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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大纲 819汉语言文学综合考试大纲

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大纲 819汉语言文学综合考试大纲
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大纲 819汉语言文学综合考试大纲

全日制攻读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大纲

(科目:819汉语言文学综合)

一、考查目标

全日制攻读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内容包括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和汉语表达(写作)五门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课程,要求考生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概念和基本理论,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及理论进行汉语写作实践。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中国文学史约80分

外国文学史约20分

汉语表达(写作)约5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填空题或选择题: 30题,每题1分,共30分

名词解释题: 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写作题: 1小题,50分

三、考查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古代文学史

1、要求掌握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出现的重要风格、流派,重要的作家及其作品、重要文学事件等;掌握各阶段重要的书目知识。

2、要求对中国古代文学史中比较重要的文学现象、重要作品的思想内容及其艺术特色、重要作家的历史地位、重要的文学风格流派及重要的文学理论等,进行多角度的阐释和评价。能对各种类型的作家作品进行比较分析。

(二)中国现代文学史

1、第一编(第一个十年):文学革命的发生与发展。外国文艺思潮的传入和新文学社团的蜂起。胡适与周作人与新文学初期的理论建设。文学创作潮流与趋向。鲁迅与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与成熟。鲁迅的思想发展过程。《呐喊》与《彷徨》。《野草》与《朝花夕拾》。“问题小说”与文学研究会。“自叙传”抒情小说与创造社。

胡适与早期白话诗。郭沫若与《女神》。闻一多、徐志摩与新月诗派。《新青年》“随感录”作家群。冰心、朱自清与现代散文。“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散文。中国现代话剧的萌芽和诞生。田汉、丁西林与中国早期的话剧实践。

2、第二编(第二个十年):30年代文艺运动发展的基本线索。革命文学论争与左翼文学思潮。自由主义作家文艺观及两大文艺思潮的对立。茅盾与“社会剖析小说”。老舍与“京味小说”。巴金的小说创作与安那其主义思想。沈从文的湘西小说与田园乡土风格。左翼文学。京派与海派文学。戴望舒、卞之琳与现代派诗人的创作。鲁迅杂文的思想和艺术成就。曹禺和中国现代话剧的成熟。《雷雨》《日出》《北京人》等。

3、第三编(第三个十年):战争制约下的文学与政治。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赵树理出现的文学史意义。雅俗交融文学创作。张爱玲的小说。徐訏、无名氏的小说。钱钟书的《围城》。艾青诗歌的独特意向、风格和主题。七月派诗人、九月派诗人的创作。报告文学的勃兴。小品散文的多样风姿。陈白尘的喜剧创作。台湾现代文学的代表性作家。

(三)中国当代文学史

1、上编(50-70年代的文学):毛泽东文艺思想。50-70年的文艺批评和批判运动。“双百方针”与文学的政治化倾向。诗人的艺术困境。农村小说《创业史》等。《保卫延安》《红旗谱》《红日》等革命历史小说。《青春之歌》及其讨论。历史小说《李自成》。《三家巷》及其评价。杨朔、秦牧、刘白羽的散文。“百花文学”。贺敬之、郭小川的的政治抒情诗。话剧创作及老舍的《茶馆》。“文革”文学的发生过程及其特征。“革命样板戏”。丰子恺、穆旦、牛汉、无名氏等人的“地下创作”。“天安门诗歌”。

2、下编(八十年代以来的文学):思想解放潮流与文艺界的拨乱反正。新启蒙下的人道主义和现实主义思潮。多元形态的文学话语与写作立场。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先锋文学、现代派小说、新写实文学。新生代小说。王朔、王小波等人的小说。新时期诗歌思潮:“归来者”的诗歌,“朦胧诗”,新生代诗歌。新时期的散文:报告文学,反思性散文,文化散文。巴金《随想录》的文学史意义。新时期的“女性文学”。九十年代以来文学文学发展的动向。

(四)外国文学史

1、要求系统掌握外国文学史中出现的重要作家及其作品、重要文学流派,重要文学事件等;掌握各阶段重要的书目知识。

2、要求对外国文学史中比较重要的文学现象、重要作品的思想内容及其艺术特色、重要作家的历史地位、重要的文学流派及重要的文学理论等,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和评价。

汉语运用(写作)

