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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船沉物的危害及清除

沉船沉物的危害及清除
沉船沉物的危害及清除

沉船沉物的危害及清除

沉船、沉物一旦产生,特别是当沉船、沉物发生在繁忙而狭窄的航行通道时,航路就可能被阻断,船舶就不能进、出港口,情况严重时就可能导致港口生产瘫痪。沉船舱室中的燃油及石油类产品或毒性货物有可能溢出船体,而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如果这种污染物存留在封闭的舱室中,仅领先船板的缝隙和破口渗漏,那么这种污染的后果会更加严重,因为它们造成的污染危害将是长期的、持续不断的。

由于沉船、沉物占据了水底,且经过数年之后也许会被泥沙深埋,如果其所在水域处于港口建设的规划范围之内,那么,若不及时清除这些沉船、沉物,就会使该水域的水工建设受到极为不利的影响。如果沉船的下部或附近的地层里有值得开发的矿产资源,那么这些沉船必然成为矿产资源开发的一种妨碍,如果主管机关不强迫沉船的所有人或打捞的责任人负责清除这些沉船,那么其所有人或责任人一旦逃逸,则清除沉船的费用很可能要由利用该水域或开发沉船下矿产资源的人承担。这样的结局,对水域资源的开发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沉船、沉物对环境和社会的危害早已被各国关注。各国已从几十年前单纯地从保护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一般高度上升到维护全人类的生存环境的高度来认识沉船、沉物的危害问题。为了尽力防止沉船、沉物的发生,各国政府努力维护沿岸船舶航行的安全。一旦发生沉船、

沉物,则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尽快清除沉船、沉物及减轻它们造成的危害,同时还要尽可能减少清除和打捞方面的风险。在这些原则下,各国政府通常采取以下对策:

1.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要求营造沿岸安全、顺畅的航行环境,从而降低海难发生率。

2.限制或禁止有沉没危险以及载有一旦发生海难事故必将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的货物的船舶进入本国的港口和水域。如果不得不允许这样的船舶进入,那这种“进入”也是在主管当局的极其严密的监视下和在极其周密的保护之中进行的。

3.主管当局对于那些具有沉没危险或一旦发生海难则有可能对本国水域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的船舶,要求其船东在其船舶进入本国水域前向主管当局提供一定的担保金。

4.改善船舶技术状况,限制老龄船参加营运;严格船舶安全检查;凡有严重缺陷者,不允许其离港,就地整改、修理,对列入“黑名单”的船舶甚至勒令不得进入本国水域。

5.导致船舶沉没的直接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多的是碰撞,其次

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关于发布《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交体法发[1999]3 号 关于发布《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个海上艘救中心,各港务(航)监督局,各救捞局,总港总公司,各航道局,各航务工程局,长航局,珠航局,黑航局,各港务局,中远集团,中海集团,长航集团,各外轮代理公司: 现发布《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附件:打捞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的管理,维护打捞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船舶航行、作业安全,防止污染水域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及内河通航水域内从事空载排水量或单件重量200 吨以上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的打捞单位的资质核准。 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上述打捞作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沿海水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二)打捞作业,是指打捞单位对沉船沉物实施的各种处置措施,包括扫测、探摸、起浮、移位、解体、清除等及其他相关作业。 (三)沉船沉物,只指沉没于沿海水域或内河通航水域的船舶、设施及其设备、所匝爱货物以及其他落水物体。 (四)打捞单位,是指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打捞作业的企、事业单位。 (五)打捞单位资质,是指打捞单位依照本规定认定的从事打捞作业的人员、技术、设备、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及其业绩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第四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沿海和内河通航水域内的沉船沉物打捞工作。交通部救助打 捞局(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对打捞单位资质等级的核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简称《资质等级证书》)的发放、管理。 第五条从事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打捞作业活动的打捞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没有《资质等级证书》的打捞单位,不得进行打捞作业。 第六条打捞单位从事打捞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应的港务(航)监督机构申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提供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接受港务(航)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打捞单位资质分为沿海和内河两类,每类分为一、二、三级。 第八条沿海各级打捞单位打捞作业范围: (一)沿海一级打捞单位,可从事沿海和内河吨位不限的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及外商参与的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的打捞作业。 (二)沿海二级打捞单位,可从事沿海和内河空载排水量不超过1000 吨的沉船或单件重量不超过1000 吨的沉物打捞作业。 (三)沿海三级打捞单位,可从事沿海和内河空载排水量不超过400 吨的沉船或单件重量不超过400 吨的沉船或单件重量不超过400 吨的沉物打捞作业。 第九条内河各级打捞单位打捞作业范围: 一)内河一级打捞单位,可从事内河空载排水量不超过2000 吨的沉船或单件重量不超过2000 吨的沉物打捞作业。 二)内河二级打捞单位,可从事内河空载排水量不超过700 吨的沉船或 单件重量不超过700 吨的沉物打捞作业。 三)内河三级打捞单位,可从事内河空载排水量不超过300 吨的沉船或 单件重量不超过300 吨的沉物打捞作业。 第十条打捞单位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应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打捞单位资质等级(定级、普及)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单位,应提供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成立该单位的文件; (二)所具有的船舶、设备的数量、规格及其证明文件; (三)打捞工程技术人员、潜水员的有关技术证书; (四)证明其打捞作业业绩和质量的文件或材料; (五)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三违行为及其预防措施

