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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廉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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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廉政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廉政文化要点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

一、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涵义和起源

廉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是一个重要概念。在古籍中“廉政”一词很少同时出现,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中。“廉”字可见的最初含义是堂屋的侧边,语出《仪礼乡饮酒》“设席于堂廉东上”。用廉字表示政治行为出自《周礼天官冢宰》中所记载的“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

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汉代以后,“廉”成为了官吏具备的一种职业道德。而“政”在《释名》中的解释是“正也,下所取正也”,这就要求官员具有正直、正义、无私的优良品德。

廉政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是使政治廉洁,按照现代政治实践理解,廉政是与贪腐直接对立的一种行为,此

外还应当包含勤政务实,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等方面。

决定廉政文化形态的根本因素是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

一般来说,只要有公共权力的出现,贪与廉、勤与惰的对立观念,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就必然产生。中国古代廉政思想同样是随着公共权力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更为重要的是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出现为贪腐行为的出现打下了物质基础。贪腐行为出现后,廉洁政治就成为了人们的普遍诉求。在上古五帝时期先民们就有了朦胧的廉政意识,如部落联盟中的首领推举在五帝时期发展到了禅让制,使有德者居于首领之位,此时勤政、节俭、爱民、尚贤的公仆意识随之出现。这就成为了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源头。

二、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外延——德治思想

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对义利关系的不

同认识。古代廉政思想是德治思想的核心,而德治思想则是廉政思想的理论外延。

德治思想就是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廉政思想是古代廉政思想的主流,它包含以民为本、清廉节俭、举贤任能、正己修身等方面。其中以民为本主要体现为重民贵民、爱民仁民和安民保民。西周时期先贤们提出了“敬天保民”、“民惟邦本”的思想观念,

之后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春秋战国时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孟轲提出了“民贵君轻”思想和“君民同忧乐”思想,充分的表现出对民众的重视。北宋时期,范仲淹将孟子这些

思想进一步提炼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官员思想道德追求。儒家学派以“礼、义、廉、耻”为行为准则的道德规范成为了两千年来人们的行为准则,在这四项标准中“廉”又居于核心地位,被封建士大夫奉为立身处事的根本。

三、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表现形式

无论哪一种思想都是为一个目标服务,廉政思想同样不例外,它是为现实政治统治服务的。廉政思想在实际中不仅仅作用于官吏,对统治者同样适用,他们的廉政思想表现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

(一)廉政思想在统治者自身方面的表现

廉政思想在统治者自身方面主要表现为:严明法纪、秉公办事,倡行节俭,励精图治,勤政为国,以身作则。统治者作为国家的最高管理人,他的治国之道直接决定了国家兴衰。严明的法纪是一个国家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统治者带头守法所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以及“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人”(东汉马廖《上长乐宫以劝成德政疏》),充分说明了统治者所起到的表率作用。魏武帝曹操率兵出征,正逢麦熟时节,于是他下令凡有践踏麦田者一律处死。不料,他自己的马受惊闯入麦田,为严明法纪,曹操便割发代首,作为自罚。勤政为国则是一个统治者的职责,明太祖朱元璋曾说:“朕自即位以

来,常以勤励自勉,未旦即临朝,晡时而后还宫。夜卧不能安席,披衣而起,或仰观天象,见一星失次,即为忧畅,或度量民事,有当速行者,即次第笔记,待旦发遣。”同样清代雍正帝在位期间,勤于政事,“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

(二)廉政思想在官吏任用时的表现

官员在社会道德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官员有区别于普通人的道德要求,即官德。官德指的是官员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政治操守,要求为官之人重视自身道德素养的提升和个人品德的培养。官德修养可以通过学习先进、自我反思、积极实践等方式提高。官员是统治阶层的组成部分,在对官吏任用时具有严格的制度规定。

在官吏选拔阶段注重官员道德教育,注重品德,任人唯贤。古代官德的要求是公、善、慎、廉。公,为政必须用心公,公以服人,公以治国。公私分明,就不会嫉贤妒能。善,“位在十人之上者,必处十人之下;位在百人之上者,必处在百人之下;位在天下之上者,必处在天下之下。”无论是一般官吏还是最高统治者都必须谦以待重,绝不能自持高贵。慎,惧则思,思则通微;惧则慎,慎则不败。廉,一身之利无谋也,而利天下则谋之。天下之福,莫大于无欲;天下之祸,无大于不知足。《尚书咸有一德》提出“任官惟贤才,左右惟其人。”春秋时期晋国大夫祁黄羊在向晋平公推荐人才时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的做法是任人唯贤的一个典型事例。

四、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建设的措施

为了向既定的方向前行,实现既定目标,中国古代国家政权明确提出了加强廉政建设的原则,而且将这些原则细化为各种廉政规定。总结各时期的廉政规定和事例,中国古代王朝在廉政文化建设措施方面大致分为以下五种。

一是清洗运动,清洗运动是古代国家政权在廉政文化建设措施方面最为暴力、血腥的一种,通常具有涉及人数众多,株连广泛的特点。二是设立专门人员、机构管理,历代王朝政权,为保证官吏的清正廉洁,在政治体制上还专门设置了察廉之官和常设机构。秦汉时期作为朝廷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监察百官,其副手的御史中丞及之下的侍御史等辅佐,专事“察举非法”,同时设立巡视地方的刺史监察地方。秦汉以来一直到宋朝,监察机构都以御史台为主,其他机构还有汉代的司隶校尉及隋代的司隶台等机构,元朝时期则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三足鼎立,明朝设立了都察院,都察院的都御史成为与最高行政长官六部尚书并行的国家最高官员。三是惩贪奖廉以加强道德建设,历代王朝统治阶层充分认识到了官员腐败必然导致人民苦难,从而引发社会混乱,国家败亡。因此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明主治吏不治民以及国家必有文武,官治必有赏罚。根据法律规定,官职用以任贤,爵位用以赏功,并把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作为任贤的原则。四是高薪养廉,以高薪保证官员生活使其达

到廉洁自律的思想出自于北宋改革家、政治家王安石提出的廉政方略“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即是为了达到廉政的目的,改革俸禄制度,以纪律加强对官员的约束,并用法律手段惩治贪官污吏。五是完善考核制度,在中国历代廉政文化建设实施的措施

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在于完善相关官吏考核制度。自上古商周时期就有了一些官吏考核方面的规定,《尚书》中就有了三年考绩的说法,《礼记王制》也有“诸侯之于天下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的说法,其中“聘”即指诸侯派卿大夫去中央汇报工作,“朝”指诸侯要朝觐述职。发展到战国时期,便以“上计”来考核官吏,即群臣于年终须将赋税收入写于木券,呈送给国君考核,以考核的优劣

决定官职升降。唐代以“四善二十七最”作为对官吏的考核标准。所谓“四善”,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始勤匪懈”,这是各级官吏的道德规范。“二十七最”则规定了考核百官职守的具体标准。明代官吏考核制度更趋完善,对官吏的考核主要是通过“考察法”来实现的。

