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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

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民办函[2013]160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3.05.10

【实施日期】2013.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

(民办函〔2013〕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发〔2010〕6号)要求,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优化民政人才队伍总体布局,根据民政部2013年工作安排和《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的通知》(民发〔2012〕223号),定于今年组织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民政行业领军人才是全国民政行业最高层次的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带头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对于推动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优化人才结构,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具有重大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要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照《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条件推荐,规范推荐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范围

本次领军人才遴选范围是民政系统的企事业单位。

三、推荐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等岗位工作10年以上,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在经营管理、学术、科研、教学、高技能等某一方面具有领军、带头能力的优秀人士。

四、推荐条件

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高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三)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在本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系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1.企事业单位管理领军人才条件: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工作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思路和方式,在提高民政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上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2.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条件:有良好的学术品德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出版或者发表过有较高水准和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论文,主持完成或者正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以上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课题,或者担任省部级以上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或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3.高技能领军人才条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民政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中发挥重要作用,总结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直接面向群众提供一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技能奖项或荣誉称号。

对长期工作在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一线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在企事业单位兼职的公务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五、选拔程序及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部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统一审核并向民政部推荐人选。

2.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专家评审、差额确定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要先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系统或本单位进行公示。

3.各有关单位要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名单的通知(鲁政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名单的通 知(鲁政办字[2016]190号)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鲁政办字[2016]19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28 【实施日期】2016.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名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19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委、省政府确定,宋元达等180人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15人) 宋元达山东理工大学 王法宏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于文吉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王蕾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印遇龙山东亿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刘阳青岛根源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江连洲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喻树迅山东众力棉业科技有限公司 杨越超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刁有祥山东峪口禽业有限公司 王琦山东福禾菌业科技有限公司 徐阳春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李成林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 武志杰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洪文山东希成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二、传统产业创新类(30人) 高义民山东汇丰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树汾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李勇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王晔海尔集团公司 王志浩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曹树坤山东巨明机械有限公司 程之强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李红山东颜山泵业有限公司 陈蕴博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王兴国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 翁占斌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张永治烟台三环科技有限公司 张伟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忠伟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彭增起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孙金辉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乐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徐卫林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杨玉岭菱花集团有限公司 赵治国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尼克·奥黑尔(Nicholas O'hear)鲁普耐特集团有限公司丛建臣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蔡健荣山东同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宝忠山东威马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徐虹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秦玉峰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张建武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孙明月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丁书兵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王洪钟山东斯递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32人) 胡雷钧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胡文彬山东钢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合同协议书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合同 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附件1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作合同(模板) (XX产业创新类) 甲方:(申报企业/推荐企业) 乙方:(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为确保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顺利实施,更好地保障各方权益,根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管理期。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岗位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管理期自2018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选聘方式为(省外海外全职选聘/省外海外兼职选聘/省内兼职选聘/本土选聘),每年工作**月以上。 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其他劳动合同、工作合同(协议)等,规定的乙方聘期应与本合同规定的管理期一致,或者覆盖本合同规定的管理期。 第二条工作目标及任务。 1、管理期目标任务 (1)乙方管理期内应完成的总体工作目标: (2)乙方管理期内应完成的研发项目的技术路线及解决的重大问题(商业模式、经营业态创新等): (3)乙方管理期内应取得的产业化目标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乙方管理期内其他任务目标(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等): 2、阶段性目标任务:

(1)中期目标任务: (2)期满目标任务: 第三条甲方权利。 1、根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文件和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评估和奖惩。甲方于每年年底之前,在省主管部门指导下,对乙方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报省主管部门备案。人才项目实施过半后,配合省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开展中期评估。管理期满后,配合省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组织实施期满验收。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化、市场风险等不可抗力造成任务目标未完成,甲方可提前申请延期一年验收。 3、发现乙方没有认真履行或完成相关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指出并责成限期整改纠正。 第四条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按照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及时足额将省财政资助经费拨付给乙方。 3、配套支持。 (1)配套经费支持:管理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团队**万元的配套经费支持(不低于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数额),且在第一年内到位不低于X%,管理期内应全部到位。 (2)政策支持:(包括允许乙方在高校、企业兼职。支持乙方在研发立项、经费使用、选人用人、薪酬分配、考核激励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等。) (3)科研技术骨干支持:为乙方配备**名年龄、知识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技术研发骨干组成精干高效的研发团队。

