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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LED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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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检验规范.doc

WWW 有限公司企业文件 KWDL-W-2013-A-YF/902 半成品检验规范 2013-11-20发布2013-12-20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文件是根据有限公司半成品的质量要求,为品质判定提供接收和拒收依据,而制定出的适应本公司的半成品检验规范。其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将随企业的技术进步及产品的改进而修改。 本标准通用于本公司生产任何产品PCBA的外观检验,包括公司内部生产和发外加工的产品。如有特殊规定需结合相应的工艺文件进行检验。 特殊规定是指:因零件的特性,或其它特殊需求,PCBA的标准可加以适当修订,其有效性应超越通用型的外观标准。 本文件由有限公司提出和主要起草,经公司技术会议审定通过。 本文件由技有限公司质量组执行。 本文件由归口和解释。 本文件2013年11月20日首次发布,自2013年12月20日起实施。

目录 1.检验规范综述 (1) 2.检验要求概述 (3) 3.贴片检验标准 (4) 4.焊接检验标准 (13)

检验规范综述 001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1.2 IPC-A-610D 电子组装件的可接受条件,衡量电子产品中PCBA外观质量评判的标准。 1.3 IPC-A-610B SMT贴装工艺接收标准。 2.抽样方案 按GB/T 2828.1-2012 正常一次抽检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Ⅱ AQL=4.0。 3.标准定义 3.1判定分为:允收、拒收和其他 3.1.1允收(Ac):外观满足允收条件,且能维持组装可靠度,判定为允收。 3.1.2拒收(Re):外观缺陷未能满足理想状况和允收条件,且影响产品功能和可靠度,判定为拒收。 3.1.3其他:特殊情况。 3.2缺陷等级 3.2.1严重缺陷(CRITICAL DEFECT,简写 CRI):不良缺陷,使产品在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之缺点,称为严重缺点。 3.2.2主要缺陷(MAJOR DEFECT,简写 MAJ):不良缺陷,使产品失去全部或部分主要功能,或者相对严重影响的结构装配的不良,从而显着降低产品使用性的缺点,称为主要缺点。 3.2.3次要缺陷(MINOR DEFECT,简写 MIN):不良缺陷,可以造成产品部分性能偏差或一般外观缺陷,虽不影响产品性能,但会使产品价值降低的缺点,称为次要缺点。 4.检验条件 4.1在正常室内日光灯灯管的照明条件(灯光强度为 1支40W或2支20W日光灯),被检测的PCB 与光源之距离为:100CM以内。 4.2将待测PCB置于执行检测者面前,目距 20CM内(约手臂长)。 5.检验工具 静电手套、游标卡尺、平台、测试工装 6.名词解释 6.1立碑:元器件的一端离开焊盘而向上斜立或直立现象。 6.2连锡或短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应相连的焊点之间的焊锡相连,或焊点的焊料与相邻的导线相连的不良现象。 6.3移位或偏位:元件在焊盘的平面内横向(水平)、纵向(垂直)或旋转方向偏离预定位置;(以元件的中心线和焊盘的中心线为基准)。 6.3.1横向(水平)偏位:元件沿焊盘中心线的垂直方向移动为横向偏位(图a);(又叫:侧面移位)。 6.3.2纵向(垂直)偏位:元件沿焊盘中心线的平行方向移动为纵向偏位(图b);(又叫:末端偏移)。 6.3.3旋转偏位:元件中心线与焊盘中心线呈一定的夹角(θ)为旋转偏位(图c)。(也叫:偏位)。

LED灯具检验标准及灯具安全检测要求_图文(精)

