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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FST-C目录

FST—A 手册名称

FST—B 修订记录

FST—C 目录

FST—01 烟气等有毒气体对船员的危害

FST—02 货舱灭火

FST—03 生活区灭火

FST—04 船员日常消防安全须知

FST—05 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

FST—06 本船消防设备、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

1、固定1211灭火系统

2、水灭火系统

3、舟车式灭火器材

4、便携式灭火器材

5、生活区、机舱及船艏物料间烟火探测警报系统

6、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7、消防员装备

8、燃油应急切断装置

9、生活区及机舱应急脱险通道

10、手动失火报警点

11、国际通岸接头

12消防水枪、水带的使用

13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的一般要求

FST—07 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1、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2、自给式呼吸器

3、应急消防泵

4、防火控制图

5、便携式干粉灭火器

6、便携式泡沫灭火器

7、舟车式泡沫灭火器

8、手提式泡沫枪

9、大型1211灭火系统

10、消防水枪、皮龙及消防栓、残水考克、皮龙箱

11、消防员装备

12、生活区、机舱及锚机控制室烟火探测系统

13、生活区及机舱安全通道和应急逃生通道

14、机舱烟囱百叶窗速闭装置

15 机舱风机风门,分油机间风机风门挡板应急速闭装置

16存放灭火设备处所

17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的维护保养

FST—01 烟气等有毒气体对船员的危害

1.由于船舶存在大量的可燃物,发生火灾事故时,因燃烧不完全,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主要有一氧化碳、氯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船员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1.1一氧化碳在空气中浓度超过1000PPM时,就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它与血液中的

血红蛋白结合,阻碍了正常的血红蛋白对氧的输送,引起组织缺氧,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1.2吸入氯化氢,直接对大脑产生作用,使人员发生昏迷,氯化氢浓度达到180PPM时,

人在几分钟内便会出现昏迷丧失知觉。

1.3二氧化碳浓度小于5%时,对人体无毒,达到5%时,人会感觉呼吸比较困难,呼吸费

力,生存的本能导致被困人员会加大呼吸力度,结果是吸入更多的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浓度大于5%时,对人产生一定的麻醉作用,达到7—10%时,人在几分钟内便会出现昏迷。

2.火灾烟气中安全逃生及自救

2.1船员要熟练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船舶的脱险通道,逃生路线。

2. 2船员要熟悉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的使用方法、存放位置,利用紧急逃生呼吸器保护自己,迅速逃生。

2. 3遭遇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迅速逃生。

2. 4如身上着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服压住火苗。

2. 5遇火灾应从脱险通道逃生。

2. 6穿过浓烟区域逃生,要尽量较低的姿势,身体尽可能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3.7受到火势威胁,可使用浸湿的衣物、被褥披在身上,向安全方向冲出去。

FST—02 货舱灭火

1、货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长,

或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货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大副在船长领

导下行使货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并在广播中示警,稳定情绪。

3、大副应迅速作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电话

见应急通讯录。并根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带、水枪待命。

5、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

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作出判断。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扑救。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派员搬开、移走临近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灭火中注意货物特性,有无忌水爆炸物品,即使无忌水爆炸物品,也应慎用水灭火,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

6、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

息或烫伤。

7、人员在舱内扑救困难,应果断封舱,施放大型二氧化碳窒息灭火或使用喷淋系统。货

舱外部使用水冷却。施放二氧化碳灭火,施放量一次放足。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自开启,及时观察二氧化碳灭火效果,注意观察相邻舱室的舱壁温度。应将向货舱释放二氧化碳的时间、容量记入航海日志。开舱前必须派防火员进行探火,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8、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调整

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必要时,备妥救生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船程序。通讯联系始终保持畅通。

9、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保

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火灾扑灭后,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FST—03 生活区灭火

1、生活区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

长,或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生活区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大副在船长

领导下行使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在广播中示警。

3、大副应迅速作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并根

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

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作出判断。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

5、扑救。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

6、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

息或烫伤。

7、立即关闭相应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防止波及驾驶台、电台等部位。

8、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火势蔓延。

9、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调整

10、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必要时,备妥救助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

船程序。通讯联系始终保持畅通。

11、火灾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

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火灾扑灭后,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FST—04 船员日常消防安全须知

1.火灾预防

1.1 日常防火

1.1.1贯彻国际海事组织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1.1.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1.1.3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巡视制度,每班检查防火情况,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1.1.4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1.1.5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氧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1.1.6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

清除,以防自燃。

1.1.7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舶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其他场所。

1.1.8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随手关灯;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1.1.9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号。

