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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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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简答

1,谢尔曼法的发展历程:

A标准石油公司案:早期规则(防患未然,分裂大公司)

B川通陶瓷案:本身违法规则(防止垄断,无论合理与否认定本身违法)

C铝业公司案:合理规则(承认存在合理垄断)

D微软案:“进入壁垒”标准

2,二战后德国经济法思想特点,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A特点:垄断与竞争的平衡B中国必须找到垄断与竞争的平衡点:不要完全限制垄断,要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垄断,合理限制的垄断与反垄断并存,保持一定垄断力来面对国际竞争。

3,美国经济思想的发展过程

A 50-60年代凯恩斯主义克服市场失灵;

B60-70年代供给学派市场机制;

C 80年代新凯恩斯主义两手硬

4,狭义经济法的新体系

A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产业结构)

B不发达地区开发法(地区结构)

C 特殊产业促进法(经济结构)

D 公共事业经营法(国计民生)

E国有企业法(承担国家职能的)

F其他

5,政府对公司的规制问题

A理由:公司制度的缺陷(代理问题);

B 对策:信息系统;经理人员市场;新型责任制;特别薪酬制;特别选举制;外部董事制;

6,代理问题

A激励不相容;B 信息不对称;C对经营后果所付的责任不对等;在实行两权分离的现代公司中,企业的所有者(即股东)是这一契约关系的委托人,而经营者(即经理)是代理人。委托人对他方的行为承担一定的风险因而获得了监督他方的权力,而代理人却不一定非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风险的承担者(委托人)不一定是风险的制造者(代理人)。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而导致了代理人偏离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从而使公司实际实现的利润小于其潜在的利润,这就是代理问题。

7,政策性国企的特征

A投资者是国家;

B 国家计划是投资依据;

C 以社会公益为第一目标;

D享有各项政策优惠;

E 经营决策具有集权性;

8,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标准:

A强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食品、药品、化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

B约定标准: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之要求;(布料、鞋、羽服)

C 企业标准: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之要求;(布料、鞋、羽服)

D认证----推荐标准 a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b产品质量认证

9,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义务

A质量合格;B说明合格;C不生产淘汰产品;

10 质量合格:

A安全性;B适用性;C经济性D可靠性;E维修性;

11,销售者对产品质量的义务

A进货查验义务;B 保持质量合格;C说明合格:进口产品须附有中文说明。

12, 产品责任制度中生产者的免责:

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B 产品投入流通时,致害缺陷尚不存在的;

C科学上尚且无法发现的缺陷;

13,产品责任制度中的赔偿形式

A 伤残的:医药费;误工损失;残废补助;

B 死亡的:抚恤金;丧葬费;抚养费;

C其他财产损失;

D其他重大财产损失;

14,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

A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贷款量、长期利率

B操作目标:基础货币、准备金、短期利率

15,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A 存款准备金率:影响放款增加数;

B再贴现率:利率调整——货币流出量;

C公开市场业务:央行买卖有价证券——基础货币量(国债、外汇)

D信贷规模控制

———————→

换箱条件:a微观基础可靠——企业的利益导向机制

b商业银行充分竞争——对货币政策敏感

c发达的金融市场——国债、票据、同业拆借、资金、证券

d利率市场化

17,金融监管法的基本目标

A、理由: a行业特点:公共性高负债无与伦比b一家或少数几家的危机行业危机宏观经济危机 2,基本制度

B维护客户与其他公众的利益;(客户的三大敌人:金融风险过度;金融垄断;信息不对称)

C 保持金融业的竞争和效益;(限制监管权)

18,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制度

A市场准入;B资本充足性;C 法定准备金;D 业务限制;E 危机处理制度;F信息披露制度G政府检查制度

19, 英国的市场准入核准(高标准,严把关)

A适合与适当标准;

B 四只眼原则;

C 适当数量的执行董事;

D 谨慎行为标准;

E 实收资本标准;

F业务性质、规模与技能的适应性;

20,巴塞尔协议对风险权数的规定:

A 现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0%

B 政府公债、有政府担保的放款;10%

C 对多边发展银行的债权;20%

D 住房抵押贷款;50%

E普通商业贷款;100%

21,流动性监管现行标准

A存款结构和期限(行业、地区、长短……);

B对利率敏感性资金的支持;

C 从外部借入资金的频率和数量;

D银行自身对资产负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

E 银行资产的变现能力;

F遇到流动性问题的融资能力;

22,集中的含义

贷款过分集中于:1 某一客户或几个客户;2 某一行业或部门;3 某一地区或货币;4 某种性质的客户;

23,企业法的实际状况

A范围包括全民企业法、其他所有制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等;(实为“关于企业的法”包括两个部门的法律规范)

B其中,全民企业法是“四不象”:a 以国家利益为本位b明确了企业的法人地位c 直接规定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d组织结构(党、政、业)

24,国企改革的基本理由

A传统企业法的缺陷——自主权问题

B传统法人制度的缺陷——独立财产问题

C公司的基本特征及法律地位

财产:所有权换股权

组织:经营组织,不是行政组织

责任:独立的民事责任

25,货币政策可供选择的目标:

A币值稳定B充分就业C国际收支平衡D经济增长

26, 计划法的分类

法律一般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但是,不应当把程序法仅仅理解为诉讼程序法。在法律体系中实体法与程序法是并行不悖,互相依存、互为作用、而又自成体系的。计划法则打破了这种传统的划分。计划法规定了国民经济计划工作中有关主体事实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违反这些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经济法律中的实体法。同时,计划法对计划的草拟、编制、审查、批准、下达和调整等一系列程序也做了明确的规定,用以保证实体内容的正确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又具有程序性规范的性质。这些法定程序是每个计划权力单位,计划管理单位和计划实施单位必须共同遵守的,违背这些程序制定和修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都是非法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计划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规范。

27, 计划法的原则

计划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计划立法的指导原则和调整计划关系,处理计划纠纷的根本准则。

1 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原则:计划和市场是调节社会经济的必要手段,它们的有机结合已成为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应当把握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性,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优点和长处,克服各自缺点,弥补不足。 2 贯彻综合平衡的原则:综合平衡,就是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从国民经济总体反映和处理好社会供给和需求的比例;协调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利用各种因素,发掘人、财、物和各种资源,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搞好综合平衡,是我国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方法,也是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最重要任务。搞好综合平衡就是要纵观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把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重点与一般、速度与效益等方面很好的结合,统筹兼顾,适当安排。

28,计划法的制度

1 计划法是经济法中宏观调控法的重要部门法。

2 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我们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虽然过去颁布了-些有关调整计划关系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如1952年1月的《国民经济计划编制暂行办法》,1953年8月的《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年度计划暂行办法《草案)》,1955等10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1958年9月的《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1960年1月的《关于加强财政计划工作的决定),1984年10月的《关于改进计划体制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以及1987年3月的《关于大型工业联营企业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的暂行规定》等,但计划立法工作却一直十分薄弱.

3 由计划经济体制向性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虽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但由于对计划的功能地位等缺乏统一、深入明确的认识,因而时直今日,始终缺乏一部由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综合统一的《计划法》。但必须明确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绝不是否定计划法而是对计划法的制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立法要国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国家宏观调使这鲁摹本目标和任务制定一部尊重价值规律将国家的统一意志和指导与经济主体及其他单位的植立和自主经营协调起来的全新的计划法。

29,控制价格的几项大制度:1 政府指导价;2 价格总水平调控;3 价格监督检查;

30,价格法的分类:1 总则;2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3 政府的定价行为;4 价格总水平调控;5 价格监督检查;6 法律责任;7 附则

31, 财政法的体系

1 财政法是调整国家财政收支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

2 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宪法中有关财政的法律规范;财政法律;财政行政法规;财政行政规章;财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财政法律解释;

3 根据立法的实际和理解的便利,依照财政收支关系内容的不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可以进一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财政管理体制关系;预算管理关系;税收关系;国家信用管理关系;财政监督管理关系;财政分配的形式;

32, 国有资产的分类

A 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划分:中央国有资产;地方国有资产;

B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C 按存在于国内外划分:国内国有资产;国外国有资产;

33, 国有资产的原则

A 评估原则:真实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独立原则;

B管理原则: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34,环保法

A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B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C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D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E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F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污染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并进行环保活动,成功环保进行奖赏。 G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H 对环境保护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由此激励大家积极环保,争取每人做到环保使者。

35, 德国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

a与其他欧美国家相比,德国反垄断法的最大特点是采取行为主义控制模式,

b德反垄断法在明确禁止订立违反公平竞争的卡特尔协议的同时,认为部分卡特尔虽有限制竞争作用,但对市场不一定产生明显影响,相反可能会有利于经济发展,其社会效益远远超过对竞争的妨碍,因而明确规定了许多例外条款,允许下列卡特尔合法存在

c将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监督和复审纳入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范畴。

d以法律条文明确联邦卡特尔局执行反垄断的宗旨和具体任务,赋予其独立执法的地位,并规定严格的裁决和诉讼等程序。

论述

1, 业务范围监管中的全能制

A基本分析:(1)对客户,金融成本低;(2)对银行,规模经济/很强的控制客户的能力;盈亏互补性/业务间的利益冲突,导致对客户的背叛,或对证券的偏好;有利于竞争/寡头的形成;

B 条件:监管机关能力强;银行自身的水平和信誉;银行间的良好竞争格局;

证券盘口相对不大;对出卖客户有严密的制约

2,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法

A促进的意义: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改善经济结构,扩大城乡就业等有重要意义。

B法律支持:资金支持、创业扶持、社会服务支持等

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

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四、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

3,对贷款集中的监管

A集中的含义

B具体内容(1)对同一贷款客户贷款余额 / 资本余额≤ 0.1(2)对最大的10家客户贷款余额 / 资本余额≤ 0.5

C评论(1)对同一借款人界定过窄,没有考虑到大量控股公司、关联企业的存在;

(2)一刀切(风险权数问题)

案例

一产品责任制度中生产者的免责

1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 产品投入流通时,致害缺陷尚不存在的;

