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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

首问(首办)责任制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公务员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管理(服务)相对人来管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事或来电(含申诉、举报、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负责办理)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转交经办单位(经办负责人)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责任制适用于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是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接洽管理(服务)相对人来办事或咨询(含电话咨询等)的首位工作人员;首办责任人是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按照职责分工,属于其职责范围、负责为管理(服务)相对人办理有关业务的首位工作人员。

第五条首问(首办)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对管理(服务)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业务,属于首办责任人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于手续不全的,应按照“一次性告知制”的要求详细、耐心地向对方说明需补充的材料、要求以及如何办理等;对一时难以答复或需统一研究的事项,应告知对方需研究后答复,并作好记录,另约时间接待;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不能办理的,应做好详细的说明解释工作;对经说明解释后,当事人仍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向科(室)、局领导报告。

(二)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将对方指引到负责办理此项业务的科室或经办人员(无法离开岗位的窗口工作人员等应明确告知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员的工作地点、联系电话等),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员不在时,应告知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员的联系电话等。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对方经办单位以及工作地点、电话等。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接待管理(服务)相对人时,应认真填写《首问(首办)受理登记表》。

(四)首问(首办)责任人在接待管理(服务)相对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态度和蔼,充分体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五)首问(首办)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本科室工作职责,了解其他科室部门的业务分工;树立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六条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对其接洽经办的有关业务尽职尽责,一般情况下应负责到底。在经办过程中,不能继续办理的,经科室领导同意,及时移交指定人员继续办理,被移交人担负首办责任。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窗口的服务,落实“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宗旨,特对“一次性告知”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对到窗口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窗口工作人员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并出具《提供材料一览表》;

第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

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第三条任何一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应当热情地将当事人带到有关部门的窗口或指点有关部门窗口的所在的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

第四条对办事须知和服务指南中“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有关材料”等字样,要根据所咨询事项的不同要求,向服务对象作出具体的解释。

第五条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部门在预审会后要以书面形式,对各协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第七条对各类联审会、审查会、评估论证会等要求服务对象补充或修改的内容,牵头责任部门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把本厅(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置放于窗口上,方便当事人查阅。

第九条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窗口服务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由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服务承诺。

第二条服务承诺制是根据本局及各业务科室的职能要求,将政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服务承诺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仪表整洁、服务热情、用语文明、解答耐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简化手续,方便管理(服务)相对人办事。

(三)编制《办事指南》以备管理(服务)相对人取阅,将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通过公告栏、电子触摸屏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徇私情,廉洁服务。

(四)热情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依法行政,公平执法,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第四条服务承诺制的监督管理

(一)制定和严格落实责任制,局领导、科室领导负责监督服务承诺制的落实。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三)定期总结讲评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遏止

不良现象。

(四)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或举报:

1.投诉电话:

2.大厅设立投诉意见箱

3.投诉地址: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即时办结和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结合管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制是指管理(服务)相对人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事宜,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手续、材料等齐备的前提下,经办人员和经办部门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所需求事项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即办事项,在管理(服务)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经办人员应即时予以办理。

第五条对限时办理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即时对管理(服务)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按业务受理回执制度的要求填写《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部门业务受理回执》,写明申办事项、受理日期、办理期限及经办人等。

第六条对管理(服务)相对人诉求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时办理。审批、审核事项实行超时回复制度,对审批、审核事项超时未办理的,应将情况和理由书面答复申办人;核准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度,法律、规章对核准期限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未明确的,按区政府批准的期限执行。

第七条上级主管机关和其它横向部门规定的有关时效性事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应时效内完成。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次终结制

第一条实行二次终结制。服务群众到我大厅办事时,对于手续不全的,承办人要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资料;对于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应该在法律规定或限时承诺的时限内尽快办结。

第二条由于窗口工作人员原因导致二次延误,“大厅”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二次办件延误的,则服务窗口必须在“大厅”限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结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方再处理。

行政审批服服大厅同岗替代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窗口岗位。

第二条窗口岗位的相关单位或科室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岗位由具体人员负责,相关单位或部门应指定顶岗人员1-2人。

