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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系统

广东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系统
广东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系统

广东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系统新工程

一、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1、试(检)验报告

1)混凝土、砂浆及原材料检验报告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外加剂检验报告

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碎石或卵石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混凝土配合设计比报告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混凝土试件抗折强度检验报告

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隔热材料检验报告

2)钢材及钢构件

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

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

3)墙体材料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检验报告

蒸压灰砂砖检验报告

4)PVC、塑料、铝合金等

铝塑复合板检验报告

铝合金建筑型材检验报告

5)结构现场检测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检验报告

6)门窗、幕墙检测

建筑玻璃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建筑门窗五金配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建筑用塑料外窗角强度检验报告

7)岩土地基基础检(试)验检验报告

8)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2、施工管理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记录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一)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二)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单位工程竣工图登记表

施工日志

3、施工过程记录

1)建筑工程

工程基线复核表

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

主体施工沉降观测结果

地基基坑(槽)回填检查记录表

砂浆试块核查汇总表及混凝土试块检查汇总表

静压混凝土预制桩记录表

静压混凝土预制桩施工记录表

挖孔桩成孔检查记录

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地基基抗(槽)开挖、施工检查记录

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

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表

砂浆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表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表

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表

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表幕墙防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

玻璃幕墙结构胶粘结剥离试验记录表

密封胶、密封材料检查记录表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土建)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安装)

水箱满水试验记录

密闭水箱(罐)水水压试验记录

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

管道焊接检查记录

管道(设备)水压试验记录

管道系统冲洗记录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记录

室内消火栓试验试射记录

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记录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室外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记录

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4)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电缆敷设记录

直埋电缆敷设记录

漏电保护器模拟漏电测试记录

防雷引下线连接记录

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建筑物通电试运行记录

4、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主体结构工程

3)装修装饰工程

4)屋面工程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三、工程验收及备案资料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评价书

竣工验收备案表

加油站管理办法(2002年)

关于印发《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粤经贸资源[2002]44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的批复》(粤府函[2002]93号),现将《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 省质技监局省环保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 ( 暂行 ) 为了规范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加强对加油站规划、建设、经营的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和《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国经贸贸易[1999] 6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省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加油点(下称加油站),包括陆上加油站、水上加油站(船)。 第二条加油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经贸委审批加油站的经营资格,协调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工商、质量技监、环保、税务等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对加油站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加油站的布点规划 第四条加油站布点规划原则: (一)高速公路主干线加油站应与沿线的服务设施相配套,一般控制在每百公里单向2个、双向4个范围内。 (二)国道和省道公路沿线加油站按每百公里单向4至5个、双向8至10个标准设置。车流量大的公路沿线可按每百公里双向12个标准设置。 (三)县、乡公路沿线按每百公里双向12至16个标准设置。 (四)在城区内繁华商业中心地段的外围公路(道路)沿线布点,半径一般控制在1.5公里以上。 (五)加油站的布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消防的有关规定。水上加油站(船)的布点选址必须同时符合港务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在本办法正式生效之前,已领取证照但不符合本办法规划原则的加油站,各地应统筹计划,逐年搬迁或关闭。加油站搬迁或关闭,原址严禁新建加油站。 第五条加油站布点规划审批程序: (一)县(市、区)经委会同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订辖区内加油站布点规划,上报地市级经委。 (二)地市级经委会同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加油站布点规划原则,审核县(市、区)加油站布点规划。汇总上报省经贸委。 (三)省经贸委商省建设厅审批各市加油站布点规划。 (四)各市加油站布点规划经省经贸委批准后,严禁随意改变。由于客观原因确需