1.1.10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1.2电器防火

1.2.1电工为船舶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人,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监督;对船舶存在的电气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船长、公司机务部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安全。

1.2.2禁止船员携带电热杯等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

1.2.3公司为船舶配备的影碟机、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设备,由电工负责指定安全专用插座或另接专线。

1.2.4 电工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

1.2.5 各类电源线头必需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

1.2.6 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1.2.7 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必需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振动发生碰撞导致事故,灯具下方需避开易燃物。

1.2.8机舱配电板四周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1.3 明火作业

1.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2. 消防演习与训练

2.1船舶由三副负责,在开航前编妥“货船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卡”,经船长签名

批准后张贴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餐厅等场所。

2.2船舶应制定船岸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所涉及的船岸通讯用的电话、电传、传真应

及时更新。

2.3船舶消防器材、设备实际位置应与防火控制图相符,防火控制图应在公共场所张贴

并在舷梯附近专用水密筒内存放。

2.4船长应根据本船实际状况制定船舶灭火预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

记入《航海日志》和《船舶应急反应演习记录》中。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复原,保持即刻可用,演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缺陷应尽快纠正。

2.5船员要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意义,熟悉其消防职责及操作,熟悉使用不同类型的消

防器材。

2.6船舶每个月1次,对船员进行包括本船全部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及知识培训。

2.7船长应通过培训和演习对船员所担任的消防工作胜任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

题并进一步改进,确保船员具有适应能力。

FST—05 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

1.机舱发生火灾时的指挥与报警

1.1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

1.2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装置并立即报告轮机长、驾驶室或船长。

1.3机舱值班人员应迅速在火场附近使用适宜的消防器材灭火,不得擅离机舱。

1.4机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消防部署到达各自岗位。

2.机舱灭火、探火

2.1轮机长应迅速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2.2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带、水枪待命。

2.3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的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

2.4轮机长应迅速作出趋势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海事局、

船公司,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2.5尽力保持发电机正常供电,必要时启动应急发电机。必要时切断火场电源,防止引发电气火蔓延。

2.6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报告船长,以正确操纵船舶,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2.7按照船长的指示轮机长下达灭火命令。

2.8采用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使火势减少至最低程度直至熄灭。

2.9隔离火场并保护好机电设备。

2.10对邻近舱室采取冷却措施。同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2.11轮机长下令操纵机舱应急消防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到保持动力供应的可能性和人员安全,及时控制下列设备:

1)停止机舱风机、燃油泵运转;

2)关闭火场附近燃油舱柜速闭阀、滑油柜速闭阀;

3)关闭机舱天窗和风道挡板。

4)确保人员安全撤离机舱后关闭轴隧水密门和脱险通道水密门。

3.救援

3.1随时准备进入火场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质.

3.2抢救小组作好准备。

3.3抢救组人员进入火场须穿着消防员装备.

3.4应做好进入火场抢救人员的支援、通信联络工作。

3.5必要时做好救助和补充抢救人员的工作。

4.确认机舱必须释放二氧化碳(含规范允许的其他灭火剂)灭火。

4.1船长发出释放二氧化碳的警报和命令前,须通知进入机舱的所有人员撤离机舱,轮机长应携带轮机日志及重要文件撤离.

4.2清点船员人数,确认机舱无人.

4.3确认主机、发电机、锅炉及其他辅机停止运转,切断电源。

4.4用机舱外部遥控释放设施关闭机舱所有燃油舱柜速闭阀和滑油柜速闭阀。

4.5确认机舱风机停止运转。

4.6确认机舱已被封闭。

4.7确认二氧化碳系统转换阀通至机舱。

4.8确认需要向机舱释放的瓶(组)数后,向机舱内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

4.9及时观察二氧化碳灭火效果。

4.10应将向机舱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的时间、容量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5.机舱火灾扑灭后的处理工作

5.1轮机长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记入轮机日志。

5.2封舱灭火后,组织探火员组对机舱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彻底熄灭,严防死灰复燃。

5.3机舱应彻底通风,防止进入机舱人员窒息或烫伤。

5.4及时清点施救人员并救护伤员。

5.5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

5.6尽快恢复供电,检查设备的损坏情况。

6.他船配合

6.1如需他船救助,船长应及时发出救助请求。

6.2救助人员登船后,船方应介绍火情、火场位置,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接近火场的行动路线,以便使其救助设备和人员尽快进入现场。

6.3应将救助人员下机舱的人数和时间记入航海日志。

7. 机舱火灾事故报告

7.1 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

1)火灾的时间、处所与情况

2)已采取的应急灭火措施

7.2 轮机长应将探火及灭火情况报告船长,报告内容:

1)灭火人员的分配,抢救组和后备人员的分工。

2)灭火措施与效果

3)所需的支援与要求

7.3 船长向海事局、船公司报告的内容:

1)机舱火灾的发生时间、船位、海况。

2)应急灭火措施,效果及火灾情况。

3)根据实际情况,所请求的救助要求。

7.4机舱火灾事故处理后,应向海事局和公司报告,报告内容:

1)火灾的原因与性质。

2)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

3)火灾对船舶营运的影响及损失估计等。

8.弃船

8.1一旦机舱灭火失败,船舶陷入危险状态必须弃船时,听候船长命令,实施弃船。

8.2轮机长应按弃船应变部署协助指挥机舱人员,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及其他重要文件,最后撤出机舱,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进入弃船应急部署。

9.参照《应急计划》中的规定执行。

FST—06 本船消防设备和装置的配备和使用说明

1、固定1211灭火系统

本船有固定1211灭火系统,每瓶1211重()千克,共有()瓶。用于扑灭发生在机舱或各货舱的火灾。具体步骤如下:

1.1货舱发生火灾

1.1.1在CO2释放站施放:

1.2机舱发生火灾

1.2.1在CO2释放站施放:

2. 水灭火系统

2.1 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具有良好的冷却作用,灭火时产生的水蒸气具有窒息效果,灭火性能良好。但水灭火会造成水渍损失。水不能用于扑灭遇水爆炸物质的火灾,使用水扑救电

器火灾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水灭火形成的自由液面会影响船舶稳性,应立即排水。

2.2 水灭火系统由消防泵、应急消防泵、消防水管、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和国际通岸接头组成。通过管系,可将水喷射到船舶任何部位灭火。

本船共有消防水栓(24)个,其中机舱(4)个,甲板(17)个(包括上层建筑外部各层甲板消防水栓),生活区内(3)个。

2.2.1 消防泵:本船的消防泵有主消防泵、压载消防污水泵(通用泵)、应急消防泵三台。平时压载消防污水泵只用于打入或排除压载水,但通过阀门转换,也可以使用此泵供应消防水。

1)主消防泵

主消防泵位于机舱舱底部。控制地点()。压头为()m

时出水量为()m2/小时。

操作方法:开启进出口阀,按下启动按纽,泵启动;运转时按下停止按纽,泵停止。

2)应急消防泵

本船应急消防泵位于机舱()。当压头为()m时出水量为()m2/小时。

操作方法:

(1) 检查柴油机油位、各运转部位是否正常。

(2) 启动柴油机,转速逐渐加到2600RPM。打开排水阀,水阀2分钟出水。额定压力为0.2—0.25MPA;

(3) 停机时先降速,关闭排出阀后关海底阀,放干水泵和柴油机箱水。

3.舟车式灭火器材

3.1 可移动舟车式泡沫灭火机有( )个,为( )、()、()升型,位于( )、()和()处

操作方法:

4. 便携式灭火器材:

4.1 便携式泡沫灭火器:共有27 瓶,分布于船上生活区、主要舱室和主要机器处所,用来扑灭初起小火。操作方法:

(1)拔出安全栓;

(2) 拿起喷射管对准火源基部;

(3) 用力压下手柄,喷出泡沫;

4.2 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共有(8)只,分布于船上上甲板、机舱和驾驶甲板,用来扑灭初起小火。

操作方法:

(1) 拔出安全栓;

(2) 拿起喷射管对准火源基部;

(3) 用力压下手柄及连杆,喷出干粉;

5.生活区、机舱及锚机控制室烟火探测警报系统:

6.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通用紧急报警系统在驾驶台操作,需要实施全船紧急报警时,将控制扭转至“AUTO”位置,则自动发出警报声号,也可将控制扭转至“MANU”,根据不同的要求发出警报,用以确认警报内容,如消防、救生、泄油等。

各类报警信号如下:

消防:短声1分钟+长声表示船头失火

短声1分钟+2长声表示船舯失火

短声1分钟+3长声表示船艉失火

短声1分钟+4长声表示机舱失火

短声1分钟+5长声表示生活区失火

救生:三长声

弃船:七短声+1长声

溢油:1短声+2长声+1短声

7.消防员装备:

7.1 本船有两套探火员装备,分别存放在(生活区走廊)和(船首木工间)。备用瓶(4)只,钢瓶容量为()L,当压缩空气瓶空气充足时钢瓶压力为15Mpa,使用时间约30分钟(使用时间=钢瓶压力×容量÷40);当压力降至3Mpa左右时,低压报警会响,此时剩余使用时间仅为5分钟左右,人员需立即撤出(也可自己控制撤离时间,当看到空气压力显示<撤离需要用的时间×0.7-0.5时即可撤离)。协助者看好进入火场时间,在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探火员提前返回,不致到时造成紧张而发生意外。

7.2 除机舱外,其它区域集合地点均为失火现场,各人根据应变布署表职责,携带器材,赶往现场集合待命.灭火的着装要求:避免化纤类的服装,防止高温溶化灼伤皮肤;要穿长袖棉布服装为宜。携带手巾一条,保护外露皮肤。脚穿工作鞋,不可着塑料底的鞋,带好手套.

