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医嘱注册相关数据说明
1.1记录对象
1.1.1就诊患者
1.1.1.1患者工作单位
1.1.1.2患者联系人
1.1.1.3就诊医疗机构
1.2CDA文档生成者
1.3文档保管机构
1.4合法鉴定机构
1.5参与人(联系人)
1.6医疗服务事件
1.7版本控制
1.8相关的临床活动
1.8.1参与者信息
1.8.2医疗卫生场所
1.8.
2.1地点(Place)
1.8.
2.2组织机构(Organization)
1.9构成要素的相关数据说明
1.9.1用药
1.9.1.1药物
1.9.1.2消费物资
1.9.1.3药物(联合用药)
2住院医嘱注册数据的CDA实例见《住院医嘱.xml》
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 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
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 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 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麻醉记录
某某医院住院医嘱点评表 点评科室:抽查病历数:30点评时间:2017-2 抽查的病历ID号 0005532068 0000108533 0000441635 0005533063 0000024890 0000692671 0005444196 0005551475 0005577053 0005226790 0000726179 0000453757 0005551804 0000318682 0005552467 0000077998 0000617575 0005566119 00055674380005565722 不合理用药的病历 ID号患者姓名年龄点评医师主要诊断存在的问题 0005532068 69 1.入院:慢 性肾功能衰 竭,尿毒症 期 2.出院:慢 性肾功能衰 竭,尿毒症 期 用药指针不明确 0005444196 69 慢性肾功能 衰竭,尿毒 症期 重复用药 0005565722 29 肾病综合征重复用药0000453757 21 肾病综合征重复用药 总结分析
点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卫医政发(2008)71号)》《四川省中药注射剂、PPI、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及药品说明书和医院相关文件。 总体情况:从PASS系统随机抽取2月1日-2月28日出院患者使用血栓通注射液病历20份,进行分析点评。 科室用药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药指针不明确 2.重复用药 3.使用中药注射剂随意性比较大,个别患者使用1次或2次,维持有效血药浓度的时间短,达不到很好的治疗效果,而且病程记录缺乏对患者病情评估。 典型病例 案例1 病历号:0005532068 病史简介:患者,刘永寿,男,68岁11月,因“咳嗽、气喘伴头晕、心累、心悸1+月,加重2+天”入院,1+月前,患者不明原因出现咳嗽、咳痰、气喘,咳白色泡沫痰,伴心累、心悸、头晕、多汗、厌油、饮食差。2+天前,患者上述症状加重,咳嗽咳痰加重,面色苍白,并咯出血痰,伴乏力、头晕,12.31日入院治疗。1.23病程中记录“剑突下疼痛较前明显好转”,12.31患者凝血象无明显异常,1.24 血小板未见异常。 主要诊断: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主要用药: 1.25 注射用血栓通(150mg) 450mg 静滴每天一次 0.9%氯化钠注射液(科伦)(100ml:0.9g) 100ml 静滴每天一次 点评分析: 1.用药指针不明确 病程记录中提示:12月31日患者凝血象无明显异常;1月23日患者“剑突下疼痛较前明显好转。”;1月24日血小板未见异常。故使用活血化瘀中药注射剂血栓通注射液指针不明确。 2.用药缺乏病情评估 使用药物前及停药时,病程记录中无相关依据描述。 3.疗程过短
常用医学缩写及医嘱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常用医嘱 常用缩写: GS(葡萄糖注射液),NS(生理盐水),NG(硝酸甘油) PG(青霉素G),DXM(地塞米松),RFP(利福平) qd(每天一次),bid(一日两次),tid(一日三次),qid(每天四次) qn(每晚),qh(每小时一次),q2h(每两小时一次)类推..... hs(睡前),ac(饭前),Pc(饭后),aj(空腹时) am(上午),pm(下午),om(每晨) st(立即),sos(需要时用一次) po(口服),inj(注射剂) mixt(合剂),tad(片剂),sol(溶液),co(复方) ivgtt(静脉点滴),iv(静脉注射),ih(皮下注射),id(皮内注射)im(肌肉注射),pr(灌肠) ·Bp.-bloodpressure[血压] ·bpm-baetsperminute[次/分] ·BS.-bloodsugar[血糖] ·BW.-bodyweight[体重]·P-pulse[脉搏] · ·IV.-intravenously[静脉内] ·NS.–normalsaline[生理盐水] ·P.C.-postcibum[饭后] ·PG.–prostaglandin[前列腺素] 1、常用长嘱 {NS250ml,胎盘多肽8ml}ivgtt.qd {NS500ml,肝素钠注射液1.25万u}封管用qd {5%GS250ml,大株红景天10ml}ivgtt.qd {NS100ml,注射用磷酸肌酸1g}ivgtt.qd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依诺肝素注射液4000u}皮下注射qd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 {NS200ml,甘蔗铁注射液10ml}ivgtt.qd补铁 {NS250ml,鹿瓜多肽注射液24mg}ivgtt.qd {参芎葡萄糖注射液200ml}ivgtt.qd 2、入院长嘱 II级护理 按骨科护理常规 普食/糖尿病低盐低脂饮食 测血压tid 测血糖餐前餐后2h三餐分开 留伴1人 3、入院短嘱 血细胞分析、尿常规、粪常规、生化全套 乙肝三对、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HCV-丙型肝炎抗体测定 梅毒螺旋抗体测定 血型鉴定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下为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
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____年__月__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医院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100分)
