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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废弃物管理办法

工厂废弃物管理办法
工厂废弃物管理办法

工厂废弃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适当处理、促进废弃物的减少和再生利用,而规定有关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之废弃物的产生至处理完毕为止的管理。

3 定义

3.1 废弃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规定的废弃物,包括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3.2 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3 可回收废弃物

可再资源化的非危险废物。

3.4 不可回收废弃物

无可行的回收手段或不能再资源化的非危险废物。

4 运用方法

4.1 运作体制

4.1.1 管理体制

1) 废弃物处理业务的管理责任部门为管理部。

2) 危险废物由管理部指定专人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废弃物管理责任者。

4.2 废弃物的削减

4.2.1 管理部部选定政府承认之废物回收商,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促进

废物回收再利用。

4.2.2 各部门经理选择以下适用的措施以促进排出废物数量的削减。

1) 将废弃物交回收商处理之前,优先考虑公司内回收再利用。

- 纸张的再利用

- 旧文件夹的再利用

- 打印机碳粉盒的再利用(感光硒鼓仍可利用时委托专门业者追加碳粉)

- 木托盘的复用

- 其他措施

2) 部门纳入包装方式的改善(使用周转箱、包装材最少化等)

3) 现地供应商交付物品的包装材、木栈板、不要的箱子由供应商带回再利用

4) 私人物品禁止在公司内废弃

4.3废弃物的分类、保管

4.3.1 管理部在公司内设置必要数量的临时废物回收场所(临时存放场所),并分别设置危险废物、

可回收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废弃物的交委托商处理前的集中存放场所(最终存放场所),并指定管理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定其管理者。

4.3.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废物、可回收废物及不可回收废物进行分类整理后,放入管理部指

定的临时存放场所的分类回收箱或直接送至最终存放场所。

4.3.3 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将临时存放场所的废弃物移送至最终存放场所。

4.3.4 保管场所和保管设施的管理

1) 临时存放场所必须明确标识回收废物种类、管理责任者名、回收时间等并进行妥善管理。

2) 危险废物的最终存放场所由管理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存放场所的管理,并在保管场所明确标识

出废物种类和管理者姓名。

3) 管理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管理部对废物保管场所/设施进行定期点检,确保设施的完好并符合

法定要求。管理责任者要对废物保管存放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整理、整顿,避免老鼠、蚊子、蟑螂和其他害虫滋生。

4)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废物的扬散、流失、渗漏、恶臭产生及火灾发生。

5) 废弃物实行分类,集中处置原则,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6)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废弃物,特别是有害废弃物。

7)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8)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

9) 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10)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

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1)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

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2)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1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者停

用;确有必要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须在实施关闭、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内报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环保部门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

5 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5.1运送危险废物应配专用车辆和工具,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

消毒和清

5.2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5.3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

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4运输车辆必须按公司管理部门批准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按接收单位指定的场地倾倒。

5.5 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

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6 记录保管

责任部门对相关废弃物记录予以适当保管。

7 主要相关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GB18596-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T16716-1996废弃包装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

GB 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8 附件

废弃物分类表

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附件:

废弃物分类

1 废弃物分类

1.1 不可回收废物(注考虑碎纸屑、木屑是否可列入可回收废物)

1.2 可回收废物

1.3 危险废弃物

注 1: U-不可回收废弃物 R-可回收废弃物 D-危险废物

注 2: 有未列入此表的废弃物产生时,行政人事部指示回收方法并在必要时修正此表。

注3: 事务用品中的有害物品,包括硒鼓、墨盒、圆珠笔芯、油性笔、白板笔、含油白板刷、涂改液笔/瓶、印章、印油瓶、印台等,交本部门文员,文员在领用事务用品时交回行政人事

部,由行政人事部集中处置。(事务用品交换制)

2 临时存放场所和最终的存放场所

2.1 临时存放场所

各部门负责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场所。

2.2 最终存放场所

2.2.1 危险废物保管存放场所

1) 存放场所地点:

2) 回收种类:DXX(危险废物)

2.2.2 废纸/塑胶/金属类可回收废物保管存放场所

1) 存放场所地点:

2) 回收种类:R01、R02、R03、R06

2.2.3 其他可回收废物和不可回收废物保管存放场所

1) 存放场所地点:

2) 回收种类:2.2.1和2.2.2以外所有种类。

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 年月日~年月日)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环节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其转移过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废物移出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包含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在内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收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可以免于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应当将收集、转移情况记入危险废物收集者的收集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台账中。 第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第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 第七条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合规委托责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运输单位和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二)(分类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 (三)(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准确重量(数量)、危险特性,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四)(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转移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的醒目处清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 (五)(核对及交付责任)核对运输者、运输工具及收运人员的信息与转移联单是否相符,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连同联单一并交付运输者; (六)(申报登记责任)如实记录、妥善保管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3114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Company hazardous wast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公司安环部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姜志军、戴元海。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及时登入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定义 危险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4职责 管理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管理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5管理细则 5.1固体废弃物分类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含油棉纱手套抹布、废油漆罐、废油桶、生产废水沉淀的淤泥;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物流产生的废纸箱、废木托盘;生产产生的报废铝材及铝材边角料。 5.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可回收废弃物,即废纸、费托盘、铝材及其他金属应设立单独的储藏地点,勿与不可回收废弃物混放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生活垃圾或报废不能再用的产品。存放由垃圾箱内,由清洁人员按期收运存放到车间北面的垃圾站内。 5.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危废暂存仓管理员必须熟悉库内所有危废的性质及其危害性,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及异常 应急措施,并在危废仓库适当位置上设置危险废弃物警示标识。 危险废弃物仓库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4:00-16:00,各部门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 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废弃物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8386 废弃物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废弃物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确保废弃物的处置过程及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 1.1、安全环保部 1.1.1、负责废弃物的管理、监督,协调生产过程中液体废弃物的清理和处置; 1.1.2、负责联系排放污水水质的监测和污水处理过程的监督; 1.1.3、负责危废处置相关事宜。 1.2、生产采购部负责设备设施安装维修中废弃

物处置的归口管理。 1.. 2.1、负责对相关方施加必要的环境影响。 1.3、各部门 1.3.1、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的收集、分类、管理及运送至指定地点贮存; 1.3.2、负责环境治理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和控制。 2、废水排放 2.1、机械加工、少量酸洗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 2.2、废油、废溶剂、酸碱废液及其它废液严禁倒入污水管网,由安全部与相关部门对接委外有资质的厂家处理。 2.3、各部门生产工艺废水应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食品生产企业废弃物管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废弃物管 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食品生产废弃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LY-26) 1 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3 职责 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生产部负责车间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折控制和处理工作。 检验室负责实验过程产生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各办室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内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仓管员负责仓库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4 管理办法 各责任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公司的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类如下: 一般废弃物

(1)办公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旧纸张和报纸,办公垃圾。 (2)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弃包装物、废旧设备零部件,生产垃圾。 (3)质检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玻璃瓶、废液等实验垃圾。 危险废弃物: (1)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2)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废旧危险化学品,废液包装物。(3)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 原材料仓、成品仓应做好防潮、防晒、防锈、防变质等工作,避免废品、废料的形成。生产车间在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合理使用包装材料,尽量减少废料、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 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企不定期部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生产车间由机器的维修等产生的废部件、废零配件等放入指定的废料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仓管员进行处理。 检验室在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门别类放置在相应的废弃物区和危险物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分类存放在废品废料区和危险废弃物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生产部将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回收商回收处理,并作好记录。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范文3篇 1目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其在贮存、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各部门生产、生活、建筑安装、监测化验、检修、绿化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3职责 3.2安全保卫部负责各类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3.3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负责本部门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工作。 3.4基建施工部、设备动力部、安装公司负责建筑安装、施工、检修过程中所产生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 3.5质量计量部负责监测化验各类废物的管理工作。 3.6热力公司负责煤灰、煤渣的管理工作。 4具体规定 4.1固体废物分类存放 4.1.1废旧微机、打印机由公司办统一回收、贮存。 4.1.2建筑安装、施工、检修固体废物按指定地点存放,绿化垃圾按所在部门指定的地点临时存放。 4.1.4各类生产固体废物根据工艺操作标准存放。 4.1.5废旧钢材、设备定点存放。