篇二:中国古代俸禄制度与廉政建设

中国古代俸禄制度与廉政建设

内容摘要:俸禄是我国古代官员的物质报酬,俸禄制是官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合理的俸禄制度利于官员尽职尽责的工作,且对吏治有重大影响。中国古代的廉政建设与俸

禄制度息息相关。俸禄制度的发展影响着廉政建设,俸禄制度是廉政建设有辅助的作用。

关键词:俸禄制度廉政建设

中国古代的俸禄制度始于战国时期,是封建官僚制度的

一项重要内容,是官吏制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俸禄是我国古代官员的物质报酬,俸禄制是官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合理的俸禄利于促进官员尽职尽责的工作,且会对吏治产生重大影响。俸禄制度的发展影响着廉政建设,俸禄制度是廉政建设有辅助的作用。

一、中国历代俸禄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的俸禄制度始于战国时期,俸禄之设是为勉励、督促官员尽忠职守,以充分实现国家机器的职能。

隋唐时,实行单一品级制度,即完全官品高低实行不同的待遇。官俸体系主要内容是,禄米、职田、役力以及公廨田。当然,皇室对宗亲还需要提供更加优厚的待遇为巩固统治服务。统治者采取了类似西周时期分封制的赐食封的方法,按功勋的大小来确定所食的户数。

唐朝给官员提供较优厚的俸禄薪酬待遇,使官员能够获得良好的生活保障,以拒贪腐的用心。官员的俸禄支出在唐朝财政计划中占有重要地位。唐玄宗在天宝年间下诏曰:“衣食既足,廉耻乃知。”此语道出了唐朝给官员提供较优厚的

俸禄薪酬待遇,使官员能够获得良好的生活保障,以拒贪腐

的用心。

于此同时实行罚俸制度,罚俸是针对官员的一定违法、失职行为实施的,对官员有一定的约束和惩戒作用。

宋朝时,同样延续隋唐的俸禄制度,但相比,宋朝是实行厚禄制度的典型。宋朝官员俸禄大体分正俸、加俸、职田及公史钱等一些变相收入。宋朝的俸禄给国家财政极大的负担,造成冗费的局面。两宋时期,尽管朝廷以厚禄待官,对官吏贪污亦屡申禁令,但赃吏之多却屡禁不止,故论者常发高薪未必养廉之叹。然而,从总体看来,俸禄高低与贪官多少呈现出明显的反比:宋代宰执大臣享禄优厚,其贪赃枉法的行为相对州县一级的官员要少许多,这决非偶然。

到明代,官俸则显得微薄,明朝是实行薄俸制度的典型。一个七品知县官月俸银不到二两,养活一家如何不紧百官俸薄,不可能不营私舞弊。明朝中期以后,贪污便成为政府中习以为常的现象,大官贪污以致富,小官舞弊以救贫,法纪荡然无存。

清代,宗亲王的俸禄远远超过文武百官之俸禄,满、汉官员的俸禄水平也有很大的差异。雍正年间,除了正俸外,京官开始实行恩俸,在外官员有养廉银。清朝,养廉银占官俸极大的比例,这也是为了以俸养廉而达到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

中国古代统治者在统治过程中,大多实行以俸养廉的政

策。增俸加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养廉防贪的目的。各朝代,在廉政建设方面多运用了高薪养廉的政策思想,运用俸禄的辅助作用达到廉政建设的目的。当然,也有些朝代给官员以微薄俸禄,则造成贪污严重。

二、古代廉政建设

贪污腐败是中国古代封建官僚体制的必然产物。一部中国官僚政治史,也就

是一部贪腐败史。作为统治者,就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贪污腐败。自夏朝立国以来,廉政问题一直是统治者关

注的焦点,被视为治国理政的保证。俸禄制度作为廉政建设

的一项政策手段,对廉政建设有极大作用。贪污腐化是因为官员对物质有极大的欲望和追求。厚禄制度便是廉政在物质上给予官员对物质欲望的保障,这是绝大多数统治者的共识。重奖清廉之仕,严惩贪官污吏,使为官者弃恶从善,这也是中

国古代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

而俸禄制度只是廉政建设的一个辅助作用,古代廉政建设还借助典吏法治及监察制度建设。

惩贪立法是中国古代刑事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

击贪腐维持廉政的重要措施。这是从严法量刑的角度建设廉政制度。对贪官的严惩,这在明朝尤为严厉。

考课是中国古代职官管理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属于廉

政法制建设的范畴,其制度不断完善,其法定标准不断详密,

并且辗转承袭讫未中断。其价值不仅在于消极地惩贪,而且

在于积极地奖廉。贪者罢黜,廉者升迁。

监察制度一直是各大朝代用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唐朝是监察制度臻于完备的朝代,以御史台为最高监察

机关,御史大夫(从三品)一人为台长,率领群僚行使监察权。清朝的监察法制称得上是集过去历代监察法之大成。

三、俸禄制度建设对廉政建设影响的总结

俸禄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一项辅助手段,历朝统治者纷纷借助俸禄制度改革而加强廉政建设。而廉政建设的内容不仅仅局限于俸禄制度的应用,还包括严酷的吏法、奖惩制度、监察制度的应用。俸禄制度建设对廉政建设有一定的积极应用,然而,要完善廉政建设还需要法治、监督手段的运用。

篇三:余华青中国古代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

余华青中国古代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

建立廉政制度、推行廉政建设,其实质是国家政权行使其职能的一种体现。既体现了国家的阶级职能(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推行统治阶级的意志),

又体现了国家的社会职能(建立社会秩序、调节社会关系、维系社会生存、推动社会发展)。中国传统廉政建设,就是

国家政权通过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同时行使上述双重职能。前项职能的行使,各个不同的社会形态当然会有各自不同的特性。后项职能的行使,则会表现出更多的共同规律。在中

