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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审查原则

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审查原则
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审查原则

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审查原则一个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生存下来,一般会有自己的独门秘密,而这些秘密可能是专利技术、运营效率、商业方法等,那么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有什么审查原则

商业方法专利,也叫商业模式专利,由于绝大多数的商业方法专利与计算机软件相结合,故也有人称为商业方法软件专利。一般认为,其包括了普通的商业方法专利和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普通的商业方法通常被视为智力劳动的规则,专利法不予以保护,而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可能与技术相结合,能够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可能具有“可专利性”。

依据我国专利法对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进行判断时,其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即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中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并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写的《审查指南》(2006年版)中,为了对“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给出更为清楚、更为明确的审查标准,规定了“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即:“(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以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均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也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2)除了上述(1)所描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

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需要具体分析,按下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i)如果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应将该发明视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其专利权;(ii)如果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不在于或不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不能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拒绝授予其专利权。”不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不能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拒绝授予其专利权。”

二、专利初步审查的原则

在第一部分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15.2.1节审查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初步审查三种专利的统一要求对原审查原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制定了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明确了审查员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保密原则

(2)书面审查原则

(3)听证原则

(4)程序节约原则

强调了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应当赋有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在书面审查原则中明确了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因为初步审查的审查案件较多,审查的范围是

形式审查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其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一般是可以通过补正的方式解决的,因此不需要求申请人会晤、进行产品演示或者提供样品,但若申请人主动会晤请教审查员,本着为申请人服务的精神,也应当认真进行会晤;听证原则中明确地阐述了“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在程序节约原则中,重申了为提高审查效率,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保留了为当事人服务的原则,明确告知当事人的后续法律程序。

原审查指南中三种专利的审查程序各自一章,没有统一的规定。这样既出现了申请中同样的问题因规定的不同,其处理程序不一致,也造成申请人、专利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掌握难以预料。此次审查指南修订中,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第一部分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15节审查程序的基础上,结合审查实践对审查程序作出统一规定:

(1)初步审查合格

(2)申请文件的补正

(3)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处理

(4)通知书的答复

(5)申请的驳回

(6)前置审查与复审的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有什么审查原则”问题进行的解答,商业方法

专利申请时,审查的原则是比较复杂的由于商业方法往往涉及到智力的活动,所以不般是不会授予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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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授予的条件及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被授予的条件及专利申请流程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对专利权的保护,最明显的体现就是现在各大影视平台网站都纷纷采取了收费观看影片的方式,为的就是保护影视著作的专利。那么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的条件是什么呢? 专利被授予的条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7个阶段。 申请专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必须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的核心,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申请流程 (1)初审 专利申请的各项文件符合格式要求且按照规定缴纳了申请费,则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程序主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组专利。专利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但是一项专利要想得到合理的保护,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得到法律的确认。 专利申请的基本原则 1、书面原则 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 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

3、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4、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以上内容就是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详细解析,也就是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和单一性原则。只有符合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专利才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不能忽视专利的作用,同时也要及时进行专利的申请。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

专利申请流程全攻略

专利申请流程全攻略 申请好处 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利益回报; 5、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政府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 6、政府补助(温州版):发明:1.4~2.6万;实用新型:1500~3000元;外观专利:0~1500元(补助具有区域性,以当地政策为准) 申请条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皆可申请专利。 申请条件如下: 发明:新产品及其制造方法、使用方法。 实用新型:只要有一些技术改进。 外观设计专利:只有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运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涉及。 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 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下证。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汇聚全球3000多项优质技术,服务企业超过10000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摘要及摘要附图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下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摘要及摘要附图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告—授权—下证。外观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请求书:包括外观专利的名称、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至少两套图片或照片(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定要提供立体图,除特殊情况外可以不提供,若使用时产品形状发生变化,则还需要提供使用状态图)。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应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常见问题 汇聚全球3000多项优质技术,服务企业超过10000家

