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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怎样强化《行政处罚法》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一)

谈怎样强化《行政处罚法》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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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怎样强化《行政处罚法》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一)

【内容提要】行政处罚法已实施了几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仍存在着处罚“乱”、“滥”等问题,执法状况不容乐观,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为改变这种不良状况,本文旨从立法、执法、社会环境等方面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供探讨。

【关键词】立法/执法/社会环境

【正文】

《行政处罚法》从不同的方面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明确体现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成为公民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长期困扰公民的乱罚、滥罚等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但实践中仍存在着“乱”、“软”、“滥”以及处罚程序违法问题,执法状况不容乐观,且日益暴露出现实与规范脱节、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不完善等问题,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仍得不到切实的保护。急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制度,找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和根本措施。一、《行政处罚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说《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迄今为止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一部相对完善的基本法律,按说应该成为公民维权最有力的武器,在制止乱处罚、滥处罚、处罚程序违法方面应有大的起色,但从该法的具体实施看,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主要有:1、处罚适用中处罚主体设定权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没有得到遏制,直接侵犯着公民的财产权。

2、处罚不力的情况几乎在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存在,应重罚而轻罚,不能达到处罚的预期目的,起不到震慑作用,以致违法者有利可图,抱有侥幸心理。处罚的软弱无力,其危害要远远大于乱处罚,“乱处罚侵犯的是个体,而处罚软侵犯的是整体,是公民的整体利益”。(注:应松年:《中国走向行政法制探索》,中国方正出版社,第347页。)

3、尽管《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执行中贯彻得不好,仍未解决一事再罚问题;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机关管了许多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甚为普遍。没有根治“滥”的问题,侵犯着公民的长远利益。

4、对法定程序不执行,出口就罚,没有解释,不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一申辩往往招致罚态度款、加重处罚等,影响公民实体权利的保护。实践中出现的“乱”、“软”、“滥”、不遵守法定程序问题等,其原因是多层次的。

从表层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某些执法人员因本身素质不高;对新法、新规定不习惯,持排斥心理,故意曲解法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于是,在执行法律上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没利的就不执行。二是执法对象整体法律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习惯了不行使权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使执法主体的不法行政、不法处罚更加肆无忌惮。

从深层看,一是传统法律文化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和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首先是等级特权思想的影响。认为行政机关就是管公民的、公民就是被管的,公民再告还得受行政机关管辖。其次是轻法贱讼意识的影响。传统法律文化认为“无讼”为高,“无刑”为要,“和为贵”,“讼为贱”,这种思想至今尚存,导致公民认为能忍则忍,不敢轻易与“官”对簿公堂,使不法处罚失去了最有力的监督。二是行政处罚中的“乱”与“软”总是得不到解决的直接原因之一是《行政处罚法》的某些规定作为执法依据,不足以制止或纠正不处罚、少处罚的问题。《行政处罚法》的某些程序规定操作难度大,致使再好的程序规定几乎形同虚设。《行政处罚法》对制止“软”的问题规定得不够,对行政机关应当处罚而不处罚的现象、对应当重处罚而轻处罚的现象规定得少,甚至没有具体的制止规定,法律责任部分也没有相应的制裁规定,而这种不作为的行政执法正影响着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保护。三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还较缓慢,各省、市机构改革还未全面启动,还未实现精减机构、减员增效的目标。而行政机关的行政经费是有限的,不在编人员又多,为弥补经费不足,乱收费、乱罚款在所难免。

二、强化《行政处罚法》对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的对策

法律制定得再好不付诸实施是毫无意义的,而法律的实施有悖于立法的初衷更是大错特错。目前,《行政处罚法》在实施过程存在的诸多问题,有悖于该法的立法初衷,这种有法不依、不行以及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的现象,给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造成了严重损害,削弱了法律的可信度。为改变上述状况,达到强化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必须找到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一)立法方面的对策

1、增设执法机关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行政处罚法》对制止“乱”处罚作了较全面的规定,而对制止处罚中的“软”的问题却规定得不够或没有规定。在法律责任部分,只对违法处罚的情形作了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而没有规定应当处罚而不处罚的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作为的违法损害的是公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其程度要远远大于个别违法处罚对公民的损害。况且,对不作为违法追究法律责任是以往行政法律规范早就有的先例。如《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中明确予以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都属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作为起诉的理由,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因此,《行政处罚法》第55条也应对依法应予处罚而执法机关不予处罚的不作为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样,对制止“软”的问题才能从法律制度上予以保障。

