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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操作规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贷款操作规程是本行在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下同)发放、收回过程中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不良资产管理、呆账贷款核销、信贷档案管理及信贷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规范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规程是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营业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贷前调查

第四条各支行、分理处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

第五条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3—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各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

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

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属机构有无贷款;

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

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

7.借款人是否有相应比例的自有资金,短期贷款工商企业一般不少于30%,中长期贷款50%以上;

8.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二)自然人

1.自然人户籍关系是否在本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消费贷款应有符合规定的自有首付资金;

4.自然人是否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5.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信贷人员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提出是否同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意见。凡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基本符合借款人条件的,经审批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则再进行实地调查。

第六条实地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资产与负债构成、产品盈利能力、企业发展前景及对保证人或抵(质)

押人、抵(质)押物进行调查,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情况,主要是企事业单位的股东构成,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的品质、经营管理能力、工作经验及员工的综合素质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经营者是否为同一自然人。

2.借款人生产的产品、经营的范围是否合法,近几年产品销售和经营收入情况,产品的市场销售发展前景及预测盈利能力如何。

3.借款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环境(土地、用水、用电、道路、环保等)配套情况如何。

4.借款人资金需求额度与实际所需流动资金是否合理,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是否合理。

5.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其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6.保证人的主体是否合法,保证意愿是否真实,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贷款卡;保证人为合伙企业的应该核实是否能取得全体合伙人的书面同意保证意见书。

7.抵(质)押人所提供的抵(质)押是否已经征得抵(质)押物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有共有权人的还应征得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8.抵押物是否属国家法律规定所允许,抵押物是否属抵押人所有,产权是否明晰,抵押物能否依法登记。

9.对抵押物近期的市场变现估价,并按规定抵押率测算抵押限额。

10.有价证券质押,必须是可转让的有价证券(限国债、存

单),并查明质押物是否属质押人所有。

11.借款人申请中长期(固定资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及情况:

⑴项目可行性报告;

⑵项目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⑶项目自筹资金及外来投资到位情况;

⑷经有权单位批准的项目投资批文;

⑸项目竣工投产后所需自筹流动资金落实情况;

⑹项目论证结论、环境评估报告、用电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如果借款人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还应调查以下内容:

⑴出票人资信状况和信用等级,出票人如属合作银行新客户的,还须按有关规定对其信用等级进行测评;

⑵出票人的近期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⑶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合同履行情况,签开承兑汇票的内容是否与合同有关内容相匹配;

⑷银行承兑汇票用途和银行承兑汇票记载内容的真实一致性。

(二)自然人

1.借款人的家庭主要成员是否有不良行为,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和借款人用途是否得到家庭主要成员的支持;

2.借款人的家庭资产及负债情况;

3.借款人申请的贷款额度、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是否合理;

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担保人的主体是否合法,担保意愿是否真实,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贷款卡。

第七条信贷人员在完成上述贷前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写出

完整的调查报告,按授信审批权限逐级进行授信审批,按放款权限逐级进行贷款审批。中长期(项目)贷款和上报总行审批的贷款必须有项目论证报告和详细书面贷款调查报告。贷款调查报告应该是调查人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后所获情况和信息的完整总结,调查人必须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书面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基本情况。主要阐述贷款客户的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企业主要股东和实际经营者情况,包括其品行、信誉情况、不良嗜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

⑵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⑶企业所从事行业的特点及景气程度;

⑷目前是否存在诉讼及合同纠纷等足以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

2.企业经营情况。主要结合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的有关指标及要求分析评价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了解和说明企业贷款后的第一还款来源强弱。

⑴基本财务状况分析,主要对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分析;

⑵销售情况分析,主要对企业现有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行分析;

⑶对企业总体盈利能力情况及产品盈利能力情况分析,尤其是要测算其真实的净现金流量;

⑷对企业总体及产品前景进行分析。

3.贷款项目情况:

⑴阐明企业要求新增贷款的实际理由;

⑵贷款投入后对企业的促进作用;

⑶贷款的抵押、保证等担保情况,评价贷款第二还款来源强弱;

⑷可能存在的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

⑸企业下阶段资金需求情况分析,贷款需进入或可退出的情况分析。

4.贷款综合效益分析,主要分析贷款后对本行带来的总体效益,如存、贷款情况,中间业务情况以及贷款的安全性。

5.支行意见:明确表达支行是否同意贷款的意见(含贷款条件)及简要理由。

6.如果要求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书面调查报告的内容除包含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

⑴客户的资信及财务状况;

⑵承兑汇票的用途;

⑶客户与支行(分理处)在存款、结算、信贷业务的合作情况;

⑷偿付汇票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⑸发生资金垫付的风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⑹同意办理承兑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倾向性意见。

(二)自然人

1.借款人家庭的基本情况,主要阐述借款人家庭的成员结构、资产情况、对外负债情况、家庭成员的行为情况等;

2.借款人经营情况,要求结合五级分类有关要求阐述借款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贷款项目情况、贷款后的第一还款来源情况;

3.担保情况,主要阐述担保人及担保物的基本情况,是否具有代为清偿贷款的能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要阐述可能会对贷款的安全性

产生影响的特殊事项;

5.支行、分理处意见:明确表达支行是否同意贷款的意见(含贷款条件)及简要理由。

第八条总行信贷管理部对支行、分理处提交的超权限授信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如果对材料有关情况有疑问的,还应向支行、分理处询问有关情况或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信贷授信中有关部门的基本职责

各支行、分理处应尽量完整全面地对借款人的整个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对调查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并对调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总行信贷管理部根据各支行、分理处的调查情况,主要在是否合法合规、符合当前政策要求及贷款是否安全等方面提出意见。

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各支行、分理处和总行信贷管理部的调查、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同意授信的意见。

