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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水库新村改造专项规划简介

罗湖区水库新村改造专项规划简介
罗湖区水库新村改造专项规划简介

罗湖区水库新村改造专项规划简介

一、规划背景

罗湖区是深圳市开发最早、建成度最高的地区,是目前深圳的经济和文化中心,随着城市发展的逐渐成熟,城中村这个与城市共生的城市建设现象,对城市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目前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适应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及实现水库新村的长远发展,配合深圳市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彻底改善地区的城市面貌,罗湖区建设局于2005年1月委托我院编制《罗湖区水库新村改造专项规划》。

二、现状概况及分析

1.区域位置

水库新村位于罗湖区翠竹公园的东侧,是属于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管辖。东邻东湖公园和深圳水库,南隔爱国路与湖滨新村相望,西倚大头岭山,是居住生活功能为主的功能组团。规划区为水库新村用地范围,面积约17.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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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概况

规划区现状总人口25700人,其中村民人口1850人,外来人口约23850人。常暂比为1:12.9。

3.产业现状分析

股份公司目前以物业租赁管理及房地产单项开发为主营业务;现有工业区珠宝加工企业30家,其他企业3家。共有各类物业7.7万平方米,办公共设施1.1万平方米,厂房3万平方米,宿舍1.6万平方米,商铺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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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地地籍现状

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地籍资料,规划区内属于新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有10宗。

5.现状建设情况

规划区内用地已基本开发,建筑层数以中高层为主,建筑密度为50%以上,毛容积率接近3.0,规划区内建筑多为7层左右,建筑密度较大。具体情况详见表一《现状建筑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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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层次规划要求

1.LH03-01片区〔大头岭地区〕法定图则对水库新村组团的要求:现状水库新村用地,属于改造政策不明朗的新旧村地区,划定为特别管制区,规划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规划指标仅作为研究配套需求和规划主管部门内部管理的参考性指标;近期应严格控制,待条件成熟时通过旧村改造详细蓝图确定开发强度,达到改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的目的。

2.城市设计要求:预留翠竹公园在爱国路上的入口。

3.“百仕达-大头岭-黄贝岭”绿化轴线在规划区西侧通过。

四、规划目标及原则

1.规划目标:利用规划区较好的区位及优势,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居住生活区,并优化产业结构,与城市功能、形象相协调。

2.根据规划区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政府政策确定规划的原则为:改善旧村及周边的环境,提升规划区整体环境面貌;增加村内公共空间及绿化面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妥善解决旧村改造中村民及各方面利益关系。

五、改造策略

本次规划着重研究旧村的近期发展规划,对旧村的远期发展提供策略性思路。

根据水库新村现状建设情况、城市整体景观要求及城市发展特征,规划针对规划区发展前景提出近远期改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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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共分四个部分:近期改造区、远期改造区、环境整治区、现状保留区。

1.近期改造区:

【特征】

现状建筑凌乱、建筑密度较低。旧村整体交通梳理和环境改善,拆除部分建筑的补偿需在近期改造区解决。

【策略】

用地:建设高尚居住区;

道路交通:完善微循环系统,打通一号路、二号路;

环境:不影响公园出入口,将规划区与山体景观相融合。

2.远期改造区一:

【特征】

现状建筑整体质量较差。产业用地与周边发展不甚协调,工业区对周边有一定影响。【策略】

规划针对本地区发展特征、都市产业发展特点、城市要求,远期提出两种方案:

方案一:由于本地块位于水贝珠宝产业基地的辐射范围内,近期保留,远期考虑此地块规模较小,且对周边污染较大,环保设施投入较大,同时考虑城市功能要求及水库新村长远发展和集体产业培育,规划保留产业用地,进行产业升级换代,以无污染,科技含量较高的