LED灯具测试 1,高温高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60℃的房间; 2,通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大额定输入电压的1.1倍; 3,接通电源,点灯24H,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点灯测试后,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循环100次。 测试要求:A,灯具在经过高温高压测试后,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2,低温低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15℃的环境下; 2,通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小额定输入电压的0.9倍; 3,接通电源,点灯24H,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点灯测试后,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循环100次。 测试要求:A,灯具在经过低温低压测试后,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3,常温常压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25℃的环境下;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30s、熄灯30s,循环10000次。 测试要求:灯具在经过常温常压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4,温度循环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测试箱,测试箱的温度可以调节温度变化速率;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测试箱的温度变化范围设置为从-10℃到50℃,温变速率为:大于1℃/min,但小于5℃/min; 4,测试箱在高温和低温各保持0.5H,循环8次。 测试要求:灯具在经过温度循环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5,恒定湿热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恒温恒湿箱,恒温恒湿箱的设置为相对湿度95%,温度为45℃;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48H; 3,将样品取出后擦干表面水珠,放在正常大气压和常温下恢复2H后进行检查。 测试要求:1,外观无锈蚀、裂痕或其它机械损伤;

半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半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目的: 明确钣金车间各工序所生产的零部件的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确保每件产品合格流入下一道工序。 适用范围: 钣金车间加工的各工序,是对钣金车间加工产品的质量的控制。 职责: 1、钣金车间操作技术人员负责对钣金加工过程的产品的自检,互 检。 2、综合质检部在钣金车间的质检员负责对钣金生产加工的过程 中的产品质量进行抽验、监督、确认。 3、综合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发现,记录并做标识隔离,组织 处理不合格品。 4、生产部钣金车间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5、采购部对进厂的钣金原料不合格品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检测工具: 5mm卷尺、200\300卡尺、角度尺、目测 一、下料组 1、内装: ⑴先审图后施工,首先对工程项目的料厚,规格,领用数量 进行审核后,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下料。 ⑵标准件下料5件内的长≤2000m m、宽≤1200m m尺寸公 差控制在±,5件以上的产品下料尺寸要完全跟图纸一 致,≥2000m m公差控制在±. ⑶非标件下料5件以内的长≤2000m m、≤1200m m宽尺寸公 差控制在±,5件以上的产品下料尺寸要完全跟图纸一 致,≥2000m m公差控制在±1m m。 ⑷标准件、非标件的下料毛刺公差控制在±。 ⑸标准件5件以内的产品对角线公差在±。5件以上的产品 对角线要完全跟图纸一致,非标件5件以内的产品角线 公差在±1m m,5件以上的产品对角线要完全跟图纸一致, 长度≥4000m m,宽度≥1300m m对角线公差±3m m。 ⑹表面无划伤、凹凸点、水印、氧化、辊印、波浪、变形 等。划伤、凹凸点宽度>1m m,深度>,板面是≤2000m m, 划伤、凹凸点宽度>、深度>,板面是≥2000m m。 ⑺标准件每隔半小时对所下之料进行抽检,非标件每隔3-5 件须进行抽检。

LED显示屏验收标准

LED显示屏验收标准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显示屏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LED显示屏产品。它是LED显示屏产品设计、制造、安装、使用、质量检验和制订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主要技术依据。 2 引 用 标 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1-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3-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4943-95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GB6388-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6587.4-86 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 GB6587.6-86 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 GB6593-86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GB9813-88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1463-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SJ/T10463-93 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贮存要求 3 定 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缩略语和定义: 3.1 LED发光二极管 ligth emitting diode LED发光二极管的英文缩写 3.2 LED显示屏 LED panel 通过一定的控制方式,用于显示文字、文本、图形、图像、动画、行情等各种信息以及电视、录像信号并由LED器件阵列组成的显示屏幕。 3.3 显示单元 display unit 由电路及安装结构确定的并具有显示功能的组成LED显示屏的最小单元。 3.4 致命不合格 gKe.C" QI critical defect 对使用、维护产品或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不合格,或单位产品的重要特性不符合规定或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3.5失控点 out-of-control point 发光状态与控制要求的显示状态不相符并呈离散颁的LED基本发光点。 3.6伪彩色LED显示屏pseudo-color LED panel在LED显示屏的不同区域安装不同颜色的单基色LED器件构成的LED显示屏。 3.7 全彩色LED显示屏 all-color LED panel 由红、绿、蓝三基色LED器件组成并可调出多种色彩的LED显示屏。 4 分 类 LED显示屏可依据下列条件分类: 4.1 使用环境 LED显示屏按使用环境分为室内LED显示屏和室外LED显示屏。 4.2 显示颜色 LED显示屏按显示颜色分为单基色LED显示屏(含伪彩色LED显示屏),双基色LED显