时间要求为2分钟赶到现场。任何一名船员均应熟悉防火服的穿着方法。在使用前要检查所有属件是否齐全、完好;衣服有无破损;搭扣、背带是否有缺少或损坏;头罩上的护目镜是否明亮。

穿衣步骤:

1)穿防火服时,不可直接贴身穿,要穿适当的衣服。

2)先穿消防裤,并根据各人身材,调整好背带。

3)穿上消防靴后,整理好裤脚使其放于消防靴的外面。

4)穿好消防上衣,整理好衣襟,扣好锁扣。

5)戴上消防头罩,并后翻至不影响戴呼吸面罩。

6)将呼吸器各部件外观检查无异样后,背于人体背后(空气瓶开关在下方),根据各人

身材调整背带、腰带使器具紧贴身上,以舒适为宜,并尽量将气瓶背在背的上方,便于行动灵活。戴上面罩后,均匀收紧系带,使其贴额和脸面;不宜太松起不到呼

7)吸保护作用或太紧使人感到头痛。同时保持左右和上下的平衡。戴上面罩后检查气

8)密性,将管路内的残气放尽,罩内保持负压,在大气压力的作用下,面罩应向人脸

面部移动,感觉呼吸困难,证明面罩的气密性良好。打开空气瓶开关,以保证气量的供应。

7)戴好消防头罩;戴好消防手套。

8)系好安全绳,绳子末端与船材生根相连;打开防爆灯检查照明是否正常;拿好太平斧。

在进入火场之前,用水冷却防火门,防止高温影响;进入火场后,探火员一手拿防爆灯,一手拿太平斧,人半蹲式前进,因为火焰在下方,烟雾在上部,可以看见着火部位。身材重心在后脚,前脚踏实再向前移动。探火员与协助者的联系信号为:拉动绳子一下,放绳前进;

拉动绳子二下,探火员到位;

拉动绳子三下,拉紧绳索,正撤离现场;

拉动绳子四下以上,需要救助。

穿衣时间要求为2分钟。

8.燃油应急切断装置:

8.1 燃油切断装置的位置:生活区一层左通道机舱门后边墙壁上。

8.2 操作方法:打开墙壁上的手孔盖,用力拉动拉环。

9.生活区及机舱应急脱险通道:

9.1生活区脱险通道:生活区脱险通道分主脱险通道和副脱险通道。

主脱险通道:房间——生活区走廊——楼梯通道——(救生艇甲板)生活区两侧门——救生艇甲板;

副脱险通道:房间——生活区走廊两端通往生活区外甲板——生活区外各层甲板扶梯——救生艇甲板;

9.2 机舱脱险通道:当机舱失火,不能控制火势需人员撤离时,应通过最近的逃生路线撤离机舱。

10.手动失火报警点:

本船手动失火报警点分布于生活区和机舱各层以及船首楼,如发现火情要立即发出火警警报,应奔至最近的手动失火报警点,直接用手从易碎玻璃中间按下即可。

11.国际通岸接头:

本船配备有( 2 )套国际通岸接头,存放位置:( ),

用于船舶发生火灾,失去一切动力,不能自行供水灭火时,由岸上或其他救助船舶供水水灭火。使用时,将通岸接头与对方通岸接头相连接,上紧螺丝,一端与对方消防栓连接,另一端与本船消防栓连接,对方启动消防泵向本船消防水管系供水。

12.消防水枪、水带的使用:

12.1 本船消防水枪、水带分布全船,水枪全部为水柱/水雾两用水枪。使用前先启动消防泵或应急消防泵,将水带一端与水枪连接,另一端与消防栓连接,握紧水枪,开启消防栓。

12.2 每根水枪应两人操作,一人持枪,一人协助,操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水压太大时要适当调整水压,防止水枪脱手伤人。

12.3 直流水柱在35—40度仰角时,射程最远,75度时可获最高射程。采用直流水柱灭火时,应尽可能使水柱朝火的中心、对准燃烧物;采用水雾灭火时可吸收大量热量、窒息油类火,还有驱赶烟雾作用。

