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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培训讲义

治安保卫培训讲义
治安保卫培训讲义

保安员治安保卫常识培训教案

培训目的:打好治安保卫理论基础,从而在工作中扎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现场保护常识。

课时安排:共90分钟。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

讲课内容:

一、治安管理常识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情况,《条例》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一)正当防卫的条件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滥用防卫权,无限扩大对对方的损害,不仅达不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目的,还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应有的损害,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和防卫两个方面的条件。

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

(1)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谓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

就是说,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是行为主观想象和推测的,而是客

观存在的。

(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个条件说的是正当防卫的时机问题。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已发生并尚未结束。此时,不法侵害行为处于实施阶段。譬如,杀人犯正举刀向被害人砍来,盗窃犯正在撬门扭锁。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都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行为,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防卫条件

防卫行为是由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它包括防卫对象和防卫

限度两个条件。

(1)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这一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针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他人进行。正当防卫目的在于排除不法侵害,所以,只能采取给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的方式进行,不

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及精神病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情况紧迫的,可采取紧急避险。

(2)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判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是要看防卫行为是否能有效制止住不法侵害;二是要把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进行比较,凡是经综合分析认为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性质强度、手段等方面大体相当,即可认定是制止不法侵害

所必须的限度。否则,为了保护轻微的合法权益,而对不法侵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能用较缓和的防卫手段就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而是采取激烈的,强度很大的手段的,就是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上述正当防卫的两个方面的四个条件,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缺一不可,只有这两个方面的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正当防卫才能成立。否则,就是非正当防卫。

(二)常见的非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某个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属于不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常见的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要针对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假想防卫,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实际不存在,只是由于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想象或者推测存在着不法侵害,并对想象或推测中的侵害人实行侵害的行为。

2.防卫挑拨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行为是侵害人主动发起的,防卫人被迫进行防卫,以避免损害。防卫挑拨,是指不法侵害的行为人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先对自己实行袭击,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对方的一种行为。

3.不适时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才能实行。不适

时防卫,是指针对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所进行的“防卫”行为。它包括两种情况,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4.局外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局外防卫,是指防卫者对不法侵害者以外的人实行的侵害行为。

5.抗拒防卫

正当防卫是合法权益的保卫者,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反击。对实行合法行为的人,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抗拒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非法利益,而对执行职务或其他实行合法行为的人所进行的抗拒、侵害行为。例如:逃犯抗拒公安人员的追捕。

6.互殴行为

正当防卫的双方,一方是不法侵害者,另一方是合法权益的保卫者。如果双方都有互相侵害的故意,都实施了不法行为,则都属于不法侵害者,双方都无正当防卫的权利。互殴行为,是指双方互相殴斗的行为。

7.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是指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给对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

(三)正当防卫在保卫工作中的意义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于我们做好保卫治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正当防卫可以保证我们有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地同违法行

为作斗争

我国《刑法》上规定的正当防卫既是我们一项合法权利,也是我们为国家和社会应尽的法律义务,是光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我们在保安工作中,当遇到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害时,就可以正当防卫为武器,排除不法侵害,确保我们单位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尽到我们应尽的职责。

2.正当防卫能够起到预防违法犯罪,保证社会安定的作用

根据正当防卫的规定,任何公民在正当防卫过程中,依法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不负法律责任。这样就使那些图谋不轨或胆敢以身试法的分子,感到恐惧,有所震慑,使其不敢或轻易地进行危害社会的活动,从而起到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作用。

3.正当防卫有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

法制正当防卫,一方面鼓励公民积极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方

面又要求公民严格遵守正当防卫的条件,防止感情用事,滥用防卫权,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以致破坏社会主义法制。

(四)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紧急危险的威胁。这里说的危险,一是指他人的不法侵害;二是自然界力量的危害;三是动物的侵袭等。对合法的行为不能实行紧急避险。

2.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而不是危险尚未到来或者已经过去,在这种迫在眉睫时刻,才可实行紧急避险。

