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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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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word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代替GB12523-90,GB12524-90

2011-12-05 发布2012-07-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言..................................................................... .. ................................................................................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

5 测量方法 (3)

6 测量结果评价 (4)

7 标准的监督实施 (4)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

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524-90)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524-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适用范围、排放限值及测量时间;

——补充了测量条件、测点位置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评价和标准实施的内容;

——删除了测量记录表。

本标准于1990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

量方法》(GB12524-9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1 年11 月14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

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173 声校准器

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3.2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 A表示,单位dB(A)。

3.4

等效连续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 Aeq,T表示(简写为L 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1)

式中:

L 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5

建筑施工场界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3.6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 A max表示,单位dB(A)。

3.8

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9

背景噪声background noise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3.10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

3.11

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A)的噪声。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1 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4.2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4.3 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表1 中相应的限值减10 dB(A)作为评价依据。

5 测量方法

5.1 测量仪器

5.1.1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T 17181 对2 型仪器的要求。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 15173 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

5.1.2 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A),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5.1.3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5.1.4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快(F)档。

5.2 测量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 5 m/s 以下时进行。

5.3 测点位置

5.3.1 测点布设

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布局,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

5.3.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 1 m,高度1.2 m 以上的位置。

5.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5.3.3.1 当场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设在场界外1 m,高于围墙0.5 m 以上的位置,且位于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照射区域。

5.3.3.2 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场界有声屏障、噪声敏感建筑物高于场界围墙等情况,测点可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 m 处的设置。

5.3.3.3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设在室内中央、距室内任一反射面0.5 m 以上、距地面1.2 m 高度以上,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5.4 测量时段

施工期间,测量连续20 min 的等效声级,夜间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5.5 背景噪声测量

5.5.1 测量环境: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

5.5.2 测量时段:稳态噪声测量1 min 的等效声级,非稳态噪声测量20 min 的等效声级。

5.6 测量记录

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噪声控制措施 1、管理措施 1.1在施工单位进场前,要求施工单位根据酒店营业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噪声控制措施,提交酒店工程部审核。并督促其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噪声控制措施的交底,让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都了解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 1.2产生的噪声会影响到非施工场所的施工作业时间严格规定在周一至周五的10∶00—12∶00和15∶00—17∶30两个时段进行,周末及节假日全天不得进行大噪声的施工作业。 1.3在允许噪声施工作业时段,若施工场所附近有会议,不得进行噪声施工作业。若遇客人投诉,必须无条件立即暂停相关施工作业(注:该类暂停噪音作业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 1.4对施工场所进行全时段噪声监控,加大施工现场的巡视力度。严禁相关人员大声喧哗、起哄,严控各种可能产生影响非施工场所的噪声源。 2、经济措施 2.1 在工程预算中应充分考虑噪声控制所需增加的措施费,其中包括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增加的误工费及采取的各项噪声控制技术措施所需要的附加费用。 2.2在工程施工合同中,设立专门条款要求施工单位遵守酒店的噪声施工时间等相

关管理规定,并明确若违反合同约定所采取的经济处罚措施。 3、技术措施 3.1对施工现场进行相对的隔离封闭。如在主要通道设置常闭门;关闭施工现场窗户等措施隔离噪声传播的主要途径。 3.2对于会产生噪声且可以在施工现场以外完成的加工作业内容,要求尽可能在场外作业。如家具、门窗构件的制作等。若对于一些需批量制作且不宜场外完成会产生的噪声作业,应选定独立的作业车间,采取必要的隔声减噪措施,集中进行施工作业。 3.3要求施工单位采用效率高且噪声小的手工和电动工具,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以减少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及施工的噪声值。 3.4对施工物品的搬运通道、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场所关键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撞、减振等降噪措施。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 方法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Measurement method for noise from construction site GB 12524-90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 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建筑施工场地 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噪声敏感区域 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背景噪声 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传声器设置 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 的边界线敏感处。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测量时间 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 测量参数的定义 测量参数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单位为dB(A)。 等效连续声级代表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即随时间变化噪声的等能量稳态声级。 按定义此量为: (1) 式中:LA(t)枣某测量时刻t的瞬时A声级,dB; T-规定的测量时间,s。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2) 式中:n枣所规定的时间T内采样的总数; Li-第i次测量的A声级,dB。 5 测量方法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与原标准相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一是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是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三是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四是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此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此标准执行。 《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见表1) 单位:db(A) 《标准》规定,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分贝, 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米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相应限值减10分贝作为评价依据。 对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标准》规定,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见表2、表3) 表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说明:A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 B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 表3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 单位:db(A)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 12523-9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 2、标准值 2.1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dB(A)]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 昼间夜间 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 55 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 禁止施工 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 55 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 55 2.2 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 2.3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3、监测方法 本标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等效声级测量应按GB 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文堂、何应慈、孟娟、李旭、由鹏举。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城市环境振动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的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和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 2引用标准 GB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3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 3.1标准值 3.1.1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列于下表。 适用地带范围昼间夜间 特殊住宅区65 65 居民、文教区70 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75 72 工业集中区75 72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75 72 铁路干线两侧80 80