产业为主,完善产业功能,同时加强服务配套设施、综合环境整治及环保力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方案二:在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及周边环境要求的情况下,则根据城市发展的整体要求进行整体改造,规划将工业区改为居住生活区,同时加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道路交通:完善微循环系统,打通一号路。

环境:近期以环境整治为主,统一进行铺装、绿化及立面改造。对工业区的污水应严格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3.远期改造区二:

【特征】

此地块位于规划区的主要入口地段,是规划区的标志性地区。现状建筑较为凌乱,影响规划区形象,且与周边功能区不协调。

【策略】

用地:利用其紧邻爱国路的区位优势,远期改造为商业办公及公寓。

道路交通:完善微循环系统;

环境:近期以环境整治为主,统一进行铺装、绿化及立面改造。

4.环境整治区:

【特征】

此地块属于成规模的旧村建设区,整体建设强度较大,高度为七~八层,整体空间秩序良好。但内部环境较差,影响整体形象,几乎无公共空间,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策略】

用地:现状保留,少部分结合整体公共空间进行整治拆迁。

道路交通:完善微循环系统,加强对外道路交通建设;

环境:根据现状建设高度及整体环境,远期拆除部分建筑,建设组团绿地及活动中心,改善旧村整体环境。拆除部分村民建筑可以通过村民房的价值评估由远期待改造用地解决(需由股份公司进行协调)。对旧村物业(包括村民房出租部分)集中统一管理,利于地区的形象建设及整体面貌的改善。对消防车不可达区域增加消防栓,以满足消防要求。

近期以环境整治为主,统一进行铺装、绿化及重点地段的立面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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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状保留区:

【特征】

现状建成区,属功能完善区域。

六、改造时序分析

根据规划改造策略将规划区改造划分为近远期实施方案。

近期改造:启动近期改造区,为了实现规划区主要交通的贯通和内部主要广场的形成,规划拆除了西侧靠近大头岭公园的较为破旧的建筑区和一号路、二号路附近的建筑,打通了沿山附近道路;拆除了现状股份公司东侧的一排建筑,扩大了现状中心广场,提升了整体环境。

远期改造:主要是考虑规划区整体空间环境的改善和整体产业功能的提升。规划拆除现状较为低矮、破旧的建筑,形成组团活动中心;对入口地段进行拆除重建,形成规划区的标志建筑;对工业厂房考虑拆建,进行升级换代。

七、交通规划

1.车行交通

为改善地段的交通条件和提供方便的交通支持,完善规划区内微循环系统,提高各个地块的可达性,规划加大了地段内的支路网密度。打通规划一号路、二号路,增加部分支路,使内部交通形成完整的系统。

2.步行系统

主要考虑规划区内部公共空间的联系及规划区与区域绿地(翠竹公园)的联系,同时与公共空间相结合,形成整体的步行空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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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近期规划

1.近期改造策略

针对水库新村目前现状存在的问题,近期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环境整治主要包括道路的贯通、市政设施改建、景观环境的塑造、消防隐患的排除等。结合现状建设情况,拆除现状较为杂乱、环境差的地块,进行重新建设,来解决拆除建筑的安置和综合整治资金。

近期建设设施计划如下:

道路:打通沿山路,即规划一号路、二号路,改善微循环系统;

市政设施:完善规划区的给排水系统,将现状的架空线改为地下等;

景观:对中心广场实施环境整治,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创造宜人的活动场所。对沿爱国路一侧的村民住宅进行立面改造,重新树立规划区的区域形象。拆除部分低矮建筑,形成整体公共空间系统。

消防:在规划区内消防车不能通达的地段,增设部分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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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可操作性分析

水库新村近期重建地块用地面积6981平方米,全部为村民住宅用地,拆迁补偿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其中包括环境整治拆除部分的补偿面积、原地块拆除建筑面积)。规划对容积率为5.6、6、6.3、6.5的方案分别估算,通过对估算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由于改造区全部为居住用地,利润率的变化只能体现在容积率的变化上。