“三违”行为及其预防措施 作者:张恒程王福国 【摘要】本文就作业区“三违”的情况谈起,细致分析了“三违”发生的原因,列出了“三违”的防范措施。 【关键字】“三违”行为;预防措施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的行为,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彻底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进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提高全员的风险辩识、风险削减能力,增强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安全工作上台阶。 2004年1月开始到2005年的6月份,我们专门深入开展了严反“三违”的活动,从实践中不断总结剖析“三违”行为的深层次原因,制定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杜绝习惯性违章,从根本上消除生产当中的违章现象。 下面从严反“三违”活动所取得的经验与教训及防范措施加以讨论。 一、作业区人员的状况 “三违”行为主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在调查分析前对全区人员的现况作以分析,我区共有员工442人,男员工320人,女员工122人,25岁以上员工占40%,平均年龄27岁。其中正式职工占32%,其它用工形式占68%,班站长以上干部占总人数的20%。取得一定专业学历人员占到46%,在全区问卷调查当中,责任心强的员工占到45%,责任心一般员工占到37%,其它思想员工占到18%。 二、活动开展 (一)开展反“三违”活动的工作思路及方法 为了在反“三违”活动中吸取教训,探索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经验。我们将严反“三违”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即:1、讨论阶段;2、剖析阶段;3、培训学习阶段;4、巩固、完善阶段。 (二)阶段性工作 第一阶段讨论阶段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教案

法制教育课教案 杜绝不良行为 远离违法犯罪方城县独树镇第五初级中学马书明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方城县独树镇第五初级中学马书明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杜绝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自觉遵纪守法。 2、能力目标 发展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提高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逐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3、知识目标 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明确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教学重点: 遵纪守法,防微杜渐。 教学难点: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教学准备: 1、学生准备:调查周围同学存在那些不良行为,搜集不良行为走向违法犯罪的案例。预习本课内容,了解相关链接等辅助教学内容提供的相关知识。 2、教师准备:了解学生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及学生对违法犯罪的认识,做到教学中有的放矢;搜集有关案例。

教学方法: 讨论式、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辅助教学手段: 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二、授新课 名词解释: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I:不良行为类型及形成原因 请同学们思考: 问题1.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船舶沉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编号:AQ-BH-0698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船舶沉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ship sinking accident

船舶沉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定义 1.1船舶沉没是指船舶因外来原因使舱内进水、失去浮力,导致货舱或驳船的甲板、机动船最高一层连续甲板浸没二分之一以上的一种状态。 1.2事故特点 (1)船舶沉没后一般全部或部分没入水面,有可能随水流发生位移。这一特点造成沉船在海上的位置难以确定,将会严重影响通航环境,阻碍船舶的安全航行,影响港口企业的正常生产,容易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2)船舶装载货物不同,也会因船舶沉没带来不同的影响; (3)沉没的船舶一般从发现到打捞,需要一段时间,会给其它船舶航行带来影响; (4)船舶因装有危险货物或本身油料及管路的状态,很有可能