何为专利申请的三原则

何为专利申请的三原则 专利申请应当遵从专利原始的三性原则,在我国日益越发强盛的科技革新领域中,专利起着其他法律保护无法顶替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申请https://www.wendangku.net/doc/1f10327541.html,/ 下面我们深入探讨和了解一下什么是专利法所指的三性原则: 一、何为新颖性? 所谓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新颖性不仅仅局限于这些, 还包括产品的外观样式。 二、何为创造性? 所谓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创造具有进步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一般是指该发明创造具有与现存技术的差别和改进, 这里的改进和差别可以是全部脱离现有技术自成一项技术,或者以现有技术为基础,改进了缺陷解决了原有技术不能解决的问题, 在增加功能的基础上又不脱离原有技术,我们不妨可以这样形容这属于锦上添花。 三、何为实用性? 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有实用性首先要满足下列条件:武汉专利代理https://www.wendangku.net/doc/1f10327541.html,/ 1、中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 3、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通俗点讲:该技术领域中的技术人员能够按照技术说明实现该项技术。 武汉专利代理

企业如何申请专利及申请策略

企业如何申请专利及申请策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知识产权无疑是核心科技,因此,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才会具有行业竞争力。2001年中国“入世”以来,专利权做为无形资产,也越来越得到国内企业的重视。那么作为法人的企业,其产品如何申请专利呢? 一、应该把握住专利申请的时间 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迟,尽快取得专利权(甚至申请号)就会尽快赢得商机。在产品开发初期就应着手专利工作,在试制完成,投放市场以前这段时间提交申请文件最佳。如果投放市场后还要对产品做进一步改良,也就是所谓的第二代、第三代等系列产品的推出,那么我们可以在原申请的基础上再追加新的专利,提出新的权利请求,这时我们仍然享有“先申请先得”的优势,即同类专利申请中,已申请过相关专利的具有优先权。 有些企业在专利申请上比较低调,唯恐自己的核心技术在专利公布的同时也被同行业所掌握和剽窃,不利于提高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这便走进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区。我们一定要相信,市场竞争机制是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向上发展的,我们专利公布不是给假冒伪劣者以便利,而是更有效的打击侵权等不公平竞争者。 二、我们就要确定企业专利申请的途径 一是专利由企业自己来申请,即专利文件由企业内部人员撰写,然后以书面或电子版形

式直接递交当地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二是企业把专利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文件由专利代理人撰写、提交等;三是专利申请由企业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完成,代理机构起到咨询、服务的作用,而专利文件则是在代理机构的指导下,由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和修改。 为保证专利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一种方式,必须要求做专利工作的企业内部人员有专利申请的经验,对专利申请的步骤、手续、相关专利文件的格式等比较熟悉,而不至于走弯路,人为加长申请的时间。第二种方式,便突出了“因为专业,所以放心”的原则。但在寻找专利代理人时,为了使专利申请更加顺利,也要注重代理人的代理方向。目前的专利代理人一般分为机械,化工,电子三个方向,因此代理人也是“术业有专攻”,专业中还有特长。第三种方式,突出了“强强合作”的团队精神,是我们极力所提倡的。企业和代理机构在专利申请中相辅相成,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企业在选择申请专利途径时,除了考虑以上问题外,还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因为专利申请还需交纳相关费用的。专利申请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的申请费、年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等,二是向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代理、检索、咨询、服务等费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为鼓励专利申请,都相应出台了不同的鼓励政策,因此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在相关证明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第一部分费用能得到一大部分甚至全部的减免。至于第二部分费用,目前市场上的代理费用参差不齐,还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这部分费用是减免不了的,应该提前计划在企业的财务预算内。 三、企业要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

