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第二章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本范畴。关于范畴,前边我们已经讲过,范畴,即基本的概念,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范畴是人类认识的结晶,是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系列范畴,各门科学正是通过一系列范畴及其相互联系才构造起了学科体系,从而反映世界的本质联系,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一般是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里具有普遍的意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一系列的概念。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的概念,唯物辩证法哲学的范畴就是对于事物之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学习和研究唯物辩证法学说,必须把握它的范畴体系,除了在研究它的基本规律时所涉及的若干范畴体系,还需研究几对从不同侧面反映事物对立统一关系的基本范畴,在逻辑形式上表现为概念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些范畴反映了自然、社会、人类思维的普遍本质联系,是人类认识世界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人们分析和思考事情,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思维工具。学习和掌握这些范畴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第一节原因与结果

人同自然界区分开来,有了自己相对稳定的主观世界,就开始了有目的的活动。人在实践活动中时刻要考虑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才能达到目的,即什么样的行动能引出预期的结果。经过这样无数次的反复,就在人的头脑里形成了因果关系的观念。如果没有最起码的因果观念,人们就谈不上提出和实现自己的目的。。人们认识事物总是想能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紧要知其然,而且还要知其所以然。可见,原因和结果的范畴是人和自然界区分过程中的较早的阶段,是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时最早抓住的纽结之一。学习本节注意掌握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什么是因果联系?

二、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

三、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因果联系得复杂多样性

四、掌握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辩证关系的意义

(一)原因和结果及其辩证关系

世界上一切现象都处在普遍联系、相互制约中。每一种现象都是由另外一些现象所引起的,它自己也必然要引起另外一些现象,引起某种现象和现象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事物、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一般地说有它在时间上的顺序性,先因后果联系的特点之一。但是,并不是任何先后相继的现象之间都存在着因果联系。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这种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对立是相对的。物质世界是各种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统一整体,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生生不已的因果链条。只有当我们从世界的普遍联系中抽出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考察时,只有从无限的因果链条中抽取它的某一段来考察时,原因和结果才是对立的。在这样有限的范围内,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如果从事物的错综复杂的普遍联系去看,那么,每一个事物在这种关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关系中就是结果;或者,如果从事物发展的整个因果链条去看,那么,每一个环节都既是结果又是原因。所以,恩格斯说:“原因和结果这两个要领只有在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有其本来意义;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场合放在它和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来考虑,这两个观念就汇合在一起,融化在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认识因果关系的这种辩证性质,防止把因果对立绝对化,就可以提高实践活动的预见性和自觉性。人们办一件事情,不仅要看到它在当前的后果,而且要看到它的更长远的后果,要全面地把握原因和结果相互转化的发展链条,善于估计自己行动的长远影响。有些事情,在眼前可能取得某些有利的结果,但这个结果又会成为原因,引出某种坏的结果,至

坏的结果还会引出更坏的结果。例如生态平衡的破坏就常常是这样造成的。当人们去砍伐森林、毁坏草原、湖泊以扩大一点耕地面积的时候,就没有想到,扩大耕地面积这一结果会成为一种原因。它造成水土流失、抗旱蓄水能力破坏,从而引出了更大得多的土地面积成为荒芜不毛之地的结果。

第二,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事物之间的作用总是相互的,有甲事物对乙事物的作用,就有乙事物对甲事物的反作用。因此,一现象是引起另一现象的的原因,被它所引起的现象又反过来作用于它,成为它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例如,生产力的发展是引起生产关系变革的原因,生产关系的变革又是引起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原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发展过程中是互为因果的。认识因果关系的这种辩证性质,就可以正确地利用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去促进事物的发展。

(二)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多样性

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指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人们的因果观念只是对于客观事物因果关系的反映。因果联系的普遍性,指因果联系无所不在,世界上一切事物无不处在一定因果关系中,即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

人类实践和科学发展的历史充分证实了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不仅能够观察到某种现象之后必定要出现另一种现象,而且可以创造或改变某种现象,从而制造出自己所预期的某种结果。即时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也是一种结果,这种结果也是有原因的。科学史证明,以前不知道原因的现象,后来找到了原因,因此,现在尚不知道原因的现象,将来也一定会找到它的原因。

承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普遍性,是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是科学的认识世界和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逻辑前提。同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是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非决定论或者否定因果关系的存在,或者否定因果联系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例如,休谟认为,所谓因果关系不过是一种心理习惯;康德认为,因果性只是人用来整理感性经验的一种先天的知性形式,自然界本身是不存在因果性的。现代唯心主义如实用主义也是极力鼓吹非决定论,否认客观的因果制约性。同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的,还有宣扬“因果报应”的宿命论、神学目的论。这种唯心主义虽然承认因果性,却把某种“客观”精神作为决定事物变化的终极原因。宗教唯心论者以为,只要追朔事物的终极原因就可以把人们引向上帝。恩格斯指出,如果要追朔到事物变化的终极原因,那么它就在物质世界自身,就是物质现象间的相互作用,“我们不能追溯到比对这个相互作用的认识更远的地方。”妄图从物质世界之外寻找事物变化原因的唯心主义目的论是极其荒唐的。

