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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信委认定23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DOC)

湖南省经信委认定23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DOC)
湖南省经信委认定23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DOC)

附件1

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2015年度)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要求与程序资料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1日。 第一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七)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八)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九)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第二条认定程序: (一)企业依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等。 (二)市经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省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联合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经委(材料一式3份),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合肥海关。 (三)省经委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依据初评结果,省经委牵头商省发展改革委、科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 企业研发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吉林东升伟业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科、工、贸、产、供、销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从2005年公司组建至今3年多的时间里,公司从12平方米的专卖店到如今占地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六个标准生产车间(其中两个保健品车间通过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GMP认证),公司凭借的就是以高科技含量的产品作为市场导向,从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整合企业内外资源,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把科技投入放在公司日常工作的主体地位。集团公司设立了归董事长直接领导的企业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企业生产技术副总任技术中心主任,技术、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委员会,负责确定重大项目研发方向、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制订年度技术创新计划,并对研发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企业研发中心的发展规划是:(1)调动技术委员会的力量,负责企业重大、关键、前瞻性技术项目的研发及实现项目产业化;(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的选项原则,在对研发项目进行市场分析、技术经济评估、投融资评估等基础上,整合企业内外资源,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组织评估和进行必要的调整。 企业研发中心的近中期目标是:(1)根据公司经营机制的特点,制定了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目标是实现网上购物、物流配送、内部信息化管理。从而改善供应链、延长营业时间、降低通信成本、改善客户关系,将市场拓展到全球。(2)车载式汽车清新消毒净化器项目目标是解除车体内空气污浊、环境污染、细菌滋生、出租车脏、乱、差等问题,使汽车室内消除污染,进入环保时代。公司开发、研制的新型车载式汽车清新消毒净化器,采用负氧离子加臭氧技术,定时向车内释放大量的

2018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

2018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 2018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创新型省份的开局之年,是经济转型、提质增效的爬坡过坎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新技术产业取得了突破性成绩,持续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集聚创新活力。 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 2018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8468.05亿元,增长14.0%,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为23.2%;实现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27478.35亿元,增长12.9%;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利税总额2160.40亿元,增长8.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支出中85.9%来自高新技术企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新产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5.6%和13.8%。纳入年度统计的省科技厅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4104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276个,增长45.1%,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021.89亿元,增长14.1%,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总量的59.3%,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继续优化 从产业构成看,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高新增加值占比为66.5%,比去年同期降低7.4个百分点。服务业、建筑业等高新企业占比提升,产业组成结构趋向均衡。从高新领域构成看,全省八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新材料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电子信息技术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这四大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均超过千亿;其中,新材料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发展尤为凸显,分别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707.67亿元、1640.94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20.2%、19.4%。增速方面,全省高新技术领域的平均增速为14%;其中航空航天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这四大领域发展相对较快,增加值增速分别为24.0%、18.4%、15.5%、14.7%,其他领域发展相对平缓,但增速均在11%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正围绕着优势领域,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扶持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经信综合[2017]79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1.03 【实施日期】2017.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和发 展散装水泥扶持项目的通知 (苏经信综合〔2017〕790号) 各设区市、县(市)墙改、发展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财政局,墙改办,散装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根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做好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下同)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扶持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新建或技改(含兼并重组及淘汰落后产能)、科研开发、新墙材应用试点及示范等三类。由各设区市、县(市)墙改办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新墙材发展和应用的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原则上从已列入《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库》的项目中推荐。省直单位项目直接向省墙改办申报。各设区市、县(市、区)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5个,同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2、申报单位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社会信用,具备健全财务核算管理体系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科研开发和技术支持单位,以及新墙材应用试点和示范单位。 (二)关于发展散装水泥扶持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分生产技改、科研项目两类,由各设区市、县(市)散装办和财政部门根据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推荐,设区市(含辖区)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县(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省直单位项目直接向省散装办申报,其中: 2015年以来已经获得省级扶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本次申报扶持的技改项目,原则上从申请纳入省级散装水泥项目库管理的单位中选取,并按要求及时向省散装办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2、申报单位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以及发展散装水泥相关装备生产企业和技术研发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扶持项目申报条件 1、新建或技改项目 (1)产品节能、利废,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符合建筑工业化发展要求。