3.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而实施,否则不成立,也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4.避险行为必须是在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

5.紧急避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能是假想的或推断的。

6.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也就是说损害他人的利益必须比保全的利益为轻,否则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以保全自己或者其他权利为由,而逃避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为此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现场保护常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察。”保安人员在自己执勤辖区内如果发现刑事案件,更应担负好保护现场的工作,为公安机关破案创造条件。

案件现场,是指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留有与犯罪有关痕迹和物证的一切场所。犯罪分子在一定的时间、地点,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由于行为的后果必然引起所涉及事物的改变,以致留下痕迹物证。现场是破案人员分析案情,捉拿罪犯及审判罪犯的重要实证依据。

(一)现场的分类

一般是根据现场的完损、真假以及犯罪分子活动的次序划分的,在现场勘查中,通常所遇到的现场大体可分为如下几种:

1.按现场的状态、状况及保护情况分

(1)原始现场。即从案件发生后至勘察前,没有遭到任何改变和破坏,仍然处于犯罪分子作案时的原始状态的现场。

(2)变动现场。即案件发生后,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致使现场的原始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的改变,罪犯遗留的痕迹、物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3)伪造现场。即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了毁灭证据,逃避打击,有计划、有目的地将现场加以伪造,企图转移侦察视线,或者嫁祸于人,妄图陷害;也有的为了某种需要,而有意制造假案的现场。但是,不管犯罪分子如何狡猾,只要实施犯罪,都必然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其实施犯罪和掩盖犯罪的矛盾是无法克服的。

2.按犯罪活动地点的主次分

(1)中心现场。即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

(2)外围现场。即中心现场以外、留有犯罪可能有关痕迹及物品的现场。

3.按犯罪分子作案活动的次序,可分第一、第二现场,乃至第

三、第四现场

4.按犯罪案件的性质可分为政治案件现场、刑事案件现场、治安案件现场。

(二)现场保护方法

1.露天现场的保护

对露天现场的保护,通常是划出一定的范围布置警戒。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应当包括犯罪分子作案的地点和犯罪分子可能遗留痕迹的场所。范围划定后,即可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如对于不大的露天现场,条件又许可时,可以在现场周围绕以绳索,或撒以白灰作为标记, 防止人们闯入。对于现场的重要部位和出入口,应当设网看守或者设置屏障遮挡。对于通过现场的道路,必要时可以中断交通,指挥行人绕道而行。对于大院内空地上的现场,可以将大门关闭,如果院内有其他住户,可以划出进出通道。有些露天现场虽位于偏僻处,但也应加以保护,防止破坏。

2.室内现场的保护

对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可将房门封闭,并在门窗和重点部位设岗看守,对房子周围和进出室内经过的场所,应布置警戒,禁止任何人接近。

(三)几类主要案件现场的保护

1.凶杀案现场的保护

凶杀犯罪对社会治安和人们的生命安全有严重危害,发生这

类案件社会危害很大。这类案件的现场有在室外、室内、荒郊野外、闹市、公共场所等。对这类现场的维护主要从这几方面考虑:一是以尸体为中心向周围广大现场范围。凶杀案件侵犯的目标是人体,所以尸体躺卧的位置就是现场的重要位置。凶手杀人后为了消灭罪证,

往往采用移尸、焚尸的手段。因此,发现尸体的现场不都是中心现场。如果发现尸体的地点与尸体征象不符(例如被用刀杀害的人,尸体周围应有大量血迹),就要考虑是否是第二现场。对这类现场的保护就要根据尸体附近的拖拉痕迹、滴溅血迹等现象逐渐扩大范围。凡是和尸体有关的现象都要被保护起来,并做上记号,以免被破坏。二是保护中心现场的同时,注意发现痕迹物证。在凶杀案件发生时,往往伴有被害者与罪犯搏斗的过程,因此现场周围遗留的痕迹、物证也较多,特