(完整版)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检验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承包人和监理人产品质量检验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水泥、粉煤灰、水、砂石骨料、外加剂、钢筋、聚苯乙烯闭孔泡沫板、复合土工膜、保温板、橡胶止水带,聚硫密封胶等原材料检验;混凝土、砂浆、泥浆等半成品和成品检验。 三、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建立、完善试验室或委托由资格的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仪器设备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试验室须经监理认可后方能投入运行。 四、承包人按合同规定采购材料,在材料进场前24小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承包人须提交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标准、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供监理审查。 五、进场材料有关证明和资料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人按合同(或现行规范)规定的数量、试验方法、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构件在监理人见证下进行取样检验。 六、对承包人无法承担的某些特殊检测项目,承包人可委托社会上具有相应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但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七、承包人应无偿地为监理人员抽查试验提供条件和方便,并保证监理人员可以不受阻碍地进出试验室。 八、承包人须按试验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重新检验,并且监理人员可免费使用承包人试验室的设施和材料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人员也可委托第三方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与合同不符,则重新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承包人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申请,报监理部批准。采用代用材料必须有代用材料的材质技术指标和试验报告。 十、承包人应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合同责任。 十一、承包人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和办理质量合格认证,造成工程项目施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十二、申报签证程序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

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 1.目的: 对工厂内部的在制品、制成品、成品进行检验,以保证符合使用及技术要求,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同时起到及时纠正预防作用。 2.范围: 工厂内生产的所有半成品、制成品、成品等。 3.检验标准: (一)半成品部分(贴防火板前): 3.1开料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1.1对照开料申请单检验开料选材规格、型号,尺寸是否正确,被开板料的切割面是否平直、光滑,且与板面成直角或特定角度,有无黑边、崩边现象;不得有明显双重锯路和凹凸不平现象。 3.1.2开出板材净料1m以内时,误差≤2mm;1m以上时误差≤3mm,对角线误差≤1mm。 3.1.3防火板、有机板(保护膜不可撕掉)、三聚氰胺板、宝丽板表面不得划花、划伤。 3.2框架体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2.1对照设计原图检验框架的外形尺寸是否正确,框架稳固结实,正放、侧放、或反放不会摇晃,材料的使用是否正确。 3.2.2框架板材内外表面无破损、无断裂、无堆胶、无露钉等现象。 3.3内部结构的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3.1检验部件形状尺寸、村质是否正确,部件与框架相连接板材边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2mm。 3.3.2检验各部件的直角、圆角或斜角的接合处是否紧密、平整光滑,缝隙小于1mm。 3.3.3检验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固木、三角木等是否超出所在板材部件的范围。 3.3.4检验产品在各接合处(如是有胶接合)是否有溢胶,并检验各部分结合强度是否符合要求。 3.3.5检验板材是否枪钉、螺钉等金属材料裸露在表面(如不贴防火板可从宽处理),且板材无大的沟痕、损坏等缺陷。 3.3.6检验柜台对电器安装预留孔、预留位数量、位置的正确性和要操作性。 3.4柜台其余部分的检验内容及质量标准: 3.4.1检验柜台主结构、玻璃、金属相互接触的部位的吻合性,要求接合缝隙≤1mm;检验接合处是否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1mm;玻璃翘曲度≤5mm/1m,玻璃(金属)表面无划花、污点,且表面清洁干净。 3.4.2检验LOGO的位置是否正确,粘贴是否牢固,要求LOGO表面平整无划伤;检验LOGO字体、大小、数量是否正确。 3.4.3对照柜台尺寸检验抽屉、门等活动部分形状、大小、(如使用防火板)是否正确;检查抽屉面板、侧板、抽后板是否在同一平面上,允许误差±0.2mm 3.4.4检验柜台的灯箱框、其它部分有机板等与木材接合紧密度,且组装位置是否正确;有机板无划伤、损坏、污点且整洁干净,有机板材料使用是否正确。 3.4.5柜台在贴防火板前,待粘贴防火板部分表面平整光滑,不可有凸起部分,基材各接合处缝隙不要超过1mm,不可有金属露出板材表面。