2、制止处罚力度不够的立法对策。处罚力度不够一直是困扰行政处罚制度的老大难问题,该重处罚的却轻处罚、处罚疲软,不仅没有遏制住违法者的违法行为,相反却使违法者更觉有利可图,从而更加肆无忌惮地违法,给公民的整体利益和社会秩序造成损害。为此,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使《行政处罚法》真正发挥其作用。处罚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之内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轻处罚,尽管是合法的,但执法效果不好。另一种是违法的执法行为,如法律规定应吊销证照的,却以罚款代之,造成执法效果更糟。针对上述两种情形,提出以下解决的办法。

(1)完善行政法律规范中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进一步使罚款幅度缩小、罚款数额固定化,使处罚种类的选择法定化。现行行政法律规范中给予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造成执法人员弹性执法。要让执法者公正执法,达到较好的执法效果,就必须从立法上完善行政法律规范中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应视情形不同规定不同的处罚种类,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把罚款的幅度规定得再小一些,并且尽可能地使罚款幅度分得再细一些,使罚款数额相对固定些,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法律规定得越具体,越能减少执法人员人为因素对执法的影响,也就越能制止腐败,提高执法的效果。

(2)对应重处罚而轻处罚的违法执法行为设置法律责任。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完善告知程序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程序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告知程序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程序是《行政处罚法》新设立的两个程序。《行政处罚法》明确将这两个程序上升到行政处罚决定成立要件的高度,不履行这两个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就无效。这充分体现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精神。但这两个程序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法机关因规定操作难度大而不愿操作,相对人因不知晓而无法监督执法,造成程序规定形同虚设。为此,必须完善这两个程序的程序规定,增强可操作性。

(1)履行告知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制作《送达回证》,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行政处罚法》的第31条、第41条都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否则,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但却没有规定如何履行。这对一个程序规定而言无疑是一个缺陷。因此,应规定为:执法人员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初步意见,由执法人员将该《初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初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执法人员送达时,规定应当制作《送达回证》,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注:汪永清:《行政处罚法适用手册》,中国方正出版社,第256页。)

粤教版思想品德八下5.3《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第1课时)word导学案

《5.3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第1课时 【学习目标】 1、了解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理解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 【学习重难点】 一、重点 从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二、难点 理解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知识准备】 查阅《宪法》的相关内容,想一想宪法与我们生活有什么联系 【课前预习案】 一:阅读教材完成问题: 1.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2.宪法是国家的,是我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的活动准则。 3.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问题;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 4.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为基础和依据,其内容不能与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不能得到适用。 5.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预习评估 【课中探究案】 一:课内自主合作学习 1、活动一 回想上一节课学习过的内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与宪法有什么关系? 2、活动二 在我们众多的法律法规中居于什么样的地位? 二:课内探究学习 探究点1宪法的法律效力 201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相比此前实施多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新法新增了产品缺陷召回制度、特种设备报废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上述材料中“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说明了什么? (2)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根据宪法制定”?

行政处罚法案例题库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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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建议

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建议【劳动保护条例】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建议 (一)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 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应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利的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的乱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上;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经督促或责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处罚,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即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在当前劳动侵权较多,而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其维权与协调职能应得到进一步发挥,让劳动者能够更多的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能够在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的去维护。[10]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不断要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配备必要人员,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担负不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这还需加强工会的相对独立性,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 (三)做好侵权的预防工作,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最好的立法 劳动行政部门应改变劳动争议工作被动处理的现状应逐步形成“重视预防,积极再调解,公平仲裁”的新工作模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应深入到企业当中去,对发生争议较多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向劳动者问情况,找出矛盾原因。拿出对策并就容易出现的劳动侵权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预防劳动侵权的发生。发生劳动侵权后,应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在调解不成时再由仲裁渠道依法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帮助提高企业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实现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

行政处罚法试卷及标准答案.doc

行政处罚法 二、多项选择 1. 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包括ABC A.处罚法定原则 B.公开、公正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D.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2. 行政处罚决定原则的含义包括ABC A. 依据合法 B. 主体合法 C.程序合法 D. 处罚公正 3.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ABCD A. 陈述权、申辩权 B. 听证权 C.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权 D.要求行政赔偿权 4. 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D A. 警告 B. 罚金 C. 收容教育 D. 责令停产停业 5. 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ABCD A. 着手地 B. 经过地 C 实施地 D. 危害结果发生地 6. ABCD 不予行政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7.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裁决行政处罚的范围是ABCD A. 对公民处以50 元以下罚款 B. 警告 C.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 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罚款 8. 适用简易程序必须ABCD A.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B.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和享有的权利 9.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ABD A.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B.抽样取证 C.将证人传唤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D.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10. 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有ABCD A. 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邮寄送达 D.公告送达 11. 行政机关作出ABD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 责令停产停业C.行政拘留 B.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D.较大数额罚款

