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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渔业船舶检验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13、渔业船舶检验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13、渔业船舶检验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13、渔业船舶检验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

程图

十三、渔业船舶检验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渔业船舶检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5号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公布,自2003年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能。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各级公安边防、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予以协助。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三)1989年5月5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1989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渔业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技术证书,并领取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签发的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后,方可从事渔业生产。

(四)2001年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正,2010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渔业船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并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渔业船舶登记,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航行签证簿后,方可从事渔业生产。捕捞渔船还应当同时取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捕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捕捞作业。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给予广西南宁检验处等16个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和柳州检验处等7个检

验机构业务调整的批复》(桂渔检 [2008]10号)文件规定:“主管机关核定检验业务范围”:

内陆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长12m以下内河机动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非机动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四、行政审批条件

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公布,自2003年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规定(一)、制造、改造、进口渔业船舶,须申请初次检验

(二)、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

(三)、营运中的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申报营运检验

(四)、下述情况下应申请临时检验: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改变船舶证书所限定的用途及航区的;检验证书失效;不符合安全或者环保规定被执法机构责令检验的。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初次检验的实施对象和范围:

1、制造的渔业船舶;

2、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

3、进口的渔业船舶。

(二)营运检验的实施对象和范围:

1、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

2、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

3、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

4、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三)临时检验的实施对象和范围:

1、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

2、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

3、具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的。

六、申请材料

(一)新建造渔业船舶申请初次检验时,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检验申请书;

2.《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3.船名号审批文件;

4.经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审图意见书;

5.承造厂的渔业船舶修造厂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6.船舶建造合同及技术协议副本。

(二)现有船舶申请初次检验时,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检验申请书;

2.《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3. 渔港监督部门签发的船名号审批文件;

4. 船舶图纸及技术文件;

5. 原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

6. 船舶修造合同及技术协议副本(船舶修理或改建时)

7.渔业船舶修造船厂资格认可证书(船舶修理或改建时);

8.《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复印件(如为进口船时);

9.国家机电产品进口审批文件复印件(如为进口船时);

10.海关完税证明复印件(如为进口船时)。

(三)渔业船舶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1.检验申请书;

2.现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及技术文件;

3.船舶修造合同及技术协议副本(船舶修理或改建时)。

七、办结时限

(一)初次检验:

1、法定办结时限: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查,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2、承诺办结时限: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查。现场检验与船舶建造所需时间相同,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初次检验自检验完毕之日起4个工作日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营运检验

1、法定办结时限:自申报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2、承诺办结时限:自申报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自检验完毕之日起4个工作日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三)临时检验

1、法定办结时限:自申报临时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自检验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2、承诺办结时限:自申报临时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自检验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进料检验控制程序(含流程图)

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 为了供应商提供之物料符合本厂要求并确保本厂产品的合理成本及优良品质,特制订本程序。 2.0范围: 凡直接或间接使用于产品制造之原物料皆适用。 3.0权责: 3.1原材料之接收:仓储部、采购部。 3.2检验: 3.2.1直接原物料、半成品、化学品、或会影响产品质量的间接原物料:品质IQC人员; 3.2.2一般物料及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的间接原物料:申请部门。 3.3审核: 3.3.1直接原物料、半成品、化学品:品质部主管; 3.3.2一般物料及间接原物料:请购单位主管。 3.4免检入库: 3.4.1客户指定,且有第三方证明物料合格者; 3.4.2间接原物料,不影响质量者; 3.4.3当接收进料物品时,有相关之认证文件可证明该物料为合格之物品,亦可依其所提供之文件,予以查验入库; 3.4.4各项物料之进料抽样计划及允收标准,则依各项物料检验规范内所明订之方式作业。 4.0定义: 4.1直接原物料:与产品质量有直接关联者,如ABS+PC料、油漆等; 4.2半成品:经前制程后但未可达出货状态之产品; 4.3一般物料:与产品质量无关者;

4.4间接原物料:与产品质量无直接关系,但可能会影响产品质量者,如治具等; 5.0作业内容: 5.1各供应商: 5.1.1各供应商按我司采购订单生产完成后确认数量、包装、标签、并填写送货单,将产品送到朗迅仓库,移交“送货单”给仓管员核对、点收签名,按仓管员指定的位置、指定堆叠方式,堆放完成后完成交付。 5.2仓储部: 5.2.1仓管员在收到供应商送货单后,核对采购订单与送货单,数量,物料编号,确认是否为RoHS对应物料,物料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不予以收货。 5.2.2核对“送货单”正确后引导供应商将来料放置在“待检区”,并填写物料《送检单》移交IQC进行来料检验。 5.3品质部: 5.3.1IQC在收到物料《送检单》后,依《来料检验标准》、样品、图纸对来料进行检验、检验完成后,填写《IQC来料检验报告》,在来料标签上盖“PASS”章,并在《送检单》上填写检验结果,移交仓储部入仓。 5.3.2委外加工半成品的来料检验:经检验加工后,由IQC填写《IQC来料检验报告》提交品质组长审核,品质主管批准后,填写《入库单》移交仓储部办理产品入仓。 5.3.3IQC每天针对各供应商来料情况,填写《IQC来料检验记录》,最后交由品质文员统计。 5.4采购部: 5.4.1采购部在收到的不合格品的《IQC来料检验报告》后知通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对《IQC来料检验报告》中检验的不合格项目在24小时内进行回复,并根据报告中对不良品的处理意见,三日内进行处理,若在本厂返工的不良品经检

