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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方法

涉及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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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方法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下面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方法。

⑴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⑵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⑶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③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④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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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 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 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 1】公司 2007 年 3 月 20 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 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150000 【例 2】承上例公司2007 年 5 月 10 日支付给大地公司 的加工费 12000 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 贷:银行存款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 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 2007 年 5 月 16 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

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 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600 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2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6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60000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 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

受托加工及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受托加工及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一、受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的数量增减。 2、加工生产(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辅料、耗材、劳保用品等) 贷:应付工资、制造费用(水电、折旧等)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同时: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注: 1、完工产成品是否要入库,这个产品是外来加工单位的产品,不属于本单位的产品,可以设置一个辅助备查帐。 2、客户提货通过备查帐登记。 3、加工耗用材料的节约和超出: (1)属于对方单位提供的加工材料,不需要做帐,在备查帐簿上登记,节约部分退回。(2)属于自己单位提供的材料,节约作冲减“生产成本”帐务处理,超出作增加“生产成本”帐务处理。 (3)生产成本科目,月末可以有余额,余额表示未完加工材料的成本。 二、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1.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凭加工合同和发料单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根据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凭加工企业的加工费发票和有关结算凭证,作用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 委托加工产品收回 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还需要继续生产或加工的,凭入库单作用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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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 【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 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

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2007年5月16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600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 2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6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0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物资,相关资料如 下: ①2017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80 贷:原材料80 ②2017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6万元;借:委托加工物资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 贷:银行存款11.6 ③2017年5月1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执行消费税率为10%; A.计税价格的认定: a.市场价格; b.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80+10)/(1-10%) =100(万元); B.应交消费税=100×10%=10(万元); C.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相关分录如下a.支付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1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10 b.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00 c.出售此商品时,假定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万元: 借:应收账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不再计列消费税; D.如果收回后再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再出售的: a.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10 b.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原材料90 贷:委托加工物资90 c.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

费税”的贷方(假定最终售价为28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借:税金及附加28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8 d.最后,再补交其差额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8 贷:银行存款18 c.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贷方(假定最终售价为28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借:税金及附加28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8 d.最后,再补交其差额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8 贷:银行存款18 c.出售此商品时,假定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34万元: 借:应收账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4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受托加工物资的核算流程

受托加工物资的核算流程 资产是指对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资产产义可以看出受托加工物资不是加工企业所能拥有的,也就是加工企业没有对此物资的所有权,因此也就谈不上控制权了。 来料加工业务中,由委托方将加工物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加工企业,由加工企业按照自身的生产工艺,依据加工合同使用自已的机器设备、物料、辅料、人工、包装等到进行生产,生产完毕后,销售给委托方,一般向委托方收取一定额度的加工费(包括物耗、人工、折旧、利润、税金等)以获取利益流入。另外,需按委托加工合同将来料进行清算,退还或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来料加工不符合资产定义,但在加工企业生产制造过程中,将委托物资完全有使用权和处置权(合同限定)。因此在日常管理中应比照自有资产进行核算。 故在签署来料加工合同中应注意几点:第一,来料名称、材质、生产厂家必须明确,必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第二,来料物资必须约定价格,为后期加工完毕结算余料或补料提供结算依据,注意价格必须合理;生产加工量必须严格跟踪,原则上不得由加工厂提供补料,出现补料时必须向委托方明确约定补料价格,要求委托方有权签字人确认;第三,来料加工合同必须约定加工合理损耗率。 一、收到受托加工物资 完全比照自有资产进行入库手续,由仓储管理部门在入库单备注栏中标明“来料加工”字样。重量以实际过磅数量计,价格完全按照签署加工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计算。 财务核算:借:存货----原料——具体类别 贷:受托加工物资——***公司 注意:此“受托加工物资——**公司”不是国家财务制度中的正式科目,是作为加工厂自设科目,目的是为了方便核算而设。在用友软件中,在“基础设置”中的“财务”中的“会计科目”进行设置,通过添加科目,具体科目编码可以自行设定,最好设为“存货”科目的下一编码,科目类型设为“负债”类,不必设定数量核算。 二、生产领用、存货盘点 完全按照公司正常材料进行出入库,划价仍沿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即完全按照自有资产进行管理。 生产领用:借:生产成本——具体类别 贷:存货——原料——具体类别 发生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各明细 贷:存货——备品备件 累计折旧 应付职工薪酬 …… 期末结转制造费用(按当月产量进行分配) 借:生产成本——具体类别 贷:制造费用———各明细 产成品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具体类别 贷:生产成本——具体类别 完全比照正常成品入库流程。

小企业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概述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①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物资成本;②支付的加工费;③支付的加工物资应负担的运杂费;④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小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并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还应同时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2.支付的加工费、运杂费、增值税等 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增值税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缴纳的消费税 需尊缴纳消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应按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涉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 第四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 第七条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所称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做销售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帐务处理流程