如何抓好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贵州省中心如何抓好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上) 企业领军人才是企业各类人才队伍的关键力量,是企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代表,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管理创新、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今年的全国邮政人力资源工作会提出,要突出抓好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出台领军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办法,全面启动邮政“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培养上百名专业领军人才、上千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上万名优秀基层管理和生产骨干人才。率先开展专业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邮政公司要重点加强名址信息数据挖掘与分析、方案营销策划,电子商务网站运营和供应链管理,报刊发行营销策划等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邮储银行要重点加强信贷业务、对公业务、信用卡业务、资金营运、风险管控以及信息技术等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速递物流公司要重点加强行业解决方案、营销策划与市场开发、供应链管理等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坚持开发与引进并举,面向国际、国内人才市场,加大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各领域的专业领军人才队伍。 本期我们讨论的话题就是:如何抓好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话题讨论分上、下两期刊登。 湖南省益阳市邮政局人力资源部陈善新:自主培养与“引进来”相结合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两个机制,抓好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自主培养机制。从现有的中层管理队伍中进行培养,建立以素质

和品质为核心的胜任力标准及以业绩为本、能力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发掘现有和潜在的专业领军人才,诊断其培训需求,以此为契机转变培训观念,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健全高中低层次专业人才相互补充的专业人才队伍管理体系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复合型人才管理体系;要转变角色和观念,由原有体制下的干部角色向公司化运营后具备战略意识与卓越市场视角的“职业经理人”角色转变,要由原有的思维定式与发展模式向具备现代商业思维和建立现代商业模式转变。 二是“引进来”机制。可以面向市场、面向行业和企业竞争对手,通过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体系和职业发展通道等手段,以市场化选聘方式来引进;对市、县邮政局的领军人物的引进和配置应当有相关政策,可以由集团公司授权省(区、市)公司直接配置或以调配的方式安排到市、县局专业岗位,还可以通过更大范围与领域内中层管理者以上人员的横向与纵向交流,有条件地放宽地市级邮政局的人才引进,集团公司和省(区、市)公司可以对地市局的人才引进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制度约束;作为负责人才引进与安置的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向战略伙伴、行政专家、变革推动者和员工激励者四大角色转变,必须建立和完善在人力资源规划指导下的全面招聘体系及相应的淘汰机制。安徽省亳州市邮政局常冠林:处理好四种关系 要抓好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笔者认为,应当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处理好“广”和“专”之间的关系。作为专业领军人才不仅要注重对政策、

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申报书

(文本格式)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申报书 (传统产业领域) 申报单位 申报人选 申报领域 联系人职务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移动电话 联合申报单位 地区/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是否首次申报□是□否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七年制

