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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退休金新政策规定

2020国家退休金新政策规定
2020国家退休金新政策规定

2020国家退休金新政策规定

2017年31省市最新养老金上调发放标准出炉

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

①先统一增加80元;②按本人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增加

2.5元;③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①先统一增加80元;②再按照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增加4.5%。

北京市

一、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2017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

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

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调整前个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

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调整

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

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

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

补足。

陕西省

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

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2.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

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

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3.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

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

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

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4.2017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

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

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云南省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调整。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多项条件的,叠加调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

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

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和三类地

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类地区、五地类区和六类地

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

低于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

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辽宁省

方式一:定额调整

企业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

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

加85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80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

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机关事业单位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

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其他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8元。

内蒙古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低于700

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挂钩调整

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

2.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福建省

(一)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统筹区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二)挂钩调整部分:

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

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四川省

(一)定额调整办法。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安徽省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

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见角进元)。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

3.5%。

江苏省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

按36元发给。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

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

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

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

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广西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二)挂钩调整:

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每增加1

年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2.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的4.1%增加基本养老金。

新疆

(一)定额调整:符合201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发20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符合201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增加45元。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

算工龄)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发3元(缴费年限

按整年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按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

3.5%(四舍五入到元)。

公务员职级与待遇将挂钩激励奖励力度将加大

在推动公务员考录工作发展方面,《规划》指出,北京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完善政法工作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公

务员招录工作。研究建立公务员职位分析指标体系,探索公务员录

用分类分级考试模式,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测评技术。

坚持公平考录,加强面试考官队伍管理,综合治理外部考试环境,完善诚信报考约束机制。

在公务员待遇改革上,将逐步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从基层一线选拔培养公务员机制,加快推进

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健全遴选工作机制,推动遴选人才储

备库建设;

完善公务员调任制度。健全聘任制公务员衔接和退出机制。实施国家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同时还将完善公务员考核奖惩体系,加大奖励激励力度,突出年度奖励和及时奖励的导向性。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公务员处分和解除处分备案机制。逐步完善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健全公务员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公务员申诉制度建设。

据悉,目前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已经拟定,正在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此外,各类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将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医保政策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

“延迟退休”怎么退?女干部或将率先施行

延迟退休一直是大家关心的热点话题。此前,网上流传过各种版本的“延迟退休时间表”,对此,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社会流传的延迟退休年龄的细化版本都不实。

“延迟退休”到底怎么“退”呢?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延迟退休方案已有雏形,今年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目前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

人社部主要负责人表示“延迟退休”将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分步走”。

首先小步慢走,渐进到位。

每年推迟几个月时间,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再达到法定退休的目标年龄。例如原本60岁退休的某职工,在政策实施后可能60岁零3个月退休;再过一年,“到点”职工则可能是60岁零6个月退休。

其次,将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分步实施。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如果分人群先后实施“延迟退休”政策的话,女干部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她们身体也能承受得起,社会上也不反对,应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更能够取得共识,

遭到的阻力也最小。”

不过,人社部也有官员明确表示,方案出台后将充分征求意见并经过5年过渡期,到2022年正式实施。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现在法定退休年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制定的,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长,目前我国老龄化趋势

严重,去年60岁以上老人已经达到了2.2亿,占比超过16%。

所以无论是从开发人力资源,还是保持养老、医疗基金的持续健康运行,都需要对法定退休年龄进行调整,这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

做法。

不止北京,广东也明确了“延迟退休”方案具体时间。

据悉,除北京外,也有省份明确了地方延迟退休方案的具体时间,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人社厅相关处室曾表示,广东将结合

实际,做好渐进式延迟退休工作,并努力按照国家的时间表2017年

拿出具体方案。

未来五年,还有这些福利待遇等着你

根据北京市规划,“十三五”时期,北京将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推进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北京将统筹建立兼顾各类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适度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水平。

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将增长

未来五年,北京市将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形成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同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医保向大病和困难人群倾斜

未来五年,北京市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将实现应保尽保。医疗保险政策向大病和困难人群适度倾斜,完善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联动调整机制,适度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差距