专利申请规范

专利申请规范 1.权利要求书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了授予专利所必需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日后判定他人实施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其他直接相关内容。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 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通常独立权利要求包括两个部分内容: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以及与主题最接近的必要技术特征,并应尽量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用途或应用领域。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一起,构成本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这一部分通常以“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开始。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页包括两部分: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应当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通常先写编号,再重述所引用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例如,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则引用此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可写成:“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限定部分紧接在该引用句之后,通常以“其特征是……”开始,然后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2.说明书 说明书用来详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主要起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作用。此外,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说明书还有一个作用是解释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中的文字可以有多种解释或对其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即可用说明书(包括附图)来解释,以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法范围。 除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之外,说明书通常还包括以下五个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企业专利申请的策略是什么

企业专利申请的策略是什么 专利在企业在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企业的专利可以保证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的、智慧的财产不被其他人盗用占用。在企业发现其他公司的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法律来追究相关的责任。企业要积极主动的申请专利保护自身的权益。在申请专利时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项目,企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策略保证专利安全快速的申请。 商业机密方式和文献公开方式是企业常用的两种专利的保护办法。企业确信自身有能力保护该项技术时可以采用商业机密方式,这种方式可以实现行业内技术的垄断,但这种方式存在着较高的风险一旦机密泄露企业将面临危机。企业对于一些不重要不想申请专利又不想对手取得的专利会采用文献公开方式,让这项专利不再是秘密。 企业在专利申请中应用最多的是综合的方式。针对一项自主研发的技术将外延部分申请为技术专利,核心技术作为商业机密保护。这种综合的专利保护方式是企业保护自主研发成果的最有利选择。 企业在专利申请时,从竞争战略的角度考虑,为防止竞争对手洞悉自己的战略意图,或者为防止被竞争对手实施反控制手段,需要讲究一些策略。例如集中申请策略和分散申请策略就是两种值得考虑的方式。就集中申请策略而言,企业在面对竞争对手基本专利包围时,为给对手实施反包围或为有效保护自己的专利范围,可以根据情况集中申请大量专利。

分散专利申请策略 就分散专利申请策略而言,企业在出现开拓性的发明创造或者有重大改进性发明创造时,可以先在总方向上申请基本专利,然后将基本专利派生出的不同分支的发明创造以隐蔽形式申请专利,使竞争对手难以收集到自己的情报。如实施申请人变换策略、申请撰写的隐蔽策略,如在专利申请的整体写法上避免将其与作为源头的基本专利申请联系在一起,从而起到分散隐蔽的作用。 这两种专利申请策略互相补充,前者适合于包围对手的基本专利申请,以及短线产品的专利申请,后者适合于对企业未来发展关系重大的基本专利或者重大改进性专利申请,以及长线产品专利申请。 收费门策略 “收费门策略”也是申请专利的一种策略。根据国外学者StephenC.Glazier的介绍,这一策略的具体做法是:先对包含竞争对手技术在内的技术作~综合分析研究,从中发现以后的研究方向。然后再具体研究、预测以后的发展趋势。最后,“跳过”目前的研究阶段,抢先提交专利申请,将下一研究阶段可能出现的新技术以非常宽的权利要求加以覆盖——即使对采用这些新技术的产品结构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一旦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对与自己获得的专利相关的工业领域来说就可以像是高速公路收费门一样,当实际的产品发展到自己的专利水平时,要求“路过”自己的专利时交纳“过路费”。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详解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详解 申请专利一方面可以利用专利法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防止在实施过程中被他人模仿和盗用。另一方面是把专利作为武器用来加重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优势。以下是国家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流程。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

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

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f10327541.html, 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 要想取得专利权需要向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而申请专利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人申请专利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那么专利申请遵循什么原则?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专利申请遵循哪些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即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将各项手续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办理申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即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对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若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发明总构思的两项以上或者是实用新型发明可以作为一件提出;如果专利申请为外观设计且为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两项以上的,可以作为一件专利进行提出申请;另外,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权,即对某项发明创作同时进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时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专利。 3、先申请原则,即同样一份发明创造又不同的两人及以上分别进行申请专利,专利通过审核后将授予最先申请人,其最先申请日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日期为认定日期,若是以邮寄方式进行申请的,将以基础的邮戳日为准;同一日进行专利申请的,将由多方申请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将所有专利申请驳回,各自作为商业秘密后进行平等保护。 4、优先权原则,分为外国优先权以及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国内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对相同主体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在此优先权中;外国优先权跟国内优先权区别在于外观设计可以在专利申请之日6个月以内进行在国内申请,国家会依照改外国捅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原则进而享有优先权,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为12个月内。 二、申请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审查原则

