通知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召开15日前(除章程、约定) 股份有限公司:定期: 20日前 临时: 15日前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30日前公告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2)临时提案: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收到后2日通知其他股东,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一票,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 7、议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8、表决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特别决议: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不代表全部出资2/3以上) 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特别决议: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表决权的2/3以上 9、法定召集及表决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10累计投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 1、董事会成员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1)3——13(除51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2↑国有设立,应当有职工代表;其他,可以有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3)(副)董事长: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1)5——19 (2)可以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3)(副)董事长: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2、任职期限: 每届≤3年,连选连任无限制; (1)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2)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原董事仍应履行董事职务。 3、职权:同 4、召集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董事推出的一名董事 5、召开:股份有限公司: (1)至少召开2次/年,召开十日前通知董事、监事 (2)临时会议: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 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6、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一人 股份有限公司:过半数出席;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一票 (三)监事会 1、设立组成: 不得少于三人(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2名监事)股东代表+公司职工代表(≥1/3,具体比例章程)

学习公司法的感想和心得体会

学习公司法的感想和心得体会导语: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关于学习公司法的感想和心得体会,欢迎小伙伴们参考阅读。 篇一:学习公司法的感想新公司法在旧法的基础上作了很大的修改,是在旧法的基本框架之下进行完善。这次修改中,不仅在结构、具体条文的叙述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动,而且也有一些根本性的变化。例如,一人公司的规定、股东诉权、分缴制度等等。笔者在对新旧公司法的比较思考和查阅相关理论资料之后,本文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问题为切入点,并由此分析新法的一些特点。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发起人协议在新法的第八十条中,新增了“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明确设立中的事项;一方面,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反映了新法中投资者意思自治的立法倾向;另一方面,以协议来协调和保证公司的设立能够有序地进行。并且,此条规定并非鼓励性条文,而是明确了此协议为公司发起阶段的必备条件。由于在设立过程中有许多灵活的问题存在,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法律化、制度化,通过协议约定,能更好的调节实际中的问题。另外,

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能让发起人更好地了解之间的信息和情况,有助于在公司设立之后的各项事务的进行。 2、取消审批制度新法取消了旧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设立批准的内容,仅进行设立登记的申请。又一次强调了新法中的公司自治的立法倾向,减少了政府的干预,并且因减少了这一环节节约了资源和提高了效率。这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同时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中。在取消审批而以登记制度取代它的同时,新法中处处可见的是对登记的多次强调。 3、发起方式新法第八十一条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分缴制是这次新法一大变化,发起设立方式的明确和其实行分缴制是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的做法,也是这次公司法的立法倾向之一的体现。有专家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行分缴制是效仿国外的普通做法,而以“折中资本制”代替旧法中的“法定资本制”;并认为,在旧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制”是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并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而导致部分资金的限制;这从整个社

最新的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文

最新的公司法务工作总结范文 本人于年月日入职,担任一职。实习期间,通过不断的学习,对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流程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现将试用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初步学习阶段 (1)入职当天,在总部的带领下,认识了部、部以及信息科技部的领导及同事。之后,实习引导人总监将相关实习资料交予我学习。通过对这些资料学习,我对岗位的工作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 (2)参加为期五天的新员工培训,加深了对公司规章制度、主营业务和各部门职能分工的了解。 (3)在引导人的的指引下,全面了解负责的各项工作内容。通过此阶段的学习,强化了我对本职工作的认识,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深入学习阶段 (1)坚守原则不放松。俗话说:“在其位,谋其职。”在学习审核合同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低我司的经营风险,这不仅仅是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更是作为一名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职业素质。 (2)学习业务。业务,作为的其中一个主要经营业务,其能否顺利开展直接影响到的正常运营。所以,在审核项目相关合同及资料的时候,必须百分百的严谨、细心,严格按照审核要求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一旦出现拿不准或者难以理解的情况时,必须向领导或者是相关经办人员了解清楚,不能马虎了事。而在开出呈批表时,原则上要求业务人员必须提供整个项目的全部合同资料,包

