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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道路一览表9

潍坊市道路一览表9
潍坊市道路一览表9

表9-3 潍坊市中心城市骨干道路一览表

道路类型道路名称路段起讫点长度(km)

红线宽度

(m)

断面

类型

快速路外环路

西外环路—潍胶路

—东外环路—禹王北街

82.4 56 5-3 长松路禹王北街—宝通街(—潍胶路)18.5 64 6-1 潍县路禹王北街—潍胶路18.2 64 6-1 民主街西外环路—东外环路18.8 64 6-1 玄武街安顺路—东外环路16.8 64 6-1 宝通街西外环路—A5路22.3 64 6-1 合计177.0 -- --

交通性主干路

月河路禹王北街—宝通街(—潍胶路)13.6 50 5-2 北海路禹王北街—潍胶路18.3 60 6-4 友谊路—惠贤路—油南路禹王北街—济青高速—宝通街—潍胶路18.2 60 6-4 北宫街西外环路—玄武东街16.5 60 6-4 健康街

健康西街友爱路—潍州路9.2 60 6-2

健康东街潍州路—东外环路 4.3 39 3-3 凤凰街潍州路—东外环路8.0 60 6-2 东风街长松路—东外环路15.5 66 6-3

合计103.6 -- --

生活性主干路

友爱路禹王北街—宝通街13.6 41 4-1 和平路玄武街—东风街 3.9 41 4-1 青年路—机场路健康街—宝通街—潍胶路10.2 50 5-1 潍州路玄武街—宝通街—潍胶路11.6 60 6-2 虞河路禹王北街—樱前街12.5 50 5-1 新华路玄武街—宝通街7.2 41 4-1 东明路玄武街—宝通街 6.9 41 4-1 上港路禹王北街—通亭街 3.6 41 4-1 丰华路禹王北街—东外环路 5.0 40 4-2 寒浞路禹王北街—东外环路 4.0 41 4-1 A2路健康街—宝通街 3.7 40 4-2 A4路桃园街—宝通街 3.1 41 4-1 清源街西外环路—东外环路18.3 41 4-1 泰祥街—古亭街西外环路—潍县路12.9 41 4-1 富亭街潍县路—寒浞路 4.6 41 4-1 玉清街长松路—北海路9.8 50 5-1

桃园街潍县路—A4路7.5 41 4-1 樱前街虞河路—A4路10.6 41 4-1 仓南街西外环路—青年路 6.2 41 4-1 高家街西外环路—青年路 5.8 41 4-1 武穆路宝通街—东外环路 5.3 41 4-1 双河街机场路—东外环路11.7 41 4-1 崇文街潍州路-丰华南路7.8 50 5-1 合计185.8 ——

表9-5 规划道路路幅宽度及断面形式一览表

序号断面类型道路红线

宽度(m)

横断面布置(米)