说明 (一)住院病历质量设百分制进行评价。 (二)用于病历环节质量评价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书写中存在的缺陷,不评定病历等级。 (三)用于病历终末质量评估时: 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病历中存在两项单项否决所列缺
陷,为乙级病历,存在三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者,为丙级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选合格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 项目的总分值。 如:病程记录部分总分值5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扣分累计最高应为50分,不得超过该分数。 4、总分值为100分,根据所得分数划分病历等级: ≥90分为甲级病历; 89~70分为乙级病历; 69分以下为丙级病历。 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项目点评内容备注扣分及原因 处方规格 处方规格正确、各类处方区分明确(5分) 内容完整规范1、处方楣栏填写齐全(10分)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婴儿要注明月龄、体重)、 科别、病室、床位号、住院号、开具日期等(一 项不完整扣2分)。 2、临床诊断(5分)无诊断扣5分,诊断不规范扣2分。 3、药名正规,字迹清楚(5分)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用 英文名称)书写;药品名称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 通用名(不得使用中、英文简写、化学分子式等 代替)。 4、药物剂型清楚(5分) 中文药品的剂型写在中文药品名称后面,英文药 品的剂型,用英文写在英文药品名称前面,应注 明含量;一种药品名称和剂型的中英文不得混用。 5、药物剂量、数量准确、清楚(5分)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 (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 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单位(U)。 6、用法正确,必要时向患者交待清楚 (10分) 书写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 不清的字句。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 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处方签名1、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全名(5分)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 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签2、调配、核发人双签名(5分)
一)入院病史的收集 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全面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1.一般项目 姓名,性别,年龄,婚姻,民族,职业,出生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邮政编码,电话,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叙述者(注明可靠程度)。 填写要求: (1)年龄要写明“岁”,婴幼儿应写“月”或“天”,不得写“成”、“孩”、“老”等。 (2)职业应写明具体工作类别,如车工、待业、教师、工会干部等,不能笼统地写为工人、干部。 (3)地址:农村要写到乡、村,城市要写到街道门牌号码;工厂写到;车间、班组,机关写明科室。 (4)入院时间、记录时间要注明几时几分。
(5)病史叙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叙述;小儿或神志不清者要写明代诉人姓名及与患者的关系 等 . 2.主诉 (1)主诉是指患者入院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发生时间、性质或程度、部位等,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一般以不超过20字为宜。 (2)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确无症状者例外)。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 3.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4.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规范及要求 第一节基本概念及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四诊,以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取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从而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住院病历、门(急)诊病历首页中的过敏物名称必须用红色墨水笔书写。 第五条中医病历要体现中医特色,正确运用中医术语。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护理记录等,要体现中医辨证施治(护)的理论。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精练,字迹清晰整洁,标点符号正确,无错别字、自造字。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重新写出正确的文字,每页的错别字若超过3处时,应重新书写,严禁涂改、剪贴、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第六条病历应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医师签字 应用正楷全名,各项病历记录需要医师、患者或家属签名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得由他人模仿或代替签字。 第二节病历书写人员的资质要求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包括经考核胜任的进修医务人员)可书写病历的任何内容。而首次病程记录必