4.1.6各公司、部室质监、检测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报废试剂、留 样及废旧玻璃仪器、器皿等化验检测固体废弃物的统一回收,并分 类处理、处置。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可焚烧的送热力公司锅 炉进行焚烧,锅炉所在车间及送废部门按附录A“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登记表”进行记录;其他废弃仪器、器皿消毒处理后投放垃圾箱。 4.1.7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实业公司在适当的位置设 置垃圾箱,对垃圾箱进行标识,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分 类投放。 4.1.8化工公司、热力公司、助剂公司、实业公司负责所管辖区 域所有垃圾池、垃圾箱的规范、清理、标识。 4.1.9办公楼、俱乐部日常办公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 4.2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4.2.3可燃的生产固体废弃物,由废弃物产生部门送热力公司锅 炉焚烧,热力公司及送废部门按附录A“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登 记表”进行记录。 4.2.4临时存放的建筑安装、施工、检修、绿化等大量一般性固 体废物,要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或其他处理场所。 4.2.5对综合利用、作为副产品外售以及委托外单位处理的固体 废物要在与相关方的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方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如化工公司的石灰渣、热力公司的煤灰、煤渣等。 4.2.6各部门废旧保密资料集中销毁,其他废旧纸张等纸制品必 须集中收集、外售。 4.2.7质量计量部负责原盐、原煤、固碱、原油等化验余样的回 收处理。 4.2.8废旧钢材、设备的处理执行《废旧钢材、设备出售管理规定》。 4.2.9积极进行技术探索、改造,加大综合利用力度,走循环经 济之路。

废弃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持生态平衡,减少废弃物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对公司所排放、废弃的各种废弃物进行有效控制, 从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环保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办公、生产、运输、库存等运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 3 定义 废弃物 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也包括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 危险废弃物 生产、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包括:废药品、废有机溶剂废物、涂料废物、爆炸性废物、废酸碱、含有害重金属废物及上述物质的包装物等。 4 职责 生产部负责车间、原料仓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及日常清运,并负责协助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清运,负责危险废弃物堆场的日常管理。 行政部/安全环保办负责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及少量电池、灯管、墨盒、硒鼓、色带等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及日常清理,负责所有废弃物最终的委外处理,对外来废弃物处理单位的资质审核,并与其签定相关处理协议。 维修部负责本部门产生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及日常清理,监督在公司施工的单位产生废弃物的规范处理。 服务部负责成品仓、旧漆堆放区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及日常清理、清运。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并集中清理至生产部指定区域。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依据本制度进行处理。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废弃物管理的监督。 5 工作内容 废弃物的分类说明:

5.1.1危险废弃物:a)废包装物、b)防毒面具废配件(滤棉、滤盒)、c)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d)废清洗溶剂、e)报废涂料、f)其他沾有油漆的废弃物、g)废试样试剂罐、h)酸碱废液、i)废电池、j)废硒鼓、色带、k)废灯管、l)废机油、m)废水处理污泥。 5.1.2可回收废弃物:a)废弃金属、b)塑料零部件、c)废纸张、d)无害废包装物。 5.1.3一般废弃物:a)泔脚、b)其他生活垃圾。 废弃物的分类收集 5.2.1各部门根据分类在本部门现场放置废弃物收集点,并作好明确标识;并根据废弃物的种类、数量,配置三种颜色的收集桶(绿色标识:可回收废弃物;黄色标识:一般废弃物;红色标识:危险废弃物);行政部负责确定最后废弃物的全公司集中存放位置,作好明确标识. 5.2.2公司全体员工应按分类,将废弃物分别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容器内;各部门根据废弃物的种类、性质,规定相应的收集桶和存放位置,并负责收集、搬运集中至指定地点;在废弃物搬运过程中要防止废弃物的散落、污水滴漏,如有散落滴漏等现象,应即时处理干净。 5.2.3危险废弃物堆场同样分为三大类标识,各废弃物产生部门按规定将已分好类的废弃物清运至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由生产部负责管理。 废弃物的处理 5.3.1各废弃物产生部门(生产部、服务部等)将本部门各岗位设置废物存放区,分三类标识,投放时按“1.3”分类正确投放,并定时清运至堆场。 5.3.2堆场负责人将各部门移交的已分类好的废弃物按要求投放到堆场的三大类投放区中,保证投放准确无误。 废弃物堆放点的管理 5.4.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废弃物存放点的日常检查、清理。 5.4.2废弃物存放点必须作好防止污水外流、暴雨时的异常污水外流的防护措施; 5.4.3废弃物投入收集桶后必须将桶盖盖好,应防止桶内的废弃物过满、漫溢. 5.4.4危险废弃物堆场附近20米范围内必须放置消防器材,防止意外火灾; 5.4.5各废弃物堆放点都需有清晰的标识,标明废弃物类别。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理、规范、有效管控,防 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及处置等活动。3.职责 3.1生产中心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导热油、废沸石、含溶剂抹布的收集及入库;3.2分析中心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因取样产生的废液进行收集及入库;3.3 运营中心负责对入库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管理; 3.4行政中心负责联系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危废品进行转移和处置。 4.程序描述4.1危险废物划分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溶剂废液、废导热油、废沸石、含溶剂抹布和含溶剂废包装袋4.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流程 4.2.1 原料来料时含有废包装袋;4.2.2固定物料液化工艺产生废导热油;4.2.3脱水脱醇工艺产生废沸石(废分子筛); 4.2.4分析中心在产品罐和混合液取样检测时产生含溶剂废液;4.2.5生产设备检修清洁过程中产生含溶剂废抹布;4.3危险废物收集 4.3.1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操作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出现影响人身健康的危废泄漏事件; 4.3.2收集危险废物时正确使用器具,避免因器具使用不当造成的突发事故;