因果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但它的表现又是复杂的、多样的。因果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也是它的辩证性质的表现。对于因果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主要地可以从以下几种情形认识:第一,不同领域的因果联系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在社会领域不同于自然领域,社会领域的因果关系是通过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表现也来的,自然领域则不是如此。在自然领域里,微观世界也不同于宏观世界。现在资产阶级哲学中,有的企图利用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关系去证明微观世界中的基本粒子具有“自由意志”,否认微观世界的因果制约性。其实,测不准关系只是说明微观世界的因果制约性具有同宏观世界不同的特点,只是说明不能象牛顿经典力学测定宏观客体的速度和位置那样去测定微观粒子的速度和位置,并不说明微观世界没有因果制约性。这些,都正好说明必须认识不同领域中因果联系的特殊性,否则,对于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认识也不能真正确立。

第二,重大的结果有重大的原因,持续存在的结果有持续地起作用的原因。因此,不能用小原因去说明大事件,不能用暂时起作用的因素去说明持续发展着的现象。黑格尔说过,用小原因去说明大事件,“这样来解决历史是非常肤浅的”。例如,某个国家的元首或皇太子被刺而引起了战争,这是战争的导因,是小原因,它说明不了战争这种重大事件的发生。战争的真正深刻的原因应当从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中去寻找

第三,一因可以多果或同因可以异果。例如,通电可以照明,也可以酿成火灾。

第四,一果有多因或异因有同果。例如,“左”倾和右倾都会给革命事业造成恶果。所谓“殊途同归“就是讲的这种情形。

” 研究事物的因果关系,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具体的分析引起某种结果的具体原因。

唯物辩证法的原因和结果的范畴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在认识上,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是获得科学认识的逻辑前提。在实践上,正确的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对于任何事物,只有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才有行动的自觉性,才能避免盲目性。在实际工作中,所谓总结经验教训就离不开认识事物的因果关系。认识到获得成功的原因,就可以继续加强这些原因,争取更大的成功;认识到招致失败的原因,就可以努力消除这些原因。避免失败并转败为胜。

第二节必然性和偶然性

因果联系只是世界联系的一个方面,尽管它也很复杂,但不能包括世界普遍联系的丰富的内容。当人们深入考察因果联系的时候。必然性的偶然性同因果性有密切关系,但又不等同于因果性,它们是揭示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与偶然性

事物发展中的必然性与偶然性

1、什么是必然性与偶然性

2、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3、掌握必然性与偶然性之间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一)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必然性是客观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不可避免的趋势。偶然性则是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不确定的、并非必定如此的趋势,它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存在必然性和偶然性两种趋势。这一点,需要从矛盾运动的过程去说明。事物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系,既有根本矛盾又有非根本矛盾,而且还处在同其它事物的复杂联系中。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规定过程的基本性质,也就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由于某些非根本矛盾或外部条件的影响,又会使发展过程出现各种摇摆和偏差,表现为种种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都起作用,但它们的作用是不同的。必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它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则是事物发展中不居支配地位的趋势,一般的说,它只是对事物发展的进程起着加速或者延缓的作用,只是影响过程的具体特点。

还需注意,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是相对的。世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普遍联系的整体。正象因果联系是无限发展的链条一样,必然性和偶然性是错综交织的。一种现象对于某一过程、某一联系来说是必然的,对于另一过程、另一联系来说则是偶然的。因此,在运用这对范畴的时候应当注意作具体的分析。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对立的趋势,但两者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第一,必然的东西同时是偶然的,没有纯粹的必然性。

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并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世界上没有赤裸裸的必然性。某些看来是纯粹必然性的东西,实际上是伴随着偶然性的。正因为这样,事物的发展过程才是丰富的、生动的。

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是机械决定论。这种观点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包括它的一切详情细节都是为纯粹的必然性准备好了的。例如,十八世纪法国的机械唯物主义者霍尔巴赫说,在大风扬起的尘土的旋涡里,“没有任何一个尘土的分子其分布是偶然的”。这种机械决定论在理论上失去足的一个重要的认识上的原因,就是把必然联系和因果联系混为一谈,把偶然性和无因果性混为一谈,以为凡是有原因的就都是必然的,用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去否认偶然性。

对于这种否认偶然性的机械决定论,唯物辩证法的经典著作作过精彩的批判。首先,这种观念会导致宿命论,它实质上还没有摆脱神学目的论。如果把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切细枝末节都说成必然性,都说成是早就注定的,那么,把这叫作必然性也好,或者叫做上帝的旨意、叫做“天数”也好,对于科学来说都没有原则的区别,实质上都是宿命论的观点。其次,它表面上强调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到偶然性。把一切都看成必然性,就把本来是偶然的东西也看成了必然性。这样一来,也就

去消了科学,因为科学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偶然性去揭示必然性。

第二,偶然的东西同时是必然的,没有纯粹的偶然性。

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任何偶然性都服从于内部隐着的必然性。恩格斯说“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受内部的隐藏着的规律支配的,而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

宣扬纯粹的偶然性,否定必然性,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非决定论。这种观点把一切现象都看成只是偶然性,这样的话,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一定要发生的事情。用这种观点去看待人类社会,社会就是一个偶然性的王国,就是一人大赌场,人生就是一场赌博。无怪乎宣扬这种非决定论的实用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杜威说;“人发现自己生活在一个碰运气的世界里面;他的存在,说的坏一点,就是一场赌博。”显然,否认必然性,同样是十分错误的。

