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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妄想症案例分析

被害妄想症案例分析
被害妄想症案例分析

被害妄想案例

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在一家公司里任职员。父亲早死,和母亲长期一起生活。她的上级也是一个老年妇女,相处甚好。可以说是母亲的替身。她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关系(同性恋),以至于她到30岁还从来没有男性交往过。发病前不久,她对同机关里一个男职员产生了爱情,曾有过两次亲密接触。在第二次约会中,他们正在单身宿舍里拥抱接吻时,听到窗帘后面有轻微咔嚓声,出门后在楼梯口上看到一个拿照相机的人,便坚信她和男朋友的性生活被偷偷地拍照下来,并认为这是预谋的行为。从而出现被迫害、被窃听妄想。起初怀疑对象是男友,不久她便相信那位女上级已经洞悉她和男友的关系和亲密行动并密谋陷害她。因此,表面看来,迫害她的是异性,但实际上,她所怀疑的是和她有同性恋感情的女上级。正当她试图摆脱同性恋冲动进入异性爱时,出现了被迫害妄想。

案例分析:

该妇女从小长期与母亲生活,因为成长过程中缺乏父亲作为异性的标准,由弗洛伊德的人格层次理论分析而得,在性器欲阶段没有得到满足,没有正常的发展而出现固着,并通过自我防御机制压抑到无意识当中,使其缺乏与异性的接触,使得该妇女性心理发展出现偏差,出现同性恋倾向。

在成年后,该妇女的上司是一位老妇女,并和其关系相处甚好,通过弗洛伊德的自我防御机制理论得出,她将对母亲的依恋置换到与其

母相似的上级身上,进而出现同性恋关系。但这段关系应该不能完全定义为是同性恋关系,因为有绝大一部分原因是该妇女性心理发展固着,存在严重的恋母情结造成的。在两人的关系中,女上司更多的扮演的是母亲的角色,而非恋人的角色。

在与男同事交往过程中,性器期固着现象得以发展,使其能和男同事亲密交往。但以此同时还会对扮演母亲角色的女上司有强烈的愧疚感并压抑到潜意识中,并在她与男同事亲密接触时听到拍照声,认为她和男朋友的性生活被偷偷地拍照下来,并认为这是预谋的行为。对女上司的愧疚之情因为这件事得到加强,同时担心女上司会因为这件事而对自己进行报复,产生投射,以免除自责心理。在她决定结束同性恋情接受异性恋情的时候,这种情绪终于爆发,使其产生被害妄想。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案件一 刘某,17岁,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和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刘某小的时候,父亲很疼爱他,随着刘某的长大,父亲对他的爱就越来越少,甚至讨厌他。只要刘某稍不听话,父亲就打他、骂他。上初中以后,父亲打得越来越凶,常常把他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每想到要挨打,就不敢回家,只好在大街上游荡,肚子饿了就去食品店里偷。这样,渐渐认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跟着他们到公共汽车上扒窃、去居民区里撬门拧锁、在学校门口拦路抢劫。以至多次被警察抓进派出所里进行教育,每次父亲从派出所将他领回家后,对他又踢又打。父亲打得越厉害,刘某越不敢回家,作案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最后一次是父亲用铁链子把他锁住,下班回就打他。一次,父亲用细铁条狠狠地打他时,不论他怎么求饶,父亲都不肯放手,他突然发现身边有一个小方凳,就提起来朝父亲砸去,正好砸在父亲的额头上,加之用力过猛,致使父亲昏倒在地,经检查,为严重脑外伤,至今还留有严重的后遗症。案发后,刘某说:当初父亲如果能好好地教育我,不要动不动就打就骂,更不要把我往死里打,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悲剧。 案件二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

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不良家庭教育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看了以上这些沉重的案件,我想,类似这样的案件数不胜数。随着社会的进步,家庭教育越来越呈现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

典型案例范本(20210226112521)

附件4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小佳 故意杀婴提供法律援助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件类型:刑事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单位: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承办人:赵辉 供稿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赵辉 审稿人: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宋岚马凯郑惠云司法部法律援 助中心郭婕司法部研究室高航 编写人:赵辉 检索主题词: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故意杀人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小佳(化名)原本是一名16 岁的花季少女,在某职业学校读高中。读书期间,认识了一名男孩并与之交往。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小佳发现自己怀孕,经与男孩商量,确定了堕胎计划。因二人都对怀孕缺乏常识、未予重视,以致堕胎计划一直未实施。怀孕期间,小佳照常在学校读书、回家,由于穿着宽松肥大的衣服,学校和家人都未发现她身体的异样。怀孕九个多月时,一天小佳正在上课,突然感到腹部疼痛难忍,懵懂无知中在学校厕所内生下了一名婴儿。当婴儿从其体内滑落到