生产部半成品检验规范

生产部半成品检验暂行检验规范 1根据公司现实情况和公司现有检验设备,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等,为更好的保障公司的生产和产品质量,生产环境和提高员工素质,更好的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以保障公司各PCB板所需之功能都正常为目的,制定出以下规范。 2范围,本规定适用诺维,艾特美电烙铁手工锡焊的半成品PCB板焊接质量的基本要求。未明确之标准以保障公司各PCB板功能正常,在最终使用环境下能保持PCB板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能预防可能出现之不良现象为目的。判定合格与否。 3.术语和定义 3.1开路:铜箔线路断或焊锡无连接; 3.2连焊:两个或以上的不同电位的相互独立的焊点,被连接在一起的现象; 3.3空焊:元件的铜箔焊盘无锡沾连或者漏焊; 3.4冷焊:因温度不够造成的表面焊接现象,无金属光泽; 3.5虚焊:表面形成完整的焊盘但实质因元件脚氧化等原因造成的焊接不良; 3.6拉尖:元器件引脚头部有焊锡拉出呈尖形 3.7包焊:过多焊锡导致无法看见元件脚,甚至连元件脚的棱角都看不到润湿角大于90° 3.8不洁:PCB板上有未融合在焊点上的焊锡焊剂残渣或者有很明显的松香污染。 3.9针孔:焊点上发现一小孔,其内部通常是空的。气孔:焊点上有较大的孔,可裸眼看见其内部; 3.10缩锡:原本沾着之焊锡出现缩回;有时会残留极薄之焊锡膜,随着焊锡回缩润湿角增大 3.11锡裂:焊点和引脚之间有裂纹或焊盘与焊点间有裂纹 3.12贴片对准度:芯片或贴片在PCB板上恰能落在焊点的中央未出现偏差,焊端都可以与焊盘充分接触(允许有微小程度的偏移) 4合格性判断: 4.1本标准执行中,分为三种判断状态:“最佳”、“合格”和“不合格”。 4.1.1最佳——它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并非总能达到,也不要求必须达到。但它是工艺部门追求的目标。 4.1.2合格——它不是最佳的,但在其使用环境下能保持PCB板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为允许工艺上的某些更改,合格要求要比最终产品的最低要求高些,根据我们公司生产人员焊接水平相对较高的情况,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以接近理想化状态标准定合格要求,即实际检验过程中以接近理想状态为合格标准。特许情况除外) 4.1.3不合格——它不足以保证PCB板在最终使用环境下的形状、配合及功能要求。或虽能保证PCB板在最终使用环境下的功能要求,但是没有光滑整齐的外观,应根据工艺要求对其进行处置(返工、修理或报废)。 4.2焊接可接受性要求:所有焊点应当有光亮的,光滑的外观,并且呈润湿状态;润湿体现在被焊件之间的焊料呈凹的弯月面,对焊点的执锡(返工)应小心,以避免引起更多的问题,而且应产生满足验收标准的焊点。 4.2.1可靠的电气连接; 4.2.2足够的机械强度; 4.2.3光滑整齐的外观。

LED灯具检验标准

检验规范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3.1 缺陷级别定义 3.2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

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3.3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 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6.1 成品送检 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 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6.2.3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库。 6.3 检验标识记录 6.3.1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6.3.2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6.3.3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6.3.4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印章。 6.3.5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半成品检验标准