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 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 船长大于或等于5m但小于12m内河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 国渔检(法)[2008]135号文公布 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人民交通出版社

第一章总则 第1节一般规定 1.1.1 法令 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是依照该条例规定实施检验管理的主管机关。 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渔业船舶检验规则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制定,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1.1.2 宗旨 1.1. 2.1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命财产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1.1. 2.2 对符合《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船长大于或等于5m但小于12m内河渔业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要求的,应当签发相应的法定证书。 1.1.3 适用范围 1.1.3.1 本规则适用于船长大于或等于5m但小于12m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将要登记的、有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的内河机动渔业船舶。 1.1.3.2 适用本规则的内河船舶,其材料可为钢质、木质、铝合金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1.1.3.3 本规则不适用于高速船(艇),高速船(艇)应当符合主管机关发布或承认的检验规定。 1.1.4 申请与费用 1.1.4.1 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按本规则 2.1.3规定的时间向有关验船机构申请法定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验条件。 1.1.4.2 检验费按国家价格、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收。 1.1.5 生效与适用 1.1.5.1 本规则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主管机关公布施行。规则生效日期标注在本规则扉页上。 1.1.5.2 除本规则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规则适用于新船。 1.1.5.3 本规则生效之前建造的船舶,其船舶构造仍可符合建造时的规定。 1.1.6 等效 1.1.6.1 经主管机关同意,验船机构可允许采用具有同等效能的设备、材料、器具或其他设施代替本规则要求的设备、材料、器具或其他设施。 1.1.7 免除 1.1.7.1 对于具有新颖特征的船舶,如验船机构认为本规则的某些规定妨碍其发展新颖特征时,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经主管机关同意,可以免除这些要求。

艾灸法操作流程

艾灸法操作流程 我现在进行的操作是艾灸法,首先用物的准备:棉签,沙快,酒精灯,灭火的小瓶,还有艾条,打火机,一个小枕,治疗巾,洗手液,温开水,下面是医疗垃圾桶和生活垃圾桶。 我刚才接到的医嘱是为901床小李进行艾灸法。患者主述是胃脘痛,遵医嘱予足三里的艾灸 已经为病人进行了评估,901床小李,女,35岁,主诉是胃脘痛,患者足三里部位皮肤干燥清洁无破损,患者为初次艾灸,已将艾灸的方法,目的,注意事项告知患者,患者表示明白,患者不在月经期,没有操作的禁忌症。已嘱患者排二便,现在可以经行操作。 回到治疗室洗手,带口罩,准备用物到床前,对床号姓名 小李,你好,我是你的主管护士小陈,请你说出你的名字,好吗?那请问一下现在可以进行操作了吗

打开垃圾桶盖,洗手 摆体位,卷裤到大腿,弯曲一侧下肢,取足三里,定位:这个位置胀吗?翻开垃圾桶盖,洗手,垫小枕,铺治疗巾,放弯盘,点着艾条,给患者做饮食,艾灸的目的,注意事项的宣教。 用拇指或用两只手指旁开感受患者热感,告知患者太烫要告知护士 足三里:外膝眼下三寸,胫骨前外一寸 以患者拇指的指间关节的宽度作为1寸。 令患者将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并拢,以中指中节横纹为准,其四指的宽度作为3寸。 温和灸:距离皮肤2-3厘米经行熏烤,使患者局部有温热感而无灼痛感为宜。 一般每穴灸5-7分钟,至皮肤红晕为 度。对昏迷或局部知觉减退者,操 作者要将食指、中指分开后置于施 灸部位两侧,通过操作者的手指来 测量患者局部的受热温度,以利随 时调节施灸的距离,掌握施灸的时

间,防止灼伤。 特点:温度恒定和持续,对局部气血阻滞有散开的作用,主要用于局部疼痛的艾疗。例如:痔疮 雀啄灸:艾条于施灸部位的皮肤并不固定在一定的距离,而是像鸟雀啄食一 般,一上一下。用左手托住右手, 多随呼吸的节奏进行雀啄,一般可 灸5min。 特点:温度突凉突温,对唤起穴位和经络 的功能有较强的作用。适用于 艾治远端的疼痛和内脏疾病。 例如膝骨性关节炎,术后腹胀回旋灸:艾条于施灸部位的皮肤虽保持一定的就离,但不固定,而是向左右方 向移动或反复旋转地施救转动艾 条弹灰右三圈,左三圈,一般灸 20-30min。 特点:温度程渐凉渐温互相转化,除对局 部疼痛的气血阻滞有消散作用 外,还能对经络气血的运行起到 促进作用,故对艾点远端的病痛

