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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及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

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及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
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及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

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一、就诊医院:

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诊。被保险人在出差期间患病,应在当地县(区)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

二、赔付标准:

1. 医疗保险赔付:

(1)、门诊治疗的赔付标准:

A.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每天只限报一次,每次按85%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付额

以人民币300元为限。

B. 因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包括药品费)全部赔付,并且每天无最高限额。

C. 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治疗的药品费用,按100%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偿额以人民币300

元为限。

D. 检查费:

除急诊外,单项检查费超过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孕妇围产期检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付,正常妊娠者,以人民币500元为限;异常妊娠者,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E. 因疾病门诊的手术费按85%赔付,每天无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2)、住院治疗(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需)的赔付标准:

A. 药品费:(按政府医疗主管机关规定的自费药品除外)赔付95%。

B. 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输氧费以及敷料费赔付95%。

C. 住院床位费:以每人每天不超过人民币40元为限。

D. 检查费:除急症外,单项检查费超过人民币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E. 分娩费:按实际支出的85%赔付。正常分娩者以人民币3000元为限;难产者最高以人民币4000 元为限。

(3)、注意事项:

A.被保险人在门诊或住院期间,如需配合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向医院声明,将自费药在医疗费收据上分别列清。否则,保险公司会拒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

B.被保险人在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

C.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及门诊医疗费赔偿,应在交费之日起90天内提出。

2.人身意外伤害赔付: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的规定,按伤残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三、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可投保:

恶性肿瘤(癌、肉瘤、白血病)、精神癫癞、痴呆、脑血管硬化、心肌梗塞、高血压(II期以上)、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结核(传染期、慢性纤纬空洞形、肺硬变)、肝硬化、慢性肾炎、肾结核、肾病综合症、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性病、爱滋病及其它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

四、对下列费用不负赔付责任:

1. 挂号费、陪人费、特别看护费、伙食费、营养费、出诊费、奶粉费、婚检费、煎药费、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国家医疗主管机关规定应由个人自负的其它费用以及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

2. 镶牙、整容(因意外事故造成畸形者除外)、美容、矫形手术、气功治疗、验眼、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家庭病床、性病、爱滋病、未婚人工流产、个人服务、按摩治疗以及因投保前已患有的慢性病的治疗费用。

3. 被保险人自杀、斗殴、犯罪、吸毒、违法和故意行为所致的所有费用。4. 因第三者造成被保险人伤害,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医疗费用。

5. 战争或军事行动、动乱或暴乱、核子辐射、核污染所致的一切费用。6. 在中国境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 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8. 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死亡或残废。

物业保洁员工培训制度

员工培训制度 1、严格要求,规范管理,选好人,培育人 把好进人关,选择热爱物业管理、重事业、能吃苦的人员,不符合行业要求或基本素质不够的,坚决不进。在公司里,经营和管理骨干是人才,为推进公司整体运作而在平凡岗位上踏实工作的员工也是人才。物业管理首先要管好人,其次才能管好事。做事先做人,正人先正己。重学历而不唯学历,德才兼备要首先看德。倡导敬业、服务、创新的企业精神,对员工的行为规范、仪表仪容在《员工手册》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通过量化考核办法,不断强调员工的进取心、创造性,注重积极协调和主动投入的工作态度。 注重员工培训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要求员工深刻理解在职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内涵,明确培训需求,主动“充电”。公司还要求物业管理经理人从上任之日起,就要注意培养自己的接班人,在这种培养过程中,推进了工作,增强了团队实力,同时也提高了自己。坚持物业管理骨干自行培养为主、对外招聘为辅,按比例7:3的原则运作。我们提出关心员工、培养员工重于创造利润的观念,其含义在于提高内部员工满意率,建立一支训练有素、能征善战的优秀团队,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2、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用好人,激励人 员工队伍综合素质中最重要的是观念到位,服务观念、满意危机意识、创造性管理等尤为重要。物业管理行业,只有不断学习,及时