会造成污染或其它事故。 2应急处置重点 (1)尽快搜寻和确定沉船在海上的位置,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并进行警戒或设标; (2)沉船位置不明时,应对相关区域进行扫海搜寻; (3)船舶在航道、锚地等通航水域及附近沉没时,应考虑对相关水域实施封航,并做好现场警戒工作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4)应注意做好人员防护和沉船防污染工作。 3相关职责 3.1搜救领导小组 负责险情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 3.2海事部门 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实施交通管制。 3.3有关搜救单位 按照搜救领导小组的要求协助做好相关事项。 4处置方案

“三违”行为现象的具体内容

“三违”行为的具体内容 (一)典型违章指挥的行为 1.指挥员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2.未履行变更程序,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 3.指挥员工违反操作、检修规程进行操作。 4.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 员作业。 5.在未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指挥员工开始作业。 6.未到现场确认或未落实安全措施就批准作业许可证。 7.强令使用超期未检的安全附件。 8.指挥员工违规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 9.指派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10.指派无特种操作证的员工到特种作业岗位。 11.安排无资质人员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监护, 或作业前环境监测不合格、不具备条件,盲目指挥人员作业。。 12.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未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其工作。 14.发现员工违规作业时不及时制止、纠正。 15.制定检修计划时,未组织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16.布置工作时,未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17.未组织开车前安全检查就安排开车。

18.指挥带病装置、设备的运行运转。 19.不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20.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侥幸心理、放任 自流。 (二)典型违规作业的行为 1.未经许可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射线探伤等特殊作业。 2.未经许可进行非常规作业。 3.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 毒气体浓度,或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顺序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或 分析结果不合格仍进行作业。 5.作业监护人离开监护现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参与作 业。 6.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即开始作业。 7.作业过程未按要求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8.使用没有合格标签的移动梯子、电动工具,或未按照要求执行一人作业,一人扶梯进行作业。 9.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牌的脚手架。 10.拆卸可能含有物料的管线设备时没有使用防护面屏。 11.在吊物、吊件下行走或逗留。 12.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

违法犯罪 杜绝不良行为

《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教学设计 安居第一中学刘娟 一、内容标准: 本课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让学生了解法律的三个基本特征,理解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懂得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明确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都有可能发展为犯罪。以此来告诫大家若发现自己身上有不良行为要及时改正,使自己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教学内容分析: 在学习“面对生活中的不良诱惑”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明确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三、学情分析: 通过《面对生活中的不良诱惑》的学习,绝大部分学生明白生活中的“黄、赌、毒、法轮功”等到不良诱惑是有危害性的,并且也知道应该自觉抵制这些不良诱惑这个道理。但要把这些认识落实到行动中就会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对于留守儿童就已沾染一些不良行为习惯的同学,想从根本上去改掉这些不良行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何通过案例教学震撼学生,起到警示的作用,让学生对自己的一些不良行为重新审视,尤为重要。 四、学习目标: 1、绝大多数学生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通过叙永警方打掉一未成年盗窃团伙,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明确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3、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规定,能有95%以上的同学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4、通过对本节课的学习交流,有95%以上的学生能杜绝不良行为,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自觉遵纪守法。 五:评价任务设计: 1、通过对案中青少年合伙抢却的犯罪经过的分析,评价学生对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的认知程度。 2、结合案例中青少年犯罪,讨论漫画中“偶尔做一次错事没什么”的问题,评价学生对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也可能导致犯罪的认识程度。 3、通过相关法律中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规定和专家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都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的观点,评价学生掌握了多少杜绝不良行为的可行性的做法,以及从思想还应吸取哪些教训的认识。 六、教学重点难点: 1、重点:(1)杜绝不良行为(2)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自觉遵纪守法 2、难点: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七、教学方法:

河南省周口市高三第三次诊断考试文综地理试题

河南省周口市高三第三次诊断考试文综地理试题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4题;共16分) 1. (4分)假设每生产1吨钢要消耗1.5吨煤炭和1.5吨铁矿石,下图中甲、乙两地和乙、丙两地相距都为10 km,甲、丙两地相距8 km。每吨煤炭、铁矿石和钢材的运费分别为0.2元/千米、0.12元/千米和0.35元/千米。据此回答问题。 (1)若甲地为钢铁的消费市场,则图中最适合建钢铁厂的是() A . 甲地 B . 乙地 C . 丙地 D . 乙地和丙地之间 (2)上题中钢铁厂选择在该地布局的理由是() A . 运费低、靠近河流,运输方便 B . 靠近铁矿、运费低 C . 靠近煤矿、运费低 D . 环境污染小 2. (2分) (2019高一上·西湖月考) 下列人类活动,打破了水循环过程在局部地区的平衡并将带来不良后果的是() A . 修建水库

B . 跨流域调水 C . 大面积排干湖泊、沼泽 D . 久旱时实施人工增雨 3. (6分) (2016高二上·广东期末) 台湾学界,把迁移的紫斑蝶以及它们聚集越冬的山谷称之为“紫蝶幽谷”现象。读图回答下列各题。 (1)“紫蝶幽谷”均分布在() A . 南部沿海地区 B . 山脉南段两侧的低海拔地区 C . 高山峡谷地区 D . 亚热带季风气候的温暖区 (2)紫斑蝶选择山谷越冬,主要是该地() A . 背风温暖 B . 人烟稀少 C . 降水丰富 D . 花蜜充足 (3)紫斑蝶北返时间最可能在于() A . 1月下旬 B . 9月中旬

C . 3月中旬 D . 5月下旬 4. (4分) (2019高二下·通榆月考) 读“等高(深)线地形图”,回答下列小题。 (1)图中字母代表的地形,正确的是() A . a——大陆坡 B . b——大陆架 C . c——海沟 D . d——海岭 (2)图中0°经线穿过的板块是() A . 太平洋板块 B . 美洲板块 C . 非洲板块 D . 印度洋板块 二、综合题 (共4题;共30分) 5. (5分)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农业产区,对带动我国农业整体素质提高,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下图是“我国部分农产品优势产区布局示意图”。读图回答下列问题。

煤矿三违现象分析

“三违”可控,事在人为在煤矿生产中,绝大多数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行为不规范,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认真分析“三违”的成因和危害,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是煤矿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通过对所查处“三违”发生的成因和性质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将“三违”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盲目性。一部分人认为煤矿井下作业只是很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对学习安全知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凭习惯和经验作业,造成盲目性“三违”。2.无知性。相当一部分人由于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较低,自控能力和个人安全意识差,对需要掌握的应知应会技术和施工措施一知半解,很多人违章了还根本不知道错在哪里。3.习惯性。不能够很好地摆**全与效益的关系,只讲产量、进尺,为了完成尽可能多的工作量,随意省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在没有导致事故,尝到“甜头”的情况下,一再实施,养成习惯性“三违”。4.管理性。在明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仍指挥职工强行作业,造成了管理性“三违”。5.放任性。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管理粗放,对一些轻微“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安全错误思想,久而久之,造成放任性“三违”。6.工序性。在作业中没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差,安全设施不齐全,给后续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留下了安全隐患,造成了工序性“三违”。 7.社会影响性。一方面,过多地接受外部信息,容易分散精力,在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行为走样;另一方面,家庭和亲属中发生的一些矛盾及生老病死等重大事件,也会使工人思想情绪波动,在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导致行为失调。“三违”的主体是人,人的错误认识是导致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根源。由于个人的文化层次、社会阅历、家庭状况、素质等各不相同,因此,造成“三违”的主观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不正确的心理:1.侥幸心理。自认为自己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违章违纪不会出事,便碰运气,一旦成功,就盲目自信,经常抱着侥幸心理违章违纪。2.麻痹心理。在单位一段时间没有发生事故,安全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人安全思想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把规程措施抛至脑后,工作不细心。3.习惯心理。由于工作内容和形式单一,很多人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靠惯性作业,凭经验施工,根本不去想是否违反规程,是否符合措施要求。4.马虎心理。安全思想松懈,在工作中一贯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应付了事。 5.蛮干心理。摆不**全与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只想着要产量、要进尺,不顾作业场所有没有安全隐患,即使发现了隐患也不处理,放任隐患,违规操作,最终导致事故。 6.取巧心理。为了达到目的,投机取巧,我行我素,不充分估计行为的恶果,冒险违章违纪,扒矿车、坐皮带、带电作业等等。 7.盲目心理。新工人和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工人,由于缺乏安全知识或文化技术素质低,作业中糊里糊涂地违章,糊里糊涂地出事。 8.厌倦心理。因长年累月地高强度劳动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堪重负,生产热情不高,工作完全处于应付状态,使安全缺乏可靠性。 9.唯心心理。有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抱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的错误想法,不注意安全,随意工作,往往造成事故。要结合企业改革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扎实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科学、理性地看待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安全素质是工人安全意识、业务水平、行为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体现。要借助安全培训这一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以“一通三防”知识学习为重点和突破口,全面提升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使职工明白什么是安全,怎样才能保证安全。重视开展“三违”危害性的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教育不放松,紧密围绕工人心理规律、社会和家庭生活对人的影响规律、安全与生产发展规律,以有效、管用为原则,通过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三违”人员现身说法等安全教育形式,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规范行为,远离违章。减少和杜绝“三违”必须立足严管重教,循序渐进,多管齐下,形成“人人要安全,个个争安全”的良好局面,最终杜绝“三违”。

