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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本工程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统建房工程(4标段),含41#、42#、43#、44#、45#住宅楼及Ⅲ号地下车库15~28轴,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观园路南侧,北部为山丘,东临师范大学新校区,西临水磨沟村。

(二)本工程建筑类别为二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防水等级为Ⅱ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物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三)4标段总建筑面积88628.84m2,其中41#楼:框剪结构,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3338.84m2;42#楼:框剪结构,地上16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4101.22m2;43#楼:框剪结构,地上18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15734.42m2;44#楼:框剪结构,地上18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13567.90m2;45#楼:框剪结构,地上1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0148.30m2;Ⅲ号地下车库15~28轴:框架结构,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21738.3m2,基础类型为筏形基础,基底标高为-8.5m。

(四)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五)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3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14年11月15日。

(六)质量要求:争创自治区优质工程“天山”奖。

(七)施工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采暖、给电、排水、高低压配电、动力照明、防雷以及布线的施工安装。

(八)施工图设计单位: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九)监理单位:新疆高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编制依据

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主要依据:招标文件及图纸;现行规范、规程以及现场实际情况。主要规范、规程、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如下:

(一)安全生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第22号令)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23号令)

(二)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一系列标准、规定、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标准:(以下标准施工现场根据实际需要必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五)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及目标

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徐新春。项目经理部应设HSE经理或专兼职HSE监督员应为项目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项目经理部任

命,承担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部管理层、HSE管理人员、主要技术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等主要人员一览表。建立以项目经理徐新春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李宁为副组长、项目总工王晓波为副组长、安全总监于立军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

一、安全保证体系

二、环境保护体系

三、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四、安全目标:

针对本工程特点,建立现场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杜绝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爆炸、机械设备、煤气中毒等事故;因工死亡率零,重伤率不超过千分之1.2,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最低。

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总的管理方针为:

诚信守法,强化环保施工,保障安全健康;

持续改进,筑造精品工程,实现用户满意。

(一)集团公司HSE目标

1、重伤亡事故为零。

2、安全事故频率在2‰以内。

3、安全管理达标率100%,优良率100%。

(二)杜绝重大机械伤亡事故发生。

1、入场人员安全教育普及率100%。

2、确保实现文明工地。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及指标

1、公司职责范围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无较大以上伤亡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内,无瞒报、谎报、迟报事故;

2、不发生因作业环境因素而导致的职业病;

3、杜绝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环境管理目标及指标

1、现场噪声排放达标,符合GB12523-1990标准;

2、现场控制扬尘,易扬尘的粉状物料库存或覆盖;

3、污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现场道路硬化,减少运输污染;

5、防止并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6、建筑垃圾分类管理。

7、不发生有毒有害废物乱排现象。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工地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班组长、班组成员等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

2、项目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与各班组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的资质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

4、施工现场有项目部主要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施工现场配备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总公司安技处的任命文件。

二、目标管理:

(一)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轻伤事故控制指标为5‰。

2、安全培训教育指标: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全员安全教育率、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3、重大设备和火灾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4、安全文明创建目标:确保合肥市安全文明乙级工地。

(三)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分解到人。

(四)安全管理目标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奖罚措施,并按月兑现。

(五)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要有考核记录,并做为年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六)安全措施经费要有使用清单和发票复印件。

三、施工组织设计

(一)开工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处审核,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

批。

(二)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等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由施工单位安全处审核,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由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三)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进行编制,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进行重新修订并重新审核和审批。

四、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一)每进行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工地技术负责人对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交底人、施工负责人、班组长和安全员签字,施工负责人、班组长、现场安全员各留一份。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一、对建筑实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交底;

二、对施工机具、安全设施、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及操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安全检查

(一)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手续,首先由安装人自检,然后项目部复检,最后公司安全部门终检。塔吊和施工电梯必须经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并在市建管局安全站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严禁使用。验收合格后,应将相关资料存放在安全档案中。

3、安全检查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并要工地安全检查记录或安全日志。

4、使用建设部JGJ59《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格进行检查评分,对照检查表,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

5、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落实人员、措施和解决时间,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登记。

六、安全教育

1、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2、开工后立即实施自项目经理至普通工人的全员安全教育,并制作全员安全教育花名册,新上岗工人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考卷、身体健康检查表等材料,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严禁上岗。

