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民间借贷案件十大案例

民间借贷案件十大案例

民间借贷案件十大案例
民间借贷案件十大案例

民间借贷纠纷十大诉讼案例

案例一:金某诉陈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旨】

虽然出借人提供了收条以证明出借款项已经交付,但就600万元的巨额借款,直接以现金进行交付的交易方式并不符合常理,出借人还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巨额借款的现金来源,并就以现金方式进行交付的必要性作出合理解释。在出借人无充分证据证明巨额出借款项的现金来源,且就以现金方式交付的原因所作解释前后矛盾,并辨认借款人照片错误的情况下,足以否定收条的真实性。

【基本案情】

2009年12月7日,**公司、寿某向金某出具保证函一份,保证函载明自2009年12月7日起陈某向金某的借款在600万元以内由**公司、寿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期届满两年。2009年12月11日,陈某、金某在载明以下内容的借款协议上签字,借款协议约定陈某向金某借款600万元,陈某承诺于2010年1月11日归还100万元,2010年3月11日归还100万元,2010年5月11日归还100万元,2010年8月11日归还100万元,到2010年12月11日全部还清,金某可随时催讨,并承诺到期未还承担违约金50万元以及所有诉讼费用及律师费,协议第三条还约定本协议也作为借款凭据,双方一经签字盖章视为陈某已借到金某人民币600万元,现金交接清楚,各方均无异议,陈某不再另行出具借据。同日,陈某在载明“今收到金某现金人民币600万元整,以此为凭”的收条上签名、捺印。2010年3月22日,陈某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控告金某以虚假诉讼的方式企图非法占有其财产。金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还款并承担违约金、律师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理由及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金某与陈某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金某有无将600万元现金交付给陈某。一、从借款的交付凭证来看,金某除提交的收条外并未提交款项交付的相应凭证。二、从借款的资金来源来看,金某前后陈述不一致。金某在法院对其所做的询问笔录中陈述“有200万元左右从其合作银行卡中取出,具体分几次何时取款记不清楚,另外的钱本来就准备在那里的,因为年底其本来就准备了很多现金”。而在第二次庭审中,金某又陈述其在2009年12月7日之后的4天时间里面准备了600万元现金,其中150万元是于2009年12月11日从合作银行的帐户中取出,另外的450万元有些是本来就放在保险箱中的现金,有些是向朋友借的,具体向谁借的则拒绝陈述。三、从款项交付的过程来看。金某主张600万元借款是在2009年12月11日下午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丝绸公司办公室里以现金方式交付,其中10万元一捆,共60捆,分三个黑皮包装,每个皮包20捆,由陈某拿两包,郎某拿一包,但其关于如上现金交易的过程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在现代金融交易如此便利的今天,而金某是经商多年的商人,如此大额的款项竟然采取如此简便的交易方式,显然不符合日常生活常理。四、从现金交付的原因来看,金某主张600万元借款系在签订借款协议的当天以现金方式交付给陈某,但是对于如此大额款项为何采取现金方式交付,金某前后三次陈述均不一致。第一次庭审中,金某代理人陈述,借款时金某提出要转帐给陈某,但陈某表示其在法院涉及多起诉讼,如转帐可能被法院冻结,故要求金某以现金方式交付。法院向金某所做的询问笔录中,金某陈述其自己觉得现金交易方便。第二次庭审中金某又陈述,是陈某说要现金,不能即使如

金某所陈述因陈某涉并且对于陈某在法院是否涉及诉讼并不知情。转帐,

及诉讼不便直接打入其卡中,也完全可以采取转帐至非陈某开户的帐户进行交付,更何况陈某是为承建**公司厂房所需资金而借款,所借款项不可能一次性用完,按照常理,如此大额的款项不可能现金存放于家中,自然还是要存入银行的,故金某陈述关于陈某要求现金交易的理由或者其自己喜欢现金交易的理由均不符

合常理。五、从金某的出借动机来看,也与常理不符。据金某陈述其之前并不认识陈某,只是经郎某介绍陈某向其借款后才认识,而对陈某的资信情况,只是通过介绍人郎某了解了一下,并未实际考察、核实,对担保人**公司、寿某的资信情况也未实际核实,且其表示只是为了赚取2分的月息,就同意出借给陈某600万元。为了赚取2分月息,金某就如此轻率地出借如此大额的款项显然不符合其经商多年的商人身份,更何况据金某本人陈述,其出借的600万元借款部分是向朋友所借。为赚取2分月息,通过向朋友借款来出借给一个根本不熟悉的人,显然也不符合日常生活常理。六、关于金某是否认识陈某、寿某。第二次庭审中在陈某代理人当庭提交一组照片要求金某辨认哪张照片是陈某、寿某时,金某快速地指出其中两张认为是属于陈某与寿某的照片,但是事实上金某辨认错误。金某对此的解释是自己老花眼所以认不出来,但是在辨认阶段,金某在庭上直接指出照片下面的编号。如果其无法看清照片的话,对下面细小的编号更加不可能快速的指出。显然,该解释不成立。对于担保人寿某,因金某只见过一次面以致生疏不能辨认正确尚可理解的话,但对于向其借款600万元且两次会面超过两个小时的借款人都辨认错误显然不符合常理,更何况金某在庭上多次表示认识陈某,对此问题的合理解释只能是金某并未见过陈某本人。综上,金某主张现金方式直接交付给陈某600万元借款,但其未提交相应的交付凭证,结合其庭审陈述亦不足以证明其与陈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已将600万元借款交付给陈某的事实。因此,金某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据此,判决:驳回金某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就当事人所争议的本案所涉600万元借款有无交付问题,虽然金某提供了落款时间相同的借款协议和收条以证明已经交付,但在以600万元现金直接进行交付明显不符合常理的情况下,金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600

