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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超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doc

重庆市超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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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发[2004]95号养老保险退休暂行办法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 渝府发(2004)9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通知》(渝府发〔2004〕21号)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办理退休,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市政府渝府发〔2004〕21号文件所称非正常退休,是指本办法中的特殊工种退休和提前退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退休,是指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或退职(以下简称病退休)、纳入国家和市级破产(关闭)计划的破产(关闭)企业职工的提前退休和其他符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的提前退休(以下简称提前退休)。 第五条正常退休,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从其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年满55周岁。 (二)个人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55周岁。 特殊工种退休,是指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 (一)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工作中,应结合企业的实际,做好特殊工种的检测确定工作,规范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全国养老保险暨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 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企业补充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其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今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如今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

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企业内部一般都设有由劳资双方组成的董事会,负责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事宜。 个人储蓄性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企业缴费 缴费数额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 四川农村养老保险 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2010年4月份陕西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doc

企业退休人员2019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更新:2018-10-18 20:18:33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均等分配调整 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a.调整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

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 b.调整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c.调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d.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注: ①上述计算方法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仅对参数作了修改(研究调整一下数据的相关关系和连续性,因为孤立的数据是没有意义的)。 老年养老金的年龄补贴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龄补贴率可以用于调整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的关系及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有无个人缴存的过渡性养老金问题)。劳动补贴率等于劳动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劳动退休金的多少是看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多少。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为大部分退休人员降低目前养老金水平,取 1.4%值为大部分退休人员提高目前养老金水平。但是其结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

关于重庆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重庆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渝人社发〔2010〕182号 关于重庆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分局)、国土(房管)局(分局)、水利局、地方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20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0〕2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

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各类建设已用地失地农民应转未转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范围对象 198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各类建设已用地失地农民应转未转人员和1982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已完工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失地农村移民未作调地并安置居住在城(集)镇的人员中,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征(占)地人员”),在完善征地审批及农转非手续后,参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原征地人员办法”)规定,自愿申请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1.2010年7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原不规范征(占)地人员(以下简称“征(占)地老龄人员”),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1997年7月16日)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 (1997年7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在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 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制度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 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 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销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于部分都用于了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经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

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前言 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 计局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 体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 (3) 四、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数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数占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 取待遇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重庆2019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

重庆2019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1、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农村居民,能够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缴费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集体补助构成。 ①个人缴费分为5档,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②集体补助由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资助。 ③政府补贴标准不应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政策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 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 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3、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 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 的老年人,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能够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 件的子女理应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 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很多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 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养 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当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地方也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调整,增设另外的缴费档次。参加保险的居民能够根据上述档次自行自由选择,多缴则 多得。国家也会依据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的情况实行适当调整缴 费的档次。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比率 针对农民工工资较低,养老保险缴费难这个原因,政府下调了农 民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率,用人单位从原来工资的20%下调到12%,农 民工自身从原来工资的8%调整为4%至8%,能够根据本人收入合理确定。之前一直参保的农民工能够按照这个比率实行调整。全国两会报告已 经明确上年度将继续提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从2005 年至今,连续十三年调高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 与城市职工退休金相对应的就是咱农民的养老金了,2011年国家正式实施农村养老政策,给予年满60周岁老人每月发放55元的基础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0年8月11日 --------------------------------------------------------------------------------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一)参保登记管理 1、[单位参保登记]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时,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单位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填报《单位参保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与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证书与资料。 (四)跨统筹范围成建制转移或事转企单位提供原参保社会保险登记复印件。 参保登记环节对用人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按照属地参保,结合工商登记级次的原则,确定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地,在市级以上工商登记的,在市级经办机构参保。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经办机构应自受理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之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录入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分配单位社保编号并进行单位参保登记处理,建立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在《单位参保登记表》上盖章,向用人单位打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2、[单位参保变更]参保单位发生以下变化情况时,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单位参保变更手续: (一)、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参保单位因为某种原因暂停缴费与恢复缴费的; (三)企业重组,吸收合并其他参保或未参保单位的。 单位填报《单位参保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与资料: (一)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参保登记环节对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审核,应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完成参保变更手续。录入单位参保变更登记信息,进行单位参保变更处理。在《单位参保变更登记表》上盖章,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多年,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仅供参考!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 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 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自养老制度改革伊始,虽起步就明确养老金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由统筹资金主要是财政补贴、企业年金及个人缴费资金三块构成。但由于综合配套改革迟迟未能启动和到位,同期财政分灶吃饭后客观上加剧了地方与中央之间、地方各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受制于片面追求政绩为取向的发展观,导致统筹资金———三大资金板块中最主要的一块资金长期“缺斤少两”,经日积月累,加上“上梁不正下梁歪”———直接和间接造成企 业少缴、赖缴、欠缴风行,致使养老金缺口创下2.5万亿元的天文数字。 对于个人账户这个概念,仅仅是作为一个计发方法,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名义账户,无论是在财务上还是在金融体系上,个人账户并不存在。由于个人账户仅仅是一个虚拟账户,所以在对养老基金财务的管理上,实行的是混账管理的办法,即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 收现付”制度的窟窿。 养老金巨额缺口原本首先缘于政府没有“身体力行”,而已纳入保障体系内的养老金又 必须月月发放,这又迫使地方政府“刮肉补疮”,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以消解养老金拖欠问题———日积月累,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为此,政府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明年开始将向全国推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重庆市统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标准宣传资料