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

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 ( 暂行 ) 为了规范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加强对加油站规划、建设、经营的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和《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国经贸贸易[1999] 6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本省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加油点(下称加油站),包括陆上加油站、水上加油站(船)。 第二条加油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经贸委审批加油站的经营资格,协调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工商、质量技监、环保、税务等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对加油站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加油站的布点规划 第四条加油站布点规划原则: (一)高速公路主干线加油站应与沿线的服务设施相配套,一般控制在每百公里单向2个、双向4个范围内。 (二)国道和省道公路沿线加油站按每百公里单向4至5个、双向8至10个标准设置。车流量大的公路沿线可按每百公里双向12个标准设置。 (三)县、乡公路沿线按每百公里双向12至16个标准设置。 (四)在城区内繁华商业中心地段的外围公路(道路)沿线布点,半径一般控制在1.5公里以上。 (五)加油站的布点选址必须符合规划、消防的有关规定。水上加油站(船)的布点选址必须同时符合港务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在本办法正式生效之前,已领取证照但不符合本办法规划原则的加油站,各地应统筹计划,逐年搬迁或关闭。加油站搬迁或关闭,原址严禁新建加油站。 第五条加油站布点规划审批程序: (一)县(市、区)经委会同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订辖区内加油站布点规划,上报地市级经委。 (二)地市级经委会同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加油站布点规划原则,审核县(市、区)加油站布点规划。汇总上报省经贸委。 (三)省经贸委商省建设厅审批各市加油站布点规划。 (四)各市加油站布点规划经省经贸委批准后,严禁随意改变。由于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布点规划的,须报省经贸委商省建设厅重新审批。 第六条未经省经贸委批准加油站布点规划和未上报加油站布点规划文件及规划图的地区,一律不予审批加油站建设项目。 第三章新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

加油站管理办法要点

加油(液化气)站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油(液化气)站是公司为垦区生产服务,为区 域经济服务的重要窗口单位,做好加油(液化气)站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塑造农垦石油人的社会形象、拓展成品油经营领域、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具有深远的意义。为使加油(液化气)站的经营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促进加油站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加油(液化气)站经营管理办法。 第二条加油站的资源统一配送,价格统一制定,财务统一核算,外观统一包装,服务统一规范,对外统一宣传。 第三条服务。 第四条加油站为顾客提供全面、全过程、全心全意的本办法适用于呼伦贝尔农垦物资石油集团公 司所属的全资、合建、租赁等类型的加油(液化气)站。 第二章服务与现场管理 第一节服务要素 第五条员工上岗时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左胸前佩 戴胸卡。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双手洁净,不留长指甲。男员工及时刮脸和理发,发长不过耳;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佩戴饰物,过肩长发束于脑后。 24 第六条员工的仪态大方,神情自然,面带微笑,精神

垂。 第七条主动友善招呼顾客,主动了解顾客的需求,认 真聆听顾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合理需求。 第八条笑服务。 第九条 对待顾客一视同仁,态度谦和,礼貌热情,微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与顾客发生争执,应冷静地 做好解释工作或劝阻顾客的不安全行为。 第十条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负责任的、歧视性 的、粗俗的语言。要吐字清晰、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第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程序,为客户提供准 确、快捷的服务。 第十二条车停稳、熄火后到油枪开启前的作业时间不 超过30秒。开票、收款快速、准确、无差错,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分钟。 第十三条合 国家质量标准。 加油(液化气)站给顾客提供的油品必须符第十四条加油(气)时,应按顾客要求的数量(或金额)加足,不得短少。若出现顾客投诉,应态度诚恳,热情 25 接待,妥善处理。

加油站现场管理制度

加油站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生活,为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站长为加油现场第一责任人,加油现场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对加油现场安全卫生有监督管理责任; 二、加油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卫生轮流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扫,防火防盗,加油设备安全巡检; 三、加油现场当班人员必须接受站长,加油现场管理员,轮流值班员的管理; 四、加油现场白班与夜班人员每日分别进行两次打扫,每个班次的卫生清洁标准相同; 五、加油机机内部件有专人进行清洁,当班人员不负责打扫; 六、加油现场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 七、加油现场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八、加油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加油员要提醒司机熄火加油并问清所加油品型号及数量,不可在站内修理车辆,摩托车应指引到指定地点加油; 九、值班人员进行加油现场安全巡检时应注意加油机有无滴漏现象,电线有无漏电,静电接地是否良好,加油岛护拦是否完好,各种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十、卸油池进行清洁时,所有罐口要擦拭干净,做到无尘无油渍,卸

油池表面要做到洁净无污迹; 十一、加油机进行清洁时,机体表面保证洁净无尘土,油枪口应用棉签进行擦拭,枪管与油枪槽要擦拭干净,保证无油渍; 十二、消防沙箱要擦拭干净,并保证沙箱内沙土干燥不潮湿并且沙土有足够的松软程度; 十三、所有消防设备都要逐一进行擦拭,保证所有灭火器罐体干净,消防桶等器材内外洁净,各种指示表牌字迹清晰表面洁净无污迹; 十四、加油现场当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十三步曲,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接待并时刻注意站内各种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设备发生异常情况; 十五、员工违反本规定加油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加油站员工管理制度

