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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归纳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归纳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归纳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

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法律规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2、税收的作用有(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

3、税收的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

1、税法是国家制定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法与税收的联系:

6、税法的构成要素有(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三个是最基本的要素,(纳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7、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其中实行比例税率的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实行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车船税),

8、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超额累进)(超率累进)三种,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属于(超额累进),土地增值税税率属于(超率累进)

9、通常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如销售房地产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财产所在地)

10、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的是指(减税),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的是指(免税)

11、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即未到点不征),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对减除后余额部分征收),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为(3500)

12、因违反税法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13、《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变造、伪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对偷税的税务关机除要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外,还要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1、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

2、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种类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型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区别:

4、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除销售不动产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个人,为应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

6、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7、销项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税率)

8、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9、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准予按买价的(13% )扣除计算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杂费)不得扣除

1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000000元,外购货物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则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为(3000000*17%-250000=260000元)

12、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具体: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到款或索取销售售凭据的当天)

(2)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代销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13、关于增值税纳税期限:

(1)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14、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应向(机构所在地税局)开具证明(“外管证”),向(机构所在税局)申报纳税;未开证明的向(销售或劳务发生地税局)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应向(销售或劳务发生地税局)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1、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一般分为(一般消费税)(特别消费税),我国现行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

2、消费税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从量)(复合)三种方式

3、消费税的税目共有( 14)个,消费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两种,其中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4、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于(销售时)纳税,进口销费品的应于(报关进口环节)纳税,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纳税

5、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向(纳税人核算地税局)申报纳税

(2)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局)申报纳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率为5%,8月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一批小汽车,收到全部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对方,另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一批小汽车,价款(不含增值税)300万元,已办妥托收手续,试计算8月份该企业应交的消费税()解:第一批应交消费税=760.5万/1.17%*5%=325000元

第二批应交消费税=300万*5%=150000

答:企业8月应交消费税=325000+150000=475000元。

(6)某汽车轮胎厂下设一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该厂将一批汽车轮胎移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零售取得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77.22万元,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

解:77.22万/1.17*3%=19800元

答:该企业应纳消费税19800元。

三、营业税:

1、营业税是指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个人就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营业税一般以(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

3、(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和(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

4、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率为(3% );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

形资产的营业税率为(5% );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率为(5%);娱乐业执行(5%-20%)幅度税率

5、某娱乐城10月份取得门票收入12万元,包场收入24万元,点歌费4万元,烟酒、饮料费收入36万元,该企业适用营业税率为10%,当月应缴的营业税税额为(12+24+4+36=76万*10%=7.6)万元

6、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凭据的)的当天

7、营业税纳税期限:以1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8、关于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向(其土地所有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单位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以及销售不动产的应(在土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企业所得税

1、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实现四个统一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构、场所且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5、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天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6、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在境外,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

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五、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自然人特征企业)

2、个人的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自然人特征企业)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代扣代缴)两种。

5、自行申报纳税的义务人有: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及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6、代扣代缴是指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个人,在向个人(支付)所得时,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第三节:税收征管

1、税收征收管理是指(国家征税机关)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组织入库的一种行政活动

2、税收征管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等环

一、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法定手续)

2、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3、关于开业登记,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单位和个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税务机关自申报日起( 30)日内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关于变更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之日起(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5、关于停业复业,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在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向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应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或延长停业申请,纳税人停业期满又不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6、关于注销登记,纳税人因发生破产、解散等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注销(营业执照)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

7、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吊销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登记

8、关于外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外出临时经营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外管证》实行(一地一证),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并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9、关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应自扣缴义务发生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扣缴税款登记。扣缴义务人包括(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人)和(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人)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

1、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发票管理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3、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为(四)联,其中(发票联)(抵扣联)联需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4、普通发票由(营业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使用

5、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7、任何单位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 5)年

8、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三、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2、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其他方式)