这里,还有一种割裂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的形而上学观点,必须提起注意。这种形而上学,既成认必然性,也承认偶然性,但认为有些事物是纯粹必然的,是偶然的奇迹。它似乎即不同意机械决定论,又不同意非决定论,而实际上却恰恰兼具这二者的片面性。这种观点在科学上的突出表现,就是主张只有必然的东西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偶然性是同科学无关的,甚至认为“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殊不知,科学的任务正是要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如果只有必然性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那么人们怎么知道某个东西是必然的?所以,说科学只研究必然的东西,就无异于说科学只研究那已经知道它的必然性的东西,人们还不知道的东西是科学所不需要研究的东西。恩格斯早就针对这种观点指出:“这样一来,一切科学都完结了,因为科学整是要研究我们所不知道的东西。”这种形而上学观点的要害,就是否认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在一定条件下,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例如,生物的某些新的性状,具有偶然性。但恰恰是这些个别的性状适合于改变了环境,它在新的环境中逐渐发展并巩固下来,以至最后使生物有机体发生根本变化,这种性状也就成了新的种的必然性状。相反,生物的一切必然性状由于越来越不适应环境的变化,越来越退化,以至成了偶然的东西。

必然性和偶然性这对辩证范畴对于指导人们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首先,既然必然性是决定事物发展的根本方向和趋势的东西,那么,要使自己的行动具有目的性、自觉性,就必须认识必然性。只有认识必然性和利用必然性才的自由。同时,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也是起作用的,因此,又要善于估计和应付各种偶然情况的发生,要善于利用有用的偶然机会去推动工作,要注意防止和消除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可能性和现实性

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而得到实现,要经历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

(一)可能性的现实性的含义

现实是指一切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对现实这个范畴必须从发展的观点去把握。客观现实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之中的。过去的现实逐渐失去了它的现实性才发展为现在的现实,现在的现实也会失去它的现实性而发展为新的现实,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客观现实具备着这种发展的内在根据,具备着这种发展的必然性。这就是说,从发展的观点看,现实的东西既是现实的又是不现实的。因此,现实这个范畴不是简单地说明个别事实和现象的存在,而是客观实在的事物及其种种内在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和现实性相对立的范畴,它指包含在事物之中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可能性首先是和必然性相联系的。认识了必然性,也就是认识了某件事情在它所要求的条件下必定要发生,这当然是对于客观可能性的最可靠的判断。可能性又同偶然性有一定的联系。由于各种偶然因素的作用,也会产生各种偏离必然性的可能性,这主要是由于事物发展过程中条件的复杂性造成的。但是,可能性尽管也同偶然性有一定的联系,主要的基本的却还是同必然性相联系的,这是因为,虽然事物发展过程的条件是复杂垢,但任何一种条件都不是别的,都只是一定的必然性(规律性)借以发生作

用的条件。所以,从实质上说,所谓事物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无非是在不同的条件下事物的必然性借以实现的多种方式,是必然性却规律性发生作用所可能出现的多种结果,是必然性实现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种种偏差的摇摆。如果把可能性同必然性的联系和它同偶然性的联系等量齐观,那就无异于就一切都是可能的,那就又回到了非决定论的观点。

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不仅要把它同现实性区别开来,而且对于可能性本身也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

第一,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可能的东西是在现实中可以找到它出现的根据和条件的东西。不可能的东西是在现实中没有它出现的任何根据和条件的东西,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不能实现的东西。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是任何自觉实践的逻辑前提。如果不管可能和不可能的客观区别。把可能当作不可能,能够办成的好事也不办,或者把不可能当作可能,硬要去干白费力的蠢事,都不会有自觉的、成功的实践。

第二,要区分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和只将来阶段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具有它实现的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的东西。只在将来阶段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则是在现实中虽有某种根据,但根据不充分,或根据没有展开、或缺乏它实现和必要条件的东西。这种区分同样是十分重要的。我们不能把现阶段应当做到的也可以做到的事情推迟到遥远的将来,也不能把只有在将来才能做到的事情勉强地提到当前的议事日程上来。

第三,对于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应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两种基本趋势,这就是两种相反的可能性。这两种相反的可能性不会同时的都变成现实,其中一种可能性的实现也就是另一种可能性的丧失。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性,准备最坏的可能,争取最好的可能,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这是在实践中取得成功避免失败的重要条件。

第四,对于客观可能性除了注意上述种种质上的区分以外,还需注意它的量上的区分,即区分可能性之大小。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量力而行,正确地规定自己行动的目的和任务,并努力创造条件,增大有力的可能,减少和避免有害的可能。

(二)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辩证关系

可能和现实是辩证统一的。

可能和现实是对立的。可能不是现实.现实不是可能。从事一切工作都应当从现实出发,不能以可能代替现实。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政策是以现实的东西,而不是以可能的东西为依据的。”可能的东西,就是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的东西,以这样的东西作为出发点是不牢靠的。固然,正确地估计各种可能性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但对于客观可能性的正确认识本身也必须从现实出发。可能性和现实性相比,现实性占居着首位。

可能和现实又是统一的,二者是互相依赖,互相规定的。可能是尚未展开的现实,现实是已经充分展开和实现了的可能。现实之所以成为现实,它首先必须是可能的,不可能的东西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可能之所以成为现实,它必须是在现实中存在着某种根据的,就是说,可能虽然只是将来的现实,但它的根据却在现在的现实之中,在现实中没有任何根据的东西永远是不可能的。因此,可能和现实是不能割裂的。

可能性和现实性这对辩证范畴对于指导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也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和意义。可能转化为现实,现实又转化为新的可能,这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过程。但是,在社会过程和有人的作用干预和自然过程里,人的主观能动性也是起着重要作用的。可能与现实的统一,使人有发辉主观能动作用的可能。可能可以向现实转化,现实又可以向新的可能转化,因此,人们可以经过自己的正确努力去实现光明的前途,并可以在现实中不断展示光明的前景。可能和现实的对立,又使人有发辉主观能动作用的必要。可能和现实的转化需要经历一个或快或慢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条件变化的过程。条件如何变化,当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和主观努力。特别是在社会领域里,社会过程中的不同的可能性往往是由不同的社会势力自觉地支持的,因而在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具有更加突出的意义。

