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

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199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是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开拓农村市场,繁荣农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尽快理顺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关系,坚决取消各种违反规定加收的基金、附加等费用,在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统一城乡用电价格,实现同网同价。

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

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会同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等部门,对农村电网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和实现农村与城市用电同网同价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改造农村电网、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必须与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结合进行

为了实现国务院确定的通过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必须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低压电网管理体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城市的城区和全国30%左右的县城(共760个)电网,由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五大集团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实行省级电力公司统一核算。二是全国70%左右的县城电网,由独立核算的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其中有1040个县从省级电力公司购买电量转供给用户(即趸售县);还有600个县以地方自建的小水电、小火电供电(有的也从省级电网购买部分电量对用户供电),这两类地区的供电企业都隶属县级政府。三是乡镇以下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建自管,由隶属乡镇政府的乡镇电管站负责管理。

城乡电网管理体制不同,是造成农村电价高于城市的重要原因。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己建设管理,发生的电能损耗、运行维护费用和农村电工报酬,都要通过电价向农民平摊;农村电网维修、改造没有资金来源,电网设施严重老化,平均损耗率一般都在30%左右,有的高达50%,使得农村电价必然高于城市。除此之外,农村电网管理和电费收缴混乱,部分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国家批准的电价之外,层层加价集资,“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普遍,偷漏电现象严重,这些费用也都要由农民负担。

降低农村电价,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减轻农民电费负担,必须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彻底解决农村电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乡镇政府和村干部、村电工随意加价、平摊电费、承包电费的错误做法。在改革农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由国家增加投入改造农村电网,

降低损耗,加强管理,实现农村用户与城市用户用电同价。

二、改革体制、改造电网、实现同网同价的基本思路

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的核心是改革乡镇电管站的管理体制,理顺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以及与乡镇电管站的关系,实现城乡电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价格。基本思路是:

(一)理顺地方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关系。为切实加强农村电网管理,对趸售县和自供自管县的电力公司,原则上应上划由省级电力公司直接管理;暂时不能上划的,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级电力公司代管,或者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逐步改组为由省级电力公司控股的股份公司。为了调动地方改造农村电网的积极性,对直供直管县的电力资产,凡属在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后由地方财政出资或利用国家规定的电力建设资金建设形成的,可以由地方政府享有所有者权益。

(二)对城乡低压配电电网实行统一管理。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乡及乡以下农村集体电力资产可以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由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对于其中由地方政府财政出资或利用国家规定的电力建设资金建设形成的资产,由地方政府享有所有者权益。农村电工应由县级供电企业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农村用户实行一户一表,由供电所管理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供电企业要加大用户电能表等计量器具的投入,提高表计的准确性,并实行统一校验、统一管理。农村居民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和表计电量交纳电费,有权拒交超过表计电量和电价外的一切费用。

(三)对城乡低压配电电网实行统一核算。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由县级供电企业对乡镇供电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供电所电费收入全额上交,所需费用支出由县供电企业统一核拨。

(四)对城乡用户实行统一价格。逐步改变现行电力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将电网高压输电成本与低压配电成本分别核算,在此基础上分别核定高压输电电网批发电价和低压配电电网零售电价。对县级供电企业实行直供直管的省级电网,由国家计委核批其对用户的最终零售电价。对暂时不能上划的县级电力企业,由国家计委核定高压电网对其低压配电电网售电的批发电价,省级物价部门根据国家计委规定的统一作价原则,具体核定低压配电费用,并制定零售电价。对现行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即批准的农村电价高于城市部分),要在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增加农网改造投入、降低损耗、裁减冗员的基础上,由省级物价部门从严核入电网供电成本。

(五)区别情况,因地制宜。各地区要按照上述要求,改革乡镇电管站的管理体制。县级供电企业由省级电力公司直供直管的地区,农村电价高出城市的部分,在省级电力企业直供直管范围内平摊,实现城乡一价。隶属于县级政府的县级供电企业,已由省级电力公司实行代管的,农村电价高出城市的部分,也可以纳入直供直管范围平摊;尚未实行代管的地区,以县级供电企业为统一核算单位,农村电价高于城市部分在本县范围内平摊,实现城乡一价。

(六)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在电价外的加价。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规

定在电价外加收的各种基金、附加等费用,一律取消。国家批准加收的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三项费用,并入对用户的销售电价,提高对用户销售电价的透明