艾条灸法操作流程

艾条灸法操作流程 胃痛 护士仪表大方,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服装、鞋帽整齐,符合要求。 ——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1号选手,我参加的项目是艾条灸,病症是胃痛,物品准备完毕,请求开始。 ——开始 ——核对医嘱、执行单。 走至病床尾,核对床尾卡。 ——你好,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王丽 ——王老师,您好,我是你的责任护士,由于你胃痛,医生下医嘱要为你进行艾条灸。请问您做过艾条灸吗? ——没做过 ——那我给您介绍一下,艾条灸是我国的一种传统的中医治疗方法,就是用艾绒做成的艾条,点燃后在身体相应的穴位或患处的上方进行熏烤,通过温热刺激经络传导的作用以达到治疗疾病、缓解症状的目的。通过艾灸可缓解您的胃部疼痛,在操作的过程中施灸局部皮肤会有温热的感觉,皮肤会稍有发红;点燃的艾条后由于个人的耐受程度不一样,有可能会有皮肤灼痛或形成水疱;请不要紧张,点燃的艾条与皮肤是间隔一定距离的,操作中会根据皮肤的感觉随时调整施灸的距离,避免疼痛或水疱;若形成水疱可通过消毒处理后可自行吸收的。通过我刚才的介绍,请问您能接受这项治疗吗? ——能 ——请问您有发热吗? ——没有 ——过度疲劳、月经期不适宜做艾条灸,请问您适合做吗? ——适合 ——您看由我来为您做这项治疗可以吗? ——可以 ——因为进行艾条灸的部位在腹部和手,我可以看一下局部皮肤情况吗? ——好的 ——整个操作过程大约需要20分钟左右,请问你需要去洗手间吗? ——不需要 ——请您稍等,我回去准备一下用物。 周围环境温度、湿度适宜,光线充足,有通风条件,符合操作要求。 核对用物,洗手,戴口罩。 推治疗车至病床尾,核对床尾卡,核对腕带信息。 ——您好,王老师,请问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那我们现在开始好吗? 协助病人取舒适体位。屏风遮挡。 ——王老师,我现在要为您选取穴位。(口述定位,用同身寸选取) 中脘:前正中线上,脐上4寸或脐于胸剑联合连线的中点处。 天枢:在肚脐旁开2寸处。(肚脐)

原材料仓作业流程图

深圳市圣达威电子有限公司 产品防护储存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在搬运、包装贮存及交货过程中得到有效的防护、管理,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以满足公司各部门之需求。 2范围 凡本公司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之包装、搬运、储存及出货作业均属之。 3权责 仓库部:负责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之进出控制、储存防护、发料、退料、退货及出货事宜。生产部:负责物料领用,半成品、成品生产、包装、入库作业过程中的产品防护; 生管部:负责根据客户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生产状况合理排编生产计划、控制其生产用料、采购订料及提供具体的出货通知明细等; 业务部:负责客供物料之提领、退还,异常客供物料之协调、解决等。 品质部:负责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并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防护,以及对超过复检周期的物品进行复验。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物料收料作业 供应商交货时,需附送货单送交仓库部收料员,并将物料放置于待检区,收料员核对采购订单资料无误后,会同供应商当面清点数量,收料员在送货单上签名盖章并留存一联存底,从而完成收料作业。 5.2 检验作业 5.2.1 收料员根据供应商的送货单填写《物料验收单》送品质部门IQC检验。 5.2.2 IQC根据《进料检验程序》进行物料检验,检验完成后,IQC注明检验结果并将《物 料验收单》返回收料员,收料员依据返回的《物料验收单》的判定结果,将良品物料 转交各仓仓管,并由各仓仓管开立《入库单》办理入库入帐手续后,留存《入库单》 第三联,将第二联送交采购员,采购员确认无误后送交财务部。 5.2.3 品质部IQC检验时,一般性物料需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做出判定处理结果;紧 急性物料需于二个小时内完成,并做出判定处理结果。 5.3 退货作业 5.3.1 IQC检验发现不良物料时,记录于《进料检验报告》,再送交采购员(包括原物料及 半成品)处理。 5.3.2 经IQC检验不合格之物料,IQC必须加以标示、放置于指定位置,由仓库部收料员 开立《退货单》,并知会物控员、采购员,由采购转知供应商续办。 5.3.3 供应商接获采购员的物料不合格退货通知后,双方同时协调如何采取改善措施,不 合格物料派员来厂筛选、载回处理等。 5.3.4 IQC判定不合格之物料,经供应商采取适当处理措施后,必须重新按5.1物料收料

13、渔业船舶检验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13、渔业船舶检验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 程图

十三、渔业船舶检验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渔业船舶检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5号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公布,自2003年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能。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各级公安边防、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予以协助。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三)1989年5月5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1989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渔业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技术证书,并领取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签发的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后,方可从事渔业生产。 (四)2001年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正,2010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渔业船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并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渔业船舶登记,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航行签证簿后,方可从事渔业生产。捕捞渔船还应当同时取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捕捞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捕捞作业。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给予广西南宁检验处等16个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和柳州检验处等7个检

渔业船舶检验的审批操作规范

渔业船舶检验的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渔业船舶检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5号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二)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公布,自2003年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三、实施主体和实施权限 (一)实施主体:北海市渔业船舶检验局 (二)实施权限: 1.负责辖区内(合浦县除外,下同)渔业船舶机构检验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管理; 2.负责辖区内船长24米以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及发证工作; 3.负责辖区内非钢质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及发证工作; 4.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设计修造质量的监督管理; 5.承担辖区内验船师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辖区内检验业务工作的统计上报; 7.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和管理规定》,渔业船舶检验行政审批权最终以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核定授权的渔业船舶检验业务为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海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程2003》(国渔检(船)[2003]31号)规定,申请渔业船舶检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持有国家下达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二)持有船名号审批文件; (三)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审图意见书经过批准; (四)签订有船舶建造合同及技术协议;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初次检验的实施对象和范围: 1、制造的渔业船舶; 2、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 3、进口的渔业船舶。 (二)营运检验的实施对象和范围: 1、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 2、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 3、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 4、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三)临时检验的实施对象和范围: 1、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 2、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 3、具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的。 六、申请材料