3 科学上尚且无法发现的缺陷;

加热炉案:A不是消费者,不能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安全权。其安全防范责任与加热炉设计者的安全防范责任是对等配置的。烟道孔上没有格栅保护,不是设计者在安全方面的疏忽,而经济和技术条件有限,法庭可以免除其产品责任。在加热炉生产者给钢厂提供了合格的加热炉图纸的情况下,作为专业人员,A应该预见到上述危险,并设法加以避免。

二消费者权益

1 安全权

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要求经营者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安全权具体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而人身财产权包括消费者的健康不受损害和生命安全保障两个方面。侵犯安全权的行为有:经营者出售过期的商品、出售变质的食品或者食品中含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出售伪劣产品等;

游泳案:消费者完全可能对安全防范的知识不甚了解,需要经营者明确告知,消费者在安全防范方面对专业的经营者产生某种依赖,这种依赖完全是合理的,故A并无安全防范的责任。故休闲中心应处于安全考虑,一开始就劝阻喝过酒的客人入水。如果劝阻无效,则应加派救生员,密切关注这一批客人。如果休闲中心能尽此安全防范责任,完全可避免客人死亡后果的发生。换言之,A死亡,与休闲中心疏于防范有因果关系,而与A疏于防范没有因果关系。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安全权,不是一般地规定一项权利,而是强化经营者的责任,弱化消费者的责任

2 知情权

指消费者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是消费者实现消费权利的基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金对表案:本案的买方是消费者,不是业内人士,不懂行业惯例,并不是一种过错。所谓行业惯例,只能适用业内人士,而不能适用于其他人士。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卖方以一般老百姓能知晓的语言说明商品的性能状态及注意事项。显然100粒

奥地利名贵钻石,这种表述不足以使一般老百姓知晓商品的性能状态。相反,不管商场是否有意这样做,这种表述都足以在客观上误导消费者。足以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的表述是100粒奥地利名贵人造钻石,而不是100粒奥地利名贵钻石。

3 选择权

指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实际上是民法的意思表示、契约自由原则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选择权是消费者权利的核心,也是基本人权。选择权表现在三个方面:1 自主选择经营者;2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和服务方式;3 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商品、接受或不接受服务;

4 交易权

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这是平等自愿法律原则的具体体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 求偿权

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所享有的获得赔偿的权利。其实质在于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对其给予物质上的救济;

三不正当竞争法

一、假冒伪劣(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二)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

1、仿冒对象

2、知名商品的含义:知名度?认定标准?地域范围?

(三)名称混同(四)虚假表示(认证标记、名优标记、产地)

二、限定购买三、滥用行政权力行为:行政性强买强卖地区封锁四、商业贿赂五、虚假广告与标识

六、侵犯商业秘密

A商业秘密的构成: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具有实用性权利方对有关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B原告的举证:商业秘密的存在对方不正当手段的存在

七、不正当廉价销售

1、标准:售价<成本价(推定)

2、除外销售鲜活商品销售处理品、积压品季节性降价因偿还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

3、关键问题行为目的、行为后果

八、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一)搭售特征搭售是不合理的违背购买者意愿违背购买者意愿利用了优势地位

(二)附加不合理条件

1、供货人同经销商限定售价、销售方式或对象等

2、限制技术受让方的生产规模和产量

3、限制技术受让方的价格

4、技术受让方的单方回授条款

5、要求专利受让方支付过期的专利技术使用费

6、要求受让方必须提供原材料或其他资源

7、限制技术受让方产品的出口(已有其他受让方取得在进口国的独占使用许可的不在此限)

8、禁止受让方改进技术

9、受让方被要求只能从转让方获取相关技术

九、不正当有奖销售基本形态:欺骗式的有关销售借以推销质次价高之商品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超过五千元其他

十、抵毁他人商誉:行为特征夸大、不实之词

十一、串通投标招标(一)投标人串通抬价或压价(二)投标人约定轮换中标(三)招标人与特定投标人串通1、泄漏标底2、泄漏其他招标人的投标内容3、评标不公4、给特定投标人补贴,使其抬价或压价5、其他

1,社会法:公法:私人—国家社会法:私人—特殊社会〈集团〉

2,学科经济法论(佟派):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法规的总和,均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

3,纵横统一论:经济管理关系 & 经营协作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 & 经济协作关系

4,密切联系论:经济管理关系 & 与之密切联系的经济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 & 与之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

5,双重因素论:兼有商品性和行政性双重因素的经济关系(王)

兼有管理性和协作性的经济关系(丁)

6,纵横有限说:纵,排除非经济的管理关系,国家意志不直接参加的管理关系及企业内部管理关系。横,排除自由流转协作关系,以及实体权利义务不受国家干预的任何经济关系。

7,经济协调法论: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国家干预法论: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经济调节法论:(漆多俊)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0,奴隶制的 A产品质量法:产品之外的损失,受害人不限于买方。B财政法:“自虞夏时,贡赋备矣”(史记) C 税法:(关税)