厕所的蹲坑时,发出了哭声。小佳对眼前的一切感到惊恐和害怕,她不想让别人知道或发现她的秘密,于是捂住婴儿的口鼻不让其哭出声。随后,小佳被学校老师发现。在120 医生赶到后,小佳主动对医生说出了自己捂死婴儿的经过。 案发后,小佳被取保候审。由于小佳是未成年人,2016 年7 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小佳提供辩护。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致诚律师事务所赵辉律师,为小佳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了小佳的家长,家长表示案发后,小佳的心理受到巨大影响,性格变得非常内向压抑。了解到受援人租房地址与律师事务所距离遥远,承办律师主动来到受援人家中了解情况。在偏僻简陋的出租屋内,承办律师见到了紧张不安的小佳。为了避免多次陈述案情给小佳造成更大心理伤害,承办律师主要采取阅卷方式了解案情,而非像办理其他案件那样让当事人陈述案发经过。在会见中,承办律师更多的是从将来如何让小佳更好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提出建议。 本案的关键不是证据和法律问题,而是如何更好地教育挽救小佳,找到真正适合她的刑罚措施和矫正方法。承办律师认为,非监禁刑罚是对小佳最有利的处罚方式,但是相关规定对外地户籍人员在北京适用缓刑有一定的要求,承办律师主动联系北京市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了解在京执行缓刑需要符合的条件,而后告知小佳的家长,让其去办理暂住证等,为小佳争取缓刑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本案的发生,与作为监护人的家长长期疏于教育保护有着直接关系。在会见时,承办律师不仅见到了小佳,而且用更多的时间与家长进

感情史最丰富的星座

感情史最丰富的星座 最爱学习星座 NO.3 双子座 双子座的爱学习和常规的理解不一样,他们对这个世界有非常敏锐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会努力的钻研求知想要知道的一切。 NO.2 摩羯座 摩羯座的人求知欲非常强,只要他们感兴趣那么就一定要弄清楚并且绝对不是三分钟热度,通常就算自己白手学习都会在这个领域有不小的成就,这与他们的悟性和韧性有很大的关系 NO.1 处女座 处女座的人无论从理性出发还是从智商考虑都是很适合学习的。一方面他们知道社会需要什么另一方面会用自己的聪明努力的钻研学习,因此会在大家认知的领域获得不少的威望。 感情史最丰富的星座 感情史最丰富的星座——射手座 射手座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生活的任何方面,都有着独立的主见,他们很讨厌别人安排自己的生活,更讨厌别人限制的脚步和思想。这种不被束缚的感觉才是射手座所想要的,爱情上射手座也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射手座的爱情每一段都是浪漫的,可是到头来总是了无音信的静静结束,因为射手座的脚步很难一下子停下来不动。相

比之下,射手座人更喜欢自己不能搞懂的异性,越是有挑战力的人他们反而越有兴趣,当射手座人完全了解一个人的时候那么这个人或许就开始从射手座人的爱情史上变成回忆了。 感情史最丰富的星座——天秤座 天秤座人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表面都是时尚的代名词。他们的爱情似乎注定要背上廉价这个词。因为天秤座人把面子看的很重要,小矛盾在天秤座人眼中都是很大的困难,他们心里再怎么在乎这段感情,拉不下面子去解决矛盾也是徒劳的。天秤座人就是在爱情中翻来覆去却总是找不到依靠的人,不是因为他们不够好不够完美,而是爱情上需要太多的主动和坚持,而天秤座人似乎天生就很缺乏这些,十足的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往往错过爱情徒留伤痕。所以,天秤座人在爱情上绝对是受伤经验最丰富的人。 感情史最丰富的星座——双子座 双子座的爱情史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不是说他们处处留情,最重要的是双子座人不知道关于如何拒接感情。以至于感情的“网”太过复杂。双子座人在什么事情上都显得比较活跃,所以他们的分布并不怎么集中,但是很均匀。双子座人分布在每个自己感兴趣的角落,不用多长时间便可以很容易吸引大批异性的目光,幽默风趣和特别都是他们吸引人的地方。异性缘相当好的双子座人陷入情感风暴很迅速,只要自己不讨厌,他们或许就不会拒绝,在他们心中兴趣和厌烦同等重要,一段爱情的由来或许只是想要在对方身上挖掘更多的感兴趣的事物,而非单纯的一见钟情。或许他们是在欣赏风景,而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分析

