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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工作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

XX合作社理事会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四、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五、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成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成员。

三、学习培训内容

1、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弄下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理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2、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成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四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六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带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成员学习培训的组组合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成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续3次或者累

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我只是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会负责审批,一般经费由理事长直接审批;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五、合作社年底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一)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成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六、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做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七、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

八、合作社要建立成员账户,详细记载成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成员与非成员要单独核算。

九、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民主议事制度

一、理事会是成员大会常设的权力机构,集体实施成员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理事会例会按季召开,每次会议前应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内容提前3天书面通知全体理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四、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委托或指定其他理事负责召集和主持。

五、理事会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表决。书面委托应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理事未出席理事会议,又未委托代理人表决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六、理事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七、理事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理事表决通过,重大事项(如理事长的选举、罢免)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八、理事会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九、理事会形成决议后,会议主持人应对议定事项的主要内容、落实时间、执行人等内容上作出明确的工作布置。

十、理事会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的姓名;出席的理事姓名以及受委托出席理事会的理事委托人姓名;会议议程、发言要点;每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十一、理事应当在理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单位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严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构建机关新型的团队互助关系,经党委组提议,决定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并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机关红白理事会是由机关公会牵头,有机关出面解决干部职工婚丧事的群众组织。其活动隶属机关管理。 2、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贯彻落实机关党组“创建节约型机关文明和谐机关”的决定,落实上级的要求,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红白大事的困难,体现机关干部职工团结互助精神。理事会对于干部职工的帮助和服务,均为义务服务。事主对理事会及成员不存在支付报酬和好处,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3、红白理事会工作原则是: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婚丧事请,不参与对举办十二岁生日、祝寿、满月、搬家以及升学参军均属于个人小事,出勤其外,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二、职责与要求 1、机关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人,副理事长人,

执事若干人。有各推举热心、正直、诚实、乐于助人的一至二人组成。 2、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上级要求填写申报卡,包机关监察室。由监察室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申报批复后,方可出面给与帮助。没有申报皮肤,理事会不接手帮助。 3、干部职工鱼油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如有外来人员或必需宴请,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4、理事会收到上级的批复卡,应积极负责地为事主作出安排。如有开支,事后应将开支清单交与事主审核,做到账目清楚,可亲可信。 5、理事会属于机关内部的互助组织,而不是哪个人的行为,因此,对于机关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必须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在服务质量上,不分高低贵贱,远近厚薄。 6、理事会不是吃喝班子,它代表着机关对干部职工的帮助,其成员行为代表者机关的形象,因此,各执事均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助帮助之名首先大吃大喝;不得利用帮助之际,胡乱花钱,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7、理事会应经常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XXXXXX专业合作社20XX年XX月XX日A0X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理事XX名,任期 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 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三至五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社员管理制度 (附:_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附: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6、盈余分配制度 7、学习培训制度 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红白理事会管理办法

XX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红白事宜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枣庄市殡葬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极推进红白事宜管理的改革,促进破除封建迷信,提倡移风易俗,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的新方式。 第三条在区域内从事红白事宜活动和管理的红白理事会及执行办公室、服务机构、社区居民,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社区管委会是红白理事会的主管机关,执行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村委会、各居委会、各物业、城管、综合执法、公安、工商、环卫、物价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其加强红白事宜管理。 第五条对于在红白理事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理事成员及居民,由社区管委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于在红白事宜中违反本办法条例的理事成员及居民,由社区管委会给予制止或者罚款。 第二章理事会及其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红白理事会负责对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服务机构的理事成员,由身体健康、居民中威望高、热衷公益、从事过红白事宜主持工作的居民(俗称“大了”)组成。