万元现金交付的必要性和现金来源,且其在一审中就该两问题前后几次所作的陈述相互矛盾。同时,金某虽主张是在自己的办公室将600万元现金交付于陈某,但其在一审庭审中却将陈某的照片辨认错误,将一张明显比陈某年轻很多的人的照片指认为是陈某的照片,说明金某其实并不认识陈某,由此,其关于在自己的办公室将600万元现金交付于陈某的主张不能成立。金某上诉主张,用以对比照片的陈某的户籍资料未经其质证,但一审庭审中,陈某的委托代理人将陈某的户籍证明原件作为了证据出示,金某对该证据未提出异议,只是辩称自己是老花眼,因没有带老花镜,所以对照片辨认不清。综上,金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得当。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叶某诉曾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旨】

一、出借人明确要求以受托人为借款人的,虽然出借人明知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但不应由委托人来承担还款责任,而应认定受托人和出借人即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对各自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二、借款人对借款交付的金额有合理异议时,应由出借人对所主张借款金额的交

付承担举证责任。

【基本案情】

2010年12月某晚,案外人潘某联系叶某,意向叶某借款,由曾某作担保人。当晚写借条时,叶某提出,曾某是公务员有稳定收入,潘某则是“村官”,要求以曾某作为借款人才同意借款。经潘某向曾某请求,曾某同意作为借款人,并填写借条,向叶某借款60000元,潘某签名担保。后潘某与叶某一同去建设银行取款,并在银行交付给潘某借款40000元。另查明,潘某、曾某系恋人关系。因潘某、曾某未及时还款,故叶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曾某归还借款本金60000元并按约定的2分月息支付利息。

【裁判理由及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虽然曾某辨称自己只是受案外人潘某之托,以借款人名义出具借条,但曾某也承认,叶某明确要求其作为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其最终也同意,可见双方的借贷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故从曾某出具借条的行为,应认定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双方都认同借款发生在12月,而非借条上载明的7月12日,但对具体日期均不能确定。叶某根据提交的银行卡客户查询单,主张2010年12月27日取款55000元,并加上5000元现金,是交付借款的资金来源。但查询单显示,该笔交易是发生在银行营业部窗口、现金支取而非ATM机取款,与叶某、曾某都称借款发生在晚上、是从ATM 机取款的陈述不符。故对叶某该主张不予采信。曾某辩称叶某没有交付借款,但又提交了潘某所写材料并认可材料的真实性,该材料中潘某承认收到借款40000元。曾某与潘某是准备结婚的恋人,而且是一同去向叶某借款,填写借条时两人都在场,其对借款交付给潘某有指示,符合日常生活情理,其盖然性较大,故可以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40000元。对其余20000元是否交付,叶某不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故不予认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应认定叶某、曾某之间借款40000元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合法有效。综上,对叶某要求曾某归还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对能够认定交付的40000元,依法予以支持,对其余不能认定的20000元,依法不予支持。据此判决:一、曾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叶某借款本金4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驳回叶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案例三:庞某诉孙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旨】

借条、收条、借款协议等书面直接证据并非认定借贷关系发生的唯一依据。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只要能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借贷事实发生的,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基本案情】

庞某提供了与孙某之间的两次电话录音证据,孙某在录音中多次认可2万元的债务,庞某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归还借款。孙某多次收到法院传票传唤后仍拒不到庭,也未就庞某的主张进行抗辩。

【裁判理由及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由负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庞某主张其与孙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并向孙某履行了交付借款的合同义务,应由庞某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从一般情理分析,借款时由借款人向出借方出具相应的借条等书面借款手续是一种已被大众熟知和认可的方式,庞某作为一名财务人员,通常来说具有比一般大众更为谨慎的注意意识。根据庞某的陈述,庞某和孙某之间除该笔借款外,其他并无经济上的往来,可见双方之间的交往并不密切。根据法庭调查,庞某自认在其工作的林明公司的年收入为2万至2.5万元之间,庞某将其近一年的年收入出借给一个从未与之发生过经济往来的同事,而未要求对方出具相应的借款手续,显然有违常理。另庞某为证明其主张提供的证人证言及录音资料等证据,也均在不同方面存在缺陷,故不予采纳。据此,判决:驳回庞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庞某与孙某之间的借款关系虽无书面借款凭据,但庞某提供的录音资料及证人证言相互关联、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孙某向庞某借款2万元且至今未还的事实,而孙某亦不到庭答辩,放弃了对庞某主张的抗辩权,也未提供推翻借款事实的相反证据,故对庞某要求孙某归还借款2万元的主张予以支持。鉴于庞某关于利息约定的主张证据不足,故对庞某要求孙某支付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据此,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孙某归还庞某借款2万元。

案例四:傅某诉席某、方某、汪某、叶某、胡某、范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旨】

一、“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不能限定为夫妻一方以个人单独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与他人共同向第三人借款,形成共同债务,也属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范畴。

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用于家庭经营,后向他人借款用于归还该银行贷款,该借款应认定为家庭经营所需,以此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基本案情】

2009年1月20日,席某、汪某、胡某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开化县支行签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其后该行分别向三人发放了每人5万元小额联保贷款,共计15万元。为归还上述15万元贷款,2009年10月18日,席某、汪某、胡某三人向傅某借款15万元,约定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定于2009年10月20日前归还。借款到期后,席某、汪某、胡某均未归还傅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该笔借款发生在席某与方某,汪某与叶某,胡某与范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10年4月7日,方某与席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2010年4月16日,傅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席某、方某、汪某、叶某、胡某、范某归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

【裁判理由及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傅某与席某、汪某、胡某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受法律保护。席某与方某,汪某与叶某,胡某与范某系夫妻关系且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傅某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予以支持。判决:席某、方某、汪某、叶某、胡某、范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傅某借款15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方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本案讼争借款是席某、汪某、胡某三人共同合伙向傅某借款,也没有用且席某向傅某借款时方某并不知情,该债务是合伙债务而非个人债务,