加油站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使加油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 所有员工能自觉遵守,随时检查自己的工作,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 1.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能擅自离岗,做到周到服务,礼貌待人。 2.站内人员考勤统一接受管理,并设置专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考勤时间 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3.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4.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 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5.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 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7.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旷工1天,扣款100元,旷工半 天,扣款5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0元,余者累加。 8.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除照 价赔偿外,停发当月月奖。 9.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的加油记录,并打扫大厅、值班室的卫生;其它时间也必须及 时到岗,认真负责。 10.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若无故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则取消当月值班权利,停发 当月值班工资和月奖。 11.所有人员应和司机、送油人、以及外单位的同志应和睦相处,友好协作,树立加 油站的良好形象。 12.加油员应严格按照加油程序进行加油,加油员不得任意涂改加油本上的加油数量, 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13.加油员对每一辆车应认真核对加油本,对无证车辆、车本不对应(特殊情况除 外),一律不许加油,并做好数量记录,做到不长油、不短油,且要监督司机签 字。 14.加油员一般不得接触现金(只有一人值班时除外),如有现金加油,必须先开票、 再加油。 15.站内员工之间应团结一致,体现团队精神,不能吵架、打架,违者扣发当事人当 月奖金。 16.晚上结帐时如有加油车,需保证加油车加油,随后算帐。 17.记录员应认真记录,做到日结日清,保证数据、单位的准确性。 18.记录员对收据一定要负责,金额和数量不能多开或少开。篇二:加油站规章制度 附件1加油站规章制度 1、加油站站长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站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站经营业务活动,组织好经营油品的进、销、调、存工件,了解市场,开拓 经营,保障供应,确保质量,提高销量。 三、落实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经营。

加油站环保管理制度

南安市罗东顺兴加油站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1.目的 落实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确保本油站工程正常运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油站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工作 3.职责 3.1 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每季度对全油站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2油站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每月对全油站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3部门安全防火责任人每周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环保检查。 3.4班组安全防火责任人每天对本班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安全环保检查。 3.5 安全主任及安全执勤员每天进行安全环保巡查。 4.工作程序 4.1各级安全环保责任人签定责任合约书。 4.2安全环保检查范围主要是站场站房内重点部位:油罐区、加油区。 4.3检查类别: 4.3.1周期性检查:油站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安全环保责任人。 4.3.2检查可包括如下内容: a)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环保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掌握安全环保知识的情况; g)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h)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安全防火情况; 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j)安全环保巡查情况;

k)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4.3.3检查人员填写《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4.3.4日常巡检由安全执勤小组/综合管理部负责。 4.3.5巡查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c)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d)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其他安全环保情况; 4.3.6巡查人员填写《安全环保巡查表》 5记录 5.1《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5.2《安全环保巡查表》

广东省汽车保有量及加油站数量分布情况

5.1.1 广东省目前的汽车保有量及加油站数量 1、广东省目前的汽车保有量 截至2007年年底,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82万辆https://www.wendangku.net/doc/2c1399459.html,,其中汽车保有量约105万辆。广州机动车保有量还在以每天400至500辆、每年约15万辆的速度快速增加。在未来10年中,广州的汽车销售将保持17%以上的增幅,从而在2012年达到140万辆以上的汽车保有量,今后广州每年将售出十几万辆汽车。 2、广东省加油站数量 根据广东省“十一五”规划,广东目前加油站共5280座,至2010年规划新增加油站约1620座,即加油站总量将达到6900 座https://www.wendangku.net/doc/2c1399459.html,。 广东目前的加油站中,中石化2298 座,占全省油站总数的44%;中石油230 座,占全省油站总数的4%;中油-BP406 座,占全省油站总数的8%;外资(埃索、加德士、壳牌、华润)加油站114 座,占全省油站总数的2%;其他社会油站2232 座,占全省油站总数的42%。 5.1.2 珠三角有望成为国内首个整体实施国Ⅲ标准地区 按照广东与香港发布的《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的联合声明》,到2010年,珠三角地区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排放总量,要在1997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40%、20%、55%和55%。 5.1.3 2007 年广东省500 加油站年内已用粤通卡 2006年8月,广东省交通厅已与油品公司、银行、汽车4S 经销店开展合作,在油站、银行开通粤通卡业务。目前,全省已有101 个加油站开通了粤通卡业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也纷纷开通了粤通卡业务,并争取在年内实现在全省500个加油站可使用粤通卡加油。 5.1.4 2007 年广东各城市加油站发展情况