第七条居委会设一名工作人员为专职管理人员,在红白事宜中协助辖区“大了”完成日常操办工作。 第八条本着服务居民的原则,服务机构实行低盈利经营各种商品及提供相关免费服务,理事成员不得牟取暴利。由物价部门进行监督。 第九条服务机构要加强管理,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需要。并设立红白理事会意见箱,建立与居民沟通的渠道,及时了解民意的同时,便于理事会管理与工作改进。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条每季度举行一次服务机构培训活动,理事成员3次无故不到场的,丧失理事成员资格,今后不得从事社区红白事宜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每半年举行一次交流座谈会,红白理事会全体理事成员参加,交流工作心得,提出工作新思路、新点子,便于红白理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社区内出现红白事宜,居委会、物业、服务机构要执行上报备案制度,上报红白理事会。 第十三条红白理事会对服务机构理事成员实行直接问责制,所负责的红白事宜出现违反本条例的违规、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红白理事会依法制止违者的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严重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红白民俗理事会

荷叶镇大坪村红白喜事民俗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促进大坪村村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喜事民俗理事会是由村委会领导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红白喜事民俗理事会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建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纠正或制止违法婚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民俗理事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人。 第五条“民俗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代表。 第六条“民俗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严以律己,积极负责,秉公办事,不带头参加请吃,违背村民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民俗理事会”成员要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喜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理事会任务 第八条红白喜事民俗理事会要积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喜事,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九条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深入事主做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查看婚姻证件,核实结婚年龄,坚决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买卖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群众举办红白喜事,事前自愿向“民俗理事会”报告,“民俗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理事会制度

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为了把重庆市陕西宝鸡商会办成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群众团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事会会议的正式代表为商会全体现任理事。经会长办公会议同意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 第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确定的决议;决定商会的年度工作方针、任务;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听取和审议商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决定商会的重大活动;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四条理事会设常务理事若干名。全体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职权,可视需要随时开会研究决定商会工作的重大事宜。其所决定事项要在召开理事会时进行通报。 第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召

开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会长办公会可决定理事会会议提前或推迟召开,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全部理事中1/3以上的理事联名要求,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理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七条理事会会议由商会会长或副会长主持。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的议程、议案由会长办公会提出,理事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也可列入会议议程。 第九条理事会审议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他人宣读、解释,并以书面形式发给到理事会。理事会会议审议议案的时间应当充分,具体由会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表决定议案,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参加表决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办法,通过或否决交付审议、决定的议案,赞成人数超过到会理事人数的2/3以上方为通过。让所有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十一条在理事会会议上,理事对商会工作有表决权、批评权、建议权、咨询权,有根据自已的意愿表决的权利。 第十二条理事必须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的义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商会秘书处请假。理事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职务,经理事会确认。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红白理事会

伙场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是以倡导健康文明、祥和向上的社会风气,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健康发展为宗旨的自发性民间组织,它的成立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富裕文明的小康社会,有利于树立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整个社会文明健康发展。 第一章红白理事会的组织形式 村红白理事会由会长、成员组成。 第二章红白理事会的工作范围 村红白理事会,针对全村3个小组群众、村企业、私营企业开展工作,领导和监督群众对婚丧嫁娶、升学参军、搬迁开业等具有社会性质的贺礼、庆宴、招待等筹办活动,掌握性质,控制规模,防止无原则操办和大操大办,以维护正常的经济关系和人际关系。 第三章具体工作规规 第一条:允许操办的事务 1、子女结婚。 2、父母、祖父母丧亡以及丧后3年内的一次周年。 第二条:不提倡操办的事务。 1、亲戚的忌日、周年。 2、新房乔迁、企业或店铺开业。坚决制止的事务子女出

生、升学、参军、订婚等。 第三条:凡有事务操办者,除亲属、亲戚以外,一律不准设宴招待。凡有礼结,需以社会形式友好和帮助的礼金一律控制在30元和50元之间,任何人不得突破50元,确有特殊情况愿以重金对当事者予以帮助的,一律不准以礼金形式出现。 第四条:操办事务者,一律报请村红白理事会批准后,方可筹办。 第五条:红白事务通知范围。凡符合规定需筹办红白事宜的群众和村干部,可由会长负责向群众下达通知。 第六条:属第一条、第一款情况的,按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办理;属第一条、第二款的,本着自愿、有礼结的原则,一律不准扩大规模、满天飞贴、人人通知;属第一条第三款的坚决禁止操办(正常的亲戚、朋友小聚、不在此列)。 第四章违者必究 违反第三章中规定的条款,是党员的,提交镇纪检委纪检部门;不是党员的,由理事会予以训诫处分。 由此而引发恶性事件,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