第三章贷时审查、审批

第十条贷时审查主要是信贷人员对贷款期限、利率、额度的确定和有关贷款手续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及借款合同的签订和会计人员对借款凭证要素的审核。

对借款经办人的合法性审查:⑴在办理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借款时,必须审查借款经办人是否是该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人,并在授权范围、时效内凭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借款手续;⑵在办理自然人借款时,借款人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的确定。贷款额度应按照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借款人的合理资金需求、偿还能力及信贷计划实际,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保证重点的原则来确定。

(一)农业生产、种养殖业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其经营项目一次性生产周期商品出售收入的50%;

(二)个体工商户及农户其他工、副业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所需流动流动资金的50%;

(三)农村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所需流动资金的70%;

(四)农业、工商企业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五)对企业授信后单笔贷款金额按企业实际需要情况及担保落实情况合理确定,但最高余额不得超过授信额度;

(六)其他专项性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贷款期限的确定。贷款期限应根据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资金来源,合理地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

(一)农业生产种养殖业贷款按农产品生产销售周期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

(二)农村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其他行业短期贷款,按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中长期(项目)贷款一般掌握在1—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专项性贷款,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贷款利率的确定。各支行、分理处要严格按总行统一制定的差别利率政策执行,特殊情况报总行审批确定。

第十四条贷款审批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进行。审查人员应当对信贷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贷款审批按规定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一)支行行长授权信贷人员审批权限内的贷款。经对借款人、担保人审查后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基础上,信贷人员在借款申请书、审批书上签具贷款调查和审批意见,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按规定经审查人员审查通过后发放。

(二)超信贷人员审批权限的贷款。根据审批权限,将贷款资料逐级上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发放。

第十五条签订借款合同。所有贷款均应由贷款人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应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一)保证借款合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同时到场签订(签约地点不限),并签字盖章。保证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法亲自到场的,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签字盖章。

(二)以房地产作抵押时,必须具备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符合抵押条件的,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对共有房产作抵押的房产共有人必须全部到场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

(三)以企业设备作抵押的,需经财产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经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率应合理从低确定。

(四)个人储蓄存单(含外币储蓄存单)作质押物时,信贷人员应向签发存单的金融机构发出查询证实,并取得中止挂失及止付存款的书面回复函件后,方可办理质押手续。如存单所有权为第三人的,其所有权人应到场办理质押手续,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质押物由支行保管。

个人储蓄存单(含外币储蓄存单)质押贷款额不得超过存单面额的90%,对以国债质押的贷款额不得超过国债面额的90%,其中记名国债质押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其他权利质押的贷款必须报经总行审批。

第十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审查

审查人员接到调查人员报送的有关资料后,应对承兑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及风险程度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内容包括:

(一)送交审查材料是否完整;

(二)承兑申请人资料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三)该笔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四)承兑申请人的信誉状况,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

(五)对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审查承兑申请人是否能够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

(六)发生垫款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

(七)签开承兑汇票金额是否在统一综合授信额度内;

(八)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经审查拟同意承兑的业务,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总行营业部签发。

第十七条贴现业务的审查。支行受理贴现申请人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首先必须向承兑银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并鉴别汇票的真伪;先要审查贴现申请人与汇票付款人、前手背书人之间有无真实的商品交易,汇票背书连续、印章、金额、日期等要素是否齐全、正确;再次对同意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论金额大小均须附有与汇票相对应的商品交易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贴现条件的,由贴现申请人自行如实填写贴现申请书,同时支行在票据背面的被背书人栏盖章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后转交会计部门审核,办理贴现的转账手续。银行承兑汇票由会计部门保管。

第十八条借款合同凭证的填写、保管。填写借款凭证都必

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在有关规定的凭证上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所有权人签名、盖章。在贷款手续完整的基础上,信贷人员要及时记载贷款登记簿,并按规定保管好有关借款合同等档案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应由借款人自己填写(可委托除支行、分理处工作人员外的其他人填写),信贷人员填写调查内容,审批意见栏签署意见,做到内容完整、真实。

(二)信贷人员或借款人根据借款种类填写借款合同,根据合同上所载明的事项逐项填列完整。

(三)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手续完整的基础上,留存一份借款申请书、审批书、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贷款人期限管理凭证联、抵(质)押申请登记表、抵(质)押物清单。动产抵押登记卡、土地及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物保险单等存放金库保管。另一份借款申请书、审批书、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一、三、四联交会计部门办理贷款转账手续(经批准同意取现的自然人贷款,在取现时必须填制取款凭证,在取款凭证上要有借款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会计部门在支付现金时要核实借款人身份证件,并摘录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借款借据及有关借款资料作为取款凭证的附件)。

第十九条会计人员的审查。会计部门接到信贷部门办理的贷款凭证后,应对借款申请书、审批书、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的文本使用、填写和签名、盖章等进行详细审核。

(一)审核各类文本要素是否齐全;

(二)审核贷款申请用途与实际用途是否一致;

(三)监督贷款审批、交叉审查手续是否合规齐全。

若贷款手续不全,会计人员应及时退还给信贷人员重新补办有关手续。经会计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贷款出账手续。借款申请书、审批书、借款合同作借款借据的附件。

第二十条每笔贷款的办结时限

(一)支行接到信贷调查人员的调查意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办结或报送上级审批;

(二)总行在收到支行上报审批的贷款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出现企业转制、变更、注销等情况时,必须重新落实贷款债务、申报授信、订立借款合同,并由新的法定代表人重新确认委托经办人,以保证债权的合法性。

(一)借款企业进行转制时,支行应对其原欠贷款债务在转制中重新落实,并按照落实情况重新订立借款合同。

(二)借款企业出现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⑴借款人名称变更时,原欠的借款应由贷款人与变更后的借款人重新订立借款合同;⑵借款人出现其他情况变更时,原订借款合同仍然有效,但向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借款企业发放贷款时,原经办人的代理权限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重新确认。