第三条岗位人员应坚持在岗在位,不擅离工作岗位。若确需离岗外出办事,应事先与顶岗人员说明离岗事由,由顶岗人员替代办理,并告知局分管领导。

第四条顶岗人员应明确顶岗的岗位职责,热情服务。

第五条窗口岗位应提供备查索材料,公开咨询电话、经办、顶岗人员姓名。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部门及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第一条大厅领导、大厅办公室领导、窗口单位领导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以便于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第二条大厅实行主任负责制,每个月由一位大厅副主任带班。

第三条窗口单位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每周由一名副职值班,及时了解本单位窗口审批动态。

第四条节假日实行大厅办公室领导轮流值班。

第五条窗口单位带班副职在带班期间对大厅本窗口工作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处理相关事宜

第六条值班领导要认真负责,及时到位。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汇报解决。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自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条服务态度热情、自觉使用文明用语。

第三条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

第四条注重仪表仪态,着装朴素、大方,举止得体,佩证上岗。

第五条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窗口工作区内,不准串岗,不准闲谈,不准大声喧哗。

第六条保持大厅整洁,窗口办公资料整齐有序。

第七条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内部设置。第八条不准擅自安装和下载各种软件、游戏,工作期间不准在电脑上打游戏。第九条下班后按程序关闭计算机和有关电器,并切断电源。

第十条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不得因工作人员的原因让群众跑第二趟。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责任过错制度

管城回族区集中公开办公责任及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集中公开办公行为,方便群众办事,改善投资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服务职能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其责任追究。

第三条区政府监察、法制部门负责对集中公开办公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四条对每集中公开办公事项的内容、依据、时限及服务对象的资格、条件等,都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申请服务的对象或社会公布。

第五条凡具备进入管城回族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的服务事项,进入“大厅”,实行集中式办理。

第六条各部门和“大厅”均应制定服务事项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七条对服务事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已明确事后监管措施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的,应制定严格的事后监管措施。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服务事项行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具体服务事项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大厅”领导对进入“大厅”服务事项负有协调、督查责任,部门应服从“大厅”的协调,接受“大厅”的督查。

第九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行政,必须当场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一)对申办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必须当场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必须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办理程序等一次性告知申办对象。

(三)及时向申办对象告知办理结果。如申办对象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如实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各部门和“大厅”应建立为民服务监督制度,明确监督工作责任领导人、责任科室,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

第十一条实行监督、服务分离,由监督机构及人员对大厅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区政府监察、法制部门和服务部门内部监督机构受理社会公众、申办对象,对服务部门或服务工作人员违反服务制度的投诉,负责核实处理,按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对署名投诉的,必须严格保密并及时予以答复。

第十三条区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人员违反服务制度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改变、撤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给予政纪处分:

(一)不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申办对象公开服务内容、依据、时限以及申办对象资格、条件的;

(二)未落实服务事项监管措施或内部没有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

(三)对社会公众,申办对象的投诉不及时查证处理的。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一)履行服务职责或违反规定程序的;

(二)在服务过程中,接受服务对象贿赂的;

(三)违法违规,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廉洁从政制度

第一条广大干部和党员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章》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工作人员搞好廉政建设。

第二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在公务活动中索贿、受贿。对不能拒绝且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应自觉申报登记上交。

第四条不准参加被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第五条不得利用服务工作中的任何人际关系向被服务对象谋取利益。

第六条不到服务单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向服务单位私借公款。第七条不准在服务过程中向被服务单位摊派费用。

第八条对违反廉政规定的人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发扬我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在全体树立“大厅”良好的廉政勤政形象。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目的:建立公平、合理的考评机制,鼓励先进。发挥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精神,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条考核对象

行政服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核内容

1、考勤自觉性:包括出勤考核情况、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遵守情况;

2、工作量:指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数量;

3、工作质量与业绩:指完成工作的效率、质量和取得的成果,包括对工作方法改进所取得的效益。

第四条考核程序

考核采用量化考评和自我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以规章制度管理表格的记载为主要依据。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月度考核先由办公室负责汇总统计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工作量,于月后5日前提交办公室会议讨论签署工作质量与工作业绩意见;季度考核在月度考核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完成量化打分;年终考核由普查办主要领导组成考核小组,根据个人工作总结和月度、季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各阶段福利、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奖惩