3、邮寄申报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用邮寄申报办法

4、数据电文申报是以(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申报时间。采用数据电文申报的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数据的材料书面邮寄)报送税务机关,若税务机关收到的数据电文和书面资料不一致的,应以(书面数据)为准

5、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通过以(凭证代替申报)(简并征期)的一种申报方式。

四、税款征收

1、税款征收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将(纳税人)应缴纳税款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

2、除(税务机关、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3、目前的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

五、税务代理

1、税务代理指代理人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办税务事宜行为

2、税务代理的特点(中介)(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3、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与税有关的行为)

六、税收检查

1、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务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保全)(强制)措施,这些措施的批准权限是(县级以上财政局局长)

2、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行冻结止付)(扣押查封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财产)(阻止出境)

3、税收保全应注意的是:应经(县级以上财政局局长)批准,冻结的存款数要以(相当于应纳税款为)限,如果纳税人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税款后(24)小时内解除税收保全

4、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行扣缴税款)(拍卖变卖商品财产抵缴税款)

5、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对个人及家属生活必须不在(强制执行措施)范围内

七、法律责任

1、税收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税务违法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

3、根据《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外国人驱逐出境)

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骗税逃税、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对检举人打击报复)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责任

5、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地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法定程序和条件),向做出该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做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各级地方的上级是省级,省级地方的上级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还不服的,向法院起诉或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进口货物,适用( )。 A.暂定税率 B.特惠税率 C.关税配额税率 D.普通税率 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30000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5000元,保险费3000元,支付卖方佣金2000元,支付从海关运往公司的运输费1000元。则该批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为( )元。 A.41000 B.40000 C.39000 D.38000 3.2011年3月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12年9月完工,2012年1 0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12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12年9月 B.2012年10月 C.2012年11月 D.2012年12月 4.某国家机关2012年年初拥有A、B两栋房产,A栋房产原值为800万元,B栋房产原值为500万元。A栋房产为该国家机关自用办公楼,B栋房产自2011年6月起一直对外出租,20 12年全年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20%,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税税率为1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国家机关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0 B.12 C.9.6 D.16.8 5.张某共有两套住房,2012年4月将一套市价为85万元的住房与王某交换,并支付给王某15万元差价;2012年6月将另一套市价为50万元的住房用于抵偿所欠李某的50万元的债务。已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上述业务应缴纳契税( )万元。 A.0.45 B.1.95 C.2.25 D.2.85 6.下列税种中,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征收税款的是( )。 A.房产税 B.契税 C.土地增值税 D.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7.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的,予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A.20% B.30% C.50% D.60% 8.某火电厂2012年占地100万平方米,其中厂区围墙内占地70万平方米,厂区围墙外占地30万平方米(包括灰场占地12万平方米、输灰管占地3万平方米、生活区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占地15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万平方米年税额为1.2万元。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火电厂2012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万元。 A.84 B.102 C.105.6 D.120 9.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种中,不正确的是( )。

论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因此,税收征纳各方只有按照财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来进行自己的征纳税活动,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当前,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我国正在积极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制。 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加入WTO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统一、公正、效率的税收程序法律体系,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和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前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

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税收法律意识研究论文

税收法律意识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在对依法治税理论进行简要述评的基础上提出了笔者对依法治税概念的界定和对其内涵的理解,并进一步指出依法治税的观念基础在于“税收法律意识之重构”。税收法律意识应在现代法治观念总的指导下,以国家分配论和社会契约论中的合理因素——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的有机结合为理论基础,从确立和开始培养“征税意识”以及重新培养“纳税意识”并明确二者的结构关系和逻辑关系等方面就加以重构。 关键词:依法治税税收法律意识重构征税意识 一、依法治税理论的历史回顾 (一)第一阶段 依法治税理论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国务院于1988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税”的口号开始。次年(1989年)5月,由北京大学分校法律系和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全国首届‘以法治税’研讨班”在京举行[1],可谓是掀起了学习和贯彻“以法治税”的第一个高潮。 这一阶段中,以法治税主要是针对治理整顿税收秩序而提出来的;虽然也有学者使用“依法治税”的表述,但并非是在对“以”和“依”作出本质区别的基础上来使用的,往往是将二者混同使用,反映的是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