11,在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始于汉朝之前。

12,封建制的 A商业管理:限价度量衡专营制度:盐铁专营始于汉朝合同管理B产品责任法:(如城墙)C我国古代不完善的法:科技法,企业法

13, 18世纪重商主义(判断)a、圈地法 b、劳工法、工厂法、流浪法 c、济贫法d、粮食法(多选)

19世纪自由主义(市场+法院)民法、公司法、(俾斯麦)劳动法(废谷物法)

14,德国 :A一战历史学派干预 B一战后纳粹主义(当局直接介入社会资源配置,资源配置到军工,扩张目的)卡特尔规章法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

防止滥用经济权力令(1936——1940)四年计划

15,美国:1900年前后(反垄断)谢尔曼法:对竞争的任何限制均属违法行为:垄断、企图垄断、共谋垄断 = 犯罪行为克莱顿法:价格歧视独家交易非法合并关联董事会

大萧条(市场+法院+政府)银行法证券法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社会福利法(选择)

16,英国:40S末不平衡预算法 50—60S反垄断法为核心

60—70S福利制的顶峰70S(第二次)国有化

70S末—80S 个人主义(朱镕基对撒切尔夫人的借鉴)(判断)

17,德国:经济法思想特点:垄断与竞争的平衡(选择)

18,经济法意义上的客体分类A经济调控行为:调控主体的行为和受控主体的行为B经济资源:实物资源财政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选择)

19,有助于消除房地产泡沫的是:不动产信用控制。

20,狭义企业法的重新定位A归属经济法;B专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对各种企业加以规制(干预、促进)的法律,不包括企业组织法和企业经营法。(选择)

21,代理问题: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对经营后果所负的责任不对等(选择)

22,产品的概念:工业制成品 + 销售目的排除:建设工程,不排除建材原产品农产品(选择列举选择)

23,蜂蜜从农民手中购买不归产品质量法调整(不具有销售目的)

24,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A技监局(为主)B工商局(为辅)C其他部门: 上级主管医药行政(医疗器械)食品卫生

25,产品缺陷的种类:设计上的材料上的制造装配上的说明上的

2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A特征:倾向性特征 B基本原则:主要是特别保护原则

27,消法特有的:获得知识权人格和习惯受尊重权(选择)

28,消费者的义务:A守法义务B自我保护义务C正确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义务D投诉和举证义务

29,货币政策的特点: A宏观性(非单个主体的业务或行为)B调控性(如,凯恩斯;如,供给学派)C长期性(目标长期)(多选)

30,币值稳定有利于达成新的平衡,前提是存在利益导向机制。

31,物价上涨的因素有:A货币供应量增加—→社会总需求膨胀B成本上升C结构性因素(多选)

32,失业原因有:总需求不足;结构性原因;摩擦性原因;季节性原因。(多选)

33,我国货币政策的规定: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发展。(物价稳定 + 对外价值稳定 = 币值稳定)(判断)

34,货币供应量的计算方法:货币供应量=货币系数(货币流通速度)*基础货币(选择)

35,业务范围监管的例外:银行可经营政府债券;可经营代收款、代放款等信托业务;可代理保险;在境外不分业。(选择)

36,金融谨慎监管包括:A资本充足性监管B流动性监管C对贷款集中的监管(多选)

综合分析法(骆驼评价体系)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收益流动性37,资本 / 总资产╳ 100% = 6 %

资本 / 负债总额╳ 100% = 3-10 %

资本 / 风险资产╳ 100% = 8 % (巴塞尔协议)(选择)

38,资本类型总资本 /风险资产(%)监管措施(选择)

A良好 10↑一般关注

B充足 8--10一般关注

C不足 6—8 对管理和盈利水平特别关注;资本恢复计划及其实施监督。

D严重不足6↓资本恢复的一些特别措施(如,出售股票、收购、合并、停止某些交易、撤换……)

E致命不足 2↓通常,接管

39,我国流动性监管的现状:资产流动性低,负债流动性高(很高的流动性风险)40,对贷款集中的监管的具体内容:

A对同一贷款客户 :贷款余额 / 资本余额≤ 0.1

B对最大的10家客户: 贷款余额 / 资本余额≤ 0.5

(选择判断)

41,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 名称包装装潢

42,虚假表示:认证标记、名优标记、产地

43,干预学派认为经济法与行政法:国际干预隶属性采用命令与服从的方法组织关系与经济行政关系相作用

44,我国计划具有的特征: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

45,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监管机构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

46,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应是平衡政府的监督权与金融企业自主权的法律。47,潘刘认为经济法是环境性的法。