度。上述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在电力企业销售收入中单列科目,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拨付有关部门专款专用。国家计委在电价检查中查出的549项违法加价、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立即停止征收。对违反上述规定继续征收的,一经查实,将公开曝光,并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七)农村电网改造投资的还本付息资金计入电网成本,逐年摊入全网电价。各地区在上报同网同价方案和电网改造项目的同时,要按照国家计委的统一规定,测算电网还本付息对电价的影响。

(八)分步实施,三年内到位。改革体制、改造电网、同网同价三项工作要结合进行,在制定改革体制方案,承诺城乡电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价格的基础上,安排农网改造。第一,考虑到全国2400个县电价差距较大,农村电网现状和改造任务有轻有重,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并在三年内完成。第二,有些地区农村用电量大,城乡统一电价后城市用户电价水平提高幅度较大,可以先将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与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实行同价,然后再统一其他用电价格。第三,对改革、改造后城乡电价差距过大的个别地区,还可以把农村各类用电价格逐步平摊,通过二至三年逐步缩小城乡用电价格的差距后,实现同网同价。

(九)改革体制、实行同网同价方案和改造电网项目要统筹研究。建议由国家经贸委牵头,尽快提出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为加快工作进度,目前安排电网改造项目,先由国家电力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上述原则,研究制订本地区改革农村电管站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提出电网改造和实现城乡统一电价方案,报国家计委会同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后,分批下达。对第一批已下达的17个省364个县的农网改造计划,各地区也要按照上述要求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抓紧制定城乡同网同价的改革方案,尽快补报国家计委。凡在今年10月中旬之前没有报出改革方案的,建议暂缓安排银行贷款和国家财政拨款。第二批农网改造方案,在各地区上报改革、改造方案的基础上,争取在10月底前下达。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建议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农电体制改革后话农电安全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25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农电体制改革后话农电安 全管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电体制改革后话农电安全管理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农电体制改革后,农村供电所作为供电企业的派驻机构,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移交供电企业,这将把农村用电安全问题一下子集中到供电企业身上,增大供电企业的安全责任。如何针对体制改革后电力产权、人权的延伸,调整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规避农电安全风险,促进城乡电力一体化是摆在供电企业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体改后有关农电安全的几个变化 1、角色的转变,管理范围的增大。农电体制改革前,供电企业的农电安全代表政府及行业施行宏观管理,改制后,供电企业既要抓农电安全宏观管理,

更要抓农电安全的微观管理。角色的变化,管理范围的延伸,对供电企业来讲既是挑战,又是检验队伍、树立企业形象、事关农电事业发展的关键之所在。 2、农电事故的责任的加大。《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农电体改前,资产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在出现触电伤亡事件后,只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改制后,供电企业成为电力设施的所有者,就必然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事实上,农电体制改革后,由于实行一片或一县一价,在农村到户电价里收取了维护管理费(包括电网维护费、乡村电工工资报酬、低压线损补偿摊销费),当出现农电触电伤亡的安全问题后,法院在审理类似案子时,也要电力企业承担其民事责

电力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电力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6456电力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Technical Measures for Electricity Production Safety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第一章绪论 1.电气工作人员应贯彻的基本方针P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电气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有工程技术的一面;有组织管理的一面 3.电击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部伤害,它会破坏人的心脏、呼吸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甚至危及生命。电标、电纹、电流斑。电击分为直接电击和间接电击。直接电击是指人体直接触及正常运行的带电体所发生的电击。间接电击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后,人体触及意外带电部分所发生的电击。 4.电伤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多见于人体外部,且常会在人体上留下伤痕。

