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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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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总平面设计

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

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

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

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

停车场等。(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

1、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

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

(1)应以含有±标高的平面和屋面标高平面分别作二张总平面图。

(2)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标关系。

(3)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沟等应按以下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

a、建筑物室内地坪、标注建筑图中±处的标高,对不同高度的地坪,

分别标注其标高。

b、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的

标高;

c、道路标注路面中心交点及变坡点的标高;

d、构筑物的标高、标注有代表性的标高;

e、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

排水沟标注沟顶和沟底标高;

f、场地平整场地的控制标高。

建筑施工图

一、施工图设计说明

二、平面图

1、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

的长边一致。

2、在同一张图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

向高、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顺序布置。

3、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

内,圆应用细实线绘制,直径8-10㎜。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下

方与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号,竖向编

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号。拉丁字母的I、O、Z不得

用做轴线编号,如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

字注脚,如A A、B A……Y A或A1B1……Y1等。

4、建筑平面较大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可采用分区编号,编号的

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的编号”分区号采用阿拉伯数字

和大写拉丁字母。分区绘制时,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制

出分区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5、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

a、两根轴线间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

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b、1号和A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和0A表示,分子

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

6、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

口尺寸等与各轴线分段标注。

7、平面图应表示内外门窗的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

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8、墙身厚度、柱及壁柱等与轴线关系尺寸。

9、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10、电梯、自动扶梯、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

引。

11、主要结构和建筑物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地沟、

地坑、重要设备的位置尺寸、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

道(包括无障碍坡道)散水等。

12、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等位置、尺寸和做法

索引,以及墙体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13、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14、剖面图位置及编号,一般只注在一层平面,选择能反应全貌、构造

特征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15、有关平面节点详图,墙身详图和索引号,一般宜注在一层平面。

16、指北针应绘制在建筑物±标高的平面图上,并放在明显位置

所指的方向应与总图一致。

17、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图。

18、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

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及

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

三、立面图

1、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

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

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搁板、阳台、坡道、花

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

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和女儿

墙标高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

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4、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色彩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号。

5、图纸名称比例。

四、剖面图

1、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

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

可绘制局部剖面。

2、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3、各种剖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剖切到和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

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吊顶、屋顶烟囱、檐口、女儿

墙、爬梯、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

洞口及其他装饰等可见的内容。

5、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高、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总

高度;

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6、标高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地面、楼面、地下室、吊顶、屋

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

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7、剖切线及符号应标注在首层平面图上,剖切符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的端部。剖

切线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切位置线长宜为6~10㎜;投影方向线应

垂直于剖切位置,长度宜为4~6㎜;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

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8、图纸名称、比例。

五、详图

1、内外墙节点、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

造详图。

2、室内外装饰方向的构造、线脚、图案等。

3、门、窗、幕墙等设计只出立面分格图、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向预埋

件,用料材质、颜色等均应交待清楚。

4、断面的剖切符号应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应以粗实线6~10㎜绘制。断

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连续编写,并应注写在

剖切位置线的一侧,编号所在一侧应为断面的剖视方向。断面图如与

被剖切图不在同一张图内,可在剖切位置线的另一侧注明所在图纸的

编号。

5、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1)图中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索引符号由直径10㎜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均以细实

线绘制。

a、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

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

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

b、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

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

符号的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的图纸的编

号,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说明。

c、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接的延

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

(2)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投影方向。

(3)件、杆件等的编号,以直径为4~6㎜的细实线圆表示,其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写。

(4)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粗实线绘制。

a、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时,应在详图符号内用

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的编号。

b、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用细实线在详图

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在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

中注明被索引的图纸编号。

(5)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对称线用细点画线绘制;平行线用细实线绘制,其长度值为6~10㎜,每对的间距

值为2-3㎜;对称线垂直平分于两对平行线,两端超出平行线值

为2-3㎜。

(6)连接符号应以折断线表示需连接的部位,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两个被

连接的图样必须用相同的字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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