(三)借款人出现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重新设立企业时,应对借款企业的财产及时清理,收回贷款本息,如原欠借款转入新设立企业,应另行签订借款合同,重新落实担保手续。对于注销(吊销)企业原有抵押贷款未清偿的,不得注销其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章贷后检查

第二十二条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要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日常对借款人实行检查,小额自然人贷款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其他贷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额度较大的贷款必须在7天内作跟踪检查,短期贷款到期前7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天)按时向借款人、担保人送发贷款催收通知书,不良贷款每月上门至少催讨一次,在法律诉讼时效内必须取得贷款催收通知书的回执。贷

后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所借资金运用情况,是否符合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若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对尚未使用的全部或部分贷款,信贷人员应及时收回,对已移用的贷款要采取措施予以清收。

(二)借款户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的情况。

(三)借款人的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是否有变化。

(四)项目贷款的工程进度、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到位情况。

(五)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测算贷款风险的变化情况及趋势,有否出现不利于贷款按期归还的因素。

(六)贷款的使用效益。从投入到产出等资金运转情况,借款人经营管理和盈利状况。

(七)检查借款人代保管抵押物有无缺损,有无违反合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借、出租等行为。

贷后检查要有书面记录,并归入信贷档案。

第二十三条信贷管理人员必须对借款客户的经营动态跟踪监测,了解其资信和需求变化,及时掌握新情况,一旦客户(或其关联企业)发生下列重大问题可能会影响贷款安全时,应及时将上述情况报告原贷款审批(包括授信)机构,并调整贷款额度(包括授信)直至终止授信。

(一)外部政策发生明显不利于企业经营的变化;

(二)客户组织结构、股权或主要领导人发生变化;

(三)客户对外担保过大,并已对现有贷款的安全构成影响;

(四)客户的财务收支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五)客户涉及重大诉讼或合同纠纷;

(六)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出现逾期;

(七)其他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总行可根据实际需要,有侧重、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各支行、分理处贷款进行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参加检查人数必须在两人以上。检查内容包括信贷人员行为、贷款事实情况、贷款有效性、贷款审批权限履行情况、贷后管理、贷款档案、贷款担保状况、本息扣收及时性、内外部记录核对、逾期欠息情况、五级分类执行情况、信贷咨询系统应用情况等。

第五章贷款归还

第二十五条贷款归还。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付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执行加罚息规定。贷款在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从逾期之日起按规定计收罚息;凡发生贷款挤占挪用,从占用之日起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六章不良贷款管理

第二十六条贷款人应当建立和完善贷款的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考核和催收。

第二十七条不良贷款的分类标准

本规程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四级分类方法被确定为逾期、呆滞、呆账的贷款或按贷款五级分类方法被确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列入呆账贷款: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四)贷款人依法处臵贷款抵押物、质押物所得款项不足以归还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以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再无法收回的贷款;

(六)对确实无法落实到户,集体经济又确实无力偿还的集体农业贷款,或对不符合贷款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和担保人事实上已破产、被撤销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第二十八条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垫付款项,垫付之日起纳入不良贷款核算。

对符合呆账贷款条件的,在按呆账(或损失贷款)认定程序认定后,调整到呆账贷款或划入损失类贷款。

第二十九条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约归还贷款,以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产抵偿所欠支行贷款本息,而形成的待处理资产。

第三十条抵债资产的取得和处臵按照《抵贷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各支行、分理处要对本单位不良贷款进行认真分析,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还贷,协调无望的,应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被债务人转移财产导致诉讼后无法执行等情况的出现。

第三十二条各支行、分理处对拟起诉的贷款,应按合同为单位备齐所有资料,并就债务人(包括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目前的经营状况、当前可供执行的财产、债务人在本行的不良贷款金额及笔数,造成不良贷款主客观原因、是否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债务人有无外逃避债、起诉状副本能否送达、贷款发放过程中有无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等内容及其他应当说明的问题

形成书面材料后,统一上交总行风险管理部,由总行风险管理部代理起诉。

第三十三条支行拟提起诉讼的贷款案件,必须备齐下列资料:

(一)保证贷款:借款人及保证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户籍证明)、借款合同、申请书、契约、延期还款手续、利息清单(按笔手工计算)、贷款去向材料、支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抵押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的户籍证明)、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抵押登记审批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证、他项权证、申请书、契约、延期还款手续、利息清单(按笔手工计算)、贷款去向材料、抵押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意见、支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十四条各支行、分理处的贷款债权诉讼案件,原则上应通过总行风险管理部统一代理起诉,个别支行、分理处若需在当地法院起诉,应指派专人拟写起诉状及有关法律文书、代理出庭,在案件诉讼的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法律问题应及时与总行风险管理部联系。

第三十五条贷款债权诉讼案件向法院起诉后,各支行、分理处应就有关立案受理、诉讼费预交、起诉状副本送达、开庭日期、调解或判决、执行等情况及时与总行风险管理部案件承办人员联系,以提高效率。

第三十六条各支行、分理处对已审结的贷款债权诉讼案件,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的,支行应立即与总行风险管理部联系,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杜绝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情况出现,对所有执行案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结果。

第三十七条对在贷款债权诉讼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发现支行职工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因支行职工工作失职造成贷款损失的,总行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八条呆账核销。呆账核销按《资产(贷款)损失核销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核销后呆账贷款管理

各支行、分理处对已核销的呆账贷款(包括表内利息)实行账销案存的管理方法。设台账登记,信贷人员仍应积极组织催收。

第四十条收回已核销贷款呆账的账务处理

信贷人员按照收回正常贷款填制收款凭证,从专夹保管的借据中抽出相应原始借据作收贷凭证附件。

第七章信贷工作禁止性规定

第四十一条对各支行、分理处及其信贷管理人员的禁止性规定:

(一)严禁搞账外经营;

