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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 年)

(二○一一年十二月)

前言

目录

第一章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现状

第一条概述

第二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三条指导思想

第四条基本原则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

第三章规划范围与目标任务

第六条规划范围

第七条规划期限

第八条规划目标

第九条规划指标

第十条规划重点任务

第四章实施策略

第十一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建设

第十二条饮用水水质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第十三条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第十四条水性疾病监测能力建设

第十五条饮用水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第十六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第十七条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第十八条饮用水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第五章投资估算及近期实施意见

第十九条投资估算

第二十条投资来源构成

第二十一条近期实施意见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十三条重视科学研究,增强技术支持

第二十四条保障资金投入,畅通财政渠道

第二十五条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

附表

附表1 省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检验能力状况

附表 2 地县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检验能力状况

附表 3 实验室大型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 4 实验室大型检测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 5 实验室水质监测能力配套投资估算

附表 6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7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8 现场快速检测能力配套投资估算

附表9 水性疾病数据库和现场诊断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10 水性疾病数据库建设投资估算

附表11 水性疾病现场诊断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12 水性疾病现场诊断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13 水性疾病监测点实验室诊断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14 水性疾病监测点投资估算

附表15 应急能力建设投资估算

附表16 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

附表17 省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附表18 市县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

附表19 水质在线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20 水质在线检测投资估算

附表21 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投资估算分项汇总表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

(2011年-2020年)

前言

水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2005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07 年发展改革委、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把解决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摆到优先位置,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卫生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作为各级卫生部门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现状

第一条概述

城市饮用水安全是指饮用水具有合格的水质,充足的水量,良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供水能力。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是指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供应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规范,饮用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杜绝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疾病的发生。

我国城市饮用水的供给方式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同时为补充集中式供水水量和水压还采用了二次供水。目前,我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供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对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影响较大的是各种原因造成的供水污染事件,平均每起污染事件至少影响2000人的正常饮水,与水有关的肠道传染病在全国传染病病例中占有较大比例。

二是城市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合格率偏低。由于水源、水处理工艺、供水设施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城市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偏低。近年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城市供水的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全国城市供水单位监督抽检集中式供水水质合格率仅为83.4 %,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尚需进一步规范。

第二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监督工作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国有关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法律规定散见在环境、水利、建设与卫生等法律法规中,相互间存在内容不配套,分段管理,交叉重复,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卫生监督管理主要依据的是《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有关生活饮用水的规定主要限于介水传染病,缺少新建、改建、扩建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等具体规定,操作性不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作为一部行政规章在监管力度上已不能满足当前饮用水卫生安全形势的需要;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配套的一系列相关标准和规范尚未制定或修订。这些客观情况急需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并完善。

(二)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检测能力较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修订后,水质控制指标大幅增加,各地实施情况存在很大差异,普遍存在基层单位人力资源不足,检测能力不足,检验设备不配套等问题,导致难以开展全部项目的检测。目前的检测能力和水平已经难以满足全面开展饮用水监督工作的要求,严重影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有效监管。据近期卫生部组织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在全国32个省级疾控机构中,具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要求的全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的仅有 5 个实验室,占15.6%;检验能力在80-106 项之间的实验室为13 个,占40.6%;80 项以下的实验室为14 个,占43.8%(详见附表1)。地市级和县级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更不容乐观,平均检测能力仅为47 项和30 项,其中常规指标的平均检测能力分别为33 项、27 项;非常规指标的平均检测能力分别为14 项、3 项(详见附表2)。

(三)饮用水卫生监督能力急需加强。与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的现实需求相比,饮用水卫生监督人员以及设备配置和相应能力都明显不足。由于工作对象数量众多、问题复杂,对许多二次供水设施、自建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的生产企业不能实施有效的卫生监管,一些卫生安全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四)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交流机制尚未健全。尽管已初步建立了卫生监

督信息报告系统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但在卫生部门内部各相关的层级、机构和专业间还未完全实现信息的互通共用以及动态监控管理。与城建、环保、水利等部门也没有建立饮用水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五)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比较薄弱。目前,各地对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缺乏统一、规范的要求,同时各级卫生部门应对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技术装备、物资和人员储备不充足,相关培训和演练活动未形成常态化,应急反应与应急处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三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要求,依法强化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管、水质卫生检测和卫生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风险,保证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构建和谐、健康、美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以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为重点,按照现行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研究突出问题,落实解决措施,全力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二)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在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中,充分依靠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

(三)强化监管,提高能力。依法强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水质检测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四)明确责任,逐步推进。树立供水单位为安全供水第一责任方意识,逐步推进不同规模供水单位安全供水合格率的不断提升。

(五)加强协调,部门联动。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部门间协调与配合,充分利用现有基础与资源,建立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协同一致的部门合作机制。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城市供水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 号)

《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495 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2 号)

《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第三章规划范围与目标任务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涉及的工作机构包括 4 个直辖市与22 个省、5 个自治区、1个生产建设兵团及其设市城市、县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共计4774 个单位。

第七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0 年,总体规划期为2011-2020 年,分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其中近期为规划重点。

第一阶段(近期):到2015 年;

第二阶段(远期):到2020 年。

第八条规划目标

(一)规划总目标。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法规、标准、管理和技术支撑,减少饮用水对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防范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中毒疾病的发生,确保城市供水卫生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二)近期目标。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城市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开展供水单位基本卫生现状调查及其安全隐患排查;基本建成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调整充实各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人员、装备和技术能力,逐步建立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控制由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中毒疾病的发生;对现有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综合评估,开展与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套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研究、制定和修订工作。