重庆市统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标准宣传资料 一、为什么要统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缴费标准 答:为了统一规范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个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 二、哪些人员是统一缴费标准的对象 答:个人参保人员均是统一缴费标准的对象。 三、统一缴费标准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统一缴费标准指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比例。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是: (一)统一缴费基数。由原来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月缴费基数的办法,统一调整为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月缴费基数的办法。 (二)统一缴费比例。缴费比例由原来月缴费基数18%的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四、为什么要对缴费基数实行“五年过渡”办法

答:鉴于目前我市大部分个人参保人员选择缴费基数较低的实际状况,在统一缴费基数后,为有利于个人参保人员参保或续保,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对暂时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有困难的人员,可分年逐步达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即其月缴费基数可在本人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五年过渡”办法。 五、“五年过渡”的具体办法是什么怎样选择本人的月缴费基数 答:“五年过渡”的具体办法如下表: 选择本人月缴费基数: (一)个人参保人员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开设的个人参保人员工作窗口(以下简称“工作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或重新签订《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申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选择缴费基数,应遵循个人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原则。 (三)选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对应年度规定的最低缴费基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布部门】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3.11.27 【实施日期】2003.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若干政策问题 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 为加强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工作,规范个人帐户管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市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定,现将《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有关指标解释和相关计算公式(略)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为加强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工作,规范个人帐户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市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若干政策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总则 (一)本处理意见适用于参加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以下统称参保职工)和个人参保人员、按规定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退休人员和退职人员(含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统称个人帐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和参保个人开设的,用于记录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参保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两部分的利息,以及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规定比例的本金和利息的专用帐户。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义务告知参保职工、个人参保人员和建立了个人帐户的退休人员的个人帐户情况。参保职工、个人参保人员和建立了个人帐户的退休人员对本人个人帐户的情况具有知情权。 二、个人帐户的建立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职工和个人参保人员每人建立一个终生不变的个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障号码的编制原则,在参保职工和个人参保人员初次投保时编制社会保障号码,并作为个人帐户号码。社会保障号码一经编定,终生不变。 (二)个人帐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和支付信息等内容。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覆盖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一些地方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二)缴费基数和费率。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一般为20%,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

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档次。 (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 (四)养老金待遇。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社会养老保险(最最终版)