电弧烧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 5.电对人体伤害程度的影响因素: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的频率、作用于人体的电压以及人体的状况等多种因素有关。与电流大小和作用时间关系最为密切。 6.伤害程度与人体电阻有关。人体电阻包括人体内部电阻和皮肤电阻。人体内部电阻是固定不变的,约为500~800欧左右。皮肤电阻由角质层决定,角质层越厚,电阻就越大,其值一般约为1000~1500欧。因此人体电阻一般约为1500~2000欧左右。如果皮肤角质层有破损,则人体电阻将大为下降,也就是说,人体电阻不是固定不变的。 7.影响人体电阻的因素很多,除皮肤厚薄外,皮肤潮湿、多汗、有损伤、带有导电性粉尘等都会降低人体电阻。 8.人体允许电流。在摆脱电流范围内,人若被电击后一般能自主地摆脱带电体,从而解除生命危险。通常把摆脱电流看作是人体允许电流。当线路及设备装有防止触电的速断保护装置时,人体允许电流可按30毫安考虑,在空中、水面等可能因电击导致摔死、淹死的场合,则应按不引起痉挛的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50年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资金最密集、技术密集型和网络性行业,是社会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力工业的改革和发展,电力管理体制先后经历了军事管制、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等九次变革,其中先后两次成立水利电力部、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目前正酝酿着第十次变革:在电力发展上先后提出“电力是先行工业”,“电力是先行官”,“能源工业的发展要以电力为中心”和电力工业要适应超前发展等指导方针。到2001年底,中国发电设备总容量已达到3.38亿千瓦,年发电量达到14780亿千瓦时,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 50多年来,中国电力体制的变革,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78年,电力工业管理实行政企合一、垂直垄断的管理体制;第二阶段,从1978年到1997年,电力工业对政企分开、市场化管理体制进行了探索;第三阶段自1997年至今,逐步实行政企分开、市场化管理的新体制。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1949-1978年) 在这30年中,中国的电力工业经历了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和水利电力部三个时期,在燃料部和电力工业部时期,对全国电力工业实行集中管理的体制;进入水利电力部时期,经历了两次分散、两

次集中管理,多年来始终未能摆脱“一分就乱,一收就危”的怪圈。 1、燃料工业部时间(1949-1955年)。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组建了燃料工业部,对全国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和电力工业实行统一管理。当时电力工业方面直接领导的仅有华北电业公司及其所属的北京、天津、唐山、察中分公司,以及石家庄电灯公司和太原电力公司,其他各地的电力工业均由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的管理。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自1949年至1952年逐步将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的电力单位集中到燃料工业部管理。1950年燃料工业部为管理电力工业,专门成立了电业管理总局,负责火电厂和输变电工程建设,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的全部生产运营;为发展水电,成立了水力发电工程局。并先后组建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六个大区电业管理局,归电业管理总局统一领导,形成了垂直垄断、政企合一的电力工业管理体系。 2、电力工业部时期(1955年-1958年)。1955年7月,第一届第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成立后,继承了燃料工业部对全国电力工业的管理职能,为加强专业管理,相续成立了电力设计局、基建工程管理局,并将水电发电工程局改为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分别管理火电和输变电工程设计、火电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和水电勘测设计和施工。水活电厂的运行管理和输变电的运行统一由各电业局负责。与此同时,撤销了电业管理总局和六大区电业管理局,各省(市、自

对新形势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对新形势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对新形势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农电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农电发展过快,使得原有的农电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近些年来,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已经被提上了日程。从各方说提出的农电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来看,改革思路和内容有可取之处,例如建立新型的农电工管理供电所、改革代管供电管理模式等。 一、新形势下的农电改革的需求 我国十分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农电管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所以,我国目前对于农电管理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这些年,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的改革等一系列的措施的实施,农电事业也应该跟得上经济的发展,不然会致使农村经济停滞不前。所以,要对农电管理体制明确新形势下的改革新需求。大致分为三点。其一,要求农电事业在农村经济和建设均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对农电在国家电网企业的地位逐步的提高,并且要提高对农电投入大力的资金支持和维持对农村经济所需的供电。其二,伴随着国家实施行政制度方面的一些改革措施后,对县级的财政管理方面的自主性有了很大的良好的影响,县级的经济发展也得到了很大的发挥的空间,与此同时要求县级供电单位对县级经济的供电需求要尽可能的满足,让农电管理体制改革成为县级供电单位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其三,目前我国的县级供电管理实施的代管制和股份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在体制方面还很是不够健全,致使很大程度上的阻碍了我国农电管理的在未来的发

