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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x)

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依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极其推荐办法,业主(XX)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进行了推荐。依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按五比一的比例排序了前名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XX),并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如下:

本公示期为15日,自2017年月日时至2017年月日时。业主如对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应条件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月日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社区居委会(盖章)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签名:

年月日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 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 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 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 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 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 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 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 0%即总数不少 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 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 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 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 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 业主: (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 (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 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人员名 单等。 第十四条候选人在投票前可以进行竞选演说,但在投票开始后,任何人必须停止个人竞选 和助选活动。 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发表针对其他候选人的人身攻击言论。候选人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昭武国际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邵武昭阳街道办事处和新建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昭武国际广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7)、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长期在邵武居住。 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方式。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昭武国际广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4、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5、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产权证、购房合同、无产权证与购房合同业主请带上购房发票,同时带上身份证到房管所打印产权证明。以上材料请带好原件与复印件。 6、报名候选人到新建居委会填写报名表及简历表、推荐表。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发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通知,明确报名的时间、地点、要求、联系方式,发放及回收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报名时间3日。自荐和推荐报名者均应按规定领取并提交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 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9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产生后,在昭武国际广场张榜公示,并同时在“昭武业主”QQ 群、“昭武业主”微信群、邵武在线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业主委员会建立的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 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 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 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 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 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 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 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

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在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和桂庄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产生办法如下: —、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9名,候补委员名额为3名。 故候选人名额为13人, 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富景园小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候选人报名方法: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小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3、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4、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房号、楼宇买卖合同编号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自荐或联名推荐候选人应到筹备组办公室领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五: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13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登记、候选人产生、候选人公示等选务工作,可根据需要由筹备组聘请业主或业主家属协助完成。候选人产生后,在小区内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在“富景家园—和谐”QQ群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乐清市东禾紫荆花园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大会选举办法。 第二条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大厦)第届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按业主人数且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条每一位业主且建筑面积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本小区(大厦)推选业主委员候选人 13 名,实行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差额选举一般按20%差额)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认真履行业主义务、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 第七条大会选举时,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进行选举。 第八条 20 名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第九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条每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十一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数(即13名)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的候选人未超过5名时,应进行补选。 第十二条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业主(业主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画“Ο”,投反对、弃权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不做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填上另选人的,并在其下方的空格打“√”或画“Ο”。 第十三条业主(业主代表)不能划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其他业主(业主代表)(为非候选人)按其意志代写。未到会的业主(业主代表)可以书面委托他业主(业主代表)或其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四条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各二名,提交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第十五条会场只设一个投票箱,业主(业主代表)可按座区的顺序进行投票。 第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清点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并由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计票完毕,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第十八条本选举方法经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的公告(2020年整理).pdf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及其推荐办法的公告(示范文本)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第*届业主委员会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类型分布的具体特点,考虑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和不同物业类型专有部分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委员候选人条件及选举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名,设候补委员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业主; (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四)不存在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或者报酬的行为; (五)不存在泄露业主资料或者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活动的行为; (六)接受过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七)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

务; (八)应依法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九)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30%。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第项办法产生:(一)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采取业主自荐或推荐等方式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住宅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非住宅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不少于5名业主推荐。被推荐或者自荐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不能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人。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推荐)表》领表交表地点:。领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交表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注:领表、交表时间一般应超过7天)。 (五)业主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前与筹备组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业主大会筹备组/第*届业主委员会(公章)

业主委员会换届全套流程图

附件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为确保则下进行,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 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 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合同)、件及原印件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 紫荆名流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月日

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荐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幢单元(座)楼层户门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 年月日