加油站动火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加油站动火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加油站动火管理办法(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加油站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或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的都称之为加油站动火。主要包括以下作业: 1、使用电焊、锡焊、焊割等;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及明火照明等; 3、烧烤煨管、铸、锻、电钻、砂轮作业等; 4、熬(浇)沥青、炒沙子等; 5、非加油和卸油的机动车辆进入储油区和爆炸危险区; 6、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等。

第二章加油站动火等级划分 第三条加油站动火分为三级: 1、凡是在油品储油区、加油区、汽车卸油区、雨棚、雨棚柱和桶装油品(含润滑油)储存间或棚、油泵房、公路收发油栈台、隔油池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以及虽移出该区但盛装过甲、乙类油品的各类油罐、油桶、输油管线等均为一级动火; 2、凡是在加油站区域之内,一级动火所列的区域之外,且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的火灾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3、凡在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的站房和一般用电区域内对通常设备的动火(用火)均为三级动火。 第三章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动火票的办理要求 1、凡进行一、二级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及权限办理《加油站动火作业票》。

加油站员工管理规定

加油站员工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加油站员工管理制度为了使加油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自觉遵守,随时检查自己的工作,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 1.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能擅自离岗,做到周到服务,礼貌待人。 2.站内人员考勤统一接受管理,并设置专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3.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4.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5.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7.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旷工1天,扣款100元,旷工半 天,扣款5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0元,余者累加。 8.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除照价赔偿外,停发当月月奖。 9.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的加油记录,并打扫大厅、值班室的卫生;其它时间也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

10.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若无故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则取消当月值班权利,停发当月值班工资和月奖。 11.所有人员应与司机、送油人、以及外单位的同志应和睦相处,友好协作,树立加油站的良好形象。 12.加油员应严格按照加油程序进行加油,加油员不得任意涂改加油本上的加油数量,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13.加油员对每一辆车应认真核对加油本,对无证车辆、车本不对应(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许加油,并做好数量记录,做到不长油、不短油,且要监督司机签字。 14.加油员一般不得接触现金(只有一人值班时除外),如有现金加油,必须先开票、再加油。 15.站内员工之间应团结一致,体现团队精神,不能吵架、打架,违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16.晚上结帐时如有加油车,需保证加油车加油,随后算帐。 17.记录员应认真记录,做到日结日清,保证数据、单位的准确性。

企业内部加油站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公司 关于成立公司内部加油站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内部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公司二○一三年三月二日经理会议研究决定,特成立公司内部加油站安全管理领导组,机构设置如下: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组职责:全面负责公司公司内部加油站的安全管理,编制管理制度,检测设施设备的配置,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置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等。 特此通知 XXX年X月X日

加油站主管(物资部主任)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领导内部加油站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油品的进、销、调、存工件,保障供应,确保质量。 三、落实内部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实现安全经营。 四、管理好站内设施,组织人员经常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发生事故及时处置,并上报主管领导。

加油员、计量员安全职责 一、在物资部主任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二、了解油品的性能和应用知识,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三、严格执行油品计量、卸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油品测量、计算、记录工作。 四、收油前,查验油罐车中油品数量、牌号、质量,核对交运单。 五、每月检测储罐存油数量,做好数据记录, 六、妥善使用、保管和保养计量器具,保证精度。 七、负责本工作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 八、熟悉站内消防器材的性能,并会进行火灾扑救的操作。 九、做好使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卫生工作,保持加油机和工作环境清洁。 十、做好日常加油量的登记汇总工作,认真填报日、月报表。