1.目的:有效控制印刷缺陷产品流入后工序,提高成品质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半成品检验岗位。 3.职责: QC负责产品的检验及异常反馈处理工作。 4.工作内容: 序号工作步骤作业规范 1 作业准备1、根据《生产计划表》或组长要求准备检验印刷后产品的资料(包括生 产施工单、正确样板或图纸等); 2、根据不同产品准备好相应的检验工具; 3、将产品拉入指定的区域待检验,同时检验区需准备卡板以便放置已检 验印张。 2 首件确认1、仔细阅读《生产施工单》,了解产品的加工工艺、折页方式与其他产品 质量信息; 2、参照样板、图纸核对印张的图案、文字、颜色、规格及页码顺序是否 合格(在100张印张内完成首件的确认); 3.对于产品贴数较多不能一次完成的产品,则需保留在首件放置柜,待全部检验完成后,再进行整本书贴整合确认。 3 检 验 步 骤 1、首先确认前工序的产品标识,阅读标识内容,以指引检验操作的方法; 2、确认产品印刷性质油墨待干时间规定如下: 2.1、单黑说明书或粉灰卡印刷待干时间为:30分钟后可检验 2.2、墨位较大的单黑或正常四色的说明书印刷待干时间为(书纸类): 2-4小时后可检验 2.3、正常四色的粉灰纸印刷待干时间为:4小时后可检验 2.4、普通油墨专色或大墨位四色印刷待干时间为:6-8小时后方可检验 2.5、哑粉纸正常四色油墨待干时间为:12小时后方可检验 2.6、金属墨或金/银墨四色印刷待干时间为:24小时后方可检验 2.7、金/银卡或珠光纸四色印刷待干时间为:48小时后方可检验 3、翻查印件四边,通过印品两边的色块、十字线等,确认是否有漏印颜 色及白页,并剔除; 4、检查印件的规线,将规线(正反面)不一致的印件分开; 5、每检验1000张后全检1张印张,发现不良需依据印张不良位置对上下 印张进行检查确认,直至完全剔除不良。 6、工序质量要求: 剔除白页及漏印颜色的; 规位不一致的印件分开; 剔除有印刷质量问题:如断字、重影、水干、水大、墨皮、色差、较 版纸等印件。 7、对合格品与不合格品进行点数,合格品数量记录在挑拣报表与交接牌 不合格品数量记录在挑拣报表内,大废品需填写大废品确认单。

半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半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半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目的: 明确钣金车间各工序所生产的零部件的检验方法和质量要求,确保每件产品合格流入下一道工序。 适用范围: 钣金车间加工的各工序,是对钣金车间加工产品的质量的控制。 职责: 1、钣金车间操作技术人员负责对钣金加工过程的产品的自 检,互检。 2、综合质检部在钣金车间的质检员负责对钣金生产加工的 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行抽验、监督、确认。 3、综合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发现,记录并做标识隔离, 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生产部钣金车间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5、采购部对进厂的钣金原料不合格品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检测工具: 5mm卷尺、200\300卡尺、角度尺、目测 一、下料组 1、内装: ⑴先审图后施工,首先对工程项目的料厚,规格,领用数量 进行审核后,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下料。 ⑵标准件下料5件内的长≤2000m m、宽≤1200m m尺寸 公差控制在±,5件以上的产品下料尺寸要完全跟图纸 一致,≥2000m m公差控制在±. ⑶非标件下料5件以内的长≤2000m m、≤1200m m宽尺寸公 差控制在±,5件以上的产品下料尺寸要完全跟图纸一 致,≥2000m m公差控制在±1m m。 ⑷标准件、非标件的下料毛刺公差控制在±。 ⑸标准件5件以内的产品对角线公差在±。5件以上的产 品对角线要完全跟图纸一致,非标件5件以内的产品角 线公差在±1m m,5件以上的产品对角线要完全跟图纸一 致,长度≥4000m m,宽度≥1300m m对角线公差±3m m。 ⑹表面无划伤、凹凸点、水印、氧化、辊印、波浪、变形 等。划伤、凹凸点宽度>1m m,深度>,板面是≤ 2000m m,划伤、凹凸点宽度>、深度>,板面是≥ 2000m m。