附件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的的公告(第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及自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作为(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现将本建筑区划分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和工作责任及推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和容; (二)确定是否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小区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结合本小区的实际 情况,现将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规定如下:一、业主委员会及候选人的组成 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共 9人,其中(一号楼 2人、二 号楼2人、三号楼 1人、六号楼 2人、七号楼2人、八号楼 2人、九号楼 2人)华地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由正式委员 9人、候补委员2人,差额选举 2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共13人 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均需50%以上的业主投 赞成票和专有面积达到50%以上才能当选,得票数排在前9 位的为正式委员,排在最后的两名为候补委员。 二、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即 房屋产权登记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知识;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开发商或本物业管 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 在其利益相关单位任职或以各种形式成为其股东的。 8、在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时,根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必须推荐有履行公务经历的委员参 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1、违反本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中有关房屋租赁使用规定的; 2、搭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 3、拒交物业服务费的; 4、拒交维修资金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 6、有刑事犯罪记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者黑名单”的。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正 式员工优先。 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式: 1、业主自荐。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荐者向筹备组或业主委 员会领取《古蔺镇华地.曦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 荐表》,填好后,返回给筹备组。 2、业主推荐。在规定的时间内,由1人提名20人以上业主联名推荐的发起人向筹备组领取《古蔺镇华地.曦城小区业 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填好后,返回给筹备组,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的公告精编版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推荐办法的公 告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及其推荐办法的公告(示范文本)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珠海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第*届业主委员会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类型分布的具体特点,考虑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和不同物业类型专有部分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委员候选人条件及选举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名,设候补委员名。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业主; (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四)不存在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或者报酬的行为; (五)不存在泄露业主资料或者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活动的行为; (六)接受过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七)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八)应依法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九)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30%。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第项办法产生:(一)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采取业主自荐或推荐等方式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住宅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非住宅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不少于5名业主推荐。被推荐或者自荐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不能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人。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推荐)表》领表交表地点:。领表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日;交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注:领表、交表时间一般应超过7天)。 (五)业主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前与筹备组联系。(联系人:联系电 话:) 特此公告。 业主大会筹备组/第*届业主委员会(公章)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目前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业委会的组建话说是困难重重,挑头的一般难找,但是组建成功后也是好处多多。 先说说业委会的组建难度。 难题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手续太多 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要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和指导。但是街道办事处目前从人员的组织上、对物业管理的支持上还没有做好准备。而且要从街道找个牵头人也是很困难的。 其次,北京市文件中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在街道办事处、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因为各方面原因,业主委员会要获得指导非常困难,而且政府指导毕竟不是领导,这就会出现一些业主委员会不听指导,就认为自己的做法正确,从而发生纠纷。 再次,业主之间也存在矛盾,有的互相怀疑,特别是在筹备阶段,在谁来当筹备组成员以及管委会委员的推选上还会出现纠纷。 成立业主委员会非常困难,要经过数道程序,每个程序都有所不同。先要组建一个筹备组,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等几方组成;筹备组成立之后要进行选举工作,在这个期间要制定选举方案,制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成立管委会后到政府备案。这样,业主委员会才能以组织的形式开展工作。 这样一个程序,少则也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据朝阳园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舒可心介绍,单以朝阳园为例,从业主第一次去小区办咨询成立管委会到最后获得备案,用了18个月的时间。 难题二弄齐2/3选票实属不易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要召开业主大会,但是联系所有的业主本身就具有难度。《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

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难题三老物业不腾地新物业难管家 目前,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还没有哪家物业被炒掉。但在此前,比如北京中海雅园的业主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找到了新物业。现在很多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一般开发商会因利益关系而阻挠新物业进驻。 业主找到新物业又有什么用呢,老物业不走,新物业当然不能来“管家”。新物业等很久,终因不能进驻小区行使管家权力,以合同违约为由将中海雅园业主管理委员会告上了法庭。 难题四物业公司与行政阻力 1、物业公司一般对成立业委会的行动很反感。一方面,如果没有业委会,没人可以炒掉它,小区成为物业的自留地。而成立业委会的原因,经常是因为业主不想再忍受物业公司的蛮横服务,业委会的成立意味着解聘物业。另一方面,有组织的业主更有筹码和力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2、业委会成立的相关法规有一个很别扭的问题。成立业委会本来是全体业主的事情,是业主行使私有产权的延伸,应该由业主自主决定。但目前却是行政挂帅,从程序到内容都被政府部门掌控。但政府部门在这件事情上即无动力又缺监督,加上个别情况下被物业公司等利益团体勾引诱惑,因此成立过程中的种种拖延、敷衍、专制、不公都由此而生。甄律师在代理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案例中,大多数遇到的不是来自政府的协助而是租碍。 成大事就会遇到大困难,说了上面的这些难处不是为了吓唬大家,只