中国墓葬制度

人类将死者的屍体或屍体的残馀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葬”。用以放置屍体或其残馀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者常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著各种随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为考古调查发掘的对象之一﹐所提供的资料远远超过了研究墓葬制度本身的范围。但墓葬制度仍是考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根据迄今的调查发掘﹐中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墓葬。此后﹐经新石器时代至商﹑周﹑秦﹑汉及以后各历史时代﹐墓葬制度随著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不断演变﹐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在阶级社会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阶级关系。在各个时代﹐民族和地区的特点﹐在墓葬制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石器时代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时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圹一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数以百计的墓坑排列有序。多数的墓是单身葬﹐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采取“二次葬”﹐将许多已经埋葬过的屍骨迁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内。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员﹐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紧密的血缘关系。有些合葬墓﹐埋著两个或数个完整的屍体﹐他们的性别相同﹐应系兄弟或姐妹。大汶口文化後期和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为两个成年男女﹐说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而齐家文化的合葬墓﹐则证明存在男子死后以妻妾殉葬的情况。 黄河中﹑下游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屍体在墓内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为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後者可能是由于凶死。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还流行屈肢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屍体头多向西﹔大汶口文化墓中的屍体头多向东。这些都说明不同的部族有著不同的葬俗。 新石器时代的墓坑一般都小而浅﹐仅能容纳屍体。新石器时代晚期﹐有些地区已用木棺作葬具。在大汶口文化的后期﹐少数墓坑面积甚大﹐坑内沿四壁用木材垒筑﹐上面又用木材铺盖﹐构成了木椁﹐这大概是由於墓主人在社会上有特殊的地位。幼儿死后一般埋在房屋附近或房基下﹐利用陶器作葬具﹐称为“瓮棺葬”。 墓中随葬品以陶器皿为最普遍﹐其次是石制和骨制的工具﹐装饰品亦偶有发现﹐有时还有谷物和家畜。在有些墓地里﹐男子墓内多石斧﹑石铲﹑石刀﹐女子墓内多陶制或制的纺轮﹐显示了男女在生产活动中的分工。由於地区和部族的不同﹐各地墓中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颇有差异。但是﹐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随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别不大﹐可见在原始社会中氏族成员的经济地位是平等的。但到了后期﹐出现了穷富分化的现象﹐例如﹐大汶口文化后期的少数大墓﹐随葬的陶器有多至100馀件﹐猪头多达十馀个的﹐说明墓主人拥有远比一般人为多的财富。 商代商代是中国青铜时代的盛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高度的发展﹐以商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统治著庞大的国家。因此﹐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著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统治阶级的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规模。 河南省安阳的商王陵墓﹐有“亚字形墓”和“中字形墓”。亚字形墓的墓室﹐是一个巨大的方形或亚字形的竖穴式土坑﹐四面各有一个墓道。侯家庄的一座最大的亚字形墓﹐墓室面积约330平方米﹐加上墓道﹐总面积达18 00平方米﹐深度在15米以上。类似的墓葬在山东益都也有发现﹐是属于诸侯或方国的首领的。中字形墓的墓室﹐是一个大型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南北两面各有一个墓道。武官村的一座最大的中字形墓﹐墓室面积近17 0平方米﹐加上墓道﹐总面积达340平方米﹐深度为7米馀。除了王陵以外﹐其他贵族的墓也有中字形的﹐但规模略逊。在贵族的墓中﹐还有一种“甲字形墓”﹐只在墓室南面有一个墓道﹐规模一般都较中字形墓为小。商代绝大多数的墓﹐都是没有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形状虽然类同﹐但规模则有很大差别。大贵族的墓﹐面积可达20馀平方米﹐在安阳小屯发现的商王武丁配偶“妇好”的墓即如此。一般小贵族的墓﹐面积往往不足10平方米。而平民的墓面积更小﹐有的甚至不足2平方米。 商王和各级贵族的墓﹐都用木材筑成椁室。亚字形墓的椁室﹐平面呈亚字形或方形。其馀各种类型的墓﹐椁室平面呈长方形。敛屍的葬具都是木棺﹐放在椁室正中。平民的墓﹐有的有棺有椁﹐有的有棺无椁。屍体的放置方式﹐主要是仰身直肢。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的墓﹐墓主都只有一人﹐尚未发现夫妻合葬的情况。商王和各级贵族墓的随葬品极其丰富﹑精美。包括各种青铜器﹑玉石器﹑陶器﹑漆木器﹑骨角器等。妇好墓随葬各种青铜器460馀件﹐玉石器750多件﹐骨角器560馀件﹐另有海贝近7000枚(见彩图鴞尊显示图片﹑三联甗显示图片﹑偶方彝显示图片﹑玉龙显示图片﹑玉凤显示图片﹑玉鹰显示图片﹑玉显示图片﹑玉

浅谈中国古代避讳字

浅谈中国古代避讳字 我国封建时代,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和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人们对皇帝、官长以及尊亲长辈的名字,不能直接说出来或写出来,而要用别的字代替,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如空字或缺笔),以示尊敬,这就是所谓的避讳。避讳,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一种习俗,也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有学者对中国避讳历史进行了专门研究,出版有《中国古代避讳史》等著作。 据说,避讳之习起源于周朝。避讳起源于周朝。“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凡到他人家中,要先问其家人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因犯讳而失礼。了解一下我国历史上相沿上千年的避讳习俗,对于了解现代汉语中一些词语的来历,很有帮助,还可以知道古代为了避讳是怎么样把本来很清楚的语言搞得乱七八糟的。 讳,又称名讳,即古代帝王或尊长者之名。“讳,忌也。”(《说文解字》)封建时代等级森严,为了体现下对上、卑对尊的恭敬,严格划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级区别,避讳便应运而生,并在统治者的提倡、推动下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历经上千年有增无减,成为封建时代体现等级名分、维系礼教秩序的重要手段。 (一)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在位的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要避讳,称之为“国讳”或“公讳”。如在刘秀时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诏门联中不许有五福临门四字,为的是避讳顺治帝福临之名。有时甚至还要避讳皇后之名,如吕后名雉,臣子们遇到雉要改称野鸡。 二是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称“官讳”,亦称“宪讳”。“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成语所反映的,就是避官讳。 三是圣贤,称“圣讳”,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应读成“某”字,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四是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称“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晋”与“进”同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无海棠诗,避母名也。 (二)避讳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中国古代墓葬设计研究