3、安全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项目经理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资格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存有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班前安全活动

1、建立健全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施工负责人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施工现场的环境、执行生产任务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各班组组长和作业工人在布置班组工人生产任务和工作前,首先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交待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完毕后,作业工人应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留有安全隐患,收拾好生产工具,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班组长记班组日记的同时,应单独把安全工作记在班组日记里,做为安全档案资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包括:起重工、卷扬机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等工种。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证书复印件应保存在安全档案资料中,并登记在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中。特种作业人员每二年复训一次,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九、工伤事故处理

1、制定项目部应急预案措施,并有演练记录,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建立工伤事故上报调查处理规定。

2、每月按规定向公司安全处报工伤事故月报。

3、建立工伤事故登记台账。

4、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给总公司安全处、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轻、重伤事故由总公司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死亡事故由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处理;三人以上重大事故必须由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处理。调查处理资料必须保存在工伤事故调查处

理档案中。

十、安全标志

1、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标明施工机具、施工材料、配电房、水电管线、排水沟线及安全警示标志具体位置。

2、安全标志位置应与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位置一致,并在醒目位置悬挂。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在项目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依据施工生产任务和工程特点,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出不同阶段的具体计划,督促检查,付诸实施。

3、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布置安排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严格按工种安全技术进行操作。

4、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经常性、制度性、群众性、突出性、专业性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接受公司每季一次、工程公司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做好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检查。

5、安全检查严格按部颁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做到查隐患、堵漏洞,促使施工现场安全达标。

6、根据国务院(1991)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认真做好职工工伤事故的报告、统计,对事故隐瞒不报、错报、漏报视情节予以追究责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责任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安全卫生负全面责任,要把安全管理工作当作首位纳入议事日程。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会

议记录。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上级的指示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决议、操作规程、防范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记录。

(3)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4)经常组织职工分季节、环境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对所辖的各班组、施工点进行安全责任制检查落实,并随时抽查落实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5)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各操作层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责成有关班组、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到复查验收,做好记录。

(6)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岗位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方针政策、规定并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的实施情况,做好记录。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全过程。使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真正成为科学的全面指导施工生产的依据。

(3)负责施工生产前对所属工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技术性的防范整改措施。

3、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岗位责任

(1)协助技术负责人检查施工生产中的一切安全技术问题,负有一定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

(2)对改善劳动环境条件、消除噪音、治理尘土危害负责制定技术防护措施。

(3)配合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施工方案,使安全技术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全过程。负责解决施工中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加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协助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搞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教育、交底工作,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并由操作人员签字。

(6)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4、项目部安全员岗位责任

(1)积极宣传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上级指示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上级指示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年、月度安全检查措施实施规划。

(3)积极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活动、技术交底,做好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搞好现场、环境、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冒险作业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和越权上报。

(4)认真细致的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职业卫生管理资料、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方案的编制会审,提出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要求。

(5)做好脚手架搭设、机具等监督检查交底验收工作,并有记录,操作人员签字。

(6)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对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及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班组长分包队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活动工作,对本班组在生产中的职工安全健康负责。

(2)落实安全活动制度,并组织好班前、班后、安全讲评会议,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本人签字,要达到100%人人知晓并达到既会保护自我又会防护别人的目的。

(3)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并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蛮干,拒绝违章指挥上危险岗。经常检查施工现场、作业面安全现场防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项目部。

(4)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急救。班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上危险岗。

6、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决定。积极参加班组活动,认真执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扣,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绳)。作业时,必须做到相互配合,不乱扔杂物,待人礼貌、文明施工、讲究卫生。

(3)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坚守岗位,

爱护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拆不改。对不安全作业要及时指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要立即向项目部、班组、队做报告。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一般规定

(1)为了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工作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以便采取正确操作方法和预防措施,保证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工程公司安全部门建立职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各施工队、工段、班组都应备有安全教育登记簿,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安全教育的情况进行登记。

(3)新入公司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入公司职工(包括外包工、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实习代培学生、干部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公司教育:是由安全科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天,内容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一般安全知识及安全制度。本公司施工特点和主要规程,事故教训及安全注意事项。

(5)项目部教育:

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进行。时间不少于一天,内容为本项目部、工地生产特点,危险区域及行动纪律。事故教训及安全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6)班组教育:由班长进行,时间不少于二天,内容为:安全知识和安全责任;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性能;安全通道和禁行通告的危险区域;本工种的岗位