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接诊医师书写。 第二条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如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第三节病历书写的时限要求 第一条“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死亡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 第二条“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中的各种记录,以及“住院病历”中的“抢救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转入记录”、“接班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要求即时完成。 第三条“交班记录”、“转出记录”、“出院记录”、“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取得患者知情同意而签署的同意书等,均要求事先完成。 第四条“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要求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第五条住院病历要求在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归档,一周内科主任完成首页签署。 第四节病历阅改的要求 第一条上级医师有责任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但应该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第二条主治医师负责阅改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并负责病历质量。正副主任医师及科室(或病区)主任应经常检查病历质量。 第五节病历书写使用的标准及规范 第一条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 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西医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依照国家标准《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中药名称的使用依
常用医嘱 常用缩写: GS(葡萄糖注射液),NS(生理盐水),NG(硝酸甘油) PG(青霉素G),DXM(地塞米松),RFP(利福平) qd(每天一次), bid(一日两次), tid(一日三次),qid(每天四次)?qn(每晚),qh(每小时一次), q2h(每两小时一次)类推.、、、、 hs(睡前),ac(饭前),Pc(饭后),aj(空腹时) am(上午),pm(下午),om(每晨)?st(立即),sos(需要时用一次) po(口服),inj(注射剂) mixt(合剂),tad(片剂),sol(溶液),co(复方) ivgtt(静脉点滴),iv(静脉注射),ih(皮下注射),id(皮内注射) im(肌肉注射),pr(灌肠) ·Bp。-blood pressure[血压]?·bpm—baets per minute[次/分]?·BS。-bloodsugar[血糖]?·BW。-body weight[体重]·P—pulse[脉搏] ·F、B。S.— fasting blood sugar[空腹血糖] ·IV。-intravenously[静脉内] ·NS、–normal saline[生理盐水] ·P。C。—post cibum [饭后] ·PG、–prostaglandin[前列腺素]? 1、常用长嘱 {NS 250ml ,胎盘多肽 8ml}ivgtt。qd {NS 500ml ,肝素钠注射液 1.25万u }封管用qd {5%GS 250ml,大株红景天10ml}ivgtt.qd {NS 100ml,注射用磷酸肌酸1g}ivgtt。qd 心脏手术时加入心脏停搏液中保护心肌、 {依诺肝素注射液4000u }皮下注射 qd 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 {NS 200ml, 甘蔗铁注射液10ml }ivgtt。qd补铁 {NS250ml,鹿瓜多肽注射液 24mg}ivgtt、qd {参芎葡萄糖注射液 200ml}ivgtt、qd 2、入院长嘱 II级护理 按骨科护理常规 普食/糖尿病低盐低脂饮食 测血压 tid 测血糖餐前餐后2h三餐分开 留伴1人 3、入院短嘱 血细胞分析、尿常规、粪常规、生化全套 乙肝三对、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HCV—丙型肝炎抗体测定 梅毒螺旋抗体测定 血型鉴定 血栓前状态检测 肌钙蛋白T+CKMB质量测定测心梗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与格式及要求 第一节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1〕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护士、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电话,在电话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中医诊断按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15657—1995)编码执行,西医诊断按照全国统一的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中医药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目前按照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标准填写,代码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社会保险; 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
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 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 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九)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十)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患者入院时要如实填写18位身份证号。 (十一)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2261.4)要求填写,共13种职业:11.国家公务员、13.专业技术人员、17.职员、21.企业管理人员、24.工人、27.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者、70.无业人员、80.退(离)休人员、90.其他。根据患者情况,填写职业名称,如:职员。 (十二)婚姻:指患者在住院时的婚姻状态。可分为: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婚姻状态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十三)现住址:指患者来院前近期的常住地址。 15 30