下所体现的“人治”观念和法律工具主义优位的特点。但其中亦不乏有益的尝试和真知灼见。有学者就指出“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组成部分”[2];有学者还指出:“‘以法治税’……也就是说要在税收工作中贯彻法治原则”[3]。这是对依法治税和依法治国或法治之间关系的较早论述。又有学者将“以法治税”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4];或是将“税收法治(或制)”作为基本原则,并以“有法可依等十六字方针”对其进行了诠释[5]。还有的学者富有卓见地强调税务人员税法意识的培养尤重于纳税人或广大民众,税务人员应当“将目前严重存在的权力意识和自我优越感转化为义务意识,自我中心意识转化为人民公仆和对国家与社会的责任意识。”[6]该学者在当时能够提出这一间接地体现了以权利义务观念来纠正税务人员意识观念偏差的思想,实属难能可贵。 (二)第二阶段 随着“依法治国”的方略先后被第八届全国人大(1996年3月)和党的十五大(1997年9月)认可和确定,特别是在1998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对依法治税的理论探讨进入了全新的第二阶段。有学者对依法治税的概念和内涵予以了界定:“所谓依法治税,就是在税权集中、税法统一的前提下,单位和公民要依法纳税,政府(税务机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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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1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一、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一)关税的纳税人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物品的纳税人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 (二)关税课税对象 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三)关税税率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1.进口税率 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进口货物适用何种关税税率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 (1)普通税率 ①原产于未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者地区,未与我国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和特殊关税优惠条款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②原产地不明 (2)最惠国税率 ①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 ②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③原产于我国。

(3)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收关税。 (4)特惠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 (5)关税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是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措施,把征收关税和进口配额相结合以限制进口。对于在配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关税配额税率,对于配额之外的则适用较高税率。 (6)暂定税率 暂定税率是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对于一些国内需要降低进口关税的货物,以及出于国际双边关系的考虑需要个别安排的进口货物,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例题?多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关税进口税率的种类主要有()。 A.最惠国税率 B.协定税率 C.特惠税率 D.普通税率

税收作用研究论文

分类号密级 U D C 编号 汉口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浅谈市场经济体制下税收的作用 院(系)继续教育学院 专业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年级2012级 学生姓名吴利玲 学号 指导教师贺晶 二○一五年四月

汉口学院 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毕业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障、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有关学位论文管理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机构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本学位论文属于 1、保密□,在_____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2、不保密□。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目录 内容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1 引言 (2) 2 税收的职能作用 (3) 2.1 税收的职能 (3) 2.2 税收的基本作用 (4) 3 浅析我国税收的作用 (5) 3.1 我国不同时期的税收作用 (5) 3.2 当前条件下我国的税收作用 (5) 4 探究市场经济体制下税收作用 (8) 4.1 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价格 (10) 4.2 税收对经济总量的调节 (10) 4.3 税收是矫正经济外部性的重要工具 (9) 4.4 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10) 5 结束语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第6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讲课稿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2014年9月进口一台机器设备,设备价款8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2万元,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1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纳进口关税为()。 A、80×10%=8万元 B、(80+2)×10%=8.2万元 C、(80+1)×10%=8.1万元 D、(80+2+1)×10%=8.3万元 2、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14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下列周某计算应缴纳契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3、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B、国家因建设某省市之间高速公路而征用的土地 C、某合伙企业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 D、居民转让自有的营业房产 4、下列情形中,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A、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5、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下列单位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企业 B、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农民 C、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 D、使用土地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 6、某火电厂总共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其中围墙内占地40万平方米,围墙外灰场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厂区及办公楼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已知该火电厂所在地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该火电厂2014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37×1.5=55.5万元 B、40×1.5=60万元 C、(80-3)×1.5=115.5万元 D、80×1.5=120万元 7、甲企业2014年初实际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2014年5月底甲企业为扩大生产,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新征用非耕地2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3元/平方米。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000+2000)×3=15000元 B、3000×3+2000×3×7÷12=12500元