类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

1 1-1 18 10 3×

2 1×2 一块板

2 2-1 20 12 3×2 1×2 一块板

3 3-1 30 1

4 3.5×2 3.5×2 1×2 一块板

4 3-2 36 7.5×2 3.5×2 4.5×2 3+1×2 二块板

5 3—3 39 11.5×2 3.5×2 2.5×2 2+1×2 二块板

6 4-1 41 11.5×2 3.5×2 4.5×2 1×2 一块板

7 4-2 40 11×2 3.5×2 2.5×2 4+1×2 二块板

8 5-1 50 15×2 3.5×2 5.5×2 1×2 一块板

9 5-2 50 15×2(设公交专用道) 3.5×2 3.5×2 4+1×2 二块板

10 5-3 50 15×2 3.5×2 3.5×2 4+1×2 四块板

11 6-1 64 11.5×2+3.5×2 4.5×2 5.5×2 10+2×2 四块板

12 6-2 60 15×2 5.5×2 3.5×2 10+1×2 二块板

13 6-3 66 15×2 5.5×2 6.5×2 10+1×2 二块板

14 6-4 60 16×2(设公交专用道) 4.5×2 3.5×2 10+1×2 二块板

(完整word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复习资料整理版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复习资料(上册) 1、交通的定义: 一般:人与动物的流动,采用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设施条件下,完成一定的运输任务。 广义:人、物、信息的流动,以一定目标方式通过一定空间。 2、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公路可分为干线和支线,其中干线公路可分为几类:(1)国道(2)省道(3)县道(4)乡道。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3、按照道路在交通功能、对沿线建筑物服务功能的地位,可分为(1)快速路(2)主干路(3)次干路(4)支路。 4、行人静态空间:主要是指行人身体在静止状态下所占用的空间范围。 满足行人通行的道路最小净空高度为2.5m。 5、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R min):是指汽车前外轮中心的转弯半径。 车辆的转弯半径可作为停车场、回车场、公交车站通道设计的依据。 6、交通量(Q):在某一时间内实际通过的车辆(或行人数)。 7、通行能力:是度量道路在单位时间内可能通过车辆或行人的能力。 交通量一般总是小于通行能力的。 8、道路横断面:沿道路宽度方向,垂直于道路中心线所作的竖向剖面称为道路 横断面。 9、城市道路横断面由车行道、人行道、绿带、道路附属设施等用地组成。 10、路幅宽度:城市道路横断面的总宽度。(规划道路的路幅边线常用红线绘 制,是道路交通用地、道路绿化用地与其他城市用地的分界 线)。 11、路侧带:在道路车行道两边到道路红线之间的用地为路测带。 12、路肩:在城市郊区的道路上采用边沟排水时,在车行道路面外侧至路基边 缘所保留的带状用地称路肩。路肩分为硬路肩(包括路缘带)和保 护性路肩。 设计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4km/h时,应设硬路肩。其铺装应具有承受车辆荷载的能力。硬路肩中路缘带的路面结构与机动车车行道相同,其余部分可适当减

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潍坊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生态城市发展的需要,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结合潍坊市规划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潍坊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各项工程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上述规划的,按本规定执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在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专业性用地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分为九大类,包括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凡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第八条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须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根据潍坊市建设实际和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特别控制区和一般建设区。 特别控制区是指规划管理中或土地利用上需特别控制的地区,包由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区域,以及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其它需要特别控制的区域。特别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根据审批的各项规划确定。特别控制区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并且规划及建筑方案根据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一般建设区是指特别控制区之外的城市规划区。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密度和

(完整版)交通标志大全.doc

柳城县实验高中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16393836.html,/厚德博学康健创造 各种交通标志大全 一、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距离信息的标志) 1.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地名著名地名行政区划分界道路管理分界国道编号省道编号县道编号交叉路口预告十字交叉路口丁字交叉路口环形交叉路口互通式立交分岔处地点距离此路不通火车站飞机场停车场长途汽车站急救站客轮码头

名胜古迹加油站洗车轮渡地铁站餐饮 汽车修理路滑慢行陡坡慢行多雾路段软基路段大型车靠右注意横风事故易发点连续下坡 长隧道保护动物 残疾人专用设避车道 施 绕行标志停车场

线形诱导标 2.高速公路指路标志 入口预告入口预告入口预告入口起点终点预告终点提示终点下一出口出口编号预告出口预告出口预告(两个出口)出口 地点方向地点方向地点方向

电话位置指示加油站紧急停车带服务区预告停车区预告停车场预告停车场爬坡车道车距确认 道路交通信息里程牌百米牌分流 合流线形诱导标 二、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载货汽车通禁止三轮机动车 行通行 禁止大型客车通禁止小型客车通禁止汽车拖、挂车禁止拖拉机通行禁止农用运输车

禁止二轮摩托车禁止某两种车通禁止非机动车通禁止畜力车通行禁止人力货运三通行行行轮车通行 禁止人力客运三禁止人力车通行禁止骑自行车下禁止骑自行车上禁止行人通行轮车通行坡坡 禁止向左转弯禁止向右转弯禁止直行禁止向左向右转禁止直行和向左 弯转弯 禁止直行和向右禁止掉头禁止超车解除禁止超车禁止车辆临时或转弯长时停放 禁止车辆长时停禁止鸣喇叭限制宽度限制高度限制质量放