变革,才能争取主动,赢得胜利。有效管理的关键在于员工全体的参与,因而我们在量化管理、成本管理和计算机应用各个领域,注意引导员工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实现各项管理目标。 坚持各级领导岗位在公司内部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并实行年度聘任制,形成职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盘活人力资源。通过综合考评,实行员工队伍每年10%换岗、首数5%提薪和末数5%淘汰制,依法管理,以理服人,确保高水准、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3、以企业文化感召人,留住人 由企业精神、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发展目标构成的我们公司企业文化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我们塑造和倡导这种文化,目的就是要使广大员工在价值观念、核心理念和目标追求上形成共识,调动员工队伍的积极性,形成团队合力。我们坚持定期征询广大员工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改善工作中的不足。几年来,我们公司凝聚了一批热爱物业管理、重事业、勤钻研的骨干队伍,他们不断创新,敢于挑战,矢志不渝,为我们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人身意外伤害及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为了随时掌握公司人身意外保险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行“全员覆盖,集中办理,费用预提”的原则。 第四条保障人员: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五条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具体的保费标准、赔付额度、保障内容等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第六条公司是投保的主体,保费列入公司核算成本,公司各部门根据参保人数按季度预交到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核算支付。 第七条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集中办理和出险、理赔事务。每季度末与公司财务部共同审核投保人员清单和费用明细。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保险协议审核、支付保费;负责每季度向被保单位预提保费和保费核算;办理保险理赔金收款和支付。 (三)公司所属各部门确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全员覆盖;按月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提供保险办理申请、被保险人员名单(含变更);本单位被保险员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伤害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并根据要求提供理赔资料。 第八条工作流程 (一)初始投保工作流程 (二)人员变更工作流程

(四)理赔资料清单 门诊理赔资料:1、身份证2、就诊卡3、病例4、诊断证明 住院理赔资料:1、身份证2、就诊卡3、病例4、诊断证明5、住院清单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一、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熟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专业知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达到要求。 三、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1.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2.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 3.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1.职业卫生法规框架; 2.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3.职业卫生标准; 4.职业卫生法制化管理。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责任 1.基本要求;

2.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要求; 3.对供应商的要求; 4.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与义务。 (四)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1.申报的目的; 2.申报的方法; 3.申报的内容; 4.申报的要求。 (五)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原则; 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条件; 3.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六)职业病危害识别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3.职业病相关知识。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 1.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的检测方法; 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性有毒物质检测方法;(八)粉尘的职业危害与防控 1.生产性粉尘 1.1生产性粉尘来源; 1.2生产性粉尘的分类; 1.3生产性粉尘的理化特性及其卫生学意义; 1.4生产性粉尘进入机体的途径。

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对公司项目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实施救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公路、建筑施工(含拆除)公司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公司财会部是办理公司员工意外伤害险的职能部门,承担公司自营项目及外包项目协议约定由公司承担的项目施工人员意外险的办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外包项目有关乙方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的条款约定,并承担对乙方这项工作落实的检查,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安监部负责公司项目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办理及外包项目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办理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投保。自营项目由公司出资投保,外包项目根据合同的约定由相应的义务人出资投保。 第五条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条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是公司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施工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 第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有关规定,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要求送审、备案。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司实行总承包的项目其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分包协议确定缴费责任人,但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可由公司统一代为办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总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员工意外伤害保险费,并及时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公司或项目承人(分包人)应当根据保险法律法规规定及承包合同的约定,向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如行业有相关规定的,公司可以按行业协会要求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财会部应当将已办理保险的凭证及时交付建设单位查验。 第十二条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施工项目部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公司安监部、财会部,财会部应积极办理相关索赔事宜。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二、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五、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六、意外事故伤害保险的索赔 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够的赔付。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七、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 安全服务内容可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施工企业在投保时与保险机构商定具体

保洁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保洁服务公司管理培训课程 主管入职培训 怎样对员工有效的现场培训 一、督促检查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 1、仪容仪表 2、礼仪礼貌 3、行为准则 4、劳保用品的使用 5、工具的使用 6、清洁剂的使用 7、机器设备的使用 二、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技能 1、让员工清楚每一项工作的标准 2、让员工清楚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要求 3、标准化操作程序的执行 4、帮助员工分析各项工作任务 5、教会员工根据不同的情况合理的安排、调整自己的工作 三、提高各自区域的工作质量 1、卫生间的清洁 2、地面的日常维护 3、边角卫生 4、护士站、治疗室以及功能房的卫生 四、帮助员工及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1、表现出良好的专业形象 2、表现出非常好的服务态度 3、及客户有效的沟通,让客户感觉到我们之间是一种合作 4、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能力或者看着我们在不断的进步 5、及内部员工的亲密合作 五、让员工清楚解决问题的程序 1、工作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怎么办 2、遗留物品的处理 3、工程问题的保修 如何召开班组会议