品质部工作流程图

来 料 制 程 成 品 化 验 客 诉 品质部接到通知—进行检验—合格:通知仓管入库. 不合格:1.通知仓管,物控不合格,并且填写反馈异常报告单。 2.如需特采,由使用部门开出特采单,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品质部确认后才使用,特采单品质部存档(如须扣款的申请特采部门需开具扣款单至财务),生产现场对特采来料 的跟进。 3.供应商来厂挑选或生产部挑选,品质部在现场对异常来料跟踪,重新检验后才通知仓管入库。 制程:质检员 巡检、抽检---合格:放行 不合格:现场异常第一时间通知责任组长进行返工,复检合格后才能放行,并且要跟进生产部对员工培训后的效果验证(按控制卡要求处罚)要求生产部对异常进行改善,品质部对异常的跟踪及效果验证。 成品:质检员 巡检、抽检---合格:放行出库。 不合格:在抽检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组长,立刻返工。复检合格后才能放行,并且要求生产部对员工培训.(按控制卡要求处罚)要求生产部对异常进行改善,品质部对异常的跟踪及效果验证。 化验:接收到取样通 知后带上取样工具进行现场取样,并将样品登记在取样表上,检验人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完后将检测结果如实填写检验记录表及出具检验报告及发放给相关的部门。(如不合格必须改善后再次复检)。 客诉:品管部接收到销售部的客诉后,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填写品质异常反映单给相关部门,此单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第一时间针对客诉问题进行分析确认,如果客诉问题属公司原因则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案,(包括临时对策、长期对策、预防措施及效果验证)。对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由品质部各部负责人对反馈单上的改善动作进行跟进并验证,根据制定的解决方案由销售部传达给客户。 来料入厂 物控通知检验员 品质检验 (检验标准) 检验合格 (检验报告) 检验NG (检验报告) 通知物控 入库 退货 特采/扣款使用部门开具(特采单/扣款单) 通知物控 制程检验 《制程控制卡》 无异常 《品制巡检表》 品质异常 《品制巡检表》 OK 生产 轻微品 质问题 要求改善 OK 生产 严重品 质问题 《 品质异常单》 品质问题关键点 要求改善 OK 生产 NG 停线 成品检验 生产部按批次送检 品质检验 《检验标准》 检验合格 《检验报告》 检验NG 《检验报告》 入成品仓 退生产部返工 返工合格后入库 客户投诉 投诉分析 电话沟通解决 派人现场解决 客户满意 客诉问题解决完成 客诉问题点分析和记录 长期改进措施 客诉结案 收到样品检验通知 取样、制样 样品登记 底样保存 样品检验 填写检验记录 出具检验报告 发放报告单

针灸的安全操作规范

针灸的安全规范及器具灭菌 1 预防感染 与任何皮下或肌肉注射一样,为避免感染针灸时需要做到:.清洁的工作环境 .操作者手的清洁 ..针灸部位的准备 ..消毒针和器具以及适当的存放 .无菌操作 认真管理和销毁使用过的针和棉签。 1.1 清洁的工作环境 治疗室应无灰尘,并具有一个专门的工作区域,例如盖有消毒巾的桌子,摆放消毒过的器具(包括针灸盘、棉球和棉签,70%的酒精)都必须盖上消毒巾直至使用。整个治疗室要保持良好的光线和通风。 1.2 手的清洁 治疗前,操作者必须洗手。针灸施治前再次洗手对于预防感染尤为重要。洗手包括用肥皂彻底地涂擦双手和指甲,流动水冲洗15 秒,取干净纸巾仔细擦干。 1.3 针灸部位的准备

针刺部位应清洁,并且没有伤口,皲裂或感染。用70%酒精或异丙醇,从穴位中心向外周绕圈擦拭,令酒精自然干。 1.4 消毒以及针和器具的存放 所有针具(毫针、梅花针、七星针、皮内针、揿针)、火罐和其他的器具(储物盘,镊子、管针管、棉球或棉棍等)都需消毒灭菌。 一次性针使用后必须马上丢弃,并放置专门的容器中。每一支消毒毫针只能使用一次。 梅花针或七星针可反复用于同一病人,但在下一个病人使用前必须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梅花针头。 针灸盒中的消毒针需在每天工作结束后重新消毒,因为针灸盒在治疗使用中已被污染。 1.5 无菌操作 行针时操作者的手指不能触摸针体。对于长针可持消毒棉球夹住针体进针。 起针时,用消毒棉球按压针刺部位的皮肤,以保护受创皮肤的表面不接触潜在的病原菌,也保护医者不接触到针体和病人的体液。 所有被血液和体液污染过的敷料或棉球等都必须丢弃到一个专门的污物器中。 2.禁忌症 考虑到针灸在治疗中的“调整作用” ,很难为其界定绝对的禁