题目中国古代墓葬与设计史 姓名沈正阳 学号 3110103281 指导教师胡小军 年级与专业材料1104 所在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摘要:现存不少古代工艺美术品都来源于墓葬的考古发掘,墓葬是研究一个文明文化习俗及工艺设计变迁的最直观方式之一。墓葬所处的时代,墓葬制度的发展,墓室装饰与随葬品以及墓室的建筑结构对于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工艺美术史的研究都有着极其总要的作用。关键词:墓葬工艺美术随葬品墓室构造墓室装饰 一、墓葬形式与发展变迁 墓葬,是考古学对坟墓的称呼。坟墓,民间又称为坟,或称为墓。坟,原意是水边的高地,后引申为高处,大凡高出地面的小山包或土堆均可称“坟”。墓,是埋葬死者的地下空间,即墓圹、墓穴。所谓筑土为坟,穴地为墓,地下的圹穴与地上的坟冢(封土),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坟墓”。 中国古代的墓葬形式通常有天葬、树葬、水葬、崖葬、火葬、土葬、塔葬、船棺葬,其中比较有研究价值的是土葬和塔葬。相比于塔葬通常是处理佛教活佛和僧侣遗体的丧葬方式,土葬则更具有普遍性。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家族)成员合葬的。原始公社时期,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家族(宗族),通常也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一般均有不同质地的棺和殉葬品,统治阶级墓葬的殉葬品甚丰,甚至还有以人殉葬的。最早的土葬多在人类居住的洞穴内外地表搁置死者,然后垒以土石,或掘一浅坑埋葬。 早在旧石器时代,人类原始社会就已出现了原始墓葬。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中下层的深处为死者的墓地,在墓地中发现三具完整的人头骨化石喝一些躯干骨,配有装饰品,身旁安放着生产工具,骨架周围有赤铁矿粉末撒成的圆圈。到了新石器时代,很多墓地的墓葬普遍发现有随葬品,种类繁多,主要有日常生活用品、生产工具、装饰品等。新石器时代晚期,墓葬中随葬品的分化加剧。同一社会成员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已经一目了然。 之后在商周时期,丧葬制度有了明显的规范,不同地位的人拥有不同的墓室棺椁以及鼎簋等随葬品。秦汉时期的墓葬实行“汉制”,是以等级为核心的严格埋葬制度,当时盛行厚葬,有“事死如事生”的生死观。魏晋南北朝时期力主“薄葬”,实行“晋制”,对汉代的“厚葬”进行了改革,随葬品数量大为减少,地面不树不封、墓室数量逐渐减少为1-2个墓室,没有墓葬装饰,以至最高统治者的墓葬与一般墓葬没有明显差别,使得至今无法确定魏晋时期各代帝王的陵墓所在地。隋唐五代由于生产力的恢复,崇尚厚葬,有关丧葬礼仪的等级制度非常森严,主要体现在墓葬形制和规模、随葬品的数量上。 宋代时期形成了以皇帝为中心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东汉以来形成的士族门阀制度被彻底摧垮。在丧葬礼仪上,由于皇权的加强和士族阶层的消失,皇陵和皇族墓葬等级森严,而一般品官和士庶墓葬并无明显的等级。而同时期的辽金元墓葬,在接受中原埋葬传统的同时,依然保留了相当多的本民族文化因素。明清时期的丧葬制度基本上仍沿汉唐以来的旧制,规模宏大,同时墓多数有碑,易于识别。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一些制度,如科举考试制度、赋税制度、礼仪宗法制度等都是是经常会涉及到考题的内容。所以本篇文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310260139.html,)专家将重点介绍中国古代的一些重要的礼仪宗法制度和关于礼仪宗法制度的相关考题。 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一种准则,其主要的精神是嫡长继承制。与此相关,产生了一系列的礼仪制度,简要介绍如下: 一、冠礼和笄礼 冠礼是成人礼,是给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在氏族社会,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要参加一种“成丁礼”,这样才能成为自己部落的正式成员,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冠礼应当是从这种“成丁礼”演变而来的。《礼记·冠义》说,冠礼是“成人之道也”,“将责成人礼焉也”,要按照“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四个方面的礼的规范加以约束,使之成为具有“孝、悌、忠、顺”完美品德的人。 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女子在15岁许嫁之时举行笄礼,结发加笄,也要取“字”。结发是将头发梳成发髻,盘在头顶,以区别童年时代的发式。礼经中并无笄礼详文。女子到了20岁,虽然还未许嫁,这时也要举行笄礼,表示今后要以成人相待。 二、丧礼 以《仪礼》的记载为主要依据的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等级分明。同样是死,说法尊卑有别,“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丧礼也有不同的等级。 三、避讳 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采用某种方法回避。 ⑴国讳:如秦始皇嬴政时,改正月为端月,其父名子楚,《吕氏春秋》就改楚为荆;汉高祖刘邦时,改邦为国。 ⑵避圣人、尊者讳:汉淮南王刘安之父刘长,避长而用修;苏轼为避父(苏序)讳,就改序为引,苏辙则改序为叙。 ⑶避恶人讳:人自宋后少名浍,我到坟前耻姓秦。 ⑷其他忌讳:古人讳言钱而曰“孔方兄”,讳言大小便曰“更衣、出恭”,讳言死则曰“驾崩、仙逝、坐化、作古”等。 四、年龄称谓 古人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往往有专门的名称。掌握这些常见的称谓,对读书为文当有所裨助。 襁褓:原指包裹婴儿的被子,后来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观我国古代墓葬文化的发展历程

观中国古代墓葬文化的发展历程 J11114005 历史学宋翠敏 中国墓葬,是伴随着华夏文明的诞生而同步发展的。中国文化有几千年的发展历程,墓葬文化在我国古代优秀文化传承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既是地面文化的补充,又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缩影。 中国古墓葬墓与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事物。“墓”是指放置尸体的固定设施,“葬”则是指安置尸体的方式。在考古学上,二者常被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着各种随葬的器物。自古以来,由于受“祖先崇拜”以及“事死如生”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丧葬十分重视。因此,墓葬资料提供的就不仅仅是埋葬习俗和墓葬制度本身,往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政治、经济、生产、生活、风俗、宗教、观念等方面的情况。所以,墓葬所展现的埋葬习俗与埋葬制度常常被视为当时社会的缩影,墓葬研究就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石器时代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时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圹一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数以百计的墓坑排列有序。多数的墓是单身葬,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采取“二次葬”的方式,将许多已经埋葬过的尸骨迁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内。也有母子合葬的方式,或是同性葬在一起,都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紧密的血缘关系。大汶口文化後期和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为两个成年男女,说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而齐家文化的合葬墓,则证明存在男子死后以妻妾殉葬的情况。 奴隶制社会时期,墓葬分商墓和周墓两种,各具特色,反映了奴隶制社会时期两大王朝的社会发展状况。商代是中国青铜时代的盛期,社会生产力有了高度的发展,以商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统治著庞大的国家。因此,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著严格的阶级和等级的差别,统治阶级的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规模。到了西周时期,列鼎制度形成,并有一定的规律逐渐发展繁荣。 再者,商代统治阶级墓葬的特点之一,是使用大量的人和牲畜殉葬。商王和大贵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则数十,多则一﹑二百人,包括墓主人的侍从﹑婢妾﹑卫兵和各种勤杂人员。另有完全供杀殉用的“人牲”。殉葬者的葬式各有不同,其中颇多采用俯身葬。 从春秋晚期开始,中国进入了铁器时代。大约在春秋﹑战国之际,中国开始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这种变化在墓葬制度上也有所反映。春秋晚期和战国时期,许多统治阶级的墓在地面上筑有坟丘。坟丘一般用夯土筑成,有的呈方锥状,有的形状欠明,现存最高的达十余米。河北省平山中山王墓和河南省辉

古代地名的避讳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310260139.html, 古代地名的避讳 作者: 来源:《华声文萃》2019年第05期 在封建社会,皇权是至高无上的,如有地名与帝王及皇族的名字相同,就必须更改。中国历史上不但没有以人名为地名的传统,而且地名还要给大人物的姓名让路,避之唯恐不及。在我国目前县级以上行政区地名中,仍有50个左右是封建社会避讳制度的产物。 ; 这种避讳在唐宋时期达到高峰。如隋炀帝杨广被立为太子后,全国有几十个含有“广”字的地名被改掉,如成都附近的广都县和广定县,分别被更名为双流县、蒲江县,并沿用至今。 ; 历史上,有很多州郡县名称中原有“义”字,但因与宋太宗赵光义之名相重,遂取《孟子》“義者宜也”之意,改“义”为“宜”。如湖南宜章县原名义章、陕西宜川县原名义川、江苏宜兴市原名义兴、四川宜宾市原名义宾,均在北宋太平兴国(赵光义年号)年间更名。湖北省咸宁市,原名永安,北宋景德四年(1007年),为避宋太祖永安陵讳,以《周易·乾卦·象辞》“万国咸宁”与“永安”之意相近,故改名咸宁。 ; 地名具体怎么改,最终改成什么样,归纳起来,有多种情形:一是改用境内名山大川或特产之名。如:湖北省枣阳市,原名广昌,隋朝时为避杨广名讳,以境内有一多枣树的枣阳村为名改为枣阳。湖南省平江县,原名昌江,五代后唐时,为避庄宗李存勖祖父李国昌名讳,以昌江流经此地时河床平坦、水流平稳为由,改名平江。二是改用音同义近之词。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以此改变的地名也最多。如山西平遥县原名平陶,北魏时为避太武帝拓跋焘名讳,遂改名平遥。三是改用经典佳词。这种方式历代均有运用,如:广东省惠州市,隋唐时为循州,五代时为祯州,北宋时为避仁宗赵祯名讳,以《汉书》“恩惠卓异”之意,改为惠州。四是改用吉祥嘉词。陕西省延安市,原名广安,隋仁寿元年(601年)为避太子杨广名讳而取延州、广安县之名各一字合为延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唐朝时因“独守臣节”的故事命名为全义,北宋时为避太宗赵光义名讳,改为兴安,寓“兴旺安宁”之意。 ; 古代还有一种“憎讳”,即避恶人的讳。唐肃宗最看不起小人安禄山,以其为国仇,进而恶闻其姓,甚至把当时有“安”字的城市名一律改掉,于是改了几十个城市名,如把安康改为汉阴,同安县改为桐城,绥安县改为广德,宝安县改为东莞,安昌县改为义昌等。 (摘自《中国古代地名》王俊著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