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草案)

无锡市滨湖区阳光嘉园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政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社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牵头及指导帮助下,由无锡市滨湖区阳光嘉园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阳光嘉园业主委员会设5名委员和 2 名候补委员。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3、模范履行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并按有关合约、制度 履行其业主的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信誉良好;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执行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具有较好的亲和 力及与人的良好沟通能力; 6、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其他业主委员会、相关物业公司或提供物业服 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7、没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 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 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8、具备必要的为业主服务的时间(每周三9:00:-11:30、周五17: -21:00业委会有一名委员在岗,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 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条提名候选人产生办法: 1、阳光嘉园业主代表公示完成以后,择期召开业主代表预备会议。业代预 备会议上由筹备组详细讲解“首届业主委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和“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动员业主代表积极参与业委会委员竞选。首届业委会候选人名额拟定9名。 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推荐、组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产生,具体如 下: 1)被推荐人或自荐人获得50户以上票权业主代表的联名推荐或同意推荐,即可获得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提名; 2)组织推荐由本物业区域的相关监管部门组织推荐,由相关监管部门填写《组织推荐表》,推荐本物业区域内相关业主获取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提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推荐办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建筑区划物业类型分布的具体特点,考虑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和不同物业类型专有部分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委员候选人条件及选办法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届业委会拟由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名。 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 (一)年龄在65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业务; (四)具有法律、工程、经济、管理、财务等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五)办事公道,作风民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六)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八)无侵犯本建筑区划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九)。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第项办法产生: (一)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二)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占总人数5%以上的业主联名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筹备组正式向业主大会会议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本公示期为日,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时之前向筹备组书面反映。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瑞景光华首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章) XX年X月X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 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通辽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在本市实际居住 ﹡(七)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直属单位任职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一)住宅名,其中号楼至号楼名;号楼至号楼名;号楼至号楼名; (二)办公楼名; (三)商场及店面名; (四)车库及其他名。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一)业主签名推荐 (二)开发单位推荐 (三)居委会推荐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注:1、房屋层高超过2.2米,能独立办理产权且计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才计算投票权数,才分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第二条(六)和(七)款,各物业管理小区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用。 3、第四条规定中,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数合计不得超过候选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4、第五条规定中,差额比例不低于候选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联系人:地址: 电话:时间: 特此公告。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月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在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和桂庄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产生办法如下: 一、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9名,候补委员名额为3名。 故候选人名额为13人, 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富景园小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候选人报名方法: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小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3、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4、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房号、楼宇买卖

合同编号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自荐或联名推荐候选人应到筹备组办公室领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五: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 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 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13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登记、候选人产生、候选人公示等选务工作,可根据需要由筹备组聘请业主或业主家属协助完成。候选人产生后,在小区内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在“富景家园—和谐”QQ群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龙桥花苑3组团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本《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是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筹备组充分酝酿讨论制定。具体事宜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参加过违法组织。 (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期履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无乱搭建,挪用、侵占公有财产行为。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内工作或兼职。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具备一定组织能力,且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公德心和社会公信力。 (六)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委员候选人及候补委员人数 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名且为单数,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为6名(差额一名),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为1名,即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共计7名。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程序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采取筹备组推荐和3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的方式。业主联名推荐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1.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到建新社区领取,填好后在2018年2月14日下午5点前交到建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2. 推荐表必须有30名以上业主联名签字,1名业主只能参加1次推荐; 3. 交推荐表时应附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住房产权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以及结婚证复印件; (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核 1. 筹备组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 当符合条件的推荐委员候选人数超过7名时,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具体情况,采取党员优先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三)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上报给首次业主大会领导小组,由首次业主大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确定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本办法解释权归龙桥花苑3组团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建新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徐宁,电话:89161275。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9963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标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 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江