一、对我们现在的班组会议的召开次数、时机、效果进行分析和讨论。 二、对如何进行班组会议进行讨论。 1、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明白一次会议不能解决很多问题,如果每次班组会议都能解决一个问题,我们就算成功了。 2、让员工明白自己在这个班组中的地位和作用.让员工对班组会议有足够的重视。如果能让员工在班组会议积极参及,那我们的班组会议就成功了一半。 3、激励的效果永远大于压制的效果。 4、把握好召开班组会议的时机,过多的召开既浪费时间,又容易引起员工的反感.在问题出现并有扩散迹象的时候,若不及时召开班组会议,以后再来处理这个问题,困难就要大得多。 5、现场反馈。召开了小组会议,必须要掌握员工对班组会议内容的接受程度。 6、工作反馈。召开班组会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必须对班组会议的内容,在工作中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三、归纳总结.并将上述讨论结果运用到召开班组会议的工作之中。 如何有效巡楼 一、能全面的发现问题: 1、仪容仪表、礼仪礼貌. 2、劳动工具的使用及卫生。 3、员工的操作规范. 4、现场的卫生质量. 5、客户意见。 二、对发现的问题有详细的记录: 1、时间 2、地点 3、相关人员 4、解决情况 三、90%以上的问题需在现场处理或暂时处理: 1、很容易处理的 2、指导但需要花费太多时间的 3、非常紧急的 四、总结分析,制定目标: 1、把所有问题一起分析,归纳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问题. 2、对每一个方面的问题制定其整改方案。 3、各个整改方案在每日工作计划、周计划、月计划中体现出来。 主管工作职责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为提高我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使各经营户都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消费环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权益,降低卫生安全隐患,并切实加强食品、公共场所行业行为自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县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了解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并掌握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及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等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培训对象 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知识 重点培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饮用水卫生管理知识 1.饮用水经营单位建筑、设施与设备、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4.个人卫生要求。 (三)职业卫生防护卫生要求 (四)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知识 1、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2、公共场所内外环境卫生状况要求。 3、消毒制度要求。 4、用具设备卫生要求。 5、个人卫生要求。 四、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培训管理原则与要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f方案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案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人身意外伤害及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各单位、子公司和各项目部。 第二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建筑施工企业申办和换发《安全生产可证》的条件之一,为了随时掌握公司人身意外保险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行“全员覆盖,集中办理,费用预提”的原 则。 第四条保障人员: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包括因工程需要,劳务公司临时派入公司的人员),不包括公司海外项目部聘用的外籍雇员。 第五条公司通过招标式,确定保险公司。具体的保费标准、赔付额度、保障容等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第六条公司是投保的主体,保费列入各单位成本,公司各单位根据参保人数按季度预交到公司财务产权部,由公司财务产权部统一支付,按季度核算。 第七条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集中办理和出险、理赔事务。每季度末与公司财务产权部共同审核各投保单位的人员清单和费用明细。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底提供公司本月因公进出境人员清单、新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清单;审核各投保单位的投保申请表;

每季度对各单位和直属项目部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进行核实,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财务产权部。 (三)公司财务产权部负责按照保险协议审核、支付保费;负责每季度向被保单位预提保费和保费核算;办理保险理赔金收款和支付。 (四)公司纪委监察部、审计部、工会等部门在职责围对保险业务进行监督指导。 (五)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为公司保险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支持。 (六)公司所属各单位和直属项目部确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全员覆盖;按月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保险办理申请、被保险人员(含变更);每季度初向公司财务产权部预交保险费,每季度末与公司财务产权部核算保费;本单位被 保险员工发生保险围的伤害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并根据要求提供理赔资料。 (七)各劳务公司派遣到公司各用工单位的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提供保险办理申请和相关资料,公司统一办理保险业务,保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人管理和办理本单位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第九条工作流程 (一)初始投保工作流程 各单位和项目部提交投保申请、人员资料清单(、护照复印件)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盖章公司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审核、盖章公司—k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保险 公司录入、出单公司安全监管部审核 ―-公司财务产权部审核、付款。 (二)人员变更工作流程 各单位和项目部每月提交变更申请、人员资料清单(、护照 复印件)公司安全监管部审核、盖章保险公司核对、调整

