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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册通用项目 (5)

工程量计算规则 (6)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

第二章打拔工具桩 (8)

工程量计算规则 (8)

第三章围堰工程 (9)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

第四章支撑工程 (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

第五章拆除工程 (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第六章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第七章护坡、挡土墙 (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

第二册道路工程 (12)

第一章路床(槽)整形 (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

第二章道路基层 (13)

工程量计算规则 (14)

第三章道路面层 (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15)

第四章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16)

第三册桥涵工程 (17)

第一章打桩工程 (17)

工程量计算规则 (18)

第二章钻孔灌注桩工程 (19)

工程量计算规则 (19)

第三章砌筑工程 (19)

工程量计算规则 (20)

第四章钢筋工程 (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20)

第五章现浇混凝土工程 (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第六章预制混凝土工程 (21)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第七章立交箱涵工程 (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2)

第八章安装工程 (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2)

第九章临时工程 (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3)

第十章装饰工程 (24)

工程量计算规则 (24)

第十一章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 (24)

第四册隧道工程 (25)

第一章隧道开挖与出碴 (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26)

第二章临时工程 (26)

工程量计算规则 (26)

第三章隧道内衬 (27)

工程量计算规则 (27)

第四章隧道沉井 (28)

工程量计算规则 (28)

第五章盾构法掘进 (28)

工程量计算规则 (29)

第六章垂直顶升 (30)

工程量计算规则 (30)

第七章地下连续墙 (30)

工程量计算规则 (30)

第八章地下混凝土结构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1)

第九章地基加固、监测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1)

第十章金属构件制作 (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32)

第五册给水工程 (32)

第一章管道安装 (33)

工程量计算规则 (33)

第二章新设与原设管道安装 (33)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

第三章管件及阀、栓、表类安装 (34)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

第四章铸铁及钢制管件及法兰阀类接口 (35)

工程量计算规则 (35)

第五章管道附属构筑物 (35)

工程量计算规则 (35)

第六章管道内防腐 (35)

工程量计算规则 (36)

第七章取水工程 (36)

工程量计算规则 (36)

第六册排水工程 (36)

第一章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3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8)

第二章定型井 (38)

工程量计算规则 (39)

第三章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3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9)

第四章顶管工程 (40)

工程量计算规则 (40)

第五章给排水构筑物 (41)

工程量计算规则 (42)

第六章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43)

工程量计算规则 (45)

第七章模板、钢筋、井字架工程 (45)

工程量计算规则 (46)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46)

第一章管道安装 (48)

工程量计算规则 (48)

第二章管件制作、安装 (48)

第三章法兰阀门安装 (49)

第四章燃气用设备安装 (50)

第五章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50)

第六章管道试压、吹扫及无损探伤 (51)

工程量计算规则 (51)

第七章除锈、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51)

第八册路灯工程 (53)

第一章变配电设备工程 (53)

工程量计算规则 (53)

第二章架空线路工程 (54)

工程量计算规则 (54)

第三章电缆工程 (55)

工程量计算规则 (55)

第四章配管配线工程 (56)

工程量计算规则 (56)

第五章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56)

工程量计算规则 (57)

第六章防雷、接地装置工程 (57)

工程量计算规则 (57)

第七章路灯灯架制作安装工程 (57)

工程量计算规则 (57)

第八章刷油防腐工程 (58)

第一册通用项目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等内容。

二、本分册项目通用于《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各专业册(专业册中注明不适用本分册的除外)。

三、本分册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现行的标准设计图集和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

四、本分册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山东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2)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并按合理的施工工艺进行配备,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挖余松土和堆积土按堆积方乘0.8系数折为天然密实体积执行一、二类土定额。

二、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基坑深度3m以外,坑底面积大于50m2时,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所修建的运输坡道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路槽土方工程量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增加20cm加宽值计算。

六、人工铺草皮工程量以实际铺设的面积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花格铺草皮,设计草皮面积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草皮数量,人工按草皮增减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七、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八、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深度

(m)

机械开挖

人工开挖

坑内作业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1:0.331:0.751:0.5三类土 1.501:0.251:0.671:0.33四类土 2.001:0.101:0.331:0.25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非金属管道金属管道

构筑物

无防潮层有防潮层

50以内40304060

100以内5040

150以内6060

250以外8080

1.挖土在同一断面内遇不同类别土壤时应分别计算挖土工程量,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2.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另增加10cm。