括评估报告、合同审批表、三方协议、双方协议、租赁合同、企业基本资料、产权资料、保险资料(如需购买)等,并及时督促经办人回收合同资料。 (3)学习仓储业务合同审核。在的引导下,我对如何仓储保管协议和仓储协议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掌握了审核合同时应该掌握哪些重点条款,避免经办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纰漏。 (4)学些合同的整理与归档。在的引导下,我学会了合同的整理与归档。这份工作貌似很简单,但也必须认真对待,因为合同档案的整理对日后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5)参与劳动纠纷案。通过实际参与该案的全部诉讼流程及相关的准备,不断将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具体案例的处理能力。 三、实践操作阶段 经过上述两个阶段的积累,基本上熟悉了法务专员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流程,该阶段的任务主要是将积累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包括下列内容:(1)仓储融资合同的审核。在审核部分分公司融资合同的过程中,我能够积极向其他经验丰富的法务学习,力将前一阶段学习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细心审核是为了尽量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且在诉讼举证时获得主动地位。 (2)仓储合同的审核。与融资合同相比,仓储合同的条款比较简单,但是经办人员往往出现细节错误,例如合同主体的混淆、对方企业公章漏盖、非续签企业法人资料未提供等,这要求法务专员在审核合同时,严格把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 (3)仓储融资合同的归档。合同归档的主要就是收集好每一个项目应该具

公司法复习重点

公司法复习重点 1.企业的概念 定义: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商品生产经验活动,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经济组织。特征:营利性组织性合法性独立性 2.企业的分类 分类一:组织形式 企业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主要差异:投资人;设立要求;内部结构;法律地位;投资人的地位 分类二:所有制企业 企业分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 分类三:法律地位 企业分为: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主要差异:设立要求;投资者的民事责任(有限或无限);其他 分类四:规模 企业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划分的法律意义:对中小企业的优惠;其他 分类五:其他标准 (1)依投资来源: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依企业国籍:本国企业;外国企业 (3)依所属行业: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 3.公司的概念 (1)定义:公司是指依照特定的法律组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特征:营利性法人性严格的法定性机制的复杂性 4.公司的类型 标准一:组织形式和股东责任 (1)无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两合公司 标准二:信用基础 (1)人合公司 (2)资合公司 (3)人合兼资合公司 标准三:控制关系 (1)母公司与子公司 (2)总公司与分公司 5.公司法的定义 公司法是调整的在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公司法的基本法则 (1)股东自由与适当规制相结合 (2)股权平等与适当区分相结合 (3)追求效益与保障安全相结合 (4)资本民主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相结合

(5)内部权力制衡 7.公司设立的定义 发起人为了组建公司并使之取得法律主体资格而依法定程式进行的一系列的法律行为的总称。 8.公司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 含义:又称共同设立,同时设立,单独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资本不想社会公开募集资本的设立方式。 适用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设立: 含义:又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资本,其余资本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设立方式。 适用情形:股份有限公司 9.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 (1)股东符合条件 (2)资本符合条件 (3)章程符合条件 (4)名称组织机构符合条件 (5)住所符合条件 10.股东应符合的条件: (1)股东人数 A.有限公司:一般情况50人以下 特殊情况一人有限公司(一人——自然人或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公司:一般情况(2人以上200人以下) (2)股东形态:个人以公司为代表的法人国家 (3)其他要求 股东的住所:股东公司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 11.章程概念 定义: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公司内部基本的规范性文件 性质:契约说自治规则说自治规则兼契约说 12.章程的内容 (1)内容构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2)我国公司法规定: A.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B.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法总结

一、公司概述 1、公司分类 (1)控制公司与被控制公司——母子公司、非母子公司 (2)本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办理工商执照的分公司可以成为诉讼主体。决议后30日内到分公司所在地申请办理登记,准予登记后3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备案。 (3)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根据注册地 (4)国内公司与跨国公司——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2、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 (1)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认缴资本作为注册资本的;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缴资本作为注册资本,需要验资,发起人认购股本不少于35%。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缴足注册资本,才可以进行生产经营、合并等。 (2)公司分红、增资按照实缴资本来,有约定的除外。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公司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4)用益物权可以出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方式取得的农村荒地使用权。准物权可以出资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捕捞权、水域养殖权。 (5)非货币资产出资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