(二)严禁超存贷比例、超授信额度及不按授信要求发放贷款;

(三)严禁贷款逆向操作;

(四)严禁将发放贷款作为吸收存款的附加条件;

(五)严禁操纵客户的存、贷款;

(六)严禁向借款人推荐或介绍保证人;

(七)严禁发放冒名借户贷款。

第四十二条对贷款对象、用途的禁止性规定:

(一)严禁发放贷款用于从事炒卖期货、股票等投机性交易行为;

(二)严禁向对外投资超过所有者权益50%的企业发放贷款;

(三)严禁发放用途超出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为准)的贷款;

(四)严禁同一法人(或经济组织)在本行多头发生贷款;

(五)严禁向原借款人贷款核销后另行注册的企业及原借款法定代表人及关系人发放贷款(归还核销贷款本息除外);

(六)严禁同一家庭多个自然人同时在支行、分理处发生贷款;

(七)严禁法人(或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分别以法人(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的名义同时在各支行、分理处发生贷款(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等专项贷款除外);

(八)严禁向未成年人和无经营能力的自然人发放贷款;

(九)严禁擅自向支行辖区外的企业与自然人发放贷款;

(十)以原破产企业(或逃废债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子女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的其他企业及个人,不得与其发生信贷关系;

(十一)严禁向欠有逾期贷款或挂账利息的借款人或有担保不良贷款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十三条对贷款方式的禁止性规定:严禁对非自然人的借款人发放信用贷款。

以上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报总行审批。

第八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贷管理档案。信贷管理档案是真实记录信贷业务的原始材料,是信贷管理的基础材料,要按科学、规范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信贷档案管理按《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第九章罚则

第四十五条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信贷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办理信贷业务中违反本规程的,视情节及后果分别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合同,辞

退、开除等处理、处分。以上处理、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各类信贷业务执行本操作规程。以前各种规定与本规程相抵触的,以本规程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规程所称账外经营系指支行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采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不入法定会计账册等方式,实施账外经营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本规程所称操纵客户的存、贷款系指支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辖属开户企业或个人的存款、贷款资金流向进行指使、干预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操作规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贷款操作规程是本行在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下同)发放、收回过程中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不良资产管理、呆账贷款核销、信贷档案管理及信贷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规范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规程是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营业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贷前调查 第四条各支行、分理处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 第五条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3—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各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 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 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属机构有无贷款; 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 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 7.借款人是否有相应比例的自有资金,短期贷款工商企业一般不少于30%,中长期贷款50%以上; 8.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二)自然人 1.自然人户籍关系是否在本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消费贷款应有符合规定的自有首付资金; 4.自然人是否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5.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信贷人员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提出是否同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意见。凡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基本符合借款人条件的,经审批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则再进行实地调查。 第六条实地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资产与负债构成、产品盈利能力、企业发展前景及对保证人或抵(质)

银行信贷业务基本知识[2020年最新]

信贷业务基本知识(一) 一、贷款的基本概念: 二、贷款的基本种类: 三、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四、《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限制: 五、贷款担保的基本概念、方式: 六、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担保的基本概念,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抵押率的确定: 八、质押担保的概念,哪些可以作为质押物,质押率的确定。 九、“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十、贷款利率知识: 十一、银行贷款一般管理 一、贷款的基本概念: 1、信贷的概念:信贷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本金和付息为条件的特殊价值运动。从经济内容看,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由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的信贷活动是货币资金流通的重要方式。银行信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信贷,是银行存款、贷款、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包括银行的主要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狭义的信贷,就是指银行发放贷款。 2、贷款的概念:是指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将资金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授信行为。它是银行最主要的一项资产业务,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

二、贷款的基本种类: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我国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发放贷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将贷款划分为自营 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信用社根据委托人的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 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信用社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受托人的资格,可 以接受委托发放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 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工、农、中、建行)发放的贷款。这是一种法定贷款,具 有特殊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按照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这在我们整个信贷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 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主要是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购建新的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 3、按贷款的保证程度划分,主要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 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此风险较大。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①保证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 还贷款时,按约定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负连带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②抵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 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③质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 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一定的利率, 扣除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贷款形式,票据到期时,银行持票向最初签发票据的债务人兑取现款。这是一种风险比较小的贷款,只要企业有合格的票据均可用于贴现。 4、个人贷款的主要品种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工程机 械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助业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 三、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 (试行) 中国农业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运作,实现贷款业务程序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短期贷款管理办法》 和《中长期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遵循审贷分离制和信贷部门岗位责任制要求,建立信贷工作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实现信贷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 本规程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部门或岗位分离运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自营的本币、外币贷款业务。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业务、中国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及境外分支机构贷款另行规定。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向开户行直接提出书面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方式和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 第五条借款申请的受理。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负责接受借款申请,并对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和银行资金头寸、贷款规模,由开户行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第六条对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贷款调查部门(岗位)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短期借款申请书或中长期借款申请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向开户行贷款调查部门(岗位)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一)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营业执照; (三)有权部门批准的借款人公司章程及有关合同; (四)有资格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验资报告; (五)中外合资经营等企业(公司)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六)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户行会计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证明; (八)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九)借款人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十)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书,保证人同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十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年度信用等级证明; (十二)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借款人及保证人持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颁发的贷款证; (十三)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的有效文件; (十四)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证明; (十五)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十六)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应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资料: 1.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扩初设计或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等有关批文; 2.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3.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证明;