三违危害性教学内容

“三违”现象的类型及特点。通过座谈了解及大量事实证明,“三违”现象的类型及特点主要表现是: 1、盲目性“三违”。少数职工认为,煤矿井下作业只是一种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对学技术钻业务和学习安全知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凭习惯和经验作业,造成盲目性“三违”。 2、无知性“三违”。相当一部分职工由于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较低,自控能力和自主保安意识差,对应知应会技术和施工措施一知半解,很多人违了章还根本不知道错在什么地方,造成无知性“三违”。 3、习惯性“三违”。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区队干部,不能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只讲进尺、产量,随意省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在尝到“甜头”的情况下,实施习惯性“三违”。 4、管理性“三违”。有些区队管理人员,重生产安排轻隐患整改,重制度制定轻现场落实,执行力服从力差,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一拖再拖。甚至有的管理人员明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指挥职工强行作业,造成了管理性“三违”。 5、放任性“三违”。个别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管理粗放,对一些轻微“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职工的错误思想,久而久之,造成了放任性“三违”。 6、工序性“三违”。有的职工在作业中不按照规程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差,安全设施不齐全,给后续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留下了安全隐患,造成工序性“三违”。通过对发生“三违”的主体分析,40周岁以下占绝大多数,由于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影响,严重“三违”逐

年减少,一般“三违”却相对增加,作业工序、环节多的单位“三违”现象相对严重,采掘、机、运、通单位是“三违”的多发单位,其主要特点是文化程度越高、年龄越大、资历深厚者,“三违”行为越少。 “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三违”的主体是人,人的错误思想是导致“三违”的主要根源。由于职工个体的文化层次、社会阅历、家庭状况、思想素质等各不相同,因而造成“三违”的主观原因也呈多样性,通过座谈了解、综合分析,其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侥幸心理。有的职工认为自己的自我控制能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自如,偶尔违章也不会出事,碰运气一旦成功,就盲目自信,经常抱着侥幸心理去违章作业。 2、麻痹心理。在单位一段时间没有发生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管理人员、职工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松懈下来,把规程措施置之度外,认为做好安全生产是一件容易的事,麻痹思想油然而生,“三违”现象屡见不鲜。 3、习惯心理。由于工作内容、场所、形式单一,很多管理人员和职工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靠惯性作业,凭经验施工,根本不去想是否违规,是否符合措施要求,形成习惯性“三违”。 4、马虎心理。少数职工在工作中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应付公事,糊里糊涂出现“三违”。 5、蛮干心理。有些职工,特别是班组,摆不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一心只想多超产,多拿台阶奖,不顾作业场所有没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教案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主题班会课教案 南丹中学兰启伟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杜绝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自觉遵纪守法。 2、能力目标 发展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能力,提高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逐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3、知识目标 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明确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教学重点: 遵纪守法,防微杜渐。 教学难点: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教学准备: 1、学生准备:调查周围同学存在那些不良行为,搜集不良行为走向违法犯罪的案例。预习本课内容,了解相关链