使用过多的水带,会造成水压降低,降低水柱冲击力,影响射程及灭火效果。消防水栓处应保持通道畅通。

13.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的配备与使用:

13.1 由于船舶是一个封闭性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时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毒气体,对船员安全逃生造成威胁,根据统计,在火灾事故中因烟雾和有毒气体造成人员窒息死亡的人员占70%。国际海事组织在船舶强制配备紧急逃生呼吸装置是增加船员安全脱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

13.2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的一般要求: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是一种向逃生人员提供空气或氧气的装置仅用于从有危险气体的舱室逃生的目的,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由船级社认可发证。

1)设备结构与使用:

我轮配备的紧急逃生呼吸装置属压缩空气逃生呼吸装置:

由气瓶、瓶头阀、输气管、头罩和口鼻罩组成。面罩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使之固定就位,并把眼睛、鼻和嘴全部罩住。气瓶是由 2.2升容量的钢瓶制成的气瓶,内存普通压缩空气。面罩上有一个观察窗,供逃生人员对四周了望、观察。

使用时,将紧急逃生呼吸装置垮背在肩上,迅速取出头罩套好,打开瓶头阀,通过口鼻罩向逃生人员提供新鲜空气,逃生人员迅速逃离危险区域,设备可使用10分钟,足以帮助逃生人员至安全地点。

2)警告:

仅供遇险人员遭遇烟雾,有害气体威胁人员安全时使用,不得用于救

火、进入缺氧空舱或液货舱,也不得供消防员穿着使用。在这些场合,应采用适合这种应用目的自给式呼吸器。

3)设备配备:

我轮紧急逃生呼吸装置共7套,分别存放在:

4)培训: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应按公约每2个月一期对船员进行消防\救生培训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对船员进行紧急逃生装置的培训,并做好记录。

5)维护保养:

每月对紧急逃生呼吸装置进行外观压力检查,并做好记录。

检查发现气压压力不足,应立即送厂补充空气。

压缩空气瓶是高压容器,必须按生产厂要求定期进行压力试验,并由检修单位出具检验证明,方可继续使用;船舶要妥善保管检验证书。

FST—07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1. 通用紧急报警系统:(每周实验功能是否正常)

2. 自给式呼吸器:每周检查空气瓶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空气瓶在固定装置上放置是否正确;空气瓶的瓶头阀和减压器上的旁通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高压空气管路和常压空气管路的橡胶皮是否老化、裂纹、渗漏;各接口处是否有气体渗漏;定期清洁和检查呼吸器面罩。

3. 应急消防泵:每周试启动应急消防泵,检查出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每月检查轴承温度并做好记录;检查滚珠轴承是否有异常声音;检查密封圈是否有漏水、异常声音或不正常高温;检查应急消防泵是否有异常震动。

4.防火控制图:每月检查图中布置数量和位置与船舶实际配备一致;图中设备所在的位置张贴IMO规定的符号和图样;图中船名等信息与船舶实际一致;两舷存放箱水密易于开启并标示“FIRE CONTROL PLAN”。

5.便携式干粉灭火器:每月进行外观检查,检视外观良好、清洁;附有定期检查卡并填写无遗漏,已按规定进行了检查和称重;备有足够的药剂;存放处所周围无防碍取用的杂物堆放,已按规定张贴IMO标志。

每年检查药粉有无结块。

气瓶每年称重,对重量减少超过10%应及时更换。

每5年由船检机构进行水压实验并出具证明。

6. 便携式泡沫灭火器、舟车式泡沫灭火器:每月进行外观检查,检视外观良好、清洁;附有定期检查卡并填写无遗漏,已按规定进行了检查和称重,药液在有效期内;存放处所周围无防碍取用的杂物堆放,已按规定张贴IMO标志。

7. 手提式泡沫枪:每月进行外观检查,检视外观良好、清洁,附有定期检查卡并填写无

遗漏,已按规定进行了检查;药液在有效期内;存放处所周围无防碍取用的杂物堆放;已按规定张贴IMO标志。

在药液失效前更换(日本产有效期为4年,国产为2年)。

8. 大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每月二氧化碳释放站通风清洁,检查释放站内各物品是否正常(如温度计\手电筒等);检查释放操作说明是否按要求张贴;确认无防碍释放操作的杂物堆放;检查各管系正常。

每季度检查二氧化碳瓶头与电缆操纵系统夹头间连接是否紧密,每年进行管路吹通试验;开启消防控制站内遥控释放箱门或二氧化碳间选择阀箱门看警报是否响起及相关动作是否发生(如油路切断\风机关闭等),因此试验会导致较严惩的后果,故进行曲时应协同机舱部门一起,如果仅实验警报,可以在消防控制站中的继电器控制箱上进行。