广东省水上加油站管理办法

广东省水上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粤经贸资源[2003]232号2003年5月21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水上加油站的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广东省辖区水域内所有水上加油站(不含深圳市,下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上加油站,是指具有储存油品功能,以零售形式供应给运输船舶和渔业船舶作燃料的岸基油站或加油船。 岸基油站是指岸上储油装置通过输油管线向靠泊船舶以零售形式供油的站点。 第四条水上加油站所储存和经营的油类仅限于闪点高于60°C的柴油或燃料油。 第五条水上加油站的建设、经营、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六条省经贸委审批水上加油站的经营资格,协调海事、海洋与渔业、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水上加油站的监督管理。 地级以上市或县级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同级海事、海洋与渔业、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对所辖水域内水上加油站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水上加油站的布点规划 第七条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原则 (一)水上加油站的布点规划数目应与当地水域油品的需求量一致,以作业点相对固定的加油船为主,流动加油船为辅。内河水域不得设置流动加油船,沿海港口确需设置流动加油船时,必须严格控制加油船数量和船舶吨位。

(二)水上加油站的布点规划应符合安全、防污及通航的有关要求。在下列水域禁止设置水上加油站: 1.生活用水地表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饮用吸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1500米范围内;旅游观光、生态自然保护区及有关部门划定的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 2.航道急弯航段;大桥上下游200米范围内;高压线垂直投影上下游50米范围内;水底电缆、居民住宅区、船舶修造厂、客运码头、渡口附近;近岸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储或堆场及岸上经常有明火作业点等上下游100米水域范围;距其他水上加油站及水上储库500米范围内。 3.航道主航区以内。 第八条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一)地级以上市海事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分别会同同级经贸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原则,制订商港、渔港内内的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 商港和渔港的集合型港口的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由海事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在同级经 贸部门的协调下共同制订。 (二)广东海事局、省海洋渔业局会同省经贸委审批各市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 第九条各市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经广东海事局、省海洋渔业局、经贸委批准后,严禁随意改变。由于客观原因确需调整规划的,须报广东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经 贸委重新审定。 第十条未上报加油站布点规划文件及规划图或已上报的布点规划未经批准的地区,一律不予审批水上加油站建设项目。 第三章水上加油站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一条企业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水上加油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地区所辖水域水上加油站布点规划; (二)水上加油站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其中: 作业点相对固定的水上加油船必须满足《广东省水上加油站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黄骅市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八日 目录

1、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3) 2、安全员岗位职责 (4) 3、记帐员岗位责任制 (4) 4、开票员岗位责任制 (5) 5、职工安全防火及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5) 6、安全检查制度 (6)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 8、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7) 9、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 10、油品装卸及油品接收管理制度 (9) 1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0) 12、加油员安全操作规程 (10) 13、加油安全操作规程 (11) 14、接油操作规程 (12) 15、卸油安全操作规程 (14) 16、计量员安全操作规程 (15) 一、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把职工安全卫生列 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安全管 理制度。定期对全站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按规定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确保加油站的安全。 4.组织全站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工作,坚持安全活 动日及岗位练兵制度。从而提高职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5.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 无事故。 6.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在紧急状 况发生时做到正确指挥。 7.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 及顾客进行安全教、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加油站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站房设备管理、防爆防火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其它加油站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机动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性经营场所。 注:加油站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4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4.1 一般规定 加油站应按GB50156-2002进行设计、施工,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加油站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加油站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加油站的站长或公司经理是加油站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b)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 c)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d)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保障加油站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消防安全责任人可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开展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加油站各班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检查各岗位人员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b) 进行防火巡查,记录检查情况; c) 及时处置火灾隐患,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4 其它人员

加油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加油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参照《加油站细节管理手册》和《加油站管理规范》,结合我公司加油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管理要求,按照《加油站管理规范》执行。 一、加油站员工宿舍管理 1、员工宿舍是员工住宿、休息的综合场所,站经理应制定相应的宿舍卫生值班和考核制度,悬挂于墙,以保证员工住宿环境。 2、员工宿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新入职员工的标准品由公司统一配置包括:被、褥、枕头、枕巾、床单、被蒙、衣柜、鞋柜、洗漱架、暖壶、毛巾被等,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公司配发的物品与站经理进行交接。 、室内物品摆放要采取定置管理,整齐划一、统一要求、统一标准,摆放位置参照《加油站细节管理手册》。3 不允许员工在宿舍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悬挂、张贴物品。 4、下班员工在宿舍休息时要做好房间的卫生保持,宿舍卫生由本宿舍人员负责,站经理安排好宿舍卫生值班,并及时检查。白班员工在岗期间不允许进宿舍。 5、注意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员工不允许在床上抽烟,员工离开宿舍或宿舍无人时,应随手关、锁门、关闭一切电器,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6、室内禁止烧煮、烹调或私自接配电线及电器。使用收音机、电视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和从事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8、没有站经理的同意,员工宿舍不允许留宿非本站人员。 9、非跑家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必须在加油站住宿。站经理要做好夜查,检查人员在位情况。