7 社保办理工作规范及流程

目录 1 适用范围 (3) 2 政策依据 (3) 3 执行原则 (3) 4 关键节点 (3) 5 操作规范 (3) 5.1 参保/停保 (3) 5.2 转移/退领 (4) 5.3 扣缴 (4) 5.4 工伤申报 (4) 5.5 意外险申报 (5) 5.6 医疗待遇申领 (5) 6 工作流程图 (7) 6.1 社会保险办理工作流程图 (7) 6.2 工伤申报流程图 (8) 7 相关表单 (9) 7.1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9) 7.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 (9) 7.3 《工伤认定书》 (9) 7.4 《参加社会保险增减表》 (9) 7.5 《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 (9) 7.6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9) 7.7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9) 7.8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9) 7.9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9)

7.10 《农民工清算申领养老及失业申请表》 (9) 7.11 《北京市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 (9) 7.12 《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 (9) 7.13 《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汇总表》 (9) 7.14 《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 (9) 7.15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9)

1 适用范围 加多宝下属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 2 政策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2.2 《员工手册》、《社保管理制度》。 3 执行原则 3.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2 公司为员工参保停保退保需符合以上政策依据。 4 关键节点 4.1新员工入职后,所属人力资源根据当地社保政策为其缴纳各项保险。 4.2当月调动人员,调出/调入区域人力资源需及时沟通,根据各地业务办理时间及时为其缴 纳各项保险。 4.3非公司原因造成社保不能正常参缴的,所属人力资源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以员工办理手续能正常缴纳之日起,开始为员工缴纳。 4.4各区域人力资源需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确定员工的社保参缴地,当地相关社保政策 及缴纳基数确定、调整方案需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 操作规范 5.1 参保/停保 5.1.1缴纳基数:新员工入职后,所属人力资源根据当地社保政策为其缴纳各项保险。新入 职员工以入职当月合同工资为缴纳基数;调动员工若合同主体变更,则以调动后合同工资为调入地参保缴纳基数;在职职工年度基数调整以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各地具体实施可根据当地正常执行,缴费基数提报方案确定后,需经营销人力资源确认,厂长审核后,上报集团主管部门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1.2如缴纳基数低于当地缴费下限,则以当地下限为缴费基数;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政 府规定的最高缴纳工资,则按政府所规定的最高缴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若缴纳基数介于当地缴费上、下限之间,则以实际为准。 5.1.3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社保不能按时参缴的,所属人力资源需及时将不能参保原因告知

2020年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2)

2020年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13日 2017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最新政策:享受退役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助

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补助对象 1、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 2、军队复员干部 3、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计算 1、军人退役到企业工作或者返回城乡的,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其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2、军人退役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其本人2014年10月1日以后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2014年9月30日以前的服役年限,在其退休时由地方政府将服役年限视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给予养老保险待遇。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计算 从2014年10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计算办法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 2017军人养老金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8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7年10月30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在运营期间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的义务,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有以下几种企业或者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但是由于年份的不同,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有不同,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工伤保险 第五章失业保险 第六章生育保险 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 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 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计算方法详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计算方法详解 工作时间长了,对于单位的工资组成开始关注,了解了工资的组成到底是怎样的,这里就大家对于工资的迷惑做详细的解释,不懂的可以联系我。下面步入正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组成主要包括两大块: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即: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其中的基础工资包括:职务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即: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注:职务工资与职务的高低直接相关,职务级别越高,职务工资则越高。薪级工资与工作年限等因素相关,工作年限越长,薪级工资越高。) 其中的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注:这是自绩效工资改革后最新的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我这的地区是从2012年开始实行的!) 即: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工资+考核绩效工资 (注:基础绩效工资是指每月发放的工资,即直接计算到基础工资里每月打到卡里。考核绩效工资是指年终考核时候,根据考核成绩计算一次性发放的工资,我们这边是半年一发。) 以上就是工资的主要组成。