如容积率为5.6,在满足上述估算条件下略为亏损。

在我们确定的容积率为6.0,利润率在5.39%左右。

当容积率为6.3~6.5时,利润在9.01%~11.21%,从经济估算来看,水库新村的改造,考虑其可操作性及实施的可能性,容积率宜在6.3~6.5左右。

根据以上经济经济可操作分析、旧村改造实施的操作性及整体景观要求,近期改造地块的容积率取6.4。

3.建筑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容积率取6.4时,建筑覆盖率为25~30%时,建筑高度应为60~75米,由于紧邻翠竹公园山体,建筑高度宜控制在80米以下。

上层次规划所确定的“百仕达-大头岭-黄贝岭”绿化轴线不经过改造地块,建筑高度对整体景观影响不大。

视线景观:近期改造区是面向爱国路,由于沿爱国路一侧已被高层建筑环绕,从爱国路的景观视线上看,基本已不可见,对主要街道景观影响较小。

4.市政设施

近期改造地块增加居住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用水量按10升/平方米估算,增加用水量247立方米;用电按8千瓦/户估算,用电量增加约800千瓦。水库新村现状总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用水、用电量相对总量增加较少,约占总量的5%左右,由于增加量较少,对市政设施可以满足使用要求。新村内部的市政管道及设施改造应结合地块的改造同步进行。

5.公共配套设施

规划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9万平方米,根据近期改造规划,地块容积率取6.3,建筑面积约为4.4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地块建筑增量约为2.2万平方米,地块改造增量占总建筑面积的4.5%,对规划区的周边配套不会产生较大压力。

九、远期规划

1.远期规划方案一

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及环境要求的情况下,将工业区改为居住区,同时强化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2.远期规划方案二

由于珠宝产业对周边污染较大,环保设施投入较大,同时考虑城市功能要求及水库新村长远发展和集体产业培育,规划保留产业用地,进行产业升级换代,提升产业竞争力,以无

污染,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为主,完善产业功能,同时加强服务配套设施、综合环境整治,进行产业升级。

十、公共空间系统

根据远期发展策略,为了改善规划区整体环境,针对现状建设情况,对部分建筑进行拆除和环境整治,形成公共活动空间。规划区的公共空间可分为一个主中心、三个次中心、一条公共空间主轴线。

一个主中心:以现状公司办公楼为中心,结合远期拆迁部分,形成的公共空间主中心。

三个次中心:在各个组团形成的组团各个空间。

一条公共空间主轴线:利用步行空间系统组织各个公共空间,形成规划区完整的公共空间系统。同时应与翠竹公园山体背景、城市空间系统相融合。

十一、环境景观整治策略

环境景观整治是提升水库新村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根据水库新村的现状建筑及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环境整治策略,其中水库新村环境景观整治所包含的内容详见下表。

本次改造规划针对环境景观构成要素提出整治的原则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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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主城区分区规划编制导则(2009版)