第三节、骨科疾病护理常规 第一节牵引术 一、保持患者舒适。头部稍抬高,腰部可适当垫软枕,冬季注意保暖。 二、注意倾听患者主诉,观察患肢血液循环、肢端皮肤颜色、温度、动脉搏动及患肢肢体活动情况 三、经常检查牵引带是否松散或脱落,防止牵引锤接触地面、牵引绳断裂或滑脱,保持患肢处于正常的牵引体位;牵引重量适度。 四、行皮肤牵引时,注意牵引部位皮肤有无炎症或水疱;检查胶布是否脱落。 五、骨牵引时应保持钉或针眼处的清洁干燥,保持皮肤及床铺的清洁,不要触摸或移动牵引针,每日在牵引针孔处滴75%酒精两次。 六、防止关节强直及肌肉萎缩。教会患者有规律的功能锻炼,如手指、足趾、踝关节及股四头肌运动。 七、防止足下垂。可用托脚板托起。 八、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经常按摩受压部位;鼓励患者深呼吸及用力咳嗽;多饮水,多吃水果和粗纤维食物并指导按摩腹部,增加肠蠕动,必要时遵医嘱给予缓泻剂;定时活动肢体,促进静脉血回流,防止血栓性静脉炎。 第二节石膏固定术 一、抬高患肢,以利静脉血液和淋巴回流,减轻肢体肿胀。 二、认真听取患者主诉,检查肢端温度、颜色、肿胀、感觉及运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经常检查石膏边缘及骨突处,防止受压。 三、石膏未干时勿搬动、勿按压,石膏完全干固后应按其凸凹的形状垫 好枕头。 四、手术后及有创口的患者,如发现石膏被血或脓液浸透,应及时处理。 五、保持石膏清洁,防止石膏被水、尿、粪便等分泌物浸渍和污染。 六、注意功能锻炼,提醒或指导患者作石膏内固定肢体的等长肌肉收缩运动,情况许可时,鼓励下床活动。 第三节脊柱骨折合并脊髓损伤 一、平卧硬板床,垫软褥或气垫床。搬动时固定颈部、腰部,保持脊柱生理曲度,呈轴线翻身。 二、严密观察生命体征、肢体感觉及四肢肌力、截瘫平面情况。 三、保持呼吸道通畅 1、指导患者进行呼吸锻炼,增加胸壁运动。 2、及时清除气道内分泌物,鼓励患者每日主动咳嗽、深呼吸,指导有效咳嗽,防止肺部感染。因呼吸肌麻痹所致呼吸困难时,可用呼吸机辅助呼吸,
病历书写规范及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等可以使用外文 扣分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所有内容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严禁涂改,严禁采用刮、粘、贴、擦、涂等方法去除原来的字迹 扣分标准:有一处涂、刮、粘、贴、擦为丙级病历 三、病历应按规定标注页码,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如姓名、病案号等)扣分标准: 应标注页码的部分空一项扣0.5分 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一处扣0.5分 四、各种记录应当有书写医生的亲笔签名并字迹清楚,不得摹仿或代替他人签名 扣分标准:各种记录医师、护士未签全名或签名不能辩认,一处扣0.5分;记录缺医师、护士的亲笔签名或非本人签名,一处扣5分;有伪造行为,扣26分 五、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相一致 2、医嘱所开具的诊疗措施应与病程记录内容相一致 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与原报告单内容相一致 4、病历内容不得前后互相矛盾 扣分标准: 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10分 2、诊疗医嘱与病程记录不一致,一处扣5分 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与原报告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5分 4、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一处扣10分 丙级病历评分标准 一、有涂、刮、粘、贴、擦的,一处即为丙级病历 二、有以下缺项的:1、首页;2、出院记录(死亡记录);3、住院志; 4、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生查房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5、术前小结或术前讨论记录; 6、输血同意书; 7、手术同意书; 8、麻醉同意书; 9、麻醉记录单;10
2017年11月住院医嘱点评小结 尊敬的医院领导: 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临床药师小组从我院2017年11月的住院病例中随机抽取110份病历(每科10份),对病历中的用药医嘱进行分析,现汇总如下: 一、医嘱点评结果 本月共点评住院医嘱110份,主要抽查抗生素和辅助用药情况,其中合理病例90份,20份存在部分用药不合理现象。 不适宜医嘱问题汇总表
不合理医嘱内容及整改建议详见附表一。点评日期:2017年11月
抽查病历号:外一科:770688、771332、770936、771084、771405、771479、771492、771797、771092、770844。外二科:771484、772714、772009、772282、770982、771963、772579、772527、772971、772484。外三科:770766、770667、771651、772015、773215、771014、772821、772150、773162、773469。内一科:772021、771382、771489、772365、771668、770871、772562、771723、771542、771592。感染科:771754、771612、771749、770996、772404、772752、772362、771160、772093、771854。内三科:771526、771552、771523、770986、771680、771574、771433、771518、771008、51517。急诊科:739437、772877、761689、772167、771620、772547、772352、772038、772795/771462。 儿科:771891、772434、772575、772059、771869、771995、772411、771631、771552、772322。中医康复科:771550、772870、769398、771866、769911、773168、771300、771558、770874。妇产科:771241、772512、772494、771882、772597、772216、771515、771804、769795、769531。五官口腔科:771976、771794、772779、772376、772734、772195、772821、770890、772903、773420.