1、对工作表现积极、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普查领导小组将给予精神奖励和必要的物质奖励;

2、对工作拖沓、无条理、屡次出现工作失误的,普查领导小组将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物质惩罚。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卫生制度

第一条“大厅”全体人员要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乱倒茶叶渣。工作资料、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大厅”室内外、台前台后清洁卫生。把为民服务大厅建成展现管城回族区文明整洁的形象窗口。第二条每天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办公室内物品,达到清洁、整齐的标准。定期进行大扫除,确保干净卫生。

第三条建立“大厅”卫生检查和评比制度,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比

关于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请示

关于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张笑东市长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财政、规划、土地、投资公司以及便民服务中心、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先后召开了两次协调会,认真研究方案,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迅速组建了由8人组成的基建办公室,具体抓好项目落实。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迅猛发展。 为了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使安阳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有更大作为,必须在持续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方面做出更大努力,加快建立一个大集中、大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联合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对于推进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的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明确指出: 要逐步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去年、今年市人代会都将加强行政便民中 1心建设确定为市重点议案。从目前三家现有的办公条件看,硬件建设已相对滞后,远远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与我市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目标极不相称。 便民服务中心及商务局均为租用办公用房。便民服务中心现有面积约2000平方米,全市50多个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中心的仅有28个,保留的283项

销售部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

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在向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以建立切实有效、规范科学、高效运转的服务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热情、周到、及时、准确、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销售部员工接待服务对象来访、来电、来函时业务工作行为的规范管理。 首问负责部门或人,受理咨询、投诉的范围包括:窗口服务态度、营销区域违背服务承诺与服务规范及执行销售管理制度情况、集团性客户购买服务、产品信息咨询(非涉密)与导购、质量问题反馈采集整理、技术公告咨询与服务支持要求,其它与服务相关的所有客户咨询或投诉;驻外业务人员要求内勤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的业务事项。 三术语 “首问负责制”是指:接待服务对象来访、来电、来函时,最先受理客户咨询、投诉的个人作为首问负责的责任人,要竭尽所能,穿针引线、为客人或客户解决问题和疑难,有始而终、负责到底的一种制度。首问负责人应负责为客户解答、办理或指引客户办理各项业务内容,使之迅速、简捷地得到满意的服务;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时提出的各类问题,落实到位。以及公司上级领导对下属部门和员工进行工作督办须限时完成的事项。

四职责 1首问负责,受理客户咨询、投诉的形式包括:直接面谈、来信来函、来访(营业室、客户接待室)、电话来电(各类受理、申告、查询、投诉及专设的监督、咨询电话)、网上投诉等。 首问负责制不仅需要首问接待者的负责到底精神,还需要其它员工的协作和“补缺”,需要员工主人公的责任心,需要靠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员工执行首问负责制的水平,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高低,有利于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 2销售部实施首问负责的各级服务窗口包括: 2.1直属各职能科室、营业室; 2.2电话受理投诉、查询、咨询、应急救援等服务;市场信息调查回访热线等, 2.3各区域负责提供销售服务支持的销售代表。 2.4首问负责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应熟悉公司的各项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公司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服务对象优质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和信息共享,提升素养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 设立违反首问负责制投诉电话: 0631-8081585。 五管理办法 1“首问负责制”工作的基本内容 1.1首问负责制应坚持“客户至上,主动服务”的宗旨,实行“首问负责、内部流转、协调专管、限时完成”的一站式服务方式,对客

门诊首问负责制

门诊首问负责制 为切实改进我院工作作风,加强全院职工岗位责任意识,使大家树立助人为快乐之本的亲情服务理念,促进服务质量的不断优化,在全院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将之作为亲情服务体系中医患联谊交友的重要平台和衡量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的重要抓手。 1.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医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 领、处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寻医问药、科室设置以及办事程序、信访投诉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2.每位职工(包括实习、进修人员、物业人员)在医院任何场所, 凡遇到患者或其他人员咨询时,无论其事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应耐心解答,或将其介绍到有关部门或者指点到相关地点,当好“二传手”。 3.首问负责制形式包括:面对面回答询问、回答电话咨询、受理来 信来访。 4.做到有问必答,禁用“不知道”之类词语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注意回答时、目光、面貌、语气、语调等,努力体现出亲切、和蔼、诚恳。即使询问者提问有不合理之处,也应耐心地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 5.门诊咨询服务台、分诊台、收费处、住院处及药房窗口的首问责 任人对到医院就医、检查、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接待,