重庆市主城区分区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 二○○九年八月

前言 2007年6月,重庆市被批准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9月,国务院又批准了《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2009年1月,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进一步为重庆发展指明了方向,重庆的城乡规划也随之研究确立了新的编制体系。主城区分区规划是总体规划目标原则得以空间落实的一种形式,是上承总体规划,下启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规划层次,在《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中,也明确了其应有的法律效力。 为进一步加强对主城区分区规划编制的指导,重庆市规划局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重庆市主城区分区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明确了深度要求,规范了成果形式,在此重点强调重庆市分区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分区规划是覆盖全部行政辖区、统筹城乡的全域规划。需要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在城区部分规划需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关于分区规划的深度要求;二是分区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村规划的重要依据。需要进一步对总体规划及密度分区规划等提出的片区-街区职能定位、规模分解、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城市形态分区等内容进行调校;三是分区规划在空间上按照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范围、备选控制用地范围统筹布局,在时间上按近期(2012年)、远期(2020年)、远景(x年)分期规划,既加强规划的刚性,也加强规划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四是按照《重庆市统筹城乡规划综合改革试验方案(纲要)》及其相关部委回函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实事求是地分析解决因地形条件等因素制约造成影响重点地区发展的问题;五是分区规划要在城乡空间统筹、一体化布局上,以及实施动态调控机制上进行探索。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在城镇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流转等政策创新方面做好空间准备。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3. 区域城乡空间规划;4. 城区规划;5. 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6.名词解释;7.附则。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规划需用黑体字注明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章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A.环境保护局 B.地方人民政府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规划局 【正确答案】B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下列规划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是()。 A.设区的市级以上流域水电规划 B.设区的市级以上跨流域调水规划 C.设区的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 D.设区的市级以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正确答案】C 3、某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土地资源开发整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形式应当是()。 A.环境影响登记表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影响报告书 D.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正确答案】C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 A.环境影响报告表 B.环境影响登记表 C.环境影响报告书 D.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正确答案】D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某下设两个区的城市在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时,须编制()。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影响登记表 D.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正确答案】A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组织进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应当是()。 A.规划实施中 B.规划实施后 C.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后 D.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 【正确答案】D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导 则 规划所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其管理工作。 3.基本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关系; (3)合理、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 (4)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5)体现公众意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4.内容要求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划定规划编制单元,在用地策划的基础上,对编制单元进行地块划分。明确各地块的土地使用、配套设施、建筑建

造、道路交通、基础没施与地下空间利用等控制要求,提出空间环境景观控制引导原则,明确各地块的强制性和引导性内容。 5.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同家有关规定。 (2)地块变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变更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变更。 二、编制单元划分 1.编制单元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作为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2.编制单元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编制单元应覆盖规划期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地域范围。相邻编制单元范围不重叠,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应综合考虑相邻编制单元之间各相关要素的协调。 (2)界线稳定 编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区划、自然地貌、城市特征、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社会组织等要素确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建设背景 1.1.1项目名称 ****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主办单位 ****市****区****道办事处 1.1.3调查编制单位 ****道办事处 1.1.4可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法与案例应用手册》 5、《建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经济评价手册》 7、《辽宁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 8、《辽宁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9《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6年本) 10、《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11、《辽宁省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1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 14、《****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15、《****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规定》 16、《****市棚改新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17、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8、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主要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等。 1.1.5可研研究范围 承担****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主要进行了以下研究工作: 1、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 2、项目建设、市场预测及发展前景; 3、项目建设投资及费用的测算; 4、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 5、项目社会效益的评价等。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 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水利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展

水利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展 周瑛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东广州 510635) 摘要:水利专项规划会对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必须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本文综述了水利专项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工作程序、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识别、评价的重点、评价方法和评价中需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 水利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对水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多,而我国的水资源又十分短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兴修水利,这些水利工程为缓解地区水资源危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由于有些水利工程的前期规划不合理,带来了许多问题:如财务效益不佳、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移民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等。这些问题不但严重影响到水利工程功能目标的顺利实现,而且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不利于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1]。因此,对水利项目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非常重要。 1 水利专项规划的特点[2] (1) 具有比较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水利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水利专项规划是基础性规划,水利水电工程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大部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使用期都较长,而且关乎相当范围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受益区和受影响区的生产、生活将产生较为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 对自然环境产生改变作用。 水利规划涉及的水利水电工程一般涉及面较广,战线也较长。尤其是在较长的施工期内对自然环境会产生一定的破坏,使规划范