展。 二、新形势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1.农电改革产权不清、投贷不明。目前,农电网络改造主要是由国家电网公司来负责,而农电改造的项目资金主要由省级电网公司来负责,并成为债务资金的主要承债主体。但是实际上的农电改造的债务还贷主要还是由全社会来共同承担。可以看到目前我国农网改造和农电改革仍然存在很严重的投贷不分、产权不明的问题,电网公司上收上划方面的政策不完善,农电改革的产权和控制权一般都集中在国家电网公司或者地方电网公司一家企业,农电改革的产权主体多元化进程无法得到进一步落实。 2.代管制供电企业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代管制农电企业是一种对所属的县级供电企业所实行的供电行业代管,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有效加强供电管理,保证政企分开制度的实行,对供电企业人员失信有效的管理,以此来降低供电管理成本,有效规范供电市场。但是,虽然代管制在县级供电企业的技术、人本文由收集整理才、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代管制的行政管理属性比较强,它带有一定的过度性质。这种政府行政行为存在与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不相符的地方。尤其是代管制供电企业的资产关系不明确,使得农电企业的投资与其资产状况相互脱离,在出现一些资产纠纷时,就有可能造成农电企业管理缺位的现象。不利于农电企业的长远发展。 3.股份制供电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完善。由国家电网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组建的县级供电企业大多实行的是股份制。股份制供电

电力安全技术交底

电力安全技术交底 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负责人,各作业班,组应设兼职安全员,把安全工作确实落实到人,明确安全责任。 二、作业人员要达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夏天要注意防止中暑,防蜂,防蛇,等意外伤害。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无安全用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电工作 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经过有效期的安全工 器具 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投物品、器具 8.不准使用皮尺测量带电导体 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 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他电力器材

四、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应完整无损,且绝缘良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用电设施的外壳必须用绝缘多股软铜线可靠接地; (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人负责使用及维修,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4)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变压器,开关,电杆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五、安全标示的设置: (1)工程开工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各种安全标示、警示牌; (2)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过公路施工,必须设置路障、安全围栏,夜间施工应设置红灯警示; (3)凡已开挖后手孔井、分接箱等孔洞均应设置安全围栏以防行人或单车落入孔洞,夜间应有红灯警示; 六、高空作业:

(1)凡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不允许穿拖鞋; (3)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 (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规定好立杆方法和信号,工器具应合格, (5)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七、电缆与老线路的电源割接,必须严格执行运行单位的工作票制度和停、送电程序。 八、安全文明施工: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正确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赤脚、赤膊上班; (2)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施工现场保持整洁、有序,尤其在店铺前作业,当天施工当天清扫; (4)工程车及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客货混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 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1998)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是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开拓农村市场,繁荣农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尽快理顺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的关系,坚决取消各种违反规定加收的基金、附加等费用,在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统一城乡用电价格,实现同网同价。 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请示 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会同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等部门,对农村电网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和实现农村与城市用电同网同价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改造农村电网、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必须与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结合进行 为了实现国务院确定的通过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必须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低压电网管理体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城市的城区和全国30%左右的县城(共760个)电网,由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五大集团公司和省级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实行省级电力公司统一核算。二是全国70%左右的县城电网,由独立核算的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其中有1040个县从省级电力公司购买电量转供给用户(即趸售县);还有600个县以地方自建的小水电、小火电供电(有的也从省级电网购买部分电量对用户供电),这两类地区的供电企业都隶属县级政府。三是乡镇以下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建自管,由隶属乡镇政府的乡镇电管站负责管理。 城乡电网管理体制不同,是造成农村电价高于城市的重要原因。农村低压电网由农民自己建设管理,发生的电能损耗、运行维护费用和农村电工报酬,都要通过电价向农民平摊;农村电网维修、改造没有资金来源,电网设施严重老化,平均损耗率一般都在30%左右,有的高达50%,使得农村电价必然高于城市。除此之外,农村电网管理和电费收缴混乱,部分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国家批准的电价之外,层层加价集资,“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现象普遍,偷漏电现象严重,这些费用也都要由农民负担。 降低农村电价,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减轻农民电费负担,必须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彻底解决农村电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乡镇政府和村干部、村电工随意加价、平摊电费、承包电费的错误做法。在改革农电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由国家增加投入改造农村电网,

