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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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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禁烟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朋友们:

2011年3月,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医院是人口密集的特殊公共场所,职责是防治疾病、保护人民健康,营造无烟草污染的就医环境,降低吸烟率,是医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全民健康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兴旺的保证,健康更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争取这笔财富,也应该为他人创造环境去争取这笔财富。无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因此为减少烟草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我院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务员、教师、医务工作者要率先垂范,带头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

二、广大市民群众要强化禁烟意识,自觉遵守公共场所道德,做到不在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并对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及时进行友好的提醒和劝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烟工作的良好氛围,培育“不吸烟、不递烟、不送烟”的社会新风尚。

不在医院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不仅是一项社会公德,更是现代文明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追求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烟草!减少疾病!珍爱生命!为创造一个清新、舒适的无烟就医环境作出应尽的贡献。

岳阳县人民医院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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