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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

化解社会矛盾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矛盾化解不了,社会就难以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加重视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否则,就会因矛盾的积累甚至激化,影响和干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在新的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好了,和谐稳定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犯罪分子和敌对势力就没有可乘之机。只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们在维护稳定工作中才能

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才能牢牢掌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权。

化解社会矛盾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当前的一些社会矛盾,表面上看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最终往往会发展演化到群众对党和政府公平协调利益关系的诉求上来。我国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关键看如何对待和处理矛盾。处理得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我们党改进工作、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契机和动力;处理不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削弱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缺口,甚至造成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立。

二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呈现出以下值得注意的新趋势、新动向、新特点:利益矛盾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因。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经济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群众各类诉求的现状表明,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表现出来的各种矛盾,往往是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引起的利益矛盾。利益矛盾已经成为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

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发展到激烈程度的一种极端表现,虽然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但其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扩散性较强,对经济社会会产生连锁性的负面影响。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涉及面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直接原因主要是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工作中存在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以及司法不公、干部腐败等。政策因素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某些地方和单位的个别政策不稳定、不连续、不合理,导致特定群体利益受损。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重视、尽快解决问题,以极端方式上访请愿,以过激行为制造影响,以违法形式表达诉求,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非直接利益者参与是当前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有的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中有不少是与事件无直接利益关系、在事件中无直接利益诉求的普通群众。非直接利益者参与群体性事件,事发突然、动机多样、升级较快,导致预防难、排查难、处臵难、善后难。发生这种现象,原因在于改革发展过程中,一部分群众认为自身利益没有得到维护,改革发展成果没有得到共享,因而产生怨气和不公平感。一旦遇到民事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事端,他们便借机表达不满,客观上

使事态不断扩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散布虚假消息,恶意进行炒作,进一步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燃点降低是当前出现的新趋势。部分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小摩擦、小纠纷引发的,其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客观上看,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群众的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以致心态失衡。主观上看,少数干部对待群众作风官僚、态度粗暴、方法简单,使群众利益受损,产生怨气。由于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加上潜在的社会矛盾的影响,一起偶发的具体事件甚至很小的事情,就可能引发部分社会成员宣泄不满情绪,成为社会冲突的“导火索”。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是值得警惕的新动向。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借我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利用我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易发多发的特点,对基层与民间进行所谓的“全面、深度介入”,渗透破坏的手法和形式不断翻新。有的打着非政府组织的旗号,以“办学”、“资助”、“扶贫”等方式,大做“人权”、“民主”文章;有的介入并炒作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直接策划群体性事件,蓄意将个别问题扩大化、刑事案件政治化,妄图把群众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意见引向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有的甚至无中生有,编造谣言,混淆视听,挑拨是非。敌对势力

通过插手我人民内部矛盾,企图在国际社会制造负面影响,进而达到动摇我国社会制度的险恶目的。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不断化解矛盾纠纷的持续过程。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矛盾纠纷由被动调处到主动化解的转变、由事后处臵到事前预防的转变、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坚持科学发展,注重源头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从根本上说,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要把发展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根本出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把“蛋糕”做大,为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把统筹兼顾作为发展的基本要求,大力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协调发展,平衡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体的利益差别。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发展的着力点,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环境保护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把造福人民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反思,以此推动发展思路、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不断创新,

通过科学发展实现矛盾的有效化解,通过妥善化解矛盾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因情施策,对症下药。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多样、表现形式复杂,必须针对矛盾纠纷的特点对症下药,妥善化解。对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要着眼于利益关系的统筹协调,对其中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全力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要理顺情绪、尽力关怀;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敏感问题,当务之急是要探索出一套科学预警、积极引导、有效处臵的应对办法。对一般的群体性事件,要立足于疏导,进行说服、教育、劝阻,对危及社会稳定、干扰正常秩序的必须依法果断处臵。

注重整合资源,综合治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定时期社会各方面、各领域矛盾的综合反映,化解矛盾必须整合各方面资源,综合运用各种办法。在工作力量上,要在党委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有效整合行政、司法、公安以及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起来,发挥最大效应。在工作手段上,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疏导、协商等方法,多策并举。在政策支持上,要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注重政策配套。在法律保障上,要针对部分法律法规滞后、欠缺等问题,加快出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在诉求表达上,要建立和完善多样化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总之,要在工作力量上形成合力,在工作手段上有效衔接,在相关政策上相互配套,在法律体系上更加完善,在诉求表达上更加通畅,确保矛盾综合化解的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领导责任,提高化解能力。要从责任落实入手,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真正使各级党政领导担负起化解矛盾纠纷的政治责任。要从考核评价入手,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化解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增强促进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意识。要从提高素质入手,把矛盾化解工作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和把握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真正把化解矛盾的过程变成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水平的过程,变成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变成密切干群关系的过程。