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

一、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是什么?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机遇的同时又迎接新的挑战,公安工作的改革一直备受社会的关注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已经成为牵动整个公安工作改革大局的关键。只有抓住和解决好这一关键问题,才能继续深化公安工作的其他改革措施,增创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优势,从而全面推进公安事业的发展。那么,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是什么? 难点:(一)条块布局改革受到当地行政机构改革的限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经济状况还是治安状况,都已经打破了“块”的封闭性,趋向于“块”与“块”的联系性。因此,这种以块为主的分级管理明显地使公安管理权力过于分散,阻碍自上至下的警令畅通,已不能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为此我们必须改变条块的布局以更好的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管理。但是,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机关,必须与当地的行政机构改革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职能脱节、管理盲区现象。 (二)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收到公安业务范围的限制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行政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探索公共行政的新模式、新方法以适应新环境的变化和新现实的挑战方面,公安行政部门进行了许多对于中国公共行政具有重大影响的制度创新。如“漳州110”与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社区警务模式的提出等。但是公安机关所承担的是的职能。这些职能复杂而具有难度,只有公安机关可以完成,这就使得在公安改革过程中,对内部职能相关或相接近的业务部门进行有效合并和整合,极其困难,公安机关的部门及其结构不会发生本质的变化,建立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也就成为体制改革的一大难题。 (三)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的限制 按照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个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太长,容易产生惰性,不利于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不利于增强队伍活力。尤其在重点、热点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也不利于对其廉洁自律的监督。更有甚者,在思想上产生懈怠,反对改革,不求上进,只求在一个岗位平庸地工作一辈子。同时这种机制还会培养成官僚作风,使整个机关内死气深深。腐败不堪。 改革的配套资金不足。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经费短缺的状况长期以来一直严重地困扰着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改革

关于深化农电体制改革的建议 冯莹

关于深化农电体制改革的建议冯莹 发表时间:2018-05-14T10:20:18.337Z 来源:《电力设备》2017年第35期作者:冯莹 [导读] 摘要:重视电气自动化在电气工程中的应用探讨,有利于提高电气工程实践应用中的生产效率,优化其生产方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保持电气设备良好的工作性能。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汝南县供电公司河南驻马店 463300) 摘要:重视电气自动化在电气工程中的应用探讨,有利于提高电气工程实践应用中的生产效率,优化其生产方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保持电气设备良好的工作性能。因此,需要了解电气自动化在电气工程中的应用优势,注重实际的应用分析,从而为电气工程整体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提供保障。实践过程中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形成良好的生产模式,应注重电气工程中电气自动化的引入。基于此,本文将对电气自动化在电气工程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关键词:电力改革;农电体制改革;县级供电企业 引言 农电改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完善,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绩,但同时在实践的过程中也突现出一些亚待解决的问题。本人作为工作在农电事业上的工作人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农电体制改革的研究。因此,本文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农电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改革的具体内容、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对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1农业体质改的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在解决老百姓用电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改革、一个价格、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国家对农村电力的管理,提出加大对农村电力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关夏县供电企业销售应原则上由省、地区直接实施。电力公司管理暂时不能过河,前提是产权关系不变,由省、自治区、电力公司托管。或者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股权分置等方式逐步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目的是对农村电网进行县、市一体化管理。提及“两改同价”。 2当前农电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县级电力系统还没有完全脱离企业。计划经济下的农村权力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打破,县级供电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职能。县政府对企业的经营行为干预过多,使得县级供电企业无法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摘要县级电力供应企业的经营管理难以规范。股份制改革中存在许多具体问题。摘要批发、交叉供应县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革是第2号文本的基本要求,但实际上是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只同意让省级电力公司在效率低、资产质量差的县城供电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革和控制,而县供电企业效率高、资产质量高。地方政府不愿放弃对县供电企业的控制。这一股份制改革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明显增加了省级电力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安全责任风险。县一级实行股份制改革。供电企业的建立和运行不规范。在市场经济需求的基础上,规范了代管体系,并将代管视为一种过渡性措施。本文的目的是逐步将大型电网企业的管理经验引入县供电企业,其最终目的是改革托管县的供电企业。但目前,大多数托管企业尚未实现最终目的。许多企业还处于托管状态,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目前存在许多问题,如省级企业和地方政府对县供电企业的管理不协调,托管不全面。由于受资产关系的制约,县城供电企业的投资还不够,托管县的供电企业难以持续发展。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实施,已根据国家的要求,带来了产权的新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建设和改造农村电网作为项目法人,负责信贷制度。 3深化农电管理体重改革构建和谐农村电力的建议 3.1对股份制农电企业要规范管理 首先考察了股份制改革对县域供电企业发展的深刻制约和影响,并从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上--以省市县为主要的管理体制障碍,明确提出了完善的措施。其次,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满足现代企业制度在科学管理、明确责任、明晰产权、分离等方面的要求。第三,解决农业电工的治疗问题。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就业形式;为了调动农业电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规定为农业电工支付相应的保险,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同时,要加强对农业电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农业电工的综合素质。 3.2建立普遍服务和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公共服务的公共管理是政府部门实施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一种无利可图的政府行为。农村电力企业作为公共事业具有普遍的服务性质,需要有国家政策来促进特别是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解决“三农”问题的实施,可通过向农村电力企业提供低利率或利息贷款,建立国家电力公共服务基金。 3.3农电企业要进一步推进股份制改革 一是积极推荐股份制改造,为县级供电企业条件成熟,为地方县级供电企业与电力公司之间的债务问题和保证好的问题解决,为县级供电企业的股权设立处理;全县供电企业无法进行股份制改造。对于托管责任和二者的关系是明确的,为了实现双赢局面,应建立共同发展的利益和互利互惠的关系,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为股份制改革创造条件。 3.4股份制企业的形成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利于发挥中央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管理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当前县级供电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弱,电网发展仍然需要大量的资本投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股权的比例没有额外资金和省级电力公司的比例,限制了股份制企业电网建设和改造的资金来源。 3.5从管道的方式表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当地经济发展滞后,如地方政府投资能力不足的因素,由于自治县供电企业的综合实力、管理能力、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经济效益很难达到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结束语 总之,依托政府力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推进农电可持续发展与普遍服务需要发挥政府作用从财政投资、金融税收、电价、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支持。此外再给个的过程中协调中央电网企业、农电企业、农电工、广大用户和地方政府等多方面的利益寄希望早日实现城乡同网同电一体化。 参考文献: [1] 丛文杰.深化农电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和谐农村电力[J].信息化建设,2016,(04):358.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改5号文)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国务院2002年2月10日发布国发[2002]5号) 一、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迅速,电力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发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大部分地区形成了跨省的区域性高电压等级的主网架,缺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电力工业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在电力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之后,现行的电力体制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弊端。垄断经营的体制性缺陷日益明显,省际之间市场壁垒阻碍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现行管理方式不适应发展要求。为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必须加快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 (三)经过几十年发展,我国电力工业形成了强大的生产能力,许多国家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为我们提供借鉴,国内先期实行的多家办电以及改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力体制改革,社会各界要求加快改革。这些都为电力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四)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从国情出发,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电力企业转变内部经营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力体制。改革要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供电的安全可靠性,有利于改善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要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积极稳妥、配套推进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步骤、分阶段完成改革任务。 (五)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六)“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三、厂网分开重组国有电力资产 (七)实行厂网分开。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并分别进行资产、财务和人员的重组。 属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管理的电力企业,也要实行厂网分开。以小水电自发自供为主的供电区,要加强电网建设,适时实行厂网分开。 (八)重组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若干个独立的发电企业。华能公司可直接改组为独立发电企业,其余发电资产(含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相应的股份资产)通过重组形成三至四个各拥有4000万千瓦左右装机容量的全国性发电企业,由国务院授权经营,分别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发电资产重组要综合考虑电厂的资产质量和所在地域条件等,进行合理组合。每个发电企业在各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原则上不超过20%。 (九)重组电网资产,设立国家电网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网资产出资人代表。国家电网公司按国有独资形式设置,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设立华北(含山东)、东北(含内蒙古东部)、西北、华东(含福建)、华中(含重庆、四川)电网公