接等辅助教学内容提供的相关知识。 2、教师准备:了解学生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及学生对违法犯罪的认识,做到教学中有的放矢;搜集有关案例。 教学方法: 讨论式、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辅助教学手段: 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 二、授新课 名词解释: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一)不良行为类型及形成原因 请同学们思考: 问题1.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毒、注射毒品; (9)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

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

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 实施机关:云阳海事处 受理部门:海事科受理岗位:政务受理员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施工作业单位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1、参与打捞的单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 2、已依法签订沉船沉物打捞协议; 3、从事打捞作业的船舶、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4、已制定打捞作业计划和方案,包括打捞的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 5、对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6、已建立相应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制,并已制订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提交材料: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二份); 2、施工作业单位的能力证明文件及其影印件; 3、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4、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财务担保证明(紧急清障时可事后补办); 5、打捞作业计划和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紧急清障时可事后补办); 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 7、沉船沉物所有权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8、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必要时); 9、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10、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必要时); 11、专项维护申请(必要时); 12、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书(必要时)。 [说明:解体清除打捞需附送打捞水域扫测计划,爆破作业还需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防污染措施计划书需经上海海事局批准。]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核发《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必要时发布航行(通警)告,进行专项维护;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说明: 1、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1)内河一级打捞单位可从事内河空载排水量不超过2000吨的沉船或单件重量不超过2000吨的沉物打捞作业; (2)内河二级打捞单位可从事内河空载排水量不超过700吨的沉船或单件重量不超过700吨的沉物打捞作业;

“三违”行为及其预防措施

三、反“三违”措施的制定与防范 在反“三违”行为方面,总结各种事故教训,只有行之有效的防范与管理,才能确保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减少或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总结教训的同时,严格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重中之重。 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事故形成的原因中占有重要位置,但人的行为是安全系统中最难控制的因素,人的失误或犯错误的概率比任何机械、电器、电子元件的故障概率要大得多,因为人的失误或犯错误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因此,只有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操作者发现、认识危险的能力,明确危险的后果,促使其形成安全动机,掌握避免危险、防止事故的技能,才会有安全行为,并使其逐渐养成安全习惯。基于以上认识,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措施主要有 (一)职业适应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员工以适应岗位的需要,在从员工的调配方面,我们应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现有员工的合理调配,应根据各岗位的要求进行合理的安排员工,也就是要因岗而宜,因人而宜,比如大站大库就应安排综合能力强、素质高的员工,同时根据各岗位的重要性及易发生“三违”的概率的高低要根据员工责任心强弱来定人定岗,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三违”行为的发生。其二是严把输入人员的质量,以确保在工作分配当中,能够按岗位的要求去进行分配,从近年来输入人员的质量来看,确实与生产需要形成了矛盾,也就是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的要求,并且与岗位的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从“三违”行为在工作熟练程上的反映来看,工作熟练程度越高,“三违”行为的概率就会越小,因此要严格控制不合格员工的输入量和提高输入员工的综合素质,才是从源头上治理各种“三违”行为的关键所在。 (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良好的工作环境,首先是良好的人际关系,积极向上的集体精神,创造融洽和谐的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使工作集体具有凝聚力,这样才能使员工心情舒畅的工作,积极主动地相互配合,另外要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用大环境影响小环境,促使内因发生转变,以适应大环境的要求,最终达到“三违”行为自我消灭。 (三)加强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当然,员工的后续教育是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及综合实力提升的最关键因素,根据分作业区分入员工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的高低,要对员工进行系统的继续教育,使员工进一步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这其中就是要加强各种培训的有效性,如对井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确保能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对员工的培训要确保操作员工的资格认证的严肃性,防止师资人员出现“三违”行为,杜绝软件上出现“违章作业行为”。 (四)建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制度