4.3.3收集的危险废物及时交至仓库,交由危废管理员进行保管,入库时填写《废物入库记录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3.4危废品收集点应存放充足的吸附棉、碎布等应急用品,作业员不定期查看应急用品的适用性; 4.4危险废物储存 4.4.1产生危险废物后应及时将废物转交仓库储存,产生部门不得将废物留存至一定量后再转交仓库,避免因储存不当发生事故; 4.4.2仓库设置专门危险废物储存点,废物进行分类存放,不得乱推乱放;4.4.3危险废物储存点应按规定张贴危废标识,标识内容清晰明了;4.4.4危险废物储存点地面应按要求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10CM; 4.4.5危废储存点应用隔离栏进行隔离,隔离栏外围1.5M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避免发生事故时,救援人员无法出入救援,日常管理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危废储存点; 4.4.6仓库储存的危废品达到一定数量后,危废管理员应与行政中心联系危废品转移处置工作。4.5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4.5.1行政中心根据公司危废品产生数量、种类及上年度危废品转移处置情况,与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重新签订危废品转移合同,确保危废品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4.5.2行政中心接到危废管理员要求转移处置危废品请求时,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危废品转移处置;4.5.3供应商转移危废品时应填写《废物转移数量明细表》,内容包含废物种类、数量等事项,并经危废管理员、行政人员及转运人员三方签字确认; 4.5.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行政中心存档,以备查验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 1 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者3人在48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医疗卫生机构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

公司废弃物管理制度

公司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将生产及办公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管理,努力变废为宝,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加强废弃、废旧物料管理、规范利用、使用程序、提高废旧物料的使用率,不 断 挖掘节能降耗的潜力,为公司构建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型企业添砖加瓦。 二、范围 适用于产生废弃物的车间及其它场所。 三、职责 ?? 生产部、生产车间: ( )产生废弃物的车间,将废弃物进行现场分类放置,并负责将可回收工业废物转移到废品仓库集中保管; ( )在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废品的滴漏、溢出、散落; ( )转移到废品仓库时,入库单上写明废弃物的名称、数量,仓库管理员要重新核实废弃物名称和数量,并按仓库管理员的要求放置,不可混放、乱放。 ( )仓库物流管理人员,要每天检查废品仓库,检查废品的放置是否出现滴漏、溢出、散落、混放的现象,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实施; ? 生产部、办公室: 清洁工每天负责将生活废物分类转移到指定位置。其中可回收类一般废弃物转移至废品仓库,不可回收类一般废弃物转移至公司垃圾场,最终拉运至荒沙沟填埋。

四、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理流程: 当废物仓库达到一定量时,库管提出书面处理申请单,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然后由营销部负责联系回收处理厂家,处理可回收废弃物时营销部要寻找价格合理、服务好的单位,并签订协议和保存废弃物处理的原始凭证,并负责对废弃物处理过程的监督。 五、一般废弃物分类 、废弃物分为工业废物和生活废物两大类,其中工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类两类,生活废物同样分为可回收类和不可回收类两类。 、工业废物 ( ) 可回收类: 可回收废纸类(废纸箱、废纸板、废纸带等)、废金属类(废铜线、废电缆线、废漆包线、废冷板等)、废塑料类(废树脂、废注塑头、废 ??料、废线材、废线皮、废线盘、废托盘等)、废木材类等。 ( )不可回收类: 不可回收废纸类?过塑纸、粘性纸?、废手套、废抹布、废胶布(双面胶、胶带、织带等)、废塑料袋(泡沫塑料)等。 、生活废物 ( )可回收类:可回收废纸(书本纸、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新闻纸等)、饮料瓶(罐)、生活污水等。 ( )不可回收类:不可回收废纸(卫生纸、餐巾纸)、废塑料袋?泡沫、薄膜?、废弃食物(果皮)、废旧办公用具(笔、笔芯等)等。 六、废弃物的分类标识和存放管理 、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一般废弃物存放垃圾桶必须区分:工业废物可回收