围内的人文环境和生态景观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变。 (3) 涉及公众和区域的根本利益。 水利专项规划大多包含水利水电工程的兴建,涉及土地占用、移民动迁安置当地群众的就业等,无论对受益区还是影响区及其相关公众都将有一定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4) 与相关区域的总体规划有密切关系。 水利专项规划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同于单一的建设项目,它处于一定的流域或区域内,具有整体性,与所在的流域或区域有着密切的关系,规划的实施必然会影响上下游、左右岸和相当范围的区域。 (5) 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水利水电工程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环境上往往会带来一定的负效应,因此,对环境效益的评估和比较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6) 需要研究的情况和问题复杂多样。 一般情况下水利专项规划不仅涉及短期的、暂时的影响,而且涉及长期的、永久的影响;不仅涉及内陆水域,而且涉及河口湿地、近海海域;不仅涉及地表水,而且涉及地下水;不仅涉及河湖水体,而且涉及中水、污水、海水;不仅涉及供水、防洪、灌溉,而且还要涉及发电、养殖、航运、旅游等。 2 水利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3] 水利专项规划由于具有以上特点,其环境影响评价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 评价起点高 水利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结合考虑流域规划、区域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环境问题。 (2) 评价范围广 由于水利规划涉及的建设项目多,环境影响具有综合性、累积性,有些是潜在影响。因工程项目多,累计工程施工数量巨大,特别是施工期环境问题具有强度大、面积广特点。 (3) 涉及环境影响因素多,评价内容丰富 水利专项规划环评的环境影响包括自然、社会和生物多样性等各方面,需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3 水利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2] 水利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尽早介入规划方案制定,通过规划方案初步分析及筛选、环境背景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的确立、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对应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减免措施制定等主要环节,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还要进行跟踪监测与后评价。同时注意与相关总体规划的协调和公众参与作用的发挥。其工作程序见图1。 4 水利专项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水利项目的开发目标包括供水、灌溉、航运、防洪、发电等开发方式,工程类型包括各种类型的人工湖库与水电站、人工开挖的河渠、各种水闸、堤坝等,产生的环境影响十分复杂。尤其是大型水利工程常常会对区域生态与环境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通常都是综合性、多方面、多层次、长期和不可逆的[4]。 (1) 对水文情势的影响[5] 水利工程建成后,会对区域水文气象条件如降雨、蒸发、气温、风速、风向等产生影响;会改变或调节河道径流的水文特性,如洪峰流量、年径流量、季(日)径流以及极值流量(最大、最小)等;会影响天然河道的输沙特性,造成库区淤积和下游河道冲淤状态的改变;会引起河道径流的水温变化,对作物生长和鱼类繁殖带来影响;由于不合理的地下水开发利用,会造成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引起地面沉降或地下水污染等。 在河流,尤其是多沙河流上修建水利水电工程,最重要的环境水文效应之一就是对河道泥沙输移动力特性的改变。水库就象一个大型沉沙池,隔断了河流向下游输移泥沙的连续过程,从而造成水库淤积和上、下游河道冲淤积状态的变化,引起河道形态的演变。 同天然情况下的河流不一样,水利工程建成后,由于蓄(泄)水、引水和灌溉排水等,会使水流在温度,水化学组成天然的结构、状态及时空变化特征等方面发生改变,产生明显的水质效应。水库蓄水后,原天然河道的水流在状态、分层流动力特性及运动特性方面形成了十分复杂的特殊的水质特性,特别是水库的温度分层和化学分层,使得泄放水流的水质也具有分层的特性,从而对下游的水质产生影响。因水流变缓,水体稀释扩散能力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增加,库尾与一些库湾易发生富营养化[5]。 (2) 对环境地质的影响 大型的水利工程建成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所在地的地质地貌,如山谷变湖库,人工开挖河道等。水库蓄水后,有可能引起库岸崩塌,诱发地震[5,7]。 (3) 对土地的影响 水利工程范围广、项目多、施工量大,会暂时性或永久性地占用土地资源,工程大量挖方填方会造成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料场的开挖工程建设后的弃渣场占地面积较大,而且不易处理。移民区建设和工程交通道路建设也占用了大量的土地[6]。 水利项目建成后淹没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水域为主体的景观格局比重扩大[6]。因水库淹没,库区移民安置中毁林开荒将造成水土流失[5]。 灌区开发、排灌不当造成土壤潜育化;水库蓄水后,会引起库区周边地下水位抬高,导致土地盐碱化等[5]。 (4) 对生物的影响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对陆生生物的生境产生重大影响,使项目附近的动植物被严重破坏或被迫迁移,减少当地的生物多样性。 修坝对水生生物物特别是洄游性鱼类将产生直接影响,大坝、涵闸会阻隔鱼、虾、蟹洄游通道。水利项目建成后,淹没与阻隔对生物资源和物种多样性产生强烈影响。水库建成后对库区在内的坝上控制河段的生态系统影响不是很大,但对下游相当距离控制河段的生态系统带来影响;不仅会影响到由低级到高级的植物群落和生命活动,而且也会对水生动物,例如鱼类的栖息繁衍带来影响。在以发电为主的水库,对鱼类的致命伤害,主要是流经水轮机通道时,受到的强烈紊动和压力变化以及机械伤害。水利项目还会对某些疾病的传播,某些寄生虫的生存、繁衍和传播等产生影响[5]。 水利建设中往往涉及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如一些珍贵鱼类的洄游通道等,会产生一定的破坏甚至导致某些物种的灭绝[5]。