九、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项目推土机、铲运机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15%以上

系数 1.752 2.25 2.55

2.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其挖深超过定额规定深度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均按垂直深度每m折合水平运距7m增加工日。

十、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一、本长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有关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章定额的除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报告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采用降水后的挖土,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有关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设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木质垫板按30%摊销,钢质垫板按15%摊销。

五、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的积水考虑,定额内为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费,发生时可按实计算。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有石料粒径要求,增加的费用另计。定额中已包括爆破后的改炮、改锤等工序。

六、静态爆破定额中的破碎剂是按SCA—I型考虑的。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的清理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执行。

八、机械挖土方包括挖沟槽地坑土方。需人工辅助开挖的切边、休整槽壁、槽底用工已综合考虑。

九、挖土采用明排水法施工时,可增计排水费。湿土工程量按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开挖数量计算。

十、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台班及水的数量。

十一、本章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槽坑单双面抛土、石。

第二章打拔工具桩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的打、拔工具桩。

二、本章定额所指的水上作业,是指水深在1.5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5m以内者,按陆上考虑。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四、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五、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六、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七、打拔桩架90度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八、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九、钢板桩的损耗量已计入定额中,若由施工单位提供钢板桩,则其损耗费应支付给打桩的施工单位;若使用租赁的钢板桩,则按租赁费计算,并扣除定额内的钢板桩损耗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板桩:以吨为单位计算。

租赁钢板桩使用费=钢板桩工程量3使用天数3租赁单价(元/t2d)。

二、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三、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可按一次计算。

四、木桩以桩平均直径面积乘以入土深度,以体积计。

五、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下表:

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土壤级别

鉴别方法

说明砂夹层情况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砂层连

续厚度

(m)

砂粒

种类

砂层中

卵石含

量(%)

孔隙比

天然含

水量

(%)

压缩系

静力触

探值

每10m纯平

均沉桩时间

(min)

甲级土>0.8>30>0.03<3015以内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

的土

乙级<2粉细0.6-0.825-300.02-0.0330-6025以内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

土砂砂层,桩经机械作用

易沉入的土

丙级土>2

中粗

>15<0.6<0.02>60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细

砂层或卵石层,桩经

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

表注:本册定额仅列甲,乙级土项目,如遇丙级土时,

第三章围堰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二、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及加固费用。如遇特大潮汛发生等不可抗力的损失时,可另行处理。围堰高出临水面的高度按H≥0.5~0.7考虑。一般不允许堰体顶过水,如遇洪水漫顶威胁时,需采取特殊措施加固,除过水围堰外,加固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各种围堰定额均是正常情况考虑的,如遇潮汛、洪汛,每过一次,除执行围堰定额外,应按各地情况增加养护费用。

三、围堰工程定额中已包括50m范围以内取土。如取土范围超过50m,可计算超出部分的运距

(可按商品价格计价,也可按相应的挖、运、填土项目定额执行)。如土方外购其费用另计,但应扣除定额中50m范围内饿土方挖运用工(55.5工日/100m3)。

四、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册第二章“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执行,数量按实计算。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六、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七、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

1.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5m以内。围堰高度超过劳动定额者每超过1米乘以系数1.1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围堰高度超过劳动定额者每超过1米乘以系数1.1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围堰高度超过劳动定额者每超过1米乘以系数1.1

6.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5m以内。

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度为2.4m,堰高为4m以内。

八、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九、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十一、木桩、钢桩、钢板桩围堰项目中的木桩、工字钢、钢板桩材料数量为参考数量,实际用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量。

二、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第四章支撑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二、本章定额所指的密档土板即满铺挡板;疏挡土板即间隔铺挡板,档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除钢制档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20。

四、定额中档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档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档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档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五、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档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六、钢制桩档土板中的槽钢桩按设计以吨为单位套第二章“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

七、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种挡土板的工程量按挡土板与槽坑的支撑面积(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间隔挡土板中的间距不扣除。挡土板工作内容包括安装、拆除及场内运输。

第五章拆除工程

一、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第一章有关子目执行。

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三、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外运或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管道及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六、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碴、三碴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松石。

七、拆除井深4米以外的检查井时,人工乘以系数1.31;拆除石砌检查井及雨水井时,人工乘以系数1.09和1.10,拆除石砌体构造物,其人工乘以系数1.17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管道拆除不包括拆除阀门和水表)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伐树、挖树根按实挖数以棵计算,砍挖灌木林、清挖草皮以平方米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