(三)远期目标。健全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系统,实现饮用水与健康风险评估和风险预测、预警;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队伍,提升各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人员素质、装备水平和技术能力,健全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体系。

第九条规划指标

(一)近期规划指标

——至2012 年 6 月,省级和省会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106 项水质常规指标和水质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地市级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以及非常规指标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控制指标的检测能力;县级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具备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至2015年,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能力基本满足工作需求。

——至2015年,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至2015 年,参加水性疾病监测城市达到141 个。

——至2015年,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至2015年,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实施供水末梢水质卫生在线监督监测。

——至2015年,省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具备现场处理重大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

——至2015年,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配套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

(二)远期规划指标

——至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水质指标的检测能力。

——至2020年,县级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能力基本满足工作需求。

——至2020年,城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至2020 年,参加水性疾病监测城市达到183 个。

——至2020年,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实施供水末梢水质卫生在线监督监测。

——至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具备现场处理重大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能力。

——至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标准体系。

第十条规划重点任务

为保障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本规划的重点工作任务是:

(一)提高饮用水卫生检测能力。在各级饮用水卫生监测机构实验室添置和更新检测设备,开展检验人员技能培训和实验室规范建设工作,提高实验室检测水平,实现实验室间检测资源共享;在各级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添置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卫生监督的检测能力。

(二)建立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并完善覆盖全国各级城市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系统、及时、完整、准确地获取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供水单位卫生状况等资料,掌握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基本情况,分析水性疾病成因及规律,追踪研究饮水污染对健康影响程度,为依法实行有效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三)建立供水末梢水质卫生在线监督监测系统。作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建设的补充,在地级以上城市建立集中式供水末梢水质卫生在线监督监测

系统,实时监控供水水质动态变化,提高卫生安全监管效能。

(四)加强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健全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决策及行动协调,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章、有序、有效、有力。

(五)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将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的基础信息、水质在线数据等全部纳入本规划的信息系统。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报告、处理和发布系统。保证信息在规定权限有效获得共享,充分发挥信息资源效能。根据卫生部门职能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保证信息的权威性、时限性和准确性。

(六)完善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积极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制定、修订和发布与饮用水卫生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为加强卫生安全监管、规范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行为、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七)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专业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各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人员工作水平,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实施策略

第十一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建设

本规划针对现有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状况,实行全面推进、逐步改观的建设思路。2015 年前,完成全部省级与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人员的合理充实调整,设置专门处(科)室,负责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的具体工作。2020 年前,完成全部县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人员的合理配置,设置足够的专/兼职人员,承担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任务。由此构建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完备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做到及时掌握和了解城市饮用水水质现状和动态变化规律,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饮用水水质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为切实提高饮用水水质实验室检测能力,各地应统筹并优化各部门的检测资源配置,加强相关规划的衔接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县级原则上要整合现

有饮用水检测资源,集中建设一家配置水平较高的公共检测机构,作为饮用水安全检测的技术部门,并为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服务,地市级也可按上述原则执行。实验室实行分级建设,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省级和省会城市实验室:2012 年 6 月以前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项(106 项)指标检测能力。2020年达到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中特定污染物的检测能力。地市级实验室:2012年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常规指标和本地区重点控制的特定污染物检测能力。2020 年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 项指标检测能力。

县级实验室:2015年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2020 年增加本地区重点控制的特定污染物检测能力。

本规划针对目前全国各级实验室的现况,分级提出水质分析大型仪器设备的参考配置,县级实验室应配置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地市级实验室在县级实验室基础上增配液相色谱仪、等离子体质谱仪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省级和省会城市实验室在地市级实验室基础上进一步增配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总有机碳测定仪和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测定装置。对已具备相关仪器设备的实验室,不再重复配置。

本规划通过设备配置,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各级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包括:第一,对实验室进行相应的扩建与改造,改善工作环境。

第二,实行人员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提高人员素质。

第三,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盲样检测、数据回收和统计汇总的质量控制,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第四,建立规划范围以内的各级实验室间的数据共享机制,以及与规划范围之外相关部门间的检测数据衔接机制,实现数据利用的最大化并逐步完善覆盖全国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为科学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处置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第十三条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为满足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工作需要,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不可缺少。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可以提高卫生监管的技术能力和执法水平。本规划针对目前全国各级饮用水卫生监督

机构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人员状况,主要着重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和检测能力培训两方面:

按照日常工作需求,各级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应配备浑浊度、色度、pH 值、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电导率等便携式分析仪器以及水质采样设备,省和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还应配备臭氧和微生物指标便携式分析仪器。

开展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人员的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培训,包括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原理、用途、日常操作以及维修维护等内容。