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及答案.doc

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义务 2.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A.课税对象 B.税收优惠 C.税率 D.计税依据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A.实现国家职能 B.稳定经济 C.收入再分配 D.配置资源 5.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6.《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制定颁布实施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大授权国务院 C.国务院 D.财政部 7.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8.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9.我国的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定标准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该标准的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10.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11.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是()。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法定式减免 1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1600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1600元指的是()。 A.起征点 B.免征额 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具有( )特征。 A.无偿性 B.收益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原则的有()。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效率原则 D.无偿原则

税收论文

关于税收与“民生”的思考 税收与民生的关系最典型的表述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工作中则表现为税收的合理与公平,表现为公众对税收行为的参与权与知情权的落实。税收的合理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为总体税负适当、税率设臵科学,也就是不能杀鸡取卵、寅吃卯粮;而税收公平是指纳税人之间税负公允,即消除经济特权,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又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缓解收入差距,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因此,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 党的十七大为我国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从某种意义上讲,党的十七大是一场“民生盛宴”。民生问题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解决和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改善民生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松和发展权,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 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执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光荣使命,既担负着国家改善民生的各种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又要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税收秩序,保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就要求税务部门要在税收管理理论、管理方法上进一步贴近民生,要在优化纳税服务上多想办法;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要保证税收工作贴近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

保障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一、税收要贴近“民生” 税收的管理、执法、立法要紧扣"民生"主题,关注民生、贴近民生,并以此契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一)税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上要进一步贴近民生。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是一对平等的法律主体,双方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税收管理要改进方式和方法,大力推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建立与纳税人的沟通机制,加强双方的平等沟通与交流,特别是在纳税人对纳税事项有争议的时候,要正确对待,并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不同意见。 (二)税收执法工作要贴近民生。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及灵魂。一方面,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增加税收收入,保证国家更多的资金惠及民生;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应享受的权利及税收公平合理。要进一步推行“阳光执法”,将税收政策、执法程序、执法权限、税务处理、处罚标准等面向社会公开,将税收执法行为臵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三)税收立法要进一步贴近民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税收立法要向民生倾斜,使新的税制进一步保障民生、贴近民生,特别对涉及民生的税收,可以考虑不断提高起征点和降低税率,体现政府对民生的关注,也有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 二、税收要服务“民生”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近三年每年单选题3-5题,多选题2-3题,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左右. ◆本章涉及13个税种的内容,分别是: 其中大纲要求: 1.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 3.了解:各税种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本章重要考点 一、关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是个人。 (二)税率:一般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四)税收优惠:分为法定性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了解法定减免。 二、房产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3.征税范围: (1)不包括农村。 (2)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关于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的防治与税收法律制度 通货膨胀虽然从表面上看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但其潜在的可能性仍然十分巨大。税收行为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正确、适当的税收调控能够有效地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完备的税收制度将税收行为纳入良性秩序,它鼓励与客观经济相切合的税收行为。因此,税收法律制度是防治通货膨胀的一个有力武器。 一、通货膨胀、税收调控和税法(一)通货膨胀问题不可轻视经济是否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总供求在总量和结构上是否平衡。当总供求平衡,就会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稳定增长;当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就会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当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有可能引起经济萧条,失业增加。通货膨胀表现为物价的持续上涨,价格过高地偏离价值。从1990年至1996年,我国经济所面临的是通货膨胀问题,1994年物价在连续较高涨幅的基础上,居民消费品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分别比1993年上涨了24.1%和21.7%。1996年我国经济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6.6%。1997 年我国物价上涨率又进一步控制在3%以内,与此同时,gdp(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却达到8.8%。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方式已经由“高增长、高通胀”转入“高增长、低通胀”的轨道,商品市场整体上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走向买方市场。但是我们能不能说通货膨胀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呢?不能。1997年以来的东南亚危机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1997年以前,东南亚经济就是处于“高增长、低通胀”阶段,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但在东南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各国的经济