第六章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一、本章脚手架定额中木、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搭设费用。

二、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的超出150m的运输。

三、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粘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四、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深井、大口径深井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五、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管道脚手架,以架设管道的水平长度乘以管中心至自然地坪的垂直高度以平方米计。

二、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凡累计根数不足一套亦按一套计算,一天按24h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三、运输砼构件以立方米计。

四、运输沥青砼、热沥青及钢管以重量计。

五、临时便桥、便道以搭设的面积计。

第七章护坡、挡土墙

一、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

二、挡土墙工程需要搭脚手架的执行脚手架定额。

三、毛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毛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毛石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按立方米计算。

二、浆砌块石、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三、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第二册道路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广场、运动场、停车场及其他内容。

二、本分册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2-1999);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三、本分册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与厂拌两种方式考虑。

四、本分册中凡涉及土方、给排水、照明等项目,按相应册执行/。

五、本分册定额内未考虑嵌缝用料,如在碎石承重及黑色碎石上面直接做沥青混凝土或沥青砂可增加0.47/100m2的嵌缝用料。

六、人行道铺大理石、花岗岩等块料面层,执行第五章中的“广场块料面层”项目。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路床(槽)整形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基础弹软处理、铺筑垫层料等内容。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低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是指路基土石方完成后,为形成路拱、节约基层材料而采取的工艺。有别于路基填前清表碾压,路基填前碾压套用第一册有关项目。

三、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

四、混凝土滤管盲沟定额中未包括滤管外滤层材料。

五、弹软土基处理,当设计的石灰、水泥含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路床(槽)碾压宽度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增加20cm(指挖方、不挖不填路基)计算。填方路基路床(槽)碾压宽度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增加50cm 计算。

二、混凝土路面砂垫层宽度,按路面宽度每侧增加5cm。

第二章道路基层

一、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碎石底层等内容。

二、石灰土基层、多合土基层,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d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三、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①比数表示的基层配比换算,换算公式Ci=Cd*Li/Ld②石灰土体积比与重量比的换算③水泥稳定类基层中水泥含量的调整

四、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五、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之内的单层铺筑;20cm以上应按两层或多层结构层铺筑,但分层最小不得低于10cm,最大厚度不得超过20cm,厚度不同时通过“每增减”调整。

六、多合土场外运输仅限于集中拌合(拌合厂拌合)时使用,且运距在25km以内。

七、多合土基层及碎石等底层用水,定额中按自来水就近洒水考虑。施工中如采用洒水车洒水,其费用执行“通用项目”册中相应项目。

八、石灰土基层项目中的原槽拌子目,是指土质条件能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情况下而产生的项目,是一层自成板块的结构层,节省土方运输,为此在使用该项目时应视施工条件和土质而定。

九、定额中所指厚度为压实厚度。

十、定额中的材料含量以百分比表示时(如石灰含量、水泥含量),均指干重量的百分比,其中的石灰含量为熟石灰的干重量。

十一、当基层混合料的定额配合比以比数表示时,系指材料的干重量的比例。如“石灰:粉煤灰:土=12:35:53”指三种材料的烘干重量比为“12:35:53”。

十二、2:8灰土、3:7灰土为体积比概念,指松散熟石灰与松土的体积比,由于在石灰土施工中按体积控制含灰量较容易,故许多设计文件中常采用体积比表示,当灰土成分以体积比表示时,2:8灰土中石灰含量为10%,3:7灰土中石灰含量为14.88%,当设计与定额表示方法不同时可以按此换算。

十三、石灰稳定类基层的石灰消耗量均指生石灰重量;各类稳定土中的土均指土的松散体积;稳定土中的粉煤灰、各种骨料均指松散状态下体积。

十四、基层中的土均未计价,若需要借土内运则按定额消耗数量乘以0.8折算成天然体积后套用第一册相关土方挖运项目(按一、二类土);若需购土按双方约定的协议价计入材料价。

十五、石灰消解已并入各基层项目中,不再单独计列。

十六、人工拌和石灰土定额中已包含过筛的人工消耗量,编制预算时不得重复计算。

十七、生石灰熟化后的重量、体积变化如下:

块:末生石灰

(kg)

熟石灰

(kg)

生石灰

(m3)

熟石灰

(m3)

重量增加

(%)

体积增加

(%)