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区域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业主联名推荐或业主自我推荐产生,推荐人数超过或不足时由筹备组确定或推荐补充。 请业主在年月日前,在处领取业主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区域内的产权人、产权共有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缴物业服务费用;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4)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住宅业主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在小区内常住; (6)本人未在为本物业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其近亲属在其任职的应当公示; (7) 第二条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组主持,实行差额选举,经筹备组协商,本次选举拟定候选人名,选举产生正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候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名。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记名投票的方法。业主的

投票权数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产生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各一名,候选人不得兼任“三员”中任何一员。投票方式可采用流动投票和集中投票两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票箱由“三员”负责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小区业主投递选票。 第四条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弃权票自动计入多数票。业主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书面电话短信方式(可当场查验)委托本小区业主代表投递选票,每名业主至多接受位委托。 第五条投票结束后,筹备组组织会场计票,由监票、计票、唱票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六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七条全体业主(按投票权计)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得票超过全体业主投票1/2当选。 第八条如遇得票数不能超过1/2,应通过自荐或推荐、筹备组协商等方法产生增补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超过投票数1/2方可当选。 第九条选举结果张榜公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15日内,向市房产局和陆城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备案。同意备案日期为业主委员会成立日期。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适用版)

xxxx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经20 年月日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讨论通过)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xxxx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xx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xxxx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大会形式 第一条本次选举大会召开形式 由全体业主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方法选出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章业主代表和候选人 第二条业主代表的产生方法 (一)、控制代表人数:住宅物业、非住宅物业均以楼层为单位,每层楼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一个楼层只有一个产权所有人的,由产权所有人指定代表参加业主大会。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制作推荐表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7日,由业主进行推荐。业主可以自荐,也可以推荐他人,以得票最多者当选。在规定的7日时间内,各楼层业主未推荐业主代表及/或出现推荐的业主代表得票数最多的人数超过1人等因素而无法确定业主代表的,由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综合分析各楼层的业主情况进行商定后,在公示栏中公示7日确定业主代表。 (三)、对业主代表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房号、联系电话(只对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代表公示办公电话,对住宅物业的代表不公示电话号码)等。 (四)、业主代表任期与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任期叁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候选人的产生方法 本次业主委员会住宅物业候选人,按201 年月日晚上业主在

本小区一楼自荐、推荐的15名业主组成,具体名单已于2014年5月10日在小区电梯口进行公示。在《关于推荐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的通知》已再次公示。 第三章投票和选举 第四条本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实行每位业主代表具有一票投票权。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是其所代表物业区域内业主投票权的总和。 第五条本次选举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投票人须在选票上填写自己所代表的楼层(物业)、签名(盖章)。 第六条业主代表可以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也可以选举其他业主。 第七条同一张选票重复选举同一候选人的,该候选人仅作得一票计算;未选任何候选人的选票为有效选票,视为弃权;选票上所选人数少于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选票有效。选票上所选人数超出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选票无效票。 第八条业主代表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的,选票应附带业主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第九条本次选举采用投票箱投票方式:业主代表现场表决、现场统计汇总。未参与表决的业主代表,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第十条业主代表应积极、主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大会召开时,由社区委员会代表监督下,进行公开点票、唱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条根据xxxx的具体情况,本次选举采取差额推选的办法,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5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与业主委员会人数的差额4名。 第四章委员 第十二条本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委员11名、候补委员4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xxxx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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