别是一些细小物品。如果能对现场周围的遗留物很好地保护,对侦察案件会起相当重要的作用。

2.强奸案现场的保护

强奸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其特点之一是犯罪分子和被害人有一定时间的正面接触,现场上有挣扎、搏斗的痕迹,往往有犯罪的遗留物。如果是发生在室内的案件,应对室内留下的烟蒂等物品注意保护,并对床单、被褥、地毯、衣服等物上的斑迹、血等作出标出注意保护。在保护这些物证中,注意不要用手触摸。对发生在野外、道旁的强奸案现场,要注意对现场周围的足迹、泥地、

草地上发现的身体压痕、拖拉、抵抗的痕迹进行保护。还要对现场附近的遗留物,如作案工具、衣服、纸片、口罩、纽扣、表带等等不甚起眼的物品,都要加以保护。

3.毒害案现场的保护

毒害是一种较为隐蔽的杀人手段。由于投毒暗害的手段比较隐蔽,使被害人不易察觉, 有时使案件不易侦破。特别是反革命投毒案,往往可使数十人甚至更多的人死亡,危害极大。对这类现场要特别注意保护。发现中毒现场后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封锁中毒现场,

防止因当事人死后亲属、朋友及周围人进出,破坏现场内的痕迹、物证,并要防止因多人进出增加现场内的杂物,给毒物检查增加困难。二是对中毒死亡者食用后的器皿、餐具要用洁净的(不含化学试剂)物品包装起来,对死者的呕吐物更要保护,不能让人随便收拾,须等现场勘查人员到后处理。三是中毒现场一切物品,如纸袋、小瓶、注射器、药片、果品等均要在保护之内。因这些物品有可能和中毒有关。

4.纵火案现场的保护

纵火犯罪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和生命危害极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这种手段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给社会造成很大的灾难。纵火案往往因群众在救火时使现场遭到严重破坏,使案件的侦破产生困难。对纵火案现场的保护要注意:火灾现场在起火时,如未成火灾,起火点一般比较明显,只要保护好起火点,使其免遭破坏,就可以达到

保护好现场的目的;如已酿成火灾,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

抓紧灭火。灭火后要及时封锁现场,并配合消防部门及刑侦部门认真

清理火场,查找起火点,发现后要注意保护。在参加保护纵火案现场时,灭火中要注意听取周围群众的议论,往往在收集群众的反映中可以获得很有价值的线索, 比如有关火势、风向、气味、异响、起火部位等方面的情况。

5.抢劫案现场的保护

抢劫案件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刑

事案件,必须给予严厉的打击。对于这类犯罪现场保护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意现场中罪犯潜伏、袭击被抢对象的路线、逃走时的痕迹、足迹,发现痕迹后要划出范围,避免破坏;二是现场中心及周围一般会遗留搏斗中遗失的物证,如撕打中纽扣的脱落,出血后血滴的溅落,毛发的脱落等;三是要及时询问被害人,如案件刚刚发生,估计罪犯潜逃不久,还要立即组织人力追捕,不能消极等待公安机关派人来处理。

在各种现场维护过程中,还必须注意:一是在人命案现场(如

杀人、伤害、投毒、纵火等),要及时抢救受伤者,这既包括受侵害人。也包括犯罪分子,如已生命垂危者,在给予适当的抢救的同时,还应

注意向其询问有关案件情况;二是清理、排除还在扩散,继续造成危害的危险因素。如火焰未熄、毒气蔓延,未爆炸物品时,以防案件事态进一步扩大,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新版) 一、校长必须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定期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学校活动安全教育、防触电、防溺水教育及各类生活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让学生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知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悉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以及日常安全标记,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尤其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紧急请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自护的方法等方面的教育。 四、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生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并通过游戏、教育教学、生活活动等形式,采取易于学生接受的方法,自然进行