耐心解答各种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任由服务对象反复来回奔走,要想方设法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6.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立即给予答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 围内的问题而当事人不能答复的,需立即请示本部门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不属于本部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推卸,要积极将提问者指引到相关部门,直到有人接待;对于来信来访或其他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一定要记录首次接待时间,并按医院有关规定按时答复。 7.遇到要临时帮助的病人应主动上前帮助,如病人轮车上坡、危重病 人、老弱病残、孕妇临产行走不便时等等,均应主动询问,尽可能给予提供帮助和方便。 西青医院门诊办公室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增强人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意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全力打造“微笑服务、提速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的服务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行政相对人到进行业务咨询,接受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所担负的工作责任以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即首问责任,是指首问责任人对受理的咨询问题或事项负有及时处理或指引处理的责任。 第六条首问责任受理的形式包括:来信来函、人员来访、语音电话、网上咨询、电子邮件等。 第三章首问责任人行为规范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应当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主动热情,认真听取情况,准确了解需求,及时受理或正确指引。首问责任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首问事宜。 第八条咨询事宜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即时办理、认真解答。对一时不能解答的问题,应在《市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记录单》(见附件,以下简称《记录单》)中认真记

录咨询的业务事项及咨询人联系方式,在查阅有关规定或提请内部讨论后,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九条咨询事宜在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外的,应在《记录单》中认真记录咨询的业务事项及咨询人联系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流转至相应责任部门,并与经办人员进行书面交接,双方各执一份。责任部门人员在收到《记录单》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十条咨询事宜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由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或首个接受流转的责任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提请相关责任部门会商,在明确相关意见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人员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 第十一条咨询事宜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根据工作职责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承办人员按规定逐级向上请示,在上级明确相关意见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首问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人员负责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记录在《记录单》。对重大疑难问题总的回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以人员来访形式咨询涉税事宜的,若咨询事宜在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外,而相应责任部门又在同一办公地址的,考虑到工作实际和办事效率,可以由首问责任人陪同到相应责任部门。 第十三条咨询事宜不属于系统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予以说明,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首问责任违规追究 第十四条各单位负责首问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市局作风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

平武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 意见和建议 县委、县政府: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现实需要。 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着部门重视不够、窗口工作人员不安心工作、工作推进难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请审定。 一、下决心解决部门重视不够的问题 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首要的关键问题是部门重视不够的问题。由于部门重视不够,致使该进的项目进不了,该进的人来不了,来了的人不安心工作。解决部门重视不够的问题,必须实行“两手抓”的办法。一手抓重奖,一手抓重罚。县委、县政府可将政务服务工作与经济工作一样纳入重奖范畴,重奖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要对工作推进乏力、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及主要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二、扎实有效推进标准化建设

按照《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应选址于本城区位臵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建筑面积的确定以本行政区域人口总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满足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需求为原则。市辖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面积最低标准为1000平方米以上。 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是租用的县运管所的公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80平方米。为此,县财政每年要支付租金5万元。由于场地面积严重不足,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新建和尽快入住尤显需要和迫切。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完成后,要着力在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上推进标准化建设,要严格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分解任务、分工协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建立和完善窗口职工激励机制 (一)经费保障 1.将派驻部门窗口职工办公经费预算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管理使用。此举有利于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有利于管委会实施有效管理。 2.将窗口职工行政效能奖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仍由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实行考核发放。 3.按照绵府办发…2009?28号文件要求,并参照其他县

首问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客服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客户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客户的行政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公司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员工。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或到司时间长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制原则:内动外不动(在公司内部协调处理,不推诿,不让客户到处找人),能够做到事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减少办事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客户满意。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客户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见附件1部门协调工单) (二)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转办相关部门或请示领导。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客户听明白为止。