消毒供应中心员工在职培训手册(打印)

消毒供应中心员工在职培训手册**医院中心供应室**

目录 1.员工资料-----------------------------------------------------------------------3 2. 第一节 ××医院CSSD简介------------------------------------------4 3. 第二节消毒供应中心培训内容、方式和学习目标-----------------6 4.第三节新入消毒供应中心护士培训计划------------------------------8 5.第四节 1~5年护士培训计划-------------------------------------------16 6. 第五节护师培训计划---------------------------------------------------17 7. 第六节主管护师培训计划---------------------------------------------18 8. 第七节消毒员培训计划--------------------------------------------------19 9. 第八节消毒供应中心支援工培训计划--------------------------------21

员工资料 第一节医院CSSD简介

一、消毒供应中心功能 消毒供应中心位于医院×号楼×楼,为一设施先进,拥有超声波清洗机、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设施的部门。其主要功能是满足医院医疗、护理、科研、教学的需要,将器械物品配成各类治疗包、手术器械包、敷料包、布类包,经灭菌后供应全院各病房及医疗科室使用,使患者获得安全的治疗与护理。 二、服务宗旨及工作目标 消毒供应中心的服务宗旨及目标是提供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虽无直接护理病人,但通过提供安全有效的消毒灭菌的各项工作,均有助于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病人的健康。 下收下送每天上下午各1次,均严格遵守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有关分人分车的规定,无菌物品下送采用全封闭运送车运送,污染物品密闭运送,不会互相交叉,确保达到有效的医院感染控制。 基于消毒供应中心的服务宗旨和目标,病区若有特别需要,本科室24小时均提供有效率服务及安全的医疗用品。 三、CSSD的组织结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f方案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方案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人身意外伤害及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各单位、子公司和各项目部。 第二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建筑施工企业申办和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为了随时掌握公司人身意外保险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行“全员覆盖,集中办理,费用预提”的原则。 第四条保障人员: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包括因工程需要,劳务公司临时派入公司的人员),不包括公司海外项目部聘用的外籍雇员。 第五条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具体的保费标准、赔付额度、保障内容等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第六条公司是投保的主体,保费列入各单位成本,公司各单位根据参保人数按季度预交到公司财务产权部,由公司财务产权部统一支付,按季度核算。 第七条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集中办理和出险、理赔事务。每季度末与公司财务产权部共同审核各投保单位的人员清单和费用明细。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底提供公司本月因公进出境

人员清单、新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清单;审核各投保单位的投保申请表;每季度对各单位和直属项目部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进行核实,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财务产权部。 (三)公司财务产权部负责按照保险协议审核、支付保费;负责每季度向被保单位预提保费和保费核算;办理保险理赔金收款和支付。 (四)公司纪委监察部、审计部、工会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保险业务进行监督指导。 (五)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为公司保险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支持。 (六)公司所属各单位和直属项目部确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全员覆盖;按月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保险办理申请、被保险人员名单(含变更);每季度初向公司财务产权部预交保险费,每季度末与公司财务产权部核算保费;本单位被保险员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伤害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并根据要求提供理赔资料。 (七)各劳务公司派遣到公司各用工单位的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提供保险办理申请和相关资料,公司统一办理保险业务,保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人管理和办理本单位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第九条工作流程 (一)初始投保工作流程 各单位和项目部提交投保申请、人员资料清单(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盖章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审核、盖章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保险公司录入、出单公司安全监管部审核 公司财务产权部审核、付款。 (二)人员变更工作流程 各单位和项目部每月提交变更申请、人员资料清单(身份证、

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及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