差额,且对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6)虚报资本额、虚假出资额、抽逃出资额的5%-15%的罚款。 (7)抽逃出资:验资后转出、通过虚假债权债务关系转出、虚假财报进行分配、通过关联关系转出、其他未经程序将资金抽回的。 (8)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及股东的关联人提供担保。 (9)股东权益: 1%: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连续180天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起诉权;个人股权激励不超过总股本的1%;出售股份超过1%的,通过大宗交易平台。 3%:单独或合计持股3%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内提出临时提案(仅限股份有限公司)。 5%:内幕消息知情人、关联人、禁止短线交易、辅导人员、证券公司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需经证监会批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做信息披露。 10%: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连续90天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持股10%以上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可以提议重整程序、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 (10)可以提重整程序的:债务人(公司)、债权人、1/10以上的出资人。 (11)需要报送临时报告的,都属于内幕交易(决议无效或被撤销也算作

经济法复习重点内容

《经济法学专题研究》复习重点 注意:此答案使用的书籍为《经济法基础与实务》 简答和论述题 经济法的含义。P17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P17 经济法律关系。P27 经济法责任。 P30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P18 试述经济法的体系构成有哪些?P19-20 试述经济法责任的主要特点。P30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哪些区别?P88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公司的形式,它们之间有何区别?P35 什么是一人公司? P75 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风险防范是如何 规定的?P77-78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P51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P63 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P68 什么是政策性银行?P236 人民银行的职能有哪些?P219 试析我国应如何依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P225

完善税收法制,颁行税收基本法有何必要性?P212 如何完善我国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P188 试析如何完善我国预算法律体制?P174 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P217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P101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P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予以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P123 垄断协议的含义。P139 什么是产品的召回制度?P136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P245 社会保障的含义。P241 什么是社会保险?P245 如何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P243 WTO的基本原则有哪些?JJF-P554 (经济法书) WTO规则的法律特点。P271 判断分析题 经济法以国家本位为核心的法律。错以社会为本位 经济法律关系来自于经济关系,它是原有经济关系的派生物。错P27 经济法调整是所有的经济关系。错P17

公司法学习心得

公司法学习心得 这学期我学习了公司法这门课程。通过学习第一、二章了解了许多公司法方面的知识,也有一些心得体会。 公司法学是研究公司法律的科学,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与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它自己的基本特征(1)公司应享有由股东投资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能承担民事责任。(2)公司应当依法设立。(3)公司以股份出资行为为基础而设立,作为现代企业主要形式的公司,其主要特征之一是股份形式,股权结构,亦即股东投资的产权模式。(4)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则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以及非商事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为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司。公司在我国的出现会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方面产生巨大的、深刻的影响,会改变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和人们习以为常的价值观念。首先,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按照规模可以分为大公司、中型公司、小公司;按照公司的内部关系和设立的基础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按照公司的支配关系可以分为母公司、子公司等。在法律上一般是按照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来区分公司的种类,有些国家将公司分成四种,即:无限公司,就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直接的无限的连带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就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一起组成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

公司法务工作法务工作总结

公司法务工作法务工作 总结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工作总结 本人在公司做了法务工作将近七个月了,回顾这大半年来,将自己的主要做的法务工作写个小,用来自勉吧: (一)合同起草、评审工作 合同评审与起草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加强训练,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格局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各部门各类别的合同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但评审质量与效率还需要加强,另外还需要不断提高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 1.几个月来,主要参与了材设部门以及搅拌站的各类购销合同、工程部门的各类施工合同、承包合同、开发部门的各类技术合同以及企划部门的各类广告合同等数以百计的合同的评审工作。在合同评审中能够发现合同中问题,最重要的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等条款,其实这个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流程,在签订合同前让法务查看,可以大大提高合同履约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起草的合同包括小额的购销合同、小型发包合同以及总经办要求的各种设计合同。虽然说是自己起草,事实是上网或利用自己以往的资料档案也能找到类似的合同,修改到能运用到本公司实际的合同。 (二)诉讼、仲裁、非讼以及其他工作 1、诉讼和仲裁方面,由于公司有专业的法律顾问单位,而目前来说我仍在学习阶段,公司七个月来仅单独处理了一项仲裁事务,让当事人