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恩德·恒鼎世纪 噪 音 测 量 记 录 台 账 成都恩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恒鼎世纪工程项目部

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工程名称恒鼎世纪工程地点成都龙泉 2015年6月17日 9时30分至11时40分 测量仪器编号TM824气象条件阴转晴测量人张丽测点等效连续 A 声级 A 58 B 55 C 52 D 57 E 45 建筑施工场地示意图、建筑施工场地及其边界线,测点位置 施工阶段裙楼屋面女儿墙 备注 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的相关要求

2015年6月17日

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工程名称恒鼎世纪工程地点成都龙泉 2015年1月20日 14时30分至16时40分 测量仪器编号TM824气象条件阴测量人张丽测点等效连续 A 声级 A 57 B 54 C 51 D 57 E 58 建筑施工场地示意图、建筑施工场地及其边界线,测点位置 施工阶段材料转运、垃圾清扫 备注 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的相关要求

2015年1月20日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工程名称恒鼎世纪工程地点成都龙泉 2015年3月10日 15时30分至16时40分 测量仪器编号TM824气象条件阴测量人张丽测点等效连续 A 声级 A 51 B 52 C 54 D 55 E 52 建筑施工场地示意图、建筑施工场地及其边界线,测点位置 施工阶段模板支架拆除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本标准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监测测量计划制定、现场调查方法、监测点位设置、室 内低频噪声测量方法、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资料整编和监测质量保证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的室内低频噪声污染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 GB12348 GB22337 GB/T3241 GB/T15173 GB/T1718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声校准器 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倍频带声压级soundpressurelevelinoctave采用符合GB/T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本标准规定的噪声频谱分析 时使用的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 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频率覆盖范围为22Hz~ 707Hz。 3 .2低频噪声LowFrequencyNoise测量仪器性能应符合 (IECGB3785和GB/T17181对1型声级计的要求且符合国际电工协会 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61260)Class1标准;噪声频谱分析滤波器性能应符合具备实 时频谱分析功能,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 4 .1.2声校准器 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 率为GB/T15173对1级声校准器的要求。A 声级测量时,校准声源频20~250Hz区间1000Hz;低频频谱测量时,校准声源频率至少有一个点频率应设在内。 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声级计每次测量前、后应进 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 .5dB,否则本次测量无效。使用延伸电缆时,应注意 长电缆对声波信号的衰减,因此在进行校准时,应使延伸电缆与声级计一起进行校准。 传声器应 加防风罩。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简 易版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生的 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 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 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 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 按要求如实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 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 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a) 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b) 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3241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 15173声校准器 GB/T 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社会生活噪声community noise 指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 3.2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3A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A表示,单位dB(A)。

3.5边界boundary 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设施的边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3.6背景噪声background noise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3.7倍频带声压级sound pressure level in octave bands 采用符合GB/T 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其测量带宽和中心频率成正比。本标准采用的室内噪声频谱分析倍频带中心频率为 31.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覆盖频率范围为 22Hz~707Hz。 3.8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4环境 4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173 声校准器 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3.1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3.2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3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3.4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 dt) 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 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5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 界。 3.6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7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

各类场所的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

各类场所的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 一、娱乐场所 1.KTV 2.酒吧、迪厅、慢摇吧 3.会所、美容院、洗浴中心 4.网吧、游戏厅、动漫城 5.酒店 此类场所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如下: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1 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4.1.1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表1 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4.1.2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无法进行噪声测量或检测的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度的情况下,噪声测量应在可能受影响的敏感建筑物窗外1m处进行。 4.1.3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 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1 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4.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4.2.1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内情况下,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 和表3 规定的限值。 表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单位:dB(A)

表3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 单位:dB 4.2.2 对于在噪声测量期间发生非稳态噪声(如电梯噪声等)的情况,最大声级超过限制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 5.环境噪声限值 5.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级限值 表1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听力伤害和对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制 第三条施工场界噪场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 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 22:00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要在施工前15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eq[dB(A)] 4

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 第四条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条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第六条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第七条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砼剔凿施工过程等,这些施工过程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第八条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第九条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

噪声检测标准要点样本

A 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用L A表示, 单位dB( A) 。等效连续A 声级: 简称为等效声级, 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 用L Aeq, T表示( 简写为Leq) , 单位dB( A) 。除特别指明外, 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最大声级: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 用L A max表示, 单位dB( A) 背景噪声: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 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 A) 的噪声。 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 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 A) 的噪声。 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 A) , 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 风速为 5 m/s 以下时进行。 测量结果修正:

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10dB( A) 以上时, 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 dB( A) ~10dB( A) 之间时,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 按表进行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 A) 时, 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 视情况执行; 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 应按环境 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噪声和铁路噪声需修正, 工作场所噪声和公共场所噪声不进 行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 ”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环境噪声检测标准

表1 环境噪声限量值 表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限量值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特制订《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为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特制订《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更好的为百姓服务。 环境噪声的检测

1 项目名称 城市区域噪声的测定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623-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4 测量条件 测量仪器 4.1.1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符合GB3785的要求。 4.1.2测量仪器和声校准仪器应按JJG699、JJF176及JJG778的规定定期检定。 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为s以上时停止测量。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5 测量方法 测点选择 测量点选在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离任一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m。传声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 测量时间 测量分昼夜和夜间两部分分别进行。 采样方式 仪器的时间计权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10dB。测点距墙面和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距地板,距窗户约。开窗状态下测量。 铁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应避开列车通过的时段。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524-90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 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  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 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1.4 背景噪声 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 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 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 3.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以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50dB,以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2 传声器设置 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1.2m的边

界线敏感处。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1.2m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3 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当风速超过1m/s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 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 测量参数的定义 测量参数为等效连续A声级L eq,单位为dB(A)。 等效连续声级代表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即随时间变化噪声的等能量稳态声级。 按定义此量为: L eq=10lg*[ 1/T∫r0100.1LA(t)dt] (1) 式中: LA(t)——某测量时刻t的瞬时A声级,dB;  T——规定的测量时间,s。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L eq =10lg*[ 1/n∫n i=1100.1Li] (2) 式中:n——所规定的时间T内采样的总数;  Li——第i次测量的A声级,dB。 5 测量方法 5.1 根据第2条的方法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观测,确定噪声测量点。测量条件应符合本文第3条的有关规定。 5.2 采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进行测量时,仪器动态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白天以20min的等效A声级表征该点的昼间噪声值,夜间以8h的平均等效A声级表征该点夜间噪声值。 5.3 测量期间,各施工机械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应包括不断进入或离开场地的车辆,例如:卡车,施工机械车辆、搅拌机(车)等,以及在施工场地上运转的车辆,这些都属于施工场地范围以内的建筑施工活动。 5.4 背景噪声应比测量噪声低10dB(A)以上,若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10dB(A),按下表修正。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78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3241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 15173 声校准器 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2 A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A表示,单位dB(A)。 3.3 等效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等效连续A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2524—90
Measurement method for noise from construction site
本标准适用干城市建筑施工作业期间,由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测量。 1 名词术语 1.1 建筑施工场地的边界 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线。 1.2 建筑施工场地 指工程限定的边界范围以内的区域,以及规定界线以外的确实用于建筑或拆毁的其 他中间准备区域。 1.3 噪声敏感区域 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其背景噪 声比建筑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级低的区域。 1.4 背景噪声 当建筑场地停止施工时,上述区域的环境噪声。 2 测点的确定 2.1 根据城市建设部门提供的建筑方案和其他与施工现场情况有关的数据确定建筑 施工场地边界线,并应在测量表中标出边界线与噪声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 2.2 根据被测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作业方位和活动形式,确定噪声敏感建筑或区域 的方位,并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为测点。 由于敏感建筑物方位不同,对于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可同时有几个测点。 3 测量条件 3.1 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为积分声级计,其性能至少应符合 GB 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 方法》中对Ⅲ型仪器的要求。在测量前后要对使用的声级计进行校准。 如有条件,也可使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但仪器的动态范围应不小于 50dB,以 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2 传声器设置 测量时声级计或传声器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角架上,传声器处于距地面高 1.2m 的边界线敏感处。如果边界处有围墙,为了扩大监测范围也可将传声器置于 1.2m 以上的高度,但要在测量报告中加以注明。 3.3 气象条件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雨的气候时进行。当风速超过 1m/s 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 罩,如风速超过 5m/s 时,应停止测量。 3.4 测量时间 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时间的划分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 测量参数的定义 测量参数为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单位为 dB(A)。 等效连续声级代表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即随时间变化噪声的等能量稳态声级。 按定义此量为:
式中:LA(t)——某测量时刻 t 的瞬时 A 声级,dB;
T——规定的测量时间,s。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1)可表示为:
式中:n——所规定的时间 T 内采样的总数;

噪声监测作业指导

噪声监测作业指导

噪声监测作业指导书 WORK INSTRUCTION 标题: 噪声监测项目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噪声监测作业指导书 修订记录