填报须知 (请申报人务必阅读本须知后填写) 一、本申报书适用于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传统产业创新类的人才填写。 二、申报人选和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相关内容,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在申报内容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是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领军人才资格。 三、申报人选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须首先登录山东省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填写人才信息表,有关人才信息将自动生成此申报书中的“申报人情况和申报人选主要研发成就”相关内容;往年填写过并已入库的仅填写需更新的内容即可。 四、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漏项,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五、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连续、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六、“选聘方式”选择填写“省外海外全职选聘”、“省外海外兼职选聘”、“省内兼职选聘”和“本土选聘”,其定义详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申报有关问题解答》。 七、“专业领域”需在省政府《山东省六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计划》(鲁政办发〔2013〕37号)确定的轻工、纺织、机械、化工、冶金、建材等六大传统产业且属于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亟需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 八、技术创新项目为申报人入选领军人才后未来4年所开展的技术创新项目工作计划,由法人单位提出,组织方式可以是一家单位,也可以由一家单位牵头,一家单位联合。此部分内容将在申报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后自动形成领军人才与申报单位的工作任务合同内容,并将作为领军人才未来4年开展工作的考核依据。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审慎填写。 九、申报书内容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十、请按通知要求提供附件并附加目录,按要求顺序排列。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国“救急难”综合 试点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民办函[2015]244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5.07.03 【实施日期】2015.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 (民办函〔2015〕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57号)印发后,各地迅速行动,周密安排,认真部署,积极组织“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申报工作。按照各地自愿申报、省级审核推荐、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审定的程序,共确定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等11个地级市、天津市河西区等288个县(市、区),共计300个单位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地要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为重点,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统筹各类救助资源,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合力,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努力减少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着力打造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快完善“救急难”主要制度。各地在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中,要以全面落实现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为重点,突出抓好支撑“救急难”的主要制度安排。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强化临时救助在“救急难”工作中的主体制度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精神,扎实做好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切实减轻罹患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家庭负担。不断加强相关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统筹发挥各项制度的功能,形成“救急难”合力。 (二)着力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各地要精心抓好“救急难”工作的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救助实效。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挥密切联系辖区居民的优势,开展经常性走访活动,了解、收集困难群众信息;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报告居民急难事项,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健全“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充分发挥“救急难”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依托各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加强相关部门、机构等的沟通协调,实现有关信息定期通报、重大事项全面会商、重点个案及时救助。 (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

科研院所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

学科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建设速度和投资效益,全面完成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中的要求,在科研质量、学科研究、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等方面有重大进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重点学科的基本任务是: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能力和进行科学研究水平,以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三)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能够培养与国际水平大体相当的高层次化工机械与设备技术应用领域人才;培养一批研究领域中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工程师,使之成为科研工作的主力军。能够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为黑龙江经济建设重大决策提供理论依据;承担不同层次的科研项目同时带动相关学科的发展,在863项目开发等研究方面力争取得重大研究成果;逐步建成开放型的科研基地。 二、管理体制 (一)重点学科实行中心、科室两级管理。 中心级管理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全中心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检查实施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促进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实施。 (二)科室级管理 由领导负责重点学科的建设。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实施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协调重点学科以及重点学科与一般学科的关系。对本部门重点学科的现状应有充分的了解和分析,对其发展要有相应的设想和措施。 三、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一)科研处 科研处为重点学科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中心重点学科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中心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分析;收集、整理有关情况,提出中心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

结合学科建设进行重点学科设置,不断改进方法,提高科研质量。积极组织重点学科申报立项,促使重点学科建设向高层次发展。对重点学科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及维修,后勤条件的保障与改善给予支持和落实。 (二)人事处 遴选和招聘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落实学术骨干的培养措施,促进重点学科学术梯队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的合理化,多渠道支持重点学科的人才培养。 人员编制:1.重点学科实行基本编制加流动编制的动态编制管理,定编不定人。2.人才培养必须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3.学科组人员应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4.学科点内应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和学术梯队。5.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应计入工作量。计算依据由指派的任务、取得的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方面组成。重点学科成员的工作量,应不低于中心、科室的平均水平。 (三)财务处 协助多渠道争取资助,协助重点学科经费的管理。 四、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必须治学严谨,学术造诣深,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较高的学术地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严于律已,办事公正合理,组织管理能力强等。 学科带头人必须努力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作用,并要做到把握学科的发展方向,确定主攻目标;开拓进取,积极创新;带领科研一班人走在学科发展的前沿;选拔培养新一代的学科带头人及优秀的中青年骨干,使学科梯队更趋合理。 五、重点学科的实验室 重点学科的实验室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要在充分利用已有设施的基础上,提出急需补充的主要仪器设备或其他物质条件,制定建设规划。 重点学科的实验室要以学科研究方向为依据逐步形成规模,以发挥整体效应。 重点学科实验室要不断向“开放、联合、流动”的方向发展。 六、建设经费 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来源于省资助。