最新银行从业人员考试题库(信贷业务知识)6

银行从业人员考试题库(信贷业务知识)6 271、洗钱者首先将犯罪收益存入甲国银行,并用其购买信用证,该信用证用于某项虚构的从乙国到甲国的商品进口交易,然后用伪造的提货单在乙国的银行兑现。试问洗钱者的通过下列哪种方式进行洗钱。(C)。 A、借用金融机构 B、保密天堂 C、仿造商业票据 D、通过证券和保险业洗钱 272、《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B)”。 A、5% B、10% C、15% D、20% 273、甲某是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其给某服装厂进行贷款业务中严格审查服装厂的偿还能力,且数额巨大,致使银行遭受重大损失,司法机关对其的处罚是(A)。 A、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B、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C、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D、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74、甲和乙准备设立经营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价值40万元的机器设备。公司设立登记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乙的机器设备价值只有20万元。则下列关于甲和乙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的说法正确的是(C)。 A、股东达到设立公司合意日期 B、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日期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D、乙补缴出资并获得公司登记机关确认日期 275、2003年4月8日,我国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C)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成立。 A、江苏张家港 B、天津市 C、宁波鄞州 D、江苏泗阳

276、一般所说的货币供应量指标是指(C)。 A、M0 B、M1 C、M2 D、L 277、商业银行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行为属于(A)。 A、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集资诈骗罪 C、私设“小金库”罪 D、没有犯罪 27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的关键是(C)。 A、是否涉及巨额资金 B、是否涉及众多被害人 C、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D、是否由单位组织实施 279、王某是乙企业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王某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王某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为(D)。 A、不成立 B、无效 C、效力待定 D、有效 280、将许多类似的但不会同时发生的风险集中起来考虑,从而使这一组合中发生风险损失的部分能够得到其他未发生损失的部分的补偿,属于(B)的风险管理方法。 A、风险对冲 B、风险分散 C、风险转移 D、风险规避 281、下列不属于风险转移方式的是(D)。 A、保险 B、担保

银行信贷审批业务的基本流程及关注点

银行信贷审批业务的基本流程及关注点国有银行一般分为总行、省分行、市分行、支行四个层级。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因规模所限,不完全按行政区域设置,一般分总行、分行、支行三个层级。每笔信贷业务,都是从基层支行开始做起,然后再对应市分行和省分行的某个主管部门。 具体步骤: 1、建立合作关系。支行与客户之间建立联系,达成业务合作意愿。 【关注点】对借款额度要有准确表述,切忌“越多越好”之类的说法,因为这样既不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也容易使人产生企业资金周转不畅、有可能形成资金断链等错觉。接触中,可以透露对银行提供存款支持等有利事项。 2、支行贷前调查。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信贷业务部门经理、客户经理,一起到企业实地调查,并听取企业领导的经营情况介绍。介绍中,要结合实际,说明当前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对本公司的影响不大,或自己如何克服了政策和环境的负面影响。银行还会通过网络进行调查,看企业及企业领导、股东,是否有负面信息,人民银行的征信是否正常,通过法院、工商、土地、房管等部门查询是否涉诉,房地产状态是否真实等。企业应关注此间的网络信息,提前做好准备。万一有负面信息,应提前删除。 最好邀请银行调查人员到生产车间、存储场地,边看边说,银行人员会随机提些问题,企业回答起来比较方便,双方都好接受。企业汇报结束前,一定要把企业的发展规划、发展前景描述清楚,让银行感觉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向好。 有的行领导不一定和信贷部门一起参加贷前调查,但会单独到企业考察,除非与企业领导非常熟悉,对企业非常了解。

如果调查过关,客户经理会给一张《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或者约定发送企业邮箱。 【关注点】企业规模大小,经营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良好,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企业发展前景如何等。主要是感观性、表面化的。如果有荣誉证书、牌匾、专利、政界领导人调研图片,以及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资料等,应该一并提供。 3、支行上报分行。支行根据贷前调查情况,如果同意合作,会安排客户经理,并撰写报告,向市分行做专题汇报。一般市分行会有贷前沟通会,听取各支行的项目汇报,当场决定是否上会、继续跟进、深入调查、放弃合作。 为了提高成功率,企业应提示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在沟通会前,通过适当方式向市分行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中小企业部、房地产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等)负责人进行汇报沟通,争取支持。 【关注点】密切与支行行长的关系,争取支行行长亲自向上级汇报和协调。上级行非常重视支行一把手的意见。企业应向支行表达愿意一起向上级领导汇报的意愿,争取与市分行有关部门领导和客户经理的直接接触,这样更有利于市分行了解企业。 4、市分行贷前调查。市分行沟通会通过后,由风险部、业务部(公司、机构、中小、房金、国际)组成联合小组,对企业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估。一般会有一个风险部的副职牵头。调查内容与支行基本相同。但会更关注一些财务指标,及细节性、实质性问题。比如:库存、现金、应收账款、银行流水等情况。一般小银行对财务账查看的更加仔细,要做到基本一致。万一出现数据与事实不一致情况,要有能够自圆其说的合理解释。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知识测试题(客户经理、信贷会计)

年度信贷基础知识测试题 (客户经理、信贷会计) 所在单位:姓名: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24分) 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应归于何种立法层次?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规章 D.监管规范性文件 2.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 )或超过( )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A.5%,300 B.5%,500 C.3%,300 D.10%,500 3.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名信贷人员完成。 A. 1 B. 2 C. 3 D. 4 4.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 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 )。 A.风险垂直管理制度 B.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C.授信风险责任制 D.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 5.固定资产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 款发放账户和()。 A.借款人帐户 B.还款准备金帐户 C. 支付帐户 D. 资金回笼帐户 6.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固定资产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进行()。 A. 贷款展期 B. 市场化处置 C. 贷款重组 D. 核销 7.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A.固定资产、股权

B.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 C.股权、扩大再生产 D.固定资产 8.()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A. 三个月 B. 六个月 C. 一年 D. 两年 9.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 因素。 A.激励约束机制 B.风险评价机制 C.报告和纠正机制 D.贷款操作规范 10.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 )人民币的,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A.二十万元 B. 三十万元 C. 四十万元 D. 五十万元 1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贷款人应按照()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审批 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 A.分级经营管理 B.统一授信、流程管理 C.岗位制衡、分级管理 D.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12.根据中国银监会有关实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 金额()的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支付,可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A.小于50万元人民币 B.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C.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D.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1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即为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 度》所指使的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的建设项目。 A.20万元及20万元以上 B.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 C.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 D.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实训教学软件 操作手册