住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住院病案首页等。 入院记录内容及要求 入院记录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籍贯、职业、身份证明号、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入院情况、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病史陈述者、联系人、联系人与患者关系、联系人电话、住院病历号等。 1、患者姓名、年龄等应与证明身份的证件一致。 2、年龄在1月以内者记录至天,在1岁以下者记录至月或几个月零几天,7 岁以内者记录至岁或几岁零几个月,7岁以上者记录为岁。 3、入院情况分为一般、急诊、危重。 4、入院时间与病史采集时间应准确到分钟。 (二)入院记录首行,居中书写患者入住的科室及第几次入院。 (三)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不应超过20 个,能导出第一诊断。主诉症状多于一项时,应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特殊情况下,例如疾病已明确诊断,为了进行某项特殊治疗住院时,可用疾病名称作为主诉;另一些无症状、无体征的辅助检查异常者,检查结果也可作为主诉。 (四)现病史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一、病历的组成 (一)、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完整病历应包括与病人诊断治疗相关的所有的文字记录。一般分门(急)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及住院病历。 1、门(急)诊病历,是病人在门(急)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 2、住院病历: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 (二)、门诊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 1、门诊病历首页; 2、门(急)诊病历记录。 3、在门诊进行的化硷、特殊检查声、影像学报告单等。
(三)、住院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以出院病历装订排序); 1、住院病历首页:要求一定要写好主要诊断及次要诊断。 2、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即实习医师写的大病历)。 3、病程记录(以时间顺序排列的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首次查房记录、日常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入)记录、术前讨沦、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 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 5、化验及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单。 6、体温单。 7、医嘱单。 8、护理记录。
9、手术报告单或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输血、自费药等的知情同意书等。 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一)、住院病历中的病历要求用蓝黑色墨水书写。病历中各个大标题用红墨水笔书写(打印病历可用黑体字)。血型、过敏药物,化验异常者用红墨水笔或红园珠笔标记。对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有明显标示。 (二)、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病历中任何内容不允许有涂改。病程记录之后如有空白,要求用斜线标志,不能再加其他内容。 (三)、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有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讨论意见。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四)、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对多次住本院病人可写第X次入院记录;对入院不到24小时出院的病人,可写入出院记录,格式同出院记录。首次病