北京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

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 培养计划任务书 姓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单位/手机) 获资助层次: 获资助专业: 起止日期:年月- 年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制

说明 任务书是受资助者在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资助下达到学科、个人三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受资助者、项目依托单位在项目结束时进行终末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受资助人要按照任务书各项要求认真填写,详细制定学科和/或个人发展计划,并在未来三年内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一、本任务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执行的准则,是双方承诺的依据,享有法律效力; 二、受资助者所在单位是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依托单位。应对任务书的执行承担管理责任和提供支撑条件的义务; 三、首页填写说明: 1、培养计划编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资助人项目编号填写; 2、获资助层次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通知在相应位置打√; 3、获资助专业请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通知中规定的专业填写; 四、任务书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计算机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有效; 五、任务书中需特殊说明事件或保密事宜请附说明; 六、任务书各项不能随意更改,但表格可根据需要扩充。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学历与工作经历(从大学计算) 三、专业方向与专长(限填写三项):

四、三年培养计划目标与任务

五、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六、拟开展的研究项目:项目名称、研究方向、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工信部“千名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千名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 (草案) 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 全国中小企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二○一一年十月

千名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 一、工程背景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近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复杂的国内经济形势,众多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危机,管理水平低下、创新能力薄弱、融资困难、人才匮乏等,成为大多数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如何提升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之能抵御市场风险,实现科学健康发展,其关键因素就是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能力提升。 鉴此,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千名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以承办高校为基地,每年培训1000名中小企业的领军人才,通过整合各项优质资源、运作优质培训项目,提供管理者能力素质提升、企业战略转型的服务平台,切实为中小企业指明未来发展方向,助推广大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实力,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二、培训目标 努力打造一支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的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队伍; 逐步培育一批具有显著发展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型中小企业;

探索建立一套助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引领服务机制。 三、培育对象 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参训学员应符合以下遴选标准: 1、参训学员应为中小企业高层管理者,担任企业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从事综合管理工作3-5年以上; 2、所领导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3、企业家本人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开放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新创业精神,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4、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从事环境高污染行业或未涉及高污染项目,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5、企业在所属区域处于行业龙头领先地位。 6、所在企业设立了党支部者优先。 四、组织形式 培育工程由全国中小企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委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实施。 平台下设政策指导委员会、管理咨询专业委员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技术咨询专业委员会,成员由全国中小企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整合高校及全国各领域的顶尖专家组成,旨在对培育工程进行总体把关、科学决策、整体部署和方案审定,为培育工程提供全方位立体服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民办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经商财政部,提出如下落实措施。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一)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采取媒体播报、张贴告示、入户宣讲等形式,保证将政策内容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防止因政策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查漏认的问题。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三)初审把关。对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四)会审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核实过程中有疑义的,应逐级请示,确保认定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会审认定的依据应为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对年龄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身份证不符的,应以身份证为准;对服役年限的认定出现个人档案与退伍证不符的,应以个人档案为准。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报人,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会同同级人武部、村(居)委会和已认定的同乡(镇、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的人员进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申报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文本格式)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申报单位 申报人选 申报领域 联系人职务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移动电话 联合申报单位 地区/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是否首次申报□是□否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五年制