10、定制化标准: (1)床上物品:褥子、床单(要铺平整),白天必须铺公司同一定制的白床单。被子按部队标准叠制,可目测到的一面四折朝外。被内侧放枕头,床铺上不可放其它杂物。 (2)其他物品:鞋柜内拖鞋工作鞋分开放置,鞋跟朝内。房间一角处放洗漱架,脸盆内放牙具、毛巾按各占要求统一标准进行放置。衣柜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如房间内添置其它物品或房间格局不同可参照此规定摆放。 11、管理标准 (1)室内天花板、墙壁无积灰、蜘蛛网,墙面无脱落、渗漏,地面干净,不留水渍,未堆放杂物,无异味,无蟑螂、苍蝇。 (2)门窗和滑槽无破损、积灰、蜘蛛网、污渍。 (3)空调(电风扇)扇叶、网罩无积灰、锈蚀。 (4)照明灯无积灰、蜘蛛网,电源开关及接线盒盖板、贴脚线无积灰、污渍。 (5)物品柜无破损、积灰、污渍。 (6)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无积灰、污渍。 (7)床单、被罩、枕套每半月至少清洗一次,保持整洁、平整;窗帘每季度清洗一次。 (8)墙壁不悬挂、张贴画刊、照片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墙壁上不得随意定钉或拉线。 (9)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热得快、热水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12、卫生管理 (1)责任人:住宿员工。 (2)每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卫生无异味、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3)每周工作:安排一次大扫除。

加油站动火管理办法

编号:SY-AQ-0542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加油站动火管理办法 Gas station fire management measures

加油站动火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加油站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或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的都称之为加油站动火。主要包括以下作业: 1、使用电焊、锡焊、焊割等;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及明火照明等; 3、烧烤煨管、铸、锻、电钻、砂轮作业等; 4、熬(浇)沥青、炒沙子等; 5、非加油和卸油的机动车辆进入储油区和爆炸危险区; 6、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等。

第二章加油站动火等级划分 第三条加油站动火分为三级: 1、凡是在油品储油区、加油区、汽车卸油区、雨棚、雨棚柱和桶装油品(含润滑油)储存间或棚、油泵房、公路收发油栈台、隔油池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以及虽移出该区但盛装过甲、乙类油品的各类油罐、油桶、输油管线等均为一级动火; 2、凡是在加油站区域之内,一级动火所列的区域之外,且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的火灾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3、凡在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的站房和一般用电区域内对通常设备的动火(用火)均为三级动火。 第三章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动火票的办理要求 1、凡进行一、二级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及权限办理《加油站动火作业票》。

各种关于加油站的规范合集

①国家管理标准 按照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3]147号),加油站规划设置的基本标准为:国道、省道每百公里原则上不超过6对;高速公路原则上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县乡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指标标准;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应控制在不低于0.9 km。 ②地方管理标准(以《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为例) 高速公路主干线加油站应与沿线服务设施相配套,一般控制在每百公里单向2个,双向4个;国道和省道按每百公里单向4~5个,双向8~10个标准设置,车流量大的公路按双向每百公里12个标准设置;县、乡公路按每百公里双向12~16个标准设置;在城区内繁华商业中心地段的外围公路(道路),加油站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1.5 km以上。 2)相关技术规范 我国涉及加油站规划管理的技术规范主要有《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两项规范涉及城市公共加油站规划管理的内容如下: 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加油站服务半径宜为0.9~1.2 km,进出口宜设在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加油站布局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按照昼夜加油站车次确定,附设机械化洗车的加油站,应增加用地面积160~200 m2。