第四节形式和内容

具备了构成某一事物内容的要素,就是有了产生这一事物的可能;但只有当这些要素以该事物所要求的形式结合起来或表现出来时,这一事物的产生和存在才成为现实。所以,要深入理解事物和发展过程,还要研究形式和内容这对辩证范畴。

(一)事物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但应注意,所谓要素不是“零件”,所谓总和不是拼凑。构成内容的要素包括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规定的运动过程和趋势、事物的各种特性等。例如生物体的内容就不只是它的各种器官,而且是整个生命运动过程。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例如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是生产力各要素互相结合的形式;语言是表现思想内容的形式。

任何事物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都是内容和形式的对立统一体。没有无内容的空洞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内容。只有内容而无形式或只有形式而无内容的事物在现实世界里是根本不存在的。

事物的内容是无限丰富的,与此相适应,事物的形式也是无限多样的。世界上的事物是千差万别的,各有其特殊的内容,也有与其相应的特殊形式。

还应看到,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种事物中是形式,在另一种事物中就是内容。例如,生产关系在生产方式中是形式,是生产的社会形式;而在社会形态中,它作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内容。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才是确定的。

(二)形式和内容和辩证关系

形式和内容是对立的统一。它们作为统一事物的两个对立的方面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在形式和内容这对矛盾中内容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形式则是在一定内容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一般地说,,内容居于支配的地位,形式则居于从属的地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于、服从于内容。但是,形式不只是消极被动的。它本来就是在一定内容的基础上、为适应内容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因而它对自己的内容也就具有积极的反作用。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有两种情形:适合于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推动的作用;不适合于内容的形式则对内容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它会成为一种桎梏,严重地束甚至破坏内容的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形式和内容的矛盾运动。在这种矛盾运动中。内是比较活跃的,易变的,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内容的变化迟早要引起形式的变化。当内容处在量变阶段时,原来的形式同它是基本适合的;内容发展到质变,旧的形式也会过时,也要随着发生质变,要以新形式代替旧形式。形式同内容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基本适合,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

在研究形式和内容的矛盾运动的时候,在根据内容的变化决定抛弃和创造、改造和保留某种形式的时候,必须充分认识形式和内容关系的复杂性。这里,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第一,同一,内容在不同条件下可以有多种形式,例如,同样是剥夺剥者,可以没收,也可以实行赎买;同样内容的艺术,可以是小说、诗歌、戏剧或电影。第二,同一形式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例如,商品、货币、工资的形式可以表现资本主义的经济内容,也可以表现社会主义的经济内容。第三,旧的内容可以采取新的形式,例如,在阶段斗争、政治斗争中,旧事物旧思想就常常以新的形式复活。第四,新的内容也可以有选择有批判地利用旧形式,例如,按劳分配在内容上是崭新的,但它可以采取工资这种形式。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去具体地研究具体的情况。

掌握形式和内容这对辩证范畴同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首先,要善于根据内容的发展,适时地,正确地变革旧形式。列宁把“抛弃形式、改造内容”作为辩证法的一个要素,说明这是一个普遍真理。人们改造客观事物,首先当然是改造事物的内容,但是为了改造内容,促进内容的辩证发展,又必须注意改造事物发展的形式,注意选择和创造最适合于新事物发展的形式。当某种形式已经不适合于内容发展的时候,就要及时地变革旧的形式,创造一种新的形式去代替它;而当某种形式仍然适合于内容的发展,仍然有利于各种因素的发挥的时候,就不能轻率地破坏这种形式,任意的变换形式;

其次,根据形式和内容的辩证关系,应当在一切实际工作中都既重视形式的作用又反对形式主义。所谓形式主义,就是片面夸大形式的作用,不顾内容而只注意形式。实际工作中不求实效而一味、追求热闹的形式,学风上文风上的各种八股,都是形式主义的表现,都要注意防止和克服。

第五节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同形式和内容关系密切又不尽相同的一对范畴。内容和形式是讲的事物构成的要素及其结合方式,本质和现象则是讲的事物的内在方面和外在方面。

(一)现象和本质和辩证关系

本质是事物的根据性质,是构成事物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这里所谓“内在”,也包含隐藏于内部的意思。事物的本质是由事物本身包含的特殊矛盾规定的。本质同规律、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但又比规律、必然性这些范畴更宽泛些,它是事物内部包含的一系列规律性、必然性的综合。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这里所谓“外部”,就是外露的意思。现象里包括真象和假象。假象是和事物的本质下相反的现象,它是本质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反面表现。应当注意,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错觉是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范畴;假象则是由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

本质和现象的区别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暴露于事物外表的东西,因而是人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到的,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隐藏于事物内部的东西,因而是人的感官所不参直接感知,只有依靠思维才能把握到的;第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则是相对平静、相对稳定的;第三,现象是丰富多样的,本质则是比较深刻的、单纯的,现象是分别的表现本质的个另方面,它是反映事物的个别性的范畴,本质则是现象中共同的东西,它是反映事物的一般性或普遍性的范畴。此外,现象和现象之间、本质和本质之间也有它们在程度上的差别,现象有重要的、比较不重要的,本质有深刻的、比较不深刻的,有所谓初级本质、二级本质、更高级本质等等。