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XXX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草案)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原则上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1/3。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秘书处可以事项与参会人员约定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通知。

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

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提倡文明节俭,不准索要彩礼,相互攀比,不准大摆宴席,讲排场,摆阔气,推崇婚事一天办完。婚礼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不雇佣吹鼓手、不泼汤、不放炮。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3、丧事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丧葬开支标准最高不得突破3000元。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七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理事XX名,任期 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 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三至五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为完善合作社决策机制,明确理事会决策职责和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合作社理事会对本社社员大会负责,业务上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 第二条合作社理事会要集中社员意愿,维护社员合法权益,执行民主决议,依法实时管理。 第三条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社员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二、提出合作社的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三、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 方案,增资扩股方案,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执行经理年度和季度工作报告;依法组织对经理的工作进行检查; 五、讨论研究理事提出的有关提案,必要时报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六、聘任或解聘合作社的经理及其他工作人员,授权经理经营管理,批准内部管理机构设立; 七、对合作社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 八、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履行职责采取以下方式: (一)召开理事会会议,并形成会议决议; (二)审阅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三)调查有关情况,必要时对合作社经理进行质询; (四)组织有关人员对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论证; (五)依据考核办法和监事会,临事长确认的经营成果,对经理进行考核,决定对其奖惩方案, 其间注意征求监事会的意见; 第五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季度后一月内召开季度例会,经理事长或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不是理事的经理,监事长,监事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第六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必须符合国家法规,金融政策和合作社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大多数社员的根本利益,理事会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七条合作社经理室应当定期,如实向理事会报送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告,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八条本制度由合作社社员大会负责解释。

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区委、区纪委一系列关于“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红白理事会”制度。 一、我局“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 二、“红白理事会”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和反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反对大操大办非婚丧之外的喜庆事宜。 三、“红白理事会”负责教育、指导本单位所有人员和子女的婚庆和直系亲属的丧葬吊唁事宜,负责监督操办人遵守相关规定。 四、个人或子女及直系亲属需办理婚庆丧葬事宜的,要提前向“红白理事会”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在操办事宜过程中,派出1至2名理事实施现场监督。 五、党员干部职工不参与为孩子过生日、祝寿、满月、搬家、升学、参军等宴请,除直系亲属以外,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六、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要求填写申报卡,

并报局纪检组批复。没有申报批复,理事会将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待。 七、干部职工遇到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属以外人员,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八、理事会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帮助之名首先大吃二喝;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九、理事会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要从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原则立场出发,尽心尽职的办好群众的事情,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为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出贡献。 十、理事会要主动接受局党组领导,随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听取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

乡镇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1、村民理事会坚持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调处责任人。 2、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现、受理、调处各类民事纠纷,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健全村民理事会的调解组织,做到小事不出组。 3、在村民理事会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4、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

并做好接待笔录。 5、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6、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7、涉及两个或多个村小组之间的矛盾纠纷,由村民理事会理事长负责上报村委会,由村级调委会组织涉及到的村民理事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1、自然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2、自然村(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3、“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理事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 4、表决形式:按每户选一名代表,进行投票,75%以上

理事会工作制度

XX合作社理事会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四、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五、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成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

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成员。 三、学习培训内容 1、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弄下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理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2、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成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四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六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带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成员学习培训的组组合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成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续3次或者累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我只是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会负责审批,一般经费由理事长直接审批;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家族理事会成员职责