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工作创新。面对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推进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模式的创新。在这方面,北京市怀柔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们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注重调解、综合调处,

贴近基层、源头化解,形成了社会矛盾调处的“怀柔模式”。实践证明,这个模式在及时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方面效果明显。我们要在全市推广和深化这一模式,通过新的思路、新的办法、新的措施,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上创造新的经验和业绩。

化解矛盾,构建和谐——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有益探索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 正、更加和谐。”这是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的。在我们xx 区建设东部新城区的进程中,必须要有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和谐的秩序,就谈不上发展。作为区政府的直属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必然也必须以大局工作为重,紧紧结合党的大政方针以全新的视角去审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而恰当、合理、合法地处理化解这些矛盾纠纷,毫无疑问将赢得群众的尊重与信任,树立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如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谈以下粗浅认识 一、从根源着手,认清引发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当前,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 化、内容复杂化等特征,深刻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区性政策因素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脱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群众的不满,引发矛盾纠纷,同时也给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对新政策、决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以致引发矛盾纠纷。三是执行政策或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较大偏差和误区。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

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也有个别群众因此而得到实惠 (三)改革进程中因配套措施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当前,经济社会正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导致了一些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尤其是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多发。 (四)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或激化矛盾纠纷。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效益,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未引起足够重视,甚至置若罔闻,引发矛盾纠纷。 (五)群众法律意识不高,激化矛盾纠纷或引发连环矛盾纠纷。随着教育工 作的不断深入,群众的素质教育得到不断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意识不高,依法维权能力较弱,一些矛盾纠纷发生后不能理智、依法解决,而是激化矛盾,甚至发展演化为多起矛盾纠纷。 二、从预防着手,将矛盾消灭于萌芽。 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坚持预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事前预防”就是为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要向群众反复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使

中国当前社会基本矛盾和解决方法

班级:11生物一班 姓名:陈国维 学号: 28111101002 题目: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思考和分析我国当前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和解决这些矛盾的途径。 答: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首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它们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从过程上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基本相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 其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其一,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的不完善部分,没有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部分都会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其二,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同旧上层建筑的残余、未来上层建筑的萌芽之间的矛盾;新旧上层建筑之间、新旧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等。其三,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时,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一般是相适应的;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没落时期,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则是不适应的,其矛盾则变成对抗性的,全局性的矛盾。 再者,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里的“一定要适合”表明: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时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也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显然,这两对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制约着社会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社会基本矛盾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对抗性的矛盾通常通过阶级斗争甚至社会革命来解决,非对抗性的矛盾通常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 二、我国当前社会基本矛盾有以下几点: 首先,经济收入和经济地位的悬殊 经济不平等既是阶层分化的物质基础,又是阶层分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报告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报告指出,在我国目

和谐社会中的矛盾与冲突

和谐社会中的矛盾与冲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提出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妥善处理社会中的矛盾与冲突。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从矛盾性质上来说这些矛盾是我国社会蓬勃发展中的人民内部矛盾。具体来讲主要有: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这些矛盾涉及的方面多种多样,从经济建设中人民的民生保障到法制建设中健全法制,从道德建设中的防腐倡廉到敌对势力的冲突破坏。这些冲突和矛盾是难以避免的,我们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看待它。冲突和矛盾有它利于社会发展的一方面,它可以转化为社会动力,揭示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但也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提高社会发展的代价和成本。 我们应认识到,真正绝对的和谐是不存在的,一定程度的冲突时难以避免的,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冲突。关键是我们如何解决和面对,化冲突的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控制社会冲突的强度和烈度,保证社会相对和谐。 准确定位冲突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往往会讲冲突与矛盾人为地政治化,其实,现阶段我国社会中许多矛盾和冲突的内容本质是很简单的,就是利益的问题,例如农民工讨要工资等等。同时也有一些敌对势力制造动乱事件的冲突,例如7·5事件,拉萨事件等等。 我们要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呢 第一,学会做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 要做好群众工作,首要的是要解决好把群众摆在什么位置上的大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反复强调党员的宗旨意识。对群众的评价,就是检验宗旨意识的试金石。 要做好群众工作,要“理顺社会情绪”,必须先要了解社会情绪。调查要深入,要沉到底。有时甚至要与群众同劳动,群众才会跟你掏出心里话。要做好群众工作,跟群众交流,一定要运用群众语言,千万不能打官腔。 要做好群众工作,需要运用群众组织。群众在想什么,群众组织,即社会组织最先知道。最先知道,因此更容易最先到达,才更容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也只有“最先到达”,才不会把局部矛盾扩大为全局性的矛盾。因此,遇到棘手难题时,有时借助群众组织的力量更容易在第一时间找到矛盾焦点、化解矛盾。 第二,学会用“问计于民”来化解社会矛盾