结构已经严重不合理,过分依赖国际市场,银行有大量的坏帐、呆帐,经济泡沫比较严重。但这些问题当时处于隐蔽状态,并未引起政府的重视,其积累到一定程度,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产生,货币大幅贬值,国内通货膨胀加剧。从经济周期角度看,我国处于经济萎缩期,产品相对过剩,失业较为严重。政府要保持经济较快的增长速度,增加就业,就必须增加投资,刺激消费,但如果投资规模过大,必然引发货币数量急剧膨胀,货币扩张量加剧,而生产出的有效产品跟不上这个速度,通货膨胀就不可避免,上我们有过这方面深刻的教训。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不仅包括总量均衡,而且包括结构均衡。结构失衡,供求关系仍不平衡。在我国常常是有些产品过剩,而有些产品(如能源、、高)严重不足,这主要是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形成因结构不合理造成的供给短缺性的通货膨胀。从世界范围来看,国际清算银行(bis)在1998年6月8日的年度报告中指出,亚洲金融危机可能对整个亚洲地区的经济带来较大的不利,报告还说,在美国和英国,劳动力市场趋紧,贸易收支平衡恶化以及金融资产价格上涨等情况同时出现,表明通胀的危险正在加大,并建议美国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注:参见《证券报》1998年6月10日第7版。)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对我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我国决不能轻视通货膨胀问题,这是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金融政策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二)通货膨胀与税收调控及其税收法律

第一章 税法概论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税法概论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 2、课税对象 3、税法 4、起征点 5、税制体系 二、填空题 1、以课税对象划分税种分为_____、收益额、______、资源和人身等五大类。 2、税率的三种主要形式包括______、累进税率和______。 3、税收法律关系包括______、客体和______三个要素。 4、按照税收能否转嫁,税收可分为_____和_____。 5、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_____并向国库_____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6、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主要包括行政手段和_____。 7、减免税规定是对特定的_____和特定的_____所作的某种程序的减征税款或免征税款的规定。 8、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_____的税率。 9、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_____和_____。 10、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上又分为_____、差别比例税率、______和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三、判断题(判断对错,并将错误的改正过来) 1、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 2、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3、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即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4、我国现行流转税包括增值税、关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5、我国的税收诉讼法规仅在《税收征管法》中作了具体规定。 6、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税区别费的主要标志。 7、在处理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的问题时,国内税法应处于优先地位,以不违反国内税法为准。 8、我国现行税制是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与之相互配合的复合式税制体系。

税收学税务专业论文选题方向

税收学税务专业论文选 题方向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一、行业(从税收优惠政策或者税收负担角度) 流通业交通运输业电子商务(网上购物)技术创新 金融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软件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高新技术企业合伙企业教育行业税务代理现代服务业 动漫业旅游业基金保险业新能源 非营利组织奢侈品酒类汽车业农产品增值税 上市公司所得税电力石化冶金出版业远洋运输业医疗 网络新媒体创业板上市公司建筑业医疗 二、税制改革 直接税和间接税营改增结构性减税 加快经济发展与税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税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与税收 宏观税负水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税收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促进消费需求扩大和税收低碳经济与税收收入分配与税收 民生与税收税收的收入能力(税收增长)税收与CPI 三、税种 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重组(合并)、税率、扣除、汇算清缴 非居民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遗产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环境税地方税关税碳税 车船税社会保障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虚拟货币交易税