10:0 1000 1369 0.68 2.825 36.9 315 5:5 1000 1318 0.77 2.3 31.8 199 0:10 1000 1266 0.86 1.78 26.6 106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基层面积计算。

二、道路基层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加宽值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但为保证基层压实度而超出约定加宽值的部分不计入工程量。

三、道路工程的侧缘(平)石、树池等项目以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型长度。

第三章道路面层

一、本章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内容。

二、沥青表面处治厚度1~1.5cm内执行单层式;厚度1.5~2.5cm内执行双层式;厚度2.5~3cm内执行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是一种薄层路面面层,其主要作用是构成磨耗层,保护下层路面结构层,起着防止地表水渗入基层及土基,提高平整度,增强抗滑性能,改善行车条件及延长路面使用寿命的作用。适用于三级及以下公路、城市道路的支路、县镇道路、各级公路的施工便道及在旧沥青面层上加铺的罩面或磨耗层,施工方法主要有层铺法和拌和法。

三、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采用定点搅拌机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按《通用项目》册中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采用商品砼时,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但需扣除每10m3砼用工3.5工日及砼搅拌机台班数量)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制作项目。

五、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未包括路面刻防滑槽。施工中如设计有刻防滑槽内容,则每100m2混凝土路面增加用工1.85工日。

六、定额中未考虑嵌缝用料,如在碎石承重及黑色碎石上面直接做沥青砼或沥青砂可增加0.47t/m2的嵌缝用料。

七、沥青贯入式路面是在初步压实的碎石(或碎砾石)上,分层浇洒沥青,撒布嵌缝料,或再在上部铺热拌沥青混合料封层,经压实而成的沥青面层。沥青贯入式路面适用于中等交通量的路面,常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公路、城市道路的次干道及支路,也可作沥青砼路面的联结层或基层,其厚度通常为4~8cm,根据沥青材料贯入深度的不同,贯入式路面可分为深贯入式(6~8cm)和浅贯入式(4~5cm)两种,可根据不同的结构厚度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八、喷洒沥青油料分为透层油和结合油两种:①透层是在无沥青材料的基层上,浇洒低粘(煤沥青、乳化沥青或液体沥青)度的沥青薄层,透入基层表面所形成的一薄层沥青层,其作用是增进基层与沥青层的粘结力;封闭基层表面的孔隙,减少水分下渗;防止基层吸收表面处治的第一次喷洒沥青;在铺筑面层前,能作为临时性的保护基层。透层沥青常采用慢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②结合油在道路结构上称为粘层,粘层是为加强在路面的沥青层与沥青层之间、沥青层与水泥砼路面之间的粘结而洒布的沥青材料薄层,它的作用使上下沥青层或沥青层和构造物完全粘结成一整体。粘层的沥青材料常采用快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定额中透层油按乳化沥青编制,结合油按配置沥青编制,当实际材料或用量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进行调整。

九、沥青砼分类表

混合料种类

方孔筛系列对应的圆孔筛系列

沥青砼沥青碎石

最大集料粒径

(mm)

沥青砼沥青碎石

最大集料粒径

(mm)

特粗式/ AM-40 37.5 / LS-50 50

粗粒式AC-30 AM-30 31.5

LH-40

LH-35

LS-40

LS-35

40

35 AC-25 AM-25 26.5 LH-30 LS-30 30

中粒式AC-20 AM-20 19 LH-30 LS-25 25 AC-16 AM-16 16 LH-20 LS-20 20

细粒式AC-13 AM-13 13.2 LH-15 LS-15 15 AC-10 AM-10 9.5 LH-10 LS-10 10

砂粒式AC-5 AM-5 4.75 LH-5 LS-5 5

十、大型摊铺机铺筑沥青砼路面指采用一次摊幅大于8.5米的摊铺机施工的路面,其中的沥青碎石摊铺执行粗粒式沥青砼子目。

十一、厂拌沥青混合料工程量为沥青路面摊铺子目中的混合料消耗量,编制预算时应先从摊铺子目中计算沥青砼定额消耗量,然后再根据拌和设备及粒径套用相应的厂拌子目。

十二、沥青砼如采用商品沥青砼,仅计摊铺碾压费用,沥青砼费用按定额用量乘以商品沥青砼的单价计入税前造价。

十三、水泥砼路面钢筋指钢筋拉杆及砼中的钢筋网。

十四、沥青混合料自拌和厂到施工场地的运输套用第一册有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以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木材摊销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摊销量乘以系数1.051。