引言 2011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1.85亿,比重为13.7%。2013年,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预计2013年至2033年,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老年人口,2033年突破4亿,2050年达到峰值4.83亿,比重高达34.1%,分别占届时亚洲老年人口的2/5和全球老年人口的1/4,比发达国家老年人口的总和还要多出1亿。与此同时,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由目前2100万增加到2050年的1.08亿,比重由11.4%提高到22.3%。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率达30%以上,90岁以上老人的生活不能自理率高达50%以上。可见,我国将来的养老问题不容乐观。 ——摘自人民日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补充保险形式。 后两个层次中,企业和个人既可以将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存入社会保险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帐户,也可以选择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基本养老保险概述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96年前参加工作的才有该项) 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非私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非私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本人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96年前的工龄)×1.4%*(有的地方为1.2%)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市非私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个人缴费平均指(0.6~3) 中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构架按照人口类型可分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三大部分。中国最初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是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的,其后,在制度变革过程中又经历了合并和分离的过程。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改革与完善(1986年至今)三个阶段。初步建立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完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3)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4)企业间实行全国统筹的保险费率;(5)政策制定、监督和执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劳动部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工会系统负责具体的保险经办,二者相互监督相互制衡[1]。但该制度也存在明显问题:(1)覆盖范围狭窄,即仅限于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正式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按岗位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 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 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 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 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 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 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制度名称;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 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题解读】 1、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答: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除全日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职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须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我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有哪些?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实行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以促进和提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 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 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1991年,《国务院关于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 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 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

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当前,XX市社保局对XX市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情况实行了调研。 一、XX市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一)企业退休职工情况 XX市从1986年10月开始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企业代发,社保局差额拨附。2000年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逐步由企业发放转为社保发放。退休人员由最初的几千人逐渐增加到现在的4万余人,全市养老金总额从原来的每年留有结余,到现在年缺口达1亿元。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参保的企业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4.1万人。 (二)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发放落实情况 2019年,全市平均每月支出养老金5400万元,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能够保证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三)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差别情况 影响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因素较多,主要有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年龄及退休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等。国家有统一的企业养老金计算办法,倡导的原则是多缴多得,上述每一个因素都会对养老金的数额产生影响。当前,XX市企业单位退休职工的最低养老金为600元左右,为3800元左右,相差近6倍。 (四)近年来退休职工养老金增长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为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能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升,根据国家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关文件精神,连续8年为参保单位的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待遇。2019年人均月增长210.11元,2019年人均月增长213.00元,增资部分均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退休职工养老金管理中存有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XX市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的运作基本正常,各级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克服诸多困难,确保了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了 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但从长远看,退休职工养老 保险仍然存有着一些问题。 一是养老保险负担系数过高。国际通行养老保险负担系数一般应 为4:1,即4名缴费人员养活一名退休人员。当前,XX市大批工人已 经进入退休年龄,尤其“五七工”、“集体工”的加入,更是增加了 退休群体人数。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出台,绝大部分符 合条件的人群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加之XX市 是老森工城,因为林木产业的萎缩,森工企业的改制,劳动力需求剧减,就业困难,导致参保人数减少,企业人员参保率较低,养老保险 缴费人数与退休人员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2019年末,企业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人数为58437人,退休人数为38737人,缴费人数与离退 休人员比例为1.5:1,远远高于4:1的国际通行标准。 二是收支矛盾非常突出。XX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征 缴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和中央财政补贴。因为“五七工”、“集体工”的参保、退休导致退休人员持续增加,同时连续8年增加企业退 休人员养老待遇,收不抵支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是企业欠费严重。近年来,XX市部分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缴费 水平下降,造成一部分企业欠费,尤其一些关闭破产企业,长期欠费。截止2019年末,全市参保单位累计欠费464万元。 四是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困难。全市退休人员遍布各地。因为工作人员少,经费紧张,对居住异地,特别是居住偏远农村、山 区的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困难。 三、关于增强XX市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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