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优质课(专业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学院职教部、长春市职教研究指导中心,吉林航空工程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深化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业务素养与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专业课)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学时为1标准学时(45分钟)。
二、评选对象
全省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
三、评选要求
1.选择专业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特点鲜明的课程推荐上报;
2.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得当,具有创新意识;
3.突出信息化教学手段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体现“做中学”理念;
4.同一学校推荐上报课程不超过2节。
四、工作安排
1.2012年6月底前各校初评及各地区复评;
2.2012年7月5日前,各地区及省直属校将复评结果报吉林省教育学院职成研训院;
3. 2012年9月下旬省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终评(专家平均打分不足60分的教师不予通过验收)。
五、评选指标
根据各地区教师比例,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长春10节;吉林8节;延边6节;四平、通化、白山、白城各5节;辽源、松原各4节;长白山管委会1节;吉林航校2节。
六、其他事宜
1.请各校对参评教师在制作课件、使用多媒体、调动课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2.“推荐表”报送分为电子件和纸质件(各一份)。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德育课、专业课优质课评选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每年举办相应类别优质课评选。
报送地点:吉林省教育学院职成研训院(长春市人民大街6755号),邮编:130022,电子邮箱:lirui200905@https://www.wendangku.net/doc/2b1991878.html, 联系电话:0431-********,联系人:李瑞。
附件1: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评选推荐表
附件2: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价参考量表
吉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吉林省教育学院职成研训院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