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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计价规定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计价规定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计价规定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计价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增子目计价行为,公平合理确定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单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以下简称“新增子目”)是指项目实施阶段,由于变更、缺项、漏项等原因新增,未含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且依据合同约定应予计量支付的子目。

第三条新增子目计价实行政府审计、行业管理、法人负责、社会监督等监管制度,遵循合同优先、公平公正的计价原则。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适用本规定,二级以下公路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五条应当由具备公路工程造价执业资格人员编审并签章。

第二章计价原则

第六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新增子目的,但有类似子目单价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一)

1.计算公式

新增子目单价=原合同综合单价×调整比例新增子目与合同中

已有工程量清单子目两者的施工图纸变更,但是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环境不变的,按照比例分配法计算。

调整比例:变更前后比值。

(二)新增子目与合同中已有工程量清单子目两者仅材质改变,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仅对材质改变导致的价差进行调整。

1.计算公式

新增子目单价=原合同综合单价+(变更后材料价格-原合同材料价格)×报价清单的材料消耗量。

2.新增子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执行原合同工程量清单子目组价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消耗量执行报价清单中的消耗量,对投标报价时的单价分析资料没有的材料单价执行基准日期的指导价。

第七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办法》编制新增子目清单预算价,并考虑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让利幅度。

(一)新增子目属于《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已有子目,其计价规定为:

1.计算公式

新增子目单价 = 新增子目清单预算单价×(1-κ)

新增子目清单预算单价:根据《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相应子目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和工程内容,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办法》编制新增子目清单预算价;

κ:报价浮动率

报价浮动率=(1-签约合同价/招标控制价)×100%;

(二)新增子目不属于《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已有子目,其计价规定为:

1.设备子目

新增子目单价所涉及子目的设备采购应当按规定公开招标采购;对于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遵循优质优价原则,由项目法人、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定价,所确定的价格应当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2.实体工程子目

(1)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审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

(2)新增子目批复后方可编制新增子目单价;

(三)需编制补充定额时,依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由项目法人依照定额编制规程组织测定、编制补充定额,报厅工程造价管理局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报价浮动率k应当作为签约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三章计价依据

第九条新增子目单价编制依据:

(一)合同文件;

(二)经批准的设计图纸;

(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四)现行的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

(五)公路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交通运输工程材料及设备指导价;

(六)现行部、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七)与公路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资料等。

第四章报批程序

第十条新增子目单价由承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第三方编制,监理人审核、项目法人审批。

第十一条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新增子目单价审批结果应当报备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新增子目单价报备资料:

(一)封面;

(二)编制说明;

(三)新增子目单价审批汇总表;

(四)报价浮动率κ值表;

(五)新增子目清单预算书;

(六)其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说明、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等。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审批完成的新增子目单价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计量支付管理系统报备,具体格式附后。

第十四条未经报备的新增子目单价不得计量计价,不得进入工程决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封面

云南××公路××工程

新增子目单价计算书

(编号:×××-××-××××-×××)

造价监督号-合同号-年份-顺序号

项目名称:(加盖项目法人公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编制说明

(要求详见《云南省公路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表1

新增子目单价审批汇总表

项目名称:

表2

新增子目单价报价浮动率κ值表

新增子目清单预算书

(要求详见《云南省公路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编制:(签章)

复核:(签章)

年月日

1.新增子目单价分析表

(要求详见《云南省公路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2.新增材料预算单价计算表

(要求详见《云南省公路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3.新增机械台班单价计算表

(要求详见《云南省公路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重庆市行业内部资料渝内字〔2016〕009号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Bill of Quantities And Measur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Engineering 2016-04-11 发布 2016-06-01 实施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发布

重庆市行业内部资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Bill of Quantities And Measur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Engineering 渝内字〔2016〕009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发布