船长12m以下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船长12m以下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征求意见稿)》 船长12m以下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船型 总长 Loa(m) 船长 L(m) 型宽 B(m) 型深 D(m) 主机功率 系数λ 备注 1 8501型7m 钢质捕捞渔船7.00 5.74~6.01 2.00 / ≥0.32 2 2.20 3 8502型8m 钢质捕捞渔船8.00 6.49~6.80 2.10 / ≥0.32 4 2.30 5 8503型9m 钢质捕捞渔船9.00 7.37~7.72 2.20 / ≥0.32 6 2.40 7 8504型10m 钢质捕捞渔船10.00 8.17~8.56 2.30 / ≥0.32 8 2.50 9 8505型11m 钢质捕捞渔船11.00 9.19~9.63 2.30 / ≥0.32 10 2.60 11 2.90 12 8506型12m 钢质捕捞渔船12.00 10.17~10.65 2.30 / ≥0.32 13 2.60 14 2.80 15 3.00 16 8507型13m 钢质捕捞渔船13.00 11.02~11.55 2.30 / ≥0.32 17 2.50 18 3.00 19 3.40 20 8508型14m 钢质捕捞渔船14.00 11.53~11.99 2.40 / ≥0.32 21 2.80 22 3.20 23 3.50 24 4.00 25 8509型11.98m 聚乙烯捕捞渔船 11.98 10.35 2.70 1.30 ≥0.32 聚乙烯 26 8510型13.00m 聚乙烯捕捞渔船 13.00 11.50 2.50 1.15 ≥0.32 聚乙烯 27 8511型13.20m 玻璃钢捕捞渔船 13.20 11.98 2.80 0.85 ≥0.32 玻璃钢 28 8512型14.85m 玻璃钢捕捞渔船 14.85 11.99 2.50 0.90 ≥0.32 玻璃钢船长12m以下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以下简称“小型渔船”)标准化船型必

灸法操作流程

灸法 是指应用高温(主要是艾药或其他物质燃烧后产生的温 热)或低温,或者以某些材料(对皮肤有剌激作用的药物或其他物 质)直接接触皮肤表面后产生的刺激,作用于人体的穴位或特定部 位,从而达到预防或治疗疾病的一种疗法。 适用范围 1. 温通经络、祛除寒邪。可用治寒邪所致疾患,如风 2. 益气升阳。气虚 陷之内脏下垂、阴挺、脱肛、崩漏日久等不愈。 3. 回阳 固脱、补气固本,治阳气虚脱之大汗淋漓、四肢厥冷、脉微欲绝。 4. 行气活血、散瘀消肿,能治疗各种痛证和寒性疖肿等。 5. 温肾 健脾。如脾肾阳虚之久泄、久痢、遗尿、阳痿、早泄。 6. 祛风解 表、温中散寒。如风寒外袭之表证,脾胃寒盛之呕吐、胃痛、泄泻。 灸法对慢性病、虚寒等证 较为适合,如久泄、痰饮、水肿、痿证、痹证、腹痛、胃 痛、阳痿、遗尿、疝、虚劳,妇女崩漏、阴挺、中风脱证、目的温通经络、调和气血、扶正祛邪从而达到预防或治疗 疾病之目的

操作流程 1.评估. 综合患者病情体质,无禁忌 2.器材准备. 3.患者体位选择和穴位选择 4.施灸(温针灸需先皮肤消毒后行针刺并得气) 施灸方法 1. 艾炷灸法.艾炷的制作,一般是将艾绒用 拇、食二指搓成纺锤状,再以拇、食、中三指捏紧置于平 板上轻轻按压即成。艾炷上尖下圆,呈圆锥形,分为大、 中、小三种。大艾炷如蚕豆大中艾炷如枣核大, 小艾炷如 麦粒大(见图艾炷)。施术方法包括直接灸和间接灸 两大类。直接灸是将艾炷直接放在皮肤上点燃施灸的,又称着肤灸。临床上可分为化脓灸和非化脓灸。①化脓灸,属于烧灼灸法,用黄豆大或枣核大的艾炷直接放在穴位上点燃施灸,烧灼局部组织,施灸部位往往被烧破,甚至呈焦黑色,使其产生无菌性化脓现象(灸疮)。施灸前要注意病人体位的平正和舒适,以及所灸穴位的准确性。局部消毒后,可涂以大蒜液或凡士林,增加艾炷对皮肤的粘附力。 点燃艾炷后, 病人一般会因烧灼感剧痛, 为了减轻疼痛,可轻轻拍打局部,亦可用麻醉法来防止。灸完一壮后,用纱布蘸冷开水抹净所灸穴位,再依前法灸之。灸满所需壮数后,在灸穴上敷贴淡膏药,每天换一次。数天后即现灸疮,