第十四条水性疾病监测能力建设

建立水性疾病监测网络。为及时掌握饮用水对人群健康的影响情况,实现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科学和有效监管,在部分城市建立与饮用水水质监测相配套的疾病监测网络,对饮用水相关疾病的流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完善和优化城市水性疾病监测点。疾病监测点工作包含管辖范围内的水性传染病监测、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监测、医院肠道门诊病例监测、学生消化道症状和缺课监测、人体生物样品中肠道致病微生物监测。配置水性疾病现场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辅助诊断等仪器设备,用于致病菌的检测与鉴定。近期规划建设全国水性疾病监测点(城市)141 个。扩建水性疾病监测数据库。水性疾病数据库由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包括饮用水水质、水性传染病、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相关的流行病学资料等。水性疾病数据库主要用于专项支持软件、应用软件费用与终端录入系统。规划在2020 年之前,完成覆盖省、地、县的水性疾病数据库的建设。开展水性疾病相关监测方案培训、疾病诊断技术培训、监测网络直报培训、症状监测培训和其他监测技术培训和进行病原体分离等水性疾病实验室诊断,确保水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五条饮用水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针对省、市、县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普遍不足的实际,从三方面强化建设:

第一,规范和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适用于本级行政区域的实用的和可操作的处置预案,并实施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第二,改善应急装备和设备,提高应急反应水平。省、市、县装备配备相应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车载发电设备、通讯及摄像设备、水样采集及保存设备。

第三,完善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防护用具、物品、试剂、耗材及其他应急设备的物资储备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本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

一是要充分考虑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重点针对饮用水卫生监管的薄弱环节,逐步完善并加强信息处理能力。

二是要充分考虑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不同环节,监测地区、监测点布设、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均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三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资源,通过优化整合,完善存量资源的现有功能,实现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共享。

四是要与已有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等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五是要重点加强水性疾病高发地区的监测,为实施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水质检测和卫生应急处置的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信息报告、处理和发布系统,在国家层面统一开发,实施分级管理。各省所辖地级、县级归入所属省级平台,并建立辖区内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机构和供水单位基本情况,饮用水卫生安全相关的环境和地理信息,饮用水卫生监管、卫生监测和水性疾病监测等数据库。收集、整合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数据和突发事件报告,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法规标准、政策与工作动态等,为决策、管理、研究以及社会公众提供良好信息服务。

第十七条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在地级以上城市建设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对消毒剂余量、感官性状等指标进行在线监测。直辖市与省会城市按照15 万人口布设一个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点;其他地级市按照20万人口布设一个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点。原则上一个城市的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点最低不少于 3 个。

全国拟设置饮用水卫生在线监测点不少于2028个,覆盖人口约3.76亿。建立全国饮用水水质在线监督监测数据监控中心,水质在线监督监测数据统一并入“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全国范围内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动态监控。

第十八条饮用水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相关标准。根据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需要,尽快解决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缺乏相关衔接标准和规范问题,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章投资估算及近期实施意见

第十九条投资估算本规划总投资估算

为82.186 亿元。包括水质检验设备投资、水性疾病监测投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投资和水质在线监测建设投资。投资项目涵盖饮用水水质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检测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水性疾病数据库和诊断设备配备、水性疾病监测点建立、生活饮用水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和水质在线检测设备配备七大方面,共22项内容(相关仪器设备的参考配置和投资估算详见附表3-附表21)。

本投资估算是卫生系统内部的饮用水安全建设规划投资估算,具体实施要按照‘集中建设,统筹共享’的原则,同时综合考虑其他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划内容,填平补齐进行配置,实际投资额度应当明显低于本投资估算。

第二十条投资来源构成

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由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划的投资费用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建设投资要考虑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的需要,科学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十一条近期实施意见

按照近期目标和指标的要求,着重建立直辖市、省会城市和人口在100 万以上城市的居民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解决突发性污染引发的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保障城市供水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控制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中毒疾病和地方性疾病发生。

主要工作内容涵盖:

——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建设。

——饮用水水质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水性疾病监测能力建设。

——饮用水安全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饮用水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明确责任,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工作优势,研究解决影响城市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件,保证规划目标实现。

第二十三条重视科学研究,增强技术支持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饮用水安全的卫生监管能力。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体系。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技术先进国家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的技术交流,提高我国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测技术和监管水平。

第二十四条保障资金投入,畅通财政渠道

各级政府应当将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将饮水卫生监管、水质监测运行所需资金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保障地方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投入的资金来源,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第二十五条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社会对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作用。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见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发挥新闻机构的作用,把饮用水卫生安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建立有效的机制,保证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渠道畅通,建立全国统一的消费者举报投诉系统,设立全国统一的监督电话。营造一个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新秩序。

附表

附表1省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检验能力状况

序号省、自治区、

直辖市

可检测项

目数(项)

序号省、自治区、直辖市

可检测

目数

(项)

1 北京市106 17 辽宁省84

2 天津市106 18 四川省81

3 河北省106 19 云南省76

4 上海市106 20 海南省73

5 山东省10

6 21 内蒙古自治区72

6 浙江省104 22 贵州省68

7 广东省104 23 安徽省68

8 吉林省104 24 陕西省66

9 黑龙江省104 25 青海省60

10 江苏省104 26 甘肃省60

11 湖南省104 27 江西省52

12 福建省104 28 新疆自治区44

13 河南省100 29 山西省40

14 重庆市96 3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6

15 湖北省94 31 宁夏自治区34

16 广西自治区94 32 西藏自治区34

附表2:地县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检验能力状况

平均可检测

项目数(项)

地级县级

常规指标33 27

非常规指标14 3

全部指标47 30

附表3:实验室水质分析大型仪器设备参考配置数量(台)

