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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解读

关于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曾经发布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 993]8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文件。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施行,财会[2012]13号及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 16]36号)等制定,因此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规定中既明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应该使用的会计科目与专栏,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些会计科目在特定业务中如何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科目与专栏的设置与核算记录的内容,以及一些常见业务但是稍复杂的账务处理,具体包括: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三、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四、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税费核算的一级科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有关科目设置在该科目下,是二级科目,共有10个。这10个二级科目有“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等专栏,各科目与专栏,及其核算或记录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10个二级科目与专栏,主要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10个二级科目中的3个二级科目,即“应交增值税”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二级科目及专栏。

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企业还需要注意的是,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待认证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伴随着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当月已经认证,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当月尚未认证,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一般纳税人的各种购进货物等,如果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专用发票认证之前,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专用发票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二)待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计入待抵扣进项税的部分,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三)暂估入账无需含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

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四、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原增值税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则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按税法规定要进行视同销售的上述行为,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有些不需要确认收入,也有相当一部分行为,按企业会计准则,也需要进行收入确认。

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为例,各种视同销售的具体处理如下: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非买断方式)

?发出代销商品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代销货物

?售出代销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移送货物的一方

借: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

贷:库存商品(或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接受货物的一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用于集体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用于交际应酬消费等个人消费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具有商业实质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具有商业实质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借: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借:营业外支出等

贷: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简化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7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

新准则下增值税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中所指的增值税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与旧准则(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账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目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80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而新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007年6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关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变化之后更为简单、明了,核算更清晰而且更加合理,也可以大大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企业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篇

企业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篇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

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摘要】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引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号:财会[2016]22号 颁布时间:2016-12-03 实施时间:2016-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9)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xx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

会计全套账务处理流程及介绍

会计全套账务处理流程及介绍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 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 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但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处理时往往比较"认真",通过多种途径将每月增值税的缴纳金额都控制在税负标准线上,这样处理是没必要的。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试题及答案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一、单选题 1、下列应计入“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的是()。 A、待抵扣进项税额 B、进项税额 C、销项税额抵减 D、已交税金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2、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 A、进项税额 B、减免税款 C、销项税额 D、待转销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3、小规模纳税人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是()。 A、进项税额 B、抵减税额 C、待认证进项税额 D、应交增值税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4、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C、进项税额 D、待抵扣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5、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为()。 A、购买方 B、销售方 C、中介机构

D、不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C、应交税费——地抵扣进项税额 D、抵减税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7、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10% B、3% C、5% D、2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8、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可以开具()。 A、收据 B、普通发票 C、专用发票 D、付款单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9、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个月内不得变更。 A、12 B、6 C、24 D、36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 1

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2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顼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3)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A.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B.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C.有出口产品的小企业,其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一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D.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E.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

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版

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版——(转)很受用很受用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 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 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 计科目的核算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摘要】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 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引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 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 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

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 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己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 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 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 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 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 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 报旁的TF确编制摇供了备件 “进项税额”‘栏S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 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 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巳交纳的増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今天要谈的主题是采购(进项)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采购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采购(进项)业务的处理就比较复杂,概括的说,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一:成本费用已经符合确认的条件,但采购业务未发生,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二:采购业务已发生,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三:采购业务已发生,扣税凭证已取得,但尚未认证和申报抵扣,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四:采购业务已发生,扣税凭证已取得,已经认证且已申报抵扣,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五: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后期发生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情形的,以及取得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后期因改变用途又允许抵扣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五个问题,是沿着管理的时间序列展开的,其基本逻辑为:费用预提—>采购发生—>取得凭证—>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或转入。 从税务管理的角度看,大可不必按照上述五步走,只需处理上述第四和第五个问题即可。 但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贯彻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实现税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协调,由此又需要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步处理。 以下分述之。 问题一 这个问题在《规定》中未见专门明确,只在「差额征税」部分笼统的规定,发生成本费用时以价税合计数计量,取得扣减凭证时,再冲减成本费用。 但是,除「差额征税」业务以外,「全额计税」业务中这个问题也比较常见。

增值税会计核算

增值税会计核算业务培训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从2017.7.1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但需要预缴增值税)。 新增的核算科目介绍: 1、 1125待结算销项税额 ?核算内容:本科目用于核算各单位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将于以后期间向购买方收取的金额相当于销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

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新增原因: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2016年12月3日)),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己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相对应的,新增其借方科目“待结算销项税额",用于核算将于以后期间向购买方收取的金额相当于销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2、1126待结算进项税额 ?核算内容:本科目用于核算各单位预付分包单位款项或与分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但未收到进项发票,金额相当于进项税额的款项。期末根据流动性在报表中填列于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新增原因:在各单位已预付分包单位款项或与分包单位进行价款结算之后,尽管未收到进项发票,但包含进项税额的债权债务实质上已经确认,因此应用含税价确认,对应的未收到进项发票的款项在该科目下予以确认。 3、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增值税科目 ?新增二级明细科目预收账款增值税。 ?核算内容:本科目为收到业主的预付账款,未取得业主计价

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篇

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篇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 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举例

增值税应用举例 一、各月发生 ①若1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2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②若2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30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3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若2月销项大于进项,则会计分录同① ③-1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红字) 若4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红字) 5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③-2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6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30(红字) 备注: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 4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④-1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预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2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30万元,而不是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2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会计全套账务处理-一般工业生产企业

会计全套账务处理—一般工业企业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日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

最全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文艺暖男 会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贷:银行存款等 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购进时: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税务系统认证处理后 借:成本、费用、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2016年5月1日后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年)可抵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等 次年可抵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 贷: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实际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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