1、2010年4月25日,赖某、吴某、王某三人在某中学门口强行将读初中的李某带进一废弃的房屋内,并打电话给李某的父母要求他们将20000元打进其指定的账户,否则便“撕票”。由于李某在屋内表现“不老实”,赖某等3人殴打了李某,并造成李某轻伤损害。后在李某父母的配合下,赖某等3人被警察抓获。经查,赖某出生于1994年8月6日,吴某出生于1994年12月8日,王某出生于1995年3月9日 对赖某等3人如何定罪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赖某等3人应定绑架罪:赖某等3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客观上绑架了李某,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虽然在绑架过程中造成李某轻伤损害,但该伤害行为能被绑架行为所吸收,不应单独定罪。所以赖某等3人应以绑架罪定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赖某等3人不构成犯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本案中,赖某等3人在犯罪时均未满16周岁。从客观上看,赖某等3人的所为构成绑架行为,但是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构成犯罪。可能有人会认为,“尽管赖某等3人的绑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其殴打李某的行为应该分出来单独定性。”当然,如一个“犯罪”下存在两个违法行为,但该“犯罪”整体行为不构成一个单独的犯罪(以主行为触犯的罪名)的,则应考察该“犯罪”下的其他违法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如果该违法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整体行为以该违法行为触犯的罪名定罪。本案中,赖某等3人对李某的殴打行为就是上述所说的该“犯罪”下的其他违法行为。 既然如此,我们就有必要分析一下赖某等3人对李某的殴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该行为客观上是一个故意伤害行为,但赖某等3人在犯罪时均未满16周岁,《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即主体要件不符,所以赖某等3人对李某的殴打行为不构成犯罪。综合以上分析,赖某等3人不构成犯罪。 2、案情:1996年2月5日出生的中学生吴某某因涉嫌抢劫罪,于2011年12月31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27日22时许,吴某某伙同戴某在常州市开发区一浴室旁的巷子里,拦住下晚自习的中学生刘某,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劫得30元及电动自行车一辆(价值1140元)。后两人将电动自行车典当,得款300元。2012年3月15日,某区法院一审对吴某某作出判决,认定吴某某犯抢劫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吴某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判处徒刑。 分歧意见:法院进行判决时,对于可否对被告人吴某某在减轻处罚时单处罚金存在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单独适用罚金刑。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幻觉妄想症的表现及治疗方法.doc

幻觉妄想症的表现及治疗方法怎么治疗幻觉妄想症 幻觉妄想综合征以幻觉为主,多为幻听、幻嗅等。在幻觉的基础上产生妄想,如被害妄想,影响妄想等。妄想一般无系统化倾向。主要特征在于幻觉和妄想密切结合,而相... 妄想症严重吗何为妄想症最常见的 妄想症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精神心理疾病了,给患者朋友们造成的危害也是非常的可怕的,那么妄想症是精神疾病比较严重的一种吗?妄想症有哪些症状?妄想症怎么预防?... 妄想症的定义_有哪些临床表现 妄想症是什么意思?妄想症的定义是什么?对于妄想症可能很多人还不太明确是那样的定义,妄想症会让我们的心理压力非常大,有时候我们会觉得某个人的思想非常的偏执... 治疗妄想症的药物 治疗妄想症的药有哪些?随着现在医学的不断发展,对于各种心理疾病的治疗方法也越来越多,但是现在医学对于妄想症的治疗方法,主要还是集中在药物治疗上,今天我... 妄想症怎么治疗治疗妄想症的方法 近几年来妄想症的发病率越来越高,不少患者受到了这个病的侵害,承受了很大痛苦,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和工作,那么该怎样去治疗妄想症呢?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妄想... 妄想症症状有哪些妄想症症状表现 妄想症表现症状有哪些?妄想症有哪几类类型症状?妄想症是很常见的,其此病在临床当中有不同的分类症状,极大影响着患者和家属的正常生活。那么,具体妄想症有哪...

妄想症临床症状妄想症的临床表现 妄想症的临床症状有哪些?患上妄想症的精神疾病的频多,使其严重影响着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但生活中的人们有的对此病的发病症状了解不够继而耽误最佳治疗。那... 怎么治疗幻觉妄想症 ... 妄想症严重吗何为妄想症最常见的妄想症症状预防妄想症的方法 ... 妄想症的定义_有哪些临床表现 妄想症是什么意思?妄想症的定义是什么?对于妄想症可能很多人还不太明确是那样的定义,妄想症会让我们的心理压力非常大,有时候我们会觉得某个人的思想非常的偏执,对事实视而不见。妄想症的定义妄想症即是指病人有妄想行为, ... 治疗妄想症的药物 治疗妄想症的药有哪些?随着现在医学的不断发展,对于各种心理疾病的治疗方法也越来越多,但是现在医学对于妄想症的治疗方法,主要还是集中在药物治疗上,今天我们就来讲解一下,能够治疗妄想症的最常见的药物。治疗妄想症的 ... 妄想症怎么治疗治疗妄想症的方法 近几年来妄想症的发病率越来越高,不少患者受到了这个病的侵害,承受了很大痛苦,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和工作,那么该怎样去治疗妄想症呢?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妄想症的治疗方法,希望可以帮助患者摆脱疾病的困扰。治疗妄想症的方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继续上学而让她留在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继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要点】未成年人保护法10条中,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骸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由残未成年人。 13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回答问题: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 (1)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38条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