道路交通标志大全图常用

警告标志 | 指示标志| 禁令标志| 指路标志| 旅游标志 警告标志一 十字交叉T型交叉T型交叉T型交叉Y型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双向交通环型交叉下陡坡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注意信号灯注意落石注意横风易滑傍山险路提坝路村庄隧道渡口驼峰桥路面不平过水路面 有人看守铁道道口无人看守 铁路道口 叉形符号 注意 非机动车 事故易发路段 慢行施工注意危险斜杆符号 左右绕行左侧绕行右侧绕行 指示标志二

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和向右转弯 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 立交直行和 左转弯行驶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 环岛行驶 单行路 (向左或向右) 单行路 (直行) 步行鸣喇叭 最低限速干路先行会车先行人行横道右转车道 直行车道 直行和右转 合用车道 分向行驶车道公交线路专用车道机动车行驶 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车道允许掉头 禁令标志三 禁止通行禁止驶车 禁止 机动车通行 禁止 载货汽车通行 禁止 三轮车通行 禁止 小型客车通行 禁止 拖、挂车通行 禁止 拖拉机通行 禁止 农用运输车通行 禁止 二轮摩托车通行 禁止 非机动车通行 禁止 畜力车通行 禁止人力 货运三轮车通行 禁止人力 客运三轮车通行 禁止 人力车通行 禁止禁止禁止禁止禁止直行

骑自行车上坡行人通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 禁止直行和平向左转弯 禁止 直行和向右转弯 禁止掉头禁止超车 解除 禁止超车 禁止车辆 长时间停放 禁止鸣喇叭禁止宽度限制高度限制质量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停车检查停车让行减速让行 会车让行限制轴重 禁止车辆 临时或长时停放 禁止 向左向右转弯 禁止骑自行车下 坡 禁止某轮两种车 通行禁止大型客车通 行 指路标志四 地名著名地点行政区划分界道路管理分离 国道编号省道编号县道编号行驶方向 交叉路口预告交叉路口预告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丁字交叉路口丁字交叉路口环形交叉路口环形交叉路口互通式立交互通式立交互通式立交互通式立交

道路交通标志大全

禁令标志(42种) (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载货汽车通 行禁止三轮机动车 通行 禁止大型客车通 行禁止小型客车通 行 禁止汽车拖、挂车 通行 禁止拖拉机通行禁止农用运输车 通行 禁止二轮摩托车 通行禁止某两种车通 行 禁止非机动车通 行 禁止畜力车通行禁止人力货运三 轮车通行 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禁止人力车通行禁止骑自行车下 坡 禁止骑自行车上 坡 禁止行人通行 禁止向左转弯禁止向右转弯禁止直行禁止向左向右转 弯禁止直行和向左 转弯

禁止直行和向右 转弯禁止掉头禁止超车解除禁止超车禁止车辆临时或 长时停放 禁止车辆长时停 放 禁止鸣喇叭限制宽度限制高度限制质量 限制轴重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停车检查停车让行 减速让行会车让行 警告标志(46种) (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Y形交叉

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反向弯路连续弯路 上陡坡下陡坡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 窄桥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 注意信号灯注意落石注意落石注意横风易滑 傍山险路傍山险路堤坝路堤坝路村庄 隧道渡口驼峰桥路面不平过水路面

有人看守铁路道 口 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注意非机动车事故易发路段慢行 左右绕行左侧绕行右侧绕行施工注意危险 叉形符号(表示多股铁道与道路交叉) 指示标志(29种) (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和向右转弯 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立交直行和左转 弯行驶 立交直行和右转 弯行驶

环岛行驶单行路(向左或向 右) 单行路(直行) 步行鸣喇叭 最低限速干路先行会车先行人行横道右转车道 直行车道直行和右转合用 车道 分向行驶车道 公交线路专用车 道 机动车行驶 机动车车道非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车道允许掉头 指路标志 (传递道路方向、距离信息的标志) 1、一般道路指路标志 地名著名地名行政区划分界道路管理分界国道编号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送审稿)