双方庭外和解,未让公司造成损失。此外,协助销售部门解决一些客户日常的法律常识问题以及处理一下石桥铺和嘉茵苑租客遇到的状况也为我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我知道我的工作能力还深有不足,以后会继续跟从许律师学习,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 2、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负责公司所有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各大小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工作,目前各种合同档案均已分类标号,井井有序,会议纪要也根据总经办的要求在提高效率与质量。 3、下一阶段自己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 (1)来年公司的各组团都要开工,工作量大大增加,而我相信熟能生巧,所以我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在合同评审的时候才会更专业更加有效率。 (2)需要加强自己的谈判合作能力,努力学习跟踪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多研究网上的判决书,让自己的思维与法律跟贴近,我相信那样也是一定会有进步的。

公司法学习总结

公司法学习总结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公司法学习总结 《公司法学》 第一单元 1、什么是公司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答:在我国,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一)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二)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三)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四)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2、试述公司的作用 答:我国的公司实践和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的经验证明,公司制度都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一)广泛筹集资金 第一,股份融资成本低 第二,股份融资手段灵活 第三,股份融资规模大,速度快 (二)转换经营机制 第一,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革,有利于界定产权

第二,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股份与所有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 第三,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有利于改善企业管理。 总之,公司具有较全面的经济能力,组织功能与社会功能,但就我国推行公司制度和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组的目的而言,借用公司形式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是最重要的。 3、简述公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答: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运营、解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 (一)公司的全部组织关系 公司法所调整的公司组织关系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发起人相互间或股东相互间的关系 (2)股东与公司相互间的关系 (3)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4)公司与国家经济行政机关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二)公司的部分经营关系 4、简述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 答:公司法的性质是指公司法的主要属性,即其在法律分类体系中的基本类别属性。在法律性质的界定上,公司法应属私法、商事法和商事主体法。 (1)公司法属于私法 (2)公司法属于司法中的商事法

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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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第一章 1、破产清算顺序:员工工资-税-债权人-股东 2、股权分散化(简答):有利:(1)明确、清晰的财产权利关系为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奠定了牢固的制度基础。(2)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公司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润滑剂。不利:(1)股东较多,形成议而不决的状况,增加了公司治理的成本。(2)对公司经营监督的弱化。(3)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股东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处于被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掠夺的风险之下。 3、国外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多选):主题一:如何监督和控制经理人员的行为。背景:(1)人们普遍对经理人员和与日俱增的高报酬感到不满。(2)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3)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增大。主题二: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背景:(1)恶意收购中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 4、国内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多选):主题一:治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的管理者腐败问题。主题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改造。第二章 1、公司内部的科层主要表现为:委托--代理关系。 2、公司外部市场与公司之间主要表现为:契约关系 3、股东/潜在股东、债权人与公司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连接起来 4、经营者、雇员和顾客与公司通过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联系 5、公司边界与公司治理边界的区别和联系(简答):(1)公司边界与公司治理边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2)理论上的公司治理边界是公司中专有性资产当事人的行为集合,而公司边界主要是从静态上以公司作为视角主体来判断它的财产边界、组织边界和发人边界;(3)有时候公司治理边界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与公司边界重合。6、公司治理边界(名解):公司当事人在公司中专用性资产的维度和半径所形成的范围。 第三章 1、优先股的根本特性在于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收益分配和财产清算方面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判断题)