被害妄想症的典型表现

案例: 小孙是一名普通的白领,虽不富裕,但工作了几年也积攒了点钱。几年前他被同事骗过,在工作上有重大失误,导致降职并扣除奖金。最近,他遇到了困扰。几个月来,他一直疑神疑鬼,总觉得自己的同事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公司新来的人他都视作敌人,认为他们会取代自己的位置。自此,他每天都惶恐不安,感觉遭人陷害,而且,他时常担心自己会被抢劫,总会认为自己被人盯上,要遭到伤害。 分析: 小孙有被害妄想症的某些特点,被害妄想是指患者往往处于恐惧状态,感觉被人议论、诬陷,遭人暗算,财产被劫,被人强奸等。且往往有自杀企图,有着特殊的性格缺陷,如主观、敏感、多疑、自尊心强、自我中心、好幻想等。被害妄想症是妄想症中最常见的一种,它是精神疾病的一个重要症状。主要是指患者往往处于恐惧状态而胡乱推理和判断,思维发生障碍,坚信自己受到迫害或伤害,病人往往会变得极度谨慎和处处防备,还时常将相关的人纳入自己妄想的世界中。小孙觉得同时对他议论纷纷,并且整日惶恐不安,感觉遭人陷害,已经有被害妄想症的某些特点。 那么病症的起因是什么呢? 这种病是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内因是每个人的遗传基因及性格特点,外因就是社会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及脑部器质性变化。人们工作、生活压力增加,心中壁垒重生,使部分人因此致病。小孙本就生性多疑,性格孤僻,不爱与他人交流,且比较自卑,这种性格再加上外在的环境的事件的影响,容易引发此病症。 被害妄想症患者往往具有以下特点: 1.主要障碍为缺乏对其他人的基本信赖,其特点在于使用“否定作用”、“外射作用”来处理其心理困难,而导致系统化之妄想。 2.性格多敏感、容易猜忌,且比较自私自利并以自我享乐为目的。 3.通常毛病是无法看轻自我界限,分不清自己与他人的看法,也缺乏认识自己动机与态度的能力。 4.有不少妄想的病人,内心可能有一些其他人认为是不可告人之秘密,内疚感和恐惧感非常强,很怕人知道。 此外,物质生活富裕且子女配偶都不缺失的老人,在家太寂寞也会患妄想症,这种情况很容易被家人和社会忽视。这种长期精神孤独的“空巢老人”应引起家庭和社会关注。 被害妄想的治疗主要是心理治疗,主要通过给予病人支援来改变某些行为。此外,病人要避免过度的压力,包括人生大事。认知行为疗法或会改善病人的妄想,但也只是辅助性。如果病人同意,应鼓励其家人一同参与治疗计划,对治疗进度有帮助。 预防是必不可少的,要避免患病,人们要注重培养健全的人格,培养多种有益爱好,保持思维开阔。如果长时间心情不舒畅,要学会自我控制,上网或到图书馆查阅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对自己的症状做简单的判断,然后积极地自我调节:比如找朋友和家人谈天交流,或者参加一些体育运动,或者是去观光旅游。另外找心理医生做心理咨询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心理医生会针对每个人的情况做出各种解决方案,逐步引导人们重回快乐生活。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继续上学而让她留在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继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要点】未成年人保护法10条中,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骸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由残未成年人。 13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回答问题: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 (1)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38条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中“18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出未成年学生”的规定。 (2)公安人员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司法保护”中“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规定。 (3)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有错误不改,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中学生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谨慎交友。 3、某一小学高年级,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一周三下午,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点50分才放学生回家,第七节英语课没上着(教师下班时间为5:30)。 【案例分析要点】 (1)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这对老师不尊重,违反了《小学生守则》第二条专心听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三条,尊敬老师,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也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和恶劣,学生朴某应该向王老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2)王老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应该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

为什么会得妄想症 原来是这5点原因导致的

为什么会得妄想症原来是这5点原因导致的 妄想症是日前发病率比较高的疾病,由于表现症状不同分别分为被害妄想症、关系妄想症、嫉妒妄想症等十种,它对人体的身心健康的伤害都是很大的,那么日常生活中到底是哪些因素能够导致妄想症的形成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下引起妄想症的因素有哪些吧! 1、主要障碍为缺乏对其他人的基本信赖,其特点在于使用“否定作用”、“外射作用”来处理其心理困难,而导致系统化之妄想。 2、性格多敏感、容易猜忌,且比较自私自利并以自我享乐为目的。