病历书写规范 沛县国泰医院韩大勇 一.门诊病历 按要求所有门诊病人都应先挂号并取门诊病历。特别是外伤、病情较重者、输液病人、需要住院的病人都必须书写门诊病历。要求如下: 门诊病历的一般项目都要填写清楚、完整。 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病史:要重点突出(包括本次患病的起病时间,主要症状、伴随症状、体征。他院诊治情况及疗效)。并简要叙述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及家族史。 体检:重点记录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实验室检查、器械检查。 初步诊断: 处理措施:处方及治疗方法,进一步检查措施及建议。 医师签名。 二.住院病历 1、基本规则和要求:见病历书写规范。 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 高年资住院医师及以上医师可书写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入院记录要求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内容和要求原则上同住院病历,但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诊断: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排列有序。主要疾病在前,次要疾病在后。并发症排列于有关主病之后,伴发病排在最后。诊断应可能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解剖部位和功能诊断。对一时难以肯定的诊断,可在病名后加“”。诊断不清的可暂以其症状待诊或待查。初步诊断:住院医师及以下医师所书写的住院病历写初步诊断,需上级医师签阅。 入院诊断: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第一次检查患者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位置在末页中线右侧。 修正诊断:凡以症状待诊的诊断、或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不完善、不符合,上级医师需用红笔做出修正诊断。位置在末页中线左侧,并注明日期,修正医师签名。 3、首次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并注明书写时间。内容包括 A、病例特点,在对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整理后所罗列的本病例的特征。包括阳性发现或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B、拟诊讨论:(初步诊断/入院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针对诊断逐一列出相关的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C、诊疗计划:进行病情评估,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诊疗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防范措施。诊疗计划要有针对性,要有具体的治疗方案。
腰椎间盘突出症骨科常规护理二级护理 普食 5%葡萄糖250ml| 七叶皂苷钠20mg| ivgtt qd 生理盐水100ml| 头孢他啶1.5| ivgtt q8h 20%甘露醇125ml ivgtt bid 5%葡萄糖250ml| 地塞米松10mg| ivgtt qd 生理盐水100ml| 奥美拉唑40mg| ivgtt qd 创伤20%甘露醇125ml ivgtt bid 乳酸左氧氟沙星100ml ivgtt bid 5%糖盐水500ml|
抗血纤0.5g| 止血敏1.5g| ivgtt qd 曲马多20mg im st 吗啡10mg im st 骨科用药准则参考 临床用药须遵循“合法、合理、合情”原则。 一、抗生素的使用 1、闭合损伤不使用抗生素。 2、无菌手术后选用一联抗生素,以青霉素类或头孢类为主,过敏者可选用奎诺酮类或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一般应用3?7天。 3、开放伤口或关节置换术后可选用二联抗生素。 4、感染伤口可先选用二联广谱抗生素,药敏检验结果出来后则针对性选用敏感抗生素。对于污染严重的创面或可疑厌氧菌感染者,须加用抗厌氧菌药物治疗。 5、16 周岁以下患者禁用奎诺酮类或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儿童用药剂量按体重计算。 6、慢性骨髓炎静脉用敏感抗生素3 周,后改口服抗生素3 周。 、消肿药物的使用 1、骨折患者伤后或术后早期,肢体肿胀明显者,常规应用甘露醇注射
液消肿,一般应用3?7天;严重肿胀者,可联合应用速尿,促进消肿。 2、儿童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或慎用脱水剂。 三、活血和止血药物的使用 1、断指(肢)再植、皮瓣及植皮手术者,常规使用活血药物,以低分子右旋糖苷注射液和复方丹参注射液为首选;断指(肢)再植或深静脉血栓形成者,可选用抗凝药物治疗,须注意复查凝血因子。 2、骨科患者绝大多数慎用止血药物,尤其是断指(肢)再植、皮瓣转 移、髋或膝关节置换术者,禁用止血药物。在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消 化道大出血、胸腰椎前路手术出血明显时,可酌情选用止血药物,其余伤情不主张使用止血药物。 四、激素的使用 1、休克抢救、过敏、脊髓减压术中或术后,可应用激素治疗,多选用地塞米松注射液;脊髓减压时可使用大剂量甲基强的松龙注射液;过敏性休克首选肾上腺素治疗。 2、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消化道溃疡、化脓性感染、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激素治疗;全身性霉菌感染者禁用激素。 五、抑酸药物的使用 1、有消化道溃疡史、严重创伤、休克、重大手术后等,须常规应用抑酸药物。