违纪违法犯罪的区别和联系完整版

违纪违法犯罪的区别和 联系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违纪、违法、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违纪、违法和犯罪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既有密切联系又存在着区别。 违纪主要是指违反某一个群体内部制定的纪律的行为,如学校纪律、企事业社会团体纪律、党纪、军纪等。 违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这里法律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法令等一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文件。 犯罪是专指违反我国刑法之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我国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5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4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三者的区别: 主要在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三者相比,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最大,违纪最小,违法位于中间。违纪只是违反了群体内部规定,危害性最轻;违法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和严重的违法行为。一般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没有触犯到刑事法律;严重的违法行为特指触犯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属于犯罪范畴。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特征:第一,严重的危害社会性。这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刑事违法性即行为必须是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第三,应受刑罚处罚性,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我国《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标准。 犯罪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 三者联系: 三者均违反了相应的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总之,违纪、违法和犯罪三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犯罪总是从一般违法行为开始的,而一般违法行为又是从违纪行为开始的。因此,我们要坚决摒弃“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错误思想,不断加强思想品德建设,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青少年。

沉船沉物的危害及清除

沉船沉物的危害及清除 沉船、沉物一旦产生,特别是当沉船、沉物发生在繁忙而狭窄的航行通道时,航路就可能被阻断,船舶就不能进、出港口,情况严重时就可能导致港口生产瘫痪。沉船舱室中的燃油及石油类产品或毒性货物有可能溢出船体,而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如果这种污染物存留在封闭的舱室中,仅领先船板的缝隙和破口渗漏,那么这种污染的后果会更加严重,因为它们造成的污染危害将是长期的、持续不断的。 由于沉船、沉物占据了水底,且经过数年之后也许会被泥沙深埋,如果其所在水域处于港口建设的规划范围之内,那么,若不及时清除这些沉船、沉物,就会使该水域的水工建设受到极为不利的影响。如果沉船的下部或附近的地层里有值得开发的矿产资源,那么这些沉船必然成为矿产资源开发的一种妨碍,如果主管机关不强迫沉船的所有人或打捞的责任人负责清除这些沉船,那么其所有人或责任人一旦逃逸,则清除沉船的费用很可能要由利用该水域或开发沉船下矿产资源的人承担。这样的结局,对水域资源的开发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沉船、沉物对环境和社会的危害早已被各国关注。各国已从几十年前单纯地从保护人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一般高度上升到维护全人类的生存环境的高度来认识沉船、沉物的危害问题。为了尽力防止沉船、沉物的发生,各国政府努力维护沿岸船舶航行的安全。一旦发生沉船、

沉物,则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尽快清除沉船、沉物及减轻它们造成的危害,同时还要尽可能减少清除和打捞方面的风险。在这些原则下,各国政府通常采取以下对策: 1.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要求营造沿岸安全、顺畅的航行环境,从而降低海难发生率。 2.限制或禁止有沉没危险以及载有一旦发生海难事故必将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的货物的船舶进入本国的港口和水域。如果不得不允许这样的船舶进入,那这种“进入”也是在主管当局的极其严密的监视下和在极其周密的保护之中进行的。 3.主管当局对于那些具有沉没危险或一旦发生海难则有可能对本国水域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的船舶,要求其船东在其船舶进入本国水域前向主管当局提供一定的担保金。 4.改善船舶技术状况,限制老龄船参加营运;严格船舶安全检查;凡有严重缺陷者,不允许其离港,就地整改、修理,对列入“黑名单”的船舶甚至勒令不得进入本国水域。 5.导致船舶沉没的直接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多的是碰撞,其次