调研报告:完善我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完善我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深化“平安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题中之义。当前,我省正处在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交织的历史阶段,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较以往任何时候更为突出。特别是我省处在改革开放前沿,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也往往早发先发,矛盾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综合分析这些矛盾纠纷,大多是因利益诉求而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来实现。 一、我省现阶段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趋势 (一)高发常态化 近年来,我省各类矛盾纠纷总量一直居高不下,矛盾纠纷高发成为常态。以人民法院一审受理的诉讼案件数量为例,2000年,XX省人民法院系统受理案件总量28 9295件,2010年为400528件,2011年为419612件,2012年为48899件,2

013年为526580件,2014年为604371件。分析可见,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从一个侧面说明XX省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期,且呈上升趋势。 (二)类型多样化 以民商事纠纷为例,改革开放之初,社会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婚姻、家庭、邻里、借贷等传统类型纠纷。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新型纠纷大量涌现,比如商事纠纷、土地和房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环境污染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等。 (三)主体多元化 矛盾纠纷类型的多样化必然伴随着纠纷主体的多元化。从纠纷各方主体来看,原来纠纷大多集中发生在公民之间,而现阶段的纠纷发生在公民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等等。XX省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的另一个典型特点是,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工等大量的流动人口成为纠纷的重要主体。 (四)争议复杂化

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 化解社会矛盾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矛盾化解不了,社会就难以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加重视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否则,就会因矛盾的积累甚至激化,影响和干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在新的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好了,和谐稳定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犯罪分子和敌对势力就没有可乘之机。只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们在维护稳定工作中才能

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才能牢牢掌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权。 化解社会矛盾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当前的一些社会矛盾,表面上看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最终往往会发展演化到群众对党和政府公平协调利益关系的诉求上来。我国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关键看如何对待和处理矛盾。处理得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我们党改进工作、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契机和动力;处理不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削弱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缺口,甚至造成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立。 二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呈现出以下值得注意的新趋势、新动向、新特点:利益矛盾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因。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经济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群众各类诉求的现状表明,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表现出来的各种矛盾,往往是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引起的利益矛盾。利益矛盾已经成为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

社会矛盾化解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思路多措并举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赫章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几年来,我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地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完善了由党委、政府牵头,综治、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协调,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各职能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模式。有效提高了处臵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10年7月底,我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38起,成功化解171起,有67件正在紧张有序的调处中。其中较大型的6起,已全部成功化解。现根据会议安排,将我县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做法作为经验交流如下,以期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对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高度重视全县各

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把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列为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点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在思想上摆正位臵。深刻认识社会矛盾化解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第一道防线,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靠上、直接指挥、督促解决,对重大行动,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同时将社会矛盾化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了整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是在责任上落到实处。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确保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单位明确主要领导是“保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的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对可能影响辖区、单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要亲自听取汇报,研究处理意见,必要时要亲自处理。同时,强化各职能部门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责任,对因部门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坚决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浅议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及对策word版本

浅议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及对策 防范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是新形势下我们党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巩固,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基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了一些探讨和思考。 一、当前社会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从总体上说,目前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频发,尤其是一些地方发生了由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遗留问题浮现。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因素。以双牌县为例,双牌县位于湘南边陲,永州中部,1969年从周边零陵、道县、宁远的"边角废料"拼凑而成。西还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全州县接壤,全县总