1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ABD A.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B.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务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1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BCD。 A.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B.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D.受委托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14.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ABC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A.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15.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AB。 A.依法给予 20 元以下的罚款的B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只要当事人愿意当场交纳D .对边远地区当事人予以处罚的 16.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政府规章可以设定CD 的行政处罚。 A.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B.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C.一定数量罚款 D .警告 17.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BC A.依法成立的事业组织 B.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C.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 者技术鉴定 D.与委托组织有业务联系 18. 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处罚BD A. 责令限期改正 B.暂扣驾驶证 C.暂扣物品 D.没收非法经营的音像制品 19.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ABC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受处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 议。 A.罚款B.警告C.行政拘留 D .劳动教养 20.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应包括ABC A.主体合法 B .有法定依据 C.程序合法 D .过罚相当 21.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ACD) A.吊销营业执照 B .行政拘留 C.大额罚款 D .责令停产停业 22.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BC) A.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我们日常的工作中发现,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以拖欠职工工资、企业不给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欠缴社会保险等较为普遍。此外,还存在有随意延长工作时间、非法雇佣童工、强制职工劳动(如:违章冒险作业、以暴力构成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同工不能同酬、不能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等问题。《劳动职工经济补偿条例》规定,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本人在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受十二个月的限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劳动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大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二、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二)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 (三)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

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冒险作业不属于“罢工”。 (五)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不须告知,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解雇员工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有过错(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学历学位证书骗取就业的)。 三、加入工会组织,依靠工会维权。《劳动合同法》有11个条文赋予工会监督职权。如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四、注意收集证据,依法追讨工钱。拖欠工资,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手段。

人教版八下道德与法治1.1《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知识点梳理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第一框“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知识点梳理宪法核心价值: 核心价值追求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核心价值宪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国家权利属于人民 1、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国家权利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4、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重要作用: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有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5、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惯穿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6、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 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并规定其担负捍卫国家主权,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的使命,从而保障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得以实现。 7、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 (1)平等权、(2)政治权利、(3)人身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6)受教育权、(7)监督权 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的实质和目标: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宪法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

3、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的原则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 4、我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官方文件:1991年11月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 5、中国的人权的显著特点: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 6、发展权的主体:人民 7、人权的主体: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 8、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自由权、政治权利,又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9、教育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初步建成了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在内的教育的法律体系 10、现代法治国家的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11、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过程中和体现:立法过程中应当依据宪法,规范立法权和行使,丰富公众参与立法的形式,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12、尊重和保障人权对行政机关的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证、文明,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13、尊重和保障人权对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的要求:审判机关、检查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检查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14、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贫穷 15、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中国的减贫行动 16、中国的减贫行动的意义:中国的减贫行动有利的促进贫困人口发展权的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摆脱贫困的宏伟目标,中国正在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

谈怎样强化《行政处罚法》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一)