LED成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SS-SIP-PG-0066 LED灯具 检验标准制定日期:2016-8-25 生效日期:2016-9-01 版本页次批准审核编制制定部门A0 1 / 5 抽样标准GB/T2828.1-2003正常一次Ⅱ级水平AQL CR: 0.15 MA: 0.65 MI:1.5 检验项目检验标准 样本 检验方法 及工具 判定 全 检 抽 样 确 认 C R M A M I 规格型号 1.应与客户订单一致。√客户订单√ 包装1.内外包装箱印刷正确、清晰、无色差。√目视√ 2.内外包装光色标示与产品一致。√目视√ 3.产品包装胶袋无破损且有公司LOGO标志。√目视√ 4.内外包装产品装箱方向统一。√目视√ 5.泡沫及纸板完整,无漏放、严重破损。√目视√ 说明书1.说明书印刷完整、清晰、正确,无装错。√目视√ 2.说明书无漏装。√目视√ 配件1.配件无漏装。√√ 2.配件无生锈或损坏。√√ 电源标1.字体、位置正确、不歪斜。√目视√ 2.内容正确、完整、清晰,应包括:功率因数(如果功率因数 小于0.95,应在后面加字母C)、启动类型、认证标志、额 定输出电压(恒压型)或额定输出电流和最大输出电压(恒 流型)、与BOM一致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其它丝印内容对比 图片BOM应一致。公司LOGO丝印应色调正确,外观良好。 √ 目视 √3.用蘸酒精软布擦拭15秒后字体仍清晰,不易脱落和不卷曲。√酒精+软布√ 型号标1.字体、位置正确、不歪斜。√目视√ 2.内容正确、完整、清晰,应包括:商标、型号、额定电压、 功率、t C、用途标示、接线图。 √ 目视 √3.用蘸酒精软布擦拭15秒后字体仍清晰,不易脱落和不卷曲。√酒精+软布√ 合格证1.字体、位置正确,内容正确、完整、清晰。√目视√ 2.标注生产日期应与实际生产日期一致。√目视√ 底盘1.颜色正确无色差。不变形,表面光滑不刮手,无缺损,无刮 花。350MM距离目视无明显喷粉缺陷。 √目视√2.尺寸符合BOM要求。√目视√ 铝框1.颜色正确无色差。√目视√ 2.不变形,表面光滑无刮痕、凹点。√目视√ 3.与底盘结合紧密,不松脱。间隙不能大于3MM。√目视√ 4.面框平整无凸起、焊接口无明显焊痕,焊接口拉力>30公斤。√拉力计√ 卡扣1.电镀表面有光泽、无刮花、无脏污、无缺损。√目视√ 2.卡位与卡扣配合良好。√目视√ 3.定位固紧件不松动,拉钉配合合适。√目视√ 灯罩/扩散 板1.透明无色差。规格尺寸符合BOM要求√目视√ 2.不变形,表面光滑无批锋、无刮痕、无凹点。√目视√ 3.装配到位,无歪斜,无松动、异响。√目视√

半成品检验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220 半成品检验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220 2 / 2 半成品检验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电炉等电器设备,湿手不准接触开关,以防触电。除特别允许外,使用电炉时人不得离开,工作完毕立即切断电源。 2、电炉周围铁皮罩内不能有废纸,电炉只能用作测浓度时烘干浆料用,决不能用于其它目的。 3、在使用、储存各种化学用品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操作时要谨慎小心、轻拿轻放;有毒化学品必须落实专人管理。 4、进入生产现场要注意上下四周的安全,禁止靠近机械传动部位行走,在阴暗潮湿地方行走时,要特别防止滑倒摔伤。 5、取样前要检查上衣口袋,不准放有零星物品,防止物品掉落到浆池。 6、取样时要防止样桶掉入池内,同时上身不能弯入浆池内,防止扑进浆池造成事故。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半成品检验规范