(请申报人务必阅读本须知后填写) 一、本申报书适用于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的人才填写。 二、申报人选和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相关内容,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在申报内容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是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领军人才资格。 三、申报人选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须首先登录山东省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填写人才信息表,有关人才信息将自动生成此申报书中的“申报人选情况和申报人选主要研发成就”相关内容;往年填写过并已入库的仅填写需更新的内容即可。 四、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漏项,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五、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连续、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六、“选聘方式”选择填写“一般选聘”或“省外全职选聘”。一般选聘是指,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有实质性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省外全职选聘是指,原工作单位在省外的人才与申报单位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已经到申报单位工作,或承诺入选本工程后全职到申报单位工作的人才。 七、“专业领域”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新医药和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其他等中选择一项填写。 八、研发项目计划为申报人入选领军人才后未来4年所开展的研发项目工作计划,由法人单位提出,组织方式可以是一家单位,也可以由一家单位牵头,一家单位联合。此部分内容将在申报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后自动形成领军人才与申报单位的工作任务合同内容,并将作为领军人才未来4年开展工作的考核依据。请申报人选和申报单位审慎填写。 九、申报书内容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十、请按通知要求提供附件并附加目录,按要求顺序排列。

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通 各有关单位及人才: 为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着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2020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将更大力度引进和支持重大创新团队、高层次领军人才来苏创新创业。现将2020年度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聚焦符合苏州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1.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到苏州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 (4)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来苏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 2.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分企业创新人才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两类。 企业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 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民办函[2013]160号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3.05.10 【实施日期】2013.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 (民办函〔2013〕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中发〔2010〕6号)要求,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优化民政人才队伍总体布局,根据民政部2013年工作安排和《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的通知》(民发〔2012〕223号),定于今年组织开展全国民政行业首批领军人才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民政行业领军人才是全国民政行业最高层次的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带头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对于推动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优化人才结构,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具有重大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要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照《民政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条件推荐,规范推荐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范围 本次领军人才遴选范围是民政系统的企事业单位。 三、推荐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等岗位工作10年以上,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成绩,在经营管理、学术、科研、教学、高技能等某一方面具有领军、带头能力的优秀人士。 四、推荐条件 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道德高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三)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在本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系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1.企事业单位管理领军人才条件:具有现代管理理念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工作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思路和方式,在提高民政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上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关于印发沈阳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沈阳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才办、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沈阳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沈阳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速全面振兴、构建和谐沈阳、实现“三大目标”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我市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实施“创新年”活动为主线,以创新型团队建设为重点,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努力建设一支能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切实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队伍,为加速全面振兴、构建和谐沈阳、实现“三大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面向所有在沈的企事业单位,在各行业进行选拔并面向国内外引进。选拔及引进的重点是围绕重大科技专项、重要领域技术攻关、现代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体育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重点学科发展建设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领军人物。全面构建政府、行业、单位和社会共同投入、共同培养的领军人才开发模式,形成市、区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紧密协作的领军人才工作联动机制。 具体目标是:2007年选拔(含引进)百名领军人才、300—500名中青年科技骨干和领军人才助理,组建百个创新团队。“十一五”期间,每年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和引进工作,到2010年,造就一支由500名领军人才、1000名中青年科技骨干和领军人才助理组成的领军人才队伍以及500个创新团队。 三、领军人才条件 (一)在沈两院院士、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并率领其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和项目的直接命名为沈阳市领军人才。 (二)其他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道德素质较高、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具有发展潜力”的基本条件,并组建或率领至少一个创新团队,在人才培养、凝聚团队、科研开发、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核心作用。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高深,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科技开发与科技推广领域、工农业生产一线,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积极推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突出工作业绩,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教育工作领域,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教书育人成效显著,为业内同行所公认。 (4)在医疗工作领域,医术高超,在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特别是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社会影响大。 (5)在社会科学研究及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成绩卓越、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现代管理及其它领域,工作业绩突出,所取得的现代化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等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为同行公认、业内影响广泛。

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清单

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清单 一、第一层次(4个) 1、泰山学者工程(省委组织部) 2、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省委组织部) 3、齐鲁文化名家工程(省委宣传部) 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第二层次(8个) 1、齐鲁文化英才工程(省委宣传部) 2、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省发展改革委) 3、外专双百计划(省科技厅) 4、齐鲁和谐使者(省民政厅) 5、齐鲁首席技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齐鲁乡村之星(省农业农村厅) 7、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省卫生健康委) 8、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第三层次(30个) 1、齐鲁文化之星工程(省委宣传部) 2、齐鲁公安英才建设工程(省公安厅) 3、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省财政厅) 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省农业农村厅)