序号设备名称

省级、省会

城市

地市级

1 火焰原子吸收仪 1 1 1

2 原子荧光仪 1 1 1

3 离子色谱仪 1 1 1

4 气相色谱仪 2 1 1

5 液相色谱仪 1 1 -

6 气相色谱质谱联

用仪

1 1 -

7 等离子体质谱仪 1 1 -

8 液相色谱质谱联

用仪

1 - -

9 总有机碳测定仪 1 - -

10 贾第鞭毛虫、隐孢

子虫检验设备

1 - -

附表4:实验室水质分析大型仪器设备投资估算(万元)

地区省、自治

区、直辖

省级省会城市地市级县级合计

东部北京0 1 8 0 1 8 0 天津24 0 2 1 5 4 5 5 河北 2 2 0 2 4 0 1 8 8 0 5 64 5 7 9 8 5

北方山东24 0 5 00 31 4 5 1 7 7 5 5 6 6 0 江苏0 4 7 0 1 3 6 0 0 1 8 3 0

东部南方浙江 2 2 0 1 00 1 6 4 5 9 6 0 2 9 2 5 上海0 9 0 9 0

福建 1 00 4 9 0 1 5 7 5 1 2 8 5 34 5 0 广东0 2 4 0 36 1 5 7 8 0 4 6 35 海南32 0 5 9 5 2 5 0 1 2 3 0 2 3 9 5

东北黑龙江 3 35 2 4 0 3 0 00 2 6 9 5 6 2 7 0 吉林 2 2 0 4 9 0 1 4 4 0 8 8 0 3 0 3 0 辽宁24 0 5 2 5 22 3 0 8 8 5 38 8 0

中部山西 6 05 6 35 32 1 0 6 9 2 0 1 1 37 0 河南8 0 4 9 0 39 3 0 2 5 5 0 7 05 0 安徽 4 9 0 4 9 0 42 8 5 1 6 5 5 6 9 2 0 湖北24 0 6 1 5 2 3 8 0 1 5 2 5 4 7 6 0

湖南 3 00 4 9 0 3 01 5 2 1 2 5 5 9 3 0 江西 4 9 0 3 2 0 2 8 2 5 34 9 5 7 1 3 0

西北陕西 5 7 0 6 1 5 2 3 1 5 4 1 1 0 7 6 1 0 甘肃8 0 3 05 32 6 0 2 9 00 6 5 4 5 宁夏 4 9 0 6 05 1 32 5 1 07 0 34 9 0 青海 4 7 0 6 7 5 34 1 0 4 5 5 5 新疆 5 7 0 6 1 0 1 9 5 6 7 5 0 8 1 2 5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6 05 4 2 8 5 5 8 5 0 1 0740

内蒙古 3 00 4 9 0 1 4 2 5 39 3 0 6 1 4 5

西南重庆 5 00 2 5 0 7 5 0 四川8 0 4 9 0 2 3 1 0 4 06 5 6 9 4 5 云南 4 9 0 4 9 0 1 1 9 0 4 8 6 5 7 0 35 贵州 1 00 6 4 5 8 00 4 7 00 6 2 4 5 广西 4 9 0 6 05 4 0 3 0 36 8 0 8 8 05 西藏 6 05 6 5 5 64 6 0 7 7 2 0

总计9 6 9 0 1 3 1 1 5 60920 869 30 1 70655

附表5:实验室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配套投资估算(万元)

地区省、自治

区、直辖

实验室建设培训质量控制合计

东部北方北京0. 00 8. 33 9. 50 17. 83

天津0. 00 8. 33 9. 50 17. 83

河北1303. 59 66. 38 74. 00 1443. 97 山东1229. 80 48. 83 54. 50 13 33. 13 江苏478. 50 29. 48 33. 00 540. 98

东部南方浙江402. 48 31. 28 35. 00 468. 76 上海0. 00 8. 78 10. 00 18. 78 福建326. 46 30. 83 34. 50 391. 78 广东744. 59 39. 83 44. 50 828. 91 海南205. 71 8. 33 9. 50 22 3.54

东黑龙江869. 81 34. 43 38. 50 942. 73 吉林556. 76 21. 83 24. 50 603. 09

北辽宁811. 67 26. 33 29. 50 867. 49

中部山西1417. 63 48. 38 54. 00 15 2 0.00 河南1833. 52 56. 93 63. 50 195 3.95 安徽1571. 91 35. 33 39. 50 1646. 74 湖北12 07. 44 34. 43 38. 50 12 8 0.37 湖南1433. 28 45. 68 51. 00 1529. 95 江西1310. 30 41. 18 46. 00 1397. 47

西北陕西 2 319. 85 42. 08 47. 00 2408. 93 甘肃2257. 25 36. 68 41. 00 2334. 92 宁夏692. 04 8. 33 9. 50 709. 87 青海899. 99 18. 23 2 0. 50 938. 72 新疆1883. 83 40. 28 45. 00 19 69. 11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2401. 47 35. 78 40. 00 2477. 25 内蒙古2251. 66 40. 28 45. 00 2336. 93

西南重庆410. 31 18. 23 2 0. 50 449. 03 四川3899. 59 70. 43 78. 50 4048. 52 云南2883. 33 56. 48 63. 00 3002. 80 贵州1855. 88 37. 13 41. 50 19 34. 51 广西2514. 39 40. 28 45. 00 2599. 66 西藏1548. 43 33. 08 37. 00 1618. 51

总计41521.5 1102.1 12 32.5 43856.1

附表6: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参考配置数量(台)