基本符号 一、交通 ADT:年平均日交通量 DHV:设计小时交通量 K:DHV与ADT之比值 D:交通量方向分配 N基本:一条机动车道理论通过能力 N可能:一条机动车道考虑各种修正系数后通过能力 N设计:多车道考虑影响和道路分类后,设计建议通过能力取值 r1: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修正系数 r2:通行能力平交口间距修正系数 r3:通行能力平曲线修正系数 r4:通行能力道路纵坡修正系数 r5:通行能力沿途条件修正系数 l1:交叉口间距 λ1:交叉口有效通行时间 v/c: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值 二、建筑限界 Wc: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车行道宽度(m)Wmc: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a:路侧带宽度(m) Wb:非机动车车行道宽度(m) Wbm:非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p——人行道宽度(m) Wg——绿化带宽度(m) Wf——设施带宽度(m) Wl——侧向净宽(m) Wsc——机动车行安全带宽度(m) Wdm——中间分隔带宽度(m) Wsm——中间分车带宽度(m)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e=w1 j——隧道内检修道宽度(m)最小值0.75m r——隧道内人行道宽度(m)最小值1.0m h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p:行人最小净高(m) Wr:道路红线宽度(m) Ws:路肩宽度(m)

Wsh:硬路肩宽度(m) Wsp:保护性路肩宽度 i(%):路拱设计坡度 三、平面与纵断面设计 V:设计车速 i:道路中心线纵坡度(%) r:道路中心线转角(O) S:停车视距、会车视距或道路侧向视距 R:机动车道中线圆曲线半径 Lc:超高缓和段长度(m) b:超高施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 ε——超高渐变率 △i——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 μ——横向力系数 △W:车道曲线加宽值 Wc:平曲线段车道宽 Wn:直线段车道宽 N:车道数 Uc:弯道上车体几何宽 Cc:弯道车侧净距 ic:弯道富裕量 iH:合成纵坡 ih:横向超高坡度或路面横坡 iz:纵向坡度 四、平、立交设计 S1、S2、S3:导游岛端部偏移距 Q1、Q2:导流岛内移距 R0、R1、R2:导流岛端部半径 Wa、Wb、Wc:导流岛宽度 La、Lb、Lc:导流岛长度 Vd:转向弯道设计车速 Lw:交织长度 re:进口道缘石半径 reg:出口道缘石半径 A:回旋线参数 Ls:回旋线长度 NC:分流前或合流后主线车道数 NF:分流后或合流前主线车道数 NE:匝道车道数

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潍坊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生态城市发展的需要,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结合潍坊市规划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潍坊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一切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各项工程建设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执行;尚无经批准的上述规划的,按本规定执行。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在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专业性用地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分为九大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凡附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

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第八条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须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根据潍坊市建设实际和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潍坊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特别控制区和一般建设区。 特别控制区是指规划管理中或土地利用上需特别控制的地区,包由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区域,以及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其它需要特别控制的区域。特别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根据审批的各项规划确定。特别控制区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并且规划及建筑方案根据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一般建设区是指特别控制区之外的城市规划区。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按本规定附表二的规定执行,其指标为上限,并仅适用于单一类型建设用地。 混合类型的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不同性质建设用地的分类分别执行;难以分类执行的,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表二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旧城改造地区建设用地为社会提供公用空间的,在符合消

道路交通标志大全合集

道路交通标志——指示标志

直行和向右转弯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表示只准一切车辆表示只准一切车辆表示只准一切车辆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和向右转弯。向右转弯。此标志向左转弯。此标志直行。此标志设在此标志设在车辆必此标志设在车辆必设在车辆必须向右设在车辆必须向左直行的路口以前适须直行和向右转弯须直行和向左转弯转弯的路口以前适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的 路口以前适当位当位置。当位置。置。置。 立交直行和右转弯立交直行和左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左侧道路行驶行驶行驶 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表示车辆在立交处表示只准一切车辆表示只准一切车辆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行驶:表示车辆在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路线左转弯行驶。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此标志设在车辆必此标志设在车辆必按图示路线右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此标志设在立交左须向左和向右转弯须靠右侧行驶的路行驶。此标志设在须靠左侧行驶的路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的路口以前适当位口以前适当位置。口以前适当位置。立交右转弯出口 处置。置。适当位置。