最新中国古代墓葬制度(上)

中国古代墓葬制度(上) 1 2 3 人类将死者的屍体或屍体的残馀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场所﹐称为4 “葬”。用以放置屍体或其残馀的固定设施﹐称为“墓”。在中国考古学上﹐两5 者常合称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还包含著各种随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6 为考古调查发掘的对象之一﹐所提供的资料远远超过了研究墓葬制度本身的范7 围。但墓葬制度仍是考古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根据迄今的调查发掘﹐中8 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墓葬。此后﹐经新石器时代至商﹑周﹑秦﹑汉及9 以後各历史时代﹐墓葬制度随著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不10 断演变﹐显示出一定的规律性。在阶级社会中﹐墓葬制度突出地体现了阶级关11 系。在各个时代﹐民族和地区的特点﹐在墓葬制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12 石器时代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埋葬的发现﹐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13 出现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时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圹一14 般是长方形或方形的竖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数以百计的墓坑排列15 有序。多数的墓是单身葬﹐也有不少的墓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期16 的合葬墓﹐往往采取“二次葬”﹐将许多已经埋葬过的屍骨迁移而葬入同一墓17 坑内。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员﹐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紧密的血缘关系。 18 有些合葬墓﹐埋著两个或数个完整的屍体﹐他们的性别相同﹐应系兄弟或姐 19 妹。大汶口文化後期和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为两个成年男女20 ﹐说明在父系氏族社会中﹐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婚姻关系﹔而齐家文化的合葬21 墓﹐则证明存在男子死後以妻妾殉葬的情况。黄河中﹑下游的裴李岗文化22 ﹑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屍体在墓内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为23 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後者可能是由于凶死。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24 和齐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还流行屈肢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屍体头多向25 西﹔大汶口文化墓中的屍体头多向东。这些都说明不同的部族有著不同的葬俗。 26 新石器时代的墓坑一般都小而浅﹐仅能容纳屍体。新石器时代晚期﹐有些地区

中国政治制度史(三)

一、选择题 1、古代中央行政体制从组织机构与相应的官制配置来看,其中枢系统以(宰相)为核心。 2、文武分职的专职官僚体制取代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是在(战国)。 3、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围绕维护皇权而建立的职官体系中,中央官制以(三公九卿)为主干。 4、(汉武帝)时,丞相的权力开始削弱。 5、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共同为名义上的宰相。 6、唐代自开元以后,成为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并有专印的是(中书省)。 7、宋代(参知政事)的设置,分割了宰相的行政权。 8、隋代中央监察机构中负责监察中央官员的是(御史台)。 9、中国封建中央集权专制中最主要的矛盾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 10、魏晋南北朝时期行政执行的最高机关是(尚书省)。 11、清军机处成立后(内阁大学士)更无实权,往往作为清政府对某些重臣明升暗降的一种手段。 二、判断题 1、中国古代君主独裁下的封建官僚行政体制萌芽于秦朝时期,初步形成于西汉时期,至东汉开始在全国统一确立。 (错) 2、春秋时期,将、相分治始成定制。 (错) 3、汉武帝末年,自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后,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者往往为掌军国大政的实际丞相。 (对) 4、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制逐渐向三省制过渡,三省制初步形成。 (对) 5、隋炀帝杨坚统一全国后,正式确定了决策、审议和执行三大系统的三省制。 (错) 6、唐代后期的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政权力机构,简称枢府,掌军国机要务、军籍、武官系统管理和任免,边防、兵备布置,出纳军事密令等。 (错) 7、始设于雍正年间的南书房是清代官制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机构。 (错) 8、元朝正式废除三省制而实行一省制,以中书省为全国政务中枢,执掌最高军政事务。 (错) 9、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借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案,罢撤中书省、废除丞相一职,并以诏书形式宣布。至此,推行一千余年的宰相制度被最后废除。(对) 10、三省制使丞相之权一分为三,由独相制到群相制演变,有利于皇权的集中。(对) 11、金代海陵王完颜亮时废三省制,正式确立尚书一省为中央最高行政中枢机构。 (对) 三、名词解释 1、中枢核心系统:指官僚机构中奉行君主旨意议策、决策,总领政务的机构,它的主体即宰相机构及其制度配置。 2、中朝官:又称"内朝官",与以丞相为首的正式职官系统的"外朝"相对应,由宫廷内供皇帝差遣的侍从性质的文武官组成。总的特点是无定职、无定员、无官署,主要任务是在皇帝左右任护卫、陪从、处理文书、备顾问和随时差遣等。 3、尚书台:官署名,东汉时设置,又称"中台",为实际总领政务的机构,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台下设三公、吏部、民、客、二千石和南北两主客六曹分领事务,南朝梁时改称尚书省。 4、内史省:即中书省。中国古代对帝王、尊者实行避讳制度,隋代,为避文帝的父亲杨忠的讳名,改中书省为内史省。 5、翰林学士:官名。唐玄宗时舍学士院,挑选用文才的朝臣任翰林学士,德宗时,翰林学士得以随侍皇帝左右,充任顾问,起草机密诏书,权力日重,有"内相"之称。 6、枢密使:官名。唐代宗时设置,以宦官充任,掌中枢机密要务,时称"内枢密使",权力日重,侵夺相权。五代史设枢密院,枢密使多由武将充任,宋代枢密使掌军政,与宰相并称"执政"或"执宰"。 7、政事堂:唐代宰相集体议政、决策之处。初设于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开元十一年(723年),中书令张说又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作为宰相的秘书机构。 8、内三院:清太宗时设立的官署名。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和内弘文院,分别掌管修史、起草诏命和皇族教育等事宜。三院各设大学士1人,顺治时改称内阁。 9、议政王大臣会议:清入关前后的最高权力机构。议政王大臣会议源于八旗的旗主会议,议政王大臣全由满族贵族担任,权力极大,凡军国大政皆由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决定,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皇权,随着军机处的设立,权力被不断削弱,至乾隆后期始最后取消。 10、"南书房":南书房本为康熙皇帝读书处。康熙十六年为加强皇权,康熙帝挑选了一批翰林官入南书房当值,称"南书房行走",除陪侍皇帝充任文学侍从外,还秉承帝旨,起草诏令,一度成为中央发布政令的机构,其后,南书房参与机务的权力为军机处所取代。 11、三公制:秦朝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共同为名义上的宰相。 12、"使相制":唐代后期,有一种特殊的宰相称为"使相",多指节度使兼宰相(即节度使兼"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种使相实为优崇性职务,并不过问宰相政事,因此并非实际上的宰相。 13、"二府制":宋代,中枢机构又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三省制向"二府制"过渡。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合称"二府"。 14、军机处:军机处是清代官制中最有特色、影响最大的机构,始设于雍正年间,当时正值对西北准噶尔部用兵,因内阁距皇宫较远,加上为保密考虑,为处理军机要务,始于雍正七年(1729)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全称办理军机处),成为辅助皇帝处理军政要务的清代实际最高权力机构。 15、内阁:官署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太祖仿照宋制,从翰林院等文翰机构挑选了几名文臣充任文渊阁、东阁、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的殿阁大学士,协助皇帝披阅奏章,随侍左右,以备顾问。实际上是皇帝的秘书。 四、简答题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度和家族制度