前言 为维护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建设计价行为,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量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由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附录组成。 其中,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由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900章机电设施共8章组成,第800章公路沿线管理用房设施本规范未涵盖,在公路行业未颁布前,其工程量清单计量参照国家和重庆市建设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编制单位:重庆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北京中交京纬公路造价技术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编制人员:陈伯奎樊德张毅程静周群辉周先颖徐特朗向峰 董再更徐鹏亮余晋卢发祥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总则说明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 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5.2场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需进行的储料场、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场地平整、硬化,作业区的分隔,以及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所需的费用。 房建工程说明 1.本章房建工程包括建筑基坑、地基与地下防水、混凝土、砖砌体、门窗、地面与楼面、屋面钢结构、抹灰、勾缝、室外及附属设施、暖卫及给排水、电气、收费设施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 本章涉及到的总则、清理场地与拆除、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填筑、收费设施、地下信道等计量规则见有关章节。 2.2 本章所列工程细目,涉及到正负零以上支架搭设及拆除、模板安装及拆除、垂直起吊材料构件、预埋铁件的除锈、制作安装均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3 本章所列工程项目的涉及到的养护工作,包括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绿化及环境保护说明 1.本章包括: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人工种乔木、灌木、声屏障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本章绿化工程为植树及中央分隔带及互通立交范围内和服务区、管养工区、收费站、停车场的绿化种植区。 2.2除按图纸施工的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外,其它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已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3由于承包人的过失、疏忽、或者未及时按设计图纸做好永久性的环境保护工程,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份额外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2.4在公路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绿化工程的管理与养护以及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是承包人完成绿化工程的附属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不另行计量。 路面工程说明 1.本章路面工程,包括垫层、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其它面层、透层、粘层、封层、路面排水、路面其它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路面各结构层均按不同厚度分列工程细目,统一按不同厚度相应的顶面面积计算和计量。其超过设计顶面宽度而增加的铺筑体积,作为相应的附属工程内容,不单独计量。 2.2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所需的外掺剂,均含在相应的工程细目中,不另行计量。 2.3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和(底)基层混合料拌和场站、贮料场的建设、拆除、恢复等均列入第一章总则,本章不另行计量;拌和设备的安装、拆除均包括在本章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4 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制作安装及缩缝、胀缝的填灌缝材料、高密度橡胶板,均包含在浇筑不同厚度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5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用的养护剂、覆盖的麻袋、养护器材等,均包含在浇筑不同厚度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2.6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钢筋包括传力杆、拉杆、补强角隅钢筋及结构受力连续钢筋、支架钢筋。 2.7钢筋的除锈、制作安装、成品运输,均包含在相应工程的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路基工程说明 1.路基工程包括: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坡面排水、防护与加固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 路基石方的界定。用不小于112.5KW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钢楔或气钻方法开挖,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一立方米的孤石为石方。 2.2 土石方体积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计算方式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采用似棱体公式计算。 2.3路基挖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均以开挖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其中包括边沟、截水沟的开挖。 2.4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应做到开挖与防护同步施工,如因施工方法不当,排水不良或开挖后未按设计及时进行防护而造成的塌方,则塌方的清除和回填由承包人负责。 2.5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计量;石料含量小于70%且大于30%时,按土石混填路堤计量;石料含量等于或小于30%时,按填土路堤计量。 2.6路基填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按压实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计算。应扣除跨径大于5m的通道、涵洞空间体积,跨径大于5m的桥则按桥长的空间体积扣除。为保证压实度两侧加宽超填的增加土、石方数量;清除表土或零填挖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零填零挖、低填浅挖的翻松压实及挖台阶,均不另行计量。 2.7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包括挖方和装运。借土场或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作为借方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8回填土指零挖以下或填方路基(扣除10~30cm清表)路段挖除非适用材料及挖淤泥后好土的回填。 2.9桥涵台背回填只计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师指示进行的桥涵台背特殊处理数量。但在路基土石方填筑计量中应扣除涵洞、通道台背及桥梁桥长范围外台背特殊处理的数量。 2.10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其开挖作业在挖方中计量。

广东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说明

广东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计量支付规则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计量支付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本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计量支付规则”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计量支付规则”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各章内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补充和修改,编号的基本规则如下: (1)子目号全部使用数字,子目名称所对应的子目号具有唯一性; (2)子目在不同章、节之间调整的,按照调整后所属的章、节重新编排;补充同一级子目的,接续原同级子目号依次增加;补充下一级子目的,自阿拉伯数字“1”始开始依次增加。 (3)补充下一级子目的,首先按结构类型、部位、厚度等划分子目,在已按结构类型、部位、厚度等确定的子目下再补充下一级子目的,则按混凝土(或钢筋、浆砌体等)标号、直径、型号、规格、种类等划分。 (4)名称中具有数字的子目应自上至下由小到大编排。 (5)清单子目名称中列“××以内”的含其本身,列“××…××”范围的含其上限值。 具体划分可参考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中“备注栏”中的说明。 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计量支付规则”的有关内容。 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廷。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 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