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着机遇的同时又迎接新的挑战,公安工作应如何革旧鼎新、与时俱进、开创新的辉煌呢?只有克服旧的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谋划构建现代公安工作新机制。 主要问题: 一、在公安管理中,树立“稳定压到一切”的政治观念不太强。在日常公安管理工作中,有些基层派出所只顾做好手头工作,搞好学习教育整顿,处理日常事务,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因此在工作起来目的性、针对性不强,一旦忙起来,有时有些手忙脚乱,手头工作似每项都重要,没有中心工作,这样以来,也没少出力,但是仍不见成效。 二、在基层的管理工作,有些基层派出所没有以“发展”为中心,没有从部门权力和利益的狭隘观念中解放出来,工作的出发点只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等现象。 三、派出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要体现在派出所硬件装备不够强,警力不够下移,科技强警还没有真正在基层派出所得到充分体现,另外有得建立合理科学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公安机关的领导主要从基层派出所听中逐级产生的制度。 主要对策: 一、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观,坚持把维护稳定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全力维护稳定是职能所在,所以要坚定不移地稳定的各项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公安工作实线中,重点做到四个始终。一是始终保持对国际国内形势清醒的头脑。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和制胜权。要坚持信息先行,建立起国保、治安、文保、户政、出入境、技侦、网监等部门组成的信息会商机制,强化对信息的综合分析预测,研判和跟进核实,为现实斗争领导决策提供高效的信息预警服务。二是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先发制敌”和掐尖打头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发〔2015〕9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 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的实际执行与规划偏差过大。四是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产能和建设、运营、消费需求不匹配,没有形成研发、生产、利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五是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现有的一些电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现实需要,有的配套改革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亟待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电力行业发展提供依据。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国务院转批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对深化电力体制改