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一、就诊医院: 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诊。被保险人在出差期间患病,应在当地县(区)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 二、赔付标准: 1. 医疗保险赔付: (1)、门诊治疗的赔付标准: A.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每天只限报一次,每次按85%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付额 以人民币300元为限。 B. 因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包括药品费)全部赔付,并且每天无最高限额。 C. 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治疗的药品费用,按100%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偿额以人民币300 元为限。 D. 检查费: 除急诊外,单项检查费超过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孕妇围产期检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付,正常妊娠者,以人民币500元为限;异常妊娠者,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E. 因疾病门诊的手术费按85%赔付,每天无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2)、住院治疗(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需)的赔付标准: A. 药品费:(按政府医疗主管机关规定的自费药品除外)赔付95%。 B. 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输氧费以及敷料费赔付95%。 C. 住院床位费:以每人每天不超过人民币40元为限。 D. 检查费:除急症外,单项检查费超过人民币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E. 分娩费:按实际支出的85%赔付。正常分娩者以人民币3000元为限;难产者最高以人民币4000 元为限。 (3)、注意事项: A.被保险人在门诊或住院期间,如需配合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向医院声明,将自费药在医疗费收据上分别列清。否则,保险公司会拒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 B.被保险人在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 C.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及门诊医疗费赔偿,应在交费之日起90天内提出。 2.人身意外伤害赔付: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的规定,按伤残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三、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可投保: 恶性肿瘤(癌、肉瘤、白血病)、精神癫癞、痴呆、脑血管硬化、心肌梗塞、高血压(II期以上)、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结核(传染期、慢性纤纬空洞形、肺硬变)、肝硬化、慢性肾炎、肾结核、肾病综合症、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性病、爱滋病及其它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 四、对下列费用不负赔付责任: 1. 挂号费、陪人费、特别看护费、伙食费、营养费、出诊费、奶粉费、婚检费、煎药费、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国家医疗主管机关规定应由个人自负的其它费用以及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 2. 镶牙、整容(因意外事故造成畸形者除外)、美容、矫形手术、气功治疗、验眼、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家庭病床、性病、爱滋病、未婚人工流产、个人服务、按摩治疗以及因投保前已患有的慢性病的治疗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标准版)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3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

清洁管理培训

清洁管理培训 一、专业知识 目的:增强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减少安全事故,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 1、工具的清洁原理、使用方法、范围及注意事项, (1)拖布——檫拭和吸附污渍灰尘,满拖与点拖,勤洗与拧干。 (2)尘推——吸附灰尘,光滑地面清洁75%是由尘推完成,勤清理保持干净(3)刮玻器——檫洗,轻快, (4)刀片——铲除,角度保持平衡,距离不能太长,伤物伤人。 (5)抹布——檫拭和吸附污渍灰尘,折叠,拧干,分类。。 2、清洁剂的简单分类和清洁原理,使用范围及方法 (1)酸性清洁剂——无机污渍,强烈的化学反映,洁厕剂(1<PH<5)稀释 (2)中性清洁剂——水溶性污渍,悬浮溶解。多功能清洁剂(7<PH<8),地毯水稀释 (3)碱性清洁剂——有机污渍,强烈的化学反映,玻璃清洁剂(7<PH<10)稀释 (4)上光剂——檫铜水、金属上光剂、地面蜡。 (5)溶剂——牵尘剂、酒精、空气清新剂、香蕉水、松香油。 3、特殊材料保洁方法及主要区域清洁程序 (1)玻璃、镜面——先去掉污渍,喷壶内装稀释好的玻璃水,成雾状均匀少量的喷在镜布上,对其进行檫拭,达到保洁效果。 (2)磨沙不锈钢(半亚光不锈钢)——中性清洁剂清洁干净,干毛巾、喷壶内装不锈钢光亮剂、成雾状均匀少量的喷在干毛巾上,对其进行抛光式檫拭,喷洒过多会油腻污染,过少抛不均匀,没效果。抛光动要快,来回檫拭多遍。 (3)、镜面不锈钢(电镀不锈钢)——中性清洁剂清洁干净,镜布、玻璃水、喷壶,保洁同玻璃。 (4)皮具家私——将按比例稀释好的中性清洁剂,雾状喷在皮具上,用海绵或毛巾檫拭去污,用清水、毛巾清一遍,确保无清洁剂残留,将家私清洁蜡喷在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保护其合法权益,转移全局风险,增强全局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部)。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 107 号) 4 术语与定义 4.1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4.2 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5 管理职责 5.1 本制度由安全环境部负责编制、修订及解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2局所属各项目部负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建档工作。 5.3 局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6 管理流程及要求 6.1 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各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公司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到项目现场施工作业时仍可享受该项目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6.2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6.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投保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最低保险金额。 6.4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各工程项目经理部支付,不得向职工摊派。 6.5 项目部应根据保险公司各类风险因素商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保险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 6.6 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6.6.1 项目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 6.6.2 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 6.6.3 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方直接办理。 6.7 项目部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8 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事故相关材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办理索赔工作,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 6.9 项目部应建立意外伤害保险登记表及意外伤害人员登记表,并逐级上报。 8 监督检查与考核 该制度由安全环境部负责制定、落实、解释、监督检查和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