无为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无为县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无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因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需实施房屋征收,现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收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无城泰山头段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目的 棚户区改造的需要 (三)征收范围 见改造范围图 (四)征收签约期限 自2018 年6 月 1 日至2018 年9 月30 日(四个月) (五)征收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征收、统一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按照签定征收偿协议并腾空交房的先后顺序号,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公开自选回迁安置房。 (六)征收实施单位 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七)征收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 号 令);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 77 号); 3、《无为县无城规划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及补助奖励等标准规定》(政办〔2016〕30号)。

二、征收补偿方式 (一)住宅房补偿方式 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 (二)非住宅房补偿方式 非住宅房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商业类非住宅房可选择产权调换。 三、被征收房屋预评估价格 经抽取该地段典型房屋进行评估,该地段被征收房屋预评价格如下: (一)住宅房 砖混结构650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625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5800元/平方米。 (二)商业类非住宅房 1、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 2、非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 四、产权调换

(一)住宅房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的,征收人将 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到已纳入无为县棚改平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政府主导建设的限价房项目中自主购买商品房安置。 1、限价房安置地点 檀树季黄村地块、同心三期与学府春天之间地块和无城路以南与锁埂路以东地块。 2、限价房结算(均价) 均价5000元/平方米,最高价540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房(商业类) 1、被征收人可选择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评估价计算房票金额,然后按住宅房产权调换(房票购房安置)办法补偿安置。 2、安置地点:檀树季黄村地块和无城路以南与锁埂路以东地块。 3、安置房面积:一层门面房面积约50平方米。 4、过渡期限:自该地段房屋征收拆除结束后36个月 5、安置房选择办法:被征收人选择安置一层门面房间

工作计划 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西安市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 一、编制思路 按照棚户区改造“拆建并举,安置先行,确保回迁”的总体原则,xx 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除区管项目外不再启动新的市管改造项目,主要抓好安置楼建设、居民回迁及腾迁土地整理出让工作。 全年安排拆迁项目15个,拆迁建筑面积约68.02万平方米,安排投资3.76亿元;安置楼建设项目31个,建筑面积412.2万平方米、投资23.42亿元;开发建设项目1个,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投资1亿元;棚户区年度完成投资28.18亿元。 二、项目拆迁 全年计划安排拆迁项目15个。其中,结转项目9个、新启动项目6个;拆迁面积共计68.02万平方米,安排投资3.76亿元。 (一)结转项目(9个) 1、市管项目。争取4月底完成红星巷二期、游艺市场二期棚户区的拆迁收尾工作,拆迁面积9万平方米、投资0.54亿元。其中:红星巷二期(3.5万平方米)、游艺市场二期(5.5万平方米)。 2、区管项目。年内完成兴隆居等7个棚户区房屋拆迁,建筑面积约28.23万平方米、投资1.69亿元。其中:兴隆居(4万平方米)、新庆村(3万平方米)、农兴路(2.73万平方米)、炭市街(5.83万平方米)、解放路(7.6万平方米)、小雁塔西侧(1.65万平方米)、东大街(3.42