说明:该部分主要考察学生汉语运用能力,不提供考试大纲。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 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数学一试题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数学一试题 一、选择题:1~8小题,每小题4分,共32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 题目要求的,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答题纸... 指定位置上. 1、若反常积分01(1)a b dx x x +∞ +?收敛,则 (A )1a <且1b >. (B )1a >且1b >. (C )1a <且1a b +>. (D )1a >且1a b +>. 2、已知函数2(1), 1,()ln ,1, x x f x x x -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二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考点】不作为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作为罪”的原则适用于所有犯罪类型,不作为犯罪亦不例外;但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并不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有可能来源于生活经验(理论上称之为“开放的构成要件”)。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作为可能性的具备是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必备条件,不具备此条件,不作为犯罪即不成立。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不真正不作为犯并非单纯的不作为即可成立,而是必须其不作为导致一定的法定后果才成立。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不作为只是一种实施犯罪的方式,原则上所有犯罪类型均有不作为方式存在的空间。 【答案】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

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考点】刑法因果关系 【解析】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王某的财产损失是由乞丐独立导致的,而不可归责于甲,甲只需对其导致的伤害后果负责。 B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虽然在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自身行为,但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不能阻却追杀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虽然直接导致结果的是丙的行为,但丙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因此,石某死亡的结果不可归责于丙,而应归责于交警的错误指挥。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没有丁的敲诈行为,就不会有陈某的财产损失结果,因此,二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至于谁获得了财物,不能改变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事实。 【答案】C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西医综合科目试题及答案

2016年考研西医综合真题 一、A型题:1~90小题,每小题1.5分;91~120小题,每小题2分;共195分。在每给出的A, B, C,D四个选项中,请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机体内环境稳态的描述,错误的是 D A.稳态是一种动态平衡 B.稳态的维持是机体自我调节的结果 C.稳态调节中都有一个调节点 D.稳态是指细胞内液理化性质基本恒定 2.在引起和维持细胞内外Na+、K+不对等分布中起重要作用的膜蛋白是 B A.载体 B.离子泵 C.膜受体 D.通道 3.神经细胞的静息电位为一70mV, Na+平衡电位为+60mV, Na+的电化学驱动力则为 A A. -130Mv B. -10mV C. +lOmV D. +130mV 4.风湿热时,红细胞沉降率加快的原因是 C A.红细胞表面积/体积比增大 B.血浆白蛋白、卵磷脂含量增高 C.血浆纤维蛋白原、球蛋白含量增高 D.红细胞本身发生病变 5.阿司匹林通过减少TXA2合成而抗血小板聚集的作用环节是 A A. 抑制COX B.抑制TXA-,合成酶 C.抑制PGI7合成酶 D.抑制PLA2 6.心室肌细胞在相对不应期和超常期内产生动作电位的特点是 B A.0期去极化速度快 B.动作电位时程短 C.兴奋传导速度快 D.O期去极化幅度大 7。在微循环中,进行物质交换的血液不流经的血管是B A.后微动脉 B.通血毛细血管 C.微静脉 D.微动脉 8.下列呼吸系统疾病中,主要表现为呼气困难的是A

A.肺气肿 B.肺水肿 C.肺纤维化 D.肺炎 9.下列关于CO影响血氧运输的叙述,错谈的是 A A. CO中毒时血02分压下降 B. CO妨碍02与Hb的结合 C. CO妨碍02与Hb的解离 D.cO中毒时血02含量下降 10.下列关于颈动脉体化学感受器的描述,错误的是 D A.其流入流出血液中的Pa02差接近零,通常处于动脉血环境中 B. Pa02降低、PaC02和H+浓度升高对其刺激有协同作用 c.感受器细胞上存在对02,、C02、H+敏感的不同受体 D.血供非常丰富,单位时间内血流量为全身之冠 11.胃和小肠蠕动频率的决定性因素是 D A. 胃肠平滑肌动作电位频率 B.胃肠平滑肌本身节律活动 C. 胃肠肌问神经丛活动水平 D.胃肠平滑肌慢波节律 12.在胃黏膜壁细胞完全缺乏时,病人不会出现的表现是 C A.维生素B12吸收障碍 B.肠道内细菌加速生长 C.胰腺分泌HC03-减少 D.食物蛋白质消化不良 13.促进胰腺分泌消化酶最主要的胃肠激素是C A.胰多肽 B.促胰液素 C.缩胆囊素 D.胃泌素 14.人体发热初期出现畏寒、寒战的原因是B A.散热过程受阻 B.体温调定点上调 C.体温调节中枢功能异常 D.产热过程过强 15.利用肾清除率概念测定GFR,被清除物除能被肾小球滤过外,尚需满足的条件是 C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带答案和解析