序号设备名称省级、省会城市、

地市级

1 水质速测箱

2 -

2 便携式电导仪 2 2

3 便携式浊度仪 2 2

4 便携式色度仪 2 2

5 便携式酸度计 2 2

6 便携式余氯比色计 2 2

7 便携式二氧化氯测

定仪

2 2

8 便携式臭氧测定仪 2 -

9 现场微生物快速检

测仪

2 -

10 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2 2

11 车载冰箱 2 2

12 便携式自动采样器 2 2

附表7: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投资估算(万元)

地区省、自治

区、直辖市省级地市级县级合计

东部北方北京69.5 105.6 17 5.1 天津69.5 15 8.4 227.9 河北 1 39 6 9 5 718 0.8 8 014.8 山东 1 39 1 1 1 2 4804.8 6055.8 江苏 1 39 8 34 2745.6 3718.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X〕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加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定期调度、预警通报、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措施,认真梳理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X源地

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规范化建设、违法环境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要及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并在政府门户网及媒体进行公开(问题清单见附件1)。 (二)实施清理整治。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于X年7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按照整改方案,积极稳妥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市(州)政府每月20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逐一核查销号。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备案。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和销号,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各市(州)政府负责总结本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X年1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年10月底前,上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负责起草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按期上报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 三、主要任务

最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便于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成立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目标任务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

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度安排

2020年4月8日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0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四、任务分工 (一)“划”。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工作由县环保局完成。县环保局负责划定、调整水源保护区相关材料、技术报告的编制、上报。 (二)“立”。水源地立标工作原则上由水源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按规范要求设立、完善。 (三)“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按照水源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对环境违法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丽水市瓯江干流玉溪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

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任务 1.1 项目建设的依据 水繁育生命,滋润万物,是生命的源泉,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水安全不仅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是一个国家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国各地加大了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力度,采取了一系列工程和管理措施,解决了一大批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但饮用水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还时有发生,如松花江水污染、四川沱江水污染、广州北江镉污染、无锡太湖蓝藻爆发、云南危化物品泄漏入百色水利枢纽、广西宜州化工厂有机车间爆炸污染龙江等威胁供水安全的重大事件,不断地给城市饮用水安全敲响警钟。 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把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丽水市委、丽水市政府对饮用水问题十分重视。自2002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丽水市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丽水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丽水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等多项规划,上述规划均对玉溪水库的水源地保护工程提出了加快实施的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玉溪水库在丽水市城乡供水中的地位作用日益突出。但是,随着水库库区人类活动加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工业等点源污染、农业、水土流失等面源污染,以及临库公路建设、库区旅游发展等,都威胁着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均提出“要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11号)中明确要求“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综合防治水污染”。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部署,为加强水库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发挥已建水库工程供水效益,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方案

安全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 1.19.1、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本项目部安全目标为: “五无”:即无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行车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两控制”: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6‰以下,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1.29.2、安全管理体系 9.2.1安全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总工程师为 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

图9-1 安全管理组织图 2、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安质部下设安全组,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质部对本项目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督促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参加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制止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台帐。 3、安全防范重点 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工程特点,施工场地中安全防范的重点为:(1)、生产设备的施工生产安全; (2)、起重设备的施工安全; (3)、施工用电安全; 4、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图9-2 安全保障体系框图

9.2.2、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安全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评比、有考核。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在施工生产中,按照定岗定责的原则,增加安全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发生各种责任事故,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贯彻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各级、各职能部门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2)项目总工(副总工)安全职责: 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在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录 1、总论 (1) 1.1目的意义 (1) 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 (1) 1.3 方案编制依据 (2) 1.4 方案编制范围 (3) 1.5 建设方案期限 (4) 1.6 目标 (4) 2、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内容和方法 (1) 2.1调查基准年和区域 (1) 2.2 调查方法 (1) 2.3 城市状况调查 (2) 2.4 水源地调查 (3) 3、水源地安全评价 (9) 3.1 水质安全状况评价 (9) 3.2 水量安全状况评价 (14) 3.3 应急能力评价 (15)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补充划分 (19) 5、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内容 (20) 5.1 总体要求 (20) 5.2 水量达标建设 (22) 5.3 水质达标建设 (23) 5.4 监控达标建设 (25) 5.5 管理达标建设 (26) 6、主要成果 (27) 附表 (28) 附录一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43) 附录二报告编写参考目录 (52)

1、总论 1.1目的意义 获得安全的饮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和基本生存权。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供水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保障饮水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水法》、践行治水新思路的具体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要求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出到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的目标。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的通知》(水资源【2011】329号),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需对我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状调查评估,编制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为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方案充分反映饮用水源保护的本质特征,达到水源保护的实际效果。编制的各个环节均应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客观实际需要。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方案切实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思想,预防和治理相结合。污染治理控制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结合,点源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结合,工业布局调整与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统一,区域整体优化原则。 (3)适用性原则。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方案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易于推广应用,并具有持久效果,前瞻性强,以保证方案的全面落实。 (4)与流域污染控制相协调的原则。方案的编制,应与流域内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环保规划相协调,统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5)统筹管理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分析可能导致饮用水源地