本质和现象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

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本质不是现象,现象不是本质。因此,不能把本质当作现象,也不能把现象当作本质。

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本质是现象的本质,是现象的内部联系;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任何一种本质总要通过大量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现象的本质,因此本质虽然是隐藏着的,但终归是隐藏不住的。任何一种现象也总是从一定的侧面表现着本质,就是说,任何一种现象总是某种本质的东西隐藏于其后。不仅真象,就是假象也表现着本质,而且从假象中发现本质往往更为重要。

主观唯心主义的感觉论割裂本质和现象的统一,片面夸大现象而否认本质的客观实在性。例如贝克莱认为事物只是“感觉的集合”,本质是一种“虚无”。康德虽然承认本质的客观存在,却认为本质是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从而得也了不可知论的结论。割裂本质和现象的统一是错误的,抹煞本质和现象的对立也是错误的。列宁指出过。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离开事变的内部联系而抓住曲事件的表面相似之处”,这就是抓住表面现象而掩盖和歪曲事物的本质。表面上相似的东西,完全可以是本质上毫不相干的东西。除了歪曲地表现本质的假象以外,同一现象可以表现不同的本质,同一本质在不同的条件下即在不同的联系中也可以表现为不同的现象,因此,如果单纯从现象上看问题就难免流于诡辩。

(二)科学认识的任务是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本质和现象即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这才使科学研究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能的。正因为有本质和现象的对立,才有科学研究的必要。“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余的了”。又正因为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才有进行科学研究的可能。本质总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因此,人们才能够通过对于大量现象的分析去发现事物的本质,达到科学的认识。

唯物辩证法关于本质和现象辩证关系的原理说明,对于任何事物,都不能脱离现象而凭空地把握

它的本质,也不能停留于现象的领域而不去深入于本质的认识。认识是为了指导实践,对事物现象的认识是不能指导实践的,只有达到了对于事物内存本质的认识才能够指导实践。所以,认识的任务就是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从现象进入本质是认识的深化,却不是认识的终止。由现象进到本质,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事物的规律性以后,还必须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继续地研究还没有研究过或还没有深入研究过的现象,这样才能补充、丰富和加深对于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这是一个有现象到本质、又有本质到现象,如此循环往复的辩证过程。

可见,本质和现象这对范畴,比其它几对范畴更带有综合的性质。研究辩证法的全部规律和范畴,落脚点都正是在于要从现象中认识事物的本质。下面将要集中地学习的认识论原理,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正是要研究如何从现象中认识本质、为什么要从现象中认识本质以及如何检验和发展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等等问题。

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本范畴。范畴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理论思维的逻辑形式,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范畴是人类认识的结晶,是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系列范畴,各门科学正是通过一系列范畴及其相互联系才构造起了学科体系,从而反映世界的本质联系,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一般是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里具有普遍的意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一系列的概念、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的概念,唯物辩证法哲学范畴就是对于事物之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些范畴反映了自然、社会、人类思维的普遍本质联系,是人类认识世界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人们分析和思考事情、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思维工具。学习和掌握这些范畴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中,范畴和规律没有实质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范畴同等规律;范畴即基本概念是由词或词组表达的,而规律则是判断,它由两个以上的概念组成,其中包括基本概念即范畴。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1、原因和结果。(1)含义:①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②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即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两者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反馈调控),互为因果。③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①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②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③因果联系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①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②辨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可以增强人们生活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在2、必然性和偶然性。(1)含义:①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②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则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向。(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统一关系。二者的对立:产生的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①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而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或外部条件;②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

的方向,而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二者的统一:①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支配;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注解1):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①重视事物发展的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②决不能忽视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4)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必须批判两种错误观点。①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这表面上抬高了必然性,实际上是把必然性降低到偶然性。同时,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把一切都说成是必然的,就会导致“命运”决定一切的唯心主义宿命论。②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看成是纯粹偶然,根本否认必然性和规律性。会导致唯意志论,也会导致宿命论。

3、可能性和现实性。(1)含义:①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②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现实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③现实性(现实)指一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事物和现象的种种联系的综合。(2)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①可能性和不可能性;②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注解2);③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④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也叫“概率”、“几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3)可能性和现实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①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②二者的统一:ⅰ)二者相互依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可能性的内在根据存在于现实当中;ⅱ)它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和转化而来的,同时它又包含着新的可能性,这种新的可能又将转化为新的现实。客观事物的发展就是在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过程中实现的。(4)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①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4、内容和形式。(1)含义:①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②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指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表现方式。(2)内容和形式对立的统一关系。二者的对立:内容和形式是现实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两者是对立的。二者的统一①相互依赖,不可分割:没有无内容的空洞形式,没有无形式的纯粹内容。②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阻碍的作用。③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注解3)。内容与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只是对特定的事物和确定的关系才有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3)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①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②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5、现象和本质。(1)含义: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2)现象和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二者的对立:①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是指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不过本质的含义更广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本质是同一类现象的一般共性。③现象是多变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④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深刻单纯的。二者的统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①本质是现

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态。②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纯粹现象。③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3)本质和现象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①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要性,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②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能够通过现象认识本质。注解1:两种情形:①在前一个过程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对于后一过程来说可以转化为偶然性,反过来也是一样。如,远古的人浑身长满体毛是必然现象,现代人浑身长满体毛则是偶然的返祖现象。在自然经济社会中,商品交换是偶然的,但发展到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社会以后,商品交换则成为必然的了。②在小范围是必然的东西,对于大范围来说可以变为偶然的,反过来也是一样。注解2:现实的可能性是指具备了充分的根据和必要的条件,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指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还不充分,尚不具备必要条件,当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虽然当前无法实现,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条件的成熟,它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注解3:在某一种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种联系中可以成为内容,反过来也是一样。例如,思想是人们反映客观世界的主观形式,同时又是语言的内容;语言是思想的形式,同时又是语言学的内容,等等。