谈怎样强化《行政处罚法》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一) 【内容提要】行政处罚法已实施了几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仍存在着处罚“乱”、“滥”等问题,执法状况不容乐观,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为改变这种不良状况,本文旨从立法、执法、社会环境等方面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供探讨。 【关键词】立法/执法/社会环境 【正文】 《行政处罚法》从不同的方面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明确体现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成为公民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长期困扰公民的乱罚、滥罚等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但实践中仍存在着“乱”、“软”、“滥”以及处罚程序违法问题,执法状况不容乐观,且日益暴露出现实与规范脱节、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不完善等问题,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仍得不到切实的保护。急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制度,找出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和根本措施。一、《行政处罚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说《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迄今为止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一部相对完善的基本法律,按说应该成为公民维权最有力的武器,在制止乱处罚、滥处罚、处罚程序违法方面应有大的起色,但从该法的具体实施看,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主要有:1、处罚适用中处罚主体设定权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没有得到遏制,直接侵犯着公民的财产权。 2、处罚不力的情况几乎在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存在,应重罚而轻罚,不能达到处罚的预期目的,起不到震慑作用,以致违法者有利可图,抱有侥幸心理。处罚的软弱无力,其危害要远远大于乱处罚,“乱处罚侵犯的是个体,而处罚软侵犯的是整体,是公民的整体利益”。(注:应松年:《中国走向行政法制探索》,中国方正出版社,第347页。) 3、尽管《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执行中贯彻得不好,仍未解决一事再罚问题;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机关管了许多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甚为普遍。没有根治“滥”的问题,侵犯着公民的长远利益。 4、对法定程序不执行,出口就罚,没有解释,不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一申辩往往招致罚态度款、加重处罚等,影响公民实体权利的保护。实践中出现的“乱”、“软”、“滥”、不遵守法定程序问题等,其原因是多层次的。 从表层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某些执法人员因本身素质不高;对新法、新规定不习惯,持排斥心理,故意曲解法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于是,在执行法律上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没利的就不执行。二是执法对象整体法律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习惯了不行使权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使执法主体的不法行政、不法处罚更加肆无忌惮。 从深层看,一是传统法律文化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和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首先是等级特权思想的影响。认为行政机关就是管公民的、公民就是被管的,公民再告还得受行政机关管辖。其次是轻法贱讼意识的影响。传统法律文化认为“无讼”为高,“无刑”为要,“和为贵”,“讼为贱”,这种思想至今尚存,导致公民认为能忍则忍,不敢轻易与“官”对簿公堂,使不法处罚失去了最有力的监督。二是行政处罚中的“乱”与“软”总是得不到解决的直接原因之一是《行政处罚法》的某些规定作为执法依据,不足以制止或纠正不处罚、少处罚的问题。《行政处罚法》的某些程序规定操作难度大,致使再好的程序规定几乎形同虚设。《行政处罚法》对制止“软”的问题规定得不够,对行政机关应当处罚而不处罚的现象、对应当重处罚而轻处罚的现象规定得少,甚至没有具体的制止规定,法律责任部分也没有相应的制裁规定,而这种不作为的行政执法正影响着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保护。三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还较缓慢,各省、市机构改革还未全面启动,还未实现精减机构、减员增效的目标。而行政机关的行政经费是有限的,不在编人员又多,为弥补经费不足,乱收费、乱罚款在所难免。

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摘要: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自1994年以来,我国陆续制定并颁布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未定和谐的劳动法律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实践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的频繁发生,暴露了我国劳动法的缺陷与不足。本文指出要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就亟需针对劳动法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缺陷一、劳动法是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书 (一)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劳动法,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是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 日起施行)。广义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本文所论的是广义的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根据这条规定,我国《劳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立法的这一根本目的和价值取向在各项劳动立法中都有充分体现,例如,十年来颁布的最重要的劳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是一部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案。它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以及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方式,从稳定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等角度出发,要求雇主更多考虑劳动者的利益,从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含答案

《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都应向社会公开。() 答案:正确 2、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3、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正确 4、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答案:错误 5、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案:正确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答案:正确 7、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错误 8、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强制执行。() 答案:错误 9、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答案:正确 10、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1、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答案:正确 1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13、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答案:正确 14、县、乡两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设定行政许 可。() 答案:错误 15、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答案:正确 16、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7、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

相结合的原则。() 答案:正确 18、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9、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20、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答案:正确 21、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答案:错误 22、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答案:正确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小我们所受的教育就告诉我们,劳动最光荣,劳动人民最让人尊敬。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创造历史的观点也认为,劳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力,是历史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但从古以来,劳动者常常身为被统治阶级、被剥削阶级,其自身权益常常受到侵害。 作为历史主体、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的劳动者,千百年以来却一直处于被统治被剥削的社会底层地位,我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统治阶级和强势社会集团对劳动者人为的而且恶意的掠夺、剥削和摧残。统治者对于劳动人民的恶意剥削和压榨自古便存在,许多劳动人民终其一生都在无尽的劳动。但可喜的是,随着当今文明社会的发展,这种压榨劳动力的现象得到改善,统治者对于劳动者的尊重也有所提升。二、劳动者自身的缺陷和弱点。劳动者对自身权益保护的认知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作为劳动者,自身权益切身相关,我认为,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劳动者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树立维权意识,依法维权。许多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的劳动者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往往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造成的结果又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

