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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115

【发文字号】内政办发[2017]185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28

【实施日期】2017.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0

年)》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7〕185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0年)

(2017年12月28日)

前言

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据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动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互联网快速普及,全球数据呈现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掌握和运用大数据的能力正日益成为衡量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对内蒙古发展战略定位、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关键时期。加快大数据发展,释放技术红利、制度红利和创新红利,对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深入贯彻国家《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政府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大数据基础设施、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和创新应用、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规划期为2017-2020年。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产业生态正在形成。同时,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为“十三五”时期大数据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大数据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国际、省际干线光缆加快建设,中蒙俄国际光缆和呼和浩特至北京的4条直通光缆相继建成,鄂尔多斯至北京的两条双路由光缆通道即将完工,乌兰察布至北京光缆传输系统工程第二路由开工建设,设立了呼和浩特区域性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宽带内蒙古”工程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建设,截至2016年底,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1166万个,全区光缆总长度58万公里,4G基站数达到4.39万个。云计算数据中心初具规模,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90万台,居全国首位。

信息化建设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截至2016年底,自治区政务云中心已部署57个部门400多个信息系统,走在全国前列。建成了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5%,50M及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达到80.3%,居全国第四位。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2700万,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223.6亿元。两化融合效果日益显现,28户企业进入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贯标试点企业名单,建成了稀土、煤炭、聚氯乙烯、葵花籽、畜产品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包头市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网络协同制造平台等。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成为全国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网络经济和行业信息化深入发展,沉淀了大量的数据资源,为大数据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大数据行业应用不断深化。公安、卫计、环保、扶贫、社保、工商、质监、统计、社会信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能源云、乳业大数据平台、稀土交易大数据平台、牧区全产业链溯源数据平台和煤炭、药材、草业等一批大数

据应用系统,各领域的大数据应用逐渐开展,大数据在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效应开始显现。

大数据产业体系逐渐形成。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园等一批大数据园区加快建设,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华为、浪潮、苹果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相继落户,产业集聚效应开始显现。电子信息产业稳步发展,初步形成电子元器件、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门类的电子信息产业体系。2016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收入27.96亿元。

二、发展形势

当前,以大数据驱动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快速演进,世界各国都把推进经济数字化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在前沿技术研发、数据开放共享、隐私安全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前瞻性布局,掌握和运用大数据的能力正日益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大数据关键技术不断突破,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天地一体信息网络、物联网、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量子信息、区块链、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蓬勃发展,大数据应用加速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度融合,产业生态逐渐形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正在凸显。

我国高度重视大数据的发展。党中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各部委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在国家大数据战略驱动下,大数据资源建设、技术研发、创新应用等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各省市纷纷抢抓大数据发展机遇,促进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新形势下,我区大数据发展具有独特优势,面临重大机遇。从战略层面看,我区获批国家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承担着国家在推动数据资源创新应用、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等方面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发展大数据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从比较优势看,我区承东启西,外联俄蒙,内联“三北”,靠近京津,气候条件适宜、地质环境稳定、能源保障有力,具有发展大数据得天独厚的优势。从内生动力看,当前我区正在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努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建设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为大数据应用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大数据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同时也应看到,我区在大数据发展方面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足,目前全国八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仅我区没有建设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省际出口带宽规模偏小,数据传输时延长、丢包率高等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大数据基础研究、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创新能力薄弱,大数据相关人才严重短缺。三是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不高,信息孤岛、数据碎片化问题突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程度低。四是大数据应用水平不高,存在应用领域不广泛、应用程度不深等问题,对实体经济支撑作用不强。五是产业体系尚不健全,大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应用及相关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六是保障支撑体系比较薄弱,数据资源管理、开放共享、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尚不完善,大数据产业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政策红利尚未充分释放。七是大数据管理体制不健全,社会各界对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前瞻性把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综合研判,我区大数据发展显现出政策红利叠加释放、后劲动能大幅增强、潜力优势加速转化的阶段性特征,内外部环境较为有利,总体上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增强紧迫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加强统筹规划,集中

优势资源,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的决策部署,抓住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机遇,着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绿色集约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基地;着力统筹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及社会大数据融合应用,构建一体化政务治理体系;着力加强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大数据产业高地;着力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在大数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活力。注重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引导,营造大数据发展的良好环境。

创新发展、突出特色。瞄准大数据发展技术前沿领域,注重应用技术研发,汇聚多方资源,强化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层次,推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突出资源禀赋优势,聚焦特色优势,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大数据产业。