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驳回傅某对方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本案讼争借款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上诉人方某主张本案讼争借款系席某等三人的合伙债务而并非席某一方以个人

名义所负债务,故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视为个人债务也不应将汪某、胡某的负债视为方某的夫妻共同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系相对于夫妻双方负债而言,并非与“合伙债务”对应的“个人债务”同一涵义。且从个人合伙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合伙之债亦可由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从2009年10月18日的借条来看,席某、汪某、胡某均在借款人一栏处签字,且席某、汪某、胡某对本案讼争借款系用于归还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联保贷款的事实亦予认可,席某、汪某、胡某理应对本案讼争借款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从办理小额联保贷款的过程来看,席某、汪某、胡某三人组成联保小组,其中任一小组成员的借款均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某、叶某、范某承诺为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叶某、胡某、范某对该事实均予认可,方某虽主张在贷款申请材料上其本人的签字为席某找他人代签,但结合傅某提供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和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应视为傅某已经举证证明本案讼争借款系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五:来某诉韩某、杜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旨】

村委会出具证明表明借款人与其配偶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借款人多年未归家,借款人未尽家庭义务,法院经过走访了解到的情况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内容能相互印证。结合出借人与借款人认识、来往的过程,出借人应当能够从借款人夫妻关系的外观表象确定其二人未共同生活。故出借人主张借款为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就借款人借款系用于家庭共同经营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其举证不能的情况下,不应支持其该主张。

【基本案情】

2009年4月2日,韩某向来某出具借条一份,确认因贩卖茶叶缺乏资金向来某

借款40万元,并承诺于2010年1月归还,然韩某至今未归还借款。韩某与杜某曾系夫妻关系。韩某自1998年离家,经常租住在来某开办的旅馆内,不尽家庭义务,并曾因赌博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处罚。韩某与杜某于2009年7月15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庭审中,来某变更其在起诉状上确认的借款时间,认

为借款分四次借取:第一次是2009年3、4月份,借款金额为10万元;第二次是在此后10天左右,借款金额为5万元;第三次是在此后一个月不到,金额为15

万元;第四次是在此后半个月不到,金额为10万元。二审中,法院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上城埭村村民及村委会进行了走访,均证实韩某、杜某长期分居,韩某多年未归的事实。来某诉至法院,要求韩某、杜某就40万元的借款本息承担还款责任。

【裁判理由及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韩某认为40万元借款并未实际发生的观点缺乏有效优势的反驳证据证明,不予采信。韩某理应按照其承诺,在2010年1月前将40万元借款返还给来某。韩某未依其承诺返还借款的行为属违约,来某要求韩某归万元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涉案债务虽系在韩某与杜40还.

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然现有证据显示,韩某与杜某长期处于分居状态,韩某未尽家庭义务。韩某的家在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上城埭村,与来某开办的旅

2020事件营销经典案例

2020事件营销经典案例 名创优品:2年1400家店背后的扩张逻辑 28个月、1400多家店、2015年全年销售50亿元…… 在这个实体零售业哀鸿遍野的时节,名创优品以火箭般的开店速度和业绩逆势增长,成为零售连锁界一颗耀眼的明星。 从2013年11月在中国开出第一家店,到2016年3月,在两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名创优品已经开了1400多家店面。 相信研究连锁企业的人都清楚这些数字背后所蕴藏的含义: 一家诞生才2年多的企业,凭什么能短时间开出这么多店,而且还是200多平方米的百货店? 以店均15人的配置,1400多家店、20000多人的人力资源又是如何解决的?如何降低连锁扩张中新人业务相对生疏的负面影响? 名创优品又是如何管理店面的?为何没有像很多连锁企业那样,扩张越快、死得越快? 名创优品疯狂拓店的背后,究竟有什么“图谋”?它的瓶颈又在哪? 极简主义的胜利 关于名创优品如何成功的解读有很多,从大的方面讲,是中国制造的胜利;从中的方面讲,是“质优价廉”这种低毛利战略的胜利;从小的方面讲,是名创优品供应链整合的胜利。 但在陈引榷看来,名创优品某种意义上讲,是极简主义的全面胜利。 这种极简主义,不仅仅体现在产品的设计风格上,更是贯穿了名创优品从选品到店面整体的经营思路。

设计极简 作为名创优品的全球联合创始人兼首席设计师,三宅顺也先生一直推崇日本的极简美学设计风格。关于产品的设计风格,在此不多说,看看名创优品的产品会有最直观的感受。 商品极简 目前名创优品的店面面积普遍在200平方米左右,SKU(单品数量)大概在3000左右。对于一个品类繁多的小百货来讲,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怎么办? 极简! 具体来说,就是每个品类只选择最畅销的一款或几款单品。 这样做有几个好处:1.款型简单,利于大批量采购,降低采购成本;2.数量巨大的起订量,有利于整合到更加优质的上游厂家;3.在 有限的空间陈列更多的品类,丰富商品。 以最近上市的“名创优品·花漾年华”系列香水为例,虽然是和国际香水制造业大佬法国奇华顿合作开发,但首款香水的售价仅为39元。对于奇华顿来说,之所以“屈身”低价香水,我相信名创优品所带来的巨大订单量来得更为现实。 但是,这种商品极简也给选品和产品设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设计师和买手们必须凭着自己敏锐的市场嗅觉,从全世界多如牛毛的 商品(趋势)中选择或设计最有可能畅销的款式。 而一旦选品或者款式选择错误,不仅会影响店面业绩,还会造成库存积压,降低商品周转率。 以通常的一家店3000个SKU计,保守估计也涉及近千个细分品类。商品采购的压力可想而知。据名创优品商品总监窦娜透露,2015年店面商品动销率在86.4%左右。对于一家自己研发、自己设 计的零售制造商来说,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