安全教育,防止教育形式的成人化。 五、注重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学生不健康的心理行为表现,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六、在全体教职员工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技能训练,提高教职员工和幼儿防范事故的能力以及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能力。 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方法,能够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教育引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八、学校要和家庭密切配合,结合网站、宣传栏、卫生宣教、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册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实施学校和家庭的同步教育。 城关四中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秩序,加强公司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国家、公司、个人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治安防范教育工作。 3.内容 3.1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本部门员工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3.2加强现金管理,除财务部可按银行核定限额内存放现金外,其他部门不得存放现金。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各部门需用现金必须向财务部申请,按规定提取。各部门收来的现金,要及时上交财务部,财务部清点后及时存入银行。凡违反规定,出现失盗、丢失等事故,谁违反,谁负责。 3.3加强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坚持支票、票证签字领取制度,谁领取谁负责。 3.4财务部房间门窗采取安全牢固装置。保险专人管理,密码严格控制,锁柜后,使用密码保险。白天工作时间,室内要随时有人,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夜间加锁防盗门。 3.5取送较大金额的现金,公司需派两人同行,有公司专车取送。 3.6加强对贵重物品、办公设备特别是机房的管理,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用设备有明确专人负责制,健全管理制度,部门人员变动时要有交接手续,凡因没有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3.7员工要提高内部治安防范意识,保管好私有财产,不要把现金放在办公室内,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 3.8对公司来访客人、客户及其他办理人员,应由行政部通知被访人员,然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3.9各部门要提高防火意识,机房、库房、及办公区域严禁吸烟,客人吸烟要注意熄灭烟火;离开机房、库房、办公室前要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要求全体员工都会使用灭火器,会拨打报警电话110和火警电话119. 3.10对违反规定发生的盗窃、诈骗、火警等事故,视情节轻重,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私人财物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物业治安保卫常识培训

物业治安保卫常识培训 物业治安保卫常识培训 培训目的:打好治安保卫理论基础,从而在工作中扎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现场保护常识。 课时安排:共90分钟。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 讲课内容: 1)治安管理常识 A.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情况,《条例》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安防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安防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2)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A.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 B.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 C.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D.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对准目标,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E.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所谓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 F.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是防卫过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认识到其防卫强度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重大损害是指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者造成其他能够避免的严重损害。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G.防卫过当没有独立的罪状,也没有独立的法定刑,法律规定按行为人触犯的有关条文和罪名确定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除处罚。 H.无限防卫权:为了鼓励公民积极同犯罪作斗争,有效地制止严重暴力犯罪,维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生产安全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 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 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 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 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 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电焊工、电工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 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 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 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 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 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 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

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治安保卫培训教案

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现场保护常识。 课时安排:共90分钟。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 讲课内容: 一、治安管理常识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情况,《条例》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一)正当防卫的条件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滥用防卫权,无限扩大对对方的损害,不仅达不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目的,还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应有的损害,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和防卫两个方面的条件。 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 (1)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谓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是行为主观想象和推测的,而是客观存在的。 (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个条件说的是正当防卫的时机问题。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已发生并尚未结束。此时,不法侵害行为处于实施阶段。譬如,杀人犯正举刀向被害人砍来,盗窃犯正在撬门扭锁。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都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行为,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防卫条件 防卫行为是由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它包括防卫对象和防卫限度两个条件。 (1)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这一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针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的他人进行。正当防卫目的在于排除不法侵害,所以,只能采取给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的方式进行,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及精神病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情况紧迫的,可采取紧急避险。 (2)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判断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是要看防卫行为是否能有效制止住不法侵害;二是要把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进行比较,凡是经综合分析认为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在性质强度、手段等方面大体相当,即可认定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否则,为了保护轻微的合法权益,而对不法侵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能用较缓和的防卫手段就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而是采取激烈的,强度很大的手段的,就是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上述正当防卫的两个方面的四个条件,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缺一不可,只有这两个方面的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正当防卫才能成立。否则,就是非正当防卫。 (二)常见的非正当防卫 非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某个条件的“防卫”。非正当防卫属于不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常见的非正当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种: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及法制水平,使员工自觉遵守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工程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三类人员证)上岗。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形式 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三、项目部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办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