3、通常毛病是无法看轻自我界限,分不清自己与他人的看法,也缺乏认识自己动机与态度的能力。 4、有不少妄想的病人,内心可能有一些其他人认为是不可告人之秘密,内疚感和恐惧感非常强,很怕人知道。 5、妄想内容除受个人因素影响,有些病人发病还因为所处于特殊环境或长期紧张状态,受社会文化因素影响。 此外,物质生活富裕且子女配偶都不缺失的老人,在家太寂寞也会患妄想症,这种情况很容易被家人和社会忽视。这种长期精神孤独的“空巢老人”应引起家庭和社会关注。 要避免患病,人们要注重培养健全的人格,培养多种有益爱好,保持思维开阔。如果长时间心情不舒畅,要学会自我控制,上网或到图书馆查阅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对自己的症状做简单的判断,然后积极地自我调节:比如找朋友和家人谈天交流,或

者参加一些体育运动,或者是去观光旅游。另外找心理医生做心理咨询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心理医生会针对每个人的情况做出各种解决方案,逐步引导人们重回快乐生活。 被迫害妄想症是一种慢性进行且以有系统、有组织的妄想为主的疾病。 盛行率估计值约0.03%,发生率没有男女的性别差异,多在成人中期或晚期发病。妄想症患者的妄想是“非怪异性”的,也就是说内容会牵涉到日常生活可发生的情境内容,例如被跟踪、下毒、爱慕、家人欺骗或陷害等。 一般来说,妄想症患者没有幻觉的症状,少部分会有和妄想主题相关的触幻觉或嗅幻觉。除了跟妄想相关的内容可能受影响外(例如怕被黑道追杀而躲在家中),其余的行为、外观等都很正常,病人的人格、智能以及他和环境间的关系并没有太大的障碍发生。

中小学教师职称考试《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 1、婷婷与其双胞胎的弟弟都刚刚小学毕业,其父母生意繁忙,于是不让婷婷继续上学而让她留在 家中帮父母做家务,让其弟弟继续上学。她父母实施了哪些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要点】 歧视女性未成年人;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小刚为某校八年级的学生,今年14岁,很调皮,不爱学习,让班主任伤透了脑筋。“要不要 小刚继续在校读书”问题在全班进行 无记名投票表决,给小带刚来很大的精神压力,他再也不肯到
学校读书了。小刚的父母觉得他继续上学也不会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场当服务员。小刚在当服务 员期间,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学会了吸烟、喝酒、赌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钱财,受 到了商场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户盗窃,因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在逮捕归案时,公安 人员不开警车,不穿警服,不扩大知情面,并对小刚进行了不公开的审问。回答问题:b5E2RGbCAP (1)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2)材料中哪些人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哪些规定? (3)小刚的变化给我们什么启示? 【案例分析要点】 (1)小刚和他的父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中“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接 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商场负责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中“任何组织和个 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规定;小刚的班主任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 保护”中“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规定。p1EanqFDPw (2)公安人员的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司法保护”中“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 尊严”的规定。 (3)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有错误不 改,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中学生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 的能力,谨慎交友。DXDiTa9E3d

被害妄想症案例分析

被害妄想案例 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在一家公司里任职员。父亲早死,和母亲长期一起生活。她的上级也是一个老年妇女,相处甚好。可以说是母亲的替身。她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关系(同性恋),以至于她到30岁还从来没有男性交往过。发病前不久,她对同机关里一个男职员产生了爱情,曾有过两次亲密接触。在第二次约会中,他们正在单身宿舍里拥抱接吻时,听到窗帘后面有轻微咔嚓声,出门后在楼梯口上看到一个拿照相机的人,便坚信她和男朋友的性生活被偷偷地拍照下来,并认为这是预谋的行为。从而出现被迫害、被窃听妄想。起初怀疑对象是男友,不久她便相信那位女上级已经洞悉她和男友的关系和亲密行动并密谋陷害她。因此,表面看来,迫害她的是异性,但实际上,她所怀疑的是和她有同性恋感情的女上级。正当她试图摆脱同性恋冲动进入异性爱时,出现了被迫害妄想。 案例分析: 该妇女从小长期与母亲生活,因为成长过程中缺乏父亲作为异性的标准,由弗洛伊德的人格层次理论分析而得,在性器欲阶段没有得到满足,没有正常的发展而出现固着,并通过自我防御机制压抑到无意识当中,使其缺乏与异性的接触,使得该妇女性心理发展出现偏差,出现同性恋倾向。 在成年后,该妇女的上司是一位老妇女,并和其关系相处甚好,通过弗洛伊德的自我防御机制理论得出,她将对母亲的依恋置换到与其

母相似的上级身上,进而出现同性恋关系。但这段关系应该不能完全定义为是同性恋关系,因为有绝大一部分原因是该妇女性心理发展固着,存在严重的恋母情结造成的。在两人的关系中,女上司更多的扮演的是母亲的角色,而非恋人的角色。 在与男同事交往过程中,性器期固着现象得以发展,使其能和男同事亲密交往。但以此同时还会对扮演母亲角色的女上司有强烈的愧疚感并压抑到潜意识中,并在她与男同事亲密接触时听到拍照声,认为她和男朋友的性生活被偷偷地拍照下来,并认为这是预谋的行为。对女上司的愧疚之情因为这件事得到加强,同时担心女上司会因为这件事而对自己进行报复,产生投射,以免除自责心理。在她决定结束同性恋情接受异性恋情的时候,这种情绪终于爆发,使其产生被害妄想。