民间借贷新规6个问答+10大典型案例

民间借贷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01.借款应有款项性质的证据 基本案情 2008年2月21日,黄某某向马某的账户分两次转入6万元和5万元。后黄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马某归还借款11万元及利息。审理中,马某述该11万元系合伙投资款而非借款,并举示了黄某某曾以合伙纠纷为由就相关款项向法院起诉时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法院庭审笔录及合伙投资款账目等证据加以证明。 法院裁判 黄某某作为主借款关系成立的当事人,应当对双方存在借款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黄某某虽然提交了其向马某支付11万元的银行付款凭证,但马某也举示了相关反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银行付款凭证并不足以证明讼争款项系借款,市高级人民法院遂判决驳回了黄某某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就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出借人除应保留支付凭证外,还应有借款协议、借条等能够证明款项性质的证据。否则在对方有一定反驳证据的情况下,出借人仅凭支付凭证仍难以证明其支付的款项系借款。 02.高息不受保护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18日,某某与某某建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某某建材向某某借款1000万元,每月按借款金额的2%支付借款利息,同时每月按借款金额的2%支付综合服务费;借款到期未偿还则按借款金额的每日5‰支付违约金;王某某和某某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签订合同当日,某某向王某某账户转账支付借款500万元。同日,某某向案外人某某账户转账支付20万元。2014年4月10日和4月17日,某某与某某建材、王某某和某某再次签订两份《借款合同》,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300万元,合同其他条款容与2014年3月18日《借款合同》相同。某某分别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王某某账户转账支付借款200万元和300万元。同日,某某向案外人某某账户转账支付8万元和20万元。2014年4月18日至7月17日,某某、王某某又陆续向案外人某某账户转账支付共计132万元。庭审中,某某认可某某账户收到王某某和某某支付的所有款项为利息。2014年12月29日,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某某建材、王某某、某某连带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综合服务费等。 法院裁判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合同中既约定2%的月利率,又约定每月2%的综合服务费,其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收取高息,法院对此不予保护。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应冲抵本金。另外,某某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当日,即通过案外人某某的账户收取了共计48万元的利息,属于预扣利息的行为。该48万元应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民间借贷正规借条怎么写

民间借贷正规借条怎么写 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是常有的事,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借条怎么写很重要。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关于民间借贷正规借条的格式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帮助 正规借条范本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条书写注意事项: 1、准确书写姓名 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作为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署名应当高度重视,一般稳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可能有些人觉得这个建议小题大做,但真正发生争议时可以省却不少麻烦。本人曾代理一个案件,借款人的名字为同音字,读音相同用字不一样,借款人后来否认自己有这笔借款,也否认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笔迹鉴定,费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条上对出借人的名字也应当准确,本人代理的一个借贷案件,由于借条上出借人的名字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出具证明为同一个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况,不同意出具证明,要求到居委会开证明再到派出所盖章,绕了许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两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备无患。有些人在经济状况恶化后会利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况、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认可欠债。 2、明确约定利息 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提前分段支付。这些情况都要在借条上约定清楚明确,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纷争。一般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2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2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生活中常见情况是出借方进行过多次口头催促还款,但由于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一旦面临诉讼时在时效上就存在重大的举证风险。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轻而易举解决这个问题,即“新桃”换“旧符”,如果在催促还款时借款人暂时无力清偿借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将要届满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新借条换取旧借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时效届满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4、提供担保 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担保有物保和人保两种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当然要经过同意)的财产担保(一般为不动产),这样就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比较麻烦。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友在借条上签字作保。担保应

最新事件营销十大经典案例

最新事件营销十大经典案例 案例一:私奔圣地天台山 攻权私奔了,大家欢快地奔走相告!私奔体,被私奔,私奔宣言,私奔胜地,私奔测试……横空出世。私奔已经不是两个人的私奔,而是一场大众娱乐,一个营销热点,笔者关注到私奔营销非常成功的一个案例——浙江天台山的私奔造句活动。 攻权516深夜宣布私奔,接下来适逢519中国旅游日和520天台山旅游日,作为中国旅游日发源地的天台山正在双节同庆,举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重走霞客路”活动。有网友开始在网上八卦十大私奔胜地,520私奔微博借机推出“私奔天台山宣言”活动,让网友结合私奔的热点尽情发挥。“@520私奔:#私奔天台山宣言#王功权和王琴私奔了,奥特曼和PP猪私奔了,中国旅游日源自天台山,天台山5月18日到20日3天免费迎客,一起组团私奔到天台吧!”佛国仙山,私奔好去处,简短的几句话激起网友的兴趣,同时通过互动微博“一切皆可私奔”“我爱你,爱者你,就像私私爱奔奔”“私奔是大奔的兄弟”“别和我谈恋爱,有本事和我私奔”等的话题激发,为互动用户提供互动思路,瞬间激发大家当年的才华横溢,满腹笔墨一吐为快.... 天台山私奔营销受到网络媒体、网友以及平面媒体的高度关注,大家纷纷跟进、报道,天台山借此打响了中国旅游日的金名片! 案例二:宇泰家具:有了难题要“高调解决” 2011年3月第27届广州国际家具展上,名不见经传的佛山宇泰办公家具公司一下子成为包括广东卫视、深圳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四川卫视等国内电视主流媒体关注的焦点。原因无他,只因该企业请来了著名的打假英雄王海,为其专利产品“百凤朝凰”打假,使得佛山宇泰办公家具仍旧在一夜之间成为整个家具行业的“新星”。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Word文档仅供参考 Word文档仅供参考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近年来,公民、法人等向非金融机构的个人借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于这种民间借贷目前尚存在许多别规范现象,所以酿成的纠纷也就别断浮现。下面xxx范文小编整理了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供你参考。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个体户,201X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钞票买房,出于亲情的思考,张某借给亲戚10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2万元后便声称无钞票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钞票,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普通都可不能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可不能签订特意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特别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大概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别信任对方的错觉。因此在借款时不少事情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如此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别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碎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事情下,借款人只能经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别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别管关系多么紧密的朋友、依然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寻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如此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经过诉讼途径索要。 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纠纷 赵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赵某主动提出一定要给王某打借条,并说自己几乎可不能写字,让王某先写好借条后自己签字,在王某写好借条后,赵某说自己的字写的不行 看,让王某帮着写上,王某没在意,就随手替赵某书写了签名。后两家因琐事闹翻,王某索要借款遭到拒绝,提起诉讼后经法院托付鉴定,借款人赵某的名字并非本人书写,借条别真实,王某的请求没能得到支持。 向他人借款时,依照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差不多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事情,这种事情多浮现在双方是特别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 在农村,部分人可不能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事情下,这种事情也常有发生。从法律上说,假如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别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事情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因此,借条普通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假如借款人因无法书写等原因别能亲笔签名的,一定要盖上手印,并寻他人见证并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加手印,也能够让借款人在盖章的并且对双方的谈话内容进行录音,用以补充佐证,如此才干万无一失。