广州市正日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系统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系统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功能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系统界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应用界面操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系统运行环境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使用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登陆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系统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基本操作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系统操作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操作流程示意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介绍

“好借好还”个人经营性信贷 (一)小额贷款 ? 产品定义 小额贷款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单一借款人发放的金额较小的贷款,分为农户小额贷款和商户小额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贷款; 商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活动的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个体工商户等微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适用对象 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品种 农户保证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商户保证贷款;商户联保贷款。 贷款额度 农户贷款最高5万元,商户贷款最高10万元(部分地区额度更高,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贷款期限 1个月至12个月,以月为单位;您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情况自主选择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具体利率水平以当地邮储银行规定为准。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 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担保 您可选择采用自然人保证或联保的形式; 保证贷款需要1-2名具备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提供保证; 农户联保贷款需要3-5名农户,商户联保贷款需要3名商户共同组成联保小组。 办理渠道 您可在当地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办理或登录网上银行在线申请。 办理时限 最快3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实地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放款。 服务特色 方便、快捷,贷款审查审批速度快,最快 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 ?阳光信贷?,除贷款利息外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按时还款激励?,如果您按时还款,将有机会享受免息优惠,一年期贷款最多可享受两次。(二)个人质押贷款 1、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未到期邮政储蓄整存整取定期人民币储蓄存单(包括邮政储蓄绿卡通、定期一本通导出的定期存单)为质押担保,且到期一次性收回本息的贷款业务,分为本人存单质押贷款和他人存单质押贷款; 本人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存单提供质押担保的贷款;

工行信贷业务流程详解

工商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和有关规定介绍 1、企业申请。 2、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3、客户经理实地调查。 4、进行评级、授信。 5、客户经理形成贷款调查报告。 6、落实贷款前提条件。 7、发放贷款。注:项目贷款另需进行项目贷款评估。 一、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3、信用等级符合我行贷款规定A以上。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政策,主业突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0% )。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能力。 5、借款人信誉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 6、项目贷款须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批准文件等。 7、贷款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客户评级、授信须提供的资料

1、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贷款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3、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4、年度财务报表要经过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且审计结论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至少要包括三个部分: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及报表附注;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论。 6、根据省行业务需要及授信审批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贷款须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 ①成立时间、行政隶属关系、地理位置及历史沿革、组织形式、产权构成情况及关联人情况。 ②主要业务范围,所从事的业务是否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情况,机构规模的变化情况。 ③近三年经营情况,应收、应付款及预收帐款等科目情况。事业单位应包括近三年收支平衡情况、事业性收入和支出金额在全部收支总额中的占比情况,其中事业经费拨款收入在全部事业性收入中的占比、经营性收入支出额在全部收支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④在各家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及信誉状况。 ⑤发展前景预测,并说明预测依据。⑥其他应特别说明的重要事项。 2、借款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法人代码证书(事业法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doc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一、办理贷款的流程 (一)开户 (二)信用等级评定 (三)建立信贷关系 (四)借款申请 (五)贷款受理 (六)贷款调查或评估 (七)贷款报审 (八)贷款审议 (九)贷款审批 (十)签订贷款合同 (十一)贷款发放 二、办理贷款应提供相关材料 (一)办理开户应提供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身份证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果为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财政局证明) 6、开户申请书除公章外还需加盖法人章,账户管理协议需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签字 7、加盖预留银行的公章及法人章的印鉴片 上述资料需带原件审核(另按A4纸张规格复印一份)。 (二)信用等级评定应提供材料 1、信用状况。包括客户在我行及他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情况。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说明。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补充材料。 3、本年度截至上月底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的附注说明。 4、公司未来三年的销售收入、税后利润、折旧等预测数据及预测依据。 5、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集中程度分析。 6、公司所享受的还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求列出有关政策规定并提供三年的实际数额,当年和未来三年的预计数额。 (三)建立信贷关系应提供材料 1、客户概况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客户代码证书及贷款证(卡)复印件、国地税证,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工业产品加工许可证(QS认证)。 (2)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公司历史情况介绍。 (3)公司的股权结构、各主要股东的简介。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历、素质、能力及近年来的主要经营业绩。 (5)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图解

惠民村镇银行贷款操作流程图解 为便于各村镇银行客户经理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惠民村镇银行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流程图解。 一、受理与调查 1、流程图 2、流程描述 任务名称岗位流程描述 提交材料借款申 请人申请人向我行贷款时,按照申请人所申请贷款的类别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具体资料要求按照各类贷款管理办法中要求执行。 受理审查客户经 理客户经理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收集贷款信息;进行详细的贷款用途分析、资金周转状况及还款来源分析。判断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是否受理客户经客户经理判断是否符合我行贷款准入条件,是否受理。

完成调查报告并整理上报客户经 理 对符合我行贷款条件,客户经理应根据调查情况进行综合效益 分析,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并对金额、期限、用途、利率、还 款方式、等提出建议;客户经理完成调查报告,并对调查报告 中所含信息的真实性及调查结论负责。 二、审查审批 1、流程图 2、流程描述 审查审查人结合贷前调查报告,综合评定借款申请人的资信状况、 担保的充分性、还款来源的可靠性、风险的可控性,提 出该笔贷款的审查意见。根据贷款权限管理,报相关审 批人。对否决的信贷业务,提出否决意见报部门负责人 签批后将审查意见和贷款资料返还客户经理。 审核风险合规 部门经理结合贷前调查报告、审查意见书,综合评定借款申请人贷款的可行性,提出该笔贷款的审核意见。对不需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根据额度权限直接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对需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负责组织形成贷审会材料并 召集贷审会成员召开贷审会。 审议贷审会对提交上会的业务,经贷审成员审议后,否决的业务, 由贷审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业务部门;对需要复议的信贷 业务,对需要补充和完善事宜形成意见反馈给业务部门 和客户经理进行补充完善;对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由 有权审批人签字后返还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审批主管行长对行长授权范围内的业务进行审批,主要结合调查、审 查意见提出审批意见。对超授权业务进行审核。 审批行长对贷审会审议通过的信贷业务和超副行长授权的信贷业 务进行审批。 三、贷款发放 1、流程图 2、流程描述 任务名称岗位流程描述 签订合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负责签订合同工作,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