有限公司企业文件W W W WW KWDL-W-2013-A-YF/902 半成品检验规范 2013-11-20 发布 2013-12-20 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文件是根据有限公司半成品的质量要求,为品质判定提供接收和拒收依据,而制定出的适应本公司的半成品检验规范。其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将随企业的技术进步及产品的改进而修改。 本标准通用于本公司生产任何产品PCBA的外观检验,包括公司内部生产和发外加工的产品。如有特殊规定需结合相应的工艺文件进行检验。 特殊规定是指:因零件的特性,或其它特殊需求,PCBA的标准可加以适当修订,其有效性应超越通用型的外观标准。 本文件由有限公司提出和主要起草,经公司技术会议审定通过。 本文件由技有限公司质量组执行。 本文件由归口和解释。 本文件2013年11月20日首次发布,自2013年12月20日起实施。

目录 1. 2. 3. 4.检验规范综述 (1) 检验要求概述 (3) 贴片检验标准 (4) 焊接检验标准 (13)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GB/T 2828.1-2012抽样计划。 检验规范综述 00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 1.2 IPC-A-610D 电子组装件的可接受条件,衡量电子产品中PCBA外观质量评判的标准。 1.3 IPC-A-610B SMT贴装工艺接收标准。 1.抽样方案 按GB/T 2828.1-2012正常一次抽检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ⅡAQL=4.0。 3. 标准定义 3.1判定分为:允收、拒收和其他 3.1.1允收(Ac):外观满足允收条件,且能维持组装可靠度,判定为允收。 3.1.2拒收(Re):外观缺陷未能满足理想状况和允收条件,且影响产品功能和可靠度,判定为拒收。 3.1.3其他:特殊情况。 3.2缺陷等级 3.2.1严重缺陷(CRITICAL DEFECT,简写CRI):不良缺陷,使产品在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之缺点,称为严重缺点。 3.2.2主要缺陷(MAJOR DEFECT,简写 MAJ):不良缺陷,使产品失去全部或部分主要功能,或者相对严重影响的结构装配的不良,从而显着不低产品使用性的缺点,称为主要缺点。 3.2.3次要缺陷(MINOR DEFECT,简写 MIN):不良缺陷,可以造成产品部分性能偏差或一般外观缺陷,虽不影响产品性能,但会使产品价值不低的缺点,称为次要缺点。 3.检验条件 4.1 在正常室内日光灯灯管的照明条件(灯光强不为1支40W或2支20W日光灯),被检测的PCB 与光源之距离为:100CM以内。 4.2 将待测PCB置于执不检测者面前,目距20CM内(约手臂长)。 4.检验工具 静电手套、游标卡尺、平台、测试工装 6. 名词解释 6.1 立碑:元器件的一端离开焊盘而向上斜立或直立现象。 6.2 连锡或短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应相连的焊点之间的焊锡相连,或焊点的焊料与相邻的导线相连的不良现象。 6.3 移位或偏位:元件在焊盘的平面内横向(水平)、纵向(垂直)或旋转方向偏离预定位置;(以元件的中心线和焊盘的中心线为基准)。 6.3.1 横向(水平)偏位:元件沿焊盘中心线的垂直方向移动为横向偏位(图a);(又叫:侧面移位)。 6.3.2 纵向(垂直)偏位:元件沿焊盘中心线的平行方向移动为纵向偏位(图b);(又叫:末端偏移)。 6.3.3 旋转偏位:元件中心线与焊盘中心线呈一定的夹角(θ)为旋转偏位(图c)。(也叫:偏位)。

化妆品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

修改记录 修改日期修改内容版本/版次修订人审批生效日期

规范公司产品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半成品、成品(裸包装)的检验。 3 定义 无 4 职责 品检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 检验员:负责对规定项目进行检测。 5 程序 抽样方案 半成品抽样方案参照《原料和半成品取样管理规定》。 成品抽样方案 外箱取样:若设总数为n ,则当n ≤3时,逐件取样;当3<n ≤ 100时,按n +1取样量随机取样;当n >100时,按2n +1取样量随机取样。 成品(裸包装)外观取样: 成品(裸包装)的外观检验规则根据GB/T2828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如下表所示: 外观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表 批量范围 样本量 Ac Re Ac Re Ac Re 2-8 2 ↓ ↓ ↓