著名营销案例

花旗银行:银行营销新时代 服务业领域的营销发展相对滞后,将营销思想和工具引入银行服务业,是银行竞争的重要法宝和支撑点,这已成为今天优秀银行的基本作法。在银行行销的发展进程中,花旗银行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这对于今天正在转制的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具有深远意义。 1977年,美国花旗银行副总裁写了一篇文章“从产品营销中解放出来”,由此花旗揭开了服务营销研究的序幕。他写到“服务营销的成功需要有新的理论来支撑。如果把产品营销理论只是来个改头换面,就应用到服务领域,营销问题还是难以解决。服务行业中缺少相关营销理论,恐怕与市场营销本身的近视不无关系吧?”这段话,足以说明,花旗银行在同行中,甚至在整个服务领域,它的营销的领先一步。 多年以来,银行家们根本不关心和理解市场营销。为了向公众显示银行的重要性和可靠性,银行建筑得宛如希腊神庙。内部刻板严肃,出纳员不苟言笑。某位放款员的办公室是这样的:他自己靠着窗户,坐在一张宽大的办公桌后,而让前来借款的顾客坐在对面的一张小矮凳上。阳光射入,直射在对面忙着解释借款原因的倒霉顾客脸上。这便是银行对待顾客的真实写照。 花旗银行率先从消费品公司的领袖宝洁引入营销经理制,树立起营销理念。今天我们可以看到银行服务就如普通

商品一样给我们林琅满目,任意选购,且服务至上。花旗自从70年代正式引入营销,在金融产品创新之基础上,寻找了新的竞争武器,如进行市场细分,为不同的目标市场提供不同的产品,今天,它提供多达500种金融产品给顾客。籍着97年与旅行者公司的合并,花旗真正成为了一个银行金融百货公司。花旗还为自己定位,树立品牌形象,在90年代的几次品牌评比中,它列为金融业的榜首。同时,花旗还是行业内国际化经营的典范,是拥有分支机构或分行的银行机构,在海外市场,它做到将花旗的服务标准与当地的文化相结合,注意花旗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又注入当地语言文字。银行与旅行者公司的合并,更让它对21世纪行业持续直深的影响力。 丽兹-卡尔顿饭店:内部营销为本 大多数公司都只注重外部营销,追求品牌忠诚度和顾客满意的价值,他们忽视了内部员工满意的一面,而丽兹卡尔顿饭店恰恰是从内部营销入手,提出“照顾好那些照顾顾客的人“,作出了营销创新。这也是许多卓越公司成功的奥秘,即要提高品牌忠诚度,必须首先培养忠诚的员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丽兹-卡尔顿饭店是一家拥有28个连锁分店的豪华饭

借款合同民间借贷范本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乙方(借款方):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丙方(连带担保方):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万元)。借款用途为。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二、借款期限及利息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应当在年月日之前还款,逾期未还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借款利息为每月%,乙方应当在每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的利息(最后一期利息应当在借款到期前随本金一并支付)。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还款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如期偿还本息。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后,甲方将借据交还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四、担保物 1、乙方自愿用作为担保,若到期(包括甲方依

本合同约定提前宣布借款到期)不能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处理担保物品,乙方还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后,担保物权取消。 2、丙方自愿用作为担保,若乙方到期(包括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宣布借款到期)不能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担保物品,乙方还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后,担保物权取消。 3、不动产、车辆等担保物及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办理(以有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并在办妥后将权利证书交甲方保管。 五、保证条款 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至乙方还清所有款项为止。 2、丙方保证责任(及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文印费等)。 六、乙方义务 1、乙方为申请借款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乙方借款的用途必须合法合规。借款到账后,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须按时支付本息,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后,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乙方若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 4、乙方、丙方提供的抵押物品,不得在其他部门或他人处重复抵押,不得办理虚假的挂失手续,不得抵偿其他债务。如抵押物品有变动,应当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5、乙方应当定期将自身的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如实告知甲方。乙方如论在银行、非金融机构或民间的借贷,均应如实告知甲方,甲方有权查阅乙方的财务状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七、逾期还款的处理 1、乙方如逾期归还本金,除应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文印费等)外,还应当按照借款金额0.5%/天的标准赔偿甲方资金被占用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如逾期支付利息,除应立即清偿利息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

十大经典营销案例(资源整合营销)