二、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乘以设计宽以平方米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伸缩缝以面积为计量单位。此面积为面层缝的断面积,即设计宽3设计厚。

第四章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一、本章包括人行道板、立缘石、侧平石、平缘石、花砖、大理石、花岗岩安砌内容。

二、本章所采用的人行道板、立缘石、侧平石、平缘石、花砖、大理石、花岗岩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种类及垫层做法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人行道铺大理石、花岗岩等执行第五章的相应项目。

四、标志牌基础的挖、运、回填土方及混凝土基础执行其他分册相应项目。

五、钢板标志、铝合金标志均按成品考虑。

六、人行道板如需拼铺图案时人工费乘以1.10系数。

七、预制混凝土侧缘石、侧平石执行“桥涵工程”册小型构件中的相应项目。其场外运输执行“通用项目”册构件运输中的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大理石、花岗岩块料面层安砌面积按设计面积计算。

二、路面标线不分间断线、实线,均按画线的平方米计算工程量。

三、当道路横断面设计为对称结构式,立沿石、镶边石、侧平石工程量按道路桩号长度乘以设计道数,花砖按桩号长度乘以宽度再乘以设计道数,弯道不作调整;道路横断面结构不对称时,弯道处工程量要按内外弧长进行调整。

四、花坛立沿石设计有开口时,开口处立沿石工程量据实减小,道路面层工程量据实增加,单条立沿石工程量减小参考公式为:L-0.57B(L为设计开口长度,B为花坛设计宽度,此公式仅当开口处花坛立沿石为半圆弧时适用)

五、树池工程量为树池的设计周长

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人行道板如需要拼铺图案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二、钢板标志、铝合金标志均按成品考虑,当标志牌重量小于100kg时,扣除定额内起重机设备,其他不变;

三、人行道板按砌指普通砼板的按砌,彩色人行道板按砌套用“异型彩色花砖按砌”项目;

四、当砌料垫层种类或标号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变;

五、人行道砼垫层单独列出,独立铺筑时使用;

六、当侧缘石设计有垫层时,按相关项目套用,当直接在道路垫层上按砌时,不得套用垫层项目,相应垫层已计入道路基层;

七、2-272,2-273中的道路侧石,是指按砌于路面两侧,区分人行(慢车道)和车行道或绿化带的附属物,一般高出路面15cm,又称立缘石、立沿石、立道牙;

八、2-274,2-275中的缘石,适用于路面边缘与路肩之间,人行道与路肩之间,或车行道与铺装步道边缘,保护路面边缘用,又称镶边石、平道牙;

九、侧平石是铺装在路面与侧石(立沿石)之间的附属物,与道路路面等高,常与侧石联合设置,是城市道路中常见的设置方式,也常设于采用两侧明沟排水时的道路

快车道边缘,又称平缘石;

十、本章人行道按砌所采用的垫层,是按6cm厚计入的,若实际厚度不同时,材料可以按设计进行换算。

第五章广场、运动场、停车场及其他

一、本章包括广场块料面层、钢筋混凝土水池、砖砌水池、花池等内容。

二、镶贴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水池、花池及其他零星构筑物项目。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仅考虑了一种配合比,当设计配比及钢筋用量及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四、浆砌蘑菇石、花岗岩,适用于水池、花池及其他构筑物的饰面砌筑。

五、零星砌体抹面,适用于花池、水池、台阶及其他构筑物的抹面。

第三册桥涵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装饰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及附录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范围:

1.单跨100m以内及多跨径桥梁、立交桥、高架路工程。

2.单跨5m以内,多跨总长8m以内的各种桥涵、拱涵工程。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3.《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四、本分册有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按现场预制编制。

2.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地面标高至梁底设计标高8m为界。超过8m时,超高计算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不同吨位起重机械套用相应定额计算,但定额内台班消耗量不得调整,人工乘以1.15系数。

3.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用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4.本册定额未包括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发生时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打桩工程

一、本章内容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项目。

二、土质划分是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结合沉桩时间划分为甲、乙、丙三级见下表:

土壤级别

鉴别方法

说明砂夹层情况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每10m纯

平均沉

桩时间

(min)

砂层

连续

厚(m)

砂粒

种类

砂层中

卵石

孔隙比

天然含

水量

(%)

