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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路灯成品通用检验标准

LED路灯成品通用检验标准
LED路灯成品通用检验标准

LED灯具检验标准及灯具安全检测要求_图文(精)

LED灯具测试 1,高温高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60℃的房间; 2,通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大额定输入电压的1.1倍; 3,接通电源,点灯24H,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点灯测试后,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循环100次。 测试要求:A,灯具在经过高温高压测试后,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2,低温低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15℃的环境下; 2,通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小额定输入电压的0.9倍; 3,接通电源,点灯24H,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点灯测试后,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循环100次。 测试要求:A,灯具在经过低温低压测试后,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3,常温常压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25℃的环境下;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30s、熄灯30s,循环10000次。 测试要求:灯具在经过常温常压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4,温度循环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测试箱,测试箱的温度可以调节温度变化速率;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测试箱的温度变化范围设置为从-10℃到50℃,温变速率为:大于1℃/min,但小于5℃/min; 4,测试箱在高温和低温各保持0.5H,循环8次。 测试要求:灯具在经过温度循环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5,恒定湿热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恒温恒湿箱,恒温恒湿箱的设置为相对湿度95%,温度为45℃;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48H; 3,将样品取出后擦干表面水珠,放在正常大气压和常温下恢复2H后进行检查。 测试要求:1,外观无锈蚀、裂痕或其它机械损伤;

LED路灯规格参数汇总和照度计算

LED路灯规格参数灯具技术指标:

单个光源技术指标: 说明:(E,e)=当灯 杆为表中的高度时(机 动车道平均照度,人行 道平均照度)(L×D×d)= 当灯杆为表中的高度时 (灯杆间距×机动车道路面宽度×人行道路面宽度)(单位米) LED路灯灯具技术要求:

(1)LED路灯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制成,灯体表面做喷塑处理,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汽车废气、及清洗剂的腐蚀等。 (2)LED路灯外壳防护等级:IP65以上。 (3)良好的蝠翼配光设计,反光系统采用立体光源或透镜导光设计,透镜须采用非成像二次光学透镜以便保证路面亮度和均匀度,加大辐射范围。 (4)LED灯具必须通过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检测机构的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LED灯具须为投标人本次投标采用LED 产品所属生产厂家的产品) (5)LED路灯的使用环境温度应能满足-20℃~+50℃,适合广东地区使用。同时应满足具体使用地的环境温度、湿度和腐蚀性等其它特殊要求。 (6)LED灯具的功率因数:≥0.95,灯具驱动电源效率≥90%。 (7)LED路灯工作交流电压范围:85V~265V(在此电压范围内LED灯具仍能正常工作) (8)LED路灯具有浪涌抑制性能(抗雷击),输入端过电压保护,当电压恢复正常时能恢复工作。 (9)LED路灯灯具必须具备下半夜自动调节灯具功率的功能。 (10)灯具需具备仰角角度调节功能,以保证路面达到最大面积的照度效果。 4.LED光源技术要求 (1)LED光源晶片要求选用国际知名品牌,(美国科瑞 CREE、普瑞 BRIDGELUX、德国欧司朗Osram和荷兰飞利浦Philips)并且采用低热阻、散热良好、低应力的封装技术。

LED灯具检验标准及灯具安全检测要求模板

LED 灯具测试 1, 高温高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 灯具(含LEDDriver 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 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60 C的房间; 2, 经过调压器将LED 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大额定输入电压的1.1 倍; 3, 接通电源, 点灯24H, 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 点灯测试后,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 循环100次测试要求: A, 灯具在经过高温高压测试后, 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 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 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2, 低温低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 灯具(含LEDDriver 的成品灯具)参照标准: 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15 C的环境下; 2, 经过调压器将LED 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小额定输入电压的0.9 倍; 3, 接通电源, 点灯24H, 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 点灯测试后,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 循环100次测试要求: A, 灯具在经过低温低压测试后, 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 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 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3, 常温常压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 灯具(含LEDDriver 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25 C的环境下; 2, 按LED 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点灯30s、熄灯30s, 循环1 0000次。 测试要求: 灯具在经过常温常压冲击测试后, 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6米LED路灯灯杆检验报告(出厂)(20210109173133)