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全国造价专家进行评审和帮助修改,经过多次修改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报交通厅审核通过,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三、计量规则的主要内容 总说明 1.形式:本规则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采用表格形式,一一对应,直观明了。 2.排列:项目号中项、节、细目按顺序排列,目不连续。若增加项、目、节应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在节下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细目以a、b……表示,细目下子细目以1、2……表示。 3.项目的设置:本规则项目基本沿用范本,并考虑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结构、新材料,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规则较范本增加了一些项目。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工程较范本作了调整,根据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新增编第八章房建工程。在修订规则时,将根据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增加机电工程章节。 4.计量范围:本规则的目与范本技术规范的节内容对应,未列出目的项目为技术规范规定的不作计量的节。 5.工程内容:本规则部分项目工程内容较范本作了调整和补充,各项目工程内容与技术规范的章节内容对应,规则中未列明的其他工作,以技术规范作补充。各建设项目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个别项目无技术规范对应时,应补充技术规范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6.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无论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施工,或任何车辆通过修建的路基、路面、桥梁上,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均应综合考虑在各相关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总则 1.章说明第 2.2款竣工文件: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应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及时编制竣工图表、资料等。 2.章说明第2.6款临时供电设施、电讯设施费,包括设施安装、维修与拆除,不包括使用费,其使用费应包括在与其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或费率之中。 3.102-1节施工环保费:将原技术规范第103节中施工供水与排污设施并入施工环保费。 4.103-1节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及与此相关的安全设施,费用包括临时道路修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全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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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清单第100章总则 子目号子目名称计量 单位 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工程内容 101 保险费第101节 101-1 保险费 -a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工程一切险 以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扣除建筑工程一切 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至 第900章的合计金额 为基数,乘以招标文件 规定的保险费率计算 总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b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保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总额 102 工程管理费第102节 102-1 竣工文件费总额1.规定 2.文件资料 3.图表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声像等资料 102-2 施工环保费总额1.施工期 2.环保措施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 的环境污染的一切措施; 2.文物保护; 3.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 方处理; 4.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 染; 5.保护绿色植被; 6.土地资源的保护; 7.现有公用设施的保护 102-3 安全生产费总额1.施工期 2.安全保护措 施 以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及 保险费)至第900章的 合计金额为基数,乘以 1%计算总额 1.一般的安全防护措施; 2.灭火器具配置; 3.危险与放射物品保护; 4.专职安全人员配置、培训 与安全生产演习; 5.有关设备的维护;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

项目节细 目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量规则工程内容 一总则第100章 1 保险费第101节 1 保险费 a 建筑工程一切险1.工程一切 险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b 第三方责任险1.第三方责任险 2 工程管理第102节、第107节 1 竣工文件1.规定 2.文件资料 3.图表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录像等资料 2 施工环保费1.施工期 2.环保措施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施工场地硬化 2.控制扬尘 3.降低噪音 4.施工水土保持 5.施工供水、合理排污等一切与 施工环保有关的设施及作业 3 临时工程与设施第103节 1 临时道路修建、养 护与拆除(包括原 道路的养护费、交 通维护费) 1.类型 2.性质 3.规格 4.时间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修建 的临时道路、桥涵、码头及与此 相关的安全设施的修建养护 2.原有道路的养护、交通维护 3.拆除清理 2 临时工程用地1.类型 2.性质 3.时间 总额 按设计标准的临 时用地图,以亩计 算 1.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房 2.仓库与料场用地 3.预制场、拌和场用地 4.借土场用地 5.弃土场用地 6.工地试验室用地 7.临时道路、桥梁用地 8.临时堆料场、机械设备停放场 等用地

项目节细 目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计量规则工程内容 3 临时供电设施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及拆 除 4 电讯设施提供、维 修及拆除 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电话、传真、网络的安装 2.维护、维修及拆除 4 承包人驻地建设第104节 1 承包人驻地建设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总额 按规定以总额计 算 1.承包人办公室、住房及生活区 修建 2.车间与工作场地、仓库修建 3.工地试验室修建 4.供水与排污设施、医疗卫生与 消防设施安装 5.维护与拆除