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

《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 一、讲座目的:使学生能明确几个基本概念:不良行为、法律、一般违法行为、犯罪;了解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的关系;认识到习惯成自然,不良行为有可能会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认识到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使学生能树立“防微杜渐”的思想,努力纠正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 二、讲座重点:几种觉的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 三、讲座方法:案例教学法 四、讲座对象: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五、讲座时间:讲座内容五十分钟。 附:讲座提纲 引言:阿华抢劫案引入,提出问题:为什么阿华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一、基本概念 1、不良行为 2、法律 3、违法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4、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概念 二、不良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关系 1、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2、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关系 三、几种常见的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 四、抵制不良行为,远离黄、赌、毒,预防违法犯罪 结语 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 引言:阿华抢劫案引入 案情经过:被告人阿华、小明、刘平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三人一直都是不喜欢学习,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每天都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和酒吧的灯红酒绿不能自拔。怎么样才可以不用辛苦又轻松来钱呢?三伙伴经过商议,把目标制定在比自己小的在校学生的自行车上。2006年深秋的一天,三人在校园门口,将骑着新自行车回家的在校学生刘某拉倒在地,一番恐吓与推搡之后,自行车轻而易举地到手了。很快,抢来的自行车换来了100元钱。初尝甜头的他们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又先后采用类似的方法在相同的地点作案两次。最令人可气又可笑的是,在他们实施第三次抢劫的半个小时后,受害人家长带着警方来到犯罪现场时,他们依然在那里骑着新抢的车开心地玩耍,直到冰冷的手铐将他们铐走时,前所未有的恐惧才袭上心头。 为什么阿华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8.1勿以恶小而为之 8.2第一课时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教材学生分析:知道法律特征,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学生分不清违法和犯罪,认识不到法律既有情又无情,对法律感兴趣,有了解,想知道生活中一些法律行为的性质。教学目标了解违法犯罪的基本知识,知道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在思想上树立避免违法犯罪的观念。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犯罪的特征。难点: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教学方法小组讨论法、活动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过程 复习: 上一单元我们了解到当今社会处处有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对我们的权利具有保护作用。 导入:三国刘备告诉他的孩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现实生活中有些青少年误入歧途,和他们的道德法制观念有关。怎么才能不铸呢?(认真学法,自觉遵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板书)第八单元法不可违 (一)民意小调查: 如果你在路上捡到别人遗失的一件比较贵重的东西,你通常会采取哪一种做法? A.将它占为己有B.寻找失主归还或上交C.置之不理 同学们纷纷举手作出表决。 教师提问: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占为己有不归还,是一种什么行为?(学生发言) 小结: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不但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探究园:P74“情景研讨――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违法吗?” 思考:为什么拾获他人的遗失物不还违法? 有关法律规定: (投影)《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 分析:黄海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绝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失主,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黄海同学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三)案例分析: (投影)赶去参加中考的小明骑车至考场附近的十字路口时,看见红灯亮了,此时绿灯方向正好没有车辆和行人通过。他想:中考事关重大,即使现在闯红灯也不会妨碍交通,于是他继续向前骑。 问:小明的做法是不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学生回答) 小结:小明骑车闯红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他做出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所以,小明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四)引入违法行为的概念 (板书)1、什么是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违法行为就是――(提问学生) 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P76,划线)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3 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 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车间安全办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3公司安全办利用宣传栏,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 4.4各班组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意识教育。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车间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各车间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处罚。 5.3 各级、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4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5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6 各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按公司《关于建立违章人员、重大险肇事故及各类伤害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办学习班制度》执行。 5.7车间“三违”行为6个月累计10次以上,取消责任车间当年评先资格。 5.8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责任车间安全管理办负责核实。 5.9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车间从重处罚。 5.10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11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奖励制度》进行奖励,被举报车间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6. 违反本制度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于发布《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交体法发〔199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个海上艘救中心,各港务(航)监督局,各救捞局,总港总公司,各航道局,各航务工程局,长航局,珠航局,黑航局,各港务局,中远集团,中海集团,长航集团,各外轮代理公司: 现发布《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的管理,维护打捞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船舶航行、作业安全,防止污染水域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及内河通航水域内从事空载排水量或单件重量200吨以上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的打捞单位的资质核准。 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上述打捞作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沿海水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二)打捞作业,是指打捞单位对沉船沉物实施的各种处置措施,包括扫测、探摸、起浮、移位、解体、清除等及其他相关作业。 (三)沉船沉物,只指沉没于沿海水域或内河通航水域的船舶、设施及其设备、所载货物以及其他落水物体。 (四)打捞单位,是指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打捞作业的企、事业单位。 (五)打捞单位资质,是指打捞单位依照本规定认定的从事打捞作业的人员、技术、设备、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及其业绩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第四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沿海和内河通航水域内的沉船沉物打捞工作。 交通部救助打捞局(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对打捞单位资质等级的核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简称《资质等级证书》)的发放、管理。 第五条 从事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打捞作业活动的打捞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没有《资质等级证书》的打捞单位,不得进行打捞作业。 第六条 打捞单位从事打捞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应的港务(航)监督机构申请水上水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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