噪声监测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环境监测中噪声的监测,其中包括区域环境噪声、企业场界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道路施工噪声。本标准和具体的项目可能有一定的差异,需具体对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设备与器材 噪声监测的准备设备和材料有相应的噪声监测仪器、气象参数测定仪器、测距仪等,还有相应的辅助材料和记录的材料。 (1)噪声监测仪器

噪声监测作业指导书 (2) 辅助材料 (3)记录材料 4. 采样步骤 现场采样程序包括四个步骤: 接受采样任务单采样的准备现场采样出具数据报告 4.1采样任务单的接受 采样人员从接受采样任务单后,详细了解该次采样任务的时间、地点、采样频次、采样项目等内容。 4.2 采样的准备 根据采样任务单的内容,确定测定的项目和测定的目的后,从样品室领取噪声测定的相应的设备和材料。

噪声监测作业指导书 采样前也相应的关注采样地区的天气情况,保证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进行。风速风向仪使用前登记正常,使用后登记正常。 4.3 现场采样 (1)现场资料的调查 到达采样的现场后,了解该区域地理位置,根据噪声功能区划图,得到该区域所处功能区类别。如果该区域面向交通干线,则利用测距仪和米尺量出噪声敏感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距离,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确定敏感点所执行的功能区标准类别。 (2)噪声种类的确认及布点的原则 了解噪声污染源的种类,选择《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还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根据敏感点噪声污染状况,进行点位的布设,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一般情况下,测点选择在边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 当厂界有围墙且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点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情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应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米时,厂界噪声应选择在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相应限值减去10dB(A)作为评价依据。室内噪声测量时,测点应选择在距离任一反射面0.5m以上、距离地面1.2m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在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测点距离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以上、距外窗1m以上,

解读 《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解读《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2008-9-26 13:00:18|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3项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3项标准不仅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而且也是环境监测、执法人员进行噪声监管的重要依据。为此,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参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制订的专家之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噪声与振动控制研究室主任李孝宽研究员,请他对新标准进行深入解读。 记者:这3项关于噪声质量和排放的标准同时登场亮相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一下环境部和质检总局为何要对噪声标准进行这么大规模的调整?您如何评价我国目前的噪声标准体系? 李孝宽:此次发布的3个标准中,《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首次制订,《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都是对原有标准进行修订。 《声环境质量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的修订,这两项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此次是第二次修订。《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对《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修订,原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此次为第一次修订。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几项标准已经执行了十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噪声污染的种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些声源如何定义、归类、判断,都需要做出新的调整。而且,环境监测、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有的工业噪声污染,声源位置很高,但是按照原有标准的规定,监测点往往就选在厂界墙外1米,而实际上,因为高差相差太多,已经很难测出来了。因此,基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原有标准规定得还不够全面的地方,就要通过此次标准修订加以完善,以避免过去对标准理解不同导致执行上的差距。 而此次专门针对生活噪声制订了相应的标准,则是因为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随着住房的商品化,公众也要求所购住房物有所值。而生活噪声离人们太近了,躲也躲不开,所以,以前并不是很受重视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了。噪声大了,公众就有意见,就要投诉。调查显示,在所有环境投诉中,不管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噪声污染投诉在环境投诉中所占比例都是最高的,而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又是所有噪声污染投诉中比例最高的。 但是,以前并没有专门用来评价社会生活噪声的标准,执法人员对于社会生活噪声的判定都是借助别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依据不足,而且也没有针对性,所以这次专门重新制订了一个关于社会生活噪声的标准。 噪声主要分为4类,包括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本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一个环境质量标准和两个排放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 B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适用范围 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 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173 声校准器 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建筑施工(construction)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包括基础 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 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建筑施工噪声(construction noise)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A 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表示,单位dB(A)。 等效连续 A 声级(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 T表示(简 写为L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Leq =10lg(1 T ∫100.1×T T T dt) 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 T ——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建筑施工场界 (boundary of construction site)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噪声敏感建筑物(noi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最大声级(maximum s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A max表示,单位dB(A)。L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并改名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78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3241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 15173 声校准器 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 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 环境的声音。 3.2 A 声级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 L 表示,单位dB A)。

3.3 等效声级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等效连续 A 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 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A 式中:L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4 厂界 boundary 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3.5 噪声敏感建筑物 nio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6 昼间 day-time、夜间 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 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7 频发噪声 frequent noise 指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有一定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 3.8 偶发噪声 sporadic noise 指偶然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无规律、 单次持续时间较短、 强度较高的噪声。如短促 鸣笛声、工程爆破噪声等。 3.9 最大声级 maximum s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频发或偶发噪声事件测得的A 声级最大值,用Lmax 表示,单位dB(A)。 3.10 倍频带声压级 sound pressure level in octave b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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