(四)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相关领导负责人处理。 (五)属于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部门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但属于公司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未能及时联系上相关处理人,也应主动告知客户原因,争取处理时间和客户理解,并告之相关处理人或领导再规定时间内回复客户。 (七)不属于本公司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指点。 (八)除匿名来电、来信和无理取闹的来访者外,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或跟踪。(见附件2客户疑问、投诉汇总表) 第六条首问责任口诀 接待客户热情周到 问明情况详尽记录 本职范围当场解决 复杂问题及时转达 第一受理责任不推

首问负责制

制度简介 该制度规定群众来访时,机关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让来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处理。 制度要求 有问必答、有疑必释、礼貌热情、办事高效 制度实例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局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关人员来福建省局机关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处室。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局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局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办理。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局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系统推行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即在办公场所、业务科室和公务处理过程中,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中心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 (二)首问负责制的对象包括:前来我中心办事的同志、来访人员、来电、咨询、查询、投诉和业务受理等。 (三)职业技能鉴定方面内容,包括报名,考试,查询分数,各项业务的办理,鉴定行为引发的各种投诉,上级及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咨询和投诉等。 二、首问负责工作制度 (一)对前来办理业务、咨询、投诉人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科室、本单位、本局系统范围内的工作,首问负责人应当主动热情地接待,并按局统一制作的受理记载表格做好记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 (二)凡属于本人、本科室、本中心业务范围内的,首问

负责人应本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原则,能立即答复或办理的,当场答复或办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三)对问题比较复杂,本科室、中心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协调处理。 (五)首问负责人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对待每一次来电、来访。在答复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准确答复。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和有关领导,并及时给予答复。 三、责任追究 “首问负责制”执行情况,将例如创建工作的考核项目之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好“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来人、来电的咨询、查询、投诉、业务办理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一经查实,要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X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 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力度,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服务水平和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确保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XXX哈尼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年8月23日设立,计划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进驻到县便民中心大楼。 实施步骤:

1.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月底前); 2.制定交易中心办公场地装修方案(2012年月底前); 3.确定进场交易的单位和部门,以及所涉及的交易事项(2012年月底前); (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目前,已成立并投入使用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2个;整合项目,完成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房屋建设4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个。 实施步骤: 1.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各自两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选定两中心办公场所(2012年月底前); 3.各乡镇两个中心挂牌成立,并正常运转(2012年月底前); (三)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 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又一新举措,按上级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县委党代表大会上,县委书记特意作了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县共15个乡镇共有5个社区164个行政村期,需建设为民服务站169个。 实施步骤:

首问负责制制度

XX乡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的内容 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的责任制度。 二、首问负责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3、不属于本乡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访者或受理来电等事宜时,如涉及到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时,首问责任人在热情接待后,要及时向该部门负责人汇报,由该部门负责人牵头协调解决,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5、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受理信访或投诉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

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首问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1、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访者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接待,不能在接待时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言语。 2、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和工作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努力树立机关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四、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罚 由于首问负责人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引起当事人不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首问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其主管领导的纪律责任。

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细则(试行)

附件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业扩报装工作规范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业扩报装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进一步提升办电效率,按照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办法》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气化铁路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业扩报装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规定了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业务受理、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业务收费、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签订、接电、资料归档全过程的作业规范、流程衔接及管理考核要求。 第三条业扩报装应按照“一口对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办事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通过集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所属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供电服务中心)、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 第五条为确保如期用电,在工程立项初期客户可就项目供电的可能