第一节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 期发展 ?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奴役劳动人民的工

确定继统秩序和在宗族内部依血缘关系区分尊卑亲疏、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者相辅相成,是宗法制度的基本内容。与此相适应,为了加强宗族内部的凝聚力,祖先崇拜被推进到新的高度。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 最高的成员主持。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第二节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 法制度 ?周人与商人相比,是个后进部族,但也很早就产生了宗法制度。《诗大雅公刘》提到公刘率领周人迁居豳地,周人“宗之君之。”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西周统治集团结合本民族原有的习惯,在新的条件下对商代原有的宗法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使之更加系统。可以说在西周以及紧接其后的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已臻于完善,这一阶段的宗法制度最为典型,最为严密。。

中国古代墓葬的考古学考察

中国古代墓葬概说 (提纲)

目次 壹、史前时期的埋葬习俗 一、中国最早的墓葬 二、仰韶时代的墓地与埋葬习俗 三、龙山时代的墓地与埋葬制度 贰、夏商周时期的埋葬礼制 一、夏代的王陵 二、商代的王陵 三、西周王陵与埋葬制度 四、东周埋葬制度的变化 叁、秦汉时期的墓葬 一、秦汉帝陵与汉代丧葬模式的形成 二、汉代诸侯王墓 三、汉代墓葬的装饰 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 一、魏晋埋葬制度的变化 二、南方六朝墓葬 三、北方十六国北朝墓葬 伍、隋唐五代墓葬 一、唐代帝陵 二、唐代两京地区墓葬 三、五代十国墓葬 陆、宋代墓葬 一、宋代帝陵 二、宋代士庶墓葬 柒、辽金元墓葬 一、辽代墓葬 二、金代墓葬 三、元代墓葬 捌、结语-中国古代墓葬文化的特质 壹、史前时期的埋葬习俗 一、中国最早的墓葬 中国至少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开始,已经出现了“墓葬”的萌芽;新石器时代早期,出现了明确的“墓葬”;新石器时代中期,中国各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里均发现了墓葬,并出现了墓地。

●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距今5-1.8万年。 ●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东胡林人墓葬,距今1万年左右。 ●新石器时代中期的裴李岗文化,发现了大型的墓地,以河南省贾湖遗址的墓葬为代 表,公元前7000年~公元前5000年。 二、仰韶文化的墓地与埋葬习俗(5000BC-2600BC) 仰韶文化是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铜石并用时期黄河流域的代表性文化,在多个较为完整的原始聚落遗址里,均发现了规模庞大的公共墓地。墓地的规模、埋葬的方式、随葬品的多寡反映了仰韶时代的埋葬制度和社会组织形式。 ●仰韶文化墓地的布局方式:西安半坡墓地、临潼姜寨墓地。 ●仰韶文化的埋葬习俗:单人葬、合葬、二次葬、瓮棺葬。 ●仰韶时代不同文化的埋葬习俗: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 三、龙山时代的墓地与埋葬制度(2600BC-1900BC) 龙山文化所代表的时代被称为“龙山时代”,是中国的铜石并用时期,是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形成的重要时期,其后期可能已经进入中国最早的王朝-夏代。 1、龙山时代埋葬制度的变化 与仰韶时代相比,龙山时代的墓地规模、墓葬等级、随葬品、埋葬习俗方面出现了明显的变化,表明社会组织结构、社会性质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很多文明的因素。 2、龙山时代的墓葬 ●山西襄汾陶寺墓地:是黄河流域龙山文化的重要遗存,发现了数千座墓葬,有明显 的等级之分,不同等级的墓葬在墓葬规模、随葬品的数量和种类方面相差悬殊,墓 主人可能分别是王、贵族和平民,形成了初步的埋葬等级制度。 ●浙江余杭良渚文化墓地:是长江下游龙山时代的重要遗存,反山墓地和瑶山墓地可 能是良渚文化最高统治者的墓地,其中规模庞大的祭祀遗址和大量的玉礼器,表明 良渚文化已经进入早期文明时代。 ●内蒙古赤峰红山文化墓地:是辽河流域龙山时代的重要遗存,东山嘴遗址和牛河梁 遗址是两处大型宗教性遗址,发现大规模的积石冢和大量的玉礼器。 贰、夏商周时期的埋葬礼制(c21-221BC) 一、夏代的王陵 以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个王朝夏代的典型遗存,主要分布在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地区。二里头遗址的二号宫殿附近发现了的大墓,被推断为夏代的王陵。

中国古代制度

六中国古代制度 ㈠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大体包括:行政、官职、称号、法律、军事制度等 1、行政区划制度 夏商九州:《尚书.禹贡》载:中国分为“冀、兖、青、徐、杨、荆、豫、梁、雍”九州 西周封建制(分封制):周天子把新征服的地区和人民,分给自己的弟子、亲戚、功臣,从前部落首长的后代,由他们去建立诸侯国。 春秋十二诸侯:鲁、齐、晋、楚、秦、宋、卫、陈、蔡、曹、郑、燕。后又兴起吴、越等。战国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 秦郡县制:国家由中央、郡、县三级机构组成行政机构,分天下36郡。 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由此,县作为基层政权一直未变。 汉:州、郡、县 唐:道、郡、县 宋:路、郡、县 元:设“省”。(从此,有了“省”的名称) 明清:省、府、县。(延续至今) 2、职官制度 (1)中央官职 先秦:由于实行分封制,家天下,因此各诸侯国没有统一的官制 秦代: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公九卿制,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均由皇帝任免。 以后各代继承发展,逐渐形成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考核、任命、升迁、罢免等官职制度。 三公(中央最高级官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 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 九卿(三公之下) 廷尉,掌管司法;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 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 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 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 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 卫尉,掌管宫廷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车马; 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 (隋)设立三省六部制 三省:尚书、门下、内史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 户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口,赋税,财政