电力体制改革试题

电力改革试题库 一、填空 1、电力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 2、通过电力体制改革,要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机制。 3、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中规定,电力中长期交易可以采取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 4、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市场方向、坚持安全高效、鼓励改革创新、完善监管机制。 5、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6、售电公司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 7、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准入条件要求,资产总额在 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8、符合准入电力市场的市场主体向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9、潞安集团电力中心是集团电力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发电、供电、配电、售电管理及光伏和新能源电站管理。对潞安集团电力市场化运作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10、电力市场有序开发用电计划的主要原则是坚持市场化、坚持保障民生、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坚持电力系统安全和供需平衡,坚持有序推进。 11、对于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控股的,在取得供电业务许可后即拥有配电网的运营权,在供电营业区域内拥有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力,并切实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12、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中指出要理顺电价形成机制,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13、进一步激活省内用电市场,提高电力消纳能力,在现有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范围和交易规模。 14、坚持市场化改革要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 15、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应按照“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严格履行试点手续,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16、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市场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推动电力市场规范运行。 17、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以及满足各类用户安全可靠用电,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构建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18、创新售电业务市场准入机制,以注册认定代替行政审批,实行“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 19、统筹推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建设,更好地发挥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优势,促进“黑色煤炭绿色发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 20、电力市场中,市场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重违反交易规则和破产倒闭的需强制退出市场,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入市场。 20、增量配电网的试点范围是以煤矿集团等大型企业自供区和国家、省级园区为重点,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21、电力市场的交易方式是以自主协商交易为主,集中撮合竞价交易为辅,协商和竞价相结合的交易方式进行。 22、电力改革初期,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提供结算依据,电网企业负责收费、结算,负责归集交叉补贴,代收国家基金,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支付电费。 23、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将配电业务和竞争性售电业务分开核算。 24、同一营业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个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具有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25、潞安配售电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正式成立。 26、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27、售电公司在准入后,需取得电力用户的交易委托代理权,并向交易中心提交委托代理协议后方可参与市场交易。 28、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29、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电价水平。 30、2017年7月1日起,大工业电度电价,110KV电压等级是0.4582元/千瓦时;35KV电压等级是0.4782 元/千瓦时。 31、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山西电网输配电价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2、2017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为50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工业用电量的3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 33、两部制上网电价是将上网电价分成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两部分。 34、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负荷变化情况,将电力系统中负荷的一个周期(一般指一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和低谷等多个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 35、2016年,潞安集团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实现总交易电量13.5亿KWh,交易电价0.4284元/KWh,比以往购电方式下降0.071元/KWh,全年可为集团公司降低购电成本超过 10135万元。 36、2017年集团电力中心电力2—8月组织的直接交易,共完成交易及结算电量11.16亿 KWh,同比2016年电价水平为集团节约电费支出约7300多万元。 37、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广泛深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而组织开发的综合性、专业化、开放式的网络应用平台。 38、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功能模块本着“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开发。 二、单选题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是中发【2015】(B)号文。 A、5 B、9 C、280 2 、还原电力商品属性,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A)等级核定。 A、电压 B、电流 C、电量 3、电力交易中直接交易双方通过(A)决定交易事项,依法依规签订电网企业参与的三方合同。 A、自主协商 B、自由结合 C、相互约定 4、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C)市场交易平台。 A、公平竞争 B、公平协商 C、公平规范 5、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准入条件中要求,资产总额在(B)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