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先行协商,做好维权的措施,签订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就像一颗定心丸,是对劳动者最好的保证。许多劳动者没有维权意识,不懂得签订对自己利益有保证的劳动合同,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书面的认可,也没有有效证据。在维权实践中,协商处理劳动纠纷,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式,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且双方均能在短期内解决纷争。尤其对劳动者来说,在许多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得到实惠。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并且,劳动者的维权过程需要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调解程序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当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一些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因为找不到有效的途径解决方法,往往容易采取极端方式维护权益,例如通过制造社会慌乱,引起社会关注来解决个人问题等最让人不愿意看到的方法。劳动者要理智冷静的维护权益,就要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数据显示,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程序作了更为完善、更为明确的规定,不仅将调解组织由原先的一种增加为三种,而且将调解程序缩短为15天时间。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一事不二罚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减轻或从轻处罚情形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二年内不追究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五)处罚前告知义务和当事人申诉权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六)处罚程序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1)了解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和订立过程 (2)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3)懂得劳动者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2.情感态度观念 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能够坚持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提高学生依法维护自己作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3.运用 懂得劳动者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途径和方式,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解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二、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 提高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能力 2.教学难点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教学方法 案例探究法、自学阅读法、分析归纳法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观看视频《劳动合同短期化让人忧》 主要内容:不签合同的现象比过去少了很多,但是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几签的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目前在我国许多地方是比较常见的。小刘在一家企业里工作,她在那里已经干了三四年,因为企业和她的用工合同总是一年一签,心里总是觉得很不踏实。小刘说:“我觉得这样让我工作是很没有安全感。”小刘说现在她还年轻,企业要是解聘她,还可以再换个地方,可万一年龄大了再找工作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刘的这种担心也越来越强烈了。 小刘说:“工作激情会慢慢地减淡,在这样的公司工作,我的职业技能得不到长期的发展。” 从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监察组对各地用工市场的调查表明,有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时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多在一年之内。专家指出,许多用人单位之所以不愿意与雇员签订长期合同最主要的是为了规避法定义务,尽可能地减低解雇成本,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倾向也极大地影响了职工的职业安全感和对企业的职业归属感,限制他们为企业长期服务的职业热情和职业规划,在某种程度是甚至成了劳动者频繁跳槽的主要原因。 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 D)。 A.剥夺权利的处罚 B.限制权利的处罚 C.科以义务的处罚 D.影响声誉的处罚 2.有关行政主体所制定的行政规章( B)。 A.应报经国务院批准 B.应报国务院备案 C.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生效 D.经国务院备案后才能生效 3.许可证一经(D ),即获得法律效力。 A.公证机关公证 B.行政机关批准 C.申请人申请 D.行政机关颁发 4.某市税务局的(A )是外部行政行为。 A.征收税款的行为 B.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分配内部公用车辆的行为 5.行政机关吊销任职资格证书的行为,属于(B ) A.人身罚 B.行为罚 C.执行罚 D.行政处罚 6.对执行人拒不执行已生效的( C)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A.开除决定 B.任命令 C.罚款决定 D.免职令 7.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产,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C )。 A.赔偿、罚款 B.补偿、行政处罚 C.赔偿、行政处分 D.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因是(A )。 A.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 B.行政违法行为不严重 C.当事人无财产 D.当事人态度很好9.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A)。 A.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B.只有警告 C.只有罚款 D.没收非法所得 10.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C)。 A.拘留 B.劳动教养 C.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D.没收非法所得 11.某市交通部门在整顿机动车辆的管理活动中可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根据的是( D)。 A.该市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使用的规定 B.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理定 C.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定 D.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交通厅制定的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12.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应当是(A ) A.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B.事业组织 C.企业集体 D.律师事务所 13.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D)。 A.拘留 B.罚款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14.法律、法规授权而实施行政处罚的的组织是( A) A.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B.事业组织 C.社会中介机构 D.企业组织 15.行政处罚由下列哪个地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B)。 A.违法行为危害结果发生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行政行为地 D.规章制定机关所在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5,3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目标要求: 1,知识与能力 了解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理解宪法何以成为根本大法. 理解宪法与公民,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了解宪法在保障公民的权利中的作用及这种作用发挥的途径. 理解公民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的必要性,懂得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维护宪法权威. 2,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感受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感受宪法对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增强法律观念,提高宪法意识,激发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养成崇尚法律的思维习惯,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根据法制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塑造个人的人格,形成正确的人权观念,在宪法最高准则的指引下逐步提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自觉关心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积极地,准确地行使对国家的监督权. 教学重点:宪法保障公民权利,公民要树立宪法意识 教学难点:公民的权利如何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知识要点: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二,宪法对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宪法规范和限制公共权力 3,国家机关按宪法的要求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 4,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认真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2,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19 情境研讨,"兄弟争论,我来平息"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哪部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为什么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毛泽东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因为: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 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思考:宪法(母法)与普通法律(子法,如: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商标法,专利法,刑法等等)之间的区别: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主要载体。过去法院在这方面是重要的参与者,做了大量的工作也许没有意识到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仅认为是在履行职责而已。随着社会各种矛盾交织出现,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也要随之更加完善,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服务意识,转变被动司法的观念,积极、主动、高效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群众的司法需求。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正确界定自己的功能定位,既要积极有为,又要坚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这几年**法院在能动司法、柔性司法、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稳步推进。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定位了角色 以前,很多干警没有理解“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内涵,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行政职能的组成部分,是党政机关的事,与司法权似乎没有多大关联,对人民法院来说不是“份内事”。我们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当法官好当好法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活动和专项教育,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法院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力军,法院的司法职责与社会管理创新不矛盾,法院通过案件裁判,法律释明,司法审查等多种方式来参与社会管理,平衡社会矛盾冲突,矫正社会秩序,调整社会事务,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秩序。 二、发挥职能,参与社会管理,显现特色