委托加工物资帐务处理流程 前言:在业务讨论过程上,委托加工业务多数朋友一看题就大概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但在细节上却很少有人注意,这就是为什么一看就懂,一做就错的主要原因所在,本人根据实际操作经验,将此业务以举例形式概述如下,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同行老师们,多多斧正。 举例:从国外购入实木地板条1000万元,进口增值税170万元,进口关税40万元,消费税50万元,发生运费8万元、装卸费2万元。并且已经取得所有相关票据。次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加工地板条,要求将地板条进行深加工,乙企业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人工费8万元、辅助材料3万元(普通发票)、折旧1万元。产品完工后,经双方确认,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加工费18万元(款项暂示支付),同时将完工产品发还甲企业。甲企业收回该产品后在国内出售,并取得收入1500万元。 要求:分别以甲企业、乙企业的身份各自计算出所有税金,并写出分录。(单位:万元,精确到两位小数点)。 委托方:甲企业会计业务核算流程: 1、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地板条 1042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万 贷:应付帐款 1000万

2、支付运费时: 借:库存商品-地板条 7.44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56万 贷:银行存款 8万 3、发出委托加工物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地板条1049.44万 贷:库存商品-地板条 1049.44万 4、应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地板条 15.38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2万 贷:应付帐款-乙企业 18万 此物资由于是直接用于再加工,未进行销售,所以加工环节不计算消费税。 5、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地板条 1064.82万 贷:委托加工物资-地板条1064.82万 6、销售时销售金额为1500万元。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2008-04-09 16:42 (一)发出物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例]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另以现金支付运费5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5100 贷:原材料5000 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50 现金50 (二)支付加工费及税金 企业除按照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外,还应按加工费的17%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 [例]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加工完毕,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加工费855元,支付增值税145.35元,另以现金支付量具运费45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45.35 贷:银行存款1000.35 现金45 (三)委托加工物资收回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应由供应部门填制“委托加工物资收料单”,通知仓库据以收料。 [例]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验收入库,实际总成本6000元,计划成本6060元。 借:低值易耗品6060 贷: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6000 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60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点: 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 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 、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 、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产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具体例题: 例1:B企业将一批原材料委托外单位代加工H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本月成本差异为1000。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用10000元,支付应交纳的消费税5842元和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1700元。加工完毕,验收入成本为115000元。(H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1 、领用加工物资时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101000 (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100000 (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1000

新会计准则 来料及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在“原材料”科目核算。 以下分录仅供参考,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会计处理。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 【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2007年5月16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600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2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6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0

受托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帐务处理

方法一: 1、收到加工材料时;收到主料时不进行帐务处理,建立备查帐,只对材料的数量进行登记、管理。 2、当投入辅料和人工等进行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应付工资 制造费用 3、当加工产品完工发出商品并收取货款时: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月末将营业成本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 方法二: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方法三: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4.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方法四: 接受加工材料时,只在备查簿中登记 发生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完工入库时, 借受托加工物资 贷生产成本 交付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加工物资 接受委托单位送来的加工物资时,不做会计处理,设置台账记录加工物资数量。 生产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工资 制造费用 完工入库: 借:受托加工完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交付完工的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加工完工产品 同时核销受托加工物资台账。

委托加工物资总结及现金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 (一)发出物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例]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另以现金支付运费5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5100 —实际价 贷:原材料5000 —计划价 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50 庫存现金50 —运费 (二)支付加工费及税金 企业除按照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外,还应按加工费的17%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 [例] 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加工完毕,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加工费855元,支付增值税145.35元,另以现金支付量具运费45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45.35 =855*17% 贷:银行存款1000.35 =855+145.35 库存现金45 (三)委托加工物资收回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应由供应部门填制“委托加工物资收料单”,通知仓库据以收料。 [例] 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验收入库,实际总成本6000元,计划成本6060元。 借:低值易耗品6060 —计划价 贷: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6000 —实际价 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60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点: 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 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其中: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即委托方提供加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即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

建筑安装企业账务处理(20200502120244)

建筑安装企业账务处理 一、新账的建立 一个项目开工,或者一个企业新建立,都面临着建立新账的问题。建立 新账并不难,通常先应当想好会计科目的设置问题。在做凭证的时候应 当想好各科目应当怎么设置明细科目级数。是采用辅助核算好,还是直 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好。 一般情况下,是如果涉及的往来单位较多,部门较多且稳定或者项目 较多的时候,应当采用辅助核算的方式(可以根据各会计科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并不需要同时具备)。否则,应当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 明细科目,简化工作量。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 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 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 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 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 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 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 各项目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