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名称 6米LED路灯 委检单位湖南星珂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部) 生产单位湖南星珂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出厂检验 湖南星珂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星珂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 共2页第1页产品名称路灯商标———规格型号10米 生产日期/批 号 委检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湖南星珂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湖南星珂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任务来源厂家委托 抽样日期抽样人员许年玉 样品到达日期朱雪华 样品数量 2 组抽样基数4组检查封样人员 样品等级合格品样品/抽样单编号样品状态完好检验类别委托检验抽样地点该厂场地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Q/321084KZM01-2009 钢质照明杆

检验结论 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Q/321084KZM01-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签发日期 2015年09月15日备注 批准:许香玉主检:蒋晔校核:许年玉编制:蒋晔 湖南星珂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厂检验结果表 产品名称: 10米LED路灯 共2页第2页 序号检验项目单位技术要求检验结果单项评价 1 灯杆总高度m ±%L 合格 2 灯杆上口径mm Ф70±ФФ合格 3 灯杆下口径mm Ф180±ФФ合格 4 法兰盘厚度mm 合格 5 法兰盘尺寸mm Ф300 ФФ300 合格 6 对角中心距mm Ф300 Ф300 Ф300 合格 7 法兰盘孔径mm 4*Ф28*45 4*Ф28*45 4*Ф28*45 合格 8 灯杆开门mm 110 110 110 合格 9 主杆壁厚mm ±合格 10 膜层厚度um ≧160(热镀锌+喷塑) 178 216 171 177 合格 11 镀锌层外观质量—镀层应光滑均匀无气孔 挂锌、镀层与金属本体结 合牢固,经锤击试验镀层 符合合格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L E 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QD-2012002 版本号: 编制:魏征日期: 2012-07-30 审核:胡佳日期: 2012-07-30 批准:段琪日期: 2012-07- 生效日期: 2012-08-01 受控状态:受控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 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 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检验标识记录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 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 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 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 准。 仓库复检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执行。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路灯检验报告

(2009)量认(苏)字(Z0228)号 (2009苏)质监验字(1004)号 检验报告 (2009)机字委类第290 号 产品名称:灯具 委检单位:扬州市伏特钢杆照明有限公司 生产单位:扬州兴龙电器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委托检验 江苏省高邮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江苏省高邮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检验报告 编号:共 3页第 2 页产品名称信号灯 规格型号XHD-031 商标 受检单位扬州市伏特钢杆照明有限公司检验类别监督检验 生产单位扬州市伏特钢杆照明有限公司样品等级合格品 抽样地点厂成品区抽样日期2009年5月28日样品数量检验日期2009年5月28日 抽样基数出厂批号或生产日期 样品状态杆高6.5米,厚度8mm,上口径300*250,下口径350*300,支架长11米,厚度6mm,上口径200*100,下口径300*200,完全合格。 检验依据Q/321084SFA01-200、GB1732-79、GB9286-88 检验结论 样本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Q/321084SFA01-2000、GB1732-79、GB/T6739-96、GB9286-88中规定的要求,本次检验合格。 签发日期:2009年 5 月28日 备 注 批准:张梅主检:卞秋蓉校核:刘辰凤编制:张秋生

注意事项 一、对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对其他类别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检验机构提出。 二、抽样委托检验,本检验机构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供 委托者了解样品品质之用。 三、本检验报告未经本公司检验机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 复制;经同意复制的检验报告应全文复制并经本检验机构加盖公章确认后方有效。 四、按照规定应当退还受检者的检验剩余样品,受检者应当 在规定期限内限回。受检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取回样品,又不提出妥善处理意见的,检验机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江苏省高邮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文化宫路2号邮编:225600 电话:84640549 传真:84644768