1、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2、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 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3、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4、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5、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

2016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数学一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考研数学(一)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一、选择题:1~8小题,每小题4分,共32分,下列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若反常积分 () 11b a dx x x +∞ +? 收敛,则( ) ()()()()11111111 A a b B a b C a a b D a a b <>>><+>>+>且且且且 【答案】(C ) (2)已知函数()()21,1 ln ,1 x x f x x x -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 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 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 2、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4、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6、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A.受案范围、管辖 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 7、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8、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9、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收起解析|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B,回答正确 统计 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全站数据: 本题共被作答310次,正确率为90.65%,易错项为A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考点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笔记 编辑笔记 2 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收起解析| 收藏本题正确答案是C,回答正确 统计 个人数据: 作答本题2次

药学专业要考各种证

A、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中药学专业工 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中药学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B、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取得方式 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C、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考试: a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b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c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考试大纲一般会在考试前一个年度的12月份至考试 当年的1月份左右公布。 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考试大纲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 专业实践能力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选择 1.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 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 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 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2.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 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 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 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3.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 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 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 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4.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 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 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 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5. 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 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 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 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 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答案】B 【考点】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C。 【考点】合伙制度概述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答案】A。 【考点】合同的订立 4.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考点】代理权 5.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2年上半年,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5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答案】D。 【考点】物权的变动 6.甲被法院宣告失踪,其妻乙被指定为甲的财产代管人。3个月后,乙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此过程中,乙向丙出示了甲被宣告失踪的判决书,并将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事实告知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二)试题答案详解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二)试题答案详解 (完整版) Section I Use of English 1、【答案】C how 【解析】根据空格所在句子可以看出,空格处应该是一个引导宾语从句的从属连词,做influence的宾语。四个选项的意思中,只有C. how引导后面的内容做influence的宾语,前后意思合理。 2、【答案】B In particular 【解析】空格的前一句话的内容是:坐落在幸福人群所在地的公司投资更多的钱。空格所在句的内容是:坐落在幸福人群所在地的公司在…方面投入更多的钱。很显然,前后句子是总分关系。选项中,只有B选项可以体现总分关系。 3、【答案】D necessary 【解析】根据空格处前后的内容,_____ for making investments for the future是做后置定语修饰longer-term thinking和happiness。幸福,这种持久的思维模式对于对未来进行投资_______,四个选项中只有D. necessary做后置定语符合前后内容。其他选项与原文内容语义不符。 4、【答案】C optimism 【解析】空格处的内容与inclination for risk-taking由and连接,构成并列关系,后面that come with happiness定语从句既修饰空格处的内容,也修饰inclination for risk-taking,所以选项中可以由that come with happiness修饰的只有C选项optimism。 5、【答案】D change 【解析】空格处的内容和the way companies invested构成动宾搭配。选项中A. echo 回声 B. miss 思念 C. spoil 溺爱 D. change 改变,所以只有D选项可以和the way companies invested构成通顺语义。故D项正确。 6、【答案】B measured 【解析】原文:So they compared U.S. cities’average happiness_______ by Gallup polling with the investment activity of publicly traded firms in those areas. 所以他们比较美国城市的平均幸福,这种幸福是根据盖洛普在上市公司的投资活动地区民意调查来________。A imagined 想象,D assumed 假定与民意调查的客观性是不符的,故排除,C invented 发明,与文意不符,故选B measured,衡量,测量。 7、【答案】A sure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一)试题及答案解析Word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英语(一)试题 Section 1 Use of English Directious: Read the following Text. Choose the best word(s) for each numbered blank and mark A,B,C or D on the ANSWER SHEET.(10 points) In Cambodia, the choice of a souse is a complex one for the young male. It may involve not only his parents and his friends, 1 those of the young woman, but also a matchmaker.A young man 2 a likely spouse on his own and then ask his parents to 3 the marriage negotiations, or the young man’s parents may make the choice of a spouse, giving the child little to say in the selection. 4 , a girl may veto the spouse her parents have chosen. 5 a spouse has been selected, each family investigates the other to make sure its child is marrying 6 a good family. The traditional wedding is a long and colorful affair. Formerly it lasted three days, 7 by the 1980s it more commonly lasted a day and a half. Buddhist priests offer a short sermon and 8 prayers of blessing. Parts of the ceremony involve ritual hair cutting, 9 cotton threads soaked in holy water around the bride’s and groom’s wrists, and 10 a candle around a circle of happily married and respected couples to bless the 11 . Newlyweds traditionally move in with the wife’s parents and may 12 with them up to a year, 13 they can bulid a new house nearby. Divorce is legal and easy to 14 , but not common. Divorces persons are 15 with some disapproval. Easch spouse retains 16 property he or she Divorced persons may. 1. [A]by way of [B]with regard to [C]on behalf of [D]as well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一)试题(完整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一)试题(完整版) Section I Use of English Directions: Read the following text.Choose the best word(s) for each numbered blank and mark A, B, C or D on the ANSWER SHEET.(10 points) In Cambodia, the choice of a spouse is a complex one for the young male. It may involve not only his parents and his friends, 1 those of the young woman, but also a matchmaker. A young man can 2 a likely spouse on his own and then ask his parents to 3 the marriage negotiations, or the young man’s parents may make the choice of a spouse, giving the child little to say in the selection. 4 , a girl may veto the spouse her parents have chosen. 5 a spouse has been selected, each family investigates the other to make sure its child is marrying 6 a good family.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解析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解析 D项:丢失枪支不报罪、遗弃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属于不作为犯。所以,D项正确。 A项:根据《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其义务来源包括以下:(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刑法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即行为人以不作