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 2、业主和局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3、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 4、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 5、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四、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治安保卫培训讲义

保安员治安保卫常识培训教案 培训目的:打好治安保卫理论基础,从而在工作中扎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培训重点:治安管理常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现场保护常识。 课时安排:共90分钟。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 讲课内容: 一、治安管理常识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情况,《条例》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一)正当防卫的条件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滥用防卫权,无限扩大对对方的损害,不仅达不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目的,还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应有的损害,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和防卫两个方面的条件。 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 (1)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谓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目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制度 (3) 员工三级教育制度 (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6) 特定情况下适时安全教育制度 (7) 班前安全教育制度 (8) 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10) 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分公司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的一项基本工作,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指定本制度。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二、充分利用生产调度会、班组会、墙报、板报、宣传图片影视工具,发放资料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故的教育,使员工从正反两方面的对比中深刻、直观地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做到“我要安全”。 四、每年编制教育培训计划,对分公司上至经理下至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技术的知识教育和培训,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知识,相关岗位安全防护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以提高安全生产和防范意识。 五、项目员工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使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

上岗作业的项目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项目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要记入职工技术档案。 七、项目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每一次的培训内容和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相关部门归档。

内部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内部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是为保证公司正常秩序,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国家、公司、个人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本部门员工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第二条、加强现金管理,除财务部可按银行核定限额内存放现金外,其他部门不得存放现金。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各部门需用现金须提前向财务部申请,按规定提取。各部门收来的现金,要及时上交财务部,财务部点清后及时存入银行。凡违反规定,出现失盗、丢失等事故,谁违反,谁负责。 第三条、加强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坚持支票、票证签字领取制度,谁领取谁负责。 第四条、财务部房间门窗采用安全牢固装置。保险专人管理,密码严格控制,锁柜后,使用密码保险。白天工作时间,室内要随时有人,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夜间加锁防盗门。 第五条、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公司需派两人同行,由公司派专车取送。 第六条、加强对贵重物品、办公设备特别是机房的管理,各部门

对本部门所用设备要有明确专人负责制,健全管理制度。部门人员变动时要有交接手续,凡因没按规定办交接手续的,记录是谁谁负责。 第七条、员工要提高内部治安防范意识,保管好私有财物,不要把现金放在办公室内。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 第八条、对公司来访客人、客户及其他办事人员,应由行政部通知被访人员在会客室接待,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区。 第九条、各部门员工要提高防火意识,机房、库房及办公区严禁吸烟,客人吸烟要注意熄灭烟火;离开机房、库房、办公室前要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要求全体员工都会使用灭火器,会拨打报警电话110和火警电话119。 第十条、对违反规定发生的盗窃、诈骗、火警等事故,视情节轻重,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私人财物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芜湖港华燃气有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

安保人员培训知识

西遥小学 安保人员知识培训 为了使我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实处,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工作中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安保措施,力保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传达教育局视频会议会议精神,部署学校的安保工作,努力为学生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会议对当前校园安保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一是加强门卫的保卫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二是进一步落实门卫和安保人员的工作职责,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三是安保工作向校外延伸,在上放学时,安保人员和护校队员到校门外维持秩序,保护孩子安全;四是邀请公安干警在学生上放学时与学校联手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孩子安全通行;五是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师生自身安全的防范能力;六是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安全档案,建立与家长联系紧密的安全防范网络;七是实行对外来可疑人员的询问盘查制度,对行为不轨、无端滋事者立即上报公安机关,确保校园成为一方安全的空间。 一、保卫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我校党政领导下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同一切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协同有关部门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以预防和打击犯罪。协助辖区派出所民警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 3、负责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及消防安全工作和有毒物品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要害部位的保卫、保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深入学生和群众调查研究,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加强管理和预防犯罪。 6、负责组织领导护校队、学校安保人员、门卫等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危害校园师生生命财产的不法人员。 8、根据学校党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需要,协调其他临时保卫工作。 二、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1、政教处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