单行路向左或向右最低限速鸣喇叭环岛行驶步行表示机动车行至该表示机动车驶入前表示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单向行驶。表示只准车辆靠右标志处必须鸣喇方道路之最低时速表示该街道只供步此标志设在单行路叭。此标志设在公限制。此标志设在环行。此标志设在行。此标志设在步的路口和入口处的路的急转弯处、陡高速公路或其他道环岛面向路口来车行街的两端。适当位置。路限速路段的起坡等视线不良路段方向适当位置。

右转车道人行横道干路先行会车先行直行单行路 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表示该处为专供行表示车道的行驶方表示会车先行,此表示干路先行,此向。此标志设在导行驶。此标志设在人横穿马路的通标志设在车道以前标志设在车道以前向车道以前适当位道。此标志设在人单行路的路口和入适当位置。适当位置。置。口处的适当位置。行 横道的两侧。

道路交通标志(大全图)

道路交通标志(大全图) 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此 标志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 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转 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向 左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 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右 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 须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 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 向左转弯。此标志设在车 辆必须直行和向左转弯的 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直行和向右转弯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 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 必须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 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向 右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 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 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 侧道路行驶。 此标志设在 车辆必须靠右侧行驶的 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左 侧)道路行驶。此标志设 在车辆必须靠左侧行驶的 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环岛行驶步行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 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行 驶。 此标志设在立交左转弯 出口处适当位置。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 和按图示路线右转弯行驶。 此标志设在立交右转弯出口 处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行。 此标志设在环岛面向路 口来车方向适当位置。 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此 标志设在步行街的两端。 鸣喇叭最低限速单行路向左或向右单行路直行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 必须鸣喇叭。此标志设在公 路的急转弯处、陡坡等视线 不良路段的起点。 表示机动车驶入前方道路之 最低时速限制。此标志设在 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 段的起点。 表示一切车辆向左或向 右单向行驶。此标志设在 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 的适当位置。 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 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 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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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线高速公路指路标志 禁令标志 警告标志 指路标志指示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 中心黄色双实线(严禁车辆跨线或压线行驶) 中心黄色虚实线(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或左转弯,虚线一 侧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左转弯) 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在保证安全 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左转弯) 车行道边缘线(白色实线,用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 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 禁止变换车道线(白色实线) 左弯待转区线(左弯车辆可在直行时段进入待转区,等待左转。 左转时段终止,禁止车辆在待转区内停留)人行横道 左转弯导向线(白色虚线,表示左转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 间的分界) 高速公路车距确认标线(用以提供车辆驾驶人保持行车安全距 离之参考)

直接式出口标线平行式出口标线直接式入口标线

平行式停车位倾斜式停车位垂直式停车位 港湾式停靠站(公共客车专用)三车道标线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线 禁止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线 信号灯路口的停止线(白色实线,表示车辆等候放行的停车位 置) 停车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停车让干道车辆先行) 减速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中心圈(用以区分车辆大、小转弯,车辆不得压线行驶)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左转弯骑车人须沿禁驶区外围绕行)

网状线(用以告示驾驶人禁止在该交叉路口临时停车)简化网状线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复杂行驶条件丁字路口导流线

Y型路口导流线支路口主干道相交路口导流线专用车道线(仅限于某车种行驶) 三车道缩减为双车道四车道缩减为双车道四车道缩减为三车道 四车道缩减为双车道三车道斑马线过渡双向两车道改变为双向四车道 双车道中间有障碍四车道中间有障碍同方向二车道中间有障碍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oc 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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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更好地反映重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设计特点,适应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山地城市交通效率,并使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道路设计。新建道路应按本规范进行设计。在既有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参照执行。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设计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需求,体现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4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5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汽车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6城市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等进行道路设计。 2、应按交通量、交通特性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3、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4、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管线问题,避免反复开挖。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2020年山东省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330页)