2018年考研政治:马原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

2018年考研政治:马原唯物辩证法的五 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从没跌出过考研政治大纲,在今年大纲大变的情况下,你又有多少时间分配给了它?凯程考研帮大家整理从政治真题角度讲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真题例证: 1993年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命题中,属于人本主义观点的是 A.存在先于本质 B.存在就是被感知 C.世界统一于存在 D.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A) 【解读】本题既可归于辩证法关于本质和现象关系的考查,又可归于历史观关于人的本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现象与本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 一,现象与本质。 第一,现象与本质的含义。 现象与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外部联系与内部联系的一对哲学范畴。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内部联系。 第二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主要表现为。现象是露于事物的外部,是多变易逝的现象比较生动丰富,史具体的多种多样的。而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是相对稳定的,普遍的,深刻的。两者统一主要表现在现象不能脱离本质,本质是现象的根据。 第三,根据现象和把握本质。 认识不能停留在事物的表面现象上要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方面表现本质只能通过对现象的研究才能达到对本质的认识,决不能离开现象凭空想象事物的本质,并且要在不断积累材料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 二,形式与内容。 第一,内容和形式的含义。 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及其结构和表现方式的一堆范

畴。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形式是把内容祝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第二,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 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同时活跃易变的内容于相对稳定的形式形成了二者的矛盾及矛盾运动。 第三,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原理的实践意义。 根据内容决定形式的原理,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上要特别注意事物的内容。根据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原理,还应注意形式的作用,反对形式虚无主义。根据内容和形式矛盾运动的原理,当形式对内容起促进作用时,要保持形式的相对稳定性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要选择和创造新形式以适应内容发展的需要。 三,原因与结果。 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含义。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世界普遍联系中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一定现象引起的现象。 第二,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 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统一的。 第三,因果联系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和掌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习题精讲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习题精讲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 1.“守株待兔”者犯的错误是( ) A.夸大必然性B.夸大偶然性,把偶然性当成必然性 C.否定偶然性D.形而上学 2.大跃进时期的“浮夸风”中,某些生产队甚至汇报说水稻亩产达到十几万斤。改革开放后,水稻专家通过反复试验提出了我国水稻能够实现亩产过吨的目标。2003年,我国栽培出了亩产900公斤的水稻,从而为进一步实现亩产吨级的目标奠定了基础。以上事实说明() A.提出水稻亩产十几万斤的人混淆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之间的区别 B.水稻专家提出的目标和实践成果体现了可能性总是向现实性转化的关系 C.“亩产过吨”目标与“水稻亩产十几万斤”的提法都具有抽象的可能性 D.“亩产900公斤”是朝着“亩产过吨”目标发展过程中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意的。) 1.原因和结果是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经常要遇到的一对范畴。以下关于原因与结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原因和结果相互对立,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 B.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既是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C.因果联系只是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关系 D.原因和结果相互联系,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2.关于事物的可能性,下述正确的观点有() A.可能性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B.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C.抽象的可能性是主观意识范畴的可能性 D.可能性是事物中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必然性和偶然性 事物的发展存在着必然性和偶然性,两者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加速或者延缓的作用。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在本题中,兔子撞树是偶然的,但守株待兔者把这种偶然当作了必然。故选项A错误。