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 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及时准 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 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 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 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 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目录 目录 一、知识必备 (一)核算重点 (二)核算科目 二、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核算示例 三、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核算常见原始凭证 一、知识必备 (一)核算重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材料和设备,主要是指库存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和库存设备。它们都是企业的劳动对象。这些材料、设备和固定资产不同,它们只能在一次开发中使用,并且在开发过程中大都变更或消失其原有的物质形态,或者将其本身的物质转移到开发产品的物质中去,成为新开发产品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都将其价值转移到开发产品的成本中。房地产的开发过程,同时也是各种材料、设备的使用和消费过程,为了保证开发过程得以顺利进行,就需要做好材料以及设备的供应工作。 企业购入的材料,有时需要经过加工后才能使用。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材料,叫做委托加工材料。对于委托外企业加工的材料,虽仍属于企业所有,但不存于本企业仓库,所以不能再原材料科目进行核算。为了反映委托外企业加工材料的

成本以及有关加工、运输费用,要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并按加工合同设置明细分类账,以便核算各批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并及时进行清理结算。 (二)核算科目 1.“原材料”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库存的原材料,其借方登记外购、自制等原因入库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发出加工、对外销售等原因出库材原材料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原材料”账户应按原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材料明细账。 2.“在途物资”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在途物资”科目的借方登记已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在途物资”科目,应按供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借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支付的加工费、运杂费、税金等,贷方登记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在加工中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300 000,支付的加工费为175 500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用于销售两种情形下相应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 000 贷:原材料 3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00 000+175 500/(1+17%)]/(1-10%) =50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500 000×10% =50 000(元) 应交纳增值税=175 500/(1+17%)×17% =25 50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 500 ——应交消费税 50 000 贷:银行存款 225 5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 500 贷:银行存款 225 50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原材料 4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450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原材料 50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00 000 、 Z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毛利率法进行核算。该商场2007年2月份期初库存日用百货的进价成本30万元,售价40万元,本期购入日用百货的进价成本270万元,本期销售收入340万元(含销售折让10万元)。 试计算该商场2月份的: (1)商品的销售毛利率。 (2)已销日用百货的实际成本。

受托加工物资的全部帐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回答者:acco125125 - 总监八级11-21 12:56 委托加工业务中,作为受托方如何做会计分录?? 受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总结: 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发来的材料 借:原材料-受托加工材料 贷:应付账款 材料投入生产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受托加工材料 发生人工及辅料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辅助材料 加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产品发回委托方并收到加工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受托加工的是应税消费品还应当代收代缴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收代缴消费 受托加工业务与委外加工会计处理总结(2008-07-28 08:58:15) 标签:财经 分类:会计实务 受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总结: 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发来的材料 借:原材料-受托加工材料 贷:应付账款 材料投入生产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受托加工材料 发生人工及辅料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辅助材料 加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产品发回委托方并收到加工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受托加工的是应税消费品还应当代收代缴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外加工的会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库存商品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普通发票不做此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借:原材料库存商品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的差额)贷:委托加工物资材料成本差异(计划 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差额)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处理思路: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 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 登记。(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关于委托加工物资的双方的账务处理

关于加工物资的双方的账务处理 一,受托方:单位是来料加工企业,所有原材料都由下订单的客户提供,只收取加工费,账务处理如下。 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二,委托方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委托加工业务仅对加工费开具专用发票。 委托加工时帐务处理:

1、拨付委托加工物质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S企业:8160 (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8000(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160(“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在发出材料的情况下,2%为正数,所以在借方登记) 支付费用: 借:委托加工物资:5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850 贷:银行存款:6000 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14000(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S企业:13310(8160+5150)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690(这个690是知道委托加工物资和库存商品的金额后计算的), S企业对于存货的管理上是按计划成本进行控制的,在存货未发出是不需要对材料成本差异进行分摊,可按计划成本实行,但是如果是发出商品就需要进行差异分摊,用实际成本计价,而科目中的委托加工物资就是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在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这个科目是为零的。材料成本差异针对的只是发出材料的计价,而收回时已有其他费用的存在,需要重新确定差异率。 【例4-30】中兴工厂将一批木材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木箱,作为本企业的包装物,木材的计划成本为20000元,木材的成本差异率为2%,货已发出,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费1000元;数日后木箱加工完成,以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例题

委托加工物资例题 1.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 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交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用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设不考虑其它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半成品的入账价值是? 解:增值税进进项税可以抵扣不算 消费税在此题中要交两次所以其中一次抵扣也不算 最终入账价值=210+6=216万元 2.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结合计划成本) 甲公司委托丁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100000件,有关经纪业务如下: (1).1月20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000 贷:原材料6000000 2.结转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180000 (节约差异结转) 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0 (2).2月20日支付商品加工费120000元,支付应当缴纳的消费税660000元,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甲乙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17%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0 (加工费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借方增加)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费)20400 应交税费——消费税660000 贷:银行存款800400 (3).3月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4).3月5日,上述商品100000件,每件计划成品为65元加工完毕,甲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借:库存商品6500000 (计划)入库收回转为本公司的计划成本法 贷:委托加工物资5950000 (实际)(5820000+120000+10000) 材料成本差异50000 (节约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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