宗法制度和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在宗法制度下,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 上古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在经过一定的调整之后,得到了实际的贯彻,从而形成了以修宗谱、建宗祠、臵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这种宗族制度完全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同封建政权、封建礼教纠合在一起,起着长期而深刻的影响。一、宗法制度的其内容 (1)嫡长子继承的制度 原始社会早期实行禅让制,部落联盟首领是选拔的,不考虑血缘关系。西周王朝立国以后,从第二代君主周成王诵开始,推行嫡长子继承制这是社会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嫡就是正妻,正妻之子称嫡子。其他妻子称庶妻,庶妻之子称庶子。嫡长子继承制的基本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封邦建国的制度 封邦建国简称封建,就是分封制。国指诸侯领地。分封的目的就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周天子和邦国有一系列权力和义务的对应关系。天子对诸侯有巡狩权、命官权、迁爵权,诸侯对天子则有必尽的义务,如朝聘、进贡、出兵役。卿大夫的领地称为家,也叫采或邑。卿大夫也依此分封士。 (3)宗庙祭祀的制度 宗法制度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宗庙祭祀就是维护宗族团结的重要手段。周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太庙居中,然后分左昭右穆排列,总共祭祀七代君主。周代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对于维护以家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和巩固政权,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这一传统被历代统治者所继承,并发展成左宗右社的格局。左宗是宗法的标志。右社是国土的象征。 二、宗法制度的发展及其影响 1、家天下的统治此起彼伏 宗法制度的本质就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秦始皇虽废除分封制,社会结构还是家天下的模式。《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嬴政登上帝位后宣布: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2、封建制的架构沿续不断 秦始皇虽然反对分封制,却继承了西周宗法制度另外两条主要内容——嫡长子继承和宗庙祭祀的制度。历代统治者不肯废除分封制,是因为宗法制度根深蒂固,血缘关系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基础,所有的皇帝都需要庞大的血缘家族支撑自己的政权。废除分封制,就意味着这个基础遭到破坏。 3、家族化的体制根深蒂固 统治中国人的四权(政权、神权、族权、夫权)之一的族权,就是家族势力发展的结果。家族盛行的结果必然是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组织系统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家国同构的格局,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忠孝相通的观念,即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 三、专制制度的统治及其特征 中国的专制制度,从中国历史迈入文明社会那一刻起就已形成。中国封建社会总共2954年,就是说专制主义统治中国近3000年。 1、宗法势力极其强大 早期宗教活动就是祭神占卜。中国在东汉就已经产生本土宗教——道教,几乎与此同时,佛教也传入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将近两千年。到了唐朝,国门大开,基督教、伊斯兰教也拥进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也都超过一千年。 2 、经济基础相对稳固 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特点:1.土地的国有;2.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由小农经济构成的经济基础与专制制度相互适应。历代统治者为维护专制制度,必然维护这样的经济基础,也必然采取打击工商业的政策。我国封建社会在唐朝已经达到顶峰。由于专制主义的保护,小农经济基础非常牢固,因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始终未能在中国大地上

中国墓葬文化

中国古代墓葬文化 □由于中国的建筑物以木头为主要材质,所以地面上的古国景象很难被保留住,但在地面以下却还有另一个世界。 大约在公元前2世纪中叶,石室墓在中国开始出现。实际上,木构的宫殿和石室墓的建造是中国古代建筑史上两条并行发展的线索。 西汉一代留给今天的人们最深刻的印象也许就是数不清的古墓,以及同样多的遗憾。 在陕西渭河的北岸,分布着9位西汉皇帝的陵墓,其他贵族墓葬一共500多座,它们中的很多都曾被盗墓贼光顾。 今天看这些皇帝的陵区,显得有些荒凉。实际上,当年的陵园里面有很多建筑,祭祀用的寝殿、便殿和庙宇,还有几千名常备工作人员住的房子。寝殿一般直接建在封土上。 汉阳陵博物馆副馆长王保平介绍说:当时史书明确记载,为了修陵,他把东方豪强、达官显贵,还有南方的一些官僚贵族,都迁徙到这陵邑里居住,也是当时相对一个稳定国家的举措,像当时的长陵有25万人左右,茂陵住了有28万人左右,阳陵我们推测也有十多万人,所以说是一座中小的比较繁华的城市。 但是,好景不长。西汉末年,农民起义军占领首都长安,公然盗掘皇陵。在这兵荒马乱的岁月中,下一个朝代东汉的开国皇帝刘秀看到了这种惨痛的景象,他在即位后命令废止陵邑制度,提倡薄葬,同时,也废除了烦琐的祭祀活动。原来建筑在封土上的豪华寝殿被搬了下来,在墓园中专门建筑房屋,进行日常祭祀。 但是,这并不是中国古墓历史的主流。 □到公元7世纪唐朝建立后,皇帝陵墓的建造又开始了气派庄严,唐朝的皇陵一般建在山中,依托山体的自然形态,营造出皇家的威严。 唐朝皇陵中保存最完整的一座是乾陵。 乾陵的主人是唐太宗的儿子李治和他的妻子武则天。和中国其他陵墓不同的是,这座陵墓的两位主人地位完全颠倒了———妻子的名声远远超过丈夫,乾陵总是被人们说成是武则天的陵墓,而不是唐高宗李治的陵墓。 也正是这位雄才大略的女人用自己的陵墓完善了中国的陵寝制度。 乾陵位于梁山上,以山为陵,海拔1049米,规模宏大,气势雄伟。南侧两座山峰较低,像天然的门户,衬托出陵墓的雄伟。神道从两峰之间直通地宫墓门,长约4公里,两旁放置着石像,象征文武官员。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中国古代历史的制度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结构丰满复杂的社会组织框架。其中,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和近现代一切制度发展的原始基础。中国的宗法制度的出现,彻底改变和塑造了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国的宗法体系最早是由夏朝的敬天仪式逐渐演变而来的。到了周朝的共和纪元时期,制度体系和组织结构,逐步的发展完善起来。 中国的宗法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制度和组织实体。即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教实体存在的礼教制度,中国古代血缘政治基础的分封制度和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分层制度的君臣父子制度三

个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发展运行的体系框架。 中国古代的礼教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礼教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种特有的宗教形式。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图书馆举行了一场关于京师文化的发展和形成的文化讲座活动。主要是针对满清王朝的礼仪制度等的研究和讨论。其实,也就是对礼教制度在明清两朝社会上层如何发展和运作的一个真实的描写过程。这已经充分说明,礼教制度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有的宗教制度形式。 2.制定了宗教建国方略。建立了中国最高的大祭祀制度————天子制度。天子成了中国古代宗教和国家最高统治者。是宗教国家实际的元首。 3.树立了宗教立国策略。中国古代的君臣父子制度不只是一种社会等级分层制度,他还是中国古代的等级祭祀组织体系。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婚商嫁娶的宗教礼仪制度。礼教制度的宗教观念和思