48,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帐外,暗中,表现形式有回扣。

经济法作业-答案

《经济法》作业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和地过程中依法( C )的当事人。 A.享有经济权利B.承担经济义务C.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D.享有经济权利或承担经济义务 2、公民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行为使公民成为( C )主体。 A.民法B。民法和经济法C.经济法D。民法或经济法 3、经济管理主体主要为( B )。 A.国家权力机关B。政府C.特殊企业D。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4、下列事项中,一般不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是( D )。 A.企业内部组织B。私营企业C.个体工商户D。党团组织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ABCD )。 A.企业B。供销合作社C.国家机关D。个体工商户 2、以下属于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内容的是(ABCD )。 A.经济性行业组织法B。中央银行法C.特殊经济组织法D。合作制及集体所有制组织法 三、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是指反映国家协调、干预市场经济的各方面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其划分往往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相呼应。由于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决定了经济法的体系应该采取如下结构:市场主体管理法、市场运行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体系不同于经济法学体系。 2、经济法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形式。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由不同层次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构成了不同的渊源,组成了经济法的形式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命令、指令、办法、规定、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和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参加签订的或者承认的有关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等。 四、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经济行政法认为经济法无非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行政法,只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构成任何法的部门。此说的最大问题在于它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的关系。此种观点已为主流观点所摒弃。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整对象不同。第二,调整手段不同。第三,价值取向不同,第四,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行政法是关于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充分关注的应当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力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这与行政法起源于授权与控权法的历史和逻辑一致。行政法不关注行政行为的具体社会经济内容,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逻辑联系。此外,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反垄断、制订和执行产业政策,货币和金融调控、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等历来不属于行政法范畴的私法人公法化的内容。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义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它具有如下特征:其一,经济法基本原则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经济总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其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管理对经济法最根本要求的反映;其三,经济法基本原则表现为一种抽象的法律意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一原则应当作为经济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经济法的永恒追求,既是经济法的源头,又是经济法的终点。(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它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

经济法第2阶段测试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二阶段试卷 考试科目:《经济法》第六章到第九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 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是非题:(1×10=10) 1、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3、持票人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4、我国票据法只承认银行本票,不承认商业本票。() 5、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适用的是早期公开、迟延审查的实质审查制度。() 6、质押合同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7、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的,构成对作品的合理使用。() 8、对于委托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不论是否获得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9、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0、如果是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而对该遗传资源的获取或利用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则不授予专利权。() 二、单项选择题:(2×5=10) 1、关于汇票的下列说法中,何者为正确?() A、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简称或代码 B、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C、出票人为两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D、票据上记载“交付货物后付款”一类的条件的,则该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 2、我国法律规定,原则上标的物所有权自()移转。 A、特定物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移转 B、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移转 C、标的物特定化后转移

谈谈对经济法的认识

从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的过程,谈谈对经济法的认识。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见,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国家干预,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国家干预是经济法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提出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门学科我们都要考察其历史和根源,只有把握了经济法的成长道路,才能放眼学科的未来发展,才能避免“朝菌而不知晦朔”的局限。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出现是在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近代社会。经济法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其出现有深刻的法律文化、政治、经济原因和理论背景。 一、经济法产生过程中的文化因素 钱穆曾谓:“文化异,其学术亦异。”经济法学理论的诸流竞起,与经济法的法律多元性息息相关。 人类进入二十世纪后,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是两次世界大战和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经济法学界把资本主义经济法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一、战时经济法;二、经济危机对策法;三、复兴经济法,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刺激产生了第一批经济法。世界大战是资本主义矛盾的总爆发,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危机、政治危机,也是一场法律危机,经济法是资本主义矛盾的必然产物。从文化心理来

说,战争有加强国家为中心的凝聚力的天然倾向,国家在战争期间以经济法规作为社会动员的利器是为时事所趋,顺理成章。 经济法首先在德国产生有深刻的文化背景,这是法学界公认无异辞的定论。金泽良雄说:“经济法之所以在德国产生,这是适合了德国的学术土壤,这些新的法律现象对于德国法学中所表现的的追求概念结构的缜密性和理论上的精辟性来说,的确是个理想的研究对象。”二、经济法产生过程中的政治、经济因素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法亦是如此。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带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和国名经济部门的不断增多,尤其是市场经济法的发展要求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在顺应市场经济法发展的同时克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消极因素。这就从客观上为以国家干预为中心的经济法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法的发展,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成为了一种必然,是经济法产生的政治原因。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干预,国家关于经济运行是国家管理经济的基本职能,体现了“国家之手”在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具有诸多缺陷的情况下,国家干预成为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一个有效保障。 三、经济法产生过程中的理论背景 任何一种法律现象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理论背景,关于经济法的学说和法学观点是经济法产生的理论背景。经济法首先在德国产生,德国的经济法学说经历了“工业法”时期、经济法学初创时期的理论