事业单位及管理体制改革篇

事业单位及管理体制改革篇 一、事业单位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一是依法设立,二是从事公益服务,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四是社会组织。 二、事业单位的主要特征:1.提供公共服务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 4.经费来源的国家化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 三、事业单位的分类:按性质和特点分: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按财务管理形式分: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差额预算管理单位、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1998年后,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发生变化,分别称为财政补助单位、财政适当补助单位、经费自理单位。) 四、事业单位存在的社会基础:1、满足公共需要2、弥补市场缺陷3、节制政府失灵4、防止契约失效5、弥补志愿不足 五、事业单位改革探索最早开始于1979年在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进行的试点准备工作。1986年制定通过的《民法通则》,明确的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198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关于制止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膨胀的通知》,开始了干部选举制和聘用制的办法。 六、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所面临的问题:1、人员急剧膨胀,财政供给不堪重负2、机构重复设置,政事不分,资源浪费严重3、资源配置和服务非社会化,社会效益不高4、体制、机制改革滞后,管理不善且缺乏统筹规划 七、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理论依据:现代事业管理制度 八、现代事业管理制度的定义:指在一定的经济体制和制度运作下,建立一套适合社会事业单位发展规律的法人制度领导制度人事制度财物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评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管理制度的总和。 九、现代事业管理制度的内容:1、健全的事业单位法人制度2、多样化的组织模式3、多元化的投资与经营补偿制度4、科学民主的领导制度5、完善的具体运作制度 十、现代事业制度的核心是:现代事业组织 十一、现代事业组织具有的特点:1、现代事业组织不同于传统的事业单位组织2、现代事业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3、现代事业组织也不同于现代企业组织 十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必须建立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基础之上:一是在有利于保持和提高我国的国家竞争力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管理的体制改革进行系统而合理的安排,二是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的同时,要着重强调部分领域、关键领域的重点改革,三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理念,重视和关心人的发展和成长,四是改革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五是改革需要在保持整个社会安定、团结、和谐有序的基础上进行,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的改革不能够以牺牲整个社会秩序为代价来进行,六是事业单位的改革需要以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效应与经济效益的维护与实现为基础,要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管理的效率 十三、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以及运行的法制和民主化,其基本原则是政事分开。 十四、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应实现的总体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现事业单位管理与政府管理的分离2、实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科学化、法制化3、推进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管理的社会化4、事业活动的产业化、市场化5、积极促进事业单位主体的多元化

试论公安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与模式

试论公安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与模式 公安网络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当前的信息化社会显得尤为紧迫,这一点从我国公安部对公安网络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中可以明显的体现出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公安网络管理体制在改革中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说管理理念,领导机构,人才,设备等等,这些都给体制的改革造成不少的阻力。由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全国各地的公安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网络信息犯罪新情况不断增多,这要求公安网络在管理体制上必须适应时代进行改革推出新型的管理模式,为公安部门打好信息战提供基础。 一、公安网络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 (一)要充分的认识到当前公安网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公安系统中很多地方已经认识到传统的公安网络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信息时代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有些地方也开始酝酿进行改革,但是在改革之前,必须还要提高认识,也就是要弄清楚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只有有了针对性,公安网络管理体制的改革才能顺利的进行,改革之后的网络才能真正发挥效用,如果对这些问题没有弄清楚就盲目改革,由于缺乏对具体情况的分析,那么很容易出现随大流,一阵风的模式,最终改革后的公安网络管理体制还是不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 (二)要正确认识到公安网络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 在当下的信息化环境中,公安网络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重要性

不言而喻。但是由于管理体制的陈旧,很多管理思想不适合现代化的信息社会的发展,所以虽然硬件跟得上甚至超前,但是由于思想和技术达不到,公安网络的强大功能依然发挥不出来。为了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让公安网络充分发挥作用,公安网络管理体制需要进行深入改革,这是改革的目的。在这样的目的下,要进行详细的规划,以规划制定任务,依据任务分阶段,依据阶段逐渐的将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 (三)要正确认识到公安网络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之所以进行网络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各地公安系统中公安网络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功能难以发挥,进行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建立一个高质量,高标准,可依赖的信息网络系统,将信息最大程度的化为公安系统的财富。所以,在改革中应该将信息作为核心的问题,一切围绕信息利用的最大化进行。 (四)要正确认识到公安网络管理体制改革的复杂性 公安网络管理体制改革并不是简单的人事问题,也不是简单的制度问题,更不是简单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工作,而是整个改革要在思路上围绕公安需求,系统论,科学的管理思想,完善的管理体制,信息化的技术手段等这些方面综合性的进行,首先以公安的现实需求为导向,运用系统论的方式有规划进行分步实施,同时加入现代管理思想,对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协调等。管理体制的改革非常复杂,需要在各个方面进行统筹兼顾,不能在考虑上片面化。 二、公安网络管理体制的改革模式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