每2年地二氧化碳钢瓶称重并取得称重证明,如药液损失超过10%应及时补充。

此工作应由船级社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10. 消防水枪、皮龙及消防栓、残水考克、皮龙箱:每月检查消防水枪,应为两用水枪,转动活络,与皮龙存放一处;皮龙无漏水,卡箍无锈蚀;消防栓活络无漏水,定期加油活络;各密封橡皮圈良好;残水考克活络能正常使用;皮龙箱固定良好,上面字迹清楚,无破损锈蚀

11. 消防员装备:每月检查数量和存放处所符合规范要求;各部门人员熟悉使用方法;各备件齐全,使用正常;有数量足够的备用气瓶,气瓶压力检查正常;清洁呼吸面罩,检查呼吸器管路无泄露,报警装置正常。

12. 生活区、机舱及船首锚机控制室烟火探测系统:每天检查电源状态,试验各指示灯;顺时针动控制钥匙,进行面板功能试验。

每月进行区域功能实验;进行灯试验,检查是否所有指示灯正常,然后试取下一显示灯,看报警蜂鸣器是否响起,相关警报灯是否亮;试验探头及手动报警点,选定想试验的区域,按“TEST”,然后逐个试验该区域内的探头及手动报警点,对应区域的显示灯会闪烁,试验结束后要注意将试验区域取消恢复正常使用状态;试验整个报警系统的功能,激活手动报警点,驾驶台内的显示面板火警警报响,2分钟延迟后,全船警报响,则功能正常。

13. 生活区及机舱安全通道和应急逃生通道;每月检查通道内的照明情况;检查通道无物堵塞,安全及应急通道逃生方向张贴明确。

14.机舱烟囱百叶窗速闭装置(如有):每季度进行功能试验,使用专用扳手松开控制百叶

窗的绞车制动装置,查看百叶窗内三块挡板是否下坠关闭百叶窗,试验结束后用摇把摇起百叶窗复位,并视情况给钢丝及活络部位加油。

15.机舱风机风门,分油机间风机风门挡板应急速闭装置(如有):每季度进行功能试验,

使用专用扳手松开控制风门挡板的绞车装置,查看风门挡板是否则关闭百叶窗,试验结束后用摇把摇起风门挡板复位,并视情况给钢丝及活络部位加油。

16.消防控制站及存放灭火设备处所(如有):每季度清洁消防控制站,保持内部清洁;核

对设备及备品与防火控制图一致;确认应急设备附近无堵塞。

17.紧急逃生呼吸装置:

每月对紧急逃生呼吸装置进行外观和压力检查,并作好记录。

检查发现气压压力不足,应立即送厂补充空气。

压缩空气瓶是高压容器,必须按生产厂要求定期进行压力试验,并由检修单位出具检验证明,方可继续使用;船舶要妥善保管检验证书。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船舶法规类汇总

船舶法规类汇总 序号法规发布机构备注 1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2011年综合文本)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1974 (SOLAS 1974,Consolidated Text 2011) IMO 汇总\SOLAS公约 2008综合文本.pdf 2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2011年综合文本)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1973, as modified by the Protocol of 1978 relating thereto, (MARPOL 73/78 Consolidated Edition 2011 ) IMO 汇总\MARPOL公约 及78-97议定书.pdf 3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 国际公约(经2010年修正案修订)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amendents 2010) IMO 汇总\STCW78-10公 约和规则(英文 版).pdf STCW公约2010年 修正案(马尼拉修正 案).doc 4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 LC,2006) 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2006 IMO 汇总\2006国际海事 劳工公约.pdf 5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2003)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1966 and protocol of 1988(as amended in 2003) IMO 汇总\载重线公约 2010.pdf 6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 (TONNAGE 69)1983版 I 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ment of Ships 1969(amendents 1983) IMO 汇总\8、1969年国际 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及 有关文件.pdf 汇总\部局船舶吨位 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 案.doc 7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9年 修订版) The 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 at Sea, 1972(amendents 2009) IMO 汇总\9、1972年国际 海上避碰规则.pdf 8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 公约(1977年版)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Oil Pollution Damage. 1969. (CLC 1969) IMO 汇总\1969年国际油 污损害民事责任公 约.doc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备注说明: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 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大全 (最新版)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目录大全