经济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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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 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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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试题及答案(5)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 权 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 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国际经济法--第2阶段测试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3年下半年第二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金融)(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计13分) 1、国际投资法的调整对象是( )。 A、政府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投资关系 B、政府间的投资关系 C、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投资关系 D、跨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2、美国首倡"赫尔准则"主张:东道国对外资被告征收(或国有化)所给予的补偿应当( )。 A、合理、及时、有效 B、适当、及时、有效 C、充分、及时、有效 D、公正、及时、有效 3、我国外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一般是( ) A、以25%为下限 B、以51%为下限 C、以50%为下限 D、以49%为下限 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一般商业保险制度相比,其承保的险别限于( )。 A、商业风险 B、自然灾害 C、政治风险 D、人身伤害险 5、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是( )性质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 A、属于政府机构 B、具有政府职能的公司法人 C、私人保险公司 D、国有公司 6、下列各险别中,不属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担保范围的有( )。 A、征收或战争险 B、货币兑换险和转移险 C、违约险 D、其他商业风险 7、《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主要目的是成立( )。 A、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B、欧洲联盟 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D、世界贸易组织 8、下列投资行为属于国际间接投资的是:()。 A、中国政府发行国际债券 B、日本外商投资设立中日合资企业 C、英国公民在中国设立英商独资企业 D、中国签署美商的特许协议 9、下列标的物不能作为国际借贷协议的标的物的是:()。 A、人民币 B、特别提款权 C、欧元 D、美元 10、( )确立了战后国际货币法律体系。 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B.《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C.《牙买加协定》 D.《华盛顿公约》 11.下列投资行为属于国际间接投资的是:()。 A、中国政府发行国际债券 B、日本外商投资设立中日合资企业 C、英国公民在中国设立英商独资企业 D、中国签署美商的特许协议

(完整版)第一章经济法概述习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参考答案] 1、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即主体、( )和( )。 2、我国民法将法人分为法人和( )法人两大类。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和( )。 4、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包括( )和( )。 5、作为法律事实中的行为,包括市场经营行为、( )、( )和经济违法行为。 6、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物、( )、货币与有价证券、( )和管理对象。 7、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和市场之间的经济关系。 8.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和调控过程中,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具有( )内容的经济关系。 9、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具体包括有综合经济管理机关、部门经济管理机关、( )、( )和经国家特别授权的经济组织。 10、经济法律事实按其与经济法主体自觉意志的联系可分为( )和( )两大类。 [参考答案] 1、内容客体 2、企业非企业 3、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4、完成一定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劳务 5、经济管理行为经济仲裁、司法行为 6、智力成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权利行为 7、国家 8、监督权利与义务 9、职能经济管理机关经济监督机关 10、事件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1、下列关于法人的论述,第()项是错误的。 A、法人必须依法设立 B、法人必须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C、法人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 D、法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2、下列第()项经济法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A、个体工商户 B、公司 C、农村承包经营户 D、个人合伙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所有经济法律关系 B、各种经济关系 C、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 D、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总是由一定的()所引发的。 A、当事人的要求 B、事件 C、行为 D、法律事实 5、自然灾害属于()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 A、事件 B、行为 C、不可抗力 D、非故意行为 6、经济法律关系是()对特定经济关系调整的结果。 A、道德伦理 B、风俗习惯 C、经济法 D、党的纪律 7、经济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是()。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权利义务 8、()是经济法主体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A、国家机关 B、企业法人 C、企业内部组织 D、公民个人 9、经济权利是由()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

经济法大纲(会计学专业)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12120203k109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 学分:3 课时:54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适用专业:会计学 一、课程简介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会计学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主要阐述我国经济活动中重要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金融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和诉讼法等。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国家规范经济活动中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我国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并处理有关的经济法实务问题。 二、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实现以下目标: 1、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基本原则以及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构成要素和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2、使学生掌握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常用的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3、使学生掌握对相关经济纠纷进行案例分析的基本知识。从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层次阐明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特别是所能掌握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教学内容 (一)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主要内容: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及其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历史沿革;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了解经济法的地位、作用;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渊源;掌握经济法法律关系及经济法的原则。 重点、难点: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律关系。 教学方法:多媒体课堂教学;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课后作业。 (二)第二章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主要内容: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经济法练习题(全-含答案)

经济法练习题(全,含答案) 单项选择题 题型:单项选择题,分值:每一小题1分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1、经济法这一概念,是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在其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D)(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概念) A、普鲁东 B、德萨米 C、凯恩斯 D、摩莱里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B )(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A、经济关系 B、特定的经济关系 C、法律关系 D、特定关系 3、市场管理关系应该由(C )调整(难易:一般;知识点:同上)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公司法 4、市场管理法是调整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包括(C)(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特征对象) A.税法 B.政府采购法 C.产品质量法 D.财政法 5、有关投资、金融以及税收的法律规定,体现了经济法对(C)的调整(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社会经济调控关系的调整 第二章经济法的地位 6、经济法的地位是经济法在(A )中的地位(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的地位) A、法的体系 B、法的结构 C、法的概念 D、法的功能 7、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在于经济法有自己(B)(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的地位;) A.特定的调整程序 B.特定的调整对象 C.特定的发展历程 D.特定的法律渊源 第三章经济法律关系 8、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A )(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资格B、行为C、权利D、利益 9、.经济法主体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属于经济法主体的(B)(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经济权利 B.经济义务 C.经济职权 D.经营管理权 10、以下可以作为经济法律事件的是(D)(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公司的设立 B、税务征收 C、确定利率 D、突发洪水 11、以下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D)(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国家检察机关 B、学校 C、厂长 D、学生会 12、经济法律关系最主要参加者是(B )(难易:一般;知识点:经济法主体)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13、以下不是民法主体而不是经济法主体的是(C )(难易:复杂;知识点:同上)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14、享有经济职权的主体是(A )(难易:一般;知识点:同上) A、国家机关 B、企业 C、社会团体 D、事业单位 15、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主体是(B )(难易:一般;知识点:同上) 国家机关B、企业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 16、经济法律关系(A )(难易:复杂;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 A 、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B、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或其中任何两个要素构成 C、由主体、客体、行为三要素构成 由主体、客体、行为三要素或其中任何两个要素构成 17、下列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C )(难易:简单;知识点:经济法律关系) A.物 B.经济行为 C.客观事件 D.专有技术 18、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难易:简单;知识点:法律行为) A、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是法律行为 B、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不是法律行为 C、合法行为是法律行为,违法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D、违法行为是法律行为,合法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经济法课后练习题及答案