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我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我省对全省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三条省经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合肥海关负责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省经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协调互动工作机制。 页脚内容- 1 -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1日。 第五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页脚内容-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53号令)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政策引导。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予以认定,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企业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的建设经费由企业提供。鼓励技术中心在为本企业服务的同时,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四条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和南宁海关负责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自治区工信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工作进行指导,并具体负责组织认定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能 第五条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使企业对本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信息有较强的获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组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评估和论证,对企业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第六条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重点从事中长期的新产品开发,开展以产品为龙头带动相关技术、工艺、装备和材料的研究开发,负责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品。 第七条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必需的研究开发条件,增强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吸引国内外的科技人才到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八条开展产学研联合,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以及同行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企业多渠道运用技术资源的能力。组织和运用国内外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创新。 第九条收集、分析与本企业相关的全球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产品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利用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发挥技术的集散和辐射、信息集聚与扩散、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技术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一、申报条件 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所需材料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和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四)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五)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2018年江苏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项目申报指引-江苏经信委

2018年江苏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 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江苏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实施方案》,现制定2018年江苏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项目招标指南如下:一、前沿新材料制造装备领域 专题一:12英寸半导体硅单晶炉 1.总体要求 通过自主研发,掌握先进成熟的单晶生长工艺,开发出适用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链上游原料生产的设备,形成从设备到单晶生长热场与工艺的整套解决方案。单晶炉拉晶过程要求全自动控制,工艺稳定性好,能耗低。 目标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关键技术指标 单晶棒直径:≥12英寸; 晶向:100,111,110; 晶体直径控制范围:±2mm/1000mm; 等径功率:≤65kW; 热场:≥32英寸; 一次装料量:≥400kg; 主要热场部件寿命:180炉次。 专题二:硅片智能在线检测分选设备 1.总体要求 通过自主研发,实现光伏硅片几何尺寸和线痕、翘曲、崩缺、表面瑕疵、隐裂、电性能等的高速检测和分选,可兼

容砂浆、金刚线、树脂等不同切割工艺生产的黑硅、多晶硅、单晶硅硅片产品;采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对海量产品瑕疵特征实现自动归纳和建模;与MES系统无缝对接,满足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一体化需求,实现数据管理与可视化分析统计功能,支持在线故障诊断与分析。 目标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指南未列技术指标应不低于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2.关键技术指标 设备检测分选能力:≥8200片/小时; 误判率:≤2%; 漏检率:≤0.55%; 碎片率:≤0.05%。 专题三:高效异质结HIT-PECVD设备 1.总体要求 自主研发基片损伤低的高效频率匹配系统快速生成稳定等离子体;自主研发可双层生产的真空腔体,保持稳定、清洁的高效沉积成膜环境;腔体间连接传输工艺先进、生产流畅;控制系统的界面友善、操作简单、数据采集方便。 目标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指南未列技术指标应不低于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2.关键技术指标 设备产能:≥2800片/小时(生产N型M2单晶硅片时); HIT电池平均效率:≥22%; HIT电池效率非均匀性:≤3%。 专题四:分子束外延生长—扫描隧道显微镜(MBE-STM)集成设备 1.总体要求 研制兼具STM、MBE产品的所有功能的分子束外延生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 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牵头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 第五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经贸委解读