2019年废弃物管理规定(含危险废弃物)

废弃物管理规定(含危险废弃物)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TFO公司各种活动所产生之废弃物的管理。 2. 目的 为使造成环境污染之各类废弃物均能予以有效管理,依其特性加以分类,整理。 3. 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负责处理公司产生的日常生活及办公废弃物, 3.2 生产部门负责将产生的废弃物分成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和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包括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四类存放。 3.3 各部门清洁人员负责收集废弃物,并送至垃圾堆放场分类储存,等待处理。 3.4 物料部负责处理公司产生的工业废弃物。 4. 定义: 4.1 一般废弃物:指垃圾或其他生产和非生产作业所产生足以污染环境卫生之固体或液体废弃物,包括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和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 4.2 危险废弃物:由生产作业所产生具有毒性,危害性,其浓度或数量足以影响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废弃物,包括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 5. 程序 5.1 废弃物的厂内收集、存储、移交: 5.1.1根据废弃物的不同类别,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由清洁工运输到指定地方倾倒; 5.1.2废硒鼓、墨盒等耗材,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回收,集中交由物料部处理; 5.1.3关于废电池的处理,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指导文件,五号、七号电池已经达到了低汞或无汞化的生产标准,废弃的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直接可作一般废弃物处理;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各部门有此类废电池产生后,交由物料部相关危废负责人做统一存放,并填写“废电池移交表”。 5.1.4可回收危险废弃物由相关使用部门收集后交由化学品库管员存放在化学品库中,交由有资质的供应商或可回收单位做回收处理。 5.1.5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由车间进行分类堆放,物料部负责回收处理,并逐步扩大回收种类。 5.1.6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由使用部门收集后存放在后场指定的铁皮箱中,物料部委托相应的专门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与无害处理,并对清洁工进行培训。 5.1.7生产中产生的废酸、废碱直接排放在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5.1.8所有危险废弃物的厂内移交须填写《危险废弃物厂内转移交接表》,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字确认,表单由产生部门保存,留存期限为2年。

现场废弃物管理办法

编号:SM-ZD-22173 现场废弃物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现场废弃物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了正确处置现场作业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节约资源,特制订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作业活动的废弃物处置。 3 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5.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3 《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8.1。 4 主要应对风险 4.1 管理缺失或个人失误造成环境污染。 4.2 现场废弃物处置不符合国家法规及地方标准。 5 释义

5.1 一般废弃物,是指比较常见的、对环境和人体相对安全的废弃物,例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纸、废塑料、玻璃瓶、易拉罐、废铁等。 5.2 危险废弃物,是指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3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6 职责分工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现场废弃物的管理程序,监督检查废弃物的管理情况,审核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资质。 6.2 垃圾场负责一般废弃物和非油漆类危险废物的直接管理工作,油漆作业部负责含油漆类危险废物的直接管理工作。 6.3 危险废弃物产生单位负责将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或包装。 6.4 采办部联系具备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并组织签订废弃物处置合同。

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

篇一: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 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 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 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 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篇二:废弃物管理制度 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确保公司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得到有效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生活、施工生产的各类废弃物的处置。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生活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和日 常的监督检查; 3.2各部门管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废墨盒统一由设备材料部负责回收。 4. 管理范围 4.1可回收利用废弃物的处置:如废包装物、废物、废金属。 4.2不可回收无毒无害废弃 物的处置: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4.3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置:如废化学危险品, 废药品、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油漆听等。 5. 管理办法(按不同类型处理) 5 废油料,将废油分类桶装,隔离后作明显标识后堆放,堆放期间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联系 回收商回收; 5.3不可回收无毒无害废弃物的处理。 5.3.1生活垃圾: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各自的生活垃圾桶内,每天将生活垃圾送 至生活垃圾堆放处; 5.3.2建筑垃圾:由各部门委托有资质部门定期清运; 5.4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 理: 5.4.1办公、生活废弃物(含油抹布、废油桶、废药品、化学品等)放入 固定堆放处,联系有资质单位处置; 5.4.2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油漆听、废胶水、清洁剂罐等,各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 位处置,办理接收手续;废墨盒交设备材料部负责回收,做好相应记录。 5.5在废弃物集中堆放处要有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废油品、化学品,危险品的堆放应有 场地和消防安全通道,并定期检查。 5.6各类废弃物堆放处要有防扬散设施,地面须经防渗漏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5.75.8对不可回收的有 a; b; c d、对其废弃物回收处理进行了解,必要时对其进行跟踪。 篇三: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理与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废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 危废管理 3.1 公司安环科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 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3.5 公司安环科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 公司安环科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置的管理,防止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焦油、塔低物、废干粉、废胶块等化学废渣和废滤布、不合格品及不能送往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理的其他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四条各单位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转移给具有合法资质的用户进行处置。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五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符合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负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要按其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内容进行统计,并建立台帐,定期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所属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设