那么下面我再以实际的例子给大家讲解工资的组成。 我们这边每月的工资到底怎么算呢?五险一金又是怎么计算的呢?扣掉五险一金后最终到卡的工资又是怎么来的呢?我再给大家仔细的来算算! 基础绩效工资=绩效工资*70% 考核绩效工资=绩效工资*30%(这是我们这边的计算标准,各地区存在差异!) 每月到卡工资=(每月工资)—(五险一金) (事业单位因为退休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因此实际只有四险一金) 四险=每月工资*2.8% 公积金=每月工资*20% 实例: 每月工资=基础工资+基础绩效工资 =(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 =(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70% =(450+165)+1600*70% =1735元 四险=每月工资*2.8%=1735*2.8%=48.58元 公积金=每月工资*20% =1735*20%=347元(注:个人347,

2020年企业税务新政策详情解读

2020年企业税务新政策详情解读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 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 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 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 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 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60%以上;3.企业账证健全,能够 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

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4.企业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5.企业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接受继续教育,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年检;6.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7.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第一条。 二、支持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一)安置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青海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在4000元基础上上浮30%,即5200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年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14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问答解析 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出台的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涉及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以问答形式解析如下: 一、2014年1月起,企业年金及个人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个人年金,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允许扣除。但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参保者工作地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政策依据:《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一条,全文如下:第一条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政策解析:2013年及以前年度,工资条上的“企业年金”,需并入应领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不与应领工资合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条上扣款中的“企业扣年金”指计入账户的个人年金,按个人上年收入的5%除以12计算得出。 例:某职工上年应领工资90000元,按5%的比例全年个人年金为4500元,每月375元。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以内的部分暂允许扣除,即每月计算个税个人年金部分可扣除300元。(90000*4%/12)。 工资条上的“企业扣年金”比例为5%,按照规定4%允

2014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4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出现是为了保证一些失地的农民的基本利益,对于年满18岁的农村户籍者都是可以享受到此待遇的。不过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有哪些呢?由于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征地的现象也在不断的出现,对于相关的政策解读请看一下介绍! 由于受到我国政策上的影响,对于一些国家规定上的项目可能会涉及到征地的情况。由于土地对于农村户籍者来说等于是一辈子的保障,如果失去了土地的话,是可以选择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来保障未来的生活。根据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来说,购买保险是起到了一个未来的保证防范,无论是医疗保险,还是养老保险,都是针对一定范围的保障。我国对于被征地的村民来说是可以凭借着国家开的相关征地文件来获得购买失地保险的资格。 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需要年满18岁的村民才能够享受到的,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没有任何资格购买失地保险的。另外在相关的规定上,购买失地保险不包括一些国家的公务员,事业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以及参军退伍后享受到相关优惠待遇的人员。那么购买失地保险的相关费用是怎样的呢?按照相关的规定一般是可以根据征地面积的大小,家庭的人口数量来规划的,一般是可以划分为三个等级的,每月190或150或120的标准来参保。

目前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来说,在推行上目前还在试行阶段的,国家会在试点推广之后如果得到很好的反响之后,是会在全国推广的。关于失地保险的缴费情况是可以选择一年一次或者每月缴纳来安排,在规定上第一次交保是需要连续缴纳1年之后才能够获得国家的相关补偿的,另外在缴费的比例上也包括村集体缴费还有政府补贴的一部分。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农村社保来说在规定的年限以及缴费的比例上有差异,不过在试点进行的工作当中,考虑到保障性,最好是可以购买一份商业性质的保险。像购买低保,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等。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7-04-30 浏览次数:6406 字号:[ 大中小] 在企业所得税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中都对企业特定“人员”有一定的要求。不同的优惠内容,具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为了方便对比,避免“经验主义”,现将与“人员”有关的十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 1、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 近几年来,国家针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四季度的特殊情况略)。考虑到绝大多数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为按季预缴,财税〔2015〕34号也对应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频次从“月”降至“季度”。财税〔2015〕34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 在国家的支持和税务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已经成为了覆盖面最广的优惠政策之一。为了适应“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管理,税总在2014年新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专门要求企业披露“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和“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