XXX公司LED灯具照明用成品检测标准样本

LED灯具( 通用照明) 成品 检 验 标 准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历史

一目的 规范成品检测项目、作业方法, 使成品检验作业员明确成品检验项目及作业方法, 确保生产的成品符合客户要求。 二范围 本公司台式灯具成品均适用。 三定义 3.1 OQC: Outgoing Quality Control, 出货质量控制。 3.2 ASQ: American Society for Quality, 美国质量协会。 3.3极限电压: 产品运行电压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3.4 电功率: 电流在单位时间内做的功, 它的单位是瓦特( Watt) , 简称瓦, 符号是W。3.5 功率因素: 电力系统的一个重要的技术数据, 衡量电气设备效率高低的一个系数。 3.6 灯具的安全等级: 0类灯具: 无地线灯具, 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灯具。 Ⅰ类灯具: 有地线灯具, 灯具防触电保护不但依靠基本绝缘, 还包括附加接地安全措施。 Ⅱ类灯具: 无地线灯具, 防触电保护不但依靠基本绝缘, 还具有附加安全措施。 Ⅲ类灯具: 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小于50V) , 而且不会产生高于SELV电压的灯具。 3.7 抗电强度: 是指电容器两个引出端之间连接起来的引出端与金属外壳之间所能承受的最大电压, 有以下几项指标; ①击穿电压:电容器正常漏电的稳定状态被破坏的电压。 ②试验电压:在短时间内(一般为5~60s)电容器能承受的最大直流试验电压。试验电压一般为额定直流工作电压的1.5~3倍。 ③额定直流工作电压:电容器长期安全工作的最高直流电压。 ④交流工作电压:电容器长期工作时所允许的交流电压有效值。 3.8 漏电电流: LED是单向导电的发光体, 如果有反向电流, 则称为漏电; 漏电电流大, 会导致光源寿命缩短。 3.9 绝缘电阻: 加直流电压于电介质, 经过一定时间极化过程结束后, 流过电介质的泄漏电流对应的电阻称绝缘电阻。 3.10 光强: 发光强度的简称, 国际单位是candela( 坎德拉) 简写cd, 描述点光源发光强弱的一个基本度量, 光强是单位面积的功率流(通)量。 3.11光通量: 光源在单位时间内发射出的光量, 单位流明lm。

LED灯具检验标准

检验规范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3.1 缺陷级别定义 3.2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

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3.3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 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6.1 成品送检 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 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6.2.3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库。 6.3 检验标识记录 6.3.1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6.3.2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6.3.3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6.3.4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印章。 6.3.5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6米LED路灯灯杆检验报告

(2012)量认(苏)字(Z0228)号 (2012苏)质监验字(1004)号 检验报告 №:(2012)委字机电类第027号 产品名称 10米LED路灯 委检单位高邮市润天照明器材厂 生产单位高邮市润天照明器材厂 检验类别委托检验 江苏省高邮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高邮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检验报告 №:(2012)委字机电类第027号共2页第1页

样品等级合格品 样品/抽样单 编号 样品状态完好 检验类别 委托检 验抽样地点 该厂场 地 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Q/321084KZM01-2009 钢质照明杆 检验结论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Q/321084KZM01-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签发日期 2014年11月10日 备注 批准:张梅主检:卞秋蓉校核:刘辰凤编制:张秋生 高邮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表 产品名称: 10米LED路灯 (2012)委字