绪论 一、判断题 经济法学的发祥地是美 国。B A. 正确 B. 错误 2. 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普 遍存在于市场经济国家。 A A. 正确 B. 错误 3. 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 论构成了经济法学体系。 A A. 正确 B. 错误 4. 博弈论的方法属于哲学 方法。B A. 正确 B. 错误 5. 经济分析方法是研究经 济法的重要方法。 A A. 正确 B. 错误 6. 经济法是有关经济的法 规的总称。B A. 正确 B. 错误 二、单选题 1. 美国早期经济法立法的 重要代表是(C)。 A. 自然法典? B. 公有法典 C.谢尔曼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2. 一般科学方法不包括(C)。 A. 比较方法 B. 系统方法 C.哲学方法 D.统计方法 三、多选题9. 经济法总论的内容包括 (ABCD)。 A. 价值论 B. 运行论 C. 本体论? D. 规范论 10. 经济法的具体制度包 括(ABCD)。 A. 财政调控制度? B. 金融调控制度 C. 反垄断制度? D. 反不正当竞争制度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和 历史 一、判断题 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 定的法律关系。 B A. 正确 B. 错误 2. 经济法是解决现代经济 问题的现代法。 A A. 正确 B. 错误 3. 经济法是调整调制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A. 正确 B. 错误 4. 经济法具有经济性、规 制性和现代性。 A A. 正确 B. 错误 5. 经济法的产生是经济因 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 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A A. 正确 B. 错误 6. 市场经济需要国家干 预。A A. 正确 B. 错误 7. 自古就存在严格意义上 的经济法。B A. 正确 B. 错误 二、单选题 1. 经济法区别于传统法的 重要特征是(C)。 A. 经济性 B. 规制性 C. 现代性 D.强制性 2. 世界上第一个以“经济 法”命名的法规产生于 (B))。 A. 美国 B. 德国? C. 法国 D. 英国 3. 美国颁布的第一部经济 法是(A)。 A. 《谢尔曼法》? B. 《煤炭经济法》? C. 《国家工业复兴 法》? D. 《联邦贸易委员会 法》 4. 经济法发展特点之一是 (C))。 A. 从常态法到病态 法? B. 从平时法到战时 法? C. 从边缘法到基础 法? D. 从趋同走向差异 三、多选题 1. 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通 常包括(ABCD)。 A. 垄断 B. 信息偏在 C. 公共物品 D. 外部 效应 第二章经济法的体系和 地位 一、判断题

考研经济法学专业就业方向及前景分析

考研经济法学专业就业方向及前景分析 一、专业介绍 1、学科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3、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 1 英语一或203 日语 ③607 经济法学 ④802 法学综合 4、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注:以上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 二、经济法学就业前景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 经济法学就业方向 在法学类专业中就业率最高的是经济法学。主要到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学生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与经济法学有关的职业证书: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经济法试题一及答案

、名词解释(每题 3 分,共 15 分) 1、国家干预 2 、市场失灵 3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4、市场主体规制 5、产品 、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30 分) 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此种关于经济法产生的原因的理解是由() 首先提出 的。 A .摩莱里B .蒲鲁东 C .德萨米 D .赫德曼 2、准确了解“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 3、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着()。 A 市场失效 B.市场失灵 C.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 D.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 E.市场调节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4 、下列表述中属于不正确的是()。 A. 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B. 经济法律关系是思想意志关系 C.经济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D. 经济法律关系同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不同范畴的概念 5、李昌麒关于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包括()。 A. 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B.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C.提倡性规范 D.强制性规范 6、规制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包括()。 A.民事法律规范 B.行政法律规范 C.经济法律规范 D.宪法规范 7、在法律上,最早定义不正当竞争的是 1883 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但“不正当竞 争”一词是 1850 年首先出现在哪国() A.德国 B.法国 C.美国 D 英国 8、下列属于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对象的是()。 习题一 1、 A.明确经济法的主体 B.明确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 C.明确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D .明确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什么