公路工程工程量计量规则及计量与支付

公路工程 工程量计量规则及计量与支付技术规范中的计量与支付说明详细地对清单工程量的计量原则和支付范围进行了说明,该说明实际上是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支付说明部分,将它作为技术规范的一部分就是要求我们在计量支付工作必须按此执行。这点对计量支付工作来说很重要。 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计量、计价一直是建设项目业主和承包人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定中,工程子目的计算规则比较笼统,附属工程的计量规定也比较模糊,且计量图形和计算公式没有给出,以致在工程项目结算中业主和承包人往往在工程计量上理解有偏差,由此造成建设资金存在不合理支付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09范本”)、《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云南省地方行业标准,2010年7月1日起执行)(以下简称“云南规范”),结合最新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指南》重点讲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中常见项目的计量与支付说明及相应的计量规则,当然《09范本》与《云南规范》在计量规则中有差别的项目也是我讲述的重点。 第一部分计量方式及计量总原则 一、工程量计量方式 我们知道,公路工程项目工程量计量方式有三种,即监理人独立计量、承包人单独计量和监理人与承包人联合计量。这三种计量方式各有特点,

但无论何种方式,计量都必须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且计量结果需由监理人确认。 1、监理人独立计量 计量工作由监理人单独承担,然后将计量的记录送承包人。此种计量方式可以由监理人完全控制被计量的部位,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肯定不会被计量,也很少出现多计的情况,能够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但其程序复杂,占用了监理人大量的时间。这是因为,承包人如果对监理人的计量有异议,他可按合同条件的要求,在14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这里监理人需对承包人提出的质疑进行复核,并将复议的结果通知承包人,因此,这种方式不仅加大了监理人的工作量,还容易因产生争议而拖延时间。 2、承包人单独计量 计量工作是由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然后将计量的记录及有关资料报监理人核实确认。此种方式可以减轻监理人的工作量,使其有时间进行计量分析的计量管理,但由于是承包人自行计量,往往会出现多计和冒计的现象,有时计量细节和计量方法及计算也有差错,并且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也会被计量,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要对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测量方法及计算规则进行严格审查。 3、监理人与承包人联合计量 计量工作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在进行计量前,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计量时间与部位,然后由承包人派人同监理人共同计量,计量后双方签字认可。若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计量通知后,不参加或未派人参加计量工作,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7条的规则,由监理人派出人员单方面进行工程计量后,经监理人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正确的工程计量,可以作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量,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适用本办法,二级以下的公路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与安装工程。 第三条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及对应的计量规范(以下简称“标准清单”)进行编制。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清单”由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统一发行、管理及更新。 第四条厅工程造价管理局应当对我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及计量规范强制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工程量标准清单的组成 第五条“标准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定、工程量标准清单库、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三部分。 第六条“标准清单”的内容包括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

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800章公路沿线管理用房设施、900章监控系统、第1000章收费系统、第1100章通信系统、第1200章消防系统、第1300章供配电及照明系统。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第八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步完成,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招标人编制投标控制价、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及进行合同管理的依据。 第十条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投标人的清单报价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编制并签章。 第十一条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一)国家或省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我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及计量规范; (三)设计文件; (四)与公路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五)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六)工程地质、地形、气候情况,关键工程特点,常规的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情况; (七)其它有关资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路基工程 (4) 第三章路面工程 (18)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3)