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1 李艳勤故意伤害案 ——继母借“教育”之名打骂虐待继女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艳勤,女,汉族,1983年4月5日出生,初中文化,个体户。 2010年9月,被告人李艳勤和申二刚各自离异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11年2月,申二刚的女儿申潇然(被害人,殁年5岁)开始与李艳勤、申二刚及李艳勤的儿子申岩桐一起生活。其间,李艳勤经常以申潇然不写作业、不听话为由,采用掐、拧、踢、烫等方式殴打申潇然,致申潇然头面部、颈部、胸腹部及四肢等部位经常受伤。申潇然2012年3月27日,申二刚到外地打工,李艳勤带着申潇然、申岩桐到山西省平顺县租房共同生活。同年4月29日晚,李艳勤在其租住处因琐事殴打申潇然,致其腹部受伤,后又多次殴打申潇然腹部等部位,致其伤情加重。同年5月4日晚,申潇然开始出现呕吐症状,李艳勤购买了治疗中暑等症状的药物让申潇然服用。同月6日17时许,申潇然和申岩桐在租住处睡觉,李艳勤将两个孩子反锁在家中。当天19时许,李艳勤回家后发现申潇然躺在床下,身体已经发凉,遂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申潇然送往医院抢救,但在途中申潇然因受钝性暴力作用造成肠管破裂,致感染性休克死亡。 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案例分析 人物:李艳勤申潇然 法律关系:该案件的被告人李艳勤和被害人申潇然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的其中一类继父母子女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本案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二是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因婚姻而派生,是一种姻亲,但是继父母与继子女存在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即构成事实的收养关系,双方关系就成了拟制血亲。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以继父母抚养教育继子女为法定条件,双方便形成了法律拟制的血亲,产生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临床助理医师练习题50题

临床助理医师练习题50题 单选题 1、目前慢性心力衰竭的最常见病因是 A心房颤动 B甲状腺功能亢进致心肌损害 C冠心病 D扩张型心肌病 E风湿性心脏瓣膜病 答案:C 慢性心力衰竭的最常见病因是冠心病、高血压。 单选题 2、造成医患交往障碍的病人方面的最常见原因是 A在交谈过程中需注意非言语性交流 B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C先问一般性问题,后问实质性问题 D先提开放式问题,后提封闭式问题 E对患者的症状可与其辩论纠正 答案:E 在与患者交谈过程中对患者的症状不要纠正,更不要予以反驳或辨驳。

单选题 3、鉴别肾炎性肾病综合征与单纯性肾病综合征的指标是 A输注白蛋白 B甲泼尼龙冲击 C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糖酐 D口服环磷酰胺 E口服泼尼松 答案:E 根据患儿表现诊断为肾病综合征,首选药物为糖皮质激素。药物的选择以生物半衰期12- 36小时的中效制剂为宜;开始治疗时应足量,分次服用,尽快诱导尿蛋白阴转。 单选题 4、可以十字形切开引流 A破伤风梭菌 Bβ-溶血性链球菌 C铜绿假单胞菌 D金黄色葡萄球菌 E梭状芽胞杆菌 答案:D 痈是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引起的多个临近毛囊的深部感染。常发生于抵抗力低下者,如糖尿病、肥胖、不良卫生习惯以及免疫缺陷状态等。

单选题 5、主要作用为控制支气管哮喘炎症的药物是 A支气管哮喘 B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C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D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E先天性心脏病 答案:A 患者发作性喘息,可自行缓解或服用抗炎平喘药后缓解,可考虑支气管哮喘。 单选题 6、肾综合征出血热的临床分期不包括 A肾综合征出血热 B急性肾小球肾炎 C急性黄疸型肝炎 D钩端螺旋体病 E败血症 答案:A 尿少、尿蛋白(++)、双腋下出血点,提示为肾综合征出血热。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故意伤害案 张某、王某、朱某均为未成年人,李某为大竹县某修理厂漆工,由于业务不佳,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认为是相邻的某汽修厂漆工周某、罗某抢了自己的生意,由此心怀不满,就授意其徒弟张某找人教训周某、罗某。2006年7月11日下午,张某邀约王某、朱某等人共谋后,伺机作案。当晚8时许,周某、罗某骑摩托车回家,途径英雄模范加油站时,由事先埋伏在这里的张某指认后,王某、朱某等人手持钢管对周某、罗某殴打,致使周某右颞顶部硬膜外血肿,右顶骨线形骨折;罗某头皮裂伤,多处软组织伤,经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周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九级伤残),罗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李某因行业竞争而心怀不满与张某、王某、朱某等人共谋后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九级伤残)、轻伤的行为,均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在实施犯罪行为中,李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和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且教唆张某、王某、朱某等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予依法从重处罚。张某、王某、朱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在故意伤害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张某、王某、朱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需要了解三点:一是刑事责任年龄;二是共同犯罪;三是教唆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①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③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④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些相关规定,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也就是《未成人保护法》中的司法保护。我国《刑法》第28条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要知道,什么事能为,什么事不能为。希望大家明辨是非,切莫以恶小而为之。 投毒案 未成年人黄某因偷拿别人的东西,被他的二叔文某打骂,遂产生杀死二叔的念头。2006年12月8日中午,黄某趁二叔家中无人之机,从后门进入二叔的家中,将农药“稻瘟灵”倒入水缸、茶杯里,欲毒死二叔。当晚其二叔在家煮面条吃时发现有异味,随后发现水缸、茶杯里都有农药味。文某一是立即向派出所报警,二是及时到村卫生站就诊治疗。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黄某为泄愤报复而将农药“稻