家族理事会成员职责 第一条顾问、名誉会长 (一) 为理事会制定方向,定目标、把握政策,提出决策建议; (二) 提供决策意见,提供决策依据,树立典范,当好参谋; (三) 发挥监督、指导作用。防止管理上的差错。 第二条会长 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好各种会议,积极开展日常工作。 第三条常务副会长 协助会长开展日常事务,并分管财务工作;组织制订理事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比如财务管理制度,奖学金制度,会议制度以及各种相关规定。 第四条副会长 外事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对外事务。 内事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并分管对内事务。 第五条秘书长 (一) 起草文件,会议记录,建立档案; (二) 准备资料,筹备会议; (三) 做好上传下达和衔接工作,当好正、副会长参谋。 第六条副秘书长 (一) 协助秘书长召集理事会的会议,拟制或受权发布理事会的会议纪要; (二) 协助理事会收集和了解族人的意见和建议; (三) 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当好理事会与族人之间沟通使者和桥梁纽带; (四) 负责协助秘书长做好上传下达和接待工作。 第七条常务理事 协助理事会做好所分配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各片区事务工作和积极抓好落实,并做好监督指导理事工作。 第八条会计 服从分管领导指挥,并负责理事会帐务管理,积极协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开支、账目公开、日清月结和建立财务档案等工作。 第九条出纳 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公私分明,并负责理事会资金收支管理工作。 第十条理事(成员) 服从理事会领导,执行理事会决议,积极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并负责所属区域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族谱编撰委员会(成员为部分理事兼任) (一) 制定修谱方案,包括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式样、数量、核价等; (二) 做好采访工作,力求不漏户,限期完成采访任务。 (三) 采访中重点把失续、断续、流外族人根据自愿纳入谱; (四) 对孝悌贤淑典型(其中贞烈者)要采访入谱;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凡从事党、政、军界科级及营职以上干部、获研究生以上学位、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年利润20万元以上工商大户、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荣获地市级以上荣誉者,均应载入名人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本届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 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合作社管理制度

管 理 制 度 沙雅县丰硕园果品专业合作社

目录 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议事规则制度 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附1:入社人员申请表 附2:退社社员申请表 附3:社员登记花名册 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8、盈余分配制度 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学习培训制度 12、社务公开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

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

红白理事会主要职责

红白理事会主要职责 一是积极宣传中央和地方有关婚丧习俗改革的方针、政策。二是制定严格的红白事操办规定,实行“三个统一”,即待客标准统一、统一由红白理事会操办、统一办事不摆谢客宴。三是为婚丧户提供周到的全程服务。村委会每年都要对村理事会进行评议,对理事会发挥作用不明显的,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自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群众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主任、成员。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镇)、村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七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村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红白理事会章程

某某居红白理事会 会长: 副会长: 成员: 某某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章程 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解决在婚丧嫁娶中遇到的困难,本着让事主省心、省钱、省事的原则,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居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居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居婚嫁、丧改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方便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居党支部,居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

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居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5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街办民政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以婚丧事主的意愿为中心,主动热情的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前按照喜主的需求,可到居红白理事会先行申请,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做好服务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具体由理事会与婚主商办,原则上派往1-3人协助喜主工作1-3天。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予以批评教育外,按《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宜小不宜大的从简原则,丧事办理中提倡逝者家属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应尽量减少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

XXX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草案)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X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原则上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1/3。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

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秘书处可以事项与参会人员约定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通知。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XXXXX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三条理事会由 XX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XX 名,理事XX 名。理事会社员由社员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因工作变动,理事会成员资格自动取消,所缺理事会成员需由社员或社员代表大会重新选举产生。 第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管理机构,理事会职责: 组织召开社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大会决议;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大会审议;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大会审议;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或解聘须报请监事会批准执行;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

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监事长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部分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六条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七条理事会社员必须经常深入社员中,调查研究,了解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解决;理事会要虚心听取社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 接受社员及监事会监督。 第八条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主要职责: 主持社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组织实施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条本制度已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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