想,影响和深入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各个层面。 4.中国礼教制度的宗教思想和仪式的发展过程,主要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由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思想和仪式,过渡到商朝的事鬼仪式,再发展到周朝的供奉祖先的法祖宗教仪式。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宗教仪式,是一种多神崇拜的祭祀礼仪制度。到了商朝。由于巫术横行,占卜文化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化形式。事鬼祭祀制度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定型和发展起来的。敬天祭祀反而退居次要祭祀的宗教仪式地位。到了周朝,统一为一神主天祭祀仪式。同时,周朝共和时期的国家主持者————周公,取消和废除了很多的鬼怪祭祀制度,压制和打击巫术和占卦文化。建立了崇拜家族男性祖先的宗教法祖祭祀制度。 5.正是因为受到礼教制度和礼教文化的教育和熏陶,才会产生出周朝后期的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文化事件。也正是那些文化先辈们对中国古代宗教

我国古代墓葬的特点及演变

从墓葬形制、随葬品、葬具 看我国古代墓葬的演进 (王皓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0) 摘要:古代墓葬在历史阶段中各具特点,但又显示了一定的演进趋势,简言之,墓葬形制跟从于地上建筑的发展,随葬品的设置逐渐向人们的生活情趣靠拢,葬具的变化表现了古人灵魂信仰的松驰。 关键词:墓葬形制随葬品葬具 古代墓葬作为考古学中重要的研究对象,为我们展现了其所处时期生产、生活、阶级斗争以及宗教信仰的真实情况。今天我们从电视、电影等媒体上看到的古代面貌,80%有赖于墓葬的发掘而还原。作为地上世界的真实表象,墓葬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不同历史时期有着各自的特点。其在历史长河中的不断演变,也体现了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些客观规律,本文试仅从古代墓葬包含的重要层面——墓葬形制、随葬品、葬具三方面来浅显地探讨墓葬在历史进程中的特点与演进,侧重关注墓葬形制、随葬品、葬具与社会生产、生活的联系。 (一)墓葬形制与地上建筑的跟从 最晚在新石器时代早期,我国就出现了有一定葬制的墓葬,新石器时代的墓葬,“墓坑一般为长方形竖穴墓,小而浅,仅仅够容纳下尸体”。[1]即使是氏族首领的墓葬,墓坑也比较小,与氏族成员的墓葬比起来,也仅是随葬品比较多而已,这是因为新石器时代的人类使用的生产工具主要为磨制的石器、骨器,磨制工具在建筑上是很难有大作为的,当时的人类在建筑方面只是处于起步的阶段,这不仅表现在墓葬的建造方面,也表现在居址的建筑上。新石器时代人们的地上建筑,由旧石器时代的岩洞进入到地穴、半地穴时代,仰韶时期和龙山时期人们的居住条件,主要为地穴房屋或半地穴房屋。“半地穴式房屋,是在平地向下挖出方形或圆形的房身,或者是利用坑壁作墙,屋顶直达地面,好象今天的窝棚,或者是在坑边地面修起矮墙,再搭屋顶。”[2]用简单的石凿、石锛、石铲等磨制工具在平地向下挖出房身,这是艰巨的工程,在社会产品极不丰富,经常受饥饿困扰的新石器时代已经是生产生活中的大事。因而新石器时代人们的墓葬形制受社会条件的制约,整体表现为墓坑狭小、浅显,距地表的深度大体在2米以内。而磨制工具的盛行,使得氏族首领和宗教领袖的墓中玉器的随葬比较多,这正是由于其所处的时代对玉器等坚硬石材的磨制比较娴熟。

论中国古代墓葬文化发展历程

论中国古代墓葬文化发展历程 中国墓葬,是伴随华夏文明诞生而同步发展的。中国文化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墓葬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既是地面文化的补充,又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缩影。通过对墓葬文化的比较、分析、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数千年璀灿的文化历史,也可以懂得中华民族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 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萌芽时代就已出现原始墓葬。山顶洞遗址中下层的深处及为死者的墓地,在墓地中发现三具完整的人头骨化石喝一些躯干骨,是两个妇女和一个老年男子的遗骨。皆配有装饰品,身旁安放着生产工具,骨架周围有赤铁矿粉末撒成的圆圈。 该墓葬反应了原始社会的多重信息。其一:中国原始人类已能简单提炼利用矿产资源,而相比之下,西方大陆的矿产利用相对较晚。因此商周时期,中国矿产使用和利用水平高于其他世界各国是有原因的,起点不同而一定时期内发展势必存在差距。其二:红色赤铁矿象征着鲜血,是生命的来源和灵魂的寄生处。在死者周围撒赤铁矿粉,祈求给死者以新的生命,显然是原始灵魂不灭的观念的反应。因此,当时就已产生了原始宗教的崇拜。其三,死者随葬品中的农具反应原始时期人们对农业的高度重视,而装饰品反映出这一时期人们的生产水平有了提高,工艺水平精湛,人类已有爱美的观念和对美的追求。而这些商品也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见证,原始艺术的萌芽已经出现。 母系社族时期盛行对偶婚制度,对偶婚下的夫妻关系松弛,未形成独立的经济单位。反映在墓葬制度上则盛行单人葬和同性合葬,母子合葬,但没有一对年龄相仿的男女夫妻合葬和父子合葬,女子的配偶是其他氏族的男子,男子死后必须归葬本氏族,显示出其对母系氏族的血缘依附关系。 父系社会时期,墓葬出现了三大特点。一:婚姻形态的变化在埋葬方式上得到充分反映,与前一时期有显著不同。不但盛行单身葬,还出现了以男子为主的男女合葬、父子合葬。而且男女合葬墓中女子多成屈辱或侍奉男子的形态出现,反应妇女地位的下降和父系统治的确立。正如恩格斯所说:“历史上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和个体混之下夫妻间的对抗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 二:父系氏族墓葬中,以猪头或其他牲畜随葬的风气很盛。在秦魏家和临夏大河庄墓地随葬猪下颌骨的现象十分普遍,表明牲畜成了个体家庭私有财产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衡量财富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三:在一些墓地里,骨架残缺不全,有的骨架上还带有箭头的,一般为青壮年,一些地方还出现利用废井、废坑埋人的现象,这些人很可能是战争中的战俘或地位低下的奴隶。反映了原始战争的发生和新阶级关系的萌芽发展。 奴隶制社会时期,墓葬分商墓和周墓两种。各具特色,反映了奴隶制社会时期两大王朝的经济发展状况。 商墓,墓葬中青铜器是重要代表,如司母戊鼎、四羊方尊、三星堆的铁器等。青铜器被用于礼器、乐器、工具、兵器等。反映当时青铜器生产数目繁多,工艺精湛。相对应的,商朝是智慧的中国人已发明了一批地下开采、提升、装载的工具,在江西瑞昌县铜陵发掘的商周时期采铜遗址,有地下开采的井巷遗迹和露天采矿的遗迹,采矿景象均采用木支护,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木支护开采铜矿的实证。而且在最近发现的一些阴墟遗址中,出现了原始瓷器,证明早在商代中期我国就已奠定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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