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第一章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 第一条基本情况 2007年,我国城市及县级政府所在镇共有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4002个,供水服务人口4.91亿,占全国城镇人口的83%。南方地区以地表水水源地(含河流型与湖库型)为主,北方地区以地下水水源地为主。从取水量来看,湖库型水源地取水量最大,地下水型水源地取水量相对较小。 第二条水质特征 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河流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氨氮、溶解氧、铁、锰、CODMn、石油类等。湖库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湖库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总磷、总氮、CODMn、BOD5等。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地下水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氟化物、铁、锰、氨氮、硫酸盐等。 第三条管理状况 1.保护区划分 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部分水源已完成保护区方案,但仍有部分水源的划分方案未获省级政府批复。 2.监测能力 (1)站点设置。据2007年统计,仍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未设置监测站点,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仅设置1个监测点。因水源地分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一个监测点难以全面反映水源地的水质状况。 (2)监测频次。据2007年统计,水源地监测点位和频次不能满足水质监督需求,常规监测点数量有限且自动检测点位甚少。监测频次也需进一步加强。

(3)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均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县级城市及乡镇,多数不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 (4)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省级监测中心站中,绝大部分监测站不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指标(109项)的监测能力。县级市不具备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目前,绝大部分可能对水源地构成影响的有毒有机物质尚未纳入监测和管理范围。 3.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现有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各地也颁布实施了多个饮用水水源环保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水质变化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源地面临的环境压力显著增大,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呈下降趋势。部分水源因水质下降,不得不更换取水口位置(向上游迁移),甚至关闭水源地。 第五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流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沿岸建筑物、居民点、工业及生活排污口、趸船码头、采沙场等。湖库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农村居民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旅游度假村、宾馆等。生活、农业和养殖污染是影响湖库型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地下水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建筑物、居民区、生活污染及垃圾堆放场等。 2.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流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及污水处理厂排放等;湖库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面源污染,包括农村生

水利“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方向及要点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方向及要点 1、水利发展阶段研判与“十四五”发展重点研究 “十四五”水利发展战略选择直接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事业。综述国内外水利发展历程演变及其变化特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水情和经济社会演变趋势,研判“十四五”时期我国水利发展的阶段和定位,研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在防洪抗旱、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的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2、水利发展主要指标设置和保障标准预测分析研究 科学设置和分析确定水利发展指标是“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水利发展的新需求,深刻把握水利支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基本内涵,研究提出具有方向和导向性作用的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依据保障标准,分析测算“十四五”时期水利发展主要目标指标值,并进行可达性分析。 3、水利工程补短板思路与重点研究 研究“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下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水利工程补短板的标准体系,分析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短板,研究水利基础设施网

络补短板的战略布局和建设重点,分析提出“十四五”期间水利基础设施在防洪、供水、生态和信息化等方面补短板的思路与举措。 4、水利行业强监管思路与重点研究 分析水利行业强监管法治体制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原因,深入研究分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要求下,水利行业强监管法治体制机制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研究提出在法治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管的目标、思路、措施和政策建议。 5、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方向与模式研究 分析总结我国河湖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的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估生态流量保障情况,分析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的标准,提出我国河湖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对策,以及生态河湖治理方向与模式。开展不同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对策研究。 6、国家水安全保障的战略重点研究 分析我国水安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研判未来一段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评估我国水安全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潜力,从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等领域,建立水安全评估标准体系,提出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战略重点及实施路径,提出加强水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目录 第一部分系统建设方案 (2) 1 项目概述 (2) 1.1 项目背景 (2) 1.2 建设单位概况 (2) 1.3 建设目标 (2) 2 项目建设依据 (2) 3 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3) 3.1 安全保障体系总体设计 (3) 3.2 安全保障技术设计 (4) 3.3 安全管理设计 (10) 3.4 安全服务设计 (15)

第一部分系统建设方案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1.2 建设单位概况 1.3 建设目标 2 项目建设依据 中心城区非生活用水户远程监控系统(一期)建设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包括: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 《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国信办[2003]2 ) 《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即17 号文件)》 《信息资源规划—信息化建设基础工程》 《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 号)《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 27 号)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国信办[2005]25 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 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 《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 19487-2004)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 号)《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GB/T 18336-2001)《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9385-1988) 《功能建模方法IDEF0》(IEEE 1320.1-1998) 《信息建模方法》(IEEE 1320.2-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 号)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1988)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 17859-1999)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BMZ2-2001)《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高层安全模型》(GB/T 17965-2000)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基本参考模型》(GB/T 938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应用层结构》(GB/T 17176-199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开放系统安全框架》(GB/T 18794)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联通用高层安全》(GB/T 18237)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 8601—1988 《电子政务数据元》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 9385-19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1988》。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模板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

湖南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二0 —五年六月 目录 1、总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目的意义.......................................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2 方案编制基本原则...............................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3 方案编制依据...................................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4 方案编制范围...................................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5 建设方案期限................................... 错误! 未定义书签 1.6 目标...........................................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内容和方法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1 调查基准年和区域...............................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2 调查方法.......................................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3 城市状况调查...................................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4 水源地调查.....................................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水源地安全评价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1 水质安全状况评价...............................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2 水量安全状况评价...............................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3 应急能力评价...................................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补充划分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内容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1 总体要求.......................................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2 水量达标建设...................................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3 水质达标建设...................................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4 监控达标建设................................... 错误! 未定义书签 5.5 管理达标建设................................... 错误! 未定义书签 6、主要成果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平度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XX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日期:2008-12-07 XX 政府 1 总论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和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秉承建设生态市的主线,坚持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山水田园秀美宜居”城市的目标,践行“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坚持流域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并重,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法治,严格监管,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水源地水质的隐患、问题,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 规划原则 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的原则: 深化流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促进末端治理与源头预防有机结合,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以战略地位重要、环境敏感度高、环境问题突出的饮用水源地为重点,解决重点环境污染问题,保护重要饮用水源地,统筹兼顾其它饮用水源地保护,统一规划,按轻重缓急分步有序推进实施。 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各项工作均坚持科学性原则;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方法研究,应体现前瞻性、可操作性,以保障其有效性并得以落实。 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的原则:

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规划各方面应充分体现公众参与。 坚持从平度实际出发,与国家、省、青岛市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要立足于平度的实际,规划要融入国家、省、青岛市的总体规划之中。规划在遵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还应注重与相关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土地及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尤其是编制现状调查及工程措施时,应与其充分沟通,使现状调查内容更加完善,采取的工程措施避免重复。同时兼顾各行业需要,统筹安排,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1.3 规划编制依据 《xx 环境保护法》( 1989.12) ; 《xx 水法》( 2002.10); 《xx 水污染防治法》( 199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03); 《xxxxxx》( 1991.06); 《xxxxxx 实施条例》( 1993.08); 《XX农业法》( 2002.12) ;

广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广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编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水水政[2005]38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发布日期】2005.09.08 【实施日期】2005.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广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桂水水政[2005]38号) 各市水利(水电)局,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指示,水利部于2005年7月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05]120号),在全国布置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编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观的基本要求,通过开展该项规划工作,将进一步查清城市水源地饮水安全的现状,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设方案,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保障城市饮水安全。为按期完成我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的任务、目标、范围及水平年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饮水安全状况的普查,摸清城市饮水不安全的人口数量、饮用水质的状况和地区分布,查清城市水源地饮水安全的现状。 (二)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安全建设的方案,统筹水源地的综合治理。 (三)科学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管理,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解决建制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问题突出的其他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到2020年全面

枝江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

枝江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 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采购人)委托就“枝江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 3、项目概况:枝江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要求”) 4、采购控制价:29.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到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枝江市沿江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

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附件3 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目录 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1) 1、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 1.1成立安全保障机构 (1) 2、可靠性保证 (2) 2.1操作系统的安全 (3) 2.2系统架构的安全 (3) 2.3设备安全 (4) 2.4网络安全 (4) 2.5物理安全 (5) 2.6网络设备安全加固 (5) 2.7网络安全边界保护 (6) 2.8拒绝服务攻击防范 (6) 2.9信源安全/组播路由安全 (7) 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案 1、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1.1成立安全保障机构 山东联通以及莱芜联通均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委员会,以及分管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网络运行维护部、电视宽带支撑中心、网络维护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小组,负责全省网络信息安全的总体管理工作。 山东联通以及莱芜联通两个层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安全保障 工作制度和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通过管理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标准,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针对三网融合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特殊要求,已将IPTV等宽带增值业务的安

全保障工作纳入到统一的制度、考核及应急预案当中。内容涵盖事前防范、事中阻断、事后追溯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域名信息登记管理制度IP地址溯源和上网日志留存等。并将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对三网融合下防黑客攻击、防信息篡改、防节目插播、防网络瘫痪技术方案进行建立和完善。 2、可靠性保证 IPTV是电信级业务,对承载网可靠性有很高的要求。可靠性分为设备级别的可靠性和网络级别的可靠性。 (1)设备级可靠性 核心设备需要99.999%的高可靠性,对关键网络节点,需要采用双机冗余备份。此外还需要支持不间断电源系统(含电池、油机系统)以保证核心设备24小时无间断运行。 (2)网络级可靠性 关键节点采用冗余备份和双链路备份以提供高可靠性。网络可靠性包括以下几方面: ?接入层:接入层交换机主要利用STP/RSTP协议在OSI二层实现网络收敛自愈。 ?汇聚层:在OSI第三层上使用双机VRRP备份保护机制,使用BFD、Ethernet OAM、MPlS OAM来对链路故障进行探测,然 后通过使用快速路由协议收敛来完成链路快速切换。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为便于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成立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县环 保局。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 ___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 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2020年4月8日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0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一)“划”。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工作由县环保局完成。县环保局负责划定、调整水源保护区相关材料、技术报告的编制、上报。 (二)“立”。水源地立标工作原则上由水源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按规范要求设立、完善。 (三)“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按照水源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对环境违法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 年) (二○一一年十二月) 前言 目录 第一章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现状 第一条概述 第二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三条指导思想 第四条基本原则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 第三章规划范围与目标任务 第六条规划范围 第七条规划期限 第八条规划目标 第九条规划指标 第十条规划重点任务 第四章实施策略 第十一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建设 第十二条饮用水水质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第十三条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第十四条水性疾病监测能力建设 第十五条饮用水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第十六条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第十七条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第十八条饮用水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第五章投资估算及近期实施意见 第十九条投资估算

第二十条投资来源构成 第二十一条近期实施意见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十三条重视科学研究,增强技术支持 第二十四条保障资金投入,畅通财政渠道 第二十五条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 附表 附表1 省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检验能力状况 附表 2 地县级疾控机构饮用水卫生检验能力状况 附表 3 实验室大型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 4 实验室大型检测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 5 实验室水质监测能力配套投资估算 附表 6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7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8 现场快速检测能力配套投资估算 附表9 水性疾病数据库和现场诊断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10 水性疾病数据库建设投资估算 附表11 水性疾病现场诊断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12 水性疾病现场诊断设备投资估算 附表13 水性疾病监测点实验室诊断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14 水性疾病监测点投资估算 附表15 应急能力建设投资估算 附表16 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 附表17 省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附表18 市县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平台投资估算 附表19 水质在线检测设备配置参考要求 附表20 水质在线检测投资估算 附表21 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投资估算分项汇总表