压缩

系数

静力触

探值

动力触

探击数

级土>0.8>30≥0.05<30<715以内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

入的高压缩性土壤

级土<3

中细

砂0.6~0.825~30

0.05~

0.01

30~607~1525以内

土壤中夹有中细砂

层、桩经机械作用较

难沉入

级土>3

中粗

砂砾

>15<0.6<0.01>60>15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

中粗砂砾、经机械作

用较难沉入

三、定额中土质类别仅列甲、乙级土项目,如遇丙级土时,按乙级土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25系数。

四、打桩穿过甲、乙两组土层时,乙级土总厚度大于50%或连续中细砂厚度大于1.0米时按乙级土计算。不足上述厚度按甲级土计算。乙级土于丙级土遇上述情况时,丙级土总厚度需大于50%或中粗砂砾厚度大于3m时,可按丙级土计算,否则按乙级土计算。

五、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六、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打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套用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七、船上打桩定额是按两船拼搭、捆绑考虑的。

八、打板桩定额内,均以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九、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十、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计算(不足1m时按1m计算)。

十一、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焊接桩的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自然地坪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般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第二章钻孔灌注桩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埋设护筒、人工挖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钻机、回旋钻机四种成孔方式及灌注混凝土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钻孔土质分为7种:

1.砂土:粒径不大于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小于或等于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大于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

7.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三、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可按下表计入钢护筒一次摊销量:

桩径(mm)8001000120015002000

每米护筒重量(kg/m)155.06184.87285.93345.09554.6

四、灌注桩混凝定额采用水下混凝土,并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考虑。定额内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桩内容,发生时按有关定额计算。

六、钻孔定额内泥浆制作按普通护壁专用粘土考虑,如采用部分彭润土或其他材料允许换算。

七、钢护筒的埋设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土质情况去顶埋设深度,但埋设深度不得超过2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自然地坪至桩底的深度。

二、灌注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0.5m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灌注桩工作平台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四、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用量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五、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六、残(废)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1.5系数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灰土、碎石、石屑、毛石基础垫层、拱上台背填料、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未列的砌筑及衬里砌筑项目,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三、本章定额基础垫层、拱上和台背的填充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得调整。

四、拱圈底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此部分可按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定额按机械搅拌砂浆编制,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六、砌筑项目需用的脚手架,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中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第四章钢筋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桥涵工程各类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的支座安装等内容。

二、定额中钢筋按φ10以内及φ10以外两种分列,φ10以内采用A3钢(Ⅰ级钢),φ10以外采用16锰钢(Ⅱ级钢),钢板均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定额内容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调整。

三、因束道长度因素,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锚具安装的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人工,但未包括三通管,其消耗量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先张法钢绞线为包括时效塑料管,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按设计数量套用定额计算(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

二、T型梁、桁、钢架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吨为单位计算。

三、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形锚:1.05;OVM锚:1.05;墩头锚:1.00。

四、管道压浆不扣除钢筋体积。

第五章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毛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得调整。

四、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公式及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公式 土石方工程 一、人工平整场地: S=S底+2*L外+16 二、挖沟槽: 1. 垫层底部放坡: V=L*(a+2c+kH)*H 2. 垫层表面放坡 V=L*{(a+2c+KH1)H1+(a+2c)H2} 三、挖基坑(放坡) 方形: V=( a+2c+KH)* ( b+2c+KH)*H+1/3*K2H3 圆形: V=∏/3*h*(R2+Rr+r2) 放坡系数 类别放坡起点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坑上作业 一、二类别 1.20 1:0.5 1:0.33 1:0.75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土石方工程 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8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表一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 ┃深度(以内)│2m │4m │6m ┃ ┠─────┼────┼────┼────┨ ┃工日/100m3│ 4.72│ 14.96│ 22.24┃ ┗━━━━━┷━━━━┷━━━━┷━━━━┛

2016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封面

作者:PanHongliang 仅供个人学习 第一册通用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有关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章定额的除外)。 二、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挖湿土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工程。 五、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七、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挖土子目乘以系数 1.43、机械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八、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子目乘以系数2.5,机械子目乘以系数1.5。 九、人工挖土中遇碎、砾石含量在31%?50%的密实黏土或黄土时按四类土乘以系数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三、四类土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子目。 十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和积水考虑,定额内未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费,发生时可按实际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有石料粒径解小要求,増加的费用另计。定额中己包括爆破后的改炮、改锤等工序。 十二、反铲挖掘机挖坑、槽土方按反铲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其他不变。反铲挖掘机挖坑、槽石碴按反铲挖掘机挖石碴定额子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其他不变。液压破碎锤破碎坑、槽岩石按液压破碎锤破碎岩石定额子目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 十三、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5%执行底层土质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 十四、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粧、钢板粧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 十五、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机械按下表调整。