总说明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内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范,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内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范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细目号2 09— 1— a 浆砌片(块)石挡土墙 细目 节 目(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项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4.5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等均应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4.6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6.为满足项目管理成本核算的需要,对于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应按特大桥、大桥、中小桥、分离式立交桥和隧道单洞、连洞分类使用本规则的计量项目。 7.本规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个别项目的技术规范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项目特征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工作)内容 概预算项目表相应细目 101-1 保险费 缺 -a 按合同条款规定, 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工程一切险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b 按合同条款规定, 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总额 工程一切险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规定 2.文件资料 3.图表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录像等资料 缺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施工期 2.环保措施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施工场地砂石化 2.控制扬尘 3.降低噪声 4.施工水土保持 5.施工供水、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施工环保有关的设施及作业 部分列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包括施工期间为保证交通安全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 的费用。需要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计算。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安全施工措 施、安全用 具及设施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施工安全设施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102-4 工程管理软件(暂估价) 总额 软件通用性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安装,操作人员培训, 计算机配置,维护备 份管理 缺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项目特征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工作)内容 概预算项目表相应细目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 护与拆除(包括原 道路的养护费) 总额 1.类型 2.性质 3.规格 4.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修建的临时道路、 桥梁、码头及与与此相关的安全设施的修建养护; 2.原有道路的养护、交通维护; 3.拆除清理 一-1、2、3、 6(定额2-3-1 , 7-1-1--4,不含维护费用)以及临时设施费、公路交工前养护费中分列 103-2 临时占地 总额 1.类型 2.性质 3.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承包人征用的红外线非永久性用地,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 2.仓库与料场用地; 3.预制场、拌和场用 地; 4.借土场用地; 5.弃土场用地; 6.工地实验室用地; 7.临时道路桥梁用地; 8.临时堆料场、机械设备停放场用地 列入临时设施费 103-3 临时供电设施 一-4(定额7-1-5,不含维修费) -a 设施架设、拆除 总额 1.规格 2.性质 3.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与拆除 -b 设施维修 月 1.规格 2.性质 4.时间 按规定以月为单位 计量 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与拆除 103-4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规格 2.性质 5.时间 按规定以总额计算 1.电话、传真、网络 等设施的安装; 2.维修与拆除 一-5(定额7-1-5,不含维修费)

云南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提高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清单预算编制适用于本办法,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量清单预算,是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以下简称“标准清单”)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以下简称“计量规范”),依据工程招标文件、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清单格式的造价文件。 工程量清单预算是项目造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是确定工程投标控制价的依据。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预算应由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编制和复核,使用的工程造价软件应当经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鉴定。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应当执行国家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符合公路设计、施工和计价技术规范。 第二章编制方法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当依据计量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列,作为编制清单预算的基础。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预算单价或总额价编制,应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规费、管理、保险、税金、利润等费用,包含“计量规范”或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所有工程内容费用。 第八条清单预算编制依据 (一)国家及省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 (三)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及本办法。 (四)项目招标文件。 (五)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六)我省现行的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及计日工劳务单价、工程所在地的材料、机械及设备预算价格等。 (七)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九)其他有关资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工程内容。 5.工程计量共分九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八章房建工程,第九章机电工程。 6.清单计价的各项需规范要素,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6.1 本规则子目号分别按子目所在章、节、目和子目四级编写,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子目或细目;当目下不分子目时,子目编号仅由章、节和目三级组成。与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对应方式示例如下: 子目号 2 0 2 – 1 - a 清理现场 子目 目 节(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章 6.2 子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6.3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6.4 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6.5 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有明确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除监理人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

示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6.6计价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内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8.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 9.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总则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编制

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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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编制 调研表格 《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编制组 二〇一八年二月

说明 1、调研表格由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养护单位进行填写。 2、调研表格中《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简称为《清单规范》。 3、养护工程类别按照《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待发布)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考虑到现阶段在实际操作中仍多采用小修保养、中修、大修的划分方式,因而本《调研表格》在表述相关内容时也予以采用。 4、调研表格选择题不限定选项(可多选),对题干有其他意见或建议的,请以文字简要说明;若预留空间不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5、调研表格、所收集材料仅供编制《清单规范》时参考,不代表编制组意见,不作为任何审计、检查、考核的依据。 6、请于2018年5月27日前将填好后的调查问卷、相关资料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hbjtzjz@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3390264.html,。

《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编制 调研表格 填表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填表时间: 序 调查内容 号 第I部分:公路养护管理基本情况 1 本单位性质?() A、政府主管部门 B、事业单位 C、国有企业 D、民营企业 E、外资企业 F、社会团体 G、其他(请文字说明) 2 本单位属于哪个区域?() A、西南地区 B、华南地区 C、西北地区 D、华北地区 E、华中地区 F、华东地区 G、东北地区 3 本地公路养护单位性质?() A、以国有养护单位为主 B、以社会养护企业为主 C、其他(请文字说明) 4 您单位所在地公路养护的管理模式主要是什么?() A、建设、管理、养护一体化模式