银行贷款基本流程图

银行贷款基本流程 银行的贷款流程是比较复杂的,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对银行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对银行要求提交的材料不清楚,降低了融资效率,甚至导致融资失败。下面我就银行贷款的一般流程加以介绍,并对每个环节中容易出错的地方加以说明,希望对中小企业融资有所帮助。 一、企业办理银行贷款一般流程: 二、企业在银行开立账户 1、确定开户网点: 1)就近、便利原则。 企业需要经常到银行柜面去办理业务,所以企业开户的银行中最好有一家是交通方便的;目前大部分银行都提供在线、银行等离行服务,选择电子银行技术发达的银行也很有必要。这样会减少企业财务人员的大量业务办理时间,而且也减少路途风险。 注意: 不是你看到的最近的银行网点就可以开户。小型商业银行所有机构都可以办理一般的对公账户开户,大型国有银行的储蓄所是不办理对公业务的,还有一些特殊账户是支行办理不了的,需要到分行营业部才可办理,所以开户时需要事先咨询银行。 2)服务良好原则。 虽然银行的服务标准原则上是统一的,但不同银行、同一银行的不同机构的服务质量也可能是不一致的。要考虑银行业务办理效率,有些银行客户多、业务多、窗口少,办理业务需要排很长时间队;不同银行的业务特长不一,对中小企业重视程度不一;这些都需要事先考察一下。 注意:有些银行个人业务很强,但对公业务不一定强,有些银行大客户很多、对中小企业重视程度可能就不够,所以如果你的企业处在业务快速成长期,对银行的服务要 求较高、考虑融资的话就需要花一些时间寻找银行。很容易试,去上门了解一下银行对公业务,看银行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服务效率就知道了。 3)贷款统一原则。 银行贷款是属地管理。贷款主体和开户主体必须是一家法人单位,贷款行和开户行必须是一家分支机构。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操作风险,使每笔信贷业务从调查、审批、发放到最终收回程序清楚、手续完备、权责明确,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操作的规范化,确保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及我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建立信贷关系 第一条受理客户申请 客户首次向我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或原信贷客户变更名称时,应首先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或重新建立信贷关系,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商管理部门核发且已年审的营业执照,有特殊规定的行业还应提供有权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 客户为自然人的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身份证及当地常住户口簿; (二)已通过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 (七)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八)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核发且已年审的贷款卡。 第二条资格审查 支行(含营业部,下同)接到客户申请及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安排信贷调查人员对客户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按照《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要求及我行《贷款管理办法》、《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具备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 第三条贷款户审批 (一)莱芜辖区/分行辖内,经支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查后,对符合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由调查人员填写《银行贷款户审批表》,经支行行长签字同意后,连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调查报告,报总行/分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异地直属支行贷款户的开立由本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批。若该客户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关联企业在其他支行已开户,总行/分行将不予审批。对不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调查人员应对客户说明理由,并退回有关资料; (二)各经营机构之间转移信贷客户,转出行必须将已审批的《银行贷款户审批表》退回,并附转出原因说明书,对转出信贷客户情况的说明应实事求是,客观详细,不得隐瞒实情。转入行另行准备相关资料审批开户。 (三)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个人及其参与经营的单位,严禁与之建立信贷关系。 第四条客户变更名称 (一)借款人变更名称,必须将原名称下的贷款及利息予以清偿,清偿方式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归还或以新名称贷款还原名称贷款。 (二)承兑申请人更换名称,对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新单位出具承诺书承担原有债务,并要求承兑担保人出具继续担保的承诺书,或追加我行认可的新担保。 (三)客户使用新名称办理信贷业务,必须将原贷款户《银行贷款户审批表》退回,并提供新名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有关资料重新开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信贷业务。

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流程图及工作原理

一:银行存款业务具体操作 (一).图示 (二).文字说明: 1、人民币。 2、人民币定期储蓄。定期储蓄50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3、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 4、定期储蓄。起存金额1000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五年。 5、定期储蓄、一般5000元起存。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 6、个人通知存款。 7、定活两便储蓄。 8、外币储蓄存款。 二.贷款业务 (一)图示

(二)文字说明 (三)银行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一般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操作: 1.客户申请建立信贷关系 客户首次向贷款行申请贷款或借款人变更法人主体时,应首先向贷款行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或重新建立信贷关系,并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并向银行提供下列资料。 (1)国家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复印件,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应有有权批准机关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件。 (2)客户经济或财务状况资料,法人客户应提供_上- -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企(事) 业法人单位的章程,或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借款人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同时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办理借款事宜的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预留印鉴卡和贷款证(卡)。

2.银行受理审查和审批 银行接到客户提交的《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安排双人对客户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对照贷款的条件,判别其是否具备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填写《建立信贷关系审批书》,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 3.企业信用等级评估 按《贷款通则》要求和现行制度规定,对企业要评定信用等级,并按信用等级掌握贷款。对新开户的企业应在建立信贷关系前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对已经在本行开户的企业,国有控股银行一般由二级分行于年初(-季度前)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标准及具体流程各行各有特色。工商银行制定的评估标准,主要是围绕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经营效益、信誉状况、发展前景等指标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估。信用等级依次为AAA、AA、A、BBB、BB、六类。