山东省清单计算规则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后面下载不下来)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 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常见图形公式汇总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图片]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量。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量合并于总土量中。 2、开挖土计算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底面积: 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的体积:土体积=挖土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用同样的法计算S中和S下

清单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比大全

定额与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比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1 / 26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 / 26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山东清单全套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 2、送钢筋混凝土方桩(送桩):当设计要求把钢筋砼桩顶打入地面以下时,打桩机必须借助工具桩才能完成,这个借助工具桩(一般2~3m长,由硬木或金属制成)完成打桩的过程叫“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即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0.5米乘以横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公式如下:

工程量计算公式规则汇总模板

直线内插法 也就是已知A1、A2、B1、B2、C1求C2,在C2单元格里输入: =(B2-A2)/(B1-A1)*(C1-A1)+A2 即可,使用时可直接将上一行复制到C2格内。 圆的周长=2πr 弧是圆的一部分, 因此 弧长=圆的周长*( 弧所正确圆心角度数/360°) =2πr*圆心角/360° 因为2π=360° 因此 扇形圆心角=弧长/半径 所得单位是弧度数,要换为角度数 圆面积=r2π半径*半径*π圆周长2乘以πR 圆形公式是: S=πR2(π是圆周率约等于3.14、R2是半径的平方) 扇形是圆的一部分, 因此扇形面积=半径×半径×圆周率×圆心角度数÷360 公式是: S=n/360πR2 ( 2) S=1/2LR

( L是弧长, R是半径n是圆心角) L=2π r n/360°=π r n/180°(r=半径*n=圆弧的角度的绝对值)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 2) 定额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 1) 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 2) 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 1) 、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 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 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

面积”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 弧线部分不好处理, 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 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 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 2) 、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 1) 、清单规则: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 2) 、定额规则: 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 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 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 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2005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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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 师007 2005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资料汇编 ??市市政政养养护护维维修修工工程程消消耗耗量量定定额额说说明明 ??市市政政养养护护维维修修工工程程消消耗耗量量定定额额计计算算规规则则

六、本章定额所指的密挡土板即满铺挡板;疏 挡土板即间隔铺挡板,当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七、挡土板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 横撑的,其人工乘以系数1.20。 八、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 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如槽(坑)一侧支挡土板时,按一侧面积计算,其人工乘以1.33系数,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消耗量乘以2.00系数。 九、土方放坡开挖不得再去计算挡土板,如遇上 层放坡,下层支撑时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十、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 章土方中有关子目执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十一、大口径深井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如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十二、材料运距均以取材料重心至堆放重心距离为准。 十三、定额中凡未列项运输的材料、设备,运输时均按车次计算。 十四、混凝土小型构件运输是指单件体积在0.20立方米以内的各类构件。 十五、运输中路面不平、土路松软、陡坡等因素,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密实体积计 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的计算,余松土和堆积土按堆积方乘以0.80的系数折合成自然方,套一、二类土定额项目。 二、沟槽、基坑划分:底宽3米以内,底长大 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其底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按基坑计算。

定额计算规则word版

总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0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合理计算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也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及机械台班取定价格)。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斜屋面、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斜屋面、工程量计算规则及 公式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斜屋面、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2017-09-20广联达客服 1、平屋面工程量 (1)屋面面积;(2)找平层;(3)保温层;(4)屋面卷材防水;(5)铁皮;(6)UPVC雨水斗;(7)铸铁落水口;(8)UPVC弯头;(9)排水管。 2、屋面工程量计算方法 (1)屋面面积瓦屋面、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见屋面坡度系数表)以斜面积计算。 ①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等所占面积。 ②屋面小气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不增加,但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计入相应的屋面工程量内。 ③瓦屋面的出线、披水、稍头抹灰、脊瓦加腮等工、料均不另计算。 (2)屋面防水面积屋面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①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延尺系数按斜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由于屋面泛水引起的坡度延长不另考虑。 ②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其根部弯起部分不另计算。 ③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并入卷材屋面工程内。如图纸未注明尺寸,伸缩缝、女儿墙可按25cm,天窗处按50cm计算。 ④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隔缝,以延长米计算。