辩证法的五个范畴

辩证法的五个范畴 一、辩证法的原因与结果是什么? 答: 含义: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有原因必会造成某种结果(或影响),有结果又必来源于某种原因。一般来讲,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同一个现象,依据不同的条件,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结果,前一个原因的结果也可能是后一个结果的原因;同时,一个原因可以引起几个结果,一个结果也往往由几个原因所引起。 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一对辩证统一: (1)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因果倒置,在逻辑推理或实践试验中都会引起混乱或危害。 (2)原因和结果是统一的:其一,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其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般有两种情形:第一,同一现象,相对于它所引起的现象而言,是原因,相对于引起它的现象而言,则转化成了结果;第二,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作用,不仅原因可以作用于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作用于新的原因(例如电路设计中的反馈系统)。 启迪: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民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我们应该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 案例:一个毕业生找到工作了,我们看到的是找到工作这个结果,其实他是有自身才能的原因,和外在机遇的原因。 二、请问辩证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什么? 答: 含义: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的,体现事物发展的本质联系和发展前途。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是由税务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 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偶然性和必然性是一对辩证统一: (1)偶然性和必然性是对立的:其一,两者地位不同,必然性居于决定地位,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其二,两者的根源不同,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非根本矛盾或外部矛盾造成的。其三,两者作用不同,必然性决定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偶然性则使事物发展过程变得丰富多样。 (2)偶然性和必然性是统一的:其一,必然性不能离开偶然性,一切必然性终归要以某种偶然性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二,偶然性也不能离开必然性,一切偶然性都受必然性的制约,也总是以某种形式表现着相应的必然性。其三,必然性和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得基本范畴 一、原因与结果 1、定义。引起一定现象得现象就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得现象就是结果。 2、特点.因果联系有一个显著特点,就就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 3、辩证关系。原因与结果之间得关系就是即对立又统一得关系。首先,原因与结果就是对立得。在具体得因果联系中,原因就就是原因,结果就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与颠倒。其次,原因与结果又就是统一得。第一,原因与结果就是相互依存得。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第二,原因与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具体得因果联系中,原因与结果得区别就是确定得,但在世界得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中,原因与结果得区别又就是不确定得。第三,原因与结果就是相互作用得。在原因与结果得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作用于自己得原因,引起原因得进一步变化,这就就是彼此之间互为因果。 4、承认因果联系得客观普遍性与因果规律(必然性)得哲学,就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坚持唯物主义决定原则,就是科学地认识世界与有目得地改造世界得前进。 5、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得就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它否认因果联系得客观普遍性与因果规律(必然性).如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联系就是人们多次瞧到两组现象先后相随而形成得心理习惯。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客观世界没有因果联系,原因与结果就是人用来整理感觉经验得一种先天知性形式.奥地利哲学家马赫则宣称,在自然界中,既无原因,又无结果,因果律得一切形式都就是从主观意向中产生得。与唯物主义决定论相对立得还有神学目得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但却把万事万物变化得终级原因归之于上帝或神得目得。唯心主义非决定论与神学目得论都就是错误得。 6、因果联系就是普遍得,但具体表现就是复杂多样得。其中几种主要得类型就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7、意义。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得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与规律,提出解决问题得有效方法.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 二、必然性与偶然性 1、定义 必然性就是指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一定要发生得、不可避免得趋势。必然性与本质与规律就是同等程序得概念.规律就就是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本质得、必然得稳定得联系。偶然性则就是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得趋向。偶然得东西可以出现,也可能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能那样出现. 2、辩证关系 首先,必然性与偶然性就是事物发展得两种不同趋向,它们产生得原因以及在事物发展中得地位与作用就是不同得。 其次,必然性与偶然性又就是统一得。二者得统一表现在:第一,必然性总就是通过大量得偶然现象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避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得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就是必然性得表现形式与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制约,没有脱离必然性得纯粹得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与偶然性在一定条件可以相互转化。 3、必然性与偶然性就是辩证得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得机械决定论与唯心主义得非决定论两种错误观点. 4、意义 掌握必然性与偶然性辩证关系得原理有重要意义。 首先,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得方向与前途,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

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两大观点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范畴是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思想 一、唯物论部分(主要原理、观点) 1、自然界的客观性原理: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 前提。我们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2、规律的客观性原理: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人们能够认识并利用规律,为人类造福。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按规律办事。 3、物质和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1)辨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2)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这一原理要求我

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4、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客观规律性始终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尊重客观规律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 合起来。 二、辩证法部分 (一)联系的观点(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可变性、多样性) 1、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还具有客观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2、整体和部分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中,整体或系统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所以在一切活动中,要求我们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从整体出发,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整体或系统的最优目标。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

2017考研政治唯物辩证法五大范畴之现象和本质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第 1 页 共 1 页 2017考研政治唯物辩证法五大范畴之现 象和本质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我们在考研政治中讲到了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下面为大家梳理现象和本质这对范畴。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和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一方面,现象和本质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 另一方面,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表明,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通过现象揭示本质。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因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于的了”。 以一道习题为例,进一步理解这部分内容: 错觉和假象的区别是( ) A 。前者是客观范畴,后者是主观范畴 B 。前者是主观范畴,后者是客观范畴 C 。二者都是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范畴 D 。前者是本质的规定,后者不是本质的规定 【答案】B 【解析】假象是现象的一种,它也是本质的表现,因此它是客观的。那何为错觉?错觉是人们观察物体时,由于物体受到形、光、色的干扰,加上人们的生理、心理原因而误认物象,会产生与实际不符的判断性的视觉误差,所以错觉属于主观范畴。假象是客观的,错觉是主观的,这就是假象和错觉的区别。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1]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本范畴。范畴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是理论思维的逻辑形式,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范畴是人类认识的结晶,是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系列范畴,各门科学正是通过一系列范畴及其相互联系才构造起了学科体系,从而反映世界的本质联系,反映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一般是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里具有普遍的意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一系列的概念、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的概念,唯物辩证法哲学范畴就是对于事物之间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些范畴反映了自然、社会、人类思维的普遍本质联系,是人类认识世界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是人们分析和思考事情、建立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思维工具。学习和掌握这些范畴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中,范畴和规律没有实质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范畴同等规律;范畴即基本概念是由词或词组表达的,而规律则是判断,它由两个以上的概念组成,其中包括基本概念即范畴。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 1、原因和结果。 (1)含义:①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②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对立&统一)。 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即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两者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反馈调控),互为因果。 ③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 (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①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②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