巩固基础、强化应用。以需求为导向,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提升大数据发展支撑和辐射能力。以应用为重点,大力推动大数据在各个行业领域的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完善制度、保障安全。建立健全大数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增强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保障信息安全和

个人隐私。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监管,促进数据资源有序流动与规范利用。

(三)发展定位

--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

建设以和林格尔新区为核心、东中西合理布局的绿色数据中心基地。全面开放我区数据中心服务空间,面向全国、国家部委和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服务,着力将内蒙古打造成为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

--丝绸之路数据港

发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以呼和浩特、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国际口岸为重点,集成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及跨境商务企业、物流等配套企业数据,着力打造丝绸之路数据服务中心和技术合作、经贸合作、投融资、生态环保、人文交流等大数据平台,将内蒙古打造成为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重要枢纽。

--数据政府先试区

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大力推动大数据在宏观决策、市场监管、政务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打造用数据分析、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数据政府先试区。

--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区

鼓励大数据企业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优势特色产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聚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要素、催生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着力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区。

--世界级大数据产业基地

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大数据企业,聚集产业、人才、应用优势资源,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链及产业集群,努力在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高端位置形成竞争优势,引领区域大数据产业集约发展,着力打造世界级大数据产业基地。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技术先进、共享开放、应用广泛、产业繁荣、保障有力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

基础设施全面升级。骨干网络、宽带接入、无线及移动通信网络等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数据中心技术达到国际一流水平。2018年底前新增固定宽带接入覆盖能力240万户;出区互联网总带宽超过5000Gbps(吉比特每秒)。到2020年,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9000Gbps,争取建成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区域性国际互联网数据业务出入口,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数据中心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300万台,平均电能使用效率(PUE)值达到1.4以下。

开放共享基本实现。2018年底前完成本地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2020年底前全区95%政务信息系统迁移到政务云平台并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建成大数据开放平台与数据流通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中规定开放的数据全部开放。

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大数据应用全面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大数据在创新创业、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等方面深入广泛应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能力显著提升,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形成数据驱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建成一批大数据产业融合示范工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态体系繁荣发展。大数据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培育一批本地大数据龙头企业,建成一批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大数据产业园区,大数据核心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和生态体系。

数据安全保障有力。大数据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基本建成,数据安全技术保障能力满足大数据发展战略需求。数据安全和个人信

息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制度健全完善。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大数据发展空间布局

统筹布局大数据发展,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突出发展特色,避免同质竞争,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

优化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空间布局。大型以上数据中心(3000个标准机架以上)主要布局在和林格尔新区、赤峰云计算产业园、乌兰察布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和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其它盟市根据需求适度建设中小型数据中心(3000个标准机架以下),原则上各旗县不新建数据中心,形成以和林格尔新区为中心,东中西合理布局的绿色数据中心体系。

统筹大数据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核心区,培育集聚一批大数据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数据中心、应用平台、增值服务、配套端产品等大数据全产业链,创建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包头大数据创新产业园区、赤峰云计算产业园、锡林郭勒大数据产业园、乌兰察布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巴彦淖尔大数据产业园、乌海大数据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形成“一核多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区域协作的大数据产业园区。

完善大数据应用空间布局。紧密结合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全面深化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大数据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重点支持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发展农牧业大数据,支持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发展工业大数据,支持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发展能源大数据,支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商贸物流和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推动自治区全域旅游和跨境旅游大数据应用。加快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

市等全国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二)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创新

以应用为导向,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基础技术研究,突出应用技术和产品研发,形成支撑大数据发展的技术产品体系。

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整合产学研用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研发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管理、处理、分析、应用、可视化和安全等关键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大规模异构数据融合、集群资源调度、分布式文件系统、流计算、图计算、机器学习、数据挖掘、区块链等基础技术研究。结合行业应用,重点研发大数据建模、分析、理解、预测及决策支持与知识服务等智能数据应用技术。结合相关产业发展,重点研发面向大数据的新型计算、存储、传感、通信等芯片、器件和装备技术。加快研发新型服务器、存储设备、智能终端等硬件产品和商业智能、数据可视化、自然语言处理等软件产品。

加强云计算应用技术产品研发。加强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云网融合、容器、微服务、云平台运行监控以及云安全保障等云计算应用技术研发。支持数据仓库、数据管理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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