A.自然垄断 B.国家垄断 C.特定组织和人员 D.知识产权的实施行为 9、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不得()。 A.从事商品经营 B.从事咨询服务 C.从事营利服务 D. 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E提供消费信息 10 、某张女士面容奇丑,去某酒家消费,被酒店保安阻拦不让入内,该酒家侵犯了张女士的 下列哪些权利()。 A.自主选择权 B.保障安全权 C.公平交易权 D. 获得尊重权 11、《产品质量法》所指的商品的范围包括()。 A. 不动产 B. 建筑构配件 C.初级农产品 D. 天然产品 12、下列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 A.经理国库 B.向企业发放贷款 C.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D.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3、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 列金融机构()。 A.外资银行及其分行 B.合资银行 C.合资财务公司 D.外资财务公司 14、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价格法》所指价格的是()。 A.期货价格 B.股票价格 C.电费 D.汇率 15、财政最原始、最基本的职能是()。 A.保障稳定 B.配置资源 C.管理资财 D.分配收入 三、简述题(每题8 分,共24 分) 1、简述我国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产生的不同观点。 2、简述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3、简述价格监督检查的机构及其职责。 四、论述题(共11 分)试论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

国际经济法第2阶段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二阶段练习题 考试科目:《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金融)(总分100分)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10分) 1、目前,在各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只有少数国家的保险机构担保下列政治风险中的() A、外汇禁总险 B、财产征用险 C、战争内乱险 D、政府违约险 2、我国外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比例一般() A、以25%为下限 B、以51%为下限 C、以50%为下限 D、以49%为下限 3、作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必须在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会员国() A、注册 B、设有主要营业点 C、注册或设有主要营业点 D、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点 4、在国际定期贷款交易中,除预提税外,其他税收一般() A、由借款人承担 B、由贷款人承担 C、由借款人承担大部分,贷款人承担小部分 D、由贷款人承担大部分,借款人承担小部分 5、在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的以下各种方式中,参加贷款银行不能直接请求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方式是() A、更新或替代 B、转贷款 C、转让 D、匿名代理

6.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承保的“违约险”中的“约”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 A.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B.东道国公司与外国投资者所属国政府签订的契约 C.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签订的契约 D.东道国政府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签订的契约 7、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基本特征是确立( )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 A. 特别提款权 B. 美元 C. 英镑 D. 德国马克 8. ( )确立了战后国际货币法律体系。 A.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B.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C. 《牙买加协定》 D. 《华盛顿公约》 9.下列投资行为属于国际间接投资的是:()。 A、中国政府发行国际债券 B、日本外商投资设立中日合资企业 C、英国公民在中国设立英商独资企业 D、中国签署美商的特许协议 10、下列标的物不能作为国际借贷协议的标的物的是:()。 A、人民币 B、特别提款权 C、欧元 D、美元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计15分) 1. 特别提款权是() A、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账户上用数字表示的人为资产 B、会员国分得特别提款权时,预先无须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基金 C、会员国不能凭以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兑换黄金或支取现金 D、不能作为现实货币用于国际私人交易的支付 E、可以用作国际商务交易的计价和定值标准 2、按照国际融资协议的规定,通常属于“预期违约”的事件包括() A、连锁违约 B、抵押品毁损 C、借款人资产被征用

会计专业教学大纲 经济法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40132006 课程英文名称:Economic Law 课程总学时:40 讲课:40 实验:0 上机:0 适用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10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经济法是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经济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并使其在毕业后能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针,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相关经济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进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通过本课程教与学,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规范,提高经济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2.基本能力和技能:掌握运用经济法律规范正确分析案例,提高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经济管理中经济纠纷问题的能力。 (三)实施说明 1.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中要重点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讲解;采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实践和自学获取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增加讨论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注意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2.教学手段:本课程属于专业基础课,在教学中采用电子教案、多媒体教学系统等先进教学手段,以确保在有限的学时内,全面、高质量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鉴于我国经济法律正处于修改、完善阶段,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可根据经济法律修改变动情况,以及新形势需要,本着实际需求、与时俱进精神,教学内容基本符合本教学大纲要求即可,不必完全一致。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无 (五)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1.对重点、难点章节(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应安排案例讨论课,以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运用;对消费者法的学习可适当安排习题,例题的选择以培养学生巩固所学知识,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 2.课后作业要少而精,内容要多样化,作业内容应包括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方面的内容,作业要能起到巩固理论,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作用。学生必须独立、按时完成课外作业,作业的完成情况应作为评定课程成绩的一部分。 (六) 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经济学专业为考查课(选修)。 2.考核目标:基本理论的掌握和利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成绩构成:考查课成绩由出勤情况、作业情况和平时测验构成。 (七)参考书目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景冬梅、初振波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7 《经济法基础》,张虹编,经济管理出版社,2014.7

经济法答案

离线考核 《经济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4、公司破产 法律上的破产,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主持,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依法抵偿所欠的各种债务,不足部分不再清偿。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对出资额承担无限责任。 (3)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4)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这里公司相当于一个拟制的人,与自然人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当然要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问题。

3、合同有效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享有利益、不负担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是可以无条件地成为这的些合同的主体。 (2)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能故意隐瞒事实欺骗合同相对方,也不能胁迫合同相对方,这样签订的合同是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 (3)不违法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合法)。 4、著作财产权包括的内容。 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论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依据他物权设立的目的不同可区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事实上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的物权; 其区别比较如下: 2、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 1、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责任承担 1、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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