9-15 3 ↓↓0 1 16-25 5 ↓↓↑ 26-50 8 ↓0 1 ↓ 51-90 13 ↓↑ 1 2 91-150 20 ↓↓ 2 3 150-280 32 ↓ 1 2 3 4 281-500 50 ↓ 2 3 5 6 501-1200 80 0 1 3 4 7 8 1201-3200 125 ↑ 5 6 10 11 3201-10000 200 ↓7 8 14 15 315 1 2 10 11 21 22 35001-150000 500 2 3 14 15 ↑ 800 3 4 21 22 ↑500001及其以上1250 5 6 ↑↑ Ac-接收数,Re-拒收数:当样本数量大于或等于批量时,则执行100%检验。↑-使用箭头上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同类缺陷合计,当不合格数≤Ac时,则该批合格。 成品(裸包装)抽样频次 按批次进行抽样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成品(裸包装)外观检验 成品外观检查水平和具体检验标准参照下表: 检验标准表一 缺陷类别零缺陷A类(AQL=)B类(AQL=)C类(AQL=)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检验规范成品 号:版 QD-2012002 文件编号:本 期: 2012-07-30 日征魏制:编 审核:胡佳期: 2012-07-30 日期:日 2012-07- 琪段准:批 受 2012-08-01 生效日期:受控状态:控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缺陷级别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7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 库。 检验标识记录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 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 准。 仓库复检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执行。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B.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正常检验: A、有一批检验不被接收。 B、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C、品质部门认为有必要恢复正常检验。 加严检验以下有其中一条则进行加严检验。 A. 有客户投诉。 B. 同一型号连续3 批检验不合格。 C. 品质部门认为需要加严检验。 暂停检验

半成品及成品检验规程

半成品及成品检验规程 招聘(广告) 1.目的: 为确保公司质量检验活动有效开展并促进公司半成品及成品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规程。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对公司半成品及成品制造过程开展的质量检验活动进行控制。 3.职责: 3.1 科技部是本规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规程的制定、修订和监督管理。 3.2 质检员负责专检活动的具体实施。 3.3 制造部和车间负责产品自检、互检活动的开展和管理。 3.4 车间班组长负责自检、互检活动的日常检查。 3.5 操作工负责自检、互检活动的具体实施。 4. 程序和要求: 4.1 半成品检验 4.1.1 自检 4.1.1.1 操作工在进行加工前首先要对前道工序转来的零部件进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加工,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标识并隔离存放。随后,操作工要立即报告检验员以进行处置。 4.1.1.2 各装配工序在装配完工后必须由装配者本人在部件规定位置上打上工号钢印。 4.1.1.3 装配组长按照装配过程质量控制规程和产品技术要求对装配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 核对工号钢印。 4.1.1.4 组长在验收时要填写相应总成件的检测记录,如吊臂装配完工检查时填写《吊臂总成检测记录》RCDA-111等。检测记录内容中除检验员、检验时间、专检情况、总体判定栏由质检员填写外,其余内容都由组长填写。产品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在记录自检情况一栏内。 4.1.1.5 组长在检查产品符合要求并填好记录后立即将记录交质检员进行专检。 4.1.2 专检 4.1.2.1 质检员在接到组长交来的完工装配检测记录并确认记录符合要求后即可进行实物 质量检查。 4.1.2.2 质检员要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测记录的专检情况栏内,并签署姓名和检验日期。合格产品要填写总体判定合格,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 4.2 成品检试验 4.2.1 自检 总装完毕进入试验技术状态前试验员要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试验大纲要求方可进行试验。4.2.2 专检 试验由试验员操作,试验情况由质检员填写在《出厂试验记录表》RCDA-1014中。 装配过程中各总成件个人工号、关键部件的使用情况登记由检验员填写在《出厂试验记录表》RCDA-1014附页栏内。 4.3 建立质量档案 质检员在试验完毕后将《出厂试验记录表》RCDA-1014(包括附页内容)与该完工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版本号: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受控状态: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检验标识记录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 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 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准。 仓库复检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执行。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B.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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