在广阔的中国营销版图上,成长中的本土企业与强大的中国公司之间,开始了越来越多的正面较量。各路英豪战江湖,狭路相逢勇者胜。本刊精选了十大经典案例,为2003年的中国市场给出了《成功营销》的解读。 剑走偏锋统一润滑油高端突围 文/曾朝晖 案例主体:北京统一石化有限公司 市场地位:市场赶超者 市场意义:"多一些润滑,少一些摩擦”的成功有其历史背景的偶然性,但从统一调整自己的市场定位及产品结构这一“蓄谋已久”的战略来看,它又是必然的。高端市场,本土企业心中的痛,统一有广泛的示范意义。 市场效果:2003年1月至6月,统一SG以上级别的润滑油销售量占企业全部产品的40%,上年同期只有14%;SF以下级别润滑油的销售从上年同期的23%降至15%。统一润滑油2003年实现销售12亿元的目标已经完成,今年的目标锁定为20亿元。 案例背景:2002年,中国汽车保有量超过2100万辆,而在未来五年内,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0万辆,车用润滑油品的需求量剧增。在需求量逐年上升的同时,用油档次也将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05年,高端用油占整个车用油的比重将上升到48%左右。 而中国现在有4500家润滑油工厂,这些润滑油厂的产品级别非常低,生产的产品以中端和低端为主,很少有高端产品,国内4500家润滑油厂生产的高端用油总销量只占目前高端市场的20%。其它80%高端市场都被美孚、壳牌等国外品牌所占据。排名在前五名的品牌在高端市场份额也不过占2%到5%。在这种市场环境中,突破高端,成为国产润滑油能否在明天立足的关键。 “统一”润滑油2003年营销事件回放 2002年11月18日,统一润滑油首次参加中央电视台黄金段位招标,中标额6000多万,为2003年统一强势品牌的塑造之旅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奠基仪式”。 2003年年初,"统一石化"将这一年定位于自己的品牌营销年,提出了"成为中国高端润滑油最大的专业制造商"这样一个新目标定位,所有的营销运作都以此作为准则。 2003年3月-7月,统一推出了与当代世界先进水平同步的若干系列高档润滑油产品。 2003年3月21日伊拉克战争爆发,统一润滑油抓住中央电视台所进行的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直播报道的机会,迅速出击,推出"多一些润滑,少一些摩擦"的经典广告,形成了空前的品牌影响力,也为统一润滑油带来了优秀的销售成绩。 万元央视中标 2003年11月18日,统一再次以??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近年来,公民、法人等向非金融机构的个人借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于这种民间借贷目前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因此酿成的纠纷也就不断出现。 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个体户,2012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钱买房,出于亲情的考虑,张某借给亲戚10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2万元后便声称无钱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钱,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纠纷 赵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赵某主动提出一定要给王某打借条,并说自己几乎不会写字,让王某先写好借条后自己签字,在王某写好借条后,赵某说自己的字写的不好

最新的民间借贷标准借条

最新的民间借贷标准借条 篇一:民间借贷中借条的规范写法 民间借贷中的借条 在民间借贷中,借钱还款是经常的事情,那么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本息全无! 一、注意以下五点: 1、首先要有实物抵押,这个是最能保证基本权益的方法! 2、写好借条,不要是欠条,也不要是收条 3、把“借款人的身份证信息”,“保证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实,而且一定要留下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可以写使用说明,既保证借款人跟保证人利益,也保证出借人利益! 4、找保证人找个有经济实力的 5、为防日后纠纷,也可以写明借款人具体在什么地方向出借人借款,如:兹×××( 借款人)在泉州市xx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 ),月利息××% 二、借条一般书写格式 借条 兹×××(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 ),月利息××%。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xxx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三、书写借条时候,非常值得注意的五点 1、借条要当面写,出借人要亲眼所见借款人签字,不要接受已经提前写好的,因为借款人用他人之手来签字,这个借条就失去了证明力!必须当面看着写! 2、不要写借条原因!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3、借条简洁明了,无文字陷阱,比如”A借B100元“ 或者” A借了B100元“都不完全,前者是不明确出借跟借款人关系,后者”A借到多少不知道,所以应该写 A借到B100元“借到表示已经收到! 4、附带上身份证号码,同时查看身份证名字,要记得写身份证上的名字,因为有的人用化名或者常用名跟你交往,借款!那么无论借款人还是保证人,签字要用身份证名字,然后写上身份证号码! 5、借条一定要是借款人书写,出借人不要有别人代写,防止最后借款人不承认! 四、书写借条的其他三点注意事项 1、借条本身一定要是一张完整的纸,不可以有裁剪或者撕过 (案例分享: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

史上最经典的十大成功营销案例盘点

史上最经典的十大成功营销案例盘点 内容简介:一些经典的营销案例总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下面是十个比较经典的成功营销案例,这些经典案例能让我们学习一些什么东西呢?跟世界工厂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移位营销】 上海工业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传统产品缝纫机针,因成本高难以维持。决定把公司在上海难以生产的缝纫机转移到生产成本低的内地去建立生产基地。这样,一包针的生产成本降到0.3元,大大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从而夺回了失去的市场。 【限量营销】 日本汽车公司推出一款式样古典、风格独特的“费加路”新车,非常抢手。该公司没有因此拼命上产量、扩规模,而是公开宣布每年只生产2万辆,进行限量销售,结果订单激增到30多万辆。为公正起见,公司对所有订购者实行摇奖抽签,中奖者才能成购得此车的幸运儿。其结果造成产品供不应求的市场紧俏气氛,使企业始终保持优势。