共2页 序号检验项目 单 位 技术要求检验结果 单项 评价 1灯杆总高度m±%L合格2灯杆上口径mmФ70±ФФ合格3灯杆下口径mmФ180±ФФ合格4法兰盘厚度mm合格5法兰盘尺寸mmФ300ФФ300合格6对角中心距mmФ300Ф300 Ф300合格 7法兰盘孔径mm4*Ф28*45 4*Ф28*45 4*Ф 28*45 合格 8灯杆开门mm110110 110合格9主杆壁厚mm±合格 10膜层厚度um ≧160(热镀锌+喷 塑) 178 216 171 177 合格 11镀锌层外观 质量 — 镀层应光滑均匀无 气孔挂锌、镀层与 金属本体结合牢 符合合格

注意事项 一、对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对其他类别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质检机构提出。 二、送样委托检验,本检验机构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供委托者了解样品品质之用。 三、本检验报告未经本检验机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经同意复制的检验报告应全文复制并经本检验机构加盖公章确认后方有效。 四、按照规定应当退还受检者的检验剩余样品,受检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取回。受检者在规定期限内不取回样品,又不提出妥善处理意见的,检验机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江苏省高邮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文化宫路2号邮编:225600 电话:传真: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L E 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成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版本号: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受控状态: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 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缺陷级别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 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检验规范成品 号:版 QD-2012002 文件编号:本 期: 2012-07-30 日征魏制:编 审核:胡佳期: 2012-07-30 日期:日 2012-07- 琪段准:批 受 2012-08-01 生效日期:受控状态:控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缺陷级别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7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 库。 检验标识记录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 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 准。 仓库复检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执行。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B.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正常检验: A、有一批检验不被接收。 B、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C、品质部门认为有必要恢复正常检验。 加严检验以下有其中一条则进行加严检验。 A. 有客户投诉。 B. 同一型号连续3 批检验不合格。 C. 品质部门认为需要加严检验。 暂停检验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版本号: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受控状态: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检验标识记录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 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 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准。 仓库复检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执行。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B.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LOA-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LOA LED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QD-2008002 版本号:Ver.1.0 编制:日期:2008-07-30 审核:日期:2008-07-30 批准:日期:2008-07-30 生效日期:2008-08-01 受控状态:受控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3.2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4、检验条件 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6.1 成品送检 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 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6.2.3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6.3 检验标识记录 6.3.1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6.3.2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 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6.3.3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6.3.4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6.3.5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6.3.6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 准。 6.4 仓库复检 6.4.1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6.1-6.3 执行。 6.4.2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6.5 入库 6.5.1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6.5.2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6.5.3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6.6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6.6.1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B.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6.6.2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正常检验: A、有一批检验不被接收。 B、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C、品质部门认为有必要恢复正常检验。 6.6.3 加严检验以下有其中一条则进行加严检验。

6米LED路灯灯杆检验报告

6米LED路灯灯杆检验报告

(2012)量认(苏)字(Z0228)号(2012苏)质监验字(1004)号 检验报告 №:(2012)委字机电类第027号 产品名称 10米LED路灯

任务来 源 厂家委托 抽样日 期2014. 09.10 抽样人员 刘辰 凤样品到 达日期 卞秋 蓉 样品数 量2 组抽样基数4组 检查封 样人员 样品等 级合格 品 样品/抽 样单编号 样品状 态 完好 检验类 别委托 检验 抽样地点 该厂 场地 检验日 期 2014.1 1.8 检验依 据 Q/321084KZM01-2009 钢质照明杆 检验结 论 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 Q/321084KZM01-2009标准规定的要求。 签发日期 2014年11月10日 备注

批准:张梅主检:卞秋蓉校核:刘辰凤编制:张秋生 高邮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表 产品名称: 10米LED路灯 (2012) 委 字 机 电 类 2 7 号 序号检验项目单位技术要求检验结果单项评价 1 灯杆总高 度m 6.0±0.6%L 6.0 6.1 合格 2 灯杆上口 径mm Ф70±0.3 Ф70.01 Ф70.02 合格 3 灯杆下口 径mm Ф180±0.3 Ф180.01 Ф180.02 合格 4 法兰盘厚 度mm 16.0-0.2016.2 16.1 合格 5 法兰盘尺 寸mm Ф300 Ф300.1 Ф300 合格 6 对角中心 距mm Ф300 Ф300 Ф300 合格 7 法兰盘孔 径mm 4*Ф28*45 4*Ф28*45 4*Ф28*45 合格