艾条灸法规范及操作流程

艾条灸法规范及操作流程 用纯净的艾绒(或加入中药)卷成圆柱形的艾卷,点燃后在穴位表面熏烤的一种技术操作。 一、评估 1、当前主要症状、临床表现及既往史,患者体质及艾条施灸处的皮肤情况。 2、对疼痛的耐受程度,心理状况。 二、目标 1、遵医嘱选择穴位,解除或缓解各种虚寒性病证的临床症状。 2、通过运用温通经络、调和气、消肿散结、祛湿散寒、回阳救逆等法,以达到防病保 健、治病强身的目的。 三、禁忌证 1、凡属实热证或阴虚发热者,不宜施灸。 2、颜面部、大血管处、孕妇腹部及腰骶部不宜施灸。 四、告知 1、治疗过程中局部皮肤可能出现烫伤等情况,艾绒点燃后可出现较淡的中药燃烧气味。 2、治疗过程中局部皮肤产生烧灼、热烫的感觉,应立即停止治疗。 3、治疗过程中局部皮肤可能出现水疱。 五、操作程序 1、备齐用物,携至床旁,做好解释,核对医嘱,取合理体位,暴露施灸部位,注意保暖。 2、施灸部位,宜先上后下,先灸头顶、胸背,后灸腹部、四肢。 3、施灸方式:(1)温和灸:施灸时将艾条的一端点燃,对准应灸的腧穴部位或患处,约距皮肤1.5-3厘米左右,进行熏烤。(2)雀啄灸:手持艾条将点燃一端对准施灸穴位,上下移动,如雀啄食。 4、遵医嘱在施灸过程中,随时询问患者有无灼痛感,调整距离,防止烧伤。观察病情变 化及有无不适,施灸中应及时将艾灰弹入弯盘,防止灼伤皮肤。 5、施灸完毕,立即将艾条插入小口瓶,熄灭艾火。 6、清洁局部皮肤,协助患者衣着,安置舒适卧位,酌情开窗通风。 7、清理用物,做好记录并签名。 六、护理及注意事项 1、采用艾柱灸时,针柄上的艾绒团必须捻紧,防止艾灰脱落灼伤皮肤或烧毁衣物。 2、施灸后局部皮肤出现微红灼热,属于正常现象。如灸后出现小水疱时,无需处理,可 自行吸收。如水疱较大时,可用无菌注射器抽去疱内液体,覆盖消毒纱布,保持干燥,防止 感染。 七、操作流程及评分标准(见附页)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模板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目的:对IQC品检人员的作业方法及流程进行规,提高IQC检验作业水平,控制来料不良,提高品质。 1、实用围:来料进料检验 2、质检步骤 (1)来料暂收 (2)来料检查 (3)物料入库 3、质检要点及规 (1)来料暂收:仓管收到供应商的送货单后根据送货单核对来料:数量,种类及标签容等无误后送交IQC 检验,予以暂收,并签回货单给来料厂商。 (2)来料检查:IQC品检人员收到进料验收单后,依验收单和采购单核对来料与标签容是否相符,来料规格,种类;是否相符,如不符拒检验,并通知仓管、采购及生管,如符合,则进行下一步检验。一般先抽查来料的一定比例(以仓库来料质检标准),查看品质情况,再决定入库全检,还是退料。 (3)检查容: (1)外观: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离样品30CM目视; (2)尺寸规格:用卡尺/钢尺测量,厚度用卡尺/外径千分尺测量; (3)粘性分别按:GB/T4852-2002、GB/T4851-1998、GB/T2792-1998中方法执行,结果记录于《可靠度测试报告》中; (4)包装完好、标识正确、完整、清晰,环保材料查看是否贴有相应的环保标签,第一批进料时要附SGS 报告及物质安全表及客户要求的其它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5)检验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签,填写《物料检验表》并通知仓库入库,仓库要按材料类型(环保与实用型)及种类分开放置标示清楚,成品料由IQC人员包装放于待出货区。以仓库物料质检标准。 (6)物料入库:检查完毕,要提交《原材料进库验货》交上级处理,并对合格暂收物料进行入库登记。异常物料特《原材料进库验货》批示后,按批示处理。 4、注意事项 (1)要保持物料的整洁。 (2)贵重物品及特殊要求物料要逐一检查。 (3)新的物料需给技术开发部确认。 5、异常处理办法 物料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即时向采购及品管主管反映,录求解决方法,尽快处理。 6、不合格品的处理: (1)IQC判定为不合格时,在产品包装外贴上退货/拒收标签,把产品转移到不合格/退货区域,并报品质主管确认签字后,送采购/生管签名后发到供应商,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回复的报仓库直接作退货处理;如为急料,经品质主管与采购,生管,业务协商后,呈经理审批,按评审意见办理; (2)跟据供应商提供的改善方案,IQC品管员对下批来料改善效果进行确认,并记录结果。 7、材料环保要求管理: (1)原材料必须符合无毒或低毒环保要求,且符合国际环境保护之法律法规要求,每批来料必须符合联昌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之规定,第一批来料必须附有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如SGS)及物质安全表及客户要求的其它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并贴有环保标签,按批随货物送达; (2)原材料为环保产品,必须要求仓库单独放在环保区域且要分类保管,贴上环保标签;

渔业船舶检验操作规范

渔业船舶检验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渔业船舶检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5号公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二)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公布,自2003年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给予广西渔业船舶检验局等5个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复核换证和检验业务调整的批复》(国渔检(体)[2008]3号)文件规定:“主管机关核定检验业务范围”, (一)内陆市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长12m以上内河机动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未成立县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内河渔业船

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二)内陆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长12m以下内河机动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非机动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本项目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1、柳州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长12m以上内河机动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2、柳州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柳州市范围内(含城区及柳江县)船长12m以下内河机动渔业船舶和非机动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内河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海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程2003》(国渔检(船)[2003]31号)规定,申请渔业船舶检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国家下达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二)持有船名号审批文件; (三)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审图意见书经过批准; (四)签订有船舶建造合同及技术协议; (五)设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取得《设计单位资格证书》和《工厂认可证书》,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初次检验的实施对象和范围: 1、制造的渔业船舶; 2、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