山东济宁新华毛皮总厂在困境中不随波逐流。有一年,我国毛皮生产出口压缩,内销不畅。许多厂家停止收购,竞相压价抛售。该厂经过调查分析,审时度势,逆向营销,贷款400万元以低廉价格在量收购。数月以后,市场需求回升,毛皮价格上涨,该厂赚了一笔可观的利润。 【文化营销】 格兰仕集团生产的微波炉是新兴产品,为了挖掘潜在市场,该集团在全国各地开展大规模的微波炉知识推广活动,全方位介绍微波炉知识。此外,还编出目前世界上微波食谱最多最全的《微波炉使用大全及菜谱900例》,连同《如何选购微波炉》一书免费赠送几十万册,使格兰仕这个深入人心。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 【启动营销】 海信集团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到彩电在农村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该集团制定全面启动农村市场的营销战略,并迅速付诸实施。针对农村的特殊状况,他们开发生产灵敏度高、电源适应范围宽、可靠性好、耗电量少、价格适宜的彩电,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农民对产品价格、可靠性能的特殊需求,从而开拓了广阔的农村市场,取得显着经济效益。

10个经典民间借贷风险问题(附2015最新案例)

10个经典民间借贷风险问题(附2015最新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作了《民间借贷风险告知十问十答》。 一问:什么是民间借贷? 一答: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且不以拆借业务为常业的,应作民间借贷案件处理。也就是说除了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都是民间借贷。 案例: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应按民间借贷处理 张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房地产公司出借款项8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0%。同日,张某又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四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价格仅为市场价值的50%,签订合同次日,双方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后张某起诉房地产公司,要求将涉案商品房过户至张某名下。后人民法院向张某释明应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要求张某变更诉讼请求。张某拒绝变更,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官说法:在司法实践中,借贷双方往往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约定一旦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选择执行买卖合同。由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价值和买房应当支付的借款金额差距较大,债权人往往在诉讼中直接要求依据买卖合同获得标的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二问:哪些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答:国家不会干涉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但为了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规定了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 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4、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 案例:明知借款用于贩毒,借贷行为不受保护

营销十大案例(家居)

走过10多年发展历程的中国家居行业在推广营销上再也不是为人诟病的“土气十足”,尤其是在经历了经济危机洗礼后,各家居企业开始挖空心思使用新奇营销招数,不仅为企业赢得了大量订单,而且为企业品牌建设锦上添花,更给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景象。我们总结出家居行业的十大创新营销案例,期望为行业再添一抹又一抹亮色。 一、营销事件:立邦建设绿色世博 创新主角:立邦漆 绿色世博的概念不断推动涂料行业迈向一个新的纪元。绿色、低碳、高性能成为今后涂料行业发展的新契机。面对世博所带来的巨大商机,立邦三大事业部:重防腐事业部、工程事业部和装饰涂料事业部参与了世博重要项目的建设,创新研发为世博提供全套的专属定制服务,在体现绿色环保的同时,更满足世博建筑的特殊需求。 考虑到每天超过万人的参观人流会加速建筑本身的耗损率,以及基于众多其他安全因素例如防火等的考虑,立邦凭借其在涂料行业创新技术上的优势,为上海世博演艺中心和重要的世博场馆的钢筋结构外墙,制定了专项专案最优化的解决方案,在提升钢体自身防腐能力的同时,亦增加了防火的安全系数;而在备受瞩目的中国馆内,立邦的内墙环保漆更是大放光彩,采用最新研发的立邦净味系列,在满足世博快速施工需求的同时,24小时的空气净化,和超越80%以上的甲醛净化率,更提供参观者一个绿色安全的参观环境,完全契合绿色世博的环保概念。 二、营销事件:元洲装饰,盖家装微博史上第一高楼 创新主角:元洲装饰 2010年9月28日,国内知名装饰公司元洲装饰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元洲找国庆,网友抢沙发,盖微博第一高楼。”的微博,截至10月7日,该微博已经被转发10119次、共有10211人对此发表了评论,从而创造了中国微博史上企业类微博营销推广的神话。

十大网络营销经典案例

十大网络营销经典案例 网络营销现今已成为一种极为重要的营销方式,许多企业都通过运用网络营销而是自己得到了飞跃。那么,现在就让我们评选一下网络营销的十大经典案例。 1. 王老吉——绝佳的创意 “王老吉,你够狠!捐一个亿”,一个名为“封杀王老吉”的帖子得到网友热捧,帖子号召大家“买光超市的王老吉,上一罐买一罐”,“让它从大家面前彻底消失!”王老吉通过在汶川大地震间的绝妙网络营销方案,使得自己的知名度迅速提升,当之无愧的名列榜首。 2. 可口可乐——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 可口可乐凭借其敏锐的嗅觉,发现了2008北京奥运会蕴含的巨大商机,在火炬全球传递前夕,可口可乐与腾讯网合作联合推出奥运火炬在线传递活动。为此,他们设计了8888条路线,并通过网站招募了8888名第一棒火炬在线传递大使。2008年3月24日,北京奥运圣火在雅典古奥林匹亚遗址点燃,同时“可口可乐奥运火炬在线传递”启动。如此手段,不愧为全球饮料巨头。 3. iPhoneGirl——咸鱼也能翻身 “一位英国消费者购买了一部iPhone手机后,惊讶的发现,在iTunes上激活了这部全新的iPhone之后,手机的主屏幕上显示的是一张可爱的中国小妹的照片,除了桌面这张照片外,手机里面还有好几副这样的照片,包括工厂的生产线,iPhoneGirl的称号就此诞生,并且这个笑容征服了许多苹果迷,这个女孩出来以后,直接在业内引起了轰动。富士康血汗工厂的形象立刻得以改善。 4. 盛大-起点中——侯小强带来的改变 2008年9月9日,盛大老板陈天桥在旗下的“起点中文网”举办“30省市作协主席小说巡展”。作家们的作品一贴上网,就受到网络写手们的蔑视与奚落。很快韩寒和河北省作协副主席谈歌之间的口水仗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后者以前者曾经的一句戏言为蓝本,说出了“要是我当韩寒他爹,那下一秒就把他打死”。引发了两者间激烈的争战。韩寒还针对河南省作协副主席郑彦英的参赛作品《从呼吸到呻吟》,讽为“标题党”。又掀起韩郑之间一场好斗。此后,北京作家赵凝也加入战团声援传统作家,战火有愈演愈烈之势。 9月22日,谈歌发表声明,退出骂仗。韩寒却不依不饶,再度写博《驯化与孵化》,直指体制内作家被豢养的事实。此言一出,骂仗基本偃旗息鼓。” 盛大把侯小强征召到起点后,起点在公关的力度和广度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以作协主席的案例为例,不仅在网络里风生水起,而且央视也讨论了