万平方米)。 (二)新启动(6个) 年内新启动6个区管棚户区拆迁,建筑面积30.79万平方米、投资1.53亿元。其中:马家窑(0.6万平方米)、长缨东路北侧(1.6万平方米)、夏家庄(9.9万平方米)、郝家巷(8.36万平方米)、铁塔寺(5.56万平方米)、安定坊(4.77万平方米)。 三、安置楼建设 全年安排安置楼工程建设项目31个,建筑面积412.2万平方米、投资31.2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5个,建筑面积296.22万平方米,投资16.63亿元;新开工项目16个,建筑面积115.98万平方米,投资6.78亿元。 (一)续建项目(15个) 1、市管项目(7个)。建筑面积115.85万平方米、投资5.56亿元。其中:祥和居一期(34.22万平方米)、任家庄(4.53万平方米)、乐居场(48万平方米)、安仁坊(14万平方米)、城市新苑(6万平方米)、联志小区(6万平方米)、东岳庙广场(3万平方米)。 2、区管项目(8个)。建筑面积180.37万平方米、投资11.07亿元。其中:小东门外一期(37.91万平方米)、玄武路(25万平方米)、长乐大厦(6万平方米)、泰和居(33.6万平方米)、八府庄园(50万平方米)、元丰怡家(13万平方米)、东大街路南(10万平方米)、民安大厦(4.86万平方米)。 (二)新开工项目(16个)

湖南省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要点

湖南省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要点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7年4月

目录 一、关于城市专项规划的分类 (1) 二、城市专项规划的基本编制要求 (1) 三、28项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点 (4) (一)《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4) (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要点 (6) (三)《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编制要点 (8) (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10) (五)《城市水上旅游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12) (六)《城市给水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13) (七)《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15) (八)《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要点 (17) (九)《城市电力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19) (十)《城市燃气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20) (十一)《城市加油加气充电站规划》编制要点 (22) (十二)《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23) (十三)《城市环卫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24) (十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25) (十五)《城市公共设施综合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27) (十六)《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29) (十七)《城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31) (十八)《城市医疗卫生养老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33) (十九)《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35) (二十)《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布局规划》编制要点 (37) (二十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要点 (39) (二十二)《城市河湖水系保护规划》编制要点 (41) (二十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要点 (43) (二十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要点 (45) (二十五)《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47) (二十六)《城市消防设施规划》编制要点 (48) (二十七)《城市人防工程规划》编制要点 (50) (二十八)《城市防洪规划》编制要点 (52)

深圳宝安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等文件的精神,加快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29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圳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深建规〔2016〕7号)、《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深建规〔201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宝安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老旧住宅区,可纳入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符合《实施意见》规定的城中村、旧屋村,也可纳入本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城中村、旧屋村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工作机制】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下称“区指挥部”)作为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下称“区主管部门”),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各街道相应设立分指挥部,按照属地原则,就辖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下称“项目”)开展前期组织、协调及维稳工作。 区指挥部实行例会制度,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指挥或受委托的常务副总指挥主持,参会单位根据会议审议内容确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指挥部】区指挥部研究解决棚户改造工作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负责审议或审定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议《宝安区棚户区改造重点区域三年规划》(下称《棚改三年规划》); (二)审议开展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 (三)审议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规划; (四)审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五)审议房屋征收的问题; (六)审定项目终止问题; (七)审定其他棚户区改造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区主管部门】区主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及监督。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组建棚户区改造实施主体预选库; (三)编制《棚改三年规划》、组织编制项目概念规划;