2014年7月社保新政策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二)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纳比例+职工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纳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2014年) 温馨提示: 1、根据成府发[2011]5号文、成办发[2011]31号文、成办发[2011]32号文、成办发[2011]33号文、成人社发[2011]8号文的规定,2011年4月1日起综合社会保险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按不同人员类别缴费。 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可自愿选择参照城镇职工或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3、根据川人社发【2013】57号文、成人社发【2013】228号文的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农民工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4、二类行业和三类行业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根据成劳社发[2005]156号文的规定,每年4月调整浮动费率。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2013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018元;根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3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2013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644元。 根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4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社办[2014]14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14年1月起执行,用人单位及职工1至5月期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当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14年6月开始执行。 温馨提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的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前为3970元/月。

2014-2015年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1、目前对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加大税收支持,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政策。 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分支机构。 2、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怎么理解? 营业额是指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营业税差额征收的为扣除减除项目后的计税营业额。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均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不受经济类型、经营行业和经营规模的限制。具体有如下几类情况: (1)按月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 (2)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 (3)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其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我是增值税纳税人,该优惠政策对我单位的规模行业有限制吗? 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且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才可免征增值税;而营业税纳税人只要当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营业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如何计算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如何计算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 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 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 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 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 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 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基本养老金=〔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 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 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 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 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 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 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 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 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 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 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014年税收新政策

2014年税收新政策》讲义 讲解提纲: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三、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答记者问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六、税总办函[2014]652号-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第一课时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5号状态:有效发文日期:2014/1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

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四、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本通知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山东退休工资计算方法2020

山东退休工资计算方法2020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新办法: 退休养老金(中人)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构成:(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50周岁195月,60周岁139月)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企业职工需具备哪些条件,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纳税人上交的专项税金是欧美一些国家的基本养老金保障系统的主要资金来源,那么,到了6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退休者能得到多少退休金? 很多国家的退休职工领取的退休金并没有一个固定额,要视退休年龄、工作年薪和年限、供职岗位等情况的不同。少者,领不到原工资的50%;多者,可以领到原工资的100%以上。 瑞典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部分是基本养老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养老附加金",这是瑞典特有的。"养老附加金"据退休前的收入状况和纳税情况而定,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养老附加金"积累的就越多,退休后就能领到越多的退休金。 看了“山东退休工资计算方法”的人还看了:

欧盟国家税收政策新变化

欧盟国家税收政策新变化 龚辉文 欧盟网站近日公布的《欧盟国家的税制改革2014》,对欧盟28个成员国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期间的主要税收政策变化进行了梳理。梳理发现,主要税收政策保留了很大一部分原有特点,如以增值税、消费税等为主体的间接税继续保持增税势头,中低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税负趋于下降,高收入阶层税收呈现上升,环境税更加受到重视等,但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去杠杆化 金融危机使人们认识到财务过度杠杆化的危害,因此去杠杆化的税收政策日益受到重视,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公司所得税中对利息扣除的限制措施。公司所得税允许负债利息税前扣除而不允许股利分配在税前扣除的政策差异本身鼓励企业负债经营,容易造成企业财务过度杠杆化。 欧盟成员国比较重视解决这一问题。采取的措施主要集中在对利息支出扣除的限制。如芬兰2014年1月实施新规定限制集团内部贷款的利息扣除,规定低于50万欧元的净利息支出可以扣除,超过的部分,限于利息、税款、折旧和摊销前收益的30%额度内扣除;希腊对超过300万(2015年底以前为500万)欧元的利息支出也实行类似的限制规定,并适用于所有公司。 许多成员国调整了利息扣除的限额,如法国从2014年起,对超过300万欧元的净利息支出只允许扣除75%;葡萄牙将300万欧元的起限标准降至100万欧元;斯洛文尼亚修改了资本弱化规则。但有的成员国(比利时和意大利)调整