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所以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可以有其他义务来源。所以,A 项错误。 BC项: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应具有以下三项内容:(1)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2)行为人有作为的可能;(3)行为人违反了作为义务,造成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C项:丙酒后开车,与石某撞车身亡之间,介入了交警指挥不当的因素,而此因素的介入具有异常性,足以中断丙酒后开车的行为与石某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二)试题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二)试题 Section I Use of English Directions:Read the following text.Choose the best word(s)for each numbered blank and mark A,B,C or D on the ANSWER SHEET.(10points) Happy people work differently.They’re more productive,more creative,and willing to take great risks.And a new research suggests that happiness might influence_1_firms work,too. Companies located in places with happier people invest more,according to a recent research paper._2_firms in happy places spend more on 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That’s because happiness is linked to the kind of longer-term thinking_3_for making investment for the future. The researchers wanted to know of the_4_and inclination for risk-taking that come with happiness would_5_the way companies invested.So they compared U.S.cities’average happiness_6_by Gallup polling with investment activity of publicly traded firms in those areas. _7_enough,firms’investment and R&D intensity were correlated with the happiness of the area in which they were_8_.But is it really happiness that’s linked to investment,or could something else about happier cities_9_why firms there spend more on R&D?To find out,the researchers controlled for various_10_that might make firms more likely to invest---like size, industry and sales---and for indicators that a place was_11_to live in,like growth in wages or population.The like between happiness and investment generally_12_even after according for these things.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happiness and investment was particularly strong for younger firms, which the authors_13_to“less codified decision making process”and the possible presence of “younger and less_14_managers who are more likely to be influenced by sentiment.”The relationship was_15_stronger in places where most people are relatively happy,rather than in places with happiness in equality. _17_this doesn’t prove that happiness causes firms to invest more or to take a longer-term view,the authors believe it at least_18_at that possibility.It’s not hard to imagine that local culture and sentiment would help_19_how executives think about the future.“it surely seems plausible that happy people would be more forward thinking and creative and_20_R&D more than the average”said one researcher. 1.A.where B.how C.why D.when 2.A.In return B.In particular C.In contrast D.In conclusion 3.A.sufficient B.famous C.perfect D.necessary 4.A.individualism B.realism C.optimism D.modernism 5.A.echo B.miss C.spoil D.change 6.A.imagined B.assumed C.measured D.invented 7.A.Sure B.Odd C.Unfortunate D.Often 8.A.headquartered B.advertised C.overtaxed D.divided 9.A.overstate B.summarize C.explain D.emphasize 10.A.factors B.stages C.levels D.meth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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