2018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2018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好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强力推动我县棚改攻坚工作。特制定2018年澧县棚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城区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健全两轮征询制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第一轮为改造意愿征询,其同意率必须超过90%方可实施;第二轮为签约征询,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予暂停,待条件成熟时再予推进。 2.坚持片区改造、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津澧新城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改造项目,片区改造,注重实效。对于无法连片改造的分散、零星地块,优先规划建设生态立体停车场、社区休闲健身场所、体育设施以及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小街小巷改造。 3.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房屋

征收法律法规,科学制定补偿方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改造计划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下达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项目的通知》(湘建保〔2018〕18号)文件,我县2018年棚改项目计划为4700 户,一类是改、扩、翻建项目,共计1253户,其中澧南镇500户、小渡口镇300户、大堰垱镇453户;另一类是货币化安置项目共计3447户,其中澧西街道办635户、澧阳街道办770户、澧浦街道办922户、澧澹街道办1120户。 四、任务分解 根据省住建厅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单位对接,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货币化安置项目 1.澧西街道办棚改计划635户,本年度实施15个子项,共计990户(详见附表1)。 2.澧阳街道办棚改计划770户,本年度实施12个子项,共计1162户(详见附表2)。 3.澧浦街道办棚改计划922户,本年度实施10个子项,共计665户(详见附表3)。 4.澧澹街道办棚改计划1120户,本年度实施2个子项,共计420户(详见附表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全文)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实行信息共享。 第五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有权向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评价 第七条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 (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编制综合性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本条第二款所称指导性规划是指以发展战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 第十一条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4)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 (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某某棚户区改造工程 1.2项目承办单位:某某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3承担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 1.4本建设项目性质:棚户区改造工程 1.5项目地点:某某市某某路 1.6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某某市某某路棚户区改造工程主要拆迁范围是某某市某某路片区内的棚户区,拆迁房屋面积24528平方米,拆迁地块棚户区占地面积共47亩。为被拆迁居民提供2种安置方案(详见拆迁安置章节)。 安置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9411m2,总建设面积为73528 m2,其中:住宅53161 m2,商业、生产用房及综合配套用房20367 m2。总建筑密度46%,建设高度24米,容积率2.5,绿地率为30%。 1.7 本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资金为1436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262.4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2063.4万元,基本预备费986.1万元,建设期利息1057.5万元。资金筹措方式如下:拟向银行投资固定资产贷款为10000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70%,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057.5万元;业主自筹及其他配套为4369.4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30%。

1.8 本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20某某年09月至20某某年08月),本项目按照建设进度分为四个阶段,即前期工作阶段、施工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1.9 项目目的 加快城市化建设,为弱势、贫困群体提供安居房,为棚户区居民提供回迁房,拟建大型农贸市场为数字化大棚种植反季蔬菜提供销售渠道,建设物流服务中心、加油站,为反季蔬菜提供运输服务,总体规划某某万平方米,集销售、配货、运输、住宿、餐饮一体化的商圈形成新的产业链,增加就业机会,为本地经济做贡献。 第二节项目研究范围 本项目拆迁某某路棚户区总住户某某户,共某某某某平方米建筑。按产权置换,应建设安置房某某某某平方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及深度要求,确定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分析项目的背

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2018-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2013〕44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18年-18年9月20日前完成2018-18年“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8号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保障审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查: (一)列入国务院规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 (二)依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 第三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必须客观、公开、公正,从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综合考虑专项规划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四条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在报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依法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在作出审批专项规划草案的决定前,应当将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第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日内,会同专项规划审批机关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第六条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设立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行业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审查小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审查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施该专项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及调整建议; (三)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评价结论的基本评价; (四)从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专项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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