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016

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016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范文一】 通过一周紧张而有秩序的学习,聆听老师深入浅出的授课,使 自己的思维豁然开朗,受益非浅。下面结合公司的发展实际,浅谈一下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方面的体会。 一、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公司通过切实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 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通过建立、完善公司制度,约束和规范了员工的行为。 1、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作为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了所有者、公司法人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关系,并在不断发展中建立完善了300多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每项经营活动、每个工作环节员工的行为规范有规可循,每个岗位的职责、义务、奖惩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与奖惩、升迁等挂钩。 2、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经理层由股 东组成,确保了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从不同角度审查、监督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活动和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管理创新,使各项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提高。

3、通过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重视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包括对经理层与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避免了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管理创新、激励作用是企业长盛不衰的法宝。 现代的竞争,资源不是优势,钱不是优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组织结构、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公司制胜必须发挥激励的作用。 1、没有创新的工作是没有成效的工作,缺乏创新精神的干部不是优秀的干部。公司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管理创新奖励实施办法,把“超越自我、创新求优”确定为公司核心价值观。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围绕主价值链再造,进行了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把“做强做大,打造一流企业”确立为公司的共同愿景。 3、将“严格自律表里如一,身体力行争当表率,关心厚爱严暖结合,全员同心共创佳绩”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将“设计师、仆人、教练”作为领导者的角色。企业领导者成为企业文化的代表。 4、将薪酬、目标、培训、工作设计、职业生涯、员工参与等作为重要的激励因素,通过实施绩效考核,促进了工作质量的提高。 总之,作为企业管理的实践者,在经济体制转轨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必须体察到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的脉搏,了解国际管理发展趋势,找到现实差距与当代管理“接口”的途径,把握管理创新可行和适度的进程,努力创造推进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使企业管理“更上一层楼”。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

《公司法务工作总结》 本人于年月日入职,担任一职。实习期间,通过不断的学习,对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流程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现将试用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初步学习阶段 (1)入职当天,在总部的带领下,认识了部、部以及信息科技部的领导及同事。之后,实习引导人总监将相关实习资料交予我学习。通过对这些资料学习,我对岗位的工作内容有了初步的了解。(2)参加为期五天的新员工培训,加深了对公司规章制度、主营业务和各部门职能分工的了解。(3)在引导人的的指引下,全面了解负责的各项工作内容。通过此阶段的学习,强化了我对本职工作的认识,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深入学习阶段 (1)坚守原则不放松。俗话说。“在其位,谋其职。”在学习审核合同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低我司的经营风险,这不仅仅是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更是作为一名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职业素质。(2)学习业务。业务,作为的其中一个主要经营业务,其能否顺利开展直接影响到的正常运营。所以,在审核项目相关合同及资料的时候,必须百分百的严谨、细心,严格按照审核要求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一旦出现拿不准或者难以理解的情况时,必须向领导或者是相关经办人员了解清楚,不能马虎了事。而在

1开出呈批表时,原则上要求业务人员必须提供整个项目的全部合同资料,包括评估报告、合同审批表、三方协议、双方协议、租赁合同、企业基本资料、产权资料、保险资料(如需购买)等,并及时督促经办人回收合同资料。(3)学习仓储业务合同审核。在的引导下,我对如何仓储保管协议和仓储协议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掌握了审核合同时应该掌握哪些重点条款,避免经办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纰漏。(4)学些合同的整理与归档。在的引导下,我学会了合同的整理与归档。这份工作貌似很简单,但也必须认真对待,因为合同档案的整理对日后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5)参与劳动纠纷案。通过实际参与该案的全部诉讼流程及相关的准备,不断将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具体案例的处理能力。 三、实践操作阶段 经过上述两个阶段的积累,基本上熟悉了法务专员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流程,该阶段的任务主要是将积累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包括下列内容:(1)仓储融资合同的审核。在审核部分分公司融资合同的过程中,我能够积极向其他经验丰富的法务学习,力将前一阶段学习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细心审核是为了尽量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且在诉讼举证时获得主动地位。(2)仓储合同的审核。与融资合同相比,仓储合同的条款比较简单,但是经办人员往往出现细节错误,例如合同主体的混淆、对方企业公章漏盖、非续签企业法人资料未提供等,这要求法务专员在审核合同时,严格把关,避2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3)仓储融资合同的归档。合同归档的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word文档物超所值)