未成年人违反犯罪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作为未成年人,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案例】关于网络及游戏 第一个小案例:一个15岁山西少年在网上下过这样的帖子:“她让我没有一点上网自由,我恨她,请帮我除掉她,愿意者请与我联系,重金酬谢。”这是一则雇凶杀母的帖子,仅仅是因为每次上网都受到母亲的阻止。可悲的是,几天后山西省一名同样沉迷网游的初中生,竟然真的为了这200元“酬金”成为凶手,他们竟联手将这位母亲砍死。 第二则小案例:远在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的胡某,年仅16岁,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的玩家“捅”倒。而坐在一旁的同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了几句。在网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同龄少年的胸口,导致他当场死亡,而胡某则又坐回电脑前,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人了?会不会坐牢?” 还有一则案例,郑州少年15岁的小威,父母离异,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爷爷奶奶又管不了,小威辍学在家无聊迷上了到电子游厅玩电子游戏,几乎疯狂。2006年10月3日,在“作战”过程中,游戏对家将小威在游戏中“杀死”。一怒之下,小威在游戏厅内将其游戏对家活活打死。 据检察院调查,大部分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作案的诱因、作案的勇气甚至作案方式都来源于游戏。一些网络暴力游戏从2D升级为3D,动画效果极其逼真,游戏人物杀人或被杀时,血光四溅。这样长期的、无数次的“杀人”训练使玩家变得情感丧失,对生命麻木,血腥而直观的画面加上充满挑逗性的文字,极大地刺激了他们的模仿欲,使他们由“网上搏杀”到“仿效杀人”,由网络游戏高手演变成为现实中的凶犯。 某检察院检察长说:“我以前就想不明白,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怎么能对同龄人下那么狠的毒手!了解了网络游戏,我才明白,他以为人被杀死之后,可以像游戏里的人物一样,在下一局中死而复生,继续厮杀!可生命哪里有下一局啊!” 【案例】相关法律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对类似案件做了哪些规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上面说的三个案例,三个少年都不满18周岁,所以,法庭也没有公开审理这些案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案例1 XXXX年底,单位一领导(平时与其关系不睦)犯错误被降职,患者渐出现多疑,认为该领导会误会降职与自己有关,怀疑领导为此要找人报复自己。其后疑心逐渐加重,觉得周围邻居,甚至对面楼房里都有该领导安排的人。经常称听到这些人讲自己的坏话,实际周围没有人,看别人讲话认为是故意讲给自己听的,觉得普通的言语中别有含义。出门时感觉有人跟踪,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怀疑楼下的摩托车、轿车也是单位领导派来的。随身带棍子防身,常一人自语谩骂,并曾到单位找该领导对质,扬言要下领导大腿。2006年10月,住宅楼前搞道路施工,噪音较大,患者认为是单位派来的人在故意干扰自己,把空酒瓶往外扔,站在阳台上谩骂。邻居不堪忍受,电话报警。 此案例的人患的是妄想症中的关系、被害、特殊意义妄想 具体表现:1、他认为和他没太大关系的领导降职与自己有关。这是关系妄想的表现。 2、他数度的认为有人讲他坏话,被人跟踪,认为有人跟踪自己等等,甚至出现了幻觉,这是被害妄想症。 3、正常人的正常表现在他的眼里就是针对他的表现,比如别人讲话是将给他听的,在楼下停的轿车是领导派的等等。 2、案例2 声称有股强大的势力,利用网络控制了自己的情人,用高科技手段拍摄他的私生活,并在网上大肆传播。认为有人在他的电脑上和VCD机上,甚至在衣服上都装有摄像头和窃听器,在他的住处装了监视器。声称夜里能看到有光线从窗户照到他的家里,认为这都是别人在监视他。近三天来,患者整夜不眠,将家里的电脑电视等都拆开,声称要把摄像头找出来。 此案例的患者有妄想症中的被害妄想、和物理妄想。 被害妄想:患者坚信周围人的或某些团伙对他进行跟踪监视、打击、陷害,甚至在其食物和饮水中放毒等。受妄的支配可有拘食、控告、逃跑、伤人、自伤等行为。多见于精神分裂症和偏执性精神病。案例中的患者认为有人在他的电脑上和VCD机上,甚至在衣服上都装有摄像头和窃听器,在他的住处装了监视器。声称夜里能看到有光线从窗户照到他的家里,认为这都是别人在监视他。这是被害妄想的表现。 物理妄想:患者认为自己的思维、情感、意志行为活动受到外界某种力量的支配、控制、操纵,患者不能自主,称其影响妄想。如果患者认为这种操纵其精

