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市场开办者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入场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二、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档记载入场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三、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1、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自律制度;

2、监督入场食品经营者不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销售“三无”、变质过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贴牌”食品;

3、为入场食品经营者提供保证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经营设施和经营环境;

4、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发现进场交易有重大问题的食品,及时报告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5、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证书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处理、召回、退货协议;

6、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主动为消费者出具信誉卡,作出公开质量承诺;

7、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8、定期检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进、销、存情况,督促其对即将到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9、督促入场食品经营者对所销售的大宗食品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对应签订协议而不签订,或者不严格审核有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出现问题的,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10、组织开展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 版)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 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 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 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 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 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 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 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 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 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 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 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一、市场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市场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要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坚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六、畜禽及肉品经营户必须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外地输入的生猪肉品的采购依照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分离并分别由专人负责。 七、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在食品经销过程中对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禁止销售措施,以减轻危害,消除影响,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市场检查以及社会各界信息来源等,对涉嫌不合格食品或存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经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确认后,由执法部门通知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强制退出市场措施。对未售出的有害食品进行妥善处理,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劣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印有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持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相干制度》 1、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 1.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1责任人,必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重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2.市场开办者(管理单位)要承当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当食品安全第1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产生。 3.食品经营者要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格履行食品质量查验,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产生。 4.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要按批次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绿色食品等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看其主体资历是不是合法、食品质量是不是符合标准。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是不是霉变、生产日期和保值期是不是真实;要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不是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避免过期或行将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贴新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 5.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市场开办者(管理单位)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依照规定予以烧毁. 2、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食品进货台帐,由专人管理,所记载的内容真实。 2.台帐应当依照食品品种载有以下内容: 名称、品牌、产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时间等;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

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商标注册证、绿色食品等认证标志等; 3.食品经营者进货台帐应装订并保存两年。 3、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1. 市场开办者(管理单位)应当完善检测条件,设立检测装备,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自行检测。 2.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 3.自行检测肯定的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无合格证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不得入市销售。 4.自行检测的食品,应当详细登记,肯定为不合格食品,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行监督,对食品经营户经营的同1食品2次抽检不合格的制止入市销售。 4、食品经营者质量许诺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自愿、同等、公平、诚实信誉的原则,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质量许诺。 2.食品经营者经销的食品质量必须合格、价格公道、计量准确,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 3.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相干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 4.食品经营者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述举报的假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人员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职责: 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制定并落实晨检制度,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4、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检查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隐患予以及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6、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机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7、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及样品等。 8、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三)餐饮服务单位各岗位负责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共同保障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宜采取定点采购的方式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不得从未取得相关资质证明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一)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二)从超市、商场、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供货协议或合同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三)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的,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四)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五)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六)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到有经营资质证明的单位进行采购,应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配送能力,提高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公司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成员: 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共12项)

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第三条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2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3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4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上海鸿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贺金龙 审批: 何海斌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15年12月25日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管理培训制度-------------2 2.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3-5 3.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7 4.进货索证索票制度--------------------------8 5.进货台帐和台帐记录制度-------------------9-10 6.关键环节操作规程-------------------------11-16 7.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7 8.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18 9.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9 10.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20-21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2 12.加工操作管理制度-----------------------23 1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规定----------24-26 14.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7-29 15.综合检查制度-----------------------------30 16.食品检验制度----------------------------31 17.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32 1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

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 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食品安全责任制

白洋小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及幼儿园,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胡从风 副组长:王学群 组员:王国纯王秋明王均田夏佑华 陈叔军南友军徐波涛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胡从风)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的办公室主任(陈叔军)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陈淮安)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的办公室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一、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产看食品质量。 3、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植物油等,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明活检验报告。 4、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等感官异常的食品不采购。 5、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且有明确标识和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使用添加剂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3、适用添加剂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量及种类。 5、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中,未经卫生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 四、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类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0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0 食品安全是大家都关注的,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0”,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 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 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一、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主要内容: 总的来说,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县已做了不少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 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县将根据这次综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一步抓好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健康。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 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 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 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 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 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 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 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食品安全责任制