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审查原则一个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生存下来,一般会有自己的独门秘密,而这些秘密可能是专利技术、运营效率、商业方法等,那么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有什么审查原则 商业方法专利,也叫商业模式专利,由于绝大多数的商业方法专利与计算机软件相结合,故也有人称为商业方法软件专利。一般认为,其包括了普通的商业方法专利和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普通的商业方法通常被视为智力劳动的规则,专利法不予以保护,而与计算机软件相关的商业方法专利可能与技术相结合,能够解决一定的技术问题,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可能具有“可专利性”。 依据我国专利法对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进行判断时,其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即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中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并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写的《审查指南》(2006年版)中,为了对“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给出更为清楚、更为明确的审查标准,规定了“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即:“(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以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均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也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2)除了上述(1)所描述的情形之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对其进行

限定的全部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该权利要求就整体而言并不是一种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需要具体分析,按下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i)如果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应将该发明视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其专利权;(ii)如果发明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不在于或不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不能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拒绝授予其专利权。”不仅仅在于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部分,则不能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拒绝授予其专利权。” 二、专利初步审查的原则 在第一部分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 15.2.1节审查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初步审查三种专利的统一要求对原审查原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制定了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明确了审查员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保密原则 (2)书面审查原则 (3)听证原则 (4)程序节约原则 强调了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应当赋有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在书面审查原则中明确了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因为初步审查的审查案件较多,审查的范围是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方法及技巧

专利文件撰写方法及技巧 备注:研发人员应参考以下说明将技术方案形成书面材料 1、发明创造名称 为技术方案确定一个名称,该名称应当反映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如产品专利的结构特点、方法专利的过程特点等,而不是该技术方案的功能特点,或者说所谓的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就是取得该功能的技术措施。禁止使用相对描述词汇,如高、新、快等,禁止使用商业宣传用语,如神奇、精致等,一般不得超过24个字。 2、技术领域 技术方案本身的所属领域,不是该技术方案的应用领域。宽窄适中,如关于一种半导体器件的技术方案,属于电学领域显得过宽,属于一种半导体器件又显得过窄,而微电子技术领域或者半导体技术领域较为适合。 3、背景技术 介绍与本申请之技术方案最接近的已知技术,应当客观、有针对性地介绍,客观就是要避免主观臆断,一是一、二是二;有针对性是指如果一项已知技术仅有一部分与本申请之技术方案有关,那么只需介绍该

部分即可。可以与图结合来介绍已知技术,已知技术可以有一项或者多项。 4、发明内容 (1)发明目的,指出所述已知技术的不足,并且只需指出本申请之技术方案能够克服的不足,从而导出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的目的,即克服该不足。简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也都可以是发明目的的内容。 (2)发明内容,概括地介绍本申请之技术方案,叙述技术方案的框架,包括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3)发明效果,是否实现了发明目的,在什么程度上实现了发明目的,可以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说明,关于电量可以使用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 5、附图说明 逐幅说明所附图形是什么图,如图×是已知技术之技术方案××示意图,图×是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示意图等。无须给出图中各图标的名称,至于图中各部分是什么在说明这些技术方案时同时已经给出。 6、具体实施方式 本部分在重复发明内容的过程中适时加入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的附加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三个基本思想

专利申请的四个基本原则,三个基本思想 一、专利制度的三个基本思想 1、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是技术方案,无形商品,有价值; 2、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的活动及其成果; 3、专利权的取得以公开技术为代价,即以技术公开换权利。 专利的作用现在是日益受到重视,但是一项专利要想得到合理的保护,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在国内,专利的申请一般要遵循四个原则: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单一性原则。书面原则 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中一方申请。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 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专利申请战略的种类