最高法公布五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最高法公布五起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2015-06-01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五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 型案例。其中,经最高法院核准,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原教师李吉顺因强奸、猥亵多名幼女,已于5月28日执行死刑。 这五起案例分别是:李吉顺强奸、猥亵儿童案,董琦潜入中学宿舍强奸多名女生案,魏连志采取哄骗等手段猥亵多名男童案,李沛新猥亵继女案和刘箴芳等介绍多名未成年在校女生卖淫案。最高法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强调,法院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坚持依法从重惩处的原则,对犯罪性质、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比如在李吉顺案中,罪犯李吉顺利用教师特殊身份,对20余名不满12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前,受诸多消极因素影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以猥亵儿童罪为例,2012至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此类犯罪案件共计7145件,其中,2 012年2017件,2013年2300件,2014年282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预防、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

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参与和支持。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提醒全社会要不断改进、加强与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相关场所的安全设施、规章制度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性侵害知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及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一、李吉顺强奸、猥亵儿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6月4日,被告人李吉顺在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在校学生年幼无知、胆小害羞的弱点,先后将被害人王某甲、潘某甲、康甲、康某乙、康丙、杨甲、杨某乙、王某乙、康某丁、刘某甲、杨丙、康某戊、杨丁、李某甲、康某己、刘某乙、杨戊、康某庚、魏某甲、李某乙、李某丙骗至宿舍、教室、村外树林等处奸淫、猥亵,将被害人杨己、潘某乙、杨庚、杨某辛、杨某壬骗至宿舍、教室等处猥亵。李吉顺还多次对同一名被害人或同时对多名被害人实施了奸淫、猥亵。上述26名被害人均系4至11周岁的幼女。 (二)裁判结果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吉顺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吉顺利用教师身份,在教室及其宿舍等处长期对20余名未满1 4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并罚。李吉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李吉顺以强奸罪判处死刑,

2017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题库(401-463)

401 在药理上,海洛因的镇痛效力是吗啡的几倍?() A.4至8倍 B.1至2倍 C.8倍以上 答案:A 402 在医学上用作麻醉剂的是()。 A.大麻 B.芬太尼 C.麻古 D.海洛因 答案:B 403 在中国,K粉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制。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404 造成情绪暴躁而引发针对他人的肢体暴力(例如啃脸、咬耳)行为的“僵尸浴盐”,其主要的化学成分是卡西酮类物质。是一种新型的() A.传统毒品 B.合成毒品 答案:B 405 张某吸毒,有时让王某为其购买毒品,王某借机从中牟利,对王某的行为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 A.应该 B.不应该 C.由所涉毒品数量决定 答案:A 406 张某在甲市吸毒,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到乙市后,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其曾在甲市吸毒,乙市公安机关( )对同一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答案:C 407 长久以来,有人认为若只是偶尔吸食毒品,对于吸食者是不会成瘾。其实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A.正确

答案:A 408 长期滥用冰毒等苯丙胺类兴奋剂可导致慢性精神障碍,又称苯丙胺性精神病。这种说法对不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409 长期吸毒会使吸毒者沉溺于虚幻的自我体验中而不能自拔,使其丧失对生活的热爱、丧失对人际交往的兴趣,而这反映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 A.身体健康方面 B.心理健康方面 C.社会发展方面 D.以上三项均不对 答案:B 410 长期吸毒会使吸毒者沉溺于虚幻的自我体验中而不能自拔,使其丧失对生活的热爱、丧失对人际交往的兴趣,这是毒品的社会危害。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411 长期吸食鸦片的会导致什么样的危害?() A.会使人的先天免疫力丧失 B.容易感染各种疾病 C.A和B都是 答案:C 412 长期吸食鸦片会使人先天免疫力丧失,非常容易感染各种疾病。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413 长期吸食以后,情绪亢奋冲动。就算是停止复吸,戒断很久以后,都容易出现幻听、幻觉、被害妄想等精神病稽延症状。这是()类毒品的精神病态特征。 A.大麻类 B.鸦片类 C.苯丙胺类 D.古柯类 答案:C 414 长期酗酒也会产生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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