IQC进料检验流程图与说明1

IQC 进料检验流程图与说明 1.原物料来料进厂时,仓储人员随即依据供应商之送货单内容,或客供物料明细表,进行原物料清点。 2.如为进口之原物料时,应依据采购所提供的船务清单内容进行分类清点作业。 3.尤其特别注意来料包装是否有异常破坏情形,如有异常现象应即刻向采购反映,切记要保留现场情 形,用数码相机拍照留档做追溯依据。 1.仓储将原物料清点完毕后,放置于《待检验区》。 2.然后通知IQC 检验。 1.品管课IQC 接到【来料入库通知单】后,至原物料【待检验区】依据通知单内容进行数量的核对。 2.数量经核对无误后,随即进行抽样检验作业,抽样AQL 是依据《检验抽样标准MIL-STD-105E 一般正常检验Ⅱ级水平(单次抽样)标准》作业。具体作业参数见《附件1》。 3.开箱检验时,应注意不可使用非受控的刀片拆箱,必须采用公司利器管理相关规定的受控器物。可以 使用已登记受控的剪刀进行拆箱作业。 4.检验判定标准则依据《品质判定标准》执行鉴定。 5.检验结果填写在《IQC 检验报告》单上,对于要进 行微生物检验的原物料,转交实验室化验人员取样 进行微生物检验,并出示原料检验报告。 6.关于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原物料,填写IQC 检查表,并按照附件2《进料不合格品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IQC 进料检验流程图

附件1; IQC 验货注意须知 1.准备好此原物料的资料。送货单、签办(确认样品)、生产订单、检验器具、品质判定标准、验货报告相关表单。*没有确认样品是不可以验货,必须找业务取得客户或业务签字的样品。 2.验货前先点数。依据送货单上的数据来与实物核对清点,如有错误应即刻修正数据内容。 3.抽箱数的决定。按通标规则,以总箱数开根号加1抽箱。 (也可采取下表方式抽箱数) 4.国际抽检质量标准表 (MIL-STD-105E)

艾灸操作规范及流程图

灸法操作规程 灸法就是用艾绒做成艾柱或艾条,点燃后在穴位或患处熏灸,借助温热性和药物作 用,以温通经络,调和气血,燥湿祛寒,回阳救逆,消肿散结,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护理上常用的有艾条灸、艾柱灸及隔姜灸,隔蒜灸等。 1、艾条灸 (1)物品准备:治疗盘、艾条、火柴、弯盘,必要时备艾灸盒。 (2)操作方法: ①点燃艾条一端,燃端距应灸穴位或局部2?4cm处熏灸,使局部有温热感,以不感烧灼为度。 ②每次灸15?30 分钟,使局部皮肤红润、灼热。 ③中途艾绒烧灰较多时,应将绒灰置于弯盘中,避免脱落在病人身上。 ④腹部、背部较平坦处行艾灸时,可用艾灸盒。即病人取平卧或俯卧位, 将点燃之艾条放于盒内纱隔层上,灸盒放在应灸穴位的部位,加盖后可使其自行燃烧艾条,达到艾灸的目的。 2、艾柱灸 (1)物品准备:治疗盘、艾绒、艾柱器、火柴、镊子、弯盘。 (2)操作方法: ①将艾绒放入艾柱器内,根据病情,制成大小适宜之艾柱。 ②将艾柱置于应灸穴位上,点燃艾柱顶端。 ③等艾柱燃至病人感发烫时,即用镊子取下放入弯盘,另换一艾柱,继续点燃。 ④一般每次灸3?5 壮(每个艾柱谓一壮)。 3 、隔姜灸、隔蒜灸 (1)物品准备:治疗盘、艾绒、艾柱器、火柴、镊子、弯盘,根据需要准备 切成?0.3cm厘米薄,直径约2cm的鲜姜片或鲜大蒜头 横切成片数片(或用大蒜捣泥,取0.3cm厚的大蒜泥敷于穴位皮肤) (2)操作方法: ①暴露应灸部位。

②取鲜姜片或蒜片(或蒜泥),放于穴位,上置艾柱。 ③点燃后待病人感灼热时即更换艾柱,连灸3?5壮。 ④脐部也可敷食盐后,置艾柱灸之,称隔盐灸,或在穴位放其它药物如附子片等,统称间接灸法。 4 、艾灸护理与注意事项 (1)行艾灸时,须注意病人保持舒适体位,以免病人自行移动时,艾灰脱落或艾柱倾倒而发生烫伤或烧坏衣被。 (2)艾条灸时,要注意燃点的距离,太近则易烫伤,太远则疗效不佳,应随时询问病人温热感,并观察局部潮红程度。行艾柱灸时,更应认真守护观察,以免发生烫伤。 (3)灸后如起小水泡,一般不须处理或涂龙胆紫,较大水泡应消素后用无菌针头刺破,涂上龙胆紫或金万红软膏。 (4)艾条灸毕后,应将剩下之艾条套入玻璃试管内或将燃头浸入水中, 以彻底熄灭,防止再燃。如有绒灰脱落床上,应清扫干净,以免复燃烧坏被褥。 ( 5 )艾灸毕应为病人盖好衣被,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凡颜面、五官区域、大血管、粘膜处及热证,一般不宜 艾灸。 艾条灸法操作流程图