6、齐鲁基层名医(省卫生健康委) 7、山东省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省统计局) 8、齐鲁金融之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9、智库高端人才(省科协) 10、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济南市) 11、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济南市) 12、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青岛市) 13、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青岛市) 14、淄博英才计划(淄博市) 15、枣庄英才集聚工程(枣庄市) 16、黄河三角洲学者(东营市) 17、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双百计划”(烟台市) 18、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工程(潍坊市) 19、“鸢都学者”建设工程(潍坊市) 20、济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聚计划(济宁市) 21、泰山英才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泰安市) 22、威海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威海市) 23、威海市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威海市) 24、日照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日照市) 25、嬴牟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莱芜市) 26、沂蒙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临沂市) 27、现代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德州市)

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

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本市设立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为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提供专项资助,特制定本资助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本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强对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培养与使用,为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以项目为依托,形成由政府资助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支持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构建领军人才资助服务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二、资助对象 专项资金面向所有在沪企事业单位中纳入上海领军人才“国家队”、“地方队”和“后备队”的领军人才人选及其团队。重点资助领军人才“地方队”人选,以及“后备队”中的优秀拔尖人才。“国家队”层次人才在团队建设、改善工作、生活和医疗保健条件、解决特殊困难等方面确有需要的,也可提出申请。

三、资助原则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两个优先”发展战略所需要的重点学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资助原则是: (一)重点学科、领域、行业优先资助; (二)达到或攀登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优先资助; (三)创新团队优先资助; (四)产学研结合项目优先资助; (五)分类分级资助。 四、资助资金 (一)资助额度。按照基础研究类(A类)、应用开发类(B类)、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C类)、经营管理类(D类)等不同类别,分类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行资助,并根据项目领先程度、团队人才梯队结构、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前景等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资助额度为: 1、基础研究类(A类)领军人才资助额度10—30万元; 2、应用开发类(B类)领军人才资助额度10—30万元; 3、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C类)领军人才资助额度5—15万元; 4、经营管理类(D类)领军人才资助额度5—15万元。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学研结合项目成效显著、团队创新能力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

附件: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 (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会计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会计学会 2007年2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国际前沿,创新培养机制,严格科学管理,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和会计事业国际发展战略要求的领军人才队伍,促进我国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合理预计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以及国有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战略、行政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占领国际会计理论前沿阵地等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开展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会计领军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分别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4类,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选拔培养1 000名左右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担负会计行业的领军重任。 会计领军人才应当具有恪守诚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

的道德品质;形成科学系统、结构合理、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工作能力;作出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壮大行业的社会贡献;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备受推崇的广泛影响;实现由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转变。这些人才应当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组织内部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会计理论和实务创新、塑造会计行业民族品牌、推进会计事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进而形成高端会计人才团队,推动我国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具体任务 根据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具体任务为: 1.适应中央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加快发展、强化管理对高层次财务会计人才的需求,带动全国企业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着力培养450名左右在大型企业或重要经济领域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企业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企业做强做大,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适应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对行政

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编号(UID): 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 Nanjing Overseas Talents Start-up Contest 项目名称(Project): 产业领域(Industry): 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组委会 Organizing Committee of Nanjing Overseas Talents Start-up Contest

创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 一、创业项目简介 I.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your project 二、企业运营及团队情况 II.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the start-up and the team members 三、创新性产品(服务) III. Description of the product (or service)

四、产品(服务)市场与竞争 IV. Market and competition 五、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 V. Business model of the product (or service)

六、财务与经济社会效益 VI. Financial,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七、有关附件 VII. Attachments (if any) (请根据申报书需要插入附件,如各类证书、证明、执照、批文、报告等,限jpg 图片) Provide relative attachments (if any), such as certificates, licenses, approvals, reports, etc. Please submit JPG files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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