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评定管理暂行办法 苏经信交通〔2010〕507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发挥省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快我省物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和“江苏省物流示范企业”将授予我省物流业中具有鲜明特色和行业影响的省重点基地和企业。 第三条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负责对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评定管理工作。 第四条评定条件 (一)申报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江苏省多式联运转运物流示范基地 (1)基地已被认定为省重点物流基地。 (2)基地内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10家以上。 (3)基地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4)基地内从事铁、公、水、航等多式联运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基地年营业收入的75%以上。 (5)基地实行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具有8种以上的物流服务功能(如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分拣、货代、配送、结算、信息等,下同)。 2、江苏省区域性综合物流示范基地 (1)基地已被认定为省重点物流基地。 (2)基地内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15家以上。 (3)基地年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 (4)基地内从事区域性综合物流的企业营业收入占基地年营业收入的75%以上。 (5)基地实行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具有8种以上的物流服务功能。 3、江苏省城乡物流配送示范基地 (1)基地已被认定为省重点物流基地。 (2)基地内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10家以上。 (3)基地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4)基地内物流企业的配送客户200个以上,或配送客户占总客户数的70%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情况及发展趋势

1.湖南汨罗工业园区高技术产业2011年总体发展情况和运行特 点,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我们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传统企业自主开发能力,推进致力产业升级。中南大学与平桂制塑实业有限公司两者联手共同承担了废塑料加工利用中的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了六项专利,其中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四项发明专利;2010年长江铜业与中南大学共同承担了废铜加工利用中的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科技专项,获得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攻克了“低温扒渣”工艺中铜损耗大的行业难题,为产品打开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废铜分拣流程的优化,铜的损耗降低了2个百分点。 加紧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的联系,将陆续在再生铝、再生不锈钢等领域建立产、学、研实验基地,创建再生资源研发中心,加大再生资源领域的科技推广和技术攻关力度,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加工工艺的科技水平。比如,湖南宏拓铝业公司与中南大学环境工程学院联手攻克铝熔炼炉降低烟气排放难题。 现有高新技术企业7家,经省科技部门批准的有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平桂制塑实业有限公司、湘能金一电器有限公司、音品电子有限公司、长江铜业有限公司、鸿昱新材料有限公司、鑫祥炭素有限公司。近年,园区的科研能力得到加强,已申请国家专利4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6项,引进国外国际领先专利技术2项。 2011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4.6亿元,实现税收1.2亿元。 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出口下降,资金回笼慢,招工难,人员流动大,污染大,货源少,融资难,周边闹事,税负重,退税慢,村民环境为由干扰,价格波动,

周边偷盗,税率无优势,百姓刁难找茬,高技术企业没配套企业,成本增加,市场疲软,贷款手续办完,贷款迟迟不下,房产土地过户收费太高,资金紧,利润低,电费高。 要求出台政策专门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比如,长江铜业有限公司和其它铜企业因铜价格原因,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2.湖南汨罗工业园区高技术产业2012年-2015年发展趋势及建议: 十二五期间高技术企业将从以下方面突破:智能水表研发及产业化,铝箔带的开发挤压生产线,铝粉生产线,废铝预处理,干式变压器套管开发、高压互感器在线监测装置开发、高性能智能电表开发、新型高压隔离开关开发,废旧家电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回收,插秧机、玉米收获机械开发。 高新技术应先由科研院所研发成功,然后由有市场的企业试制生产、销售,在生产、销售中完善,带动相关产业的升级,国家应重视高新技术的研发工作。一项高新技术的诞生首先在科研院所,企业的责任仅仅在实践中完善,把高新技术的研发推到企业,企业无精力,做不到,也做不好,企业仅仅是高新技术的中试场所。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备用容量费 减免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苏价工[2018]6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25 【实施日期】201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备用容量费减免名单的通知 (苏价工〔2018〕6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经信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精神以及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关于明确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苏价工〔2018〕20号)要求,为落实我省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政策,经各有关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经信委、供电公司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27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名单予

以公布(详见附件),并自2018年2月1日起,对上述公布的自备电厂系统备用容量费减半收取。请省电力公司及时与相关企业做好电费结算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其他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各地在资料齐全、通过初审后,继续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名单表(第一批)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江苏省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收费减免名单表(第一批)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牵头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认 定 第四条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 第五条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八)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详见附件三)。 第六条认定程序: (一)地方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相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一)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二)。