1、有效解决纠纷主动参与社会管理构建和谐 解决纠纷是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的本源和归属,也是人们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和根本,使文书上的公平正义变为现实的公平正义,使社会公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可以实现。2010年,**法院立案2100件,审(执)结2017件,其中诉讼案件1553件,执行548件,案件审(执)结率在95%以上。今年一季度受理各类案件471件,调撤率91%,执行和解率54%。这些数据指标得以实现,确属不易,在审判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抓调解,做到案结事了。去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648件,结案1426件,调撤894件,调撤率60.7%。二是坚持巡回审判,便民利民。巡回开庭、上门开庭130余次,减、免、缓各种诉讼费用10余万元70多人次,司法救助了30余万元。三是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和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减少社会对立面,努力做到一审终了,特别是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年有40多件达成调解、和解。四是加强执行和解和行政协调,慎用、巧用、敢用强制措施,促成案件达成和解。共和解执行案件413件,和解率71.2%,在行政协调上加大力度,在土地赔偿、移民、高速公路拆迁等案件中,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行政协调率达到50%以上,既服务了项目建设,又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制裁引导及普法宣传多措并举创新管理机制 通过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体现制裁违法行为和保护合法权益。社会管理创新不仅需要有行政手段,而且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作为调控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法院除了要依法办理好案件,还要在法律的框架之下,最大限度地延伸司法“手臂”,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第十二课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9-40)

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课时教案 机电专业一年级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教学内容教师活动学生活动 【创境激趣】 观看视频《劳动合 同短期化让人忧》 设问: (1)是什么原因让 小刘很担心自己的 未来? (2)企业劳动合同 短期化侵害了劳动 者的哪些权利? 在现实工作中, 劳动者的权益受到 侵害的现象时有发 生,那么我们如何维 护自己的权益呢? 今天我们就来共同 学习第12课第1框 题:一、依法维护劳 动者的合法权益(板 书)。要维护个人合 法权益,首先必须学 会签订合法有效的 劳动合同。 学生思考、讨论 【引思明理】 1.学会依法签 订劳动合同(板书) 组织学生阅读 教材P145第1自然 段,结合《劳动合 同短期化让人忧》 视频讨论:企业劳 动合同短期化违背 了签订劳动合同的 哪些原则? 2.劳动者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板书) (2)劳动者的义务 (企业劳动合 同短期化违反了合 法、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诚实信用原 则,是企业规避法律 的不合法行为。) (1)订立劳动 合同必须遵循的原 则(板书) 合法、 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诚实信用 学生思考、讨论

(板书) (3)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板书) (1)视频中劳动合同法有哪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 (2)这对我们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有什么启示? 3.劳动者权利的维护(板书) 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但是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能越过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劳动者的 基本权利(板书) 教师组织学生 分析劳动者履行义 务对单位和个人的 重要意义。教师强 调:劳动者享有权 利,以履行劳动者义 务为前提,自觉履行 劳动者的义务是获 得权利、维护利益的 基础,履行义务有利 于单位的发展,最终 对劳动者个人有益, 进一步强调在我国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 务的统一性。 我们应当知道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 除和终止是依法订 立劳动合同的重要 内容,有利于避免今 后产生劳动纠纷。劳 动合同签订以后,就 意味着确立了劳动 关系,那么作为劳动 者应该享有哪些权 利、必须履行哪些劳 动义务?二者的关 学生思考、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D.人大常委会 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开原则 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7.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8.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的方式有哪些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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