马原理之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难点详解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范畴一:原因和结果 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 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考研辅导班,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范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考研英语资料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基本范畴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把握这一对范畴的方法论意义,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基本范畴四: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唯物辩证法的五个范畴理解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 学号:2009010200032 姓名:焦亚庆09市场营销 1现象和本质2内容和形式3原因和结果4可能性和现实性5偶然性和必然性。 1.现象和本质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 (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 例如,人们生活中黑夜白天很常见,都知道一年有四季,靠感官即能得知,那是表面现象。其本质是由地球自转,公转引起的。 。 (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象从正面直接的表现着本质,假象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例如:我们每一天都要经历白天黑夜,每一年都要经历四季。揭示了地球自转,公转原理才揭示了这一现象的本质。 2..内容和形式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 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一对辩证统一: (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内容不同于形式。 例如:一件商品,其广告,包装那是外在的,是形式。其作用功能是内在的,是内容。 (2)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其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没有形式的内容是一堆要素。其二,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或说服务于内容——因为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促进内容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阻碍内容发展,不讲究实际效果的形式被称为形式主义。其三,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也是是复杂的,同一形式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同一内容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旧形式可以服务于新内容,旧内容可以采用新形式。 现象和本质与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是:现象反映本质是一种必然的自发,形式表现内容则可以人为选择。 例如:其一,两者相互依存,没有包装广告等的商品往往很难推销出去,而没有实际功能的商品也很难背购买者认同。其二商品的功能决定了产品包装广告的形式,产品的广告包装也服务于产品的功能作业的说明。其三,同一商品可以以不同的广告包装表现,同一形式的广告包装也能囊括一类产品。 3.原因和结果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及其方法论意义 一、主观辩证法与范畴 1、从客观辩证法到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 主观辩证法则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这两种辩证法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 从内容和本质上说,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实质上是以概念形式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但在表现形式上,客观辩证法存在于人和人的意识之外,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 2、主观辩证法的构成 主观辩证法是由许多概念、范畴的“纽结”编织起来的“思维之网”,从内容、本质上来看,它是自然现象之网的再现。 概念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反映,是通过概念内在的矛盾的运动,即通过判断、推理、假说以及理论体系的演化的方式来展开的,理解这一点是把握主观辩证法的关键。概念的辩证本性是内在矛盾的辩证统一。概念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在内容上是客观的。概念以辩证发展的形式和过程深刻地反映着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性。在概念这一思维抽象中,包含着概念的灵活性和确定性的对立统一、抽象性和具体性的对立统一、共性与个性的对立统一。 范畴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的产物,一定的范畴标志着人类对客观世界的一定的认识阶段。哲学中的范畴是各门科学共同使用的最普遍、最基本的概念,用范畴把握世界是哲学方法的最基本的特征。 辩证法理论体系中的基本范畴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主要有: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偶然性与必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原因与

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辩证法的两大特征

2018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辩证法的两 大特征 考研政治复习要把握科目框架和知识点之间的逻辑联系,认为大家通过逻辑图来复习,更有利于记忆和梳理,下文我们就通过图片来记忆马原知识点,18考生注意巩固。

说明: 唯物辩证法是对世界存在状态的回答。形而上学认为世界是静止孤立的,而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联系发展的。实际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都不是马克思的创造,早在马克思的辨证唯物主义之前,就存在着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近代形而上学唯物唯物主义(又叫做机

械唯物主义)这两个派别;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才是辩证法的创立者,只不过他的辩证法体系是唯心的,即只承认精神领域存在着辩证关系。马克思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把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结合在一起,一方面从辩证的角度去看待唯物主义,便形成了辩证唯物论,从而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相区分;另一方面从唯物主义出发去看待辩证法,便形成了唯物辩证法,从而与唯心辩证法相区别开来。 考点: (1) 联系的内涵和特点 (2) 事物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3) 联系与发展、发展的实质 (4) 发展与过程 (5)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6) 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 (7) 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8)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9)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相互关系 (10)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1) 矛盾分析方法 (12) 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13) 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及其辨证关系 (14) 事物发展过程中肯定和否定及否定之否定 (15) 辨证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16) 否定之否定规律原理的意义 (17)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 (18) 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19) 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的一致性 (20) 辨证思维的主要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21) 辨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考试题型: 唯物辩证法历来是考研政治的重点,它的三大基本内容,即二大特征、三大规律、五大范畴都曾经作为材料分析题、选择题的形式出现在考研真题当中。尤其是“对立统一规律”考查的频率很高。 复习策略: 除了根据所给图示,掌握基本框架之外。考点(1)至(17)都要作为材料分析题的形式来理解记忆。因此这部分内容不但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而且还要培养用所记忆的知识去分析材料、回答问题的能力。这是对考生比较高的要求,需要长时期的练习。考点(18)至(21)则以选择题的方式了解记忆即可。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三大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 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1.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意识;第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现象和本质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和本质是一对辩证统一: 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例如,谁都可能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但要揭示这个现象的本质(万有引力定律)则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 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相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内容和形式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容和形式是一对辩证统一: 1.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的:内容不同于形式。 2.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其一,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没有形式的内容是一堆要素。其二,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或说服务于内容——因为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就促进内容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阻碍内容发展,不讲究实际效果的形式被称为形式主义。其三,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也是复杂的,同一形式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内容,同一内容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旧形式可以服务于新内容,旧内容可以采用新形式。现象和本质与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是:现象反映本质是一种必然的自发,形式表现内容则可以人为选择。 原因和结果 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有原因必会造成某种结果(或影响),有结果又必来源于某种原因。一般来讲,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同一个现象,依据不同的条件,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结果,前一个原因的结果也可能是后一个结果的原因;同时,一个原因可以引起几个结果,一个结果也往往由几个原因所引起。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一对辩证统一: 1.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因果倒置,在逻辑推理或实践试验中都会引起混乱或危害。 2. 原因和结果是统一的:其一,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其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一般有两种情形:第一,同一现象,相对于它所引起的现象而言,是原因,相对于引起它的现象而言,则转化成了结果;第二,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作用,不仅原因可以作用于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作用于新的原因(例如电路设计中的反馈系统)。 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可能性指事物包含的种种可能的发展趋势,现实性指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即实际存在的事物和过程。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复杂性,事物往往包含相互矛盾的几种可能性。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2014考研政治马原高频考点精解——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范畴一:原因和结果 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考研辅导班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 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范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考研辅导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 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

三大规律五对范畴

三大规律五对范畴 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

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