8 灯杆开门mm 110 110 110 合 格 9 主杆壁厚mm 3.0±0.17 3.1 3.2 合格 10 膜层厚度um ≧160(热镀锌+喷塑) 178 216 171 177 合 格 11 镀锌层外 观质量— 镀层应光滑 均匀无气孔 挂锌、镀层与 金属本体结 合牢固,经锤 击试验镀层 不剥离,不凸 起 符合 合 格 12 焊接表面 质量— — 不得有景响 应强度的裂 纹、夹渣、焊 瘤、烧穿、未 溶合、弧坑和 针状气孔等 缺陷 符合合格注意事项 一、对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对其他类别检验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质检机构提出。 二、送样委托检验,本检验机构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

LED灯条成品检验标准

L E D灯条成品检验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1.0目的 规范灯条成品外观检验标准,使产品不被误判。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送样,试产,量产的侧入式,直下式成品外观、功能的检验。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并负责保持标准的适用性。 3.2其它部门:执行标准,并对标准提出修订建议。 4.0缺点定义: 严重缺点(Cr):系指缺点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 缺点,称为严重缺点, 以Cr表示之。 主要缺点(Ma):系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 产品损坏、功能不良 称为主要缺点,以Ma表示之。 次要缺点(Mi):系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 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 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以Mi表示之。 “D”表示直径,“L”表示长度,“W”表示宽度,“S”表示面积,“N”表示数量。 5.0品质抽样水平: 5.1样品,试产品 100%全检 量产品QC检验依据抽样计划正常检验(Ⅱ级水准)进行 CR:(Ac=0,Re=1); MA:AQL=, MI :AQL= 光电性能抽测:2pcs/批次 6.0抽检条件 检验环境要求: 6.1.1外观目视检验照度:1000~1500 Lux,必要时用3D测量仪加以确认。

6.1.2温湿度:25±5℃,50±20% 6.1.3ESD防护:佩戴静电手环,戴防静电手套。 6.2目视的检验方法: 6.2.1根据不同光照情况,检验者采取两种检验视角: 1)光线与被检验平面垂直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45°角(见图1)。 2)光线与被检验平面45°角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90°角(见图2)。 图1 图2 备注:如果能保证光源为漫散射时,检验者视线可以选择45°或90°角。 6.2.2检验者眼睛检验时应保证与被检验平面20~35cm的距离。 6.2.3使用显微镜辅助检验时,规定的放大倍数为10~40倍。 7.0检验标准: 本标准PCBA参考资料:IPC-A-610E二级标准,IPC-A-600H二级标准 标识、印刷、包装(包括LABEL,BARCODE,CARTON,二维码等)

LED灯具产品检验标准.

LED灯具产品检验标准.

LED灯具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灯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方式、包装、运输和储存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对公司所生产的灯具制定统一检验项目和检验的说明。 LE灯具是指以LED作为发光器件的道路照明灯具,与高压钠灯、金卤灯为光源的传统灯具相比,具有节能、环保、长寿命等优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000.1-2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IEC61347-2-13:2006灯的控制装置第2-13部分:LED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IEC62031普通照明用LED模组的安全要求 IEC62384:2006LED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的电子控制装置的性能要求GB724 7.1-200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 GB/T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 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5080.7-86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17743-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 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LED 在注入电流时能发光的包含P-N结的固态器件 3.2LED模组 由一个或多个包含诸如光学的、电气的、机械的和(或电子的更多元器件的LE D组合起来的能提供光源的设备 4产品型号、系列及结构尺寸 4.1产品型号 4.2产品系列 4.2.1根据产品整体结构分为:整体式和电源分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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