专利申请战略是专利战略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广系列复杂的决策分析因素,包括经济考量、地区选择、申请类型等众多问题,通过对该项技术的经济价值、市场前景和技术本身的特点决定是否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战略包括以下三种。 (1)基本专利战略 此处的基本专利是指开拓了一个新的技术领域的专利。例如,世界上第一件电话机专利、第一件晶体管专利、第一件录音机专利等。所谓基本专利战略是指将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取得的奠基性、首创性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依法取得专利保护。基本专利除了向本国提出外,还应选择若干市场前景看好的外国提出专利申请。企业取得了基本技术专利权,就可以主导该技术的发展方向,掌握主动权。 (2)外围专利战略 此处的外围专利是指围绕基本专利技术所作出的改进发明创造专利。外围专利战略具有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指在自己的基本专利周围设置许多原理相同的小专利组成专利网,防御他人对该基本专利的进攻:其二是指对他人的基本专利进行研究,发现缺陷,作出改进,然后提出专利申请,利用外围专利技术同基本专利权人进行对抗。

企业可以利用外围专利战略延长专利保护期限。例如,美国菲利浦石油公司在取得耐热性能出类拔萃的热塑性树脂聚苯硫醚的基本专利之后,又不断改进,陆续取得了从制造、应用到加工等外围技术专利300余件。因此,尽管基本专利于1984年11月到期,但大量的外围专利在那之后仍在有效期内,使得基本专利可以继续得到有效保护。 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可以利用外围专利战略后来居上。 (3)抢先申请战略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专利确权上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因此,及时申请专利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可能会让竞争对手捷足先登,使自己反而受他人约束。 但申请专利的时间也不宜过早,过早申请可能因技术成果尚未成熟影响专利权的获得。 同时,企业如果认为有些发明创造没有必要取得独占权,或者实现独占后将得不偿失,但万一被他人抢先获得专利权会妨碍本企业实施该技术时,可以将发明内容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以阻止他人获得专利权。 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时还应该考虑专利申请种类的选择。在我国,专利的种类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这三种专利形式各有其特点,企业应根据自己发明创造的特点,结合这三种专利的不同要求选择适当的专利申请种类。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我国申请专利的人越来越多,那么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关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小编整理了关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做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二、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各国对专利申请的审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有的国家实行形式审查制,即只审查专利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审查该项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等实质性条件。有些国家则实行实质审查制,即不仅审查申请书的形式,而且对发明是否

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只有具备上述专利条件的发明,才授予专利权。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实质审查制。 (一)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二)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