旅馆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教育旅客增强治安防范意识,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旅馆法定代表人为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此项工作。 三、旅馆责任人必须加强治安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治安处罚法》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责任人和员工必须经常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五、责任人随时向旅客宣传治安防范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他们参与治安防范。 六、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

旅馆验证登记制度 一、为了加强旅馆登记管理,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凭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宿,如无身份证,则可凭其他合法证件住宿。 三、拒绝接收无证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住宿。 四、登记住宿时,要对旅客证件进行验证,核准无误后,方可入住。 五、对证件模糊难辨,或持假证等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每日向公安机关报告旅客住宿登记情况。

旅馆会客登记制度 一、为了加强会客登记记管理,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入住旅客需会客,必须进行登记,记录会客人数、身份、职业、会客原因、客人离去时间等。 三、禁止旅客召集外来人员在旅店内从事赌博、非法集会等违法活动。 四、向会客人员宣传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会客登记情况。

旅馆嫌疑报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守法旅客住宿安全,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国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旅馆法定代表人为嫌疑报查责任人。 三、责任人经常对旅客的身份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搞好旅客住宿登记,检查旅客身份证,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相似的可疑人员立即报告。 五、经常向旅客宣传嫌疑报查制度,教育旅客参与嫌疑报查。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秩序,加强公司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国家、公司、个人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治安防范教育工作。 3.内容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本部门员工提高治安防范意识。 加强现金管理,除财务部可按银行核定限额内存放现金外,其他部门不得存放现金。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各部门需用现金必须向财务部申请,按规定提取。各部门收来的现金,要及时上交财务部,财务部清点后及时存入银行。凡违反规定,出现失盗、丢失等事故,谁违反,谁负责。 加强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坚持支票、票证签字领取制度,谁领取谁负责。 财务部房间门窗采取安全牢固装置。保险专人管理,密码严格控制,锁柜后,使用密码保险。白天工作时间,室内要随时有人,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夜间加锁防盗门。 取送较大金额的现金,公司需派两人同行,有公司专车取送。

加强对贵重物品、办公设备特别是机房的管理,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用设备有明确专人负责制,健全管理制度,部门人员变动时要有交接手续,凡因没有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员工要提高内部治安防范意识,保管好私有财产,不要把现金放在办公室内,室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 对公司来访客人、客户及其他办理人员,应由行政部通知被访人员,然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各部门要提高防火意识,机房、库房、及办公区域严禁吸烟,客人吸烟要注意熄灭烟火;离开机房、库房、办公室前要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要求全体员工都会使用灭火器,会拨打报警电话110和火警电话119. 对违反规定发生的盗窃、诈骗、火警等事故,视情节轻重,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私人财物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安全会议 管理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岗安全教育培训 1、新员工、临时工进入岗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2、入岗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行政后勤区域安全责任人召集组织进行,公司安全管理人(或委托人事专员)具体负责。 3、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3)本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生产、工作特点及工艺流程; (4)安全常识和守则及岗位操作规程; (5)事故案例分析和防范措施等。 4、入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将参加教育培训人员造册登记,由受教育培训本人签字存档。 5、对外来参观、学习的人员应告之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并派专人带领陪同。 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 1、凡从事生产的电工、焊接气割工、起重(提升)工、司炉工、电梯工、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操作技术使用方法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作业。 2、特殊工种教育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 3、本公司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设施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需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必须积极组织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有针对性。 2、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有关新文件、新规定和有关部门、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等; (2)各类事故案例剖析与宣传教育; (3)联系实际学习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4)学习安全技术和安全规程。 3、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各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要利用各种会议途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4、接受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存档备查。 四、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 1、设备设施大修和重点项目改造,公司及有关部门必须对参加检修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地进行。 2、对重大危险性作业,公司及有关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参加人员按特殊作业工种划分。 3、员工违章及造成事故责任者在重新上岗或换岗前,应组织针对性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