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的总和,是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应,病历作为医院珍贵的信息资料,为临床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依据,并具有法律效力。各级医院必须高度重视病历书,切实加强对病历书写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一份病历的好坏直接反应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和专业技术,更反应一个医生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医疗水平,为此今天我们大家一块共同学习一下病历的书写。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一、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三、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四、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五、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
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一、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二、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三、人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 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发病节气、病史陈述者。 (二)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 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要求,记录目前情况、伴随症状。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
骨科病人出院医嘱 四肢骨折出院医嘱: 1、院外口服抗菌素,预防感染;改善血液循环及促骨折愈合等药物对症治疗,切口若无异常,术后14 天拆线。 2、继续卧床休息2-3 月,若有石膏,石膏外固定时间; 3、注意加患肢肌肉及关节功能锻炼,同时加强各健肢肌肉及关节功能锻炼; 4、术后 3 月,复查X-ray ,视骨折愈合情况决定是否开始扶双拐下床行走,并渐扶单拐行走,逐步弃拐行走; 5、注意 术后每 3 月复查X-ray ,据骨折愈合情况进一步指导功能锻炼及决定内固定物取出事宜;6、注意预防并发症:注意补钙及加强营养,口服金钱草冲剂,多饮水;7、注意卧床翻身,预 防褥疮形成。&若有不适,周三(X教授)门诊随访。9、不适门诊随访。 腰椎融合术出院医嘱: 1、出院后继续卧床休息 2 周后,可系皮腰围坐立并逐渐站立行走,但须扶双拐下床,不宜剧烈活动。 2、出院后1 个月后可进行日常活动,做到 3 个月内不负重、不弯腰,同时应正确使用腰围,即每天间断佩戴腰围,睡觉、吃饭时可取下腰围。起床后、工作前适当活动腰部,以增加腰肌的协调和脊柱关节的灵活性。搬东西时,物体要靠近身体,取下蹲屈髋屈膝姿势。6 个月内避免持重物及重体力劳动,需要提物时, 物重要小于体重的1/10 。避免用单一姿势站立或坐的时间太久(女病人应避免长时间穿高跟鞋站立或行走)。 3、平时应加 强腰背肌的功能锻炼,力求练成自身的“肌肉腰围”。恢复后期,腰围只用于久坐和弯腰负重时,防止腰背肌萎缩。控制体重,进低脂饮食,防止肥胖,减轻腰椎的负重。4、出院后 仍应卧硬板床, 3 个月内尽可能多卧床,有利于术后康复。卧床时应取床头高30°同时轻屈膝位,以有利于减少脊柱前凸,缓解背肌痉挛。5、术后 1 年内避免过度负重及持重,避免 强烈咳嗽、打喷嚏等增加腹压。还要注意防止便秘。5、拆线情况;6、院外继续注意预防卧床过久相关并发症出现;7、门诊带药;8、不适门诊随访。(周三X教授专家门诊)。 颈椎病出院医嘱: 1、院外继续口服抗菌素5-7 天,切口若无异常,术后7-10 天拆线,美容切口不需要拆线; 2、术后佩戴颈托4-6 周,保护颈椎。(人工椎间盘置换及颈后路椎板成形术,术后最好早期去除颈托,有利于恢复颈椎活动度和肌肉力量。); 3、术后 6 周-3 月可逐渐去除颈托,先是在睡眠时去除,适应一段时间后再间断使用,直至颈托完全解除,逐渐恢复颈部活动,但不宜剧烈运动或特殊体位都有可能造成植骨和钢板移位。 4、术后2-6 周内应避免双 手持拎重物,以免影响颈部的组织愈合和康复。5、出院选用合适的枕头(长度为40-60cm 或超过肩宽10-16cm,高度为10-12cm,以中间低、两端高为宜);6、颈部避免剧烈做低头、仰头、旋转等动作,不要长时间看电视、看电脑,防止颈部疲劳过度;7、保持肢体功能锻炼;8、手术后应防止颈部外伤,尤其防止在坐车急刹车时颈部前后剧烈晃动,导致损伤。9、定期复查:出院后1、3、6、12月医院复查,查看病情,如伤口红肿、渗液、疼痛、外伤者,要立即就诊。(周三下午X教授专家门诊) 脊柱结核出院医嘱: ⑴、出院后在家仍要卧硬板床,可平卧或侧卧,最大程度的减轻或解除背部肌肉的收缩、紧张和痉挛。⑵行病灶清除术和椎间植骨融合术病人的卧床时间一般为:颈椎手术3个月, 胸、腰椎手术4-5个月。当植骨已达到融合时,即可起床活动。⑶、颈椎结核的病人,可选择大小合适的颈围固定,避免头颈部上下左右的转动。⑷、腰椎及胸椎结核的病人,要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