食品安全责任制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和美阳光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九江县育英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对食堂管理的职责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计划,安排上重视食堂安全工作,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必须经常到食堂巡查,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在师生中了解食堂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食堂问题,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二、主管副校长对食堂管理的职责 主管副校长一定要做好校长的参谋,经常检查食堂各项工作,尤其是卫生安全工作,及时向校长反映食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助校长处理食堂工作问题。 三、食堂采购员职责 1、根据食堂供应情况,有计划地做好主副食品、调味品等采购工作。 2、采购时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禁购霉烂、变质、过期、低劣食品。夏季青菜每天采购,多叶菜切须注意农药是否过重。物品做到价廉物美。保质保量。 3、掌握库存情况,对常用物品保持常备量,不宜过多,防止霉变,对急需物品及时采购,防止脱节。 4、每天与厨房管理员联系,考虑供需数量,防止积压。 5、采购时,要向被采购方索取票、证。 四、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食堂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的管理工作,分工要细致,责任要明确,任务要落实。

2、保证油、盐、菜、米等物品的及时供应工作,确保进入食堂的食品优质、无腐、无霉、无毒。 3、负责食堂的食品存放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虫工作。 4、确保一日三餐按作息时间正常开饭,保证饭菜供应。 5、做好每餐熟菜取样存放二十四小时的工作。 6、督促食堂各岗位人员按学校规定操作。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7、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要求他们注重安全,注重个人卫生,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8、确保进入食堂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确保食堂卫生,确保每次各级检查合格。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 五、厨师职责 1、有身体健康证方能上岗,到校后要立即穿工作服,及时清洗案板、工作台、灶面卫生。 2、检查原料是否腐烂变质,杜绝使用变质变味蔬菜入锅。 3、注意工作卫生,炒完菜后,灶面、台面要清洗干净,敞开的调味品、精炼油要盖好,炒好的菜要用纱布盖好,以防苍蝇。 4、确保师生菜肴质量,各餐晕素搭配、品种多样,掌握烹调火候和调味,尽量做到色香味俱佳。 5、确保开饭时间菜肴供应和早点供应,宁可略有盈余,不可让师生挨饿。 6、剩余早点和菜肴要妥善保管,保管不当下餐不能用的坚决不用。 六、锅炉师傅职责 1、有健康证和锅炉证方能上岗。 2、上班时一定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进炒菜间、熟食间。 3、确保三餐按时开饭。 4、在保证饭熟的前提下,按时足量供应开水,确保开水水温达标。

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市场开办者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菜市场管理制度,负责本菜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2.市场开办者应当与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安全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追溯、召回、退货等条款,明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3.市场开办者应审查经营者的工商、税务、食品流通许可等证照,查验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相关证照留存备查。 4.市场开办者应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档案。 5.市场开办者应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每天对市场上经营的食品或农副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督促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6.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发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和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督促整改;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检测不合格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禁止入场销售。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下列情况的菜市场开办者和有关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未履行食品安全检查责任、实施索票索证制度

的;未按规定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故意或授意他人瞒报、漏报、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件的;未制定或未及时有效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造成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力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能及时有效组织救援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食品安全管理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失职行为。 2.对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的经营者,由市场开办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黄牌警告、取消入场资格等处理,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本摊位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经营者守则 (一)经营者取得相关证照后合法经营,按照与市场开办者的协议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向消费者出具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等。 (三)经营活动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伪造数据和破坏铅(签)封。 (四)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使用规范的标价签(价目牌)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对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 (五)保证不销售下列农副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名称、伪造假冒优质商品和认证产品、冒用许可证标志以及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产

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制度(2020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制度(2020 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制度(2020年) 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正常发展,维护企业利益,公司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食品安全工作。 1食品安全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的规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 2、负责组织对公司食品安全过程的自查、互查和检查;负责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考核处理; 3、负责对食品安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由组长提议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食品安全岗位职责 2.1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生产工艺的制定;组织食品安全小

组的工作;组织制定公司HACCP计划及其相关资料;组织实施公司HACCP方案;组织对员工的HACCP培训;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监督检查监控、纠偏、验证等过程的正确性。 2.2食品安全小组组员: a)监督检查监控、纠偏、验证等过程的正确性;监督实施生产加工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监督做好生产加工中所要求的各种记录并认真审核;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执行;负责落实公司HACCP计划的实施方案;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执行;监督检查HACCP计划中的各种记录是否具备并按规定进行记录;检查监督环境、生产、设备的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b)负责产品的销售及销售后用户对产品卫生质量反馈信息的收集;负责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并与各部门进行有效沟通;负责组织原材料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搞好本部门的采购物资的安全质量管理,提高本部门的质量保证能力,确保以“合理的价格采购最好的物资”;负责对供应商信息的收集、评价。 c)负责对成品进行防护、标识;对库房环境卫生进行管理,保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