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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干货之增值税的时间管理(三)税款预缴开具时间

会计干货之增值税的时间管理(三)税款预缴开具时间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增值税的时间管理(三):税款预缴开具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票开具时间、税款预缴时间、认证抵扣时间以及纳税申报时间,是增值税管理的重要观念,正确认识它们的内涵,科学处理它们的关系,进而采取适当措施,有助于提升纳税人的税务管理水平,降低其缴税现金流出。

《增值税的时间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介绍了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的时间管理(二):发票开具时间》介绍了发票开具时间,今天谈谈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税款预缴的时间。

政策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发布)第一条第(七)项第4-6点: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 明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附件6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

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增值税有关分录大全

增值税的所有分录如下: 1.“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计入货物的购进成本中。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村料/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 (5)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4)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已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上)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时,作冲销的会计分录。

A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A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 法 是□否 □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9)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xx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

附6《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附件6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

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增值税预缴税款单

发票税务管理操作手册 目录 一、销项管理 (2) 1、开票申请 (2) 第一步,新增开票申请: (2) 第二步,基本信息填写: (2) 第三步,引用结算信息: (3) 第四步,单据挂带流程: (4) 2、销项发票录入 (5) 二、进项管理 (6) 1、进项发票录入 (7) 2、进项抵扣 (8) 三、分包扣减 (8) 1. 增值税预缴税款单 (8) 四、纳税申报 (12) 1、初始化: (12) 2、报表计算: (13) 五、外经证台账 (14)

一、销项管理 1、开票申请 【功能路径】:【企业功能】——【合同管理】——【承包合同】——【开票申请】 第一步,新增开票申请: 选择对应的组织和工程项目,点击新增 第二步,基本信息填写: 在开票申请界面选择工程项目和购方单位,税号、开户银行、账号、购房地址、购方电话会自动带出,如果没有带出则需先在“单位维护”完善购方信息(参照基础数据里的客户设置)。然后填写申请人、部门、发票类型、销项类型。如果开差额票则勾选上差额开票,填写差额扣除。

第三步,引用结算信息: 点击新增,选择合同 在弹出的窗口,选择承包结算,选中对应单据,点确定: 选择商品名称,填写价税合计并检查税率:

第四步,单据挂带流程: 以总包合同审批为例介绍。 选中单据,点事务处理、,挂带工作流。 出现【启动流程】界面,点击选择模板。 审批流程挂带成功。

2、销项发票录入 【企业功能】——【发票税务管理】——【发票管理】——【销项管理】——【发票台账】 打开发票台账,选择对应组织、工程项目,通过扫描录入或手工录入把发票信息维护到系统台账里

增值税会计分录

增值税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核算,应该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五个借方子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四个贷方子 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的情况: 1.采购物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 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 资各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 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 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02 年起为13%)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即87%的部分),借记 “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的符合规定的运输费用,允许按运费及建设基金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这样93%的运输费用计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及填表说明

增值税预缴税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保会通财务软件题库精华]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 商品采购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 借:材料采购 商品采购 原材料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09年有所变更,固定资产进项税可抵扣,可查相关规定)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现金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 商品采购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

a06735《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a06735《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A06735《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分类索引】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13号) 【表单】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税款所属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 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是 ? 否 ?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销售额扣除金额预征率预征税额预征项目和栏次 1 2 3 4 建筑服务 1 销售不动产 2 出租不动产 3 4 5 合计 6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填报,请填写下列资 料: 授填

权表以上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声人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的。 明申权 (地址) 为本次明纳税人的代理填报人,任何与本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纳税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 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 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 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 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 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增值税全套分录之一般计税

增值税全套分录之一般计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一、计提销项税额 甲公司系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本月销售商品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3万元,货款已收。 借:银行存款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 二、确认进项税额 本月购进商品不含税价格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勾选认证,票面税额10.4万元,货款已付。 借:库存商品8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万 贷:银行存款90.4万 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甲公司本期应纳增值税额: 13-10.4=2.6万元 三、月末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6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6万 到这一步,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角度讲,这个科目就结平了。当然,各专栏还有余额存在。这时候可以做一笔对冲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6万 当然,软件记账的话,可能有的软件设置对冲,其实原理都是一样。 四、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6万 贷:银行存款2.6万 这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也就结平了。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SANYHUASANYUA8Q8-SANYUA16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是□否□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

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增值税会计分录总结

【中级】增值税会计分录总结 增值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所以弄懂它的会计分录是非常重要的。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并不难,关键是要了解会计科目的设置,再思考会计分录之间的平衡关系,相信会计人很快就会上手的。 在学习增值税会计分录之前,首先是要了解它的科目设置。 “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核算增值税期末欠交数或多交数。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数,贷方余额反映欠交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第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账务处理: ①、一般购销业务 国内采购、进口物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提供劳务、分配给股东 借:应收账款(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接受投资(同时收到增值税发票的) 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股本 资本公积 ③、接受应税劳务 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④、购入免税农产品(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是按13%计算出来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⑤、视同销售: 委托代销、代销、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福利、无偿赠送。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成本价+计税价格*17%) 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 (按成本价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计税价格 *17%) ⑥、出售包装物(类似于视同销售): 借:现金 贷:其它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⑦、非正常损失,除转销材料损失外,同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⑧、转出本月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⑨、转出本月多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⑩、交税时: 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交纳以前各期的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 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 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 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填表说明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填 表说明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 是□否 纳税人识别号:□□□□□□□□□□□□□□□□□□□□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及填表说明

精选文库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是□否□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填表说明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税款所属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是口否口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 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 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 □”中打“X” O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 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 :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 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 :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 1 栏“建筑服务”行次填 写相关信息: 1.第1 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 列“扣除金额” :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 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 列“预征税额” :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 2 栏“销售不动产”行次 填写相关信息: 1.第1 列“销售额” :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 列“扣除金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 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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