(3)屋面抹水泥砂浆找平层的工程量与卷材屋面相同 (4)屋面保温层的工程量与卷材屋面相同。 (5)屋面工程量中铁皮、UPVC雨水斗,铸铁落水口,铸铁、UPVC弯头、短管,铅丝网球按个计算。 (6)屋面排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下皮算至设计室外地平以上15cm为止,下端与铸铁弯头连接者,算至接头处。

定额计算规则

定额计算规则文件编号-0819-CNN-299CNBT-0869O

总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以下简称本综合基价)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全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综合基价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综合基价中的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的依据。综合基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综合基价分为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附录共四部分。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及利润。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消耗量作为参考,企业可自行确定。本综合基

价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为指导性价格,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可依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进行调整。 五、本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包括费用及利润。费用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及社会劳动保险费用。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按《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规定计算。一般土建工程综合费用是按三类工程考虑的,桩基工程综合费用区分灌注桩和预制桩,分别按一类工程、二类工程考虑。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为指导性费用,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应按照《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六、本综合基价施工技术措施费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 七、本综合基价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及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

山东201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精品文档]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

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 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培训资料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宣贯资料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录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概况 (1) 第一册通用工程 (14) 第二册道路工程 (39) 第三册桥涵工程 (59) 第四册隧道工程 (79) 第五册给水工程 (97) 第六册排水工程 (119)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141) 第八册水处理工程 (179) 第九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193) 第十册路灯工程 (205) 市政工程主要材料损耗率表 (221) 2016年定额与2002年定额机械幅度差对比表 (223)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市政专业)编制概况 (224)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概况 一、修编背景和过程 (一)修编背景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版)自实施以来,为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计价提供了最基本依据。但是由于定额使用时间已久,定额中的许多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已被淘汰,施工机械的大量使用,使得定额人机消耗量与实际情况相差悬殊。同时,国家于2013年修编了市政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5年又修编了全国统一市政定额。因此,对02版山东省市政工程定额进行修编势在必行。 (二)修编过程 本次定额修编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方案制定阶段(2014.3~5) 按照山东省定额站的工作部署,我们科室总结了2002年市政定额实施以来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修编2002定额的目的、原则、依据、修编内容、表现形式及编制工作的组织安排等做了认真详细的研究,提出了《修编工作方案》。2014年5月在济南组织25位专家,召开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次修编工作会议。会议审定了修编工作方案,确定编制组成员分工,布置修编工作任务。 2.定额项目划分阶段(2014.5~9) 第一次会议后,市政定额编制组各成员在《修编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下,以《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和2002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基础,结合2002定额实施以来的经验和不足,拟定了定额各册的项目设置内容。 2014年7月28日至8月4日,在济南召开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项目设置审查工作会议。重点审查项目设置和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对不合理之处进行修改。随后将项目设置内容整理成册,在全省广泛征求意见,收到各市定额站反馈的意见近300多条,通过整理汇总,针对部分意见对项目进行了调整。 2014年9月22日在济南召开了定额项目专家审查会,邀请22位专家对项目设置稿进行审查,专家们肯定了项目设置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3.定额消耗量确定阶段(2014.10~11) 2014年10月13日至11月1日,在济南集中开展了定额消耗量编制工作,共组织专家26位。期间各位专家在国家统一市政定额和山东省02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国家统一定额进行了删减和调整,完成了定额子目人材机消耗量的初步编制工作。 4.定额消耗量审查、定额水平测算阶段(2015.10~2016.1) 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13日,再次组织15位专家,对上次完成的定额消耗量进行调整修改,并进行定额水平测算工作。通过选取典型工程,分别对新旧定额子目和定额直接费进行测算,对其中差别较大的认真研究,并相应修正。 2015年11月26日,将修改完成的定额初稿发往全省征求意见,经整理汇总后,收到反馈意见411条。 2016年1月份在济南再次组织14位专家,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对可采纳意见进行调整完善。 5.审查审定阶段(2016.1) 2016年1月30日,在济南召开了编制初稿专家审查会。会上各册主编人员向在座的专家介绍定

2012年北京定额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 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鲁建发[2011]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则》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 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编制和审核能力的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规则与《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0.9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墙基槽长度以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

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2012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 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 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 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 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 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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