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与管理

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与管理 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统一归口建设。建设工程中心的主要目的是: (一)探索我省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成果中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二)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供研究开发平台。面向企业规模化生产需要,完善现有科技成果的工艺性、配套性技术研究,提高工程化水平,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三)通过成果的辐射与扩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企业新产品开发,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四)培养一批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队伍。 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针对我省优势技术领域中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攻关、科技成果的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 (二)有效发挥工程中心的辐射能力,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和工艺,为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撑,使之成为企业吸收先进技术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三)积极实施国家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 (四)建立开放服务和合作研究有效运行机制,全方位地开展国际与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 省科技厅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省工程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二)负责工程中心建立申报受理、立项论证和审批; (三)组织对工程中心进行验收、评估和监督管理。 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工程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目标; (二)负责工程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工程中心主任、资产及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提供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所必要的资金、物资、人才和政策保障。 申报立项 我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重要领域是: (一)农林技术领域; (二)电子信息与先进制造技术领域; (三)新材料技术领域; (四)生物医药技术领域; (五)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 工程中心建设遵循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开放共用、优胜劣汰、滚动发展原则。

江苏经信委干部任职前公示

干部任职前公示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分副处职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意见》,经动员部署、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委党组会议差额票决,徐军同志拟任办公室副主任,刘耀武同志拟任研究室副主任,柯瑶同志拟任经济运行局副局长,韩晶同志拟任企业发展服务处副处长,李永明同志拟任经济合作处副处长,王小飞同志拟任电子信息产业处副处长,顾明事同志拟任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副处长,吴天寿同志拟任信息安全处副处长,张北虹同志拟任信息资源与基础设施处副处长,常慧芹同志拟任省国防科工办军工协调处副处长。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0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纪检组、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3393368(纪检)、83392413(人事)。 人事处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徐军等10名同志简历 徐军,男,1975年5月生,汉族,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办公室主任科员。主要经历:1998年8月溧水县晶桥乡党政办秘书;1999年3月溧水县晶桥乡团委书记;1999年10月溧水县委组织部干审科干部;2001年11月溧水县晶桥镇党委组织委员(副科级);2002年9月省经济协作办公室经济合作处副主任科员;2004年1月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4年10月办公室主任科员;2010年4月任现职。