专利申请策略与规划

专利申请策略与规划 前言 一般企业经营多著重于提高营运绩效与竞争优势,但在执行策略上若无独特之处,进而在产品与市场上与他人明显区隔,恐怕难以摆脱竞争对手的纠缠,甚至只有苦苦追赶、受制于人。亦即预做良好的策略规划实有其必要性。 科技导向的企业尤须注意拟定适合的研发方向,并积极保护其智慧财产。一般而言,申请专利除了寻求法律保障以避免他人侵害仿冒,同时也有技术授权、转让等诸多商品化的价值,背后还可能牵涉复杂的市场利益以及与他人的竞争合作。 当研发单位开发出一项新产品或新制程,要不要申请专利?可不可以申请专利?有没有可能取得专利?可以继续开发那方面的技术?那些技术应一并申请保护?应于何时、何处提出专利申请?申请专利能带来什么好处? 就智慧财产权管理而言,提出申请只是当中的一个基本步骤,在此之前和之后应考量与规划执行的事项还很多。本文仅针对专利申请方面的策略规划,以浅显的文字提供一些基本原则做为参考。 申请前应思考之问题 1. 是否为专利保护的对象及X围?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装置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新式样:对产品的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设计。 另外也须注意是否为法定不予专利的标的。 2. 是否具备专利的实质条件(可专利性)? 新颖性:未曾公开或非公众已知者。 进步性:具有一定的发明创作难度。 实用性:可实际用于产业。 3. 是否具有良性的市场前景或产业价值? 亦即预测、分析可能创造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再做出是否申请的决策。例如申请的目的是出于策略上的考量而不想实施,或者市场前景与投资效益不明,则是否要先储备专利?是否还要申请外围专利?未来授权或实施获利的机会有多大? 4. 申请专利的保护X围可能有多大? 他人回避专利X围的难易度有多高?这牵涉到预期能获准的申请专利X围,相对于先前技艺与他人专利X围之间的比较,以及阻却他人进行回避仿冒的力道有多强、多周延? 5. 专利的技术内容公开之后,对目前和潜在的竞争对手有多大的助益?对与自己技术合作、经销代理的对象有什么影响? 这牵涉专利说明书的技术揭露程度,在符合法律要求下,如何避免泄漏关键的know-how。也须检视是否牴触或不利于与他人签订的技术交流、授权或销售协定。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要求优先权,是指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专利局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 (一) 要求外国优先权 1. 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一件专利申请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审查员应当审查作为要求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否是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提出的,或者是对该成员国有效的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对于来自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应当审查该国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否有权享受巴黎公约给予的权利,即申请人是否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居民,或者申请人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的国民或居民。 审查员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是否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在先申请有两项以上的,其期限从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算,对于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作出视为未要求那项超出优先权期限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通知。 初步审查中,对于在先申请是否是巴黎公约定义的第一次申请以及在先申请和后一申请的主题的实质内容是否相同均不予审查,除非第一次申请明显不符合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或者在先申请与后一申请的主题明显不同。 在先申请可以是巴黎公约第四条第A款定义的要求发明人证书的申请。 2. 要求优先权声明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未写明或错写在先申请日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的,视为未提出声明,并以未提出书面声明为理由视为未

申请专利的五个步骤

申请专利的五个步骤 对于专利申请,我们申请专利的步骤流程是怎么操作的?在申请专利时,我们把专利材料提交给专利局之后,专利审查员是如何进行专利审查?一起来看看专利申请详细步骤。 专利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人通过网络途径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另外一个也是大部分人都愿意选择代理机构向国家专利局提交。 以上两种方式,不论哪一种方式,我们只要把材料提交给专利局后,官方都是进行保密审查,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此专利的进展的情况,我们只能等待官方的消息,这一过程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痛苦的等待过程。 那么国家专利局的审查员是如何审查的呢?具体都要通过哪些程序呢? 第一步:由专利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已经准备好的申请文件。 具体包括: 1、请求书:应准确地说明专利保护的内容和主题。 2、说明书: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等。

3、摘要 4、权利要求书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代码机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需要办理费减的,还需要专利费用减缓证明书。 个人: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正反面照片,暂时没有身份证件的,可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第二步:下发专利受理通知书,进入初步审查阶段。 初步审查就是所谓的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提供的材料是否有错别字,附图是否清晰,以及撰写方面等其他文件的错误。 第三步:如果经审查一切无误后会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或者授权通知书。相反,则会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补正通知书。 第四步:对于发明专利来说,这只是过了第一关,下一步专利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提出或者法律认为有必要进行实质审查,记住这个期限是从申请日开始3年内提出。这一阶段主要是对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审查。

专利-专利申请人类型有哪些

专利的申请时对我在专利权的一种保护,如果别人没有经过你的允许,擅自用你的专利的话,是会付出一定的处罚责任的。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申请人类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专利申请人的分类如下: 1.原始申请人和继受申请人 原始申请人是指在发明创造完成之后,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约定,直接享有专利申请权利的人,如非职务发明创造人个人、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等。继受申请人是依法从原始申请人那里获得专利申请权的人,如专利申请人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他人,那么合同的受让人则为继受专利申请人。 2.先申请人与后申请人 先申请人和后申请人是针对多个专利申请人而作的划分,这种划分的基础条件是:同时存在两个或以上的独立申请人,先后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就同嘲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个申请人专利权。于是,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发明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人;有的国家专利法采用先申请原则,依法将专利权授予先申请人。 采用先发明原则可以保证最早发明人获得专利权,但是,在确定谁先发明时容易发生举证困难,也不利于促使发明人尽快提出申请并公布其发明。而采用先申请原则,简便易行,避免了谁是最先发明人的争论,减少了法律纠纷,还可以促使发明人尽早提出专利申请,促使新技术早日公开,推动技术的进步。因此,鉴于先申请原则的优势,我国专利法采用了先