物业公司治安保卫常识培训3

物业公司治安保卫常识培训3 物业公司治安保卫常识培训3提要: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更多精品:客服 物业公司治安保卫常识培训3 一、治安管理常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类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很多,根据长期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的实际情况,《条例》按照行为的违法内容,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归纳为以下八大类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行为; 8、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条例》对卖淫、嫖宿暗娼、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行为,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行为,作了单独的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情节轻重和对社会危害大小不同。犯罪情节重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触犯的法律不同。犯罪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条例》。 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二、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 正当防卫的条件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权益。但是,在保护的同时又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一定的损害。因此,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滥用防卫权,无限扩大对对方的损害,不仅达不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目的,还会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应有的损害,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不法侵害和防卫两个方面的条件。 1、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条件 ①、必须有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谓真实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是行为主观想象和推测的,而是客观存在的。 ②、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这个条件说的是正当防卫的时机问题。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行为已发生并尚未结束。此时,不法侵害行为处于实施阶段。譬如,杀人犯正举刀向被害人砍来,盗窃犯正在撬门扭锁。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都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行为,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的防卫条件防卫行为是由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它包括防卫对象和防卫限度两个条件。 ①、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这一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针对没有实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书记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 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 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 日者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 9、严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 10、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 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11、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12、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时刻绷紧“安全重于泰山”这根弦,认真贯彻关于“安全防范”的有关 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有关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好有关工作计划,排好行事历,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对在校师生员工每学期集中培训两次,使安全防范工作在全校人人清楚要点,个个明白职责。 3、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培训一次,以作报告、看图片录像、外出参观、实际操作演练、请专家开讲座等形式,使所有成员既是安全工作战斗员又是技术员。 4、各班利用每周一次的主题班会、安全校本课程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灌输。 5、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模拟演练。 6、认真总结经验,写好自己的工作总结或心得体会一份上交。 7、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失职者按制度给予严肃处罚。

银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心得体会

银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 心得体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银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心得体会 银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心得体会 面对日益严峻的银行安保形势,我行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从上至下,组织全行员工学习银行安全防范知识,开展'根治安全隐患屡查屡犯'专项活动。在学习和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感触颇多。 纵观安全事故和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缺失,管理缺位。主要反映在以几个方面: 一是防患意识不强,忽视管理。大部分银行注重业务发展,忽视了安全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基层银行,效益第一,任务至上,仅注重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忽视安全教育,淡化责任意识,为数不多的安全警示教育也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式的敷衍学习。 二是稽核力度较弱,监督不足。银行稽核力量相对较轻,对于银行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通过学习,特别是对案件的深入剖析,我认为,要在银行系统减少案件的发生,使防控机制行之有效,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安防意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安防意识。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通过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来增强学习效果,让制度规定等合规文化在员工中熟记于脑,烂记于心,不断提高防控意识。要让员工在教育中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居安思危,善于从平静中发现暗潮潜流,将案件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始阶段,做到自我警觉,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提高。进一步提高内控执行力。要从案例教育、制度学习、业务操作、检查和被检查及问题的发现、整改等过程中,全面加强内控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员内控执行能力。 第二,落实到人,分清责任。建立'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机制,将各项安防任务进行全员学习,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上落实到人,分工明确,使'根治安全隐患屡查屡犯'专项活动得到具体落实,不流于形式。 第三,强化督查和考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形成良好的监督与整改局面,使网点疏漏的安防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将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在检查的过程中也应奖惩结合,对各个网点实行打分机制,奖优惩劣,促进网点安防健康发展。 第四,整个安防过程中,应将'人防''物防'和'技防'完美结合起来,促进安防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防'是核心,'物防'是重点,'技防'是关键。只有人人具有安防意识,才不会使'物防'和'技防'流于形式;只有使营业网点的各项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转轨道上,'人防'和'技防'在安全事故发生时才能实现;只有以现代化的高科技完善网点各项安全保卫设施,才能更快更好地服务于'物防'和'技防'。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切实做好防范,才能根治安全问题屡查屡犯,打造'平安中行',为实现我行持续、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银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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