人口18万人,系"九山半水半分田"的林区县。一是边界线长,山林权属纠纷多。该县地域广阔,历史遗留的县际林地勘界不明,加之山区权属纠纷证据固定难、时间跨度久等,此类问题的处理难度非常大,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械斗时有发生,轰动全省,震惊全国的林业恶性案件也曾在此发生。1979年该县打鼓坪林场双丰村村民闹事,打伤公安干警和保安人员20多人,抢走枪支24支,一万米木材被哄抢一空,一个不足16万人的小县,发案率坐上了全市头把交椅;二是水淹区移民遗留问题多。双牌水库1961年建成,库区涉及5个乡镇3万多人口,水淹区群众目前生产生活条件差,群众致富的先天条件不足。因此,涉及移民安置、就医、入学、生产生活、养老等民生问题诸多,此类矛盾纠纷引发的信访问题层出不穷。 2、群众利益受损。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目前还处于经济转型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各类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增多,引发个体、群体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如双牌县富宁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使县乡两级政府症结难解,该公司系高污染企业,自投产以来,当地群众强烈不满,先是部分群众到县调处中心、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它们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从过程上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基本相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其一,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的不完善部分,没有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部分都会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其二,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同旧上层建筑的残余、未来上层建筑的萌芽之间的矛盾;新旧上层建筑之间、新旧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等。其三,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时,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一般是相适应的;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没落时期,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则是不适应的,其矛盾则变成对抗性的,全局性的矛盾。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里的“一定要适合”表明: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时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也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这两对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制约着社会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社会基本矛盾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对抗性的矛盾通常通过阶级斗争甚至社会革命来解决,非对抗性的矛盾通常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 二、我国现阶段的上述两个矛盾的表现形式以及内在关系 当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距离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方面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

当前中国社会生活的主要矛盾与和谐社会建设

当前中国社会生活的主要矛盾与和谐社会建 设 2011-08-12 08:29:47 陆学艺 【作者简介】陆学艺,(1933-),江苏无锡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取得快速增长的同时,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生活新的主要矛盾,这主要表现为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加强社会建设,调整社会结构,是进入发展新时期我国面临的重大任务。 【关键词】社会结构社会建设主要矛盾和谐社会 一、对中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分析 当前中国的总体形势,可以概括为:经济高速发展,政治基本稳定,社会矛盾凸显,文化繁而未荣。总的形势很好,2002年十六大提出的“六个更加”,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和进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就经济和社会发展来看,中国的GDP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300670亿元,按不变价计算,经济总量增长15倍,年均递增9.8%,人均国民收入增长12倍,年均增长8.6%,2009年,人均GDP达到3268美元,综合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普遍改善,中国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这是巨大的成就,怎么估计都不为过。在经济方面捷报频传的同时,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大量增加。1978年,全国刑事犯罪55.7万件,2008年为488.5万件,增长8.77倍;1978年社会治安事件123.5万件,2008年为741.2万件,增长6倍。群体事件

1994年开始统计,有1万多起,2008年9万多起。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冲突此起彼伏,负面的消息也是频传。 如何正确分析认识这种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采取有效的策略解决这些问题,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又好又快地前进,这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长期以来,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我们已经习惯用经济理论和方法来观察分析问题,用经济手段和政策来解决问题,这在一定阶段是必要的,而且也确有实效,解决了很多问题,但是,当经济社会发展到新的阶段,出现了经济报喜、社会报忧的矛盾和问题时,就有必要同时运用社会理论和方法来观察分析问题,采取必要的社会政策来解决问题。 二、对当前中国社会生活主要矛盾的认识与定位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全球化、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的大潮中,中国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我国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剧烈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当今中国,活力四射,光彩夺目,吸引着全世界的眼球。农业连续六年丰收,经济坐三望二,改革发展成就辉煌;在另一方面,群体事件、民工跳楼等负面消息很多。国内主流媒体一片光明,大会小会齐声颂扬,但网络、短信、私家聚会、民间谚语多半消极,令人担忧。上月某文摘报头版载两个消息,一则是福建偷渡民工,在欧洲被截;另一则是富豪们到北美买豪宅定居。为什么国家发展得这样好,不少人赞扬为盛世的时候,还有这么多人要向国外跑? 三十多年来,中国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这是许多人没有预料到的。与此同时也产生了种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也是许多人没有预料到的。如何认识和分析这种复杂而又相互矛盾的形势?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居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不管任何过程,