十大经典营销策划案例分享

十大经典营销策划案例分享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十大经典营销策划案例分享,希望大家喜欢! 1、战“痘”的青春——《益生堂》 《益生堂》案例2000年在首届中国企业著名策划案评选活动荣获“中国十大策划案”。 益生堂三蛇胆胶囊为除痘保健品。它在97年保健品市场泛滥、普遍销售低潮的环境 下脱颖而出,成为华南市场保健品的新星。其年销售额近亿元。 这是一个小预算、大手笔的经典策划案例。其成功之处在于:完整地运用了整合营销 策略,通过场调查开始以准确的市场定位推出了广告“战痘的青春”系列,结合巧妙的“投料 曝光”、“投保1000万元”公关活动,迅速崛起。其完善的销售管理工程的导入亦为其长久发展奠定了基础。益生堂三蛇胆的广告、公关、促销创意及表现影响深远,仿效者众。 “每粒胶囊必含一粒蛇胆”、“1000万投保产品质量险”及“慰问交警、升国旗”等系列新 闻行销的运用,更是石破天惊,在传媒界产生轰动,为保健品市场营销的新发拓展了空间。 2、“肠”治久安——金双歧 《金双歧》荣获2000年中国策划艺术博览会银奖。 金双歧是肠道药,一种新型的微生态制剂,国家一类新药,属处方药。其最大的障碍 表现在处方药在otc市场的推广拉力不够,产品营销的问题点在于药品的疗程较长、包装 一般等。 此案例的成功之处在于以“安全”为切入点的营销策略。以“安全、有效的肠道用药”作 为金双歧2000年5月,由深圳卫生局主办、深圳商报社协办、万泽医药公司贯彻执行的 深圳市安全用药科普调查活动,将金双歧的硬广告与用药科普调查宣传有机结合,利用整 合传播优势,借助公关事件,赢得了广泛的、持续的报道,系列广告《忠告》与五封信, 使产品与消费者、营业员充分沟通,良性互动,在短短的时间里,金双歧在深圳引起极大 的影响,知名度大大提升;加上客户的执行力特强(该客户荣获采纳2000年优秀客户奖), 此产品在销量滑坡情形下扭转态势,销量持续上升。 3、30天提高记忆商数18.52——脑灵通

常见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个体户,201X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钱买房,出于亲情的考虑,张某借给亲戚10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2万元后便声称无钱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钱,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纠纷

赵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赵某主动提出一定要给王某打借条,并说自己几乎不会写字,让王某先写好借条后自己签字,在王某写好借条后,赵某说自己的字写的不好 看,让王某帮着写上,王某没在意,就随手替赵某书写了签名。后两家因琐事闹翻,王某索要借款遭到拒绝,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委托鉴定,借款人赵某的名字并非本人书写,借条不真实,王某的请求没能得到支持。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 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时,即使出借人拿出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在确认并非借款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也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借款的事实。 所以,借条一般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无法书写等原因不能亲笔签名的,一定要盖上手印,并找他人见证并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加手印,也可以让借款人在盖章的同时对双方的谈话内容进行录音,用以补充佐证,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世界上最成功的营销案例

全世界人最大的梦想是什么,是点石成金;世界上最大的营销谎言是石头卖出黄金的价格。这种营销谎言,也可以说是营销奇迹有没有?确实有。 如果你掌握了掌握了其中的诀窍,你也一样能点石成金,将石头卖出黄金的价格。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大家都会记得这个著名的钻石的广告语。一种毫无用处的石头,怎么就超过了黄金的价格? 博弈智点认为,这看似广告语的成功,其实是其背后营销思维的成功。那么,这个营销思维,或者是营销秘诀是什么呢? 第一、制造稀缺、创造价值。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物以稀为贵”,稀少的才是珍贵的。一个在西亚工作的朋友回来说,在沙特石油非常便宜,你可以扔下10元钱,汽油随便加,但水却比汽油给很多。这让中国很多为汽油涨价苦恼的私家车主艳羡不已。 这几年冬虫夏草的价格暴涨,有的达到了每斤17万元,超过了黄金价格。原因不但是其独特的功效,最主要的是其产量较低,别的地方很难生长。但西宁工作的一位朋友讲,80年代以前每斤100元都没有人买.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茶大国,但价格最高的还是龙井、大红袍,据说前几年大红袍老树的茶叶拍卖到30万元一两的价格,最主要的是很难买到。 劳斯莱斯汽车,其一直标榜的是手工制作,每年只生产3000多辆,你想购买它不但要有钱,还需要调查你的身份,身份不够还不卖给你,顶级配置的一辆车卖几千万一点也不奇怪,因为稀少和独特。 第二、赋予文化、会讲故事。 营销界有句名言:“会卖的卖文化,不会卖的拼价格。”卖文化最主要的是学会讲故事,不会讲故事就不会做营销。 张瑞敏砸冰箱,成就了世界名牌“海尔”;牛根生讲故事,让蒙牛跑出了火箭的速度。可口可乐的美国文化和药剂师的故事,成就了世界第一饮料品牌。马云的创业史,成就了世界最大的电商品牌;俞敏洪的励志故事,让新东方独占民营教育的鳌头。汇源老总朱新礼的

民间借贷正规借条怎么写

民间借贷正规借条怎么写 时间:2013-02-20浏览:5635次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一些法律意见: 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 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还有,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 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 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 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 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 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 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还有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