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目录大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2007年9月14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6月10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飞月29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U(2006年1月21日)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2005年6月7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地质灾害防治知U(2003年11月24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 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 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飞月16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 意见(2006年5月10日)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2006年1月14日) 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 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0日)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 办法(2006年5月飞3日)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006年3月6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4年6月9日)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消 防应急灯具产品(2003年7月1日) 铁路旅客列车消防管理规定(2002年4月5日)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喷水灭火系统产品(2001年12月7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4日) 中国消防协会分支机构活动管理暂 行规定(2001年1月9日) 铁路消防管理办法(2000年3月飞3日)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9年5月25日)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999年3月飞5日) 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关 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 的意见(2006年9月8日) 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太原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中心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中心内线电话。 6、上班时间不准在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企业消防安全制度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责范围 1.行政部责成专人负责消防管理的各项工作。 2.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配合行政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三条行政部消防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符合消防要求和安全规定。另外,消防器材 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配置地点 应当有明显标志。 第四条消防管理人员应将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等编制成图册,并熟练掌握。 第五条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禁止擅自更改、移动、拆除消防设备。如因装修需要改动,一定要经相应管理部门同 意后,由管理部门指定专业工程队施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施 工。

第六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消防设施的维修需要专门的技术,特别是一些关键设备,应聘 请具有合格消防资质专业公司或技术服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第七条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 第八条消火栓不得埋压,消防道路应当畅通无阻。 第三章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 第十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第十一条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保证其随时完整、好用。 第十二条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好。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消防制度的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与设备的完好情况。 3.火灾隐患的防范情况等。

管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管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管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保 证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生产。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第6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生产规定》 (公安部令第61号)

4 职责 4.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4.1.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4.1.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4.1.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海事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共98项) 1.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2.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浮动设施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3.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作业 4.浮动设施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 的船员擅自作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5.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应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 行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 6.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7.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8.未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 9.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10.擅自进出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航行条件受限制区域或者禁航区 11.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未申请或者未按照核定的航路、时间航行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 12.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1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或器材,从事危险货物作业 14.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装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条 15.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 处罚种类:警告、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法律依据: (1)《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2)《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七条 16.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船员有责任的 处罚种类:暂扣、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证件 法律依据: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9301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司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4.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总裁为组长,各部门负

责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组织实施。 8.消防责任制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 三、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9.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与其他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 (5)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领导教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和处理火灾责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

(完整版)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定义 2 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5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技术要求 3 6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2 7 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16 附录A(标准的附录)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17 附录B(标准的附录)消防演习记录 31 附录C(标准的附录)船舶防火档案 32

前言 本标准依据国家公约及船舶检验、海事、公安消防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制定。其目的是为监督检查部门和船舶均有所遵循,以加强船舶安全营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运公安局。 本标准参加单位:中国船级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州、大连海运公安局,上海、大连港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鹤鸣、郭舜丰、陈自君。

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安全设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要求及必须检查的消防资料、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应接受法定检验,在我国沿海、内河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船舶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1999年 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及1998年修改通报 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年 IMO SOLAS 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已生效的修正案 IMO 《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AMD1-1995,AMD2-1997) LMDG CODE《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MO MSG. 35(63)决议《油船应急拖带装置指南》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消防安全检查fire safety inspection 对消防设备、器材和防火、灭火措施及消防管理的检查。 3.2 结构防火 fire-resisting structures 用耐热材料与结构性限界面,在规定时间内限制火灾于起火区域的措施。 3.3 防火门 fire door 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框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门。 3.4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fixed fire detection and firealarm systems 初始失火时能通过探测器和自动或手动报警按钮和控制站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的设备组成的系统。 3.5 自动喷水器、探火与失火报警系统 automatic sprinkler, fire detection and fire alarm systems 在被保护处所内装有自动喷水器,初始火灾时能自动喷淋灭火,同时也具备火灾报警功能的设备组成的系统。 3.6 固定式灭火系统fixed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由固定安装的灭火剂供应源、管路、喷放器和控制装置组成的灭火系统。 3.7 脱险通道 means of escape 为保证人员在火灾情况下能安全撤离,到达救生艇(筏)登乘区、结合站等的走廊、梯道、逃生孔等通道。 3.8 消防员装备fireman’s outfit 在一般场合进行消防作业时必须佩戴的个体防护装备。每套包括:防护服(附安全带、安全钩)、消防靴、消防头盔、绝缘手套、消防员手斧、空气呼吸器(含备用空气瓶)、耐火救生绳、手提式电安全灯。 4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4.1 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船舶均应接受消防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船舶消防安全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资料、文件三方面内容,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2 船舶消防安全设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钢质内河船舶入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甘肃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 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 “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 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 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消防 安全责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 门,在公司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 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4.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员均应遵

守本规定。 二、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总裁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组织实施。 8.消防责任制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 三、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9.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与其他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火灾对环境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 三.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消防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有效管理,确保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工作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3.3.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关心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甚至损坏消防器材。 四.工作程序 4.1、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标准,严格履行本公司所规定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 4.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消防责任人,明确专兼职消防员,配备必