公司含义 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包含如下内涵: 1.公司是社团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 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法含义 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 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 公法人、私法人。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团法人。 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事业。 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公司特征 营利性:这是公司法人与公益性法人的根本区别。公司自身的盈利,也包括向其成员分配盈利。 独立性:指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主要体现在公司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 社团性:指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是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 公司的作用 1、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股份聚集投资者广泛;股份聚集成本低;股份聚集手 段灵活;股份聚集规模大、速度快;股份聚集转让方便) 2、公司是企业产权结构优化的有效形式;

公司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公司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一、一、考试依据 1、1、教材:《公司法学》,徐晓松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6年10 月第1版。 2、2、教学大纲,开学初已在浙江电大网上发布。 3、3、本复习重点。 二、二、考试题型 1、1、选择题(14分) 2、2、填空题(15分) 3、3、名词解释(16分) 4、4、简答题(25分) 5、5、论述题(30分) 三、三、各章重点 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1、1、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2、2、公司的种类 3、3、公司法的概念 第二章中国公司制度概述 1、1、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的制定和诞生 2、2、公司设立的一般原则,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采用的原则 3、3、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住所的规定,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 4、4、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5、5、公司的行为能力 6、6、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中授权资本制 7、7、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 1、1、有限责任公司概念、特征 2、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3、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4、4、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证明书的概念 5、5、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的规定 6、6、担任董事、监事或者经理的禁止条件 7、7、有限责任公司的的组织机构 8、8、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3、3、股份的认缴和募集 4、4、股份的概念、特征 5、5、股票的概念、特征 6、6、股份转让 7、7、上市公司的概念及特征,上市条件 8、8、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9、9、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般了解 第六章公司债

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

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公司法在旧法的基础上作了很大的修改,是在旧法的基本框架之下进行完善。这次修改中,不仅在结构、具体条文的叙述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动,而且也有一些根本性的变化。例如,一人公司的规定、股东诉权、分缴制度等等。笔者在对新旧公司法的比较思考和查阅相关理论资料之后,本文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问题为切入点,并由此分析新法的一些特点。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发起人协议在新法的第八十条中,新增了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明确设立中的事项;一方面,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反映了新法中投资者意思自治的立法倾向;另一方面,以协议来协调和保证公司的设立能够有序地进行。并且,此条规定并非鼓励性条文,而是明确了此协议为公司发起阶段的必备条件。由于在设立过程中有许多灵活的问题存在,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法律化、制度化,通过协议约定,能更好的调节实际中的问题。另外,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能让发起人更好地了解之间的信息和情况,有助于在公司设立之后的各项事务的进行。 2、取消审批制度新法取消了旧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设立批准的内容,仅进行设立登记的。又一次强调了新法中的公司自治的立法倾向,减少了政府的干预,并且因减少了这一环节节约了资源和提高了效率。这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同时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中。在取消审批而以登记制度取代它的同时,新法中处处可见的是对登记的多次强调。 3、发起方式新法第八十一条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分缴制是这次新法一大变化,发起设立方式的明确和其实行分缴制是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的做法,也是这次公司法的立法倾向之一的体现。有专家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行分缴制是效仿国外的普通做法,而以折中资本制代替旧法中的法定资本制并认为,在旧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制是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并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而导致部分资金的限制;这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适用的分缴制是否同等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仅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情况适用分缴制。对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实行分缴制的内容,其履行方式基本一致,但在最低限额上,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比较大,其最低限为五百万元,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而且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可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的情况,限制了在缴足总额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在保证该设立的公司在资本上有设立和经营的能力的同时,使社会资源和公司个体的资源有效的利用和配置。因此也算是新法修改的中进步的一种体现。但在学界,许多学者认为折中资本制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授权资本制更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募足,公司即可合法成立;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募足的资本额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定期间内募足。两种制度的比较之下,后者更有益于提高效率,而前者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大而实际操作较为复杂。授权资本制在新法修订前在学界中的呼声很高,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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