年山东省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 前言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东邻青岛、烟台,西连淄博、东营,南接临沂、日照,北濒渤海莱州湾,是山东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是东西连接沿海与内陆、南北承接环渤海湾与长江三角洲的枢纽城市,是著名的世界风筝都。现辖潍城、奎文、坊子、寒亭四区,青州、诸城、寿光、高密、安丘、昌邑六市和临朐、昌乐两县,土地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 潍坊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是年由同济大学和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年省政府以鲁政字[]号文批复实施的。实施以来,在调控城市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用地布局与空间结构日趋合理,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有力地推动了潍坊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但是由于规划实施时间已经较长,城市区划发生了变化,尤其是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之快,大大超出了原来的预测,现行规划已明显不适应实际发展的需要。同时,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全面开始修编,需要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与之协调和衔接。 为此,潍坊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号)的要求,根据山东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重新修编潍坊市总体规划。获得建设部批准后(建设部建规函[]号文),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济大学、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六家单位组成项目组联合编制新一版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同济大学资深教授陶松龄领衔主持。 规划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行业联动、专家领衔指导、社会公众参与、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进行,旨在贯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通过对城市定位做出合理判断,对未来的发展确定方向,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有机建构,使之成为功能完善、结构清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高品位现代化城市。 本次规划自年初启动,经过市府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向市民公示、征询意见,举行专家研讨会、征询专家建议,并先后向市五大班子汇报、 本资料由皮匠网制作整理,更多方案下载请点击: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16393836.html,/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 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3.2.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km2。 3.2.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中、小城市不应大于。 3.2.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 3.2.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表 3.3.2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 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3.3.4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3.3.6 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3.3.7 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m2计算。有自行车存车换乘的,应另外附加面积。 4.1.3 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规定的范围内。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表 4.3.1 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

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潍规发〔2007〕13号 关于印发《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规划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潍坊市建筑日照阴影分析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潍坊市日照阴影分析管理技术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保障居民的日照采光权,鼓励建设高层建筑,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日照阴影分析(以下简称为日照分析)是指,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进行的分析。 第三条使用范围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规划和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时,必须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基础分析参数

(注:计算标准日为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如当年是闰年则顺延一年。) 第五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二)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技术单位; (三)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 (一)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客厅); (二)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三)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四)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五)位于东西向干道北侧的连片旧区改造开发用地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间距可执行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但用地范围以外被遮挡的住宅建筑仍执行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 (六)单身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七)旧城改造区(东到潍县路、西到长松路、北到玄武街、南到宝通街)现状多层或高层住宅两侧建设高层建筑时,应与现状多高层住宅之间满足13米距离要求,侧向遮挡相邻单元应达到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若达不到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则侧向与被遮挡建筑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6米的间距要求,且相邻单元必须达到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统一规划的居住区不考虑高层对多层住宅的侧向遮挡;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道路交通标志大全

道路交通标志大全 警 告 标 志 十字交叉 T 型交叉 T 型交叉 T 型交叉 Y 型交叉 环型交叉 向左急弯路 向右急弯路 反向弯路 连续弯路 上陡坡 下陡坡 两侧变窄 右侧变窄 左侧变窄 窄桥 双向交通 注意行人 注意儿童 注意牲畜 注意信号灯 注意落石 注意横风 易滑 傍山险路 提坝路 村庄 隧道 渡口 驼峰桥 路面不平 过水路面 有人看守 铁道道口 50米 100米 150米 无人看守 铁路道口 叉形符号 斜杆符号 注意 非机动车 事故易发路段

a 左右绕行 b 左侧绕行 c 右侧绕行 慢行注意障碍物施工注意危险禁令标志 禁止通行禁止驶车 禁止 机动车通行 禁止 载货汽车通行 禁止 三轮车通行 禁止 大型客车通行 禁止 小型客车通行 禁止 拖、挂车通行 禁止 拖拉机通行 禁止 农用运输车通行 禁止 二轮摩托车通行 禁止 某轮两种车通行 禁止 非机动车通行 禁止 畜力车通行 禁止人力 货运三轮车通行 禁止人力 客运三轮车通行 禁止 人力车通行 禁止 骑自行车下坡 禁止 骑自行车上坡 禁止 行人通行 禁止 向左转弯 禁止 向右转弯 禁止直行 禁止 向左向右转弯 禁止直行 和平向左转弯 禁止 直行和向右转弯 禁止掉头禁止超车 解除 禁止超车 禁止车辆 临时或长时停放