了公司权益的扣除规则。比利时允许公司权益扣除,即公司股息分配可以按规定标准视同利息扣除。2014年对公司权益扣除标准作了调整,同时对享受公司权益扣除的大公司开征最低替代税性质的“公平税”,税率为5.15%,以避免公司过度享受优惠;意大利对决定在欧盟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实行增量权益扣除制度(称“超级公司权益扣除”),2014年提高了其扣除标准。不过,拉脱维亚2014年取消了公司权益扣除制度。 二是对住房税收的债务利息扣除的限制。欧盟许多成员国对自住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支出允许部分或全部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会刺激家庭举债,推动房价上涨,增加金融风险。因此,住房税收的变化主要集中在解决债务偏好问题,即限制抵押贷款利息扣除。多数成员国这方面都作了调整。如西班牙和爱尔兰取消新抵押贷款利息扣除;荷兰和芬兰则逐步降低其扣除标准。荷兰,利息扣除只限于自住住宅的新抵押贷款,而且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此外,可以享受此项扣除的纳税人要求适用的最高所得税率从52%逐步下降至38%。芬兰抵押贷款利息扣除比例从2012年的85%将逐步下降至2018年的50%。卢森堡和爱沙尼亚也大幅度下调了利息扣除上限。 更加致力于提高企业竞争力 为了帮助小企业,刺激私人投资,一些成员国调整公司所得税税基以鼓励投资和企业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竞争力。措施主要包括研发优惠、创业投资优惠和小企业优惠等。 研发优惠。多数成员国通过税收优惠促进私人的研发投入。这类优惠是危机以来最有吸引力的优惠,这种趋势仍在延续。2013年7月以来,大约有半数成员实行或决定对研发

武汉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及标准(最新)

武汉市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社保最低和最高缴纳基数及标准(中心城区) 以下是社保处 2014年7月份起最新调整的单位五险一金或五险最低档及最高档缴纳基数(有部份单位核定工伤在 0."5%以上的这个最低档缴纳标准会有区别哦),比例及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武汉市中心城区 2014年7月- 2015年6月单位五险一金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企业缴费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合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130020% 8% 0.50% 2% 0.70% 8.0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2 10 4."00 90 0."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20 8."0012 9 6."39个人缴费 小计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纳金额26 8 7."3 23 1 6."5 23 1 6."5 23

1 6."5 23 1 6."520% 8% 0.50% 2% 0.70% 537."46 18 5."32 1 1."58 4 6."33 1 6."2 2 79 6."918% 214."

98752."4423 8." 6511." 5869." 5016."2210 8 8."39个人缴费小计2%+7元53."33 0% 1% 0% 0."00 2 3."17 0.00 29 1."48 2%+7元53."33 0%

广东16年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doc

广东16年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社保的(包含正式调入人员),其退休工资主要由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调节金+过渡性养老金+工龄补贴+地方补助+过渡性补助; 2.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工龄补贴+地方补助(非深户没有地方补助);所以很多人的退休金低就是因为是1992年8月以后才参加社保的,这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二.详细计算公式: 1.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 2.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55退休为170,50岁为195)计算;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乘以百分之一点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31

日前缴费年限减去二十五后乘以百分之一,再加上百分之三十。 4.调节金:每月300元; 5.工龄补贴:总的缴费年限乘以4元,不满1年不算; 6.地方补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8.5+20; 7.过渡性补助: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平均缴费指数11+60。 三.实例:该参保人87年8月参加工作,94年6月调入深圳,基本上是按照深户最低标准参保,2015年退休,个人帐户余额为5.5万元,2007至2008年领取了2年失业保险,详细计算如下: 该参保人总的缴费年限为25.5年,92年7月以前的年限为5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25.5年,平均缴费指数约为0.72,个人帐户5.5万,2015社平工资约为5218元,详细计算如下: 1.统筹养老老金=(5218+3824)/2*25%=1130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5.5万/195=282元; 3.调节金=300元; 4.过渡性养老金=3824*5*0.012=229元+100=329元; 5.工龄补贴=25*4=100元; 6.地方补助=25*0.72*18.5+20=353元; 7.过渡性补助=5*0.72*11+60=100元;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并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会涉及以下鼓励类项目: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贵州省”中: 26、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7、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信息产业”中: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与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11、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2、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3、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4、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5、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 16、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18、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19、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20、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 2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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