银行信贷流程审批系统解决方案

某银行信贷流程审批系统 客户背景 该银行自2005年12月成立以来,坚持"立足地方、服务三农、支持中小"的服务理念,践行"同舟共济、伴同成长"的企业文化,先后推出了"小企业联保贷款"、"1+3金色家园计划"等服务品牌,尤其是与世界银行、国开行合作推出的" 微小贷"以及与德国IPC公司合作推出的"速易贷"等产品,突破了个体工商户、微型和小型企业融资瓶颈。 需求与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银行信贷业务审批效率,充分体现信贷业务电子审批的高效性,将实现信贷业务无纸化电子审批流程。系统实施后,信贷调查、分析评价、审批决策和放款审查人员均通过系统调阅信贷业务的影像资料和电子信息,纸质审批资料不再做审批环节中流转,同时实现"三集中",即集中审批、集中审查放款与集中档案管理。最终实现信贷业务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 解决方案: 系统基本流程可分为申请信息发起→市场部归口分配→分组接入相应业务条线流程→分配至客户经理调查→提交上会前审核→贷审会→风险评估委员会→最终审批 1、所有操作可通过拖拽图标、连线的方式轻松完成,大大减少系统开发工作量,减少BUG出现几率。系统后台编辑流程图解: 用户账户一览表 2.我的业务 ①点击进入我的业务,可查看、管理任务列表。 ②右上角登录信息区,点击软件应用可方便地在不同系统软件间切换。 ③贴心实用的桌面快捷功能 3.客户经理录入贷款申请单 4.市场专员归口递交分组 5.分组组长处理: 6.企贷部处理 7.组长分配信贷员: 8.信贷员调查、审核 9.组长分配信贷员节点收到回退流程: 10.信贷员提交上会申请 11.会前审核: 12.贷审会主管审核: 13.风险评估经理审核:

信贷员业务基础知识

信贷员业务知识培训 一、贷款的基本概念: 1、信贷的概念:信贷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本金和付息为条件的特殊价值运动。从经济内容看,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由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的信贷活动是货币资金流通的重要方式。银行信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信贷,是银行存款、贷款、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包括银行的主要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狭义的信贷,就是指银行发放贷款。 2、贷款的概念:是指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将资金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授信行为。它是银行最主要的一项资产业务,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 二、贷款的基本种类: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我国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发放贷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将贷款划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信用社根据委托人的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信用社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受托人的资格,可以接受委托发放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工、农、中、建行)发放的贷款。这是一种法定贷款,具有特殊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按照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这在我们整个信贷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 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主要是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购建新的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 3、按贷款的保证程度划分,主要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 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此风险较大。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银行个人贷款柜台操作规程模版

个人贷款柜台操作规程 为规范个人贷款柜台业务操作,根据《银行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个人信贷分册》、《银行零售授信业务放款审核操作手册》、《个贷风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柜台人员参与的个人贷款业务操作环节主要涉及:质押凭证的核实、个贷代保管品的保管、贷款资金划转、个贷费用划款、个人贷款变更、不良贷款处理等内容。 一、质押凭证的核实 凡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等所涉及的质押品为我行开立的有价单证(如:存单、理财权利凭证、国债收款凭证等),应由柜台人员对凭证进行核实。当柜台人员接到业务人员提交的签章齐全的《个人有价单证确认及冻结通知书》与相关质押凭证时,核对确认书与质押凭证内容是否一致,核对质押凭证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核对无误后,将该有价单证在核心系统中用“4316账户冻结”交易做冻结处理,《个人有价单证确认及冻结通知书》作冻结交易凭证。柜台人员还应在通知书中签属意见并签章,将确认书回执联与有价单证退业务人员。 二、个贷代保管品的保管 抵质押品的账务处理已由业务人员通过个贷系统联动核心系统完成,柜台人员只需将业务部门送交的抵质押品作代保管品入库保管。代保管品的保管库房应满足金库标准,代保管品的保管人与代保管品账务处理人不得是同一人,代保管品的保管及核算必须在同一机构。代保管品库管员可以由现金或重空库管员兼任,代保管品可入专库存放,也可放入现金或重空库房保管(由现金或重空库管员兼任代保管品库管员的情况下)。 (一)代保管品的入库 对入库保管的抵质押品,应由放款审核部门填制一式四联的“银行代保管品入库凭证暨审批表”(简称“入库凭证”),放款审核部门移交人员及负责人应在“入库凭证”上签章,连同实物送交保管机构的会计部门。会计部门经办人员应按如下要求认真审核: 1、“入库凭证”中记载事项是否与代保管品有关内容一致; 2、“入库凭证”的签章是否齐全,与预留签章样本是否一致。 3、对于我行开立的存单、理财权利凭证和国债收款凭证等,需再次核对这类质押凭证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银行贷款审批流程

银行贷款审批的流程 贷款程序 1、贷款的申请。借款人向当地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 ⑴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⑵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借款申请前一期的财务报告;⑶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⑷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 ⑸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⑹信用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社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3、贷款调查。信用社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4、贷款审批。信用社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5、签订合同。信用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7、贷后检查。信用社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8、贷款归还。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信用社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信用社决定。 中小企业贸易融资 长期以来, 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的发展却受着资金的制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因此要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

题及其成因进行剖析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 随着问题的严峻,很多第三方融资企业也应运而生,他们通过对意向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调查,交易流水查询、企业信用度等等进行盘查,为了就是让融资对象可以顺利获得融资, 也有效的规避了融资方自身的风险。这种企业对客户来说,更便捷、更快速。 F面列举一家第三方融资机构---赛富科技,目前它们企业是针对中小企业做融资的,大概 的流程图如下。 赛富贷款材料准备 材料清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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