艾灸操作流程

艾灸操作流程 前言:报告老师,我是针灸科护士XXX,我操作的项目是艾灸治疗,用物准备完毕,请求考试! 核对医嘱(2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治疗项目治疗部位 一、评估 1、核对姓名、诊断、介绍并解释:你好,我是你的责任护士,XX,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请让我看一下你的腕带,这些天你的右前臂有些疼是吗?今天遵医嘱要为你做艾灸治疗。 2、操作目的:请问你以前接受过这项治疗吗,那我简单的为你介绍一下,艾条灸就是将艾条点燃后,在体表一定部位上反复的熏烤,以达到温通经络,祛湿散寒的效果。 3、患者理解与配合:在艾灸的过程中,局部皮肤会有红晕、温热的现象,这是正常的治疗反应,你不用太紧张。 4、有无禁忌症:艾条点燃后啊会产生淡淡的中药味道,你对这种味道能耐受吗?好的,我看一下你右前臂的皮肤情况好吗?皮肤完好,适合此项治疗,这项治疗大约需要20--30分钟,你需要去卫生间吗?好的,请你稍等,我去准备用物,马上回来。 5、评估环境:光线充足温湿度适宜,适合此项治疗。 二、核对物品洗手戴口罩 三、携用物至床旁,核对医嘱 1、核对:XXX你好,请让我再看一下你的腕带,现在可以为你做治疗了吗?(关闭门窗,遮档床幔) 2、体位:你这样坐着舒适吗?(暴露施灸部位,保暖。) 3、定位:现在我为你选穴了,请问有没有酸麻胀痛的感觉?(铺治疗巾) 4、点灸施灸:XXX我要开始施灸了,请你不用紧张 (温和灸2--3厘米5--7分钟雀啄灸3--5厘米10分钟回旋灸3厘米20--30分钟)请问温度适宜吗?在施灸过程中,如果你的皮肤有热烫或烧灼的感觉,请你及时告诉我,我会随时调整距离的,以防烫伤,好吗 5、灸毕:(灸后艾条彻底熄灭,清洁局部皮肤。) 6、再次核对腕带: XXX今天的艾灸治疗结束了,请让我再看一下你的腕带。 7、体位:你这样坐着舒适吗?(拉开床幔,开窗通风) 8、注意事项: 我向你讲解艾灸后的注意事项:第一,艾灸后三小时内请不要洗澡,以免外感风寒。第二,艾灸结束后要多饮水,有利于排毒。第三,施灸后局部皮肤出现微红灼热,属于正常现象。 9、致谢:XXX,感谢你的配合,那你好好休息,如有不适请及时告诉我。 四、医疗垃圾分类处理,洗手、脱口罩、记录 结束:报告老师,操作完毕。

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总结

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总结 积极协助上级船舶检验机构制定出船长小于5米的渔船检验技术标准,便于规范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总结1 XX渔业船舶检验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并结合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XX渔业船舶检验局德阳检验处对全市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质量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方式 XX渔业船舶检验局德阳检验处采取全面检查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对辖区六个县逐县一一检查。 2、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川渔船检3号文件的要求,检查“检验工作程序、检验工作质量、检验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基本情况及证书、渔业船舶上船舶用产品情况”。 3、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渔民在使用的渔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检验处立即以《关于进一步做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各县,要求完善渔船档案,对不具备安全要

求的渔业船舶不得检验。 4、检查成果 通过此次检查,对全市渔船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全市共拥有渔船425艘,总吨位达268吨,总功率561千瓦;机动渔船48艘,非机动渔船377艘;20XX年实检渔船425艘。 二、存在的问题 1、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不健全,全市六个县均未成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极大的影响了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及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我市渔业船舶大多为船长小于5米的小型渔船,而对于这些船长小于5米的渔船又没有可执行的国家或省级相关检验技术标准,使这些渔船安全性能无法保障,存在安全隐患。 3、部分市县缺少渔业船舶检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船员培训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督促和协调筹建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建设及检验队伍建设,争取每个县都成立一个船舶检验机构。 2、全面抓好渔船年检验、登记工作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的落实。 3、积极协助上级船舶检验机构制定出船长小于5米的

产品检验流程图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附流程图) 1 更多搜索AIEIN质量了解

1目的 统一产品检验和控制的流程,确保各部门按照产品检验按照既定要求执行图纸设计、物料采购、质量检验、不合格处理、生产制造,保证产品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检验控制涉及的所有过程。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 3.2采购部负责外协或外购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的采购工作。 3.3质量部负责对内外部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的检验工作。 3.4设计部对内外部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不合格的评审工作。 4工作程序 4.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按抽样频次分包括首末件检验、抽样检验、100%全检。 产品检验按产品类别分样品检验、常规检验。 产品检验按产品来源分源检(供应商)、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产品检验按检验宽严度分严格检验、正常检验、宽松检验。 4.2检验流程 4.2.1检验需求 2 更多搜索AIEIN质量了解

质量部根据项目部样品检验需求、采购部来料到货入库需求、生产部生产需求、生产部完工入库需求对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进行检验确认。 4.2.2检验准备 质量部根据检验需求准备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检验器具,待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 4.2.3检验实施 质量部对入待检库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实施检验,检验实施参照《抽检检验管理规定》。 4.2.4检验处置 质量部对实施的检验活动进行记录和处置 4.2.4.1检验记录 检验活动需对检验信息进行记录,完成后在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上粘贴合格或不合格标签,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需填写《NC通知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求责任部门填写《纠正预防8D报告》,质量部负责跟踪改进效果。 4.2.4.2检验处置 检验处置包括接收、挑选、退回: a.判为合格的检查批应整批接收; b.判为不合格的检查批原则上全部退回供货方,特殊情况下与供货方协商,实施检查水平Ⅳ进行挑选; 3 更多搜索AIEIN质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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