申请原则。 具体而言,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法授予最先申请人专利权,后申请人即使实际上是先发明创造人也不能获得专利权。那么,如何确定谁先申请?以申请日为准。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直接送达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而无论是直接申请或邮寄申请,如果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请求的,则按照优先权的原则确定申请日,即通过优先权的适用,依法将申请日提前。 3.外国申请人和本国申请人 这种分类方法是以申请人的国籍为标准进行划分的。任何中国公民和单位依法都可以提出专利申请,而外国人(单位或者个人)在我国申请专利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国际惯例和《巴黎公约》的原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享有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公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而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一是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二是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互相给予对方国民以专利保护的;三是尽管外国人所属国与我国既没有签订双边协议,又没有共同加人国际条约,但对方在专利法中规定或者在实践中依照互惠原则给我国国民以专利保护的。 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汇桔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专利申请策略规划与规划

专利申请策略与规划前言 一般企业经营多着重于提高营运绩效与竞争优势,但在执行策略上若无独特之处,进而在产品与市场上与他人明显区隔,恐怕难以摆脱竞争对手的纠缠,甚至只有苦苦追赶、受制于人。亦即预做良好的策略规划实有其必要性。 科技导向的企业尤须注意拟定适合的研发方向,并积极保护其智慧财产。一般而言,申请专利除了寻求法律保障以避免他人侵害仿冒,同时也有技术授权、转让等诸多商品化的价值,背后还可能牵涉复杂的市场利益以及与他人的竞争合作。 当研发单位开发出一项新产品或新制程,要不要申请专利?可不可以申请专利?有没有可能取得专利?可以继续开发那方面的技术?那些技术应一并申请保护?应于何时、何处提出专利申请?申请专利能带来什么好处? 就智慧财产权管理而言,提出申请只是当中的一个基本步骤,在此之前和之后应考量与规划执行的事项还很多。本文仅针对专利申请方面的策略规划,以浅显的文字提供一些基本原则做为参考。 申请前应思考之问题 1. 是否为专利保护的对象及范围?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装置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新式样:对产品的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设计。 另外也须注意是否为法定不予专利的标的。

2. 是否具备专利的实质条件(可专利性)? 新颖性:未曾公开或非公众已知者。 进步性:具有一定的发明创作难度。 实用性:可实际用于产业。 3. 是否具有良性的市场前景或产业价值? 亦即预测、分析可能创造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再做出是否申请的决策。例如申请的目的是出于策略上的考量而不想实施,或者市场前景与投资效益不明,则是否要先储备专利?是否还要申请外围专利?未来授权或实施获利的机会有多大? 4. 申请专利的保护范围可能有多大? 他人回避专利范围的难易度有多高?这牵涉到预期能获准的申请专利范围,相对于先前技艺与他人专利范围之间的比较,以及阻却他人进行回避仿冒的力道有多强、多周延? 5. 专利的技术内容公开之后,对目前和潜在的竞争对手有多大的助益?对与自己技术合作、经销代理的对象有什么影响? 这牵涉专利说明书的技术揭露程度,在符合法律要求下,如何避免泄漏关键的know-how。也须检视是否抵触或不利于与他人签订的技术交流、授权或销售协定。6. 有无足够的资源或成本来提出申请并维护、运用专利? 亦即要避免盲目申请,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还要想到能否善用未来获准的专利以得到实质的利益回馈。 7. 可否运用其他的方式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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