禁止车辆 长时间停放 禁止鸣喇叭禁止宽度限制高度限制质量限制轴重 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停车检查停车让行减速让行会车让行 指示标志 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直行和向右转弯向左和向右转弯 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 立交直行和 左转弯行驶 立交直行和 右转弯行驶 环岛行驶 单行路 (向左或向右) 单行路 (直行) 步行鸣喇叭最低限速干路先行会车先行 人行横道右转车道直行车道 直行和右转 合用车道 分向行驶车道 公交线路专用车 道 机动车车道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车道允许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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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大全图 警告标志I指示标志I禁令标志I指路标志I旅游标志警告标志

有人看守无人看守 铁道道口铁路道口 叉形符号 注意 非机动车 事故易发路段慢行施工 A AAnA |/?\ 注意危险斜杆符号 左右绕行左侧绕行右侧绕行 指示标志 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 立交直行和立交直行和 左转弯行驶右转弯行驶 JE F 环岛行驶 单行路 (向左或向 右) 单行路 (直 行) 步行鸣喇叭直行车道 直行和右转 合用车道 分向行驶车道公交线路专用车道机动车行驶

? 机动车车道 允许掉头 禁令标志 禁止直行 禁止 解除 禁止掉头 禁止超车 直行和向右转弯 和平向左转弯 禁止超车 非机动车行驶 非机动车车道 禁止 禁止 禁止 禁止通行 禁止驶车 机动车通行 载货汽车通行 三轮车通行 禁止 禁止 禁止 禁止 禁止 小型客车通行 拖、挂车通行 拖拉机通行 农用运输车通行 二轮摩托车通行 禁止 禁止 禁止人力 禁止人力 禁止 非机动车通行 畜力车通行 货运三轮车通行 客运三轮车通行 人力车通行 禁止 禁止 禁止 禁止 禁止直行 骑自行车上坡 行人通行 向左转弯 向右转弯 禁止车辆 长时间停放 禁止鸣喇叭 禁止宽度 限制高度 限制质量

( O 限制速度解除限制速度停车检查停车让行减速让行 禁止车辆禁止禁止骑自行车下会车让行限制轴重 临时或长时停放向左向右转弯坡 环形交叉路口互通式立交互通式立交互通式立交互通式立交禁止某轮两种车 通行 禁止大型客车通 行 禁止某轮两种车禁止大型客车通 通行行 额义道班J■[平谷31班 道路管理分离 S203 □Z) 冋曰三 PnrVIrr r IrnI 国道编号省道编号县道编号行驶方向 交叉路口预告交叉路口预告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十字交叉路口丁字交叉路口丁字交叉路口环形交叉路口 分岔处分岔处地点距离避车道 [H J 丸车站飞机蠕(PEXE 指路标志四地名著名地点行政区划分界 9Λ

城市道路与交通课程设计

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课程设计 专业:土木道桥 班级: 学号: 姓名: 时间:2013.12.30 对交叉口拥堵的优化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很多一线、二线城市的交通规划管理工作面临着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等问题,而城市道路中出现的大部分问题存在于道路交叉口。本文通过回顾巴黎,北京,上海,杭州等国内外城市交通布局的原则与策略,并结合合肥实际交通道路建设,来分析和阐述交通道路在城市设计建设中得问题,辩证地予以比较,总结其各自的优缺点,从而得出一套因地制宜、安全合理的城市道路规划方法。 关键词:交叉口、城市道路、安全、设计方法 0引言 对于城市而言,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道路是城市赖以生存和运行的基础。截止2011年底,中国公路总里程突破400万公里,向500万里的目标跃进,比新中国成立之初的8万公里增长了45倍,但道路的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城市的发展速度。目前,我国很多大中城市面临着由于道路建设滞后于城市人口和车辆增长带来的交通拥挤问题,交通供需矛盾制约着城市的发展进程。 平面交叉口为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的重要枢纽,其中的交通组成、特性十分复杂,亦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地点。据交通机构的数据统计,美国平面交叉口事故数占总交通事故的36%;欧洲国家德国交通事故的60%~80%发生在道理交叉口;亚洲国家日本发生在交叉口及附近的事故数占总事故数的43%;在我国城市中,政府机构的统计资料表明,大约30%事故发生在道路的交叉口。 综上所述,平面交叉路口对于整个城市的道路发展有着十分重要