性及其条件向供电服务中心、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提出供电咨询,对因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可通知客户暂缓办理。 第六条受理客户立项项目用电需求,指导客户填写《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受理单》。现场勘查后填写《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答复意见 单》,并书面答复客户。 第三章业务受理 第七条为客户提供供电营业厅、“ 95598 ”客户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等多种报装渠道。供电营业窗口或“ 95598 ”客户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应按照“首问负责制”服务要求指导客户办理用电申请业务,向客户宣传解释现行政策及规定。供电电压110(66 )KV 及以上的客户新装、增容业务由供电服务中心办理,供电服务中心也可委托地市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属地受理。 第八条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时,应主动为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接受并查验客户用电申请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受理。对于资料欠缺或不完整的,受理人员应告知客户须先行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申请报装。 (一)询问客户申请意图,主动向客户提供《客户业扩报装办理告知书》(见附件1),同时将《关于客户受电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提示》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向客户公示或交由客户阅读签字后存档,提供《用电申请所需资料清单》(见附件 2 ),告知办理用电的基本流程、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引导并协助客户填写《用电申请书》(见附件3)、《客户用电设备清单》(见附件4)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二)增容时须审核客户历史用电情况、欠费情况、信用情况及合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意见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18694723.html,)/常用公文/决议意见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今年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化、规范发展、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增强了政府及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是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行政审批数量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不高、个别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实效性不强,甚至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构建作风整顿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便民、

利民、为民,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尽快实现“四个跨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体现了优质服务、规范高效、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特点,展示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范例。各级人民政府务必把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作风整顿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第 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为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行政机构,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办事认真、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干部充实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要将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展示政府为民服务形象的窗口,建在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地点,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地、运行经费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领导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深化作风建设经验学习材料.docx

一、主要做法(一)深化“两个改革”,确保审批职能授权到位。一 是深化“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要求各改革实施部门在法定的框架内,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能关系,将能放在窗口 审批的事项全部进入窗口办理,并时刻警惕审批事项的“回潮”现象, 保证职能归并到位。 二是深化“扩权强县”改革。 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职能归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落 实“扩权强县”改革,及时召开部门业务培训会,着力提高经办人员 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扩权事项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同时,各有关部门积极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对接,确 保省、市下放的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都落实到位。 (二)开展“两项清理”,推进审批事项精简瘦身。 一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 会同县法制办等单位对全县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初审事项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结合省“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各 部门法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经过清理,共梳理出行政许可事项333 项。 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率达到80.4%(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共333 项,其中进驻中心达 268 项)。 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间提速 51.5% ( 全县 333 项行政许可事项法定 办结期限为 7187个工作日,实际承诺办结期限为 3486个工作日 ) 。 二是开展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便民”的原则,明确以设定依据为核心的清理标准,全面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目前正在研究制订《县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审核办法》,争取尽早予以公布实施。 同时,清理规范工作在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实行全面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可随时对不规范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投诉。 (三)创新审批方式,实现审批流程无缝对接。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 针对一些原审批流程设置与实际工作不符、部份审批事项前置相对过多或互为前置等行政审批服务问题,中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协调,对原有的审批流程进行多次修改和优化,缩减审批中间环节,科学安排前置环节,合理分配部门内部流转时间,从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 相继解决了关于熟食现场制售行业办证流程优化设置、新《消防法》出台后工商注册登记与消防审批的流程设置等多个关系民生建设的问题。 二是推行联审联批。 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集中会审、联合踏勘、限时办结”的思路,改革传统逐步审批模式,探索实行多部门同步审批、并联审批、联审联批,促进审批联动、提速。 在审批方式上改“多审制”为“一审制”,在审批流程上改“单独办理”为“联合办理”,实现审批服务又快又好又低,真正做到便

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版

人和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事业部 督办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版)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目录 一、督办组织机构设置、编制 (1) 二、督办工作原则 (1) 三、督办制度 (1) 四、督办范围、内容及层面 (2) 五、督办工作程序 (4) 六、督办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6) 七、本细则适用于事业部督办工作 (7) 八、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7) 九、本细则由总经办督办组负责解释 (7) 十、附件: (7)

为加强事业部督办工作,使之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改进各团队、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总经理指示精神,结合事业部工作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督办组织机构设置、编制 督办工作是促进总经理各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对 各团队、部门加强领导、实施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方法。因此,特成立督 办组,隶属于总经办,由行政副总进行督导,督办组工作结果直接对事业部总经 理负责; 加强督促检查,把总经理各项决策落到实处,督办组组长负有第一责任。督 办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编制设置:预计6人,组长1名(部长级,总经理助理/部长),副组长1名(副部级),督办专员4名(主管级) 二、督办工作原则 1.为决策服务原则:提供决策依据,树立宏观统筹、高度协同的服务理念; 2.实事求是原则:督办工作人员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3.督而不决原则:督办组在督办过程中具有监督监察权,不得擅自决策和 替代督办对象的职能工作; 4.时效性原则:督办工作快速、高效,确保督办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保密性原则:督办组要严格遵守事业部保密制度,避免信息泄露。 三、督办制度 1.专管负责制度。督办工作实行专管(总经理/行政副总)负责制,层层明 确责任,他人不得过问。