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保养维护或更新。 4.3、火源管理、仓库管理等工作,遵守本公司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4.4、电源管理(包括电器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管理等)遵守本公司关于用电管理的规定。 4.5、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时,应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生产车间和职能部门每月组织自查,各岗位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4.6、消防安全教育除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行外,同时强调:: 4.6.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考核,并有记录。 4.6.2每月初各车间和职能部门组织召开员工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包括消防安全方面内容的教育,并有记录。 4.6.3半年一次召开义务消防队员会议,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并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习。 4.6.4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内部刊物宣传安全法规,报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消防案例教育。 4.6.5积极开展“119”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每位员工领会《消防法》,学懂消防知识,在各重点消防部位发生意外火灾时能妥善处置。 4.7、消防器材管理: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岗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发生火灾时能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各级防火责任人对本级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岗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岗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订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

运输船舶消防安全与消防检查

行业资料:________ 运输船舶消防安全与消防检查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运输船舶消防安全与消防检查 船舶结构防火及舱室防火分割的内容和要求,船舶消防安全设备(中央控制站、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探测和火灾报警系统、防火设施、灭火器、消防员个人装备、应急设备等)的种类和检查标准及技术要求。 1)船舶结构防火及舱室防火分割的内容和要求船舶结构防火是在 船舶结构上设置一些耐火分隔,将船舶划分若干主竖区(区域),限制使用各种可燃物质,主要为了针对热的传播方式,使金属结构的导热减弱,并大大增强对热辐射的抵御。所设计的各级耐火分隔,由于敷有不燃的隔热层,在标准火灾温升情况下,于规定受热时间内不会被火焰穿透,又能使背火面的温升不超过一定的数值,以防止火焰蔓延而扩大灾情。 (1)甲级分隔。用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制成的舱壁与甲板所组成的分隔,并用防挠材料加强。经60min的标准耐火试验,结束时仍能防止烟及火焰通过它们应用不燃材料隔热,在60min、30min、15min、0min时间内,其背火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来温度增高值不超过139℃,且任何一点最大温升不超过180℃。(2)乙级分隔。用不燃材料组成的分隔。经30min 的标准耐火试验,结束时能防止火焰通过,并应满足在15min或0min 时间内,其背火一面平均温度较原温度升高值不超过139℃,且在任何一点的温度均不超过225℃。(3)丙级分隔。是用一种不燃材料组成的分隔。目前各国在造船中普遍引用了结构防火要求,不仅对客船及油船,而且对一般货船都采用结构防火措施,一般的起居处所内部分隔、走廊、梯道以及起居处所与机舱的分隔均按规定采用了各级耐火分隔。根据海协的一些建议案及安全公约规定,甲级分隔背火面温度不大于180℃,乙级分隔背火面温度升高不大于225℃。有关船舶设计建造中的防火要 第 2 页共 7 页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对消防安全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术语定义 无 四、内容 4.1 职责 4.1.1 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1.2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整个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制度、档案,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1.3 各部门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消防责任落实到人,重要部门要签订领导、安全员联保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4.2 培训与教育 4.2.1 工程部负责组织各车间、部门安全员消防知识学习、培训和不定期的组织消防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4.2.2 公司员工必须经安全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严禁上岗作业;一般员工应懂得区分火灾危险性,会使用简易的消防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懂得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以便应付突发消防事故。 4.2.3 公司应建立一支由志愿者组成的消防队,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训练。

4.3 设施、设备要求 4.3.1 公司必须配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枪、消防水管、报警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等,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保卫班负责监督检查。 4.3.2 各种消防器材必须保证完好,能随时使用和开启;对于生锈和压力不足、零部件损坏的消防器材必须及时报修或报告保卫班进行更换和充装。 4.4 监督检查 4.4.1 安全生产办公室消防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对各生产车间、各仓库、酒罐区等进行日巡查。检查各部门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制度情况;有无违章、违规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并排查火灾安全隐患。 4.4.2 各部门应每月组织一次防火自查,保证本部门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及时发现、排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明确一至二名工作负责、事业心强的兼职消防安全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和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有消防安全问题时,必须及时汇报并整改。 4.4.3 安全生产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防火检查,对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逐项登记,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对各部门违反本消防管理制度的, 或未按规定按期完成火灾、安全隐患整改的,安保部报公司领导同意有权实施处罚。 4.5 防范要求 4.5.1 严禁在厂区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车辆、设备。 4.5.2 严禁在厂区“禁烟区”吸烟。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

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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