四、税收征管 征管模式稽查管理纳税评估税务证据 纳税服务(纳税人满意度)税收遵从度税收专业化管理 诚信与税收纳税人权利特别纳税调整《税收征管法》 税收管理内部控制税收征管效率网上税务申报税源管理 发票管理零申报 五、外国税制与征管 美国日本台湾俄罗斯欧盟法国 六、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合作(协作)跨国劳务我国境外所得税制 税收协定争议税收协定多边化反资本弱化 转让定价关联交易和避税 CFC法规反避税机制预约定价 国际避税地 七、项目与税收 对外投资出口骗税与退税社会捐赠就业土地税费改革进出口贸易 高校国际合作办学税收竞争 八、税收法律 税收立法(制度、权利和原则)税务行政裁量权税收执法税收风险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 征税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其管辖权范 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征税权力。而征税权力的行使最终都要通过税收制度反映出来,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缺乏必要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所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在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对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充分维护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税收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国家的征税权力就很难充 分发挥出来,税收应有的职能作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二)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体现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 标和社会目标,必然会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在总经济政策下,还需制定相关的分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各项经济政策的实施均需依赖于相应的经济制度的确定,税收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通过制定税收制度,可以把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政策,如对鼓励发展或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平税负、合理负担、促进平等竞争等经济政策在各项具体的税收法律规定中体现出来。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节的重要经济杠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制度的基础 之上。 (三)税收制度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税收分配的过程 中,必然会涉及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关系,等等。再加上国家征税不能是随意性的,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在此制度当中将国家处理各项分配关系的政策加以规范,使其具体化。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税收制度,也使税 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有了法律依据。 总之,税收制度是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实现的基础,没有税 收制度,征税机关就缺乏行使征税权力的依据,纳税人也无法正常履行纳税义务。同时,没有税收制度,国家的经济政策也很难得以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就很难及时足额地筹集上来,税收调节的功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此可见,税收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 中确实不可缺少,健全和完善税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探析论文

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探析论文 一、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我国依法制定了有关房地产税收的法律制度,但是由于该条例制定于1986年,因此在当时社会背景条件下,该条例相关内容排除了外国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等纳税主体,一直到2008年,我国房地产税相关法律制度才实现了境内外的统一。但是具体来讲,一直到2010年截至,虽然针对房地产税收相关法律制度一直被我国政府列为需要改革的项目,同时,也一直针对其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但是始终处于未完全实行阶段。自2013年我财政部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专门提出了“改革完善房地产税。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以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自此,才真正意义上提出了将我国一直以来没有完全实行的房地产税收正式推入法制角度,也肯定了我国政府对于房地产税收的重视和对其改革的肯定。 二、当前我国先行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社会经济以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必须按照社会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改革,从而更加适应当前社会发展。但是作为我国一直以来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自1986年制订开始,其内容几乎完全始终停留在最初制定的十一项中,导致

其中大多数内容存在许多现实问题,不仅早已不适应我国当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要求,同时也完全落后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 (一)税费征收的范围狭隘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我国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税。”该条例虽然明确表明了房地产税费的征收范围,但农村地区明显未被纳入房地产税费征收范围内,在当时完全摒弃农村的房地产税收范围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的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和增长,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农村的工业化水平在不断的提升,在这种情况下,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房产数量也在快速的增多。有些房地产企业为了躲避一定的房地产税收,也紧紧抓住了该条例的这一漏洞,将其经营性房产迁移到农村地区,从而利用了法律漏洞来进行合法的逃税。一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房地产征税范围仍然没有将农村纳入其中,这不仅给我国税收收入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同时,该条例现如今也已经完全无法适应当前农村的经济发展步伐。 (二)免税政策的不合理 根据《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4 项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该条例明确表明了在我国,个人自住房是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费的,该免税政策颁布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在建国初期,住房都是统一征收继而进行统一分配的,当该政策废除之后,仍然有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福利分房制度,因此,这也就意味着房屋成为了分配品,而并非商品,因此,该免税政策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是

财经类试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模拟试卷43及答案与解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模拟试卷43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2 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价款。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3 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10.67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10.67)×3%=3.2301(万元) (B)97÷(1—3%)×3%=3(万元) ) 万元5899(.=2%367)×.10—(97)C(. (D)97×3%=2.91(万元)