如何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协同化解机制

【摘要】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创造了行之有效的地方经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是,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开始涌现,矛盾冲突的强度与烈度也在上升,矛盾博弈策略、手段日益复杂,这对社会矛盾的治理体系、治理机制、治理措施各方面提出了挑战。单一的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已经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需要贯彻协同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采取不同的手段,解决纷繁复杂的矛盾。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实现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力量多方协同、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的组织框架,理顺关系、优化流程,以实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关键词】社会矛盾和谐化解治理调解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https://www.wendangku.net/doc/203429289.html,ki.rmltxsqy.2016.12.006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核心议题。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积极探索,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创造了行之有效的地方经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是,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开始涌现,矛盾冲突的强度与烈度也在上升,矛盾博弈策略、手段日益复杂,这对社会矛盾的治理体系、治理机制、治理措施各方面提出了挑战。正是矛盾的客观存在,产生了改进与完善矛盾治理机制的需要。 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态势 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间,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先后组织了6次面对基层干部和普通群众的城乡社会调查,包括社会矛盾与社会心态等主题的问卷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6600余份;同时采取半结构式的个别访谈和座谈会,完成以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等基层干部为主的访谈600余人次,涉及江苏、山东、湖北、四川、安徽等16个省、直辖市。笔者发现,本世纪以来频发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企业改制、历史遗留等重大矛盾以及交通事故、医患、家庭婚姻、邻里纠纷等人际矛盾仍在高位运行,同时因环境污染、土地流转和民间借贷导致的矛盾纠纷亦快速增长。 2015年4月①,课题组在x省②的4个地级市开展了有关社会矛盾现状的专项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分为干部和群众两个群体。在干部群体看来,当前我国比较突出的六类社会矛盾是:征地拆迁(69.14%)、劳资纠纷(45.11%)、农村土地纠纷(42.17%)、环境保护(35.10%)、医疗卫生(29.21%)、涉法涉诉(28.03%)。其余的社会矛盾是:物业管理(27.33%)、邻里纠纷(26.74%)、交通事故(26.27%)、社会保障(25.44%)、历史遗留问题(24.62%)、婚姻家庭(23.44%)。在群众看来,当前我国比较突出的六类社会矛盾是:征地拆迁(55.00%)、劳资纠纷(37.07%)、农村土地纠纷(36.42%)、环境保护(32.26%)、医疗卫生(30.92%)、邻里纠纷(30.72%)、交通事故(26.41%)、婚姻家庭(26.26%)、社会保障(24.98%)、物业管理(19.62%)、历史遗留问题(14.82%)、涉法涉诉(12.39%)。群众与干部对于矛盾的看法,在前五位上是一致的。 我们通过对社会矛盾冲突事件的形成过程、演化逻辑以及化解对策的研究,发现诸多突出的、重大社会矛盾冲突(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土地纠纷、环境矛盾、历史遗留矛盾、干群矛盾等)常常冲破既有的制度化渠道,已具有难以妥协的特征,表现出较强的“刚性”特质,我们尝试将这类矛盾概括为“刚性社会矛盾”。“刚性社会矛盾”是一种在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已客观存在的具有明确利益对抗性的社会矛盾。该类矛盾的形成是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社会结构要素的重新分化与整合而来的必然产物;引发该类矛盾的对抗性利益纷争关涉到其中一方维护生存底线的刚性需求,明显缺乏协商的“弹性”空间;该类矛盾冲突的强度和烈度均远高于其他社会矛盾,目标的合理性与手段的非理性相绞合,往往冲破既有的制度化控制渠道,大量使用非制度化的博弈策略与手段,具有难以协

社会矛盾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社会矛盾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正确处理好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辩证关系,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只有深刻理解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辩证关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才能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关键词:社会矛盾;社会和谐 和谐与矛盾是哲学的一对范畴,因此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也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二者互相依存、相互斗争。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其中包含了若干个子系统。社会和谐就是要使整个社会系统达到全面的和谐,而社会和谐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是社会内部诸矛盾的融洽整合和协调发展。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体现了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因此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党十八大指出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1]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仅要深刻理解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深刻内涵,还要进一步认识和处理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的辩证关系。社会矛盾和社会和谐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统一于社会这个总体中。 首先,社会矛盾包含着社会和谐的因素。矛盾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矛盾的同一性指的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指的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互相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两者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推动事物发展中是有机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的。和谐是矛盾的特殊形式,所以社会矛盾包含社会和谐。但是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其次,社会矛盾是绝对的,社会和谐是相对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2]社会矛盾也是存在于任何社会之中,并且每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都自始至终存在着社会矛盾。即使旧的社会矛盾得到了暂时地解决,还会有新的社会矛盾出现。因此说,社会矛盾是绝对的。和谐是相对的是因为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社会和谐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社会要发展进步,就意味着不断打破原有的和谐,在更高一级上形