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严禁擅自停用或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确有必要停用或拆除的,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九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工业固体废物 第十条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在安全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定期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申报登记。 第十一条各单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应首先采取措施在厂内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或无害化,然后考虑贮存、处理、处置等措施。 第十二条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并根据需要在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点设置识别标志。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需要向厂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排放固体废物时必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分类搜集、存放,严禁乱排乱放,禁止向生活垃圾场或其它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倾倒工业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需要将工业固体废物送至厂区外处置的单位,必须报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厂转移处置。 第十六条工业固体废物必须经过包装、固化或采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后,方可分类转移到处置地。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治理方法 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公司各单位必须坚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经过推进清洁生产、进展循环经济,最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特别是惊险废物的产生数量。第三条在原料、器材、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应将相应废物的回收、处置列为卖方的责任。在为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生产服务和其他服务时,也应明确固体废物处置责任。第四条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和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打算,最大程度地消除或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的污染。第五条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的建设、治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环境妨碍评价和环保三并且的有关规定。第六条为便于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对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储存。第七条从事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获得法规规定的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由公司治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公司外单位,必须执行公司市场治理和环境爱护专业市场治理的审批程序。第八条在固体废物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要幸免和操纵二次污染。第九条公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公司机关各部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业务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治理工作;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监督监察工作。第十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在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外单位。第二章惊险废物第十一条凡列入现行《国家惊险废物名录》的废物治理均应执行本方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要紧惊险废物有:hw01医院临床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8废矿物油(包括含油污泥)、hw09废乳化液、hw18焚烧处置残渣、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第十二条产生惊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申报惊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制定惊险废物治理打算,并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批。治理打算应当包括减少惊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惊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公司惊险废物治理打算,并报送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惊险废物治理打算每年编制一次。第十三条惊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惊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惊险废物识别标志。第十四条收集、贮存惊险废物,必须按照惊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别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惊险废物。第十五条禁止将惊险废物混入非惊险废物中贮存。第十六条贮存惊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爱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别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早一具月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批准。第十七条运输惊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惊险物资运输治理的规定。第十八条禁止将惊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第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惊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第二十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惊险废物严峻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依照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第二十一条转移惊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惊险废物转移联单。第二十二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惊险废物移出地和同意地的环境爱护行政审批手续。第二十三条使用各种化学药剂、试剂的科研单位和化验室必须采纳符合规定的包装和场所,暂时贮存产生的惊险废物。第二十四条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漆、废乳化液及其包装物应按采购合同约定由供货单位定期回收。第二十五条未列入第一条、第一条的惊险废物治理应符合本方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除了由供货单位回收和业主处置的惊险废物外,所有惊险废物的处置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监管,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 物: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二)生物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它生物危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四)其它危险废弃物。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院和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实验室的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

(三)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工作。 (四)检查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 第九条任何实验室及个人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弃物的实 双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废液和废弃物要明确标示,并按学校剧毒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收集和存放。 (四)废弃化学品须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并注明是废弃化学品。

(五)化学废液通常分为有机物废液和无机物废液,应预先了解废液来源,分别收集和存放,不清楚废液来源和性质时禁止混放;废液桶上应有明确标识。 生物危险废弃物: (一)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 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 (一)放射性废源、废液和废射线装置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做好分类、记录和标识,内容包括:种类、核素名称等。 (二)废放射源:单独收集,按国家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密封收集,进行屏蔽和隔离处理;存放地点有明显辐射警示标志,防火防盗,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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