******卫生监督所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为提高我县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使各经营户都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消费环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权益,降低卫生安全隐患,并切实加强食品、公共场所行业行为自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县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了解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并掌握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的预防控制及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等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培训对象 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知识 重点培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饮用水卫生管理知识 1.饮用水经营单位建筑、设施与设备、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4.个人卫生要求。 (三)职业卫生防护卫生要求 (四)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知识 1、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2、公共场所内外环境卫生状况要求。 3、消毒制度要求。 4、用具设备卫生要求。 5、个人卫生要求。 四、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培训管理原则与要求 按照“有约定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的原则,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及测试。培训内容原则上应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要对食品、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设施要求和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要求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要同时组织经营者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详细培训新颁布法律条款内容,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三是要对卫生知识培训教材内容认真辅导,指导他们进行自学,从而达到“自学到自律”的目的。 (二)培训方式与培训时间 1.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分散培训。

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制度范 本、DOC格式).DOC 一、就诊医院: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诊。被保险人在出差期间患病,应在当地县(区)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 二、赔付标准: 1、医疗保险赔付: (1)、门诊治疗的赔付标准: A、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每天只限报一次,每次按85%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付额以人民币300元为限。 B、因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包括药品费)全部赔付,并且每天无最高限额。 C、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治疗的药品费用,按100%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偿额以人民币300 元为限。 D、检查费:除急诊外,单项检查费超过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孕妇围产期检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付,正常妊娠者,以人民币500元为限;异常妊娠者,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E、因疾病门诊的手术费按85%赔付,每天无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2)、住院治疗(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需)的赔付标准: A、药品费:(按政府医疗主管机关规定的自费药品除外)赔付95%。B、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输氧费以及敷料费赔付95%。C、住院床位费:以每人每天不超过人民币40元为限。D、检查费:除急症外,单项检查费超过人民币300元者,应由医院提 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E、分娩费:按实际支出的85%赔付。正常分娩者以人民币3000元为限;难产者最高以人民币4000 元为限。(3)、注意事项:A、被保险人在门诊或住院期间, 如需配合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向医院声明,将自费药在医疗费收 据上分别列清。否则,保险公司会拒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B、 被保险人在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 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 C、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及门诊医疗费赔偿,应在交费之日起90 天内提出。2、人身意外伤害赔付: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 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的规定,按伤残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 险金额。 三、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可投保:恶性肿瘤(癌、肉瘤、白血病)、精神癫癞、痴呆、脑血管硬化、心肌梗塞、高血压 (II期以上)、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结核(传染期、慢性纤纬空洞形、肺 硬变)、肝硬化、慢性肾炎、肾结核、肾病综合症、尿毒症、再