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8年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 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的 实施意见 (18年3月3日) 为认真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省综治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省综治委[2 011]7号)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全面形成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强基础、兴产业、抓增长、促稳定、保民生”为发展思路。整合各种资金,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区)、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实业**、活力**、满意**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调解谁落实的要求,强化组织协调,条块联动,各司其职,有机衔接,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三)坚持“依法调解、公正高效”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解,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严格调解制度,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坚持“调解优先、尊重自愿”原则。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间纠纷、处理行政争议和司法诉讼的全过程,尊重当事人意愿,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解。

最新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一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矛盾化解不了,社会就难以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加重视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否则,就会因矛盾的积累甚至激化,影响和干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在新的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好了,和谐稳定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犯罪分子和敌对势力就没有可乘之机。只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们在维护稳定工作中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才能牢牢掌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权。化解社会矛盾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当前的一些社会矛盾,表面上看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但最终往往会发展演化到群众对党和政府公平协调利益关系的诉求上来。我国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关键看如何对待和处理矛盾。处理

得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我们党改进工作、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契机和动力;处理不当,社会矛盾就会成为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削弱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缺口,甚至造成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立。二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呈现出以下值得注意的新趋势、新动向、新特点:利益矛盾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因。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经济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大量涌现。群众各类诉求的现状表明,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表现出来的各种矛盾,往往是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引起的利益矛盾。利益矛盾已经成为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发展到激烈程度的一种极端表现,虽然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但其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扩散性较强,对经济社会会产生连锁性的负面影响。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涉及面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往往是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直接原因主要是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工作中存在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以及司法不公、干部腐败等。政策因素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某些地方和单位的个别政策不稳定、不连续、不合理,导致特定群体利益受损。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重视、尽快解决问题,以极端方式上访请愿,以过激行为制造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所谓矛盾就是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①。人类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几个社会形态,在每个形态都存在矛盾。比如奴隶社会是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推动着奴隶社会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则是最基本的矛盾。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极大释放,社会矛盾大幅减少。但是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直接跨过了资本主义这个发展阶段而进入到社会主义,因此生产四六七零零四零二二号码论文写作力较为落后。针对落后的生产力,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到现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的新一代领导集体,都清醒的认识到我国当前并将长期处在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但是,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以及一些新情况和新形势的出现,国内关于我国主要矛盾发生了改变的言论较多,那么,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改变了吗?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意义 就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否发生改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本研究的理论意义 从理论上看,本研究具有这样几个意义:第一,从马克思主义诞生算起,社会主义理论虽然经过200多年的发展,但是,社会主义理论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都属于一种假想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理论的真正实践在人类历史上还很短。而且,不同国家由于国情的不同,盲目的照搬他国的经验已经在实践中被证明是错误的。矛盾,被马克思主义认为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础,强化社会主义矛盾研究,可以更好的促进我国有关矛盾四六七零零四零二二号码论文写作学说、社会主义理论学说的发展。第二,我国经过6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获得了很多经验,其中不断地推动理论创新被认为是