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方法;本班组的安全注意事项、防火和环境等;在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班组教育后,需制定老工人带领,经过一定时期的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公司之间职工调转和工人调转工种时,应履行三级安全教育。

○3项目部或班组之间职工调转,应分别履行项目部和班组教育。

2、日常教育

(1)工程公司每年要组织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二至三次。

(2)必须坚持班前教育,工人在上岗前由施工队长和班组长结合现场工作性质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当日班中工作注意的事项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3)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星期五),活动应由队长亲自组织做到人员、时间、内容、记录,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4)工程公司、项目部、班组应根据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安全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和技术知识教育。如举办学习班、训练班、安全技术讲座,召开事故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

3、特殊教育:

(1)对从事电气、架子、塔吊、焊接、车辆驾驶、砼搅拌机等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报请省市劳动部门发给操作证方可作业,每两年复验一次。

(2)对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应教会紧急救护方法,并定期进行预防演习。

(3)发现违反规章制度和发生人身事故或未遂事故情况时,各级干部应组织职工进行分析讨论,及时向职工进行教育,必要时可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

(4)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修订或重新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安全知识教育。

(5)凡离岗一月以上的职工,春节假日、职工探亲外出前后,工作前必须经班长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方能进行工作。

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按规定使用“三宝”。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塔吊等超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

运转中维修保养。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各种缆风绳及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红灯示警。

五、安全检查制度

1、一般规定

(1)为了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由领导干部、安全人员、工人技术人员参加,以查隐患、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为主要内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登记,提高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日期及责任人,限期解决。

(3)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凡因整改不力以致造成事故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日常检查

(1)工程公司、项目部、班组负责人,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必须经常检查安全工作情况,督促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2)项目部实行周检制,即每周检查一次施工项目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3)班组实行“三检制”,

即班前、班中、班后分别检查一次。班前根据生产任务对作业区域使用脚手架机械工具电器进行细致检查,将不安全问题处理后,确认安全时再进行作业;班中检查作业中安全情况的变化,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班后检查交班时交清的安全检查事项与存在的问题。

(4)操作机械工人对运动的机械和有关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必须时刻检查,防止失灵,失灵时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必要时停止使用。

(5)队班长、兼职安全员,每日应进行一次重点而又普遍的检查。

3、定期性、季节性检查

(1)集团公司每季一次、工程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安全大检查。

(2)集团公司、房建公司检查必须按建设部评分标准逐项认真评分考核达标与否。

(3)根据季节性特点,需进行下列检查:

①春节以防塌陷、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②夏季以防暑、防洪、防雷电等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

③冬季以防火、防冻、防爆、防滑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4)队、班组停工三日以上,在开工前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生产。

(5)因风、雨、雪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停产后恢复生产和逢法定假日后开始生产前也要进行安全检查。

4、专业检查和临时性检查

(1)塔吊提升机械、易燃易爆品等,除日常、季节与定期检查外,还应组织专业检查,试验验收。

(2)工程公司负责人根据本单位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可分别决定临时性安全检查。

第六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安全防护措施

1、安全帽

安全帽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正确使用好安全帽并戴好安全帽。

安全帽不准抛、扔或坐、垫。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预留洞口

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直接利用钢筋网或固定板防护,固定其位

置,防止移位。

50-150cm的洞口,可利用贯穿于砼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铺遮盖物,网格大于20cm的,另外要加密。

150cm以上的洞口,按洞口尺寸制作定型工具式防护栏。

3、楼梯口

(1)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护栏。

(2)楼段由设临时防护栏杆,Φ48钢管,上下设两道。高度分别为100mm 和50mm,下设200mm高挡脚板。

(3)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防护或临时防护。

4、临边防护措施

用Φ48钢管搭设,立柱间距2m。立杆与横杆用扣件固定牢固。设置上、中、下三道栏杆,上栏杆高度为1.2m;中间栏杆高度为0.7m;下栏杆高度为0.2m,护身栏杆外侧设置密目网一道,护身栏杆下口设置20cm高踢脚板。

5、通道口

在施工现场内,对进出建筑物的主要人行通道、出入口均搭设双层安全防护隔离棚。详见房间式安全通道施工方案。

6、基坑周边围护:

(1)基坑在开挖过程中,周边搭设1.2m高的防护栏杆,立杆间距3m,横杆三道,第一道距地0.20m,其余间距为0.5m,并设与墙、地面的连接件确保牢固,用密目网、挡脚板封闭,以防人、物坠落。钢管用黑黄相间的油漆标识,并挂安全标志牌。

(2)在基坑靠近大门位置设置人行楼梯,用钢管、扣件搭设,木胶板装钉踏面,两侧设1.2m的扶手,并挂牌标识,夜间用红灯警示。

(3)在基坑上口四周设挡水埂,以防雨水对基坑造成不利影响。

7、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及规程规定:

(1)架子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应每年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或患有其它不适应上架高空操作的疾病者,严禁上架作业,羊羔疯、精神病、情绪不稳定者不得上架,穿硬底鞋或拖鞋及敞袖口、裤口等不整者不得上架操作。

(2)在高空搭(拆)脚手架时上架操作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各种工具和材料应包装或妥善放置,以防下落伤人。

(3)在脚手架上操作时,严禁人员聚集一处,严禁在脚手架上打闹、跳跑,严禁形成冲击荷载。搭设各种架体,必须严格按搭设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搭设,不得随心更改搭设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4)各种架体搭设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项目部安全小组检查验收后方可签字使用。

(5)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

(6)拆架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并作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进行。

(7)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警戒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从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拆下的架板、钢管应采取向下递或绳子捆牢向下吊的方法,拆卸的扣件应装箱集中吊下,严禁向下投掷任何物料。

(8)拆除架杆“四不放”:未站稳不放、看不清下边不放、下边有人不放、上喊下不应不放。

(9)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8、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及管理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类电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设监护人,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4)配电线路必须按照TN-S系统的要求设置保护零线、PE线,PE线始接于变压器,工作接地、重复接地每个现场不少于三处,PE线保护接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上。

(5)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配齐,变化管理。

(6)经常检查、随时完善用电线路变化,闸刀箱移位,配备熔丝更换等动

态变化管理。

(7)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措施

1、木工平(压)刨

(1)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2)刨面必须有“靠山”。

(3)平刨没有刀刃处必须设护手防护装置。

(4)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5)必须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2、木工圆锯

锯盘上方要安装防护挡板,不用时加盖防护罩,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移板及月牙罩应有防护,电机外壳保护接零并重复接地。单独配置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有闸刀和漏电保护器,距离不得大于3m。圆锯要有松口刀(分料器)。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活动式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有闸刀和漏电保护器,使用机具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齐全有效。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4、电焊机

单独设置专用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有自动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外壳保护接零并重复接地,机内要有二次空载降压和触电保护器,一次线要穿管保护,焊把线使用多股铜芯软电缆,接头不超过3处,绝缘良好,电焊机配有防雨罩。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一次接线长度不超过5M,应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接触保护器。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5、气瓶

(1)各类气瓶应有明显的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爆晒。

(2)乙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3)乙炔瓶使用存放时不得平放,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4)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5)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6、水泵

(1)电源线不得破损。

(2)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3)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且灵敏可靠。

7、钢筋机械:

每部机械都单独设置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有闸刀和漏电保护器,距离机械不得大于3m,机械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并重复接地,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必须有防护措施。

8、搅拌机:

砌筑作业台和支承台,将搅拌机放置在支承台上,轮胎卸掉入库保存。单独设置专用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有闸刀和漏电保护器,并配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器,距离不大于3m。离合器、制动器和钢丝绳符合规定要求,操作手柄有绝缘套和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应完好无损,传动部位有防护罩。搅拌机作业区搭设双层防雨棚。

9、塔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

三、安全防火、防毒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防毒制度,成立消防小组,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方针。

重点单位(危险仓库、木料棚、化工库、生活区域、作业区域)必须建立有关规定,由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及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现场应有消防水源、消防专用泵,主楼每层应设置水源消防箱。

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垛和分组设置,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对草袋、锯末、煤等到材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做好标识,分库储存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不得使用电炉,不得使用破损、绝缘性差的电线电缆,保温材料应定点堆放,远离火种,并设置“严禁烟火”警示标牌。

电气焊等动用明火应办理“用火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用火证应注明部位、时间、用火人姓名。

施工现场用火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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