4 某企业本月签订两份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载明材料金额30万元,加工费10万元;(2)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载明被保险财产价值1000万元,保险费1万元。已知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0.5‰,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1‰。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 (A)30×0.5‰+1000×1‰=1.015(万元) (B)10×0.5‰+1000×1‰=1.005(万元) (C)30×0.5‰+1×1‰=0.016(万元) (D)10×0.5‰+1×1‰=0.006(万元) 5 甲企业拥有一处原值560000元的房产,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甲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560000×1.2%=6720(元) (B)560000÷(1—30%)×1.2%=9600(元) (C)560000×(1—30%)×1.2%=4704(元) (D)560000×30%×1.2%=2016(元) 6 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出租住房的李某 (B)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某市政府 (C)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 )购买房屋的王某D(. 7 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政府向企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B)企业将闲置房产出租 (C)企业之间交换房产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的分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税收的分类 ● 详细描述: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 源税和行为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 流转税是指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 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现阶段,我国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此类。 (5)行为税 行为税也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于此类税收。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 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2)关税类 关税类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地方政府征税后全部划解中央,由中央所有和支配的税收。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中央税。 (2)地方税 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地方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的税收。 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 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2)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如我国现行的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等。 (3)复合税 复合税是指对征税对象采用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征收的一种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对卷烟、白酒等征收的消费税。 例题: 1.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财产税类的是()。 A.房产税 B.车船税 C.船舶吨税 D.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D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练习题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2.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的是()。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国籍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3. 根据规定,有权制定税收法律的是()。 A.财政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国家税务总局 4. 将我国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分类标准是()。 A.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划分 B.按管理和使用权限划分 C.按计税依据划分 D.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 5. 按照税收的征收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税的是()。 A.契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个人所得税 6. 下列税种中,属于行为税类的税种有()。 A.增值税 B.印花税 C.关税

D.资源税 7.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构成税法三个最基本要素的是()。 A.纳税义务人 B.征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8. 下列税法构成要素中,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计税依据 9. 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是()。 A.法定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税基式减免

10. 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减免税的方式不包括()。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自由式减免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B [解析]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课税对象。 [该题针对“税收法律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2 [答案] D [解析] 对于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税收论文选题

纳税人 纳税人权利论 纳税人权利研究 纳税人权利保护研究 纳税人在税收征收程序的权利保护 论纳税人权利及其法律保护 税收征管中的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 纳税人权利实现机制研究 我国纳税人权利若干问题研究 纳税人权利实现机制研究 纳税人知情权保护研究 纳税人秘密权保护研究 政府用税监督 监督政府用税机制研究 试论监督用税权——一项不应被忽视的纳税人权利纳税人税款使用监督权研究 纳税人税收使用监督权问题研究 税收执法 税收执法中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关于我国税收执法监督机制的研究 完善税收执法权监督问题研究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两点思考 中国现行税收执法权研究 税收执法程序研究 论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制 论增值税征管中税务检查的执法完善 纳税人救济 纳税人权利救济研究 纳税人救济权研究 我国纳税人诉讼制度研究 纳税人诉讼制度探究 论纳税人诉讼制度 我国税务行政争讼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及其完善 完善我国税务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 对《税收征收管理法》救济程序方面的思考 行政机关 税务行政强制制度研究 税务行政强制研究

论我国税务行政强制的立法完善 税务机关的准司法权 论我论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 税收行政法律关系研究 论税务行政裁量权的内部控制 我国税务行政处罚制度研究 税务行政处罚浅论 我国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有效控制研究 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税收征管程序的研究 我国税务稽查体系建设的研究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立法监督宪政 论税收的宪法监督 我国税收立法监督机制问题探讨 论我国税收授权立法司法监督制度的建立 我国征税权的法律分析 论我国税法行政解释制度的构建 宪政视角下的纳税人权利研究 正义的征收——税收正当性的法理分析 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构想 税收行政法律关系研究 论税法中的人权保障机制 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研究 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征管的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研究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研究 网络贸易税收征管立法研究 个税 我国个税自行申报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研究 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探析 我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对策研究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中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工薪类个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若干问题研究税收征管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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