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建立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本公司的产品外观检验有一定的检验依据。
为有效控制外购PCB板的品质,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PCB原材料的交收检验标准。
3 检验条件
(1)光度:正常室内的照明、自然光或日光,光亮度500Lux以上。检验距离:30cm.
(2)光线照射方向及检验位置:光线照射方向及位置以方便检验为原则。待测物与光源方向呈报30o~60 o。目检方向与光源约呈垂直,与待测面约成30o~60 o。
(3)视力:须0.8以上,且不可有色盲。
(4)检验时必须以此组件的图纸资料为辅助工具。
4 检验项目
(1)光板检测
A.防焊漆
1)PCB板的颜色与要求一致;
2)不得起泡、不平整、不得有水印或皱纹;
3)防焊漆底下不得有脏污、氧化;
4)不得露铜或沾锡;
5)不得有刮伤;
B.焊盘(孔):无氧化,多孔、漏孔、堵孔、孔偏,金属涂覆层符合元器件规格说明。
若产品处理有争议时,由产品部门经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