XX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方案

XX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随着我市电子政务应用的顺利实施和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改进和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改善XX市投资软环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方便广大群众和来XX投资者,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一门式”收费和“一表式”申报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就是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建设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本方案提出了网上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总体方案。 二、总体建设目标 XX市网上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基于XX市电子政务基础应用支撑平台,构建起包括网上协同审批系统、网上公共服务系统、网上招投标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等多功能、高效便捷的公众服务、政务办理和电子监察平台,从而实现行政审批等事项真正的在线办理和监察。 以XX市电子政务外网为依托,以34家单位入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纽带,横向联接全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纵向联接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未来甘肃省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采取集中式与分布式两种运作模式,兼有窗口与网络的多种申报渠道,以行政

审批业务为重点,涵盖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一个以审批服务为核心的,与实际业务和应用基础相适应,集政务公开、预申报及审批流程处理、信息交换及与部门内部审批业务系统集成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网上流转、协同审批、实时监察、信息分析、绩效评估、日常办公等功能为一体的交互式、可视化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从而进一步规范各项审批程序,缩减报批时间,加强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在此基础上,按照全市的规划,逐步扩展到行政执法、招投标(含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政务方向的审批办理,并通过与电子监察平台的有机集成,为电子监察提供基础数据,从技术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优化XX的投资软环境,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服务机构和服务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在互联网上构建公共服务系统,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服务。 三、建设内容 XX市网上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是一个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大型复杂电子政务系统。其涉及业务梳理、流程优化、网络建设、应用开发、培训使用、推进应用等多方面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规划设计; (2)行政审批平台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部署调试与培训; (3)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绩效评估系统、网上议政和网上信箱系统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部署调试与培训;

管理规定首问负责制度完整版

管理规定首问负责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首问负责制度 接受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失职追究制度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群众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以警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否定报备制度 对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限时办结制度 根据人事局审批、核准、审核事项的繁简程度,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服务承诺制度 根据人事局各股办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公示板、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无偿代办制度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的股办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股办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股办进行办理,无偿代理群众的申报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局长办公会制度 一、议事范围 1、本局各项工作计划、方案、意见、办法、规则等。 2、人事局各项重大项目的收费。

3、关于公务员奖励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励。 4、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标,及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 5、干部调出、调入、军转干部安置意见。 6、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意见。 7、本局内工作分工调整,干部选调。 8、各种大型活动安排。 9、职工福利安排及评优奖励工作。 10、凡是增加工资基金项目的工作事项。 11、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的重要的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12、干部提前退休的审定工作。 13、人事编制信息调研工作。 14、出国人员诸事宜。 15、其它需集体决策的有关事宜。 二、议事时间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拟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各股办向各主管局长申报之后,由常务局长综合,并向局长请示后决定。 三、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长在听取其它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和意见的前提下,做出最后决策。 2、坚持重大决策事宜由县政府把关的原则,局长办公会形成的重大决策意见,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要向县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汇报。 3、坚持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一经局长办公会决策的事项,各主管局长是第一责任人,需按各自分工分头组织实施,迅速抓好落实。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公司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对内、对外办理事项。 第二章首问负责制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机关部门开展工作时,首位受理来文来电来访或其他部门转办事项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部门,认真解答、引导、办理的制度。 上述人员及部门即为首问责任人和首问责任部门。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和首问责任部门的责任 (一)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说明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 (二)属首问责任部门内部其他科室或人员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引导办事人到相应科室或承办岗位。 (三)属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为办事人联系或引导到相应部门。 (四)首问责任部门收到上级或其他单位正式公文,应及时