表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加油站用地面积表 Tab.1 The land use of gas station stated in Urban Road Traffic Planning&Design Criterion ②《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为三级,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干道交叉路口附近;加油站的油罐、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筑、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略)。 1.2 存在问题 1)针对性不强 一方面体现在适用范围上,国家和地方行业管理标准主要针对全国和全省范围,包括人口稀少、道路稀疏的边远地区,这些地区加油需求量较少,加油站的间距可以大一些,但不适合人口密度较大,村镇较密集,加油需求大的城市市域(主要指郊区)。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提出的加油站服务半径宜为0.9~1.2 km,仅适合土地开发较成熟的建

加油站管理规章制度

附件7: 加油站管理规章制度 1.国家法律法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9《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1.10《工伤保险条例》 1.11《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2. 零售经营管理制度 2.1 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形象管理规范(待发) 2.2 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交接班管理办法(待发) 2.3 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服务管理规范(待发) 2.4中国石化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石化股份销零〔2011〕158号) 2.5北京石油分公司零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零〔2014〕5号)2.6北京石油分公司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实施细则(石化股份京零〔2014〕33号)2.7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达标创星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企〔2009〕279号)2.8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大客户管理办法(待发) 2.9北京石油分公司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企〔2011〕304号) 2.10北京石油分公司零售中心发票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零〔2012〕227号)2.11北京石油分公司零售资金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财〔2014〕196号) 2.12北京石油分公司零售中心样板站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零〔2013〕156号)2.13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广告宣传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零〔2013〕305号)2.14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小额配送业务管理办法(待发) 2.15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待发) 2.16北京石油分公司加油站会员制营销管理办法(待发) 3. 非油品经营管理制度 3.1北京石油分公司非油品促销管理办法(石化股份京非油〔2014〕175号)3.2北京石油分公司便利店非油品商品损耗管理办法(待发)

加油站行业管理办法

加油站行业管理办法 关于加油站行业税收治理意见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成品油流通秩序,加大加油站税收治理,堵塞税收治理漏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治理方法》等有关规定,针对加油站经营治理特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并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加油机自动计量销售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加油站),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县局征收治理科设专人负责加油站的税收征管,会同县工业促进局、县工商行政治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对加油站税收实行综合治理。 其要紧职责: 负责向纳税人广泛宣传有关加油站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二)负责对非税控加油机组织实施税控改造; (三)负责组织对已实施税控改造的加油机和税控加油机进行税控初始化工作; (四)其他有关治理工作。 第四条加油站必须按规定进行税控功能改造或使用税控加油机,应当配备主动式读卡器和IC卡,并自行向读卡器生产企业进行购买。 第五条实施税控改造的加油机或新购的税控加油机,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检定和税务机关税控初始化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税控加油机的使用讲明操作加油机。在调整油品价格时,必须同时调整税控装置显示的价格。 第七条本意见所称加油站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样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样纳税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征收治理。

第八条总机构不在我县的加油站,除总局、省局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我县就地纳税。 第九条加油站销售成品油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由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一般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加油站不管以何种结算方式(如收取现金、支票、汇票、加油凭证(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运算应税销售额。 第十一条加油站必须按规定建立《加油站日销售油品台账》登记制度。加油站应按日登记台账,按日或按交接班次填写,完整、详细地记录当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形,月终汇总登记《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台账须按月装订成册,按会计原始账证的期限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第十二条加油站除按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样纳税人纳税申报方法规定的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信息IC卡; (二)《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三)《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申报时,除按规定报送一样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总机构月份直截了当批发、零售油品汇总表》 (二)所属汇总纳税的《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信息IC卡; (三)所属汇总纳税的《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四)《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汇总总机构及所属各汇总纳税加油站的数量填写); (五)经审核确认应予扣除的自有车辆自用油、为外单位代储油以及所属加油站倒库油、检测油信息及有关审核凭证。 第十三条负责征收的部门应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将加油站申报纳税数据与加油信息IC卡抄录的数据进行比对。若申报表数据与加油信息I

加油站计量管理办法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规加油站计量行为,维护成品油零售税收征管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加油站经营中的计量器具、成品油销售计量及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加油站是指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进行成品油零售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加油站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加油站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中应当保证计量器具和成品油零售量的准确,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鼓励成品油经营者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保证成品油销售计量准确。 第五条加油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加油站计

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加油站的计量人员应当接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三)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当登记造册,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四)使用的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报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需要维修燃油加油机,应当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应当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用于成品油贸易交接。 (七)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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