的影响。因此,建立和完善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规划设计方法,对于合理分配交通资源,提高道路的整体安全性和快速通行能力,保证城市的交通通畅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 城市道路交通的主要问题 传统道路交叉口的概念是两条或者两条以上的道路相交处,是车辆与行人汇集、转向、疏散的必经之地,是交通的咽喉。城市道路交通平面交叉路口汇集了来自多个方向的车流和人流,是道路使用人群转换行驶路线的枢纽,在城中道路网中处于核心的位置。交叉口作为城市道路的枢纽,城市的其他路段相比,更容易收到来自车流、人流、交通环境的影响。据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统计,大中城市中,机动车行驶的1/3时间用在平面交叉路面上,64%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交叉路口上,在与非交叉路口对比,汽车的通行人流在交叉口处下降46%,我过城市在几何构造、导流、交通控制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1.1 几何构造 由于我国历史上对于道路规划的重视程度较低,在许多城市的建设中,尤其是在一些城市的老城区中,道路交叉口存在许多弊端,如多岔路交叉口、不规则交叉口大量存在。在新道路的建设中,在建设时期,建设者对建成后城市交通量的预测不准确、不充分,设计过程中对交叉口的几何设计不合理,如进出口车道设计不合理、交叉口面积过大、驾驶视距不足等,使得交叉口的交通通行能力大大下降,造成了城市的道路拥堵状况。

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_2020)文本

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文本 前言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 (5)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 第一节城镇体系规划 (6) 第二节市域基础设施规划 (9) 第三节市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12) 第四节市域防洪规划 (13) 第五节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4) 第六节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15) 第七节核心城市圈规划 (17) 第四章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20)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1) 第六章城市用地布局 (22) 第一节总体布局结构 (22) 第二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24) 第三节居住用地布局 (25) 第四节工业、仓储用地布局 (26) 第五节城市建设用地平衡 (26) 第七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7) 第一节道路交通设施布局规划 (27) 第二节停车设施规划 (29) 第三节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规划 (31) 第八章园林绿地及景观风貌规划 (32) 第一节园林绿地规划 (32) 第二节景观风貌规划 (34)

第九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5)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35)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37) 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39)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40) 第五节供热工程规划 (42) 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43) 第十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45) 第十一章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6) 第十二章城市防灾规划 (48) 第一节消防规划 (48) 第二节人防规划 (49) 第三节防洪规划 (50) 第四节抗震规划 (51) 第十三章历史文化与环境保护规划 (53) 第十四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5) 第十五章城市远景发展规划 (57)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措施 (58) 第十七章附则 (59)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与及路线设计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规划局关于重庆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编写要求和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建标[2005]第3号要求编写。 本规范是针对《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对山地城市实用性不足而编制的地方规范。规范总结了重庆市近年城市建设经验,借鉴和吸收了国内外最新规范和研究结果,是国家规范针对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内容的增加、补充、完善。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宜采用本规范。其他关于道路路基、路面、照明、排水、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仍采用国家标准。 在规范条文初稿完成后,通过了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重庆地区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 最后完成送审稿。经重庆市建委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已完成报批搞。 本次规范主要有变化内容: 1、道路规划设计理念变化而引起规范内容变化。引入道路设计交通功能为确保汽车通行、进入、停留空间和行人、通行、进入、停留功能的设计理念。调整减小车行道宽度、减小交叉口转弯半径和增加路网密度等内容。 2、增加和细化了设计小时交通量及道路通行能力的定义和计算要求,增加和明确交通量作为道路规划设计基础控制条件的要求,使道路设计基础条件更明确。 3、废除计算行车速度作为道路设计基本参数,引入了设计速度作为道路几何设计最重要的控制参数,使之概念更清晰。并针对城市道路建设特点引入的运行速度对设计路段标准分段进行校核概念,使道路设计更安全。 4、引入道路设计服务水平初步评判标准,使道路建设目标和标准选取更明确。 5、修改了设计车辆的选用类型,增加设计车辆性能图示,使设计对设计交通特性有更清楚直观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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