报总经理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按公司公文运行流程办理。 (五)首问责任人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紧急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将首问事项及时录入“机关工作管理平台”工作日报条目中,便于追溯。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落实首问负责制负总责。 第三章限时办结制 第七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机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承办事项的制度。 第八条限时办结制的内容 (一)集团公司和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办理时限的事项,应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 (二)执行上级的决策,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部署和落实。 (三)公司所属单位的请示和公司重要审批事项,属承办部门权限范围内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多部门协调的,应由牵头部门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公司领导决策的,按领导要求办理;需要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根据会议议定事项办理。 (四)本身性质决定有时限要求或不尽快办理将造成不良后果的特殊事项,应立即办理。 (五)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尽快上报。

行政审批平台建设方案

行政审批 ?系统介绍 行政审批主要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利用计算机技术把过去手工实现的审批过程改由通过计算机辅助实现,把办事过程电子化、流程化,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行政审批过程的业务管理系统被称为行政审批系统。 行政审批系统对现有的行政事项办事流程进行优化,使办事过程透明化,以服务为中心,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政府行政透明度。行政审批系统以服务社会为导向,体现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原则,本着让群众少跑一段路、少转一次弯的服务精神进行建设。行政审批系统的建成形成对社会统一服务的窗口,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进行整合,规范行政审批的行为,能够大大改变传统政务的弊端,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透明度,为建设“阳光政府”提供技术支持。 ?概要设计

如上图所示,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采用“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包括面向公众的网上在线服务、面向大厅窗口业务人员的受理、面向单位内部人员的审批、面向管理人员的监察和管理;同时,系统满足有业务系统、无业务系统等不同现状的业务处理模式。 主要功能 ?网上在线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为市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一个了解行政服务中心各 种公共信息(如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地理位置等) 的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和与外界的互动联系。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向社会提供信息的同时也汇集外界对政府工作的要求,同时接受外界的监 督。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来进行表格下载、事项申请、了解 审批事项的流程和条件、查询办件情况、反馈各种意见和进行投诉等。 ?大厅业务办理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业务办理模块面向大厅工作人员以及管理者,核心是对各 类审批业务的处理从受理渠道来说包括外网网站受理和大厅窗口受理两种 方式,从办件的类型来说包括即办件、承诺件、并联件、上报件、退回件等, 从处理流程来说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审核、批准)办结、出件、收费等 主要处理环节,以及材料补正、延期申请、异常处理等特殊处理环节。此外, 还实现管理者对审批事项的超时督办、建议督办、重大事项督办等。 ?业务协同审批 业务协同审批模块面向各审批单位内部的相关业务审批人员,实现各单位内 部的复杂事项的审批流转。该模块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涉及多个单位的并 联审批,实行由中心牵头、主办单位受理、协办单位同步办理的并联审批模 式,并进一步演化出多种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包括旨在强化审批信息共享的 一表制审批,以及针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绿色通道。这样,过去按部门分别受 理的业务窗口将成为综合受理窗口,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便利了公 众审批申办过程 ?信息辅助管理 信息辅助主要包括信息发布栏目、短信通知、电子评价、触摸屏、电子大屏 幕、视频监控等多种服务方式。系统将整合上述行政审批信息辅助手段为系 统涉及到的对象提供提醒、催办、公布、评价、监控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务。 信息辅助服务中的数据可以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定时传送到网站上,进行对公 众的统一网上信息服务。 ?审批事项管理 审批事项管理模块,实现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资料的管理和维护,可 以增加、删除、修改、查询审批事项,可以灵活设置审批事项的各项信息, 如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等。此 外,还实现节假日设置功能,使系统能够准确剔出节假日,正确计算每个审 批事项实例的办结日期。

首问负责制

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全体员工得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改善客服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就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客户所要求办理得各类事项,负责解答客户提出得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客户得行政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首问责任人就是指在本公司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得员工。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或到司时间长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制原则:内动外不动(在公司内部协调处理,不推诿,不让客户到处找人),能够做到事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减少办事得环节与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客户满意。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得责任与义务: (一)客户得来电、来访,无论就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见附件1部门协调工单) (二)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就是得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得问题应转办相关部门或请示领导、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得,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客户听明白为止。 (四)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得,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得,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得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相关领导负责人处理、 (五)属于本部门与其她部门交叉得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部门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但属于公司范围内得,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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