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保障体系 1 容灾备份系统 1.1系统概述 1.1.1容灾概念 容灾是一个范畴比较广泛的概念,广义上可以把所有与业务连续性相关的内容都纳入容灾。容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支持用户业务的方方面面。而容灾对于IT环境而言,就是提供一个能防止用户业务系统遭受各种灾难影响与破坏计算机系统和业务数据。容灾还表现为一种未雨绸缪的主动性,而不是在灾难发生后的“亡羊补牢”。 从狭义的角度,我们平常所谈论的容灾是指,除了生产站点以外,用户另外建立的冗余站点,当灾难发生,生产站点受到破坏时,冗余站点可以接管用户正常的业务,达到业务不间断的目的。为了达到更高的可用性,许多用户甚至建立多个冗余站点以保证业务系统的安全性。 从技术上看,衡量容灾系统主要有两个主要指标:RPO(Recovery Point Object)和RTO(Recovery Time Object),其中RPO代表了当灾难发生时允许丢失的数据量,而RTO则代表了系统恢复的时间。

RPO与RTO越小,系统的可用性就越高,当然用户需要的投资也越大。 1.1.2容灾与备份的关系 备份是指用户为应用系统产生的重要数据(或者原有的重要数据信息)制作一份或者多份拷贝,以增强数据的安全性。因此,备份与容灾所关注的对象有所不同,备份关心数据的安全,容灾关心业务应用的安全,我们可以把备份称作是“数据保护”,而容灾称作“业务应用保护”。备份最多表现为通过备份软件使用磁带机或者磁带库将数据进行拷贝,也有用户使用磁盘、光盘作为存储介质;容灾则表现为通过高可用方案将两个站点连接起来。 备份与容灾是存储领域两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二者有着紧密的联系。首先,在备份与容灾中都有数据保护工作,备份大多采用磁带方式,性能低,成本低,数据通常被压缩后以独有的数据格式进行存储;容灾采用磁盘作为存储介质作为数据载体的方式进行数据保护,数据随时在线,性能高,成本高。其次,备份是存储领域的一个基础,在一个完整的容灾方案中必然包括备份的部分;同时备份还是容灾方案的有效补充,因为容灾方案中的数据始终在线,因此存储有完全被破坏的可能,而备份提供了额外的一条防线,在线数据丢失的情况下还可以从备份数据中恢复。

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

栖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370686201802000108 项目名称: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采购人:栖霞市龙门口水库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邀请函 (2)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3)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0) 第四部分合同文本 (19)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程概况及范围: 1、工程名称: 龙门口水库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 2、工程概况: 对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切实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达标建设方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对于缓解栖霞市水资源紧缺,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等内容为准。 工程名称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建筑工程 宣传牌块 4 9不锈钢钢管购买及制作m 49.600 0不锈钢钢管购买及制作m 51.200 9弯头个 4.000 不锈钢钢板(0.7)购买及制作㎡21.000 宣传栏喷字㎡21.000 宣传牌运输安装块 4.000 隔离护栏m680人工挖基坑100 1.370 人工回填土及外运100 1.370 5砼基础100 0.50 普通标准钢模板(一般部位) 100㎡ 3.29 预制混凝土柱100 0.070 预制混凝土柱运输(运距100 100 0.070 预制混凝土柱安装㎡0.070 钢丝网60*60*1.5 ㎡816.000 8#绑扎铁丝48.700 视频监控及传输光纤缆 一、前段摄像头单元 红外网络摄像机台8.000 球机台 4.000 适配电源个8.000 球机支架个 4.000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第一批重大专题研究方向及要点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第一批重大专题 研究方向及要点 1、水利发展阶段研判与“十四五”发展重点研究 “十四五”水利发展战略选择直接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事业。综述国内外水利发展历程演变及其变化特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水情和经济社会演变趋势,研判“十四五”时期我国水利发展的阶段和定位,研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在防洪抗旱、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的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2、水利发展主要指标设置和保障标准预测分析研究 科学设置和分析确定水利发展指标是“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水利发展的新需求,深刻把握水利支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基本内涵,研究提出具有方向和导向性作用的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依据保障标准,分析测算“十四五”时期水利发展主要目标指标值,并进行可达性分析。 3、水利工程补短板思路与重点研究 研究“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下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的内涵和外延,明确水利工程补短板的标准体系,分析水利基础

设施网络建设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短板,研究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补短板的战略布局和建设重点,分析提出“十四五”期间水利基础设施在防洪、供水、生态和信息化等方面补短板的思路与举措。 4、水利行业强监管思路与重点研究 分析水利行业强监管法治体制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原因,深入研究分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要求下,水利行业强监管法治体制机制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研究提出在法治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管的目标、思路、措施和政策建议。 5、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方向与模式研究 分析总结我国河湖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的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评估生态流量保障情况,分析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的标准,提出我国河湖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对策,以及生态河湖治理方向与模式。开展不同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对策研究。 6、国家水安全保障的战略重点研究 分析我国水安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研判未来一段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评估我国水安全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潜力,从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等领域,建立水安全评估标准体系,提出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战略重点及实施路径,提出加强水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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