刘耀武,男,1959年2月生,汉族,安徽太和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197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综合规划处副调研员。主要经历:1976年12 月起先后任陆军180师539团机炮3连战士、文书、3营代书记,60军参谋训练大队学员,陆军180师539团司令部参谋,南京陆军学校后勤训练大队第一教研室教员,后勤第16分部司令部战勤科参谋,南京军区后勤部司令部训练科技处参谋(副团职),南京军区联勤部司令部训练科技处副处长、处长;2004年10月省经贸委综合处副调研员;2010年4月任现职。 柯瑶,女,1975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经济运行局主任科员。主要经历:1997年8月省石化厅计划处干部;1998年8月省石化厅计划处科员;2000年8月省经贸委干部;2001年1月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科员;2002年11月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主任科员;2005年12月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主任科员;2010年4月任现职。 韩晶,女, 1975年7月生,汉族,江苏姜堰人,中共党员,南京农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毕业,公共管理硕士,199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企业发展服务处主任科员。主要经历:1997年8月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外经处干部;1998年2月随省扶贫促小康工作队赴灌南县小窑乡挂职锻炼;1999年2月省乡镇企业局外经处科员;2001年1月省经贸委培训处科员;2002年11月省经贸委培训处副主任科员;2005年12月培训处主任科员;2010年4月任现职。 李永明,男,1972年10月生,汉族,安徽庐江人,中共党员,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9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办公室副调研员。主要经历:1995年8月中国矿业大学外事处英语助理翻译、办公室秘书;1999年9月南京大学研究生学习;2002年8月省经贸委产业政策处干部;2003年3月省经贸委办公室干部;2003年7月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4年12月省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科员(2004年12月国家商务部借用,派驻巴布亚新几内亚大使馆经商处三等秘书;2006年8月驻新西兰大使馆经商处三等秘书;2007年6月驻新西兰大使馆经商处二等秘书);2009年5月省经贸委办公室副调研员;2010年4月任现职。 王小飞,男,1977年8 月生,汉族,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苏州大学货币银行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200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产业投资处主任科员。主要经历:2000年8月大丰市龙堤镇政府组织干事、工业干事、监察干事,借调大丰市委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详解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要求 目录 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简要介绍 (3)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解读及填报说明 (7) 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总结报告编写说明 (26) 四、附表及其证明材料 (27) 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简要介绍 2007年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53号令)。这是目前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估所依据的政府法规。 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的设计思路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本条件,二是评价指标,三是行业系数。 《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中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条件有原则性的规定,即“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 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则具体规定了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体现出政府对企业技术中心自身建设和所发挥作用的要求。 (1) 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 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3) 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5) 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6) 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走私行为。 (7) 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8)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管理办法》中规定了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是: l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 l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人 l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这些基本条件强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当是行业大型龙头企业,特别重视企业家的创新意识和对技术中心建设的支持,要求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在创新人才、创新条件、创新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等方面又足够的实力,而不仅仅是开发了几个好产品和好技术。2007年53号令中的基本条件中虽然取消了对企业销售额的限定,但通过经费、人员和仪器设备原值等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实际上也间接地限定了企业的基本规模。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四个一级指标,其中创新机制主要评价企业的经费投入、人才激励和合作创新情况,权重为30分;技术与人才主要评价企业的创新队伍建设、创新条件建设和技术积累储备,权重30分;而产出与效益则重点从技术型产出和经济性产出两方面进行评价;此外,企业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可以获得加分,企业经营亏损则要扣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新创机制 创新投入机制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10 点击次数:23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并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其主要职能: 1、开展支撑企业中长期发展需要的战略技术、产业发展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 2、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与在本企业的推广应用工作; 3、行业相关技术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工作,本企业技术改造、科研与关键生产设备购置、重大产品构思等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咨询、分析工作; 4、负责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技术合作,负责骨干科技人才的引进、使用、工作支持与培训等; 5、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报、维护等工作; 6、企业科技活动管理与科技资源整合、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为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 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我省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经济实力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第四条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四川省经委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牵头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认定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陕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省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功能与示范作用,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我省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突出,创新管理规范,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技、财政、国税、地税、西安海关等部门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的具体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受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 第五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

要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及全省行业、产业技术创新的目标,发布当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域指导目录及相关要求。 第六条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省主要行业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产品技术附加值高,技术创新在企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2. 企业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不低于30亿元),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3. 企业主要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为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4. 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及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技术创新水平及技术开发投入额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5. 技术中心的技术力量较强,有一批优秀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创新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40人,在我省同行业中具有

湖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南及优惠政策

(一)在湖南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优惠政策大致如下: 1、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操作方式:每年年底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 2、一般纳税人软件销售即征即退政策(交17%,退14%;操作方式:先对软件进行检测,到国税进行备案)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操作方式:先在技术市场进行合同备案,然后到地税机关申请备案) 4、若有软件出口走9803类,可以免出口环节流转税(操作方式:先取得9803类软件认证、国税备案,出口合同在商务局备案,海关出口,最后国税再做免税申请) 5、若企业同时是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要求年薪年薪在12万元以上的管理人才,退税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的80%) 6、研发投入可以享受加计50%扣除(操作:盈利企业每年年初需要在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申请,手续较繁琐,但对企业减轻税负很关键) 7、其他:包括可以申报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等对企业来说优势还是很多是市场竞争的重要资质,对于企业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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