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一、就诊医院: 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诊。被保险人在出差期间患病,应在当地县(区)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 二、赔付标准: 1. 医疗保险赔付: (1)、门诊治疗的赔付标准: A.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每天只限报一次,每次按85%的比例赔 付,每天最高赔付额以人民币300元为限。 B. 因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包括药品费)全部赔付,并且每天无最高 限额。 C. 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治疗的药品费用,按100%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 赔偿额以人民币300 元为限。 D. 检查费: 除急诊外,单项检查费超过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孕妇围产期检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付,正常妊娠者,以人民币500元为限; 异常妊娠者,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E. 因疾病门诊的手术费按85%赔付,每天无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2)、住院治疗(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需)的赔付标准: A. 药品费:(按政府医疗主管机关规定的自费药品除外)赔付95%。 B. 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输氧费以及敷料费赔付95%。 C. 住院床位费:以每人每天不超过人民币40元为限。 D. 检查费:除急症外,单项检查费超过人民币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E. 分娩费:按实际支出的85%赔付。正常分娩者以人民币3000元为限;难产者最高以人民币4000 元为限。 (3)、注意事项: A.被保险人在门诊或住院期间,如需配合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向医院声明,将自费药在医疗费收据上分别列清。否则,保险公司会拒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 B.被保险人在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 C.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及门诊医疗费赔偿,应在交费之日起90天内提出。 2.人身意外伤害赔付: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的规定,按伤残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三、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可投保: 恶性肿瘤(癌、肉瘤、白血病)、精神癫癞、痴呆、脑血管硬化、心肌梗塞、高血压(II期以上)、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结核(传染期、慢性纤纬空洞形、肺硬变)、肝硬化、慢性肾炎、肾结核、肾病综合症、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性病、爱滋病及其它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

7、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各分部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分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保险金额此标准。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工程费用。保险费由各分部支付,各分部不得向职工摊派。

各分部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五.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各分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 六.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各分部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七.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各分部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 安全服务内容可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估、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防灾防损设备配置、安全技术研究等。各分部在投保时可与保险机构商定具体服务内容。

保洁人员培训制度

保洁人员培训制度 1.0保洁员培训制度 1.1入职培训 1.1.1所有新入职保洁员,在入职的第一周内,都应接受培训和考核。 1.1.2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最后半个工作日为考核时间, 1.1.3新员工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美伦公司的企业文化、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服务物业的基本概况,保洁标准、范围 物业保洁的基本知识 职业道德及质量意识教育 对员工的期望及要求 礼仪礼节 安全教育,防火防盗知识、公司安全作业规范、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2上岗 培训 1.2.1员工入职,须经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1.2.2上岗培训方法, a)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在清洁技术、服务意识、礼仪礼节、清洁巡查、言行规范等多方面在清洁管理活动中要真正规范起来,由于清洁工整体文化程度较低,服务意识、服务技能上比较欠缺,需要在这些方面对他们加强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同样,管理层的相关人员也要加强自身多方面的素质培养,这样才能让服务意识和清洁工作技能在现有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同时,各层次员工都应培养“自我挑战”意识,有挑战才可能有提高,才会动脑筋去思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才有动力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b)加强培训的效果监控 每周部门清洁主管、领班都应会对清洁工进行培训,但效果体现得如何呢,任何行业的培训,应加强这一培训活动效果的监控,比如,每次培训时可以请一个本部门其它专业的主管或其它部门的主管,甚至部门经理,到现场旁听培训,对培训做出评价意见,提高培训质量,监督培训效果。也可以采用培训后问卷调查形式, 改善培训效果。新员工上岗培训由领班指导其利用2天时间自学,然后进行口答与实操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每周五的17,30—19,00由主管组织进行集中岗位培训,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予以辞退或下岗培训。 c)上岗培训由部门负责组织,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 1.3在职培训 1.3.1定期组织有关员工参加物业保洁基本知识、消防知识、消杀知识的培训。 1.3.2根据岗位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外部培训,以更新知识和丰富技能。 1.3.3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要求 掌握公司企业文化及理念,熟悉公司相关制度,以便于开展工作, 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为保洁服务作业打下基础, 掌握各种清洁工具设备、药剂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技巧,如尘推、地拖、扫把、玻璃刮等,,学会操作各种设备,如洗地机、吸尘器、吸水机等,,所服务各部位的保洁方法。 1.4相关记录 1.4.1培训签到表 1.4.2新入职员工培训记录 1.4.3培训效果评价记录 1.4.4员工在职业绩及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 2.0保洁员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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