政治社会和谐与矛盾的关系

政治社会和谐与矛盾的 关系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1、一。为什么说社会科学研究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 1)社会科学的问题意识不仅体现了个体思维品质的活跃性和深刻性,也反映了思维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对问题意识的自觉,也就体现了对社会的人文关怀和责任感。所谓问题意识,就是对一些尚待解决的有科学价值的命题或矛盾的承认以及积极解决这些问题的自觉。问题意识的基本特征是沉思和分析,它是一种面向本体的思和面向前提的思,也是一种面向现实生活世界的思。强烈的问题意识作为思维的动力,促使人们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直至进行新的发现、创新。因此它是学术创新和理论创新的突破口,也是推进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 2)1、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理论的研究归根到底是对问题的研究。 2、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只是一个数学上或者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的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创新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进步。强烈的问题意思首先表现在善于提出问题。 3、社会实践丰富多彩,社会问题错综复杂,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十分宽广。有社会担当意识、有历史责任意思的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十分重视那些事关国家、民族命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真呢更大问题、关键问题和前沿问题 2.二、社会系统有哪些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这些方法论原则对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有什么指导意义 3三、谈谈社会矛盾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1)要在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建设和谐社会。具体方法P42-44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社会主义从 本质上讲应当是和谐的社会,并不意味着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社会矛盾。如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同样是不存 在的。一是要善于分清事物发展的内外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我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找出解 决矛盾的方法,其中内因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内因就是我们内部的矛盾。二是依据矛盾的斗争性与统一性的关系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 对立和统一是事物矛盾所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和谐与不和谐就是社会 矛盾运动的两个对立面。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对矛盾的斗 争性与统一性辩证关系原理的辩证把握和运用,对和谐因素与不和谐因 素在量上变化的激励与控制,把不和谐因素控制在一个社会矛盾可以接 受的限度和范围内,在矛盾运动中寻求积极的动态平衡,在相对平衡中 始终保持前进的动力,使整个社会始终处于一种健康、良好的发展状 态。科学把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和谐因素与不和谐因素之间相互 依存又相互斗争的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三是依 据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唯物辩证法 认为,矛盾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和起着不同的作用。构建和谐 社会理论,通过对我国社会复杂矛盾的科学分析,进一步强调,在坚持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把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注重发展 社会事业,推动社会协调发展。区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次矛

关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关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关于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几点思考 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任务艰巨繁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农村一系列深层次的利益矛盾日益显现出来。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成为基层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考验。社会矛盾化解水平是基层群众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作力点。现就如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浅谈一下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一、当前农村的主要社会矛盾及其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统筹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利益之争”上,分析其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他们在环境艰苦、待遇很低的情况下,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一部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侵犯农民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二是土地供求关系紧张。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目前大多数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土地征用和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相关政策不配套,赔偿利益不均衡,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而且解决起来十分困难,政府一方面要低成本发展,一方面无力支付老百姓的土地补偿费用,矛盾十分尖锐。三是农民负担相对较重。由于受自然灾害和产业结构老化的影响,农业产出增长缓慢,

实行“六前”工作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实行“六前”工作法,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 社会矛盾 xx区地处南京城南老城区,近年来全区市政建设、老城改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任务很重,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处置稍有不当,矛盾极易激化。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我们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抓调处、保稳定、促发展”这一主题,立足本区实际,实行“六前”工作法,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统一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机制。去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起,调结起,调结率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xx”创造了良好环境。XX年,我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首批“社会治安安全区”。一、领导指挥靠前,努力做到责任体系早健全一是责任落实到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调处工作,牢固树立抓稳定也是抓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调处保稳定同样也是政绩。建立健全调处、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求党政领导干部既是本职工作的责任人,也是所管领域调处工作的责任人,切实做到调处工作与经济工作、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任务分工给领导。明确书记、区长负总责,分管书记、区长负直接责任,其他常委、区长分片负责,切实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调处,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调处,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抓调处。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区领导包案负责制。定期召开领导包案工作汇报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案区领导汇报情况,分析症结,提出方案,负责办结。今年1-3月份,已调结集体访28起,个

人访23起。三是现场指挥有领导。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切实做到哪里有突发事件,哪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哪里就有区领导的身影。去年我区江宁路一工地出现拆迁户爬上塔吊、扬言自杀的事件。该起纠纷的另一方是家省属开发公司。接到汇报后,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协调区司法局无偿为该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置了这一突发事件。去年,夫子庙地区贡院街夜市搬迁、龙门街摊点搬迁,获悉部分摊主准备集体上访信息后,区领导高度重视,迅即赶赴现场,协调相关部门,通宵处置,成功化解了这一事件。“两街”的顺利搬迁,为夫子庙地区“提档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二、信息预警超前,努力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一是以《不稳定因素每日动态》为载体,实现信息预警工作日常化。从去年10月1日起,区综治办专人收集信息,编写《不稳定因素每日动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切实做到情况随时掌握、信息随时报送、问题随时处理。去年国庆期间,夫子庙美食节部分摊主因生意不够理想,准备集体上访。获知这一信息后,我们连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做好相应工作,成功化解了这一可能发生的大规模集访事件。二是以联席会议为载体,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台账、零报告、情况通报、考核督察等多项制度,做到每月必须排查,敏感时期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必须排查,普遍性问题必须排查。区综治委、信访局和司法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实行主动调解,避免矛盾激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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