201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2013《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路基工程说明 1.路基工程包括:场地清理、挖方、填方、特殊地区路基处理、坡面排水、防护与加固工程。 2.有关问题的说明及提示: 2.1 路基石方的界定。用不小于112.5KW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松动,须用爆破、钢楔或气钻方法开挖,以及体积大于或等于一立方米的孤石为石方。 2.2 土石方体积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但与似棱体公式计算方式计算结果比较,如果误差超过5%时,采用似棱体公式计算。 2.3路基挖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均以开挖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其中包括边沟、截水沟的开挖。 2.4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应做到开挖与防护同步施工,如因施工方法不当,排水不良或开挖后未按设计及时进行防护而造成的塌方,则塌方的清除和回填由承包人负责。 2.5路基填料中石料含量等于或大于70%时,按填石路堤计量;石料含量小于70%且大于30%时,按土石混填路堤计量;石料含量等于或小于30%时,按填土路堤计量。 2.6路基填方以批准的路基设计图纸所示界限为限,按压实后路床顶面设计高程计算。应扣除跨径大于5m的通道、涵洞空间体积,跨径大于5m的桥则按桥长的空间体积扣除。为保证压实度两侧加宽超填的增加土、石方数量;清除表土或零填挖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零填零挖、低填浅挖的翻松压实及挖台阶,均不另行计量。 2.7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量,包括挖方和装运。借土场或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作为借方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8回填土指零挖以下或填方路基(扣除10~30cm清表)路段挖除非适用材料及挖淤泥后好土的回填。 2.9桥涵台背回填只计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师指示进行的桥涵台背特殊处理数量。但在路基土石方填筑计量中应扣除涵洞、通道台背及桥梁桥长范围外台背特殊处理的数量。 2.10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其开挖作业在挖方中计量。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公路工程)

ICS 93.080.01 P 66 DB33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1部分:公路工程 Criterion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Part 1: Highway Engineering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 4.1一般规定 (4) 4.2工程量清单格式 (8) 4.3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 (28) 5 工程量清单计价 (110) 5.1通则 (110) 5.2 第100章总则 (115) 5.3 第200章路基工程 (124) 5.4 第300章路面工程 (154) 5.5 第400章桥梁、涵洞工程 (170) 5.6 第500章隧道工程 (201) 5.7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223) 5.8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241) 5.9 第800章房屋建筑工程 (249) 5.10 第900章机电工程 (298)

6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和计价要求 (359)

前言 本部分的技术内容以《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作为本规范的基础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本部分是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系列标准之一,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港口工程、……等,本部分为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安宁、丁正祥、李雪平、褚彬潜、曹德洪、杜友仙、龚廉溟、陈亮、竹青、秦英庆、温向阳、陈振宇、张华。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版)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 湖南省交通厅 人民交通出版社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路基工程 (4) 第三章路面工程 (18) 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 (23)

总说明 为了统一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界定工程容,特制定本规则。 1. 本规则是《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的组成部分,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本规则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招标文件本》(2003年版)中的技术规,结合公路建设项目容编制。本规则与技术规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 3. 本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第六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第七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新增第九章房建工程是依据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容增编。 4. 本规则由项目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容构成。 4.1本规则项目号的编写分别按项、目、节、细目表达,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与工程量清单细目号对应式示例如下: 细目号2 09— 1— a 浆砌片(块)挡土墙 细目 节 目(以两位数标识,不足两位数前面补零) 项 4.2项目名称以工程和费用名称命名,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本规则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备。 4.3项目特征是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目作的描述,是设置清单项目的依据。 4.4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除各章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m2 以重量计算的项目——t,kg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m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m3 以自然体计算的项目——个、棵、根、台、套、块……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总额 4.5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备和损耗、场二次转运、常规的检测等均应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4.6工程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本技术规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5.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应综合考虑在各项目,不另行计量。 6.为满足项目管理成本核算的需要,对于第四章桥梁、涵洞工程,第五章隧道工程,应按特大桥、大桥、中小桥、分离式立交桥